兵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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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8.29•【字号】新人社发〔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根据《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方案》(新党组通字〔2013〕13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现将《细则》印发你们,请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8月29日附件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的实施,做好遴选、培养、激励和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方案》(新党组通字〔2013〕1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旨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通过提供事业平台、培养经费和特殊支持,有计划地遴选培养一批我区重点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条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培养人选分为第一、第二、第三培养层次,培养周期为三年。

第四条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第一、第二层次人选的遴选培养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第三层次人选的遴选培养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区直单位部门、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以下简称:主体责任部门)负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兵职改发〔2008〕5号各师、院(校)、兵团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兵直各单位职改领导小组: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兵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二○○八年六月三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更好地为图书资料事业做贡献,结合图书资料专业的特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图书资料专业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兵人社发〔2013〕71号。

各师人事局、科技局,各院(校)人事处、科技处,兵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科技局。

2013年6月26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兵团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理论与应用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尊重并能自觉保护知识产权,自觉保守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具有求实创新与献身于科学技术事业的精神。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端正。

第四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定稿)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定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学院党委对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队伍评选及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快推进学院专业建设进程,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激励在教学岗位既承担教学任务,又承担教改、科研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为学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此办法.一、评选与管理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并将其纳入学院党委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范畴。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动态管理,保优劣汰”的原则,促进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

二、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1.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2)严谨治学、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3)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合作;(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专业群教师做好专业建设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5)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教学、科研等业务能力强;(6)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中层干部达120学时以上,其他教师达260学时以上;(7)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技师(特殊情况高级工也可)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8)学院督导室教学检查综合考核(含学生评教)85分以上,近三年无任何教学事故及其他违纪情况;2.业务条件(1)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有驾驭本专业(学科)理论与实践的能力,能熟练地、高质量地讲授本专业(学科)两门或两门以上课,教学质量优异。

(2)对本专业技术(学科理论)领域的前沿动态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及时提出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并具有对本专业(学科)的发展建设做出规划的能力;(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将其运用到教学、科研环节中去;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取得MHK4级证书;(4)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创新精神和教育科研能力,主持过一项学校级课题或省(部)级以上课题的子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或为省(部)级以上课题的主要成员;(5)近三年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主编(含第一副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1部,或著学术专著(含译著)1部;(6)聘期内主持完成本专业教学改革项目并达到学校验收标准,任职期内按专业建设规划分年度完成各项工作指标;(7)主持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工作及与专业有关的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8)聘期内参与2个以上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达到校企深度合作的管理目标;(9)专业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聘期内必须有三个月(累计)以上企业锻炼经历。

专业群、专业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办法

专业群、专业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办法

专业群、专业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营造拔尖人才快速成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

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教学水平高、科研与技术服务能力强的师资团队,促进学校和专业群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及专业群、专业建设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旨在加强专业群、专业建设,充分发挥专业群、专业带头人在专业群、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和营造专业健康发展的良性机制,快速提升专业实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要坚持专业水平与师德并重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选拔、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期遴选、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第二章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治学严谨、师德高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领导本专业群、专业的建设,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威信较高。

三、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能在本专业前沿开展研究工作,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并注重本专业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具有综合实训项目开发与指导能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工作量饱满,主讲过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有1门是专业的主干(核心)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成效显著。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建设和研究能力。

近年来积极进行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已取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担任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带头人,或担任省级、教育部教指委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在全国大学生竞赛中担任指导教师并且取得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中担任主编,或主持省级教研项目(课题)一项等。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水人教[2006]564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水人教[2006]564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水人教〔2006〕56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快实施水利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水利事业发展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利人才战略进一步加强水利人才工作的意见》(水人教〔2005〕37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为加快实施水利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水利事业发展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利人才战略进一步加强水利人才工作的意见》(水人教〔2005〕3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部人才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现就实施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水利事业发展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加快实施水利人才战略,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鼓励创新的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创新能力强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为实现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兵团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兵团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兵团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3•【字号】新兵办发〔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兵团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23号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快兵团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3日关于加快兵团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结合兵团实际,现就加快兵团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兵团党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分类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兵团实际的更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服务新疆和兵团卫生健康事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 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

