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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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验收操作规程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验收操作规程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验收操作规程项目工程验收分三个阶段,工程验收准备阶段、工程验收申报阶段、工程验收实施阶段。

市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程序及规定如下:一、工程验收准备阶段工程验收准备阶段主要完成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设施自验和移交。

(一)在主要工程(指能保证农业生产的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工程)全面完工后七天内,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土地平整及农田水利设施申请移交表”(附表1),并交当地村委会签署意见,其意见分以下几类:1、工程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意接收田地及水利设施。

2、工程基本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以下几处需要整改,整改后可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意接收田地及水利设施。

3、工程不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不同意接收田地及水利设施。

(二)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七天内,应填写“土地平整及农田水利设施申请移交审查表”(附表2),对当地村委会签署的如属第二、三类意见的,应对所提出的问题现场调查后作出监理意见,作出肯定或否定意见,同时也要分清责任,以便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作出决策。

(三)监理单位将施工单位的报告和自己的报告交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自己的现场调查,七天内作出以下几类决策:1、工程合格,填写“竣工移交证书”(附表3)将田地及水利设施移交给当地乡、镇政府,请当地乡、镇政府按协议组织重新分配土地,迅速恢复生产。

2、对需要整改之处,如属于施工单位责任,责令其在限定的日期内完成整改,达到整改要求,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整改完成并合格后,再按第一条进行移交工作。

3、对需要整改之处,如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属于设计责任或属于提高整理标准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增加造价、项目规模和影响新增耕地面积的问题,县(市)中心应写出自己的意见形成报告交市土地整理中心,经共同研究在十四天内行成一致意见后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按第一条进行移交工作。

(四)移交工作完成后,本工程不再进行工程整改,也不再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对工程成品的保护责任随之移交到当地政府。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全)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全)1
完成情况
1、列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其经济技术指标.
2、与设计对比分析.

工程质量
认 定
对照历次分部工程验收质量认定意见,认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技术档案
分部工程验收手续的完备性。

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历次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仍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验收结论
对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作出评价。

验收组成员签字
图C.1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封面格式
表C。1中给出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的内容.
表C.1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

工程概况
承包单位,合同施工内容、规模、主要工程量,合同金额。

施工过程
1、开、完工日期。
2、采用的主要措施。

建设任务
完成情况
1、列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其经济技术指标。
2、与设计对比分析.
十二
保留意见
保留意见人签字
十三
参加验收
人员签字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单位工程验收确认书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确认书封面格式见图B.1。
编号:(五号宋体字)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单位工程验收确认书
(二号黑体字)
单项工程名称:××(三号宋体字)
单位工程名称:××(三号宋体字)
e)听取承包单位、监理机构工作汇报;
f)查看工程资料;
g)验收组成员发表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并签字。
14.6
14.6.1
14.6.2
14.6.3
14.6.4
14.6.5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修订)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二〇〇七年九月目次条文说明 (45)前言为了进一步增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的可操作性,明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验收责任,完善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推进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的要求,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了课题组对TD/T1013-2000进行修订。

课题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相关行业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试点应用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本规程。

对TD/T1013-2000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工程中间验收环节、验收资料清单目录;修订了验收内容、验收组织、验收条件、验收人员的相关规定;增加、修订了验收成果名称、编写要求及格式;取消了《效益分析报告》。

本规程附录A~F为规范性附录;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和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本规程参编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验收组织和程序、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1.0.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0.5 验收工作应及时组织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0.6 验收工作由验收组负责,验收结论须经验收组2/3以上成员签字同意。

初步验收组和竣工验收组应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验收组提出处理意见。

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2019年土地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

2019年土地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二〇〇六年月日目录1总则 (2)2术语 (3)3验收条件 (4)4工程中间验收 (5)5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验收 (10)6资金使用管理验收 (10)7权属和效益验收 (11)8项目竣工验收 (12)9项目技术档案 (16)10附录 (18)附录A:质量评定项目分解 (18)附录B:工程质量评定 (23)附录C: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29)附录D: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31)附录E: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34)附录F:初步验收报告格式 (37)附录G: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40)附录H: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46)附录I: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62)附录J: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63)附录K: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64)附录L: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归档资料分类表 (66)1 总则1.1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5验收工作应及时组织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6验收工作由验收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验收组2/3以上成员签字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验收组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有1/2以上验收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1.7验收组应对验收内容提出明确的认定意见,验收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有保留意见时,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明确记载,并由保留意见人签字。

