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及部分城市的具体做法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一是由政府主导,主要是指政府完成前期土地开发,然后采取市场化的招标拍卖方式。
这种方式由于前期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难以做到资金的平衡,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难以大规模开展此类土地的开发。
此外,政府易采用行政手段干涉拆迁安置,因而损害村民的利益,往往引起村民的对抗。
二是村民在政府指导与支持下,自筹资金,自行完成改造。
这种模式政府支持力度比较大(比如在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及资金等方面),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
三是开发商主导的开发模式,开发商资金雄厚,开发经验丰富,既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局限性,使财政资金可以投入到更多的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上,又可以避免行政力量的介入,减少社会问题。
这种模式已成为当前改造的主要模式,投资的开发商将会成为城中村改造的主力军。
部分地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的经验做法(摘编)西安市碑林区:该区3年完成了16个城中村的拆迁工作,曾经实现12天同时拆完两个村的西安最快拆迁记录,成功创造了西安市城中村拆迁的“碑林模式”,吸引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专家和全国众多省市单位竞相考察学习。
现将该区的一些经验做法简要摘编如下:(一)城中村改造原则1、政府主导、科学规划。
该区始终注重把握城中村改造的主动权,重点把好规划关、政策关和监督关。
保障改造规划的实施,保证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维护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消除以往开发商独自开发的诸多弊端,搭建投资商和被拆迁人之间的桥梁,政府的公信力得到了双方的充分信任。
2、市场运作、企业参与。
该区始终立足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以区位优势为依托,对全区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精心策划和包装。
对每一个城中村都制定了综合改造规划方案,做到了整个拆迁改造工作高起点、准定位、细策划、精包装。
在此基础上积极招商引资,进行市场化运作。
投资商、村居民和政府三方协作,投资商和村居民作为利益载体,政府作为保障,三方按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使整个拆迁改造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构想
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构想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满是图纸和笔记的桌面上。
这一刻,我脑海中闪过的不是十年前的青涩,而是眼前这座城市的变迁,尤其是那些角落里的“城中村”。
它们像是这座繁华都市的伤痕,等待着被抚平。
就让我来谈谈我对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的构想。
一、问题与目标城中村改造,需要面对的是问题。
这些村落在城市快速发展中,逐渐暴露出了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改造,让这些村落融入城市,让居民享受到应有的城市生活。
二、规划与设计改造的第一步,就是规划与设计。
我们需要根据每个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规划方案。
这包括:1.功能区划分:将居住、商业、文化、绿化等功能区合理划分,提高土地利用率。
2.建筑设计:在保留原有建筑风貌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改造,提高建筑质量。
3.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改造模式1.政府主导:政府作为主导力量,负责规划、设计、招商等工作,确保改造的顺利进行。
2.企业参与:引入企业参与改造,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改造效率。
3.居民自治:鼓励居民参与改造,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四、改造内容1.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2.建筑风貌改造:保留原有建筑风貌,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村落整体形象。
3.环境整治: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4.文化传承:挖掘村落历史文化,传承民间艺术,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五、改造效果1.城市形象提升:城中村改造将使城市整体形象得到提升,提高城市竞争力。
3.经济发展:改造后的城中村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六、后期管理改造完成后,后期管理同样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改造成果的长期稳定。
1.加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2.文化活动推广:定期举办文化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
五、广州市白云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的主要做法
(一)改造与市政道路建设相结合。在“城中村”里规划出若干条交通干道,象切豆腐块一 样,把“城中村”分割成若干小块。以市政道路的建设推动“城中村”的改造。凡是在规划 路上的建筑一律拆除,同时给农民一定的补偿;“城中村”也不是全拆,依靠道路分割成小 块。“化整为零”使得改造的第一步比较好解决。在高标准建设城市道路的过程中,实施市 政道路建设的“4个整治”配套工程:完善道路的下水道、建设绿化带、配套路灯及进行道路
(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自行组织改造),以及以上二者的结合(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联合房地产
商合作改造)。城中村改造资金来源为房地产商、城中村集体和村民,政府财政支持。 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拆迁补偿方式为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置换为辅,具体标 准一村一策。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 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三、杭州模式
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 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 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 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
两边建筑物立面整饰工作。
(二)改造与发展相结合。在改造中,白云区相继改建、新建了一批商业用途的建筑和物业,改善
了群众日常购物环境。结合远景路畅通工程,进行远景路商业街规划,计划建设成为可媲美北京路 的商业步行街。白云区还利用新建道路两边的空地或拆迁后的闲置空地,在不违反城市规划和经规 划报建批准的前提下,帮助、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或原居民投资建设高档次的商铺或建设商业广场, 以弥补因拆迁给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居民带来的经济损失。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模式与做法