按照兵团卫生人才需求制定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计划,鼓励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开设医学类相关专业课程。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任务书项目编号:领军人才:研究方向:依托单位:科技主管部门:主管单位:兵团科技局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兵团科技局二○一五年制基本信息领军人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位职称主要研究领域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移动电话工作单位创新研究信息研究方向技术领域起止年限研究属性兵团经费30万元单位配套万元计划任务目标一、领军人才个人能力提升目标(必须要有量化指标)二、带领相关领域研发团队建设目标(必须要有量化指标)三、创新研究指标(必须要有量化指标)摘要个人能力提升、团队建设、创新研究内容和意义简介(限200字以内)一、领军人才个人及带领相关领域研发团队的现状二、领军人才个人能力提升及带领相关领域研发团队的目标及方案三、创新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科技问题、方案及预期研究成果四、拨款计划(单位:万元)经费来源经费兵团科技经费30注:如有其他经费来源可添加。

五、经费预算表1 项目(课题)预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预算科目名称合计兵团拨款自筹经费1 一、经费支出2 (一)直接费用3 1.设备费4 (1)购置设备费5 (2)试制设备费6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7 2.材料费8 3.测试化验加工费9 4.燃料动力费10 5.差旅费11 6.会议费12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3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14 9.劳务费15 10.专家咨询费16 11.其他支出17 (二)间接费用18 1.管理费19 2.绩效支出20 二、经费来源21 1.申请兵团科技经费/22 2.自筹经费来源/23 (1)其他财政拨款/24 (2)单位自有货币资金/25 (3)其他资金/说明:1.企业承担课题任务,申请兵团拨款与企业匹配自筹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1∶2;2.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第一天每人800元,第二天及以后每人400元;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咨询费依据规定减半,超过半天的按一天计算。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3•【文号】新出人[2007]70号•【施行日期】2007.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出人[2007]70号)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总署机关各司(厅、局),署直各单位,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及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署管各行业协会:现将《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闻出版总署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和中宣部《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全国宣传文化系统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意见》、总署《2005年-2010年全国新闻出版(版权)人才工作纲要》的有关精神,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工程,联系、宣传、培养一批适应国家新闻出版事业发展需要的领军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条件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是全国新闻出版行业各领域最高层次的专家或带头人,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被评聘为新闻出版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个别资深专家和各领域的代表人物不受此限)。

其中,45周岁以下的要占一定的比例。

领军人才团队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领军人才团队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领军人才团队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一、基本条件1.领军人才团队由1名团队带头人、2-5名核心成员组成。

核心成员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核心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

2.团队入选后,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须在申报企业继续工作3年以上,团队带头人每年累计在锡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外籍人员以护照出入境等记录为准)并从申报单位缴纳个税,核心成员每年在锡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并从申报单位缴纳个税或参加社保。

3.团队带头人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业类、创新长期类、外专长期类)、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2)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中国专利金奖(前2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4)担任过以下国际著名学术组织高级成员(fellow)。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英国电气工程师学会(IEE)、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美国物理学会(APS)、美国医药生物工程学会(AIMBE)、美国计算机协会(ACM)、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美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SIAM)、美国航天航空学会(AIAA)、英国皇家化学会(RSC)、国际儿科肿瘤协会(SIOP)、世界儿科感染学会(WCPID)、世界眼科学会联盟(IFOS)、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PA)、世界心胸外科医师学会(WSCTS)。

(5)担任过以下世界知名大学教授、副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00名的境内外大学,限申报时最新排名。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本计划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紧密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

优先支持企业(包括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优先支持有国家、兵团、师(市)人才称号的科技人才。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兵团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并在未来3年继续在兵团工作的在职人员。

3.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某一领域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

4.具有主持承担国家、兵团或师(市)院(校)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

5.表现出较强的科技领军才能、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能力。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推荐名额分配和支持措施
新疆农垦科学院、塔里木大学、八师各6人,石河子大学9人,其他师各3人。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35岁以下的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对入选的科技人员授予“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称号,并一次性支持30万元用于其开展创新性研究(不支持与其他科技项目重复的研究内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权军
联系电话:****-*******。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5.22•【文号】教党〔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为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总体部署,现就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

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培养培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示范带动等机制更加健全,党支部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党支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有力彰显。

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选拔标准

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选拔标准

兵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在科研、工程、农业、卫生、高等教育系列中,35岁以下取得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45岁以下取得并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显著成就,是省(部、兵团)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者,或是师、院(校)两项以上科技进步一等奖励的主要完成者;或为省(部、兵团)级两项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为师、院(校)三项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在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其专利成果经过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其专利成果对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兵团)级以上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兵团)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公认。

