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师资格之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考点归纳教师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教师权利和义务考点归纳1.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2.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3.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重点归纳一、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了规定。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教学权一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它主要指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
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剥夺在聘教师的这项法定权利。
2.学术研究权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在完成现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活动等权利。
3.指导评价权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具体化。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名词解释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名词解释教师是承载着教育使命的一群人,他们肩负着培养和引导学生成长的责任。
作为专业教育工作者,教师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围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展开讨论,并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以期为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教师的角色作用。
一、教师的权利1. 教学自由教师的教学活动应当受到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保护,他们有权自主地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创造力。
教学自由不仅是教师的权利,也是一种专业追求,能够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激情,提高教学效果。
2. 学术独立学术独立是指教师在进行学术研究和教学评价时,享有独立的思考和表达观点的权利。
教师应当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判断力,秉持客观、中立、有据可依的原则进行研究和教学评价,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压力。
3. 专业发展教师有权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资源,以促进其个人和职业发展。
二、教师的义务1. 尊重学生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他们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充分关注并关心学生的成长。
教师要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尽力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2. 维护学校秩序教师作为学校的一员,有责任维护学校的秩序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
他们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学校内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并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
3. 坚守职业道德教师作为向学生传承知识和价值观的重要力量,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
他们应当维护职业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利用教育资源谋取私利,严禁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相关名词解释1. 教师团体教师团体是指由教育工作者组成的组织。
教师团体的目标是代表教师的利益,维护教师的权益,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师团体可以通过举办专业培训、发表研究成果、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支持教师。
2.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是指负责教育管理的政府部门。
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教师是学生学习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物,教师不仅仅是教授知识和技能的人,更是传授价值观念的引导者。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教师的权利包括教学自主权和言论自由。
教学自主权是指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自主决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评价标准等。
这种自主权保证了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言论自由则是指教师有权利表达自己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生表现等方面的看法,以及对社会中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价。
这种权利可以促进与学生和父母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除此之外,教师还有一系列的义务。
首先,教师有义务提供高质量的教育。
这就要求教师掌握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使得学生能够受益于自己的教学,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
其次,教师有义务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观。
这种指导可以培养学生的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积极面对生活和社会。
除此之外,教师还有维护学校秩序和和谐的义务。
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确保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同时,教师还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种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出一份力。
综上所述,教师不仅有权利,还有一系列的义务。
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在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下,教师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师法第二章
教师法第二章教师法是我国对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教师职责的法律依据,旨在保障教师权益、提升教师教育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师法中的重要章节,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责任,下面是该章节的参考内容。
第一节教师权利1.教师拥有平等接受教育、参与学术研究的权利,学校应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学习和培训机会,并保障其参与学术讨论、进行科学研究的条件。
2.教师有依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等权利,行使这些权利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3.教师享有表达个人意见和批评的权利,有权参与学校事务决策和管理,提出改革建议和合理要求,对个人职业发展有权进行规划和申诉,并依法享受职业保险和福利待遇。
4.教师在行使教育教学活动中,拥有合理的课程设置和调整权,有权选择适合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保障合理的教师编制,并享有适当的课堂管理权。
第二节教师义务1.教师应该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技能,真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维护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2.教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保护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律,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3.教师应当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有虐待、体罚、变相惩罚学生或者以言语、行为侮辱学生等不当行为,不得有违反师生道德、破坏学校纪律和学风的行为。
4.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增强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学习、钻研教育教学知识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节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1.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对教师进行规范和激励,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素质提高。
2.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包括定期评估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教师予以相应处罚和纠正。
