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主要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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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主要改革措施
一、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自从党的十六大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特别是其中的收入分配问题,为此提出了一系列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公正收入分配制度的新措施。上述措施的实施对于遏制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而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尽管如此,我国收入分配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收入差距大,分配关系紊乱,制约机制缺失等。
首先,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自从1992年开始,全国总体基尼系数就已经达到0.4,并且近年来全国总体基尼系数呈现出上涨趋势。早在2004年,全国总体基尼系数就已经达到0.44,这一数字已超过了国际上公认基尼系数0.4的警戒线。①由此可知,2004年全国收入差距已经处于一个非常不平等的状况。自从2004年之后,全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不仅没有得到缓解,而且呈现出继续扩大的趋势。我国的收入差距重点表现在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和行业收入差距。
1.尽管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一定缓解,但是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过大。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一直处于不断扩大的趋势之中。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比例由1997年的246.89%逐步上升到2007年的33
2.96%。从2008年开始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比例由2007年的332.96%下降到2008年的331.49%,下降了1.47个百分点。尽管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有所下降,然而2008年城乡收入比仍然高达331.49%。②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所存在的巨大差距,那么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比目前的状况还要严重。城乡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一方面会进一步加剧本意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之间的割裂,不利于城乡之间的统筹发展。另一方面,城乡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严重的城乡收入差距阻碍了农业发展,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2.农村区域间收入差距过大,而城镇区域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近年来的各地区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的变化幅度不大,说明我国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保持在了一个较为平稳的状态。与此同时,农村地区间收入差距要远远高于城镇间收入差距。区域间收入差距问题所反映的是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后者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首先,广大中西部地区约占我国领土面积的大多数,它们也容纳了我国大多数的人口。如果广大中西部地区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那么人民的收入增长就会受到极大限制,人民生活水平也就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其次,如果广大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落后,那么其消费水平也就相对较低,这就限制了内需的扩大,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3.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2008年第4季度之前,国民经济不同行业间收入差距呈现出上升趋势,而2008年第4季度之后,国民经济不同行业间人均收入差距出现下降趋势。尽管不同行业间人均收入差距略微下降,但是个行业间人均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没有根本变化。我国行业收入差距中有一部分是由于行业差别所造成的合理收入差距。比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与其他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是由这一行业的技术特点所决定,这就属于合理的收入差距。然而,我国行业收入差距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垄断所造成,这一部分就属于不合理的行业间收入差距。行业间过大的收入差距造成了巨大的负面效应,它将过多的人力资源都集中到垄断行业,窒息了经济发展活力。
其次,收入分配关系紊乱,直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自从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在我国建立起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制度随之也在我国建立起来,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渐在我国建立起来,但是收入分配制度在现实中却没有得到有效的体现,造成收入分配关系紊乱,直接导致收入差距扩大。
1.政府过多涉入收入初次分配。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的扩大是由资本和劳动等生产要素结合而共同推动进行,所以应该由各生产要素按照其在生产中的贡献进行初次再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等来弥补市场失灵。因而,政府应该不参与到收入初次分配领域,而是通过税收方式获得收入而维持其正常运转。在我国的分配制度中,政府
则直接涉入到收入初次分配领域,其主要表现就是在各个关系国计民生领域其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尽管进行了现代企业改造,但是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在本质上没有改变,所以它们并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之所以能够盈利,主要是依靠政府所赋予的垄断权力,从而获取垄断利润。在获取垄断利润的同时,国有企业却具有现代股份制的外表,所以他们的管理者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垄断利润。与此同时,由于政府是国有企业的最大股东,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所以也就丧失了对它们进行监管的动机。特别是在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管理者的个人谋利动机超过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动机时,国有企业就成了部分利用政府权力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由于国有企业主要是依靠垄断获取利润,所以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将大众财富转化为少数人财富的工具。
2.相关劳动法令得不到有效执行,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如果仅从劳动法令条文来看,那么我国设立了世界上对劳动者权利保护最全面的劳动保护制度。然而,我国大部分劳动法令却成为一纸空文,在现实中得不到有效执行。因此,最低工资和工资集体协商等保护劳动者经济利益的相关制度也就无从谈起。与资本相比,劳动者在收入分配过程中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再缺乏法律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资本对劳动的侵犯就会发展到肆无忌惮的地步。在收入分配过程中,本该由劳动者享有的收入就会被资本所侵蚀,这也就是为什么珠三角地区工资会长期保持不变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资本对劳动收入的侵蚀,劳动收入比例过低,这是进一步导致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与此同时,由于劳动者获得的收入较少,导致劳动者的消费不足,进而影响到经济增长。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之下,国内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如果劳动收入比例过低,那么将会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速度,进而引发一连串连锁反应。
最后。制约机制缺失,缺乏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按照对生产的贡献在各类生产要素之间进行分配,那么必然会造成各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尽管上述收入差距是公正、合理的收入差距,但是仍然需要政府发挥收入再分配的职能,从而保证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获得能够维持其基本生存的收入。只有政府对收入进行再分配,才能既注重效率,又兼顾公平,才能维持整个社会的顺利运转。否则,按照效率原则,市场将会使富者越富,穷者越穷,造成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最终整个社会将会崩溃。政府主要通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