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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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第二节 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概述 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亦称同业往来:
主要及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办理货币结 算代收代付款项及以相互融通资金所发生的 资金账务往来。 主要业务:一是由于各企事业单位在不 同的商业银行开户,它们之间相互货币结算 是构成商业银行往来的主要内容;二是各商 业银行之间的短期拆借亦是一项内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甲地工商行 (付款方)
汇出行
│联
│行 先直
│往
│来
后横
乙地工行 ─── 乙地农行(收款方)
转汇行 同业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汇出行(甲地工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同业存放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汇入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3. 汇入行(乙地农行) 汇入行收到本系统划来联行报单及结算
保证后,为收款单位入账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二)汇出行为单设机构,汇入行为双设机构
汇出行所在地银行金融机构设置不全,为银 行单设机构地区即未设立系统外银行机构, 其转汇采用“先直后横”即汇出行将款项先通 过本系统联行划转汇入异地联行机构,再由 其通过同业存放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或同 城票据交换划转汇入行入收款人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同业存放款项”
甲地工商银行───────→甲地农行(转汇行)
(付款)汇出行 “存放同业款项”
联│存
行│放
存│联(或联行往账)
放│行
款│款
项│项Baidu Nhomakorabea
乙地农行(收款人)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 汇出行(甲地工商行)
根据客户提交的汇款凭证,分别不 同系统的汇入行,•逐笔填制“转汇清单” 通过同业往来,或同城票据交换。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甲地农行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2. 转汇行(甲地农行),转汇行收到汇出行划 转的划收、收付凭证及“转汇清单”,通过本 系统联行将款项转往异地汇入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甲地工行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联行往账──乙地农行
(联行存放款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第四章 金融机构往来业 务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第一节 金融企业往来概述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一、概念
金融企业往来,是指各商业银行之间,由 于资金划拨、款项汇划及货币结算,而相互代 收、代付款项等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 二、金融企业往来核算的内容: 1. 同业往来——“同业(联行)往来”核算 2. 同业拆借──通过“存放中央银行存款”核算 不得相互直接拆借资金 3. 与中央银行的往来
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 金拆入;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借出资金, 称为资金拆出。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㈡ 规定:
1.参加拆借市场从事资金拆借,必须是金融 机构,非金融机构不得进入市场拆借资金。
2.拆借的资金应一律通过双方在中央银行的 存款账户中进行核算,不能用现金直接进行 拆借。拆借双方可在同城专业行之间,也可 在异地专业行之间,都必须通过人行进行。
账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甲地工行 (汇出行)
│联
│行
│往
│来
同业
乙地工行 ─── 乙地农行
(代转行)
│联
│行
│往
│来
丙地农行
(转汇行)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 汇出行 (甲地工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2. 代转行 (乙地工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同业存放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三、异地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由于异地结算等业务所产生的各商业银行之 间的往来,即发生的跨系统汇划款项,在规 定范围内(10万元以下),可以通过相互转汇 的方法办理,并视商业银行机构设置情况, 采取相应的转汇方法。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一)汇出行为双设机构地区
同一地区(汇出地)金融机构设置较全,有 与汇入行同一系统的专业银行,其转汇采 取“先横后直”的方法,即汇出行通过“存放 同业款项”、 “同业存放款项”或“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将汇款划转同城跨系统的汇入 行,然后再由其通过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 至汇入行收款人账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主要做法:
同一地区商业银行之间往来通过票据交换 来办理;
异地商业银行往来通过相互转汇办理; 同业拆借通过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办理。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二、同城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可采用同城票据交换的办法,由中国人 民银行负责清算,集中监督定时、定点 集中交换,进行清算、划转差额。
3.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平衡能力,控制拆 借总量,不得一方面拆出资金,另一方面向 人行申请贷款。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㈢ 账务处理
1.设置科目: ① 拆放同业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拆借给其他银
行的短期资金 B.性 质: 资产类 C.结 构: D.明 细:按拆借单位设明细科目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3. 转汇行 (乙地农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清算资金往来 4. 汇入行 (丙地农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第:六章活金融期机构存往来款业务──收款人户
四、同业拆借的核算
㈠ 概念:同业拆借是指各商业银行,因跨 系统汇划款项,产生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余额 不足,而引起相互资金融通,进行拆借资金。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三)汇出、汇入行均为单设机构地区
汇出、汇入行所在地均为单设机构,则款项
结算需通过中间有双设机构地区进行转划,
其转汇采用“先直后横再直”即汇出行先通过
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转中间双设机构地区转
汇行,由其通过同业往来或同城票据交换划
转汇入行在本地(中间地区)系统内联行机构,
再通过系统内联行机构转划汇入行入收款入
② 同业拆入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间其他银行
借入的短期或临时性资金 B.性 质:负债类 C.结 构: D.明 细:按拆入单位设明细科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③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与金融企业