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必备基础法律法规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资格证考试必备基础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它主要指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
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剥夺在聘教师的这项法定权利。
2.学术研究权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在完成现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活动等权利。
3.指导评价权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具体化。
它主要包括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权利。
5.民主管理权教师有权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二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二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单选题]1.教师对生病或者受伤的学生救护不(江南博哥)力,其行为()A.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B.属于不作为侵权C.不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D.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不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
[单选题]2.()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
A.依法执教B.廉洁从教C.严谨治学D.教书育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
[单选题]3.()是一项专门保护教师的权益的法律制度。
A.教师申诉制度B.教育行政赔偿C.教育行政诉讼D.教育行政复议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教师申诉制度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一一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单选题]4.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D.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任何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都不应当在学校范围内发生。
[单选题]5.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是OA.依法治教B.依法执教C.教育规范化D.教育制度化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
依法治教作为一种手段,与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等一样,是加强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单选题]6∙依法执教的重点是OA.教育法学教育和研究B.教育法律的遵守C.各个教育部门按照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要求来治理教育,依法指挥.组织.管理.实施.监督.参与教育活动D.教育立法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单选题]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的是OO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是教师可以享有的权利,而不是应尽的义务。
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在现代社会中,教师作为一份光荣的职业,担负着培养未来的栋梁之才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和权利,教育部于2015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该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下面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教师法第二章。
一、权利1.教育教学的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直接权利是颇多的,它涵盖了各个方面。
例如教师有权制定教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权组织、开设课程,并且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教师还有权创建校本课程,参与学校教学改革,预设教学目标,以及设计和评估教学方法。
2.职业发展的权利教师法第二章还规定了教师的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的权利。
教师有权参加各类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素质,并且有权参加各种评审活动,如学科带头人、学校骨干教师等。
3.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教师在工作中也可能面临各种问题和困难。
因此,教师法规定了其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教师有权维护公正、公平的评价和报酬制度,有权维护和行使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并且有权知情权和评估权。
二、义务1.教育教学的义务教育教学是教师的首要任务。
因此,教师有义务在教学过程中遵守教育规律和道德规范,实施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尊重学生的差异,竭诚为学生服务,保证教育教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职业发展的义务教师有主动进步的义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学科知识、教育技能和专业素质,深入了解教育理论与现实,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研究活动,传授先进教育理念和特点,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3.行为规范的义务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和引领,应该遵守行为规范,传授合法的行为规范,并且不留任何不良影响。
教师应该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参与利益输送和敛财,不向学生泄露机密以及不进行违法活动。
结语教师法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规范了教师的行为和发展方向。
教师法第二章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的规定,这也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和职业发展中遵守的必要规范。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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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有的权利 1、免试入学权 2、就近入学权 3、不交学费权 三、学生权利的保护 1、家庭保护 2、学校保护 3、社会保护 4、司法保护
模拟练习
• 1、有的学校在学生修完规定年限的教育后 不发毕业证,侵犯了学生的() • A.接受、享有教育的权利 • B.获得教育的物质保障的权利 • C.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 • D.获得救济的权利
3、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某小学规定语文教 师不得在课堂点评学生的作文。该校的做法 ( ) A.正确,学校有权对教师提出工作要求 B.正确,学校应当满足学生的自尊需求 C.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的专业权利 D.不正确,学校限制了教师的言论自由
二、教师的义务
• (一)教师义务的内涵 •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 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
• 三、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 • (一)教师违法(侵权)行为 •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 损失的。 •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二)教师的法律责任 • 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2、侵犯学生的人身权
• 3、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 4、侵犯学生的著作权
• 学生的作文也是ຫໍສະໝຸດ 品。表现形式:损坏学生财物、非法没收学生物 品、乱罚款、乱摊派、推销商品等。
• 5、不作为违法侵权
• 作为侵权指行为人一定的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如: 体罚、侮辱学生。 • 不作为侵权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 为。表现形式: • 1、对学生身体状况关照不力 • 2、对生病或受伤学生救护不力 • 3、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 • 4、学校活动组织失职 • 5、饮食安全事故 • 6、未及时向学生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
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师权利和义务教师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角色,担负着培养和教育学生的责任。
