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银监法 依法监管促发展
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 让保险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项俊波指出,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几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监管和服务迈上一个新台阶,加快推进由新兴保险大国向世界保险强国转变。主要目标是:
——保险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相结合,完善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框架,形成系统科学、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形成门类齐全、科学适用的保险监管标准和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人才兴业战略,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业务精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保险监管人才队伍。
项俊波指出,促发展是监管的题中之义。国际金融保险监管都把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提高行业的竞争力作为监管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谈不上监管。监管促进发展,不是代替市场主体作决策、搞经营,而是通过监管措施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质量提升。一是改革创新促发展。继续深化以公司治理、保险营销和价格机制为重点的保险改革,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保险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保险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着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活力。二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适当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发挥政策撬动的杠杆效应,促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重点业务领域发展。三是营造环境促发展。加强对保险市场运行的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行为,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险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08月01日08:57 来源:《保险研究》2012年1期作者:项俊波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5在刚刚结束的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和王岐山副总理充分肯定了五年来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为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指明了方向。
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思路,部署2012年保险监管工作。
一、关于2011年保险监管工作2011年是保险市场面临困难和挑战较多的一年。
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各类风险明显增多。
国内经济增速缓慢回落,资本市场持续走低,金融产品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面临多重压力。
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
一年来,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非现场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
建立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跟踪研究制度,密切关注利率变化和资本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可能对保险经营产生的影响,及时防范非正常退保、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二是继续实施分类监管。
对风险较大的C类和D类公司,研究确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公司加强风险管理。
探索上下联动的分类监管机制,将法人机构分类监管和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结合起来。
三是强化偿付能力监管。
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偿付能力水平,批准66家公司增资900亿元、15家公司发行次级债600.5亿元。
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等措施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修订《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中国银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7.31•【文号】银监党发〔2015〕5号•【施行日期】2015.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意见银监党发〔2015〕5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强银行业法治建设,结合银行业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银监会党委领导下,各级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法治思维,健全依法监管决策机制,提高银行业监管专业化水平;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制;增强监管透明度,推动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一)成立贯彻落实《决定》领导小组。
银监会党委成立贯彻落实《决定》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组织、督导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贯彻落实《决定》工作,领导银行业监管法治建设。
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信念、坚定决心,发挥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要把学习的效果落实到监管工作成效上来。
要尽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措施,提升解决银行业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
(三)强化法治思维。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基本法治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监管实践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学习《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是我国针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学习和了解这部法规的过程中,我深感其对于促进金融业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下面是我在学习《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监管体系和职责。
根据《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银行业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央行)、银保监会、商务部等进行监管。
央行作为银行业的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
银保监会负责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进行监管,保障金融风险的可控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商务部负责外汇管理等事宜。
了解监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银行业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其次,了解银行业的监管要求。
银行业是金融行业中风险最大、关系最复杂的部门之一,因此银行业的监管要求必须严格。
《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中明确了银行业的准入条件、资本充足率要求、风险管理要求等内容。
银行业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才能够正常经营。
同时,监管机构也对银行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贷款、存款、理财等业务的执行标准和相关限制。
了解这些监管要求,可以帮助银行业了解自身的合规情况,及时进行风险控制和修正。