1.8验收存在遗留问题时,验收组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提出处理意见,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检查验收单位。

土地全域整治项目验收流程

土地全域整治项目验收流程

土地全域整治项目验收流程
土地全域整治项目验收流程概要:
1. 自验启动:施工单位先行自验,确认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完工。

2. 中间验收: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由监理开展分项、分部验收。

3. 初步验收:自验通过后,邀请业主、设计、监理等共同进行初步验收。

4. 报备申请:向项目监管机构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

5. 竣工验收:监管机构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审查项目成果及工程质量。

6. 验收结论:形成验收报告,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意见书。

7. 资料归档:验收通过后,项目成果资料整理归档,落实后期管护责任。

简化版:自验→中间验收→初验→上报申请→监管机构验收→出验收报告→资料归档。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_secret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_secret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二〇〇六年月日目录1总则 (2)2术语 (2)3验收条件 (3)4工程中间验收 (3)5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验收 (5)6资金使用管理验收 (6)7权属和效益验收 (6)8项目竣工验收 (6)9项目技术档案 (8)10附录 (10)附录A:质量评定项目分解 (10)附录B:工程质量评定 (13)附录C: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17)附录D: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19)附录E: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1)附录F:初步验收报告格式 (23)附录G: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25)附录H: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28)附录I: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38)附录J: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39)附录K: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40)附录L: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归档资料分类表 (42)1 总则1.1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5验收工作应及时组织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6验收工作由验收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验收组2/3以上成员签字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验收组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有1/2以上验收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1.7验收组应对验收内容提出明确的认定意见,验收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有保留意见时,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明确记载,并由保留意见人签字。

1.8验收存在遗留问题时,验收组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提出处理意见,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检查验收单位。

最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

最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

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前言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障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目录1 范围2 验收条件3 验收组织4 验收依据与内容5 验收程序和方法6 技术档案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附录 B 主要成果内容、格式附录 C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及使用管理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

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条件2.1 项目实施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经自验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2 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文字部分、附表、附图和附件。

2.2.1 文字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2.2.2 附表,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见附录B。

2.2.3 附图,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图、土地权属界限图或地籍图。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地整治项⽬验收规程TD 省国⼟资源⾏业标准⼟地整治项⽬验收规程省国⼟资源厅前⾔为确保⼟地整治⼯程建设质量,统⼀和规⼟地整治项⽬验收⼯作程序,明确各级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验收职责,完善项⽬验收的组织管理,提⾼项⽬管理⽔平。

省国⼟资源厅参照《⼟地开发整理项⽬验收规程》(TD/T1013-2000修订稿)和《省⼟地开发整理项⽬管理实施细则》,结合省⼟地整治项⽬验收⼯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附录A~J为规性表样。

本规程由省国⼟资源厅国⼟规划整理中⼼提出。

本规程由省国⼟资源厅批准。

本规程由省国⼟资源厅国⼟规划整理中归⼝并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次前⾔ (1)1 总则 (5)2 术语 (6)3 验收条件 (6)3.1 单元(⼯序)⼯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6)3.2 分部⼯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6)3.3 单位⼯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7)3.4 单项⼯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7)3.5 项⽬建设⾃检⾃查⼯作应具备的条件 (7)3.6 初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7)3.7 竣⼯终验应具备的条件 (7)4 ⼯程中间验收 (7)4.1 验收依据 (7)4.2 验收组织 (8)4.3 验收⼯作容 (8)4.4 验收⼯作程序 (9)4.5 验收成果 (10)5 项⽬竣⼯验收 (10)5.1 竣⼯验收依据 (10)5.2 初步验收 (11)5.3 竣⼯终验 (11)6 ⼯程质量等级评定和项⽬综合评价 (12)6.1 ⼯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评定 (12)6.2 对参建单位进⾏评价 (12)6.3验收组对建设项⽬进⾏综合评价 (13)附录A:⼟地整治⼯程质量验收评定项⽬划分表 (14)附录B:分部⼯程验收签证格式 (16)附录C:单位⼯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18)附录D:单项⼯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0)附录E:⼟地整治项⽬⾃检⾃查报告 (22)附录F:⼟地整治项⽬初步验收意见格式 (37)附录G:⼟地整治项⽬竣⼯验收报告格式 (41)附录H:⼟地整治项⽬竣⼯验收主要报告编制⼤纲 (45)附录I:项⽬竣⼯验收必报资料⽬录 (59)附录J:项⽬竣⼯验收备查资料⽬录 (60)附录K:⼟地整治项⽬归档资料分类表 (61)附录L:竣⼯验收建设项⽬综合评定表 (62)条⽂说明 (64)1 总则 (64)2 术语 (64)3 验收条件 (65)4 ⼯程中间验收 (65)5 项⽬竣⼯验收 (67)6、⼯程质量等级评定和项⽬综合评价 (69)1 总则1.1 ⽬的1.1.1为加强⼟地整治项⽬验收管理、统⼀和规验收程序和⽅法,明确项⽬验收容和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资源部、省国⼟资源厅现⾏⼟地整治项⽬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TD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前言为确保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质量,统一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程序,明确各级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验收职责,完善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修订稿)和《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结合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附录A~J为规范性表样。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提出。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归口并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目次1 总则目的1.1.1为加强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管理、统一和规范验收程序和方法,明确项目验收内容和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现行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1.2当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及各级项目管理机构应按本规程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适用范围1.2.1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项目按四级划分:即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项目建设工作评价:1.4.1土地整治项目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或不合格。