作为教师,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详细讨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以期更好地了解教师的职责和使命。
一、教师的权利1. 教学自由权教师享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自主权。
他们有权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自主选择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情况调整教学方法。
教师的教学自由权保障了他们开展创新教学和激发学生积极性的能力。
2. 评价权作为教育者,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
他们可以独立地制定评价标准,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评价权的行使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提高教学质量。
3. 职业发展权教师有权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他们也有权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背景,选择教学领域和研究方向,实现职业发展的个人追求。
二、教师的义务1. 教育责任教师的首要义务是履行对学生的教育责任。
他们应该尽心尽力地培养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教师应该积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引导。
2. 守法义务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育道德规范。
他们应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生树立正面榜样。
教师应该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3. 自我提升义务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并保持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念。
他们应该不断学习、研究教育理论和实践,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教师的自我提升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结: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包括教学自由权、评价权和职业发展权,这些权利保障了教师进行科学教学和个人成长的能力。
教师的义务则包括教育责任、守法义务和自我提升义务,这些义务确保了教师积极履行教育职责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教师资格之小学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师资格之小学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教师权利和义务一、教师权利的内涵(一)教师权利的涵义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
它是一种法定的行为方式,主要目的在于协调权利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对于教师而言,教师权利也称教师的法律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
也就是说,教师享有法律规范所设定并保护的选择自由和合法权益,这些权利要以相应义务人的义务为保障。
总体来讲,教师的权利包括: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当相应义务人违背法律义务、侵犯教师权利时,教师可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
(二)确立教师权利的法律依据1.关于教师权利的国际规定196i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该书是国际上首次探讨教师地位及权利的文件。
本文件在梳理各国教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教师应有的工作条件、待遇等权利问题,并根据当代教师社会地位的一般情况,提出了解决各种问题的建议性措施。
虽然《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并不是国际法律性文件,但它是众多专家对各国教师现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的,因此具有重大价值,对各国政府研究和确立教师权利具有指导意义。
2.关于教师权利的宪法规定宪法是一个国家确立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国家和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政治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济上享有财产权;文化上享有文化教育权等包含公民生产、生活、保障各个方面的权利。
为了保障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国家根据宪法又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民法、行政法、经济法、教育法、婚姻法、劳动法、军事法等基本法律和不同层次的法规。
因此,宪法是教育部门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也是教师权利确定的法律依据。
教育学原理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学原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未来一代的重任。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教育学原理中需要重点探讨的问题。
教师的权利包括:
1. 教学自由权。
教师有权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理念,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选择教材和教学方法,保证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2. 指导权。
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引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和自信心。
3. 班级管理权。
教师有权对班级进行管理,包括制定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班级秩序和学生的安全。
教师的义务包括:
1. 教学责任。
教师有义务认真备课,授课和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保证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2. 学生管理责任。
教师有义务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积极的学习氛围,关注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诚信要求。
教师有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和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教育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总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更应该履行自身义务,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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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重点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重点教师资格证是衡量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标准之一,而其中涉及的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更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教师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保障学生和教师自身的权益。
本文将重点阐述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包括教师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学生权益保障、教育机构管理等方面内容。
一、教师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在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中,教师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是首要考虑的内容。
教师作为教育工作的从业人员,享有一定的法定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1. 教师权利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这些权利主要包括:(1)教师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但应注意不影响学生的正常课堂秩序。
(2)教师有权选择适合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设计。
(3)教师享有公平待遇和合理的劳动条件,包括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权益。
2. 教师义务教师义务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这些义务包括:(1)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
(2)教师应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不断提升自我专业水平。
二、学生权益保障学生权益保障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特别关注的一个方面。
教师应了解学生的权益,并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 学生参加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学生有义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师应保障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提供符合学生能力和需求的教育。
