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放及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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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味精工业及啤酒工业的4种水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水量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味精工业及啤酒工业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定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544-2001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2997-19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9-1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3456-19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1-2004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DB32/670-2004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现场环保督查要点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现场环保督查要点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现场环保督查要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现场环保督查要点在进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环保督查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基本情况检查首先需要确认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名称、所处地理位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开工、竣工、投运及验收时间,设计、建成及实际运行的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污泥处置方式及方法,收水范围、污水种类、排污去向等。

此外,运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1.1 环境敏感区判断需要判断场址是否已处于环境敏感区附近,同时查看厂外周边的环境状况。

1.2 卫生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要符合国家标准或环评审批意见的要求。

1.3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检查1.3.1 环评制度执行需要确认是否已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有关审批手续,环评等级和环评审批手续应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设备等是否与环评报告或批复等文件一致。

如有变更,必须履行相关变更报批手续。

在建项目应当了解其进度,建成项目要核实其投产时间等。

1.3.2 “三同时”制度执行需要确认噪声、恶臭、污泥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是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按规定建设脱氮或脱氮除磷设施。

1.3.3 试运行管理需要确认投入试运行的项目是否已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行申请,并得到批准;试运行期限是否符合审批要求,严禁长期以试运行名义运行;污染防治措施尤其是污泥处置措施必须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试运行3个月确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保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

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

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1.3.4 竣工环保验收需要确认在批准的试运行期限内,是否申请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竣工验收是否合格,且手续齐全;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落实到位。

市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与要求

市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与要求

处理单元
在污水处理厂的各个处理单元设 置监测点,监测各单元的处理效 果,包括生物反应池、沉淀池、 过滤池等。
出水口
监测污水处理厂出水的质量,确 保达到排放标准,包括流量、化 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
监测频次和周期
监测频次
根据水质情况和处理工艺确定,一般 进水口、出水口每日监测一次,处理 单元每周监测一次。
污水处理厂的要求
污水处理厂必须遵守国家和地 方排放标准,确保污水经过处 理后能够达到规定的排放质量

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的处理 工艺和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效
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监测 和监管体系,对污水排放进行 实时监测和记录,确保达标排 放。
污水处理厂应加强与当地政府 和环保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 极配合相关政策和要求,共同 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社会监督
鼓励公众参与污水处理厂的监督,通过举报 等途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污水处理 厂的健康发展。
THANKS
感谢观看
03
处理要求
预处理
01
02
03
去除大颗粒杂质
通过格栅、沉淀等方法去 除污水中的大颗粒杂质, 保护后续处理设备。
调节水质水量
通过调节池调节水质和水 量,确保后续处理过程的 稳定。
除臭除味
采用生物过滤、化学氧化 等方法去除污水中的臭气 和异味。
生化处理
活性污泥法
利用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降解有机物,常用的有 A/O、A2/O、SBR等工艺。
监测周期
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确定,一般以周、月或季度为单位进 行监测。
检测方法与设备
检测方法
根据不同指标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如化学分析法、光谱分析法、色谱分析法 等。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15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15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指标15)工作进展情况一、指标名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二、考核要求:所有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考核环境保护部确定的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包括废水排放和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按期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任务的要求。

考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省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按年度计划严格实施。

考核排污许可证制度施行情况,排污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

三、进展情况:1、提供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建立一源一档、日常监察记录:2006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5.65%、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70.4%、烟尘排放达标率89.8%;2007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5.14%、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21.5%、烟尘排放达标率83.8%;2008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3.65%、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67%、烟尘排放达标率93.2%;2009年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达标。

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所列的34家企业进行建档立案工作,已完成27家企业一源一档建立工作,其余7家正在完善相关资料。

按照国家规定的监察频次对市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整理收集日常现场检查记录归档管理。

2、提供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情况,2007年—2009年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制定《清镇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完成2007年、2008年、2009年排污许可证发放、年审工作总结。

2007年发放排污许可证381个,其中新办证109个,年审老证230个;2008年发放排污许可证257个,其中新办证39个,年审老证218个;2009年发放排污许可证300个,其中新办证71个,年审老证229个。

3、提供全县重点工业企业2007年—2009年监测报告,且09年必须全部达标:我局环境监测站按照国家规定开展2007—2009年我市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2009年,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所列的34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已全部达标。

污水厂环保检查要点

污水厂环保检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环保检查要点1、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基本情况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排放标准、城镇人口数量、污水管网长度、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量。

2、中控系统1)中控室安装建设。

设计规模在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站要按相关规定安装治污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和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按规定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减排量。

2)中控系统数据采集。

采集的数据主要有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提升泵电流强度、液位、溶解氧浓度、pH、污泥浓度、氧化还原电位等数据。