1.4.2对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及项目参建单位工作评价为:优良、一般、差。

验收阶段1.5.1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划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1.5.2中间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验收包括单元(工序)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1.5.3 单项工程验收完成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项目领导小组)应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自检自查。

1.5.4竣工验收是对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综合评价,竣工验收阶段分为初步验收和终验二个验收阶段。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一、引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是指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资料的编制、土地利用效果等进行检查、监督,以评估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合同约定和规划要求,是否满足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需求。

二、验收程序1. 规划与设计阶段的验收1.编制规划与设计方案:由开发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机构编制,需经专家论证和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交给验收委员会审查。

2.规划与设计文件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须按规定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进行现场踏勘:验收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现场踏勘,对各项设计指标进行检查和确认。

4.完成规划与设计验收报告:验收委员会根据踏勘情况和专家意见,编制规划与设计验收报告,将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2. 施工过程的验收1.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和技术水平。

2.进行施工过程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3.完成施工过程验收报告:监理单位根据施工过程监督情况,编制施工过程验收报告,将其提交给验收委员会。

3. 工程质量验收1.完成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验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编制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将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2.形成工程质量归档: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开发单位组织编制工程质量档案,并交由相关部门归档保存。

4. 工程进度验收1.编制工程进度报告:开发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进度要求,编制工程进度报告,将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2.进行工程进度检查: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核实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施工按时进行。

3.完成工程进度验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进度验收报告,将其提交给验收委员会。

5. 资料编制验收1.编制项目资料目录:开发单位按规定要求编制项目资料目录,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完成项目资料编制:开发单位组织编制项目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和规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一、前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是指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后,对其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规程。

该规程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验收前准备1. 验收委员会组建验收委员会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规划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并应设立主席团和秘书处。

2. 验收方案编制验收方案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具体项目特点编制。

方案中应包括验收目标、验收内容和方法、验收人员及其职责等内容。

3. 现场勘察在实施项目之前,需要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用地范围、用途性质等信息,并作出记录。

三、项目验收过程1. 资料审查首先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审查结果应作出书面记录。

2. 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是重要的验收环节之一。

主要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工程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等。

验收人员应认真记录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3. 技术评估技术评估是对项目技术指标的检查,包括土地利用效益、环保措施等。

评估结果应作出书面记录。

4. 问题反馈和整改验收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整改后需要再次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四、验收结论1. 验收结论形式验收结论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包括验收报告和意见书。

其中验收报告主要是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而意见书则是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2. 验收结论内容验收结论中应明确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等。

五、监督管理1. 监督对象监督对象为已经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 监督方式监督方式包括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等方式。

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还需要进行专项监督。

3. 监督内容监督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情况、环保措施、工程设施是否完好等。

六、结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是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手段。

土地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整理项目验收规程1总则1.1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5验收工作应及时组织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6验收工作由验收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验收组2/3以上成员签字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验收组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有1/2以上验收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1.7验收组应对验收内容提出明确的认定意见,验收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有保留意见时,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明确记载,并由保留意见人签字。

1.8验收存在遗留问题时,验收组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提出处理意见,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检查验收单位。

2术语2.1单项工程:单项工程一般是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2.2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2.3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按单位工程施工作业区(片)、组成类别进一步分解出来的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

2.4单元工程:单元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构成分部工程质量考核和合同支付审核的基本单位。

2.5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分解: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分解是工程项目管理必须的工作内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般分解为4级: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