2. 学生人身权益保护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保护学生的人身权益,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不受到任何形式的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
3. 学生的隐私权保护教师应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不得擅自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同时教育机构也应加强学生信息的保护。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教师的权利1. 教育教学自主权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应当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
这体现在教师具有自行设计教学方案、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选择教材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权利。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自主决定教学方法和内容,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2. 评价反馈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并给予反馈。
教师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努力程度进行评价。
同时,教师还应当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改进学习方法,为学生的进步提供指导。
3. 个人尊严和隐私权教师作为专业人士,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教师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不受歧视和侮辱。
此外,教师还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他人非法侵入和窥视。
4. 继续学习和专业发展权教师应当具备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能力和意愿。
教师有权参加研讨会、培训班等学习机会,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同时,教师也有权参与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学生发展做出贡献。
二、教师的义务1. 坚守教育教学岗位作为一名教师,首要的责任是坚守教育教学岗位,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应当恪尽职守,敬业爱岗,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2. 关爱学生,尊重个体差异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教师还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理解和包容学生的不同特点,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个性化的教育。
3.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和职业规范。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安全和利益,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保障。
教育法律法规之教师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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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章节习题:教师权利和义务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教师人身权的是()。
A.生命权B.健康权C.人身自由权D.隐私权2.作为一名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
A.教育教学权B.科学研究权C.指导评价权D.获得报酬待遇权3.某县要修水电站,县政府下发文件要求每个公职人员都要参加电站集资。
某镇小学校领导按照文件要求,在领工资之前,从每位教职工的工资中分别扣除了文件规定上交的集资款。
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校长办事积极果断,工作能力强B.侵犯了教职工的获取劳动报酬权C.违反了国家要求的不得对学校和教师乱摊派的规定D.侵犯了教职工的个人财产自主权4.(2012年真题)学校派张老师参加省里的骨干教师培训,但扣其绩效工资五百元,这()。
A.侵犯了教师进修培训权B.加强了经费管理C.体现了按劳取酬D.节约了办学成本5.(2014年真题)某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暑假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该教育行政部门的做法()。
A.正确,教师应终身学习B.正确,教师应无私奉献C.错误,占用了教师的休息时间D.正确,教师应储备足够知识6.以下不属于教师的权利的是()。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B.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C.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D.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7.学生最喜欢上肖老师的课,因为他上课的时候学生可以自由看小说、玩手机或者睡觉。
肖老师认为自己只要认真把知识讲清楚就行了,学生听不听课是他们自己的事,纪律管理应该是班主任的职责。
下列对他的这种做法评价不正确的是()。
A.没有认真履行教师的权利B.没有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C.没有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D.没有落实教育教学的任务8.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A.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B.全体学生C.学习有困难的学生D.残障学生9.教师应享有的基本物质利益权利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1、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受宗教、种族、性别、政治观点
和出身的限制;
2、享有劳动安全保障和社会保险;
3、享有合理的劳动条件,包括合理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福利待遇;
4、享有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权利;
5、享有教育事业中主持、参与、监督和改革的权利;
6、享有向有关部门投诉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7、享有文学艺术、科技研究和新技术开发的自由;
8、享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二、教师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尽职守:
2、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切实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管理的规定,遵守学校的纪律;
4、尊重学生的人格,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
5、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开负责任;
6、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发挥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模范作用:
7、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社会稳定;
8、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社会公德作用。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一、单项选择题1.D【解析】教师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A【解析】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教育教学权。
3.A【解析】该校长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4.A【解析】教师有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5.C【解析】教师具有培训的权利,同时也有培训、终身学习的义务,但这应该是教师自主选择的,不应该在暑假期间强制执行。
6.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士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A【解析】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
题干中没有涉及教师的权利问题。
8.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的精神以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位学生,无论其外在条件如何,都应予以关心、爱护与尊重。
9.D【解析】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是教师应享有的基本物质利益权利。
10.D【解析】A、B、C项的内容只属于教师义务,D项内容既是教师的权利,又是教师的义务。
11.C【解析】《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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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一、单项选择题1.D【解析】教师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A【解析】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教育教学权。