一、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与做法2007年,我市经过系统调研和科学筹划,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效果,三年大见成效,经过四至五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在全国达到一流水平”的总体思路。
(一)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模式经过几年探索,我们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村拆除、安置优先、有形无形改造并重”的城中村改造西安模式。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府主导就是要把改造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
具体实施过程中,区城改办和街道办直接进行操作,实行“五统一”。
即统一策划招商,统一编制规划,统一编制改造方案,统一实施拆迁安置,统一实行无形改造工作,以解决好各方利益问题。
这一做法,使政府牢牢掌握了改造主导权和方向。
城中村改造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坚持市场运作的主渠道。
各区通过项目策划包装、主动招商等多种方式,采取有效措施,营造“留商、安商、扶商”环境,吸引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参与我市城中村改造。
从2007年至今,仅在“西洽会”上就成功签约50个改造项目,协议资金513亿万元,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村拆除,安置优先《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房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
原则上整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过去只建新不拆旧,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局面,确保改造规范进行。
为确保村民按时回迁,对已取得方案批复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整村拆除后,在符合方案、规划、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安置房。
3.有形改造与无形改造并重我市所进行的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建新,而是有形改造与无形改造同步推进、互相促进,实现彻底意义上的改造。
无形改造是指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集体经济转为股份制经济,撤村建社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通过无形改造彻底消除城中村中的“二元”管理体制,使村民纳入到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中,有效解决改造村民医疗、养老保险、就业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在5年内,改造村民可以继续享受优于城市社区政策的惠农政策;另外还可以享受低保等城市社区居民政策,使村民彻底解除后顾之忧。
城中村改造模式及对策
城中村改造模式及对策作者:岳培祯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中旬》2018年第01期摘要:城中村是城市扩展的必然产物,其土地权属的二元化导致城中村乱象丛生,其改造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必须,通过对城中改造的梳理,对其改造模式及对策深入研究,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必要的做法和理论。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模式;对策1、东营城中村现状东营市中心城范围内共有城中村50个,常住人口21148户、62822人,房屋178166间、建筑面积396万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29203亩。
其大多数房屋为建成二三十年以上的旧砖房、土坯房,有的明显已经成为危房。
容积率低,土地利用效率低,对当前的城市建设发展来说,是一种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随着城市与村居的交融出现了大量问题和隐患,人口杂乱,治安问题隐患重重,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导致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居住环境低劣;资源浪费严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农民住宅翻建不能依照城市功能准确定位,屡拆屡建情况十分突出,不仅损害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切身利益,也严重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城中村”拆迁改造,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容回避的一个问题,也是当前城市建设管理的一个焦点和难点。
让“城中村”尽快融入城市,实现整个城区的均衡发展。
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实现、维护、发展好群众的利益。
“城中村”改造是居民自我算账、自我拆迁、自我发展,过上好日子的过程;是“城中村”在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整体融入城市,共享发展成果的过程;是“城中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理念变革的过程;是村居自治组织在政府领导市场引导下,民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过程。
2、改造模式城中村改造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
总结近几年的改造经验,不断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和方法。
2.1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改造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进行,其特点近似于征地拆迁,改造中政府始终处于支配地位,城中村处于服从地位,拆迁目的是为了达到城市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政府获得拆迁后的土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或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易地或原地安置拆迁居民,同时为居民留足用于长期发展的建设用地。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经验做法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经验做法第一篇: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经验做法1、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经验做法:(一)坚持科学编制规划本着“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的原则,制订了科学详细的“城中村”改造规划。
规划围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要求,突出了晋城市的文化特色和生态优势这一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彰显晋城市绿色公园城市特色。
(二)坚持依法、和谐拆迁安置按照“稳妥拆迁、有序拆迁、和谐拆迁”的原则,提出拆迁安置工作要做到“统一指挥、依法拆迁、严格标准、加快进度”。
对协议签订、资金补偿、等各个环节,实行阳光操作,坚持透明公开,力求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得人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置举报电话、村民咨询和上访接待站,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解决拆迁中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化解矛盾,确保拆迁工作和谐、顺利进行。
