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2003年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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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2003年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要

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精神文明建设

【发文字号】中青办发[2003]4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3.03.21

【实施日期】2003.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2003年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3]4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现将《2003年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3年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要点

2003年3月5日是学习雷锋活动开展40周年,2003年也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10周年。今年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纪念开展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暨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10周年为统揽,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坚持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开拓创新、持之以恒的原则,广泛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深入推进志愿服务的队伍建设、项目建设、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做文章,促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精心组织好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暨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

要认真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纪念开展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的通知》精神,抓住纪念学习雷锋40周年的契机,在全国集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助老、助残、助困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及贫困地区、灾区群众提供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主题团队日活动,充分利用当地的雷锋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就近就便开展主题团日、队日活动。深化“为奉献者奉献”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少年和部队官兵为老英模提供志愿服务。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等传统学雷锋活动。开展雷锋精神与志愿服务理论研讨,总结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10年来的经验,深化对青年志愿者工作规律的认识。开展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以表彰为契机,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宣传活动。年底要集中开展纪念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10周年“志愿服务月”活动。

二、广泛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大力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建设、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

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要与加强志愿服务各项基础建设紧密结合,以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为切入点,带动志愿服务各项基础建设,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各项工作。

推进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要在2001年试点、2002年推广实施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注册制度,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注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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