第三,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中特别强调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监管机构要求银行业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和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规还规定了银行业应当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要求,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全面的信息。
关注消费者权益,是银行业监管的重要任务,也是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最后,加强风险管理和监测。
银行业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行业,风险管理和监测是银行业监管的核心内容。
《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要求银行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
同时,监管机构还对特定类型的风险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2024年银监会工作总结
2024年银监会工作总结2024年是中国银监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关键之年。
在这一年里,银监会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稳定金融市场,加强监管,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通过总结2024年银监会的工作,从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引导、风险防控与监管创新、金融科技发展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党风廉政建设2024年银监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队伍管理。
加强对金融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完善责任制、考核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确保金融机构经营安全。
二、政策引导2024年银监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级和风险管理,推动银行业转型升级。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国际主要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三、风险防控与监管创新2024年银监会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金融风险防控,加大对风险点和风险领域的监测和预警。
加强对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指导,控制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提升银行业整体风险防控水平。
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对金融产品销售行为的监管,增强金融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意识。
2024年银监会推动监管创新,加强监管科技应用。
通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推动监管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的合作,共同打造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的监管生态圈,促进金融科技与监管的良性互动。
四、金融科技发展2024年银监会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发展,加强对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
制定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政策,规范金融科技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金融科技风险的评估和处置。
积极推广金融科技在支付结算、风险管理、信用评估等领域的应用,促进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
大同银监局工作总结
大同银监局工作总结
回首过去一年,大同银监局在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三个服务”中心任务,全力推动金融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加强监管,严格防控金融风险。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执行银保监会各项监管政策,着力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的发生,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是服务实体经济,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
我们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深入开展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
监会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机构改革和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为金融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展望未来,大同银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动金融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银保监发〔2019〕52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号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各会管单位:党的十九大以来,银行保险机构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稳步提升,关键领域改革持续深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不平衡不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面临多重挑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金融业开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基本原则——坚持回归本源。
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坚持优化结构。
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坚持强化监管。
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底线,精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银行业和保险业稳健发展。
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心得.doc
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心得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心得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实施是完成中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重要一步,对于推进我们商业银行的依法合规经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下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的学习进行分析。
今年6月,山西银监局组织召开了山西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培训工作推进会,全省掀起学习银监法的又一轮高潮,作为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专门法律,银监法的颁布和实施意义十分重大。
学习和贯彻银监法,在当前应把握以下几点银监法实施的意义一是在监管模式上,坚持从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与合规性监管并重转变,银监法明确了监管的审慎性原则,同时赋予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性规则的制定权。
规定了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报告岗位责任制度和处置制度,要求银监会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充分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
除提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接管或促其重组、整改、撤销、取缔等措施外。
还明确定了对监管工作人员和银行从业人员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承担等处罚措施,加大了责任追究和问责。
上述审慎经营原则和对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制度的强化,对银行业监管从单一合规监管向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监管模式的转变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是在监管重点上,坚持从化解风险为主向着力促进银行业发展和提高银行业竞争力转变。