(三)建立工作机制为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
一是加强领导。
成立了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抽调1名县级干部参与城中村改造小组,分包项目,分工负责。
二是明确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的复核、审批、考核、督导等;明确各乡镇主要领导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改造方案的申报、拆迁安置的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制度。
坚持每天召开指挥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建立改造方案联合会审、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制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改造工作“不断档”、“不夹生”,为各项工作推进提供机制保障。
(四)提高群众和开发企业双方积极性利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从兑换面积的单价、居住房屋的性质、周边环境的改善、经济收入的增加等方面,帮村民算“拆迁补偿、拆迁安置”经济账和“环境改善帐”,算“大帐”、算“长远帐”,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拆迁为他们带来的好处和利益,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大难题。
城中村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房屋老旧、基础设施薄弱、环境脏乱差等,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城中村改造成为了当前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就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首先,城中村改造需要科学规划。
在实施改造之前,需要对城中村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和改造的难点。
然后,制定合理的改造规划,包括房屋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内容。
规划要科学合理,注重可持续发展,确保改造后的城中村能够长期保持良好状态。
其次,城中村改造需要多方合作。
政府、企业、居民等各方需要共同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
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政策支持,推动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为改造工作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居民则应积极配合改造工作,支持政府的决策,同时也要参与到改造工作中来,为改造工作提供帮助。
再者,城中村改造需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在改造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因改造工作而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可以通过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等方式,提升城中村的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要加强环境治理,改善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最后,城中村改造需要注重社会管理。
改造后的城中村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管理体系,加强社区治理,提升居民的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要加强社会服务,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居民等多方合作,共同致力于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多方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管理,才能实现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良好效果,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的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各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各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城中村是指处于城市迅速扩张过程中形成的、无证建筑或违章建筑密集的地区。
这些地区人口密集,住房问题突出,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
因此,城中村改造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公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实现城市规划与建设要求,提升居住环境品质,解决住房问题,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2.原则:人性化原则,合理安置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工作方案1.调查与规划(1)开展城中村全面调查,摸清基础设施、住宅状况、居民需求等情况。
(2)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包括建筑改造、基础设施更新、居民安置等方面。
2.基础设施改造(1)更新供水、供电、燃气、排水等基础设施,确保居民正常使用。
(2)加强交通建设,提供更好的道路网络和公共交通系统。
3.居民安置(1)对于无法继续保留的城中村,合理安置居民。
(2)对于可以保留的城中村,提供改造后的宿舍楼、公寓等替代住宅。
4.建筑改造(1)对于违章建筑,依法拆除,并按照规划要求重新建设。
(2)对于卫生条件差、无安全保障的住房,进行改善。
5.社区建设(1)建设社区学校、医疗机构、文化设施等,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组织社区活动,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参与感。
6.合理房屋供给(1)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居民住房问题。
(2)根据居民需求,建设适宜的商品房供应。
7.资金支持(1)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资金问题。
(2)利用政府资金,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实施步骤1.立法与政策支持2.开展城中村全面调查与规划3.基础设施更新与居民安置工作4.建筑改造工作5.社区建设与居民参与6.逐步推进房屋供给工作7.资金支持与整合五、风险与保障1.人员安置风险:对于失去住房的居民,安置地点、条件应妥善安排,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2.资金风险:政府应加强资金管理与整合,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正常进行。
3.环境污染风险:对于城中村内存在的环境问题,需要进行有序整治,避免污染问题加剧。
“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与对策
“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与对策1.引言介绍城中村的概念及其存在的问题,说明研究城中村改造的意义和必要性。
2.城中村改造模式的探讨分析国内外城中村改造的常用模式,包括完全拆迁、部分保留、整体改造、旧区改造等,并重点讨论其优缺点。
3.城中村改造的难点概述城中村改造中的难点,包括居民嵌入问题、补偿机制问题、资金来源问题、规划协调问题等,并结合实际案例分别进行分析和探讨。
4.城中村改造的对策从政策法规、土地资金、社会投入等多个层面提出对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如优化政策法规、多渠道筹措资金、构建社会合力等,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详细说明。