往来而发生的往来利息支出 B.性 质:损益类 C.结 构: D.明 细 账:按往来单位设置
第二节 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概述 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亦称同业往来:
主要及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办理货币结 算代收代付款项及以相互融通资金所发生的 资金账务往来。 主要业务:一是由于各企事业单位在不 同的商业银行开户,它们之间相互货币结算 是构成商业银行往来的主要内容;二是各商 业银行之间的短期拆借亦是一项内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甲地工商行 (付款方)
汇出行
│联
│行 先直
│往
│来
后横
乙地工行 ─── 乙地农行(收款方)
转汇行 同业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汇出行(甲地工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同业存放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汇入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3. 汇入行(乙地农行) 汇入行收到本系统划来联行报单及结算
保证后,为收款单位入账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二)汇出行为单设机构,汇入行为双设机构
汇出行所在地银行金融机构设置不全,为银 行单设机构地区即未设立系统外银行机构, 其转汇采用“先直后横”即汇出行将款项先通 过本系统联行划转汇入异地联行机构,再由 其通过同业存放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或同 城票据交换划转汇入行入收款人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同业存放款项”
甲地工商银行───────→甲地农行(转汇行)
(付款)汇出行 “存放同业款项”
联│存
行│放
存│联(或联行往账)
放│行
款│款
项│项Baidu Nhomakorabea
乙地农行(收款人)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 汇出行(甲地工商行)
根据客户提交的汇款凭证,分别不 同系统的汇入行,•逐笔填制“转汇清单” 通过同业往来,或同城票据交换。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甲地农行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2. 转汇行(甲地农行),转汇行收到汇出行划 转的划收、收付凭证及“转汇清单”,通过本 系统联行将款项转往异地汇入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甲地工行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联行往账──乙地农行
(联行存放款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第四章 金融机构往来业 务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第一节 金融企业往来概述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一、概念
金融企业往来,是指各商业银行之间,由 于资金划拨、款项汇划及货币结算,而相互代 收、代付款项等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 二、金融企业往来核算的内容: 1. 同业往来——“同业(联行)往来”核算 2. 同业拆借──通过“存放中央银行存款”核算 不得相互直接拆借资金 3. 与中央银行的往来
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 金拆入;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借出资金, 称为资金拆出。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㈡ 规定:
1.参加拆借市场从事资金拆借,必须是金融 机构,非金融机构不得进入市场拆借资金。
2.拆借的资金应一律通过双方在中央银行的 存款账户中进行核算,不能用现金直接进行 拆借。拆借双方可在同城专业行之间,也可 在异地专业行之间,都必须通过人行进行。
账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甲地工行 (汇出行)
│联
│行
│往
│来
同业
乙地工行 ─── 乙地农行
(代转行)
│联
│行
│往
│来
丙地农行
(转汇行) (汇入行)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1. 汇出行 (甲地工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2. 代转行 (乙地工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同业存放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三、异地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由于异地结算等业务所产生的各商业银行之 间的往来,即发生的跨系统汇划款项,在规 定范围内(10万元以下),可以通过相互转汇 的方法办理,并视商业银行机构设置情况, 采取相应的转汇方法。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一)汇出行为双设机构地区
同一地区(汇出地)金融机构设置较全,有 与汇入行同一系统的专业银行,其转汇采 取“先横后直”的方法,即汇出行通过“存放 同业款项”、 “同业存放款项”或“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将汇款划转同城跨系统的汇入 行,然后再由其通过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 至汇入行收款人账户。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主要做法:
同一地区商业银行之间往来通过票据交换 来办理;
异地商业银行往来通过相互转汇办理; 同业拆借通过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办理。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二、同城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可采用同城票据交换的办法,由中国人 民银行负责清算,集中监督定时、定点 集中交换,进行清算、划转差额。
3.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平衡能力,控制拆 借总量,不得一方面拆出资金,另一方面向 人行申请贷款。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㈢ 账务处理
1.设置科目: ① 拆放同业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拆借给其他银
行的短期资金 B.性 质: 资产类 C.结 构: D.明 细:按拆借单位设明细科目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3. 转汇行 (乙地农行) 借:存放同业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清算资金往来 4. 汇入行 (丙地农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第:六章活金融期机构存往来款业务──收款人户
四、同业拆借的核算
㈠ 概念:同业拆借是指各商业银行,因跨 系统汇划款项,产生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余额 不足,而引起相互资金融通,进行拆借资金。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三)汇出、汇入行均为单设机构地区
汇出、汇入行所在地均为单设机构,则款项
结算需通过中间有双设机构地区进行转划,
其转汇采用“先直后横再直”即汇出行先通过
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转中间双设机构地区转
汇行,由其通过同业往来或同城票据交换划
转汇入行在本地(中间地区)系统内联行机构,
再通过系统内联行机构转划汇入行入收款入
② 同业拆入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间其他银行
借入的短期或临时性资金 B.性 质:负债类 C.结 构: D.明 细:按拆入单位设明细科
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③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A.核算内容:用来核算银行与金融企业
往来而发生的往来利息支出 B.性 质:损益类 C.结 构: D.明 细 账:按往来单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