(见附录A)2.6重要单项工程:占项目施工费用比重较大或对项目发挥效益起重要作用的单项工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1. 引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是指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规程和要点,旨在帮助项目相关方了解、实施和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2. 验收程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2.1 资料准备:开发商应按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竣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2.2 验收组成:由土地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土地开发商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应组建并分工合作。

2.3 现场勘察:验收组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筑、道路、绿化等方面进行现场勘察,验证设计与实施的一致性和工程质量。

2.4 技术交底:开发商应向验收组介绍项目的技术要点、关键工艺以及工程施工情况。

2.5 文件审核:验收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6 综合评价:验收组根据现场勘察和文件审核结果,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7 验收报告:验收组应编写验收报告,包括对项目的评价和改进建议,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3. 验收要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主要要点包括:3.1 工程质量:验收组应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筑质量、园林绿化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3.2 法律合规性:开发商应确保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规、规划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土地利用效益:验收组应评估项目的土地利用效益,包括土地使用率、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等方面。

3.4 文物保护:如项目周边存在文物等重要文化遗产,开发商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文物保护,并向验收组进行报告。

3.5 公众意见:开发商应充分听取周边居民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争议和异议应及时解决。

4. 观点和理解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中,我们认为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观点和理解:4.1 综合考虑:要从整体上综合考虑项目的质量、法律合规性、土地利用效益等多个方面,评估项目的综合效益。

2019-2020年TDT-1013-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18-3

2019-2020年TDT-1013-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18-3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的依据、内容、方法、条件、组织、程序和成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耕等项目的验收工作,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405-2012 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7-2012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1008-2007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GB/T 1033-201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GB/T 1041-2013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GB/T 1042-2013 土地整治施工监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单项工程由于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能够独立发挥某一类土地整治功能要求的工程项目。

3.2单位工程具有相同的设计功能特点,可以组合发挥作用的工程项目。

3.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可单独发挥作用,且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

3.4单元工程分部工程中有多个施工工序共同完成的单体结构综合体,构成工程质量评定基本单位的工程项目。

3.5中间验收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进行的验收。

3.6合同段工程验收项目承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的验收。

3.7 竣工验收项目批准的单位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管理、权属管理、后期管护等进行的全面验收。

4 总则4.1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合同段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4.2 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单项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应与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同时进行。

4.3 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和预算。

4.4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耕地质量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设施移交和管护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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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二〇〇六年月日目录1总则 (3)2术语 (4)3验收条件 (5)4工程中间验收 (6)5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验收 (11)6资金使用管理验收 (11)7权属和效益验收 (12)8项目竣工验收 (13)9项目技术档案 (17)10附录 (19)附录A:质量评定项目分解 (19)附录B:工程质量评定 (24)附录C: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30)附录D: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32)附录E: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35)附录F:初步验收报告格式 (38)附录G: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41)附录H: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47)附录I: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63)附录J: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64)附录K: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65)附录L: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归档资料分类表 (67)1 总则1.1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化,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5验收工作应及时组织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6验收工作由验收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验收组2/3以上成员签字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验收组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有1/2以上验收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1.7验收组应对验收容提出明确的认定意见,验收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有保留意见时,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明确记载,并由保留意见人签字。

1.8验收存在遗留问题时,验收组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提出处理意见,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检查验收单位。

2 术语2.1单项工程:单项工程一般是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2.2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2.3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按单位工程施工作业区(片)、组成类别进一步分解出来的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

2.4单元工程:单元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构成分部工程质量考核和合同支付审核的基本单位。

2.5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分解: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分解是工程项目管理必须的工作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般分解为4级: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

(见附录A)2.6重要单项工程:占项目施工费用比重较大或对项目发挥效益起重要作用的单项工程。

2.7主要分部工程:对重要单项工程发挥效益起主要作用的分部工程。

2.8外观: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9项目承担单位:中央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文件中确定的单位,一般指县级以上土地开发整理机构。

2.10项目实施单位:受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体实施项目建设的法人或组织机构。

2.11初步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对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检查验收、为项目竣工验收进行技术性准备的一系列活动。

2.12竣工验收:指项目竣工后,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的全面检验和综合评价的活动,是在初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进行的。

3 验收条件3.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成且质量全部合格,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完备。

3.2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所有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全部履行了分部工程验收手续。

3.3单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3.3.1所有单位工程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3.3.2工程投入使用、运行管理的条件已经具备;3.3.3需要移交管护单位投入使用时,与使用单位已达成管护意向或已签订管护协议。