5.结论与展望对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及其对策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城中村改造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注:本文共分为5个章节,第1章先引入了城中村改造的概念及其意义,第2章探讨了城中村改造的常用模式,第3章重点分析了城中村改造中的难点,第4章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对策,第5章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
第1章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规划和建设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
但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中村一直是城市面临的一个难题。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城市规划的不完善,城中村成为城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
城中村的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形象,也影响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进程的重要一环。
本文旨在探讨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与对策,对城中村改造中所遇到的难点进行分析,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可行建议。
本文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是引言,主要是对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进行解释和说明,为后续研究做出铺垫。
第2章城中村改造模式的探讨城市面积的不断扩张,使得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规划和建设也在不断发展。
然而,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城中村问题已成为城市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
城中村一般指一个未经规划建设而集中聚居的低收入人群居住的城市片区,也称为“穷区”“细胞”等。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包括:高密度住宅、住房安全、环境卫生、公共基础设施不足等,极大地威胁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做法和措施1.正确认识城中村改造对我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巨大的级差收益及出租私房带来的经济利益诱使农民自行修建工厂、扩建私房。
“村村办企业、处处有厂房”一度是济水某些居委会的形象概括。
济水经济转型,工业企业外迁,商贸企业入住。
办事处提出了“提升商业品位,优化专业市场,打造楼宇经济,调整工业布局”的发展模式,体现出“城镇进圈、工业进园、民宅进区”的用地原则,实际上也是改造“城中村”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我办事处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建设和谐济水具有深远意义。
2.勇于探索,完善城中村改造操作模式和资金筹措方式在改造实施的行为主体与操作方式上,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
外地采取的做法是,办事处经认真考虑,主要采取开发商主导、市场化的综合开发模式。
办事处制定开发规则,资产分配采用“三三制”,1/3用于旧村民回迁,1/3作商品房经营,另1/3用以保证开发商利润。
同时对开发商进行监管审核,开发商的选择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对其资金实力、改建规划方案、拆迁安置方案及商业信誉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
资金来源是城中村改造的瓶颈问题。
“城中村”改造费用巨大,由谁负担或如何分担?无疑是改造的重点难点。
办事处勇于探索资金筹措方式,采用引入开发商,以开发商为主,办事处适当支持的方法来筹措资金。
北街居委会城中村开发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最终与北京金翰金典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引进开发商的同时也引来了开发资金,总之,改造在总体上应走资金多元化的道路,在政府—村集体—开发商协同的格局下形成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格局。
城中村改造模式
城中村改造模式本文详细介绍了模式,房地产法整理。
(一) 现行模式分析目前,我国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
由于各城中村地理位置、经济实力、房屋状况等情况不同,决定了城中村改造模式的多样性。
石家庄市经过几年的改造实践,初步形成了三种模式: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模式,如:桥东区元村依靠自身经济实力进行旧村改造;二是借助开发企业力量整体改造开发模式,如桥东区休门由上海滨江置业整体改造;三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开发企业介入的合资、合作改造模式。
如:裕华区东岗村与珠海唐家文化娱乐公司合作开发1.村集体自行改造型该模式以村集体经济为基础,在政府引导下,由村委会自行筹资开发,完成拆迁安置、回迁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的全部工作。
具体讲就是指村集体自行进行土地房屋转制,将原来的集体土地和集体房产等资产进行量化,由集体股和个人股构成股份公司,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资产评估并量化成公司股份,按股份改造并获取收益的方法。
同时将大量剩余住房上市销售,形成滚动开发的趋势。
城中村房屋开发成本低,建筑价格相对便宜。
这种房屋上市以后,其低廉的价格对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绝对的冲击,中低收入人群将可能形成疯狂抢购的势态,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价格在房地产市场的运作中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市场的全部。
由于城中村村民文化素质较低,村里自行开发的住宅一般都沿用20世纪90年代的户型设计,建筑风格单调陈旧、建材普通,与今天所提倡的人居环境相去甚远。
因此这种住房最终很难占领市场。
同时,该模式需要政府的支持力度比较大(比如在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及资金等方面),只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2.开发商主导型改造由于城中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和投资能力相对有限,难以独立支撑旧村改造的大任。
同时政府不可能大规模直接投资甚至包揽城中村改造。
因此,投资商与开发商介入是促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方式。
开发商主导型是指开发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销售等,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综合开发,整体方案、布局、资金运作都由开发商自己承担。
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方案
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方案
在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方案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住房改造:城中村的住房条件通常较差,需要对老旧、不合理的结构进行改造。
改造包括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确保住房的安全和舒适度。