5、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在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长期在卫生一线工作,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兵团英才选拔培养工程

兵团英才选拔培养工程
“兵团英才”选拔培养工程
培养人选资助经费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培养层次: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兵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
一、培养人选简况
编号:




出生年月
民族
出生地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工作年月
党政职务
原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培养层次
专业技
术职务
学历
A.研究生B.本科C.大专
对申请人在培养期内总体目标、培养计划、经费人选所在单位的审查意见与保证
培养人选所在单位的审查意见与保证:
已按填报说明对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对培养人所需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条件给予支持。
2、严格遵守有关资助项目管理、财务等各项规定。
学位
A.博士B.硕士C.学士
最高学历
获得部门
获得
时间
电子邮箱
移动电话
家庭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学术成就(250字以内)
培养人选签名
日期
二、培养人选在培养期内的总体目标
明确培养人选在培养期内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拟完成的标志性成果,需有定性和量化指标。
三、培养人选的分年度计划
第一年(2014年×月――2015年×月):
第二年(2015年×月――2016年×月):
第三年(2016年×月――2017年×月):
第四年(2017年×月――2018年×月):
四、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
金额
(万元)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申请人:学科领域:技术领域:依托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公章):执行期限:年月至年月填报日期:年月日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制二〇一八年三月填写说明一、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二、推荐表封面“学科领域”取表一基本信息中“所属学科1”填写的学科。

“技术领域”请从“种植业领域”、“畜牧兽医领域”、“工业与信息化领域”、“医药领域”、“其他领域”中选择填写(其他领域指前四个领域不能覆盖的领域)。

三、“基本信息”中,“学习经历”从大学填起。

四、“近5年主要科研情况”中,“项目来源”主要是指项目计划的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计划名称”是指承担计划的名称,如“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或“兵团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等,“承担主要科研任务情况”填写个人实际承担的项目(课题)名称和经费等,不填写总项目的内容。

五、“附件材料”按提纲提供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六、表中栏目没有内容的一律填“无”。

七、涉密内容不得在推荐材料中体现。

八、《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须签字盖章后报兵团科技局。

一、基本信息推荐人选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职务出生日期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所从事专业或方向所属学科1 所属学科2所属战略新兴产业领域获得的学术荣誉称号已入选的人才计划研究工作所服务行业主要研发类别□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其他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学习经历国家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工作经历国家单位职务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国内外科研组织及重要学术期刊任组织或期刊名称职务任期二、近5年主要科研情况1.承担主要科研任务情况序号项目(课题)名称立项编号经费(万元)起止年月项目来源计划名称担任角色2.获得主要科研学术奖励情况序号获奖项目名称奖励名称等级排序获奖时间授予机构3.代表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超过10篇)序号论文题目所有作者(通讯作者请标注*)期刊名称年份、卷期及页码被SCI、EI、ISTP影响因子4.发明专利授权情况序号专利名称授权号IPC分类号发明人排序授权时间授权国别或组织5.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报告情况序号报告名称会议名称主办方时间地点报告类别6.标准制定情况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类别颁布/修订时间本人排序7.主要新产品(含新品种)/新装置(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序号名称创新性开发阶段功能、应用领域(限50字)经济效益(限50字)8.其他重要成果及业绩、贡献(300字以内)三、推荐人选自我评价主要包括研究能力、学术或技术水平、对所属科学技术领域和相关产业影响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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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姓名:
单位:
工作单位:
推荐部门:
兵团党委组织部印制
填表须知
(1)本表必须如实、认真填写。

(2)填写时,如内容较多,可另纸附上。

(3)附:专业及组别1、哲学与历史学组(含哲学、历史)2、经济学组(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3、法学与教育学组(含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4、文学与教育学组(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5、数学组(含数学、系统科学、科学技术史)6、物理学组(含物理学、天文学)7、化学组(含化学)8、地学组(含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9、生物学组(含生物学)10、力学组(含力学)11、工学一组(含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林业工程、农业工程)12、工学二组(含材料科学与工程)13、工学三组(含冶金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14、工学四组(含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15、工学五组(含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6、工学六组(含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17、工学七组(含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18、工学八组(含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19、工学九组(含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20、农学一组(含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21、农学二组(含畜牧学、兽医学、水产、林学)22、医学一组(含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学、药学)23、医学二组(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4、医学三组(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25、军事学组(含战略学、战役学、军队指挥学、军制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与军事装备学)26、管理学组(含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人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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