其中,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必须接入中控系统的参数3)中控系统数据存储。

历史数据以分钟数据、小时数据和日数据3种周期格式存储,分钟数据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时数据保存最近3个月以上、日数据保存最近1年以上,历史数据备份周期不低于30天。

能够显示相关参数历史曲线,历史曲线的周期变化与中控系统运行记录、手工化验记录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统数据显示。

主要包括进出口瞬时水量、进出口COD浓度、进出口氨氮浓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的历史曲线必须在同一个操作界面能够显示,其它参数历史曲线可以同上述参数历史曲线进行随机替换。

具体见相关要求5)中控系统数据管理。

中控系统数据要真实有效,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数据系统管理,及时梳理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6)中控室运行记录。

合理、规范7)在线联网和有效性检查在线监测设备应安装在沉砂池后,细格栅前,必须有独立的操作空间,做好防腐蚀。

检查在线监控设施必须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并保证数据上传有效。

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定期进行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

3、水质、水量参数要求(1)进出口水量。

污水处理量核定。

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运行管理规范、数据保存完整且数值合理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取出口流量数据。

污水处理行业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行业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行业排放标准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成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过程的效果和质量,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以规范行业发展并保障水源的安全。

一、背景介绍污水处理行业是指对居民、工业和农业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并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

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和其他污染物,如果随意排放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是必要而重要的。

二、排放目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处理后的污水符合环境法规和安全标准,不会对周围水源和土壤造成污染。

具体而言,排放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污染物浓度排放标准应明确各种污染物的限制浓度,例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等。

这些指标能够反映污水中有机物和营养物的含量,限制其浓度有利于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2. 细菌和病原体污水中可能含有各种细菌和病原体,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排放标准应制定适当的控制指标,确保污水处理过程中对这些有害微生物的有效杀灭。

3. pH值和温度污水处理过程中,pH值和温度对反应速率和生物降解等过程起着重要作用。

排放标准应对这两个指标进行限制,以确保处理过程中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三、技术要求为了达到排放标准,需要使用一系列的污水处理技术。

排放标准应对这些技术进行要求和规范,以确保其安全、可行和环保。

1. 活性污泥法活性污泥法是常用的生物处理技术之一,其通过微生物的降解作用来去除有机物和一部分氮磷等污染物。

排放标准应明确该技术的运行参数、污泥处理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2. 膜分离技术膜分离技术是一种高效的固液分离技术,可以有效去除悬浮物和微生物。

排放标准应对膜分离技术的膜选型、操作参数等进行规定,以保证排放水质稳定和过滤效果。

3. 化学虑污法化学虑污法是一种通过添加化学药剂来去除废水中污染物的方法。

排放标准应规定使用化学药剂的种类和控制投加量的范围,以避免对环境产生额外的污染。

污水处理厂环保部核查要点 (1)

污水处理厂环保部核查要点 (1)

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检查要点(一)基本情况核查主要核查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排放标准、城镇人口数量、污水管网长度、工业废水处理量、生活污水处理量。

(二)中控系统核查核查内容:中控室安装建设、中控系统数据采集、中控系统数据存储、中控系统数据显示、中控系统数据管理、中控室重要参数要求、中控室运行记录。

核查要点及要求:1.中控室安装建设。

设计规模在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要按相关规定安装治污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和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按规定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减排量。

2.中控系统数据采集。

采集的数据主要有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提升泵电流强度、液位、溶解氧浓度、pH、污泥浓度、氧化还原电位等数据。

其中,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必须接入中控系统的参数3.中控系统数据存储。

历史数据以分钟数据、小时数据和日数据3种周期格式存储,分钟数据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时数据保存最近3个月以上、日数据保存最近1年以上,历史数据备份周期不低于30天。

能够显示相关参数历史曲线,历史曲线的周期变化与中控系统运行记录、手工化验记录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统数据显示。

(1)中控系统中至少有8条参数的历史曲线能够同时在一个电脑操作界面显示,并用不同颜色进行明显区分。

(2)设置曲线的起始、终止时间。

(3)每个曲线段之间的显示采用折线图,游标移动时可显示各条曲线任意点的时间和对应数值。

(4)可选择绝对数值和量程百分比两种方式进行显示。

(5)可以选择的时间段进行前后推移。

(6)选择多条曲线时,需有多坐标显示,量程设置要合理。

可以显示区段范围内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

(7)时间范围可以调整,同一界面最长应显示90天以上。

(8)进出口瞬时水量、进出口COD浓度、进出口氨氮浓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的历史曲线必须在同一个操作界面能够显示,其它参数历史曲线可以同上述参数历史曲线进行随机替换。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规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验收依据(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文)(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五)《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六)《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二、验收程序(一)国控企业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调试、联网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责任环保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表,提交有关材料。