同时,可以考虑增加公共空间,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2. 供水供电设施完善:城中村中的水电设施通常不完备,供水和供电能力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
需要对供水管道、水井、电线等设施进行维修和升级,确保供水和供电的可靠性。
3. 道路交通改善:城中村通常道路狭窄、交通拥堵,不利于居民的出行。
可以考虑拓宽道路、设置交通指示标志、规划停车位等方式,改善交通状况,提高居民的出行便利性。
4. 环境整治:城中村周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垃圾、废弃物、污水等问题普遍存在。
需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提高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覆盖率,加强环境监管和管理。
5. 社区设施建设:城中村通常缺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可以考虑修建学校、医院、商业设施、公园等,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设施,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6. 公共安全保障:城中村犯罪率较高,公共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需要加强安保力量,增设监控设备,提高警务巡逻频率,加强社区警务合作,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通过以上方面的改造和完善,城中村可以逐渐转型为宜居的社区。
同时,改造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意愿和参与,加强社区自治和精神文化建设,形成共建共享的社区文化氛围。
长沙 城中村改造 案例 经验做法
长沙城中村改造的经验做法一、改造背景1. 城中村问题的凸显: 长沙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城市,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问题也日益凸显。
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中的一块短板,存在着基础设施陈旧、环境脏乱差、社会治安问题等多重困扰,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大隐患。
二、长沙城中村改造的现状和挑战1. 改造现状: 长沙城中村改造工作历经多年,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诸多挑战。
在改造过程中,涉及到土地流转、居民搬迁、基础设施更新等多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共同推动改造工作。
2. 难点和挑战:城中村改造涉及到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居民的安置、工程的施工、环境的保护等问题都是难点和挑战。
如何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改造工作,是当前城中村改造工作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长沙城中村改造的经验做法1.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长沙政府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扮演了积极的引导和协调作用,鼓励多方参与,形成强大的改造合力。
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了合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
2. 尊重居民意愿,保障居民权益: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和有关部门注重尊重居民的意愿,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拆迁、安置搬迁等环节,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居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
3. 综合规划,多元化发展:长沙城中村改造注重综合规划,把改造工作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统筹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实现多元化发展。
通过规划,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整体发展,实现城市形态和功能的全面提升。
4. 保障环境生态,创建宜居环境: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长沙充分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环境,打造宜居环境。
通过绿化美化、污水治理、垃圾清运等措施,实现城中村改造后的环境质量提升,让居民过上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
四、总结与展望1. 改造成效和社会影响:长沙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环境质量和居民居住条件,对城市形象和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
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前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城市住房紧张情况严重。
城中村改造工作已成为城市建设的热点问题之一,是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环境美化的重要手段。
二、城中村现状分析
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率大幅提升的同时,城市人口也在不断增加。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扩张过程中,由于城市的规划保护不力,无序建设大量的违章建筑物,自发形成的以居民民房为主体的集中居住区域。
城中村一般为低层、密集,居住环境拥挤,生活和用水设施不完善,交通拥堵等问题突出,安全隐患高,污染严重。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包括:建筑物老化、环境陈旧、居住条件差、基础设施缺陷、社会治安混乱等问题。
三、城中村改造方案
3.1 改造目标
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城市人口的居住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的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的文化和艺术气息,同时也要考虑居民的生计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改造后的城中村应该是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治理中心等多功能综合体,同时也要帮助城市规划部门实现城市绿化和环境净化等目标。
3.2 改造内容。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模式PPT课件
具体做法是:
➢ 在拆迁协商期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在房地产市场分类评估价格公布后,如有同类被被拆迁房
屋价格高于协商价格的,由拆迁人按评估价格补足被拆迁人,若低于协商价格的,仍按原协商价
格执行;
➢ 如有同类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后搬高于先搬情况的,由拆迁人按照提高的标准向被拆迁人补足差
