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客运的调研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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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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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农村客运的调研报告
市交通局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破解发展难题为突破口,树立为民服务的发展理念,针对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实际问题,于4月22日至24日组织局机关、运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就如何加快农村客运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此次调研采取听、看、想、问、议的方式,以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对“农村客运发展的现状;具备通行条件的乡(镇)、行政村客运班线怎样才能‘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农村群众对出行的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对农村客运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对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五个方面的内容,充分听取了县(区)交通局、乡(镇)、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推丘”工作经验、新平县扬武镇农村客运试点经验,剖析在农村客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对策和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村客运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全市现有公路16364.27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32.7公里,一级公路77.75公里,二级公路239.98公里,三级公路1017.97公里,等外公路
453.33公里。
全市75个乡镇,实现公路通达的75个,占100%;实现公路通畅的66个,占88%;已开通客运班车75个,客运班车通车率100%。全市667 个行政村(含社区),实现公路通达的364个,占54.5%;实现公路通畅的195个,占29.2%;已开通客运班车418个,客运班车通车率62.6%。全市共有农村客运班线176条,营运客车1976辆,其中公交车354辆,客车1622辆;农村客运站43个,其中:建好经验收并投入使用的16个,建好未验收的18个,正在建设的9个。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市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居住分散以及农村交通建设基础差、起步晚等原因,全市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客运发展滞后,供给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行业运营粗放、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突出,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阻碍和制约了全市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责任不明,机制不全。一是各县(区)、乡(镇)政府对农村客运发展的主体责任不明确;二是农村客运发展机制体制存在问题,运管部门与交通部门管理权限、职责不明确;三是农村客运不仅仅是业务部门的工作,仅靠交通、运管部门无法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四是政府、企业、车主在农村客运发展中的责任、作用、关系没有理顺,行业难管企业、企业难管车队、车队难管车主的现象普遍存在。(二)与农村客运建设相配套的法规滞后。一是政府扶持农村客运的措施需要法规为依据;二是行业管理部门概定非法营运、对非法运营处理需要相应法规支撑。
(三)农村公路存在的问题。农村公路等级低、路面狭窄、坡度较大、通行条件差,达不到开通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条件。
(四)农村客运站存在的问题。已建完工的农村客运站因政府补助资金不到位、进站车辆少、运营成本大、效益低等客观原因,现有18个末验收投入使用。而投入少、见效较快的招呼站、候车亭建设进度及广度明显滞后,已建完工投入使用的部分招呼站、候车亭选址不合理,农民群众到站、亭候车的人少。
(五)农村客运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路、站、运、管、安”一体化的总体要求有待重新认识,从新平县扬武镇试点经验来看,由客运企业承担养路、修路、建客运站的责任,客运企业将面临无力经营的困境;二是大部分经营车辆产权属于个人,客运公司对车辆无产权,挂靠经营现象普遍,经营主体分散,客运公司不能对车主实施全程监管,造成经营者超载、超范围运营;三是农村客运车型不适应农村赶集随车带货的需求;四是运力与运量矛盾,赶集时运力不能满足农民出行的要求,不赶集时运力过剩;五是费改税后,非法运营依然存在,
导致农村客运经营者效益不高,这是影响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的长期问题;六是经营者所持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行驶证上“所有人”为个人姓名,“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原因是运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政府鼓励班线客运集约化、公司化要求,农村班线主要是许可给公司(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而经营者不愿变更是为了节省过户交易税、车船使用税、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费用。七是客运公司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只注重经济效益,服务意识差,对乘客态度不好,遇到携带行李多的乘客不愿搭乘,同时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八是农村客运经营范围不好把握,赶集日运力不足时,需要统一调配车辆,经营者为了经济效益,不愿空驶,沿路揽客,容易与班线车发生冲突,而引发矛盾。
三、对农村客运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完善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农村客运服务,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和线路公交化改造,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更加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是一项“兴农村、助农业、富农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一项促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各县(区)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
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加快农村,妥善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点工作,统筹兼顾、系统安排、努力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
(二)发展目标
着力提高农村运输供给能力、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能力、农村运输发展能力、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促进农村客运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市场规范有序、路站运协调发展。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具备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开通农村客运班车,经济较发达乡(镇)、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100%,山区乡镇、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85%。全市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基本完成,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村客运安全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政府是农村客运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客运发展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加快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扎实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通过优化结构,在保持运力适量增长前提下,把发展的重点从“量”的增长转移到“质”的提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