银监法的立法目的是“ 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银监法所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监管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竞争能力”。
从修改后实施的商业银行法看,扩大了业务许可的范围,并预留了发展空间。
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对商业银行的管制范围和力度,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创新空间。
三是在监管视角上,从传统的国内监管向监管国际化转变。
广泛的借鉴了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和做法,许多法律条款体现了巴塞尔核心原则,集中反映了监管视角的国际化,顺应了银行监管的世界潮流。
关于《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可编辑版】
关于《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关于《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关于《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市人大财经委及市银监局联合检查小组:自接到×市委办公室下发《市人大财经委会×银监分局关于联合开展〈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后,我局非常重视,在接到文件的当天,局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学习文件精神。
针对此次检查,局长做了具体分工,要求各岗位各司其责,展开细致的工作来迎接检查,确保此次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的目的。
《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安全、稳健运行,切实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审慎经营,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可以说它们是我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否健康发展的根基,其重要的地位无可替代。
我局在人员培训、合规经营、内控制度的建设以及对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方面,时刻以《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为指导思想,依法办事,还能多次配合银监部门的非现场或现场检查,获得了一定的经验。
现根据文件的要求,将我局一直以来学习贯彻《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的情况,向联合检查小组汇报,具体内容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做到有法可依为了能让我局所有的储汇从业人员熟悉《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各项具体措施,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采取了自主学习和教师导学相结合,并进行考核的方式。
自主学习主要有三种方式:1、下发教辅材料自学。
我局先后下发了《金融法律法规及文件选编》、《邮政金融法规汇编》和《邮政金融监管法规汇编》等资料,这些材料由国家银监部门或湖北省邮政储汇局编写,内容涵盖了《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以及针对或适用于邮政储蓄的相关法规,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全面性。
规定各储蓄网点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要求有学习记录。
2、收看录像教材学习。
录像教材主要由×省邮政储汇局提供,内容主要以业务规章制度讲座和具体案例为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学习银监法心得体会
学习银监法心得体会【篇一:学习“三法”心得体会】学习“三法”心得体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出台与实施,顺应了改革的需要和新的银行监管模式,是金融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是金融法制的又一座里程碑,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道路上又迈出一步。
新的《人民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及其在宏观调控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职能,将更加有利于发挥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
银监会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新制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通过法律规范了金融监管制度,加强了监管力度,提高了中国金融体系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法》,在适应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实际需要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的同时,借鉴“巴塞尔核心原则”,增加了对商业银行审慎经营等监管要求。
相应地,银监法也引入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明确规定银监会应当制定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规则,并且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管。
这种法律设置,有利于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有利于中国银行业在国际上拓展业务空间,进而更加有力地支持国民经济的开放与发展。
对于农村信用社而言,三部银行法的出台与实施意义深远。
首先,三部银行法为农村信用社发展创造了更加公平和更具制度化的外部发展环境。
三部银行法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加强了银行业监管,将以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单一合规监管,改变为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重点规定了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方面的内容,汲取了国际银行业最新监管理论与实践的先进成果,有利于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
第二,三部银行法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稳健经营。
通过“银行三法”的实施,农村信用社可以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加快与国际先进银行管理模式的接轨,从而快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迎接国际银行业更加激烈的挑战而打好坚实的基础。
第三,三部银行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开展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实现快速发展。
学习贯彻银监法 依法监管促发展
学习贯彻银监法依法监管促发展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已于2003年12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第一次从监管角度规范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于加强和完善银行业监管手段,规范监管程序和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确保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银行业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和银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把学习贯彻《银监法》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水平。
深刻认识《银监法》出台的重大意义《银监法》的出台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它顺应了历史和时代的呼唤,又是金融发展和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的重大成果,从而对银行业监管制度、实践加以了新的规范、引导和促进,奠定了银行业监管的立法基础。
充分认清《银监法》的立法背景,深刻理解《银监法》的精髓,有利于我们全面掌握《银监法》,正确运用好这部法。
(一)《银监法》是监管体制改革的产物。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发挥专业分工优势,强化监管职能,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国务院决定设立银监会专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职责。
改革必然呼唤法律的诞生。
《银监法》的制定和出台贯彻了中央关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精神,从法律上赋予了银监会的监管职责,解决了银监会履行职责于法有据的问题。