额。如拆迁人未对被拆迁人足额补差时,由保险公司将差额部分向被拆迁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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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部分地区旧城旧村拆迁改造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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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州市在民主路地区拆迁的主要做法 (一)观念创新。郑州市原来的旧城拆迁改造,是由开发商为主导,以赢利为目的进行拆迁改造。 如今的拆迁改造,则是政府主导加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产集团对土地进 行拆迁、收购、整理、储备、然后以招、拍、挂等形式进入市场。 (二)机制创新。民主路地区拆迁中首次引入保险机制,较好地避免了动迁政策前紧后松,被拆迁 人早走吃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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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舆论到位。 庐阳区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拆迁整 — 4 — 治工作的始终,把被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实、做 细。每开一个新片区,庐阳区都积极争取市里支持,市级报纸、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高度配合, 头版头条宣传,明确舆论导向,营造宣传氛围,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拆迁。同时, 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的有关政策,理性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把疏导 工作做在前,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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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杭州模式
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 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 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 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 府招标建筑公司建设安置村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部分地块用于出让以解决建设资金平衡需 要,这类地块由各区政府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
我国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
我国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中村问题成为了城市发展中的重要难题。
城中村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形象,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包括城中村改造。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以期为未来的城中村改造提供借鉴。
城中村改造模式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是指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负责改造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和推动城中村的改造。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加快改造进度,但同时也存在政府负担过重、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
市场运作模式市场运作模式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城中村改造,政府仅提供政策引导和支持。
具体而言,开发商负责投资和实施改造,通过市场运作获得收益。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减轻政府负担,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失灵、改造进度缓慢等问题。
社区自治模式社区自治模式是指城中村居民通过自治的方式,自主推动改造工作。
这种模式强调居民的参与和决策权,能够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支持度,但同时也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实践案例政府主导模式案例: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试点工程南磨房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部,城中村现象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政府将南磨房乡作为试点工程,采取了政府主导的改造模式。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了拆迁、安置等工作程序,确保了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还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了改造工程的市场化运作。
该工程完成后,南磨房乡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城市管理也更加便捷。
市场运作模式案例:深圳市罗湖区城中村改造深圳市罗湖区是深圳市的早期发展区域之一,城中村现象严重。
为了提升城市品质,罗湖区政府采取了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
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了多家开发商进行合作。
开发商负责投资和改造,并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居民。
该模式有效地推动了罗湖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及部分城市的具体做法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一、珠海模式珠海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房地产商改造开发城中村的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决策引导,制定改造规划,出台改造优惠政策的作用。
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实力的开发商,由开发商筹集资金完成改造工作。
改造方式为拆掉旧村彻底重建,建设商品房和商品房化的安置房。
拆迁补偿方式为实物补偿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补偿比例为1∶1(补偿标准以内)和1∶1.2(未达规定面积)。
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转让期限为70年。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二、广州模式广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村民自行开发改造、不允许房地产商进入的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制定政策,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的作用。
改造的主体为村集体和村民,政府提倡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区财政拿出一部分配套资金,由城中村自行改造开发,不允许房地产商介入。
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
拆迁补偿方式由各城中村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三、杭州模式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