3.4初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3.4.1工程建设容已按批准的设计全部完成;3.4.2项目资金已到位,并具备财务决算条件;3.4.3有关验收报告已准备就绪;3.4.4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已确定。

3.5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3.5.1已经初步验收合格;3.5.2各单项工程能正常运行;3.5.3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3.5.4归档资料符合本规程要求及有关规定;3.5.5已完成土地权属调整和地籍变更登记;3.5.6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审计;3.5.7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和资金筹集渠道已落实并已签订管护协议;3.5.8由于特殊原因致使少量尾工不能完成,在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使用情况下,可以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时应对尾工进行审核,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4 工程中间验收4.1验收依据4.1.1经批准的规划设计、相应的设计变更申请及批准文件;4.1.2经核准的项目实施方案;4.1.3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分解方案;4.1.4施工合同,经监理单位签发的施工图纸等;4.1.5监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4.1.6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的配套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4.1.7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相关规定、办法;4.1.8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2 验收组织4.2.1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组成验收组。

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应派代表参加主要分部工程的验收;4.2.2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主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4.2.3单项工程验收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由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及监理、施工、拟委托的工程管护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设计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重要单项工程的验收。

4.3分部工程验收容、程序、方法4.3.1验收容1)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见附录B)资料的完备性;2)认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见附录B);3)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

4.3.2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2)监理机构提前三天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验收时间、地点;3)总监理工程师宣布参加验收人员;4)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5)验收组成员发表意见;6)起草、讨论验收结论;7)通过验收结论并签字。

主要分部工程还应在验收开始时先查看工程现场。

4.3.3验收方法全面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完备性,主要分部工程还应与项目承担单位一起进行现场检查。

4.4单位工程验收容、程序、方法4.4.1验收容1)检查施工合同建设任务是否全面完成;2)检查工程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3)认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见附录B);4)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4.2验收程序1)单位工程验收主持人宣布参加验收单位及验收组成员;2)查看工地现场;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汇报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4)查看工程资料;5)验收组成员发表意见;6)起草、讨论验收结论;7)通过验收结论并签字。

4.4.3验收方法1)对照施工合同,现场逐项检查施工任务完成情况;2)对照设计指标和合同要求,采用看、测、量的方法,检查工程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3)根据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现场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4.5单项工程验收容、程序、方法4.5.1验收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建设任务;2)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3)认定单项工程质量等级(见附录B);4)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5.2验收程序单项工程验收程序按照单位工程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组还应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汇报。

设计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重要单项工程验收并汇报工作。

4.5.3验收方法1)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a、以批准的项目设计为依据,具体核对工程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于重要工程,应逐项核对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工程量等指标;b、土地平整工程应采用抽查的方法检查动土数量及沟渠开挖等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及原始数据;c、主要单体建筑物采用全数检验的方式检查其数量。

2)土地开发整理面积的验收a、开发整理前各类土地的面积,应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所附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核定。

b、开发整理后各类土地的面积,应依据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进行核定。

c、土地开发整理面积测量、统计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进行。

3)土地开发整理质量的验收a、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检查其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并查验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b、土地平整质量的验收,应严格依据经批准的项目设计对开发整理项目的综合质量、土层厚度、平整度等设计指标逐项进行。

c、单体建筑物检查其结构尺寸及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

4.6验收成果4.6.1分部工程验收签证(见附录C)。

4.6.2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见附录D)。

4.6.3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见附录E)。

4.6.4历次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时有关单位汇报材料应保留,作为验收成果的附件。

以上验收成果原件不少于5份,均暂交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保存,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5 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验收5.1项目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对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验收。

5.2查阅文件、影像资料、会议记录等,检查项目领导机构组建及发挥作用情况。

5.3查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中标和未中标)、评标报告、施工合同等,检查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

5.4查验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招投标公告、权属公告、补偿公告等和项目区标志牌,走访当地群众,检查公告效果。

5.5通过查看监理机构设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日记,监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等资料,检查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5.6查看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检查合同制度执行效果。

5.7通过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会议记录、资金支出手续等,检查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是否对项目实施履行了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

5.8审计、会计、汇报、检查、廉政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主要是查看审计报告、会计账册、汇报材料、会议记录,随机听取项目参建各单位主要工作人员意见。

6 资金使用管理验收6.1项目竣工验收时财务专业小组应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验收。

6.2检查财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6.3依据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审查预算分解及执行情况。

6.4审查竣工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对项目资金到位、支出、核销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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