(二)《银监法》是银行业应对WTO挑战的要求。
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银行业监管必须紧跟形势,不仅要总结继承我国既有的监管经验,还应充分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吸收人类文化的先进成果,与国际惯例尽快接轨。
《银监法》在总结我国银行业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大量吸收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既反映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普遍原则,更是紧密结合了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特殊要求,是一部较全面应对国际通行规则又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的好法。
《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学习情况汇报
《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学习情况汇报一、背景介绍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而《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作为银行业法律法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银行从业人员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篇文档旨在对本人学习《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的情况进行汇报,以便于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以及本人在学习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二、学习《银监法》情况汇报1. 学习内容及方式本人主要通过阅读《银监法》条文及相关解释、参考书籍以及线上课程进行学习。
每次学习均采用笔记+思维导图的方式进行记录,以便于复习及总结。
2. 学习收获通过学习,《银监法》对于银行监管方面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经营方面的指导能力得到了较好的提升。
其中,本人尤其关注了《银监法》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贷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对于公司业务有着较为实际的指导作用。
3. 不足之处尽管对于银行监管以及银行业经营方面有着较好的理解,但对于具体的法条、条款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及复习。
另外,对于一些具体的实际操作及案例缺乏深入了解。
三、学习《商业银行法》情况汇报1. 学习内容及方式本人主要通过阅读《商业银行法》条文及相关解释、参考书籍以及线上课程进行学习。
同样采用笔记+思维导图的方式进行记录。
2. 学习收获通过学习《商业银行法》,我对于银行作为商业实体的经营方面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同时对于银行同业以及个人业务的规定也进一步明确。
另外,对于银行组织架构、经营模式以及非法存款等方面的规定也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3. 不足之处相比于《银监法》,本人对于《商业银行法》的学习时间相对较短,所涉及的范围也相对较广,有些细节还存在学习不够深入的情况。
同时,在一些具体的实际操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了解。
四、结论与建议通过学习,我深深认识到了法律法规对于银行与从业人员的重要性,且学习的过程也使我对于银行的监管、经营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同时,也发现我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对于一些具体细节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于案例的了解待加强等。
银监部门指导工作情况汇报
银监部门指导工作情况汇报我在银监部门指导工作情况方面做了以下汇报:一、工作开展情况自从接到银监部门的指导任务以来,我积极组织团队成员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了银监部门的监管要求,及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银监部门的指导意见,认真总结其经验,不断完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内容1. 加强监管规则的学习在银监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加强了对监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水平,更好地适应监管要求。
我们认真学习了最新的监管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执行。
2.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银监部门指导我们在工作中加强风险防控,避免出现风险事件。
我们在银监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确保工作风险的可控性。
3. 提升服务质量银监部门要求我们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我们在此指导下,积极调整服务策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银监部门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我们根据银监部门的指导,加大内部管理的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管理中的问题,优化管理流程,实现了管理的科学化。
5. 加强合规意识银监部门指导我们要加强合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违规行为。
我们在银监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强化合规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合规规定,自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取得的成效在银监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效:1. 工作方案得到了有效的实施,顺利完成了相关的工作任务。
2. 加强了监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了工作水平。
3. 完善了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地避免了风险的发生。
4. 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高。
5. 内部管理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6. 合规意识得到了有效的强化,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在银监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完善,合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2012年全保会精神解读(四川企划部)
——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四川分公司企划部
2012年1月
1
目录
会议概况
11年监管工作总结及行业形势分析 监管基本思路及12年监管工作重点
2
会议概况
1月7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保监会新任主席项俊波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回顾11年监管主要工作; 分析当前保险业面临的形势; 明确监管思路及12年监管工作重点。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 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为目的,以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 重点。 着力强化和改进保险监管,着力提 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改善保险 行业形象,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1
监管基本思路
准确把握监管新思路,关键就在于理解“十二字”方针的深刻内涵: “抓服务”——监管为民
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从年初的7家减少到5家,不达标公司的风险状况逐步改善。
7
11年监管工作成果(2/2)
(三)治理市场秩序工作取得成效
虚假批退、虚挂应收初步遏制,虚假赔案逐步减少,银行保险和电话销售中的不 规范现象有所好转,意外险市场违规竞争问题得到较好控制。
(四)保险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2011年保险赔款和给付3910.2亿元。 农业保险、养老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领域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14
12年监管工作重点
突出三个重点:
(一)重点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营造齐抓共管的声势;出台管用见效 的制度;采取严查重处的举措。 (12年将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和《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 (二)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系统总结法人机构准入工作;研究制定市场 退出的监管规定;明确市场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三)推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创造 有利发展条件。
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实施是完成中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重要一步,对于推进我们商业银行的依法合规经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下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的学习进行分析。
今年,山西银监局组织召开了山西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培训工作推进会,全省掀起学习《银监法》的又一轮高潮,作为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专门法律,《银监法》的颁布和实施意义十分重大。
学习和贯彻《银监法》,在当前应把握以下几点:《银监法》实施的意义一是在监管模式上,坚持从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与合规性监管并重转变,《银监法》明确了监管的审慎性原则,同时赋予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性规则的制定权。
规定了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报告岗位责任制度和处置制度,要求银监会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充分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
除提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接管或促其重组、整改、撤销、取缔等措施外。
还明确定了对监管工作人员和银行从业人员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承担等处罚措施,加大了责任追究和问责。
上述审慎经营原则和对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制度的强化,对银行业监管从单一合规监管向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监管模式的转变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是在监管重点上,坚持从化解风险为主向着力促进银行业发展和提高银行业竞争力转变。
《银监法》的立法目的是“ 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银监法》所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监管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竞争能力”。
从修改后实施的《商业银行法》看,扩大了业务许可的范围,并预留了发展空间。
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对商业银行的管制范围和力度,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创新空间。
三是在监管视角上,从传统的国内监管向监管国际化转变。
学习贯彻《银监法》依法监管促发展
学习贯彻《银监法》依法监管促发展
徐云香
【期刊名称】《金融与经济》
【年(卷),期】2004(000)002
【摘要】@@ 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已于2003年12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第一次从监管角度规范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于加强和完善银行业监管手段,规范监管程序和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确保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总页数】2页(P4-5)
【作者】徐云香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江西,南昌,330008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依法监管创佳绩——记延安市银监分局 [J],
2.《银监法》、《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解析 [J], 王科进;秦刚
3.熟练掌握《银监法》深入践行《银监法》 [J], 刘安祺
4.认真学习贯彻银监会议精神全面履行银监分局监管职责 [J], 杨龙玉
5.基层银监分局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的必要条件 [J], 顾丽;张杰民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依法监管促进新疆银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金融为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依法监管,全面加强监管有效性建设,近日,新疆银监局组成调研组,深入到辖内银监分局,对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依法监管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
目的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对依法监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研究依法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工作的关键问题。
找出解决强化依法监管的新思想、新举措和新办法。
使依法监管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
近年来,新疆银监局系统依法监管工作水平明显得到提高,促进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平稳健康发展,但随着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急剧变化,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出现,银行监管工作面临着新问题和新困难,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
需要我们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依法监管的各个方面。
一、新疆银监局系统依法监管工作情况新疆银监局成立五年来,重视加强监管制度化建设,逐步完善依法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全系统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发挥法律审查和法律咨询的作用。
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和行政执法检查评价工作,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监管工作制度建设,严格依法监管。
制定了《贯彻〈银监会法律工作规定〉实施意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81件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使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监管制度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新疆银监局成立伊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成立了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依法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对重大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使监管工作依法、公开和公正。
自新疆银监局成立以来截止到2008年上半年,共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52起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27起,罚没款388.52万元,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20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贯彻银监法依法监管促发展
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已于2003年12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第一次从监管角度规范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于加强和完善银行业监管手段,规范监管程序和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确保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银行业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和银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把学习贯彻《银监法》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水平。