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府招标建筑公司建设安置村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部分地块用于出让以解决建设资金平衡需要,这类地块由各区政府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1—整理成净地后,交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出让金的35%上交市政府,65%返还各区政府用于全区城中村改造试点的整体改造。
学习城中村改造涉及的重要政策和流程
学习城中村改造涉及的重要政策和流程学习“城中村”改造涉及的重要政策和流程一、“城中村”改造建设方式:“城中村”改造建设针对各村不同情况和条件采取相应方式实施。
主要方式有:以改制后的经济实体自行实施改造;以项目开发方式实施改造;以统征储备的方式实施改造。
现在大多的改造方式是第二种,通俗的说是城中村出地,开发公司出钱进行改造,政府再从中拿出一块地作为开发用地,对开发公司进行补偿。
第一种方式:适用于a 类村的改造建设。
a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 0、1 亩的村。
a 类村的改造建设,其土地除规划控制用地外,原则上优先由村改制后经济实体使用,并通过综合改造,用于建设安置原村民的新居住区、保障改制后经济实体的发展空间和筹措村改居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依法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同时,也可按城市规划要求,以项目捆绑、公开供地方式进行房地产开发改造。
第二种方式:适用于b 类村的改造建设。
b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 0、1亩、小于或等于 0、5 亩的村。
b 类村的改造建设,其土地除规划控制用地外,其余土地原则上按四块使用,即保留和还建住宅用地、开发用地、产业用地和储备用地。
其中,保留和还建住宅用地、产业用地依法核发或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用地依法核发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保留和还建住宅用地包括经过改造建设、整治后保留的住宅用地和拆除旧村(湾)后建设新居住区的还建用地。
新建居住区的还建用地根据能够享受还建安置房政策的户数,按户均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容积率1.6—1.8 的标准测算。
保留和还建住宅用地的主体是村改制后的经济体。
2、开发用地:按新建居住区还建用地的1:1—1:1.5 的比例确定,并与新建居住区还建用地捆绑成项目后公开供地,由取得开发权的开发主体进行房地产开发。
3、产业用地:(1)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其用途和使用权类型不变的,对改制后的经济实体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办完征地手续的用地和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建设用地,对改制后的经济实体核发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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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一、珠海模式珠海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房地产商改造开发城中村的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决策引导,制定改造规划,出台改造优惠政策的作用。
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实力的开发商,由开发商筹集资金完成改造工作。
改造方式为拆掉旧村彻底重建,建设商品房和商品房化的安置房。
拆迁补偿方式为实物补偿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补偿比例为1∶1(补偿标准以内)和1∶1.2(未达规定面积)。
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转让期限为70年。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二、广州模式广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村民自行开发改造、不允许房地产商进入的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制定政策,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的作用。
改造的主体为村集体和村民,政府提倡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区财政拿出一部分配套资金,由城中村自行改造开发,不允许房地产商介入。
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
拆迁补偿方式由各城中村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三、杭州模式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
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府招标建筑公司建设安置村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部分地块用于出让以解决建设资金平衡需要,这类地块由各区政府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整理成净地后,交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出让金的35%上交市政府,65%返还各区政府用于全区城中村改造试点的整体改造。
拆迁补偿方式为城中村居民原房屋评估定价,按建安价折抵购买新建多层公寓。
城中村改造资金来源统一在区级城中村改造资金专户中安排,由各区政府“区内调控、自求平衡、包干使用”;各区城中村改造资金包干使用后有结余的,用于其他撤村建居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和本区内撤村建居范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四、深圳模式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主体开发的模式。
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引导作用,主要表现为制定政策,出台扶持和优惠措施。
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予房地产商由其筹资开发),城中村集体(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自行组织改造),以及以上二者的结合(城中村股份合作企业联合房地产商合作改造)。
城中村改造资金来源为房地产商、城中村集体和村民,政府财政支持。
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
拆迁补偿方式为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置换为辅,具体标准一村一策。
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国内部分地区旧城旧村拆迁改造的经验做法一、郑州市在民主路地区拆迁的主要做法(一)观念创新。
郑州市原来的旧城拆迁改造,是由开发商为主导,以赢利为目的进行拆迁改造。
如今的拆迁改造,则是政府主导加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产集团对土地进行拆迁、收购、整理、储备、然后以招、拍、挂等形式进入市场。
(二)机制创新。
民主路地区拆迁中首次引入保险机制,较好地避免了动迁政策前紧后松,被拆迁人早走吃亏的现象。
具体做法是:在拆迁协商期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在房地产市场分类评估价格公布后,如有同类被被拆迁房屋价格高于协商价格的,由拆迁人按评估价格补足被拆迁人,若低于协商价格的,仍按原协商价格执行;如有同类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后搬高于先搬情况的,由拆迁人按照提高的标准向被拆迁人补足差额。
如拆迁人未对被拆迁人足额补差时,由保险公司将差额部分向被拆迁人补足。
为配合保险机制实施,他们同时采取了搬迁奖励措施,对于在准备搬家阶段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验收合格的,和在搬家阶段签订搬家协议并搬迁完毕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的奖励,自始至终兑现“早走多得益,晚走少得益,不走不得益”的承诺。