3.A【解析】该校长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4.A【解析】教师有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5.C【解析】教师具有培训的权利,同时也有培训、终身学习的义务,但这应该是教师自主选择的,不应该在暑假期间强制执行。
6.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士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A【解析】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
题干中没有涉及教师的权利问题。
8.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的精神以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位学生,无论其外在条件如何,都应予以关心、爱护与尊重。
9.D【解析】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是教师应享有的基本物质利益权利。
10.D【解析】A、B、C项的内容只属于教师义务,D项内容既是教师的权利,又是教师的义务。
11.C【解析】《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12.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由此可见,只有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才可以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学校不能以“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为由,强迫教师进行其义务之外的工作或解聘教师。
13.D【解析】学校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4.C【解析】依法执教是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因而主体是教师。
15.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具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
而“私拆学生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罚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行有偿家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做禁止性规定,主要是职业道德问题。
16.D【解析】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17.B【解析】依法执教的要求包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执政不属于教师的行为范畴。
18.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和教师负有保护学生的法定义务。
如果教师没有积极履行保护职责或阻止有害学生行为即构成不作为侵权。
由于体育课教师在学生进行危险动作时应在旁指导保护,而题干中张老师在学生单杠练习过程中离开,也并未停止学生的练习,所以张老师构成了不作为侵权。
19.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20.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D【解析】教师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体罚学生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22.D【解析】题干中教师的行为是对学生进行体罚,属于教师违法(侵权)行为。
23.D【解析】教师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属于不作为违法侵权,教师应该对生病的学生加以适当的救护,救护不力就属于不作为违法侵权。
24.A【解析】题干描述的是教师侵犯学生的参加教学活动的权利。
25.C【解析】学校和教师侵犯学生隐私的表现形式有:故意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学生信件,披露、宣扬学生自身及家庭成员的资料,提供学生成绩的方式不适当等。
26.A【解析】教师拥有多项权利,教师向学校提出建议是行使参与民主管理权利的体现。
二、材料分析题1.【参考答案】该班主任没有履行爱护、尊重学生的义务。
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帮助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另外,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看,该班主任也没有做到关爱学生。
对于教师的这种行为,《教师法》明确规定:“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或者是品德不良的教师,应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该班主任的错误做法严重影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构成对学生人格权的侵犯,是极其恶劣的,应给予停职处分。
2.【参考答案】(1)我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对教师提出了“尽职尽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要求;《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对教师的任职条件做了以下规定:“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依据这些规定,本案中的几位小学教师在以下两个方面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一是该小学的几位教师没有忠于职责,没有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没有完成本职工作。
二是该小学的几位教师不尊重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使学生身心发展受到不良影响。
(2)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该小学的教师,多次在上课时间打麻将,违反了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失职行为。
按照上述规定可以给予如下几种处分的一种或几种:①可以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形式。
受开除以下的行政处分以后,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可按一定期限解除处分。
②可以根据《教师法》的规定,解聘这几位教师中的主要责任人。
③如果经教育坚持不改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没收或吊销证书等方式。
3.【参考答案】韩老师的做法违背了教师对学生进行正确思想教育的义务。
任何一位教师都应该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
(1)我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我国《教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教师要“爱国守法”。
具体来说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4)根据这些规定,在思想方面对教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教师自身应该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二是对学生应该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思想品德教育;三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应坚持正面教育,教师应该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
(5)在本案中,教师韩某违反了这些规定。
他自己不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能够提高觉悟,对党的政策不理解,这已经不符合国家对教师的要求,同时,他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散布不满言论,违背了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对学生进行正面思想品德教育的原则。
教师韩某不但没有起到教师应起的表率作用,反而起了反面作用。
这将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会激起学生对党和国家政策的不满。
应该说教师韩某的行为是极其错误的。
韩某片面认为自己享有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见解的权利,其实,教学自由不是无限的自由,而是法律限定范围内的自由。
教师韩某在课堂上散布对党和国家政策不满的言论,有损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不属于教学自由所允许的范围。
所以,韩某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4.【参考答案】段老师无故受到侮辱、殴打,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侯某的父亲给予行政处罚,并由其赔偿段老师的损失。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其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段老师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有关诉讼案件的规定,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侯某父亲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其要与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有时不可避免地要与一些不良现象发生正面冲突,因此有可能受到人身权利的损害。
《教师法》将侮辱、殴打教师的行为分几种情况予以制裁:情节较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由公安机关或法院责令违法者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从而确保教师的人身权利。
5.【参考答案】我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四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