深刻认识《银监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银监法》的出台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它顺应了历史和时代的呼唤,又是金融发展和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的重大成果,从而对银行业监管制度、实践加以了新的规范、引导和促进,奠定了银行业监管的立法基础。
充分认清《银监法》的立法背景,深刻理解《银监法》的精髓,有利于我们全面掌握《银监法》,正确运用好这部法。
(一)《银监法》是监管体制改革的产物。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发挥专业分工优势,强化监管职能,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国务院决定设立银监会专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职责。
改革必然呼唤法律的诞生。
《银监法》的制定和出台贯彻了中央关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精神,从法律上赋予了银监会的监管职责,解决了银监会履行职责于法有据的问题。
(二)《银监法》是银行业应对WTO挑战的要求。
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银行业监管必须紧跟形势,不仅要总结继承我国既有的监管经验,还应充分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吸收人类文化的先进成果,与国际惯例尽快接轨。
《银监法》在总结我国银行业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大量吸收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
原则》,既反映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普遍原则,更是紧密结合了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特殊要求,是一部较全面应对国际通行规则又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的好法。
(三)《银监法》是银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南。
《银监法》既是我国银行业监管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成果,同时又是对银行业监管实践的指导和规范。
在银行业监管实践中,我们必须以《银监法》和其它相关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努力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当前,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国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在学习贯彻《银监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将学好《银监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努力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使《银监法》不断深入人心。
在学习宣传上,我认为要做到“三个抓好”。
(一)抓好银监系统的培训。
银行业监管人员自身首先要学好、弄通《银监法》。
要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集中培训,强化学习,使银监干部深刻理解各条款法义,切实掌握《银监法》的内涵和实质;要采取多种形式,如组织讲座、开展讨论、举办竞赛、撰写体会、进行调研等,不断活跃学习气氛,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要以学习《银监法》为契机,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既要深刻理解三法所调整法律关系的不同,更要把握三法之间的有机联系,从比较、分析中加深对《银监法》的认识和理解。
(二)抓好银行业机构的学习。
《银监法》不仅对监管者的职责、权力、责任等作了法律规定,而且对被监管者的行为也提出了规范,是双方共同的游戏规则,因此,我们还必须组织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银监法》的学习,使之了解并遵守《银监法》,自觉接受和配合银监机构的监管,按照《银监法》的要求,依法、审慎经营,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同时,对银监机构的监管行为进行逆向监督,防止监管权力的乱用和滥用,维护《银监法》的严肃性。
(三)抓好社会宣传工作。
《银监法》的有效实施,需要得到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积极支持、配合,因此,必须加大《银监法》的社会宣传力度。
一方面,要通过相关会议、通报金融情况等多种途径,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宣传《银监法》,增强其对金融及金融法律的了解、熟悉,从而支持银监机构的独立监管行为;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持续性宣传,使社会公众深入了解《银监法》,从而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从外部监督监管和被监管机构严格遵守和执行《银监法》,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增进公众对银行业的了解和信任。
努力提高依法监管的工作水平“知之非艰,行之惟难”。
学习、理解、领会《银监法》并不是一件难事,知法懂法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件短时间内就能做到的易事,但要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用法守法却是一项长期的较为艰巨的系统工程。
《银监法》的出台不仅仅是解决了银监会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问题,而是通过立法调整了监管理念,完善了监管措施,规范了监管行为,为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奠定了法律基础。
因此,学习贯彻《银监法》,重在落实,重在实践,要将《银监法》贯穿于监管活动的始终。
(一)改进监管方法。
《银监法》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确立了新的风险监管的理念。
要贯彻落实好《银监法》,就必须按照银监会刘明康主席提出的“四项监管理念”、“四个监管目标”和“六条良好监管标准”的要求,不断改进监管方法和手段,加快实现从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的转变,努力将监管范围转变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上来,将监管对象转变到围绕法人监管上来,将监管内容转变到以风险审慎监管、内控制度监管为主上来,将监管方法转变到以序时性全面检查为主上来,将监管程序转变到以事前、事中预警防范为主上来。
通过监管方式的创新和转变,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加大监管力度。
作为执法者,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履行《银监法》赋予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预警、发现、报告和处置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我们要时刻牢记自身职责,杜绝玩忽职守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制度建设。
《银监法》是作为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母法出台的。
要真正使银行业监管的依法监管工作达到严密、科学、规范的水准,还必须有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配合和补充。
因此,我们必须依据《银监法》的精神,在中国银监会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用法律推动、指导和规范内部制度建设,并将《银监法》的精神体现、细化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各个操作流程,使《银监法》的执行真正落到实处。
(四)规范监管行为。
《银监法》不仅授予了监管者充分的监管权力,同时又强化了对监管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明确规定了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规定了监管的程序要求和监督制约的措施,规定了监管机构须接受外部监督,规定了监管机构相应的法律责任等等。
因此,银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做到严格执法,更要做到带头守法,自觉遵守《银监法》和上级机关的各项规定,牢记权责对等原则,既不失职,又不滥用权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受罚,将自身的监管活动始终置于法律的监督和约束之下。
(五)加强协调配合。
金融业是一个整体,各监管部门既有分工,又有配合。
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仅靠银监部门自身的努力是难以凑效的,还必须发挥财政和其它金融监管部门的合力。
为此,《银监法》规定了银监机构与人行、财政部门等在维护银行业机构稳健运行中的协调、配合关系和信息共享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监管协调配合机制,既要加强与证券、保险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又要加强与央行、财政的协调配合,互通有无,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我国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