保险的介入,不仅提高了政府的诚信度,也得到了广大被拆迁人的理解和支持,加深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信任感,大大推动了拆迁工作的进程。
(三)工作方法创新。
在民主路拆迁中,郑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长,区长和有关部门领导作为副指挥长的指挥部。
工作人员从不同的单位临时抽调过来,同时作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体来抓。
逐步建立指挥长会议制度、拆迁动员岗位制度、宣传制度、信访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正是因为有了市、区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的全力配合,项目实施拆迁工作仅两个多月,就完成了总拆迁量的80%,创造了近年来郑州旧城改造成片拆迁历史上的神奇速度。
二、合肥市庐阳区拆迁的主要做法(一)认识高度统一。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街道作为拆迁主体,凡涉及单位或者其干部职工个人拆迁的,必须无条件配合,由所在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限期拆除。
涉及到省市一级部门的,通过合肥市政府协调,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积极支持推进拆迁工作。
拆迁工作实行包保制,从所在街道抽调工作人员,较大项目在全区范围内抽调。
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每个小组3至6人不等,工作任务按组划分,包干多少户、什么时间内完成进行明确规定,切实做到责任到组,任务到人。
(二)宣传舆论到位。
庐阳区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拆迁整治工作的始终,把被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实、做细。
每开一个新片区,庐阳区都积极争取市里支持,市级报纸、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高度配合,头版头条宣传,明确舆论导向,营造宣传氛围,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拆迁。
同时,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的有关政策,理性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把疏导工作做在前,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先拆违后拆迁。
2006年,庐阳区坚持“凡违必拆,拆违务尽”的原则,共拆除违法建设200多万平方米。
此后的三年来,庐阳区共完成“大建设”、省市重点工程、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等各类项目71个,总拆迁量100多万平方米。
创造了一周完成农科南路拆迁、10天完成寿春路拆迁、15天完成宿州北路拆迁、一个月完成长江中路拆迁的“庐阳速度”。
可以说,庐阳区的“大拆违”从三个方面推进了“大拆迁”。
一是节约了拆迁成本,二是降低了拆迁难度,三是起到了示范效应。
(四)政策分类处置。
在拆迁整治中,庐阳区将项目分为三大类:一是公益性项目,包括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危旧房拆迁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是商业开发性项目。
根据类别不同,拆迁安置政策也有所不同,对第一、二类项目,由合肥市政府统一制定补偿价格,该补偿价格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特别是第一类项目补偿价格在市场价格的60%左右,但安置房建在该区最好的地块,实行拆一还一。
对第三类项目,按市场价格进行协商补偿,政府基本不介入协调处理。
三、西安市新城区拆迁的主要做法在拆迁工作中,新城区搭建起了“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三个监督平台,对拆迁工作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立体”监督。
“内部监督”平台,对全体领导干部提出了“三带头、三不准”的原则,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支持拆迁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拆迁的事;带头拆除本单位和自家的房屋,不准拖拆迁的后腿;带头做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被拆迁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
新城区不仅确立起了信访、投诉、举报监督制度,还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拆迁监督小组,对所有拆迁项目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限时答复。
“群众监督”平台则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拆迁户中的积极分子担任特邀监督员,对拆迁安置政策、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拆迁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舆论监督”平台主要是通过新闻通气会、报刊等形式,主动把拆迁工作的政策、工作进度,甚至遇到的困难进行报道宣传,同时主动接受媒体监督。
四、嘉兴市拆迁实行“两轮事前征询制度”第一次征询由改造单位、街道会同居委会在改造地块范围内张贴公告,发放征询意见单,征询每户居民的改造意愿,征询结果在小区内公示。
如果超过90%的居民愿意改造,就将这个小区列入改造计划;达不到90%的,就暂不实行改造。
第二次征询是建立在第一次征询的基础之上的,主要是针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征询。
其间,政府鼓励和支持广大居民参与补偿安置方案的制订。
方案制订后,改造单位与居民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这个协议中有一条附加条款:在签约期内签约户数达到地块总户数的90%以上,本协议生效。
也就是说,只要10%的住户不愿签约,就不能启动拆迁。
五、三亚市首创“自主拆迁”模式该市实施“自主拆迁”后,使曾历经10次拆迁而未能顺利实施的海南乃至全国闻名的“钉子村”——月川村,在几个月内完成了拆迁。
其“自主拆迁”模式具体如下:在拆迁前,先由居委会和村民出资成立股份制公司,地块中标公司将拆迁费用付给村办拆迁公司,由代表被拆迁户利益的拆迁公司负责实施拆迁工作,盈利由拆迁公司和参股居民分红。
拿下拆迁项目后,月川公司采取分工包点负责的做法,利用好友、亲戚,深入每家每户做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在长期一起生活的居民相互监督下,丈量更精确,补偿标准也让所有被拆迁户心服口服。
做好一户丈量一户,然后进行公示、算价、赔偿付款、拆迁。
新型拆迁模式以净地出让方式,真正体现了土地的本身价值,使土地收益大幅度提高。
比如测试地块的收益是原来交于开发商公开拆迁的两倍多,居民因此得到了合理的补偿价款,也达到了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拆迁后居民的基本住房问题由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予以解决,并且政府将所获的收益用于建设出租房,使得居民还有了各自的出租房。
在管理方式上,出租房由村委会进行统一管理、进行出租,收益归个人。
这不仅有效杜绝了各种治安问题的出现,还使得居民可以从中长期获益。
同时市政府将把部分地价款作为土地收益返还给月川开发公司,作为该公司在月川开发下一轮拆迁的费用,并拿出一部分发展社区经济和生产,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此种模式的最大好处是政府不再和一家一户的被拆迁户打交道,转而交给地块所在居委会办的拆迁公司。
而这种公司运作拆迁事务,最大的优点是人头熟、地面熟,哪一家的违章建筑是什么时候建的,怎么建起来的,是否应该付给拆迁补偿,他们往往比政府部门更清楚。
更重要的是,由于其主体地位是“公司”,节约出来的拆迁费用可以“拿出一定比例发展社区经济”,因此与拆迁户讨价还价的动力要比政府人员足,从总体来讲将会节余拆迁费用。
六、日照市岚山区拆迁的主要做法(一)实行民情恳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