(二)责任环保部门收到书面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由国控企业委托环保部门所属监测机构进行比对测试,并出具比对监测报告;不符合的向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再申请验收。

(三)责任环保部门组织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信息等相关单位组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召开现场验收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合格的,由责任环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颁发验收合格证书,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环发〔2009〕88号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环发〔2009〕88号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环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通知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附件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转批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是指环保部门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所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即为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三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后,其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在一定时段内认定为有效数据。

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合格后至下次运行监督考核,该时段内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认定为有效数据。

验收不合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四条有效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是国控企业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和确定达标排放的依据,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

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与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与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与排放标准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显得越来越重要。

污水处理厂作为一项关键的环保设施,不仅能有效处理废水,减少水污染,还能保护人类和生态环境的健康。

然而,要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环境友好性,就需要进行环境监管和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

一、环境监管环境监管是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行的重要环节,它包括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对排放情况的监测和评估,以及对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管控。

1. 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设施监督在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需要监督施工方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环保设施的质量和功能满足相关标准。

这包括废水处理设备、污泥处理设备和噪音处理设备等。

2. 排放情况的监测和评估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情况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定排放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监测的内容包括水质、气体排放和噪音等,通过监测数据可以评估污水处理厂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3. 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监测和管控污水处理厂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异味、废水和废气等环境影响。

监测和管控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排放标准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污水处理厂需要遵守一系列严格的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废水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标准和噪音排放标准等。

1. 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标准是衡量污水处理效果和水质安全的重要指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应将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标准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确保不对接收水体造成污染。

2. 废气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过程中,除了废水以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废气排放。

这些废气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和异味气体,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以控制废气对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影响。

3. 噪音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过程中,机械设备、泵站和运输车辆等都会产生噪音。

为了确保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不产生过大的干扰,需要制定合理的噪音排放标准,并采取相应的噪音隔离和控制措施。

污水处理厂环保部核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环保部核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检查要点(一)基本情况核查主要核查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排放标准、城镇人口数量、污水管网长度、工业废水处理量、生活污水处理量。

(二)中控系统核查核查内容:中控室安装建设、中控系统数据采集、中控系统数据存储、中控系统数据显示、中控系统数据管理、中控室重要参数要求、中控室运行记录。

核查要点及要求:1.中控室安装建设。

设计规模在 2 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要按相关规定安装治污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和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按规定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减排量。

2.中控系统数据采集。

采集的数据主要有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提升泵电流强度、液位、溶解氧浓度、pH 、污泥浓度、氧化还原电位等数据。

其中,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必须接入中控系统的参数3.中控系统数据存储。

历史数据以分钟数据、小时数据和日数据3 种周期格式存储,分钟数据保存最近7 天以上、小时数据保存最近 3 个月以上、日数据保存最近 1 年以上,历史数据备份周期不低于30 天。

能够显示相关参数历史曲线,历史曲线的周期变化与中控系统运行记录、手工化验记录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统数据显示。

(1)中控系统中至少有8 条参数的历史曲线能够同时在一个电脑操作界面显示,并用不同颜色进行明显区分。

(2)设置曲线的起始、终止时间。

(3)每个曲线段之间的显示采用折线图,游标移动时可显示各条曲线任意点的时间和对应数值。

(4)可选择绝对数值和量程百分比两种方式进行显示。

(5)可以选择的时间段进行前后推移。

(6)选择多条曲线时,需有多坐标显示,量程设置要合理。

可以显示区段范围内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

(7)时间范围可以调整,同一界面最长应显示90 天以上。

(8)进出口瞬时水量、进出口COD 浓度、进出口氨氮浓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的历史曲线必须在同一个操作界面能够显示,其它参数历史曲线可以同上述参数历史曲线进行随机替换。

2021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及防治措施分析

2021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及防治措施分析

2021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及防治措施分析一、化学需氧量排放废水、废水处理厂出水和受污染的水中,能被强氧化剂氧化的物质(一般为有机物)的氧当量。

2019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67.1万吨;2020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564.8万吨。

其中,工业源(含非重点)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9.7万吨,占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1.9%;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93.2万吨,占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62.1%;生活源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18.9万吨,占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35.8%;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万吨,占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0.1%。

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广东、山东、湖北、黑龙江和湖南,排放量合计为764.6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29.8%。

2016-2020年全国主要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及占比食品加工业,三个行业的排放量合计为17.2万吨,占全国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39.7%。

二、氨氮排放氨氮是水体中的营养素,可导致水富营养化现象产生,是水体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对鱼类及某些水生生物有毒害。

2019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46.3万吨;2020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98.4万吨。

其中,工业源(含非重点)氨氮排放量为2.1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2.2%;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5.4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25.8%;生活源氨氮排放量为70.7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71.8%;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氨氮排放量为0.2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0.2%。

2020年,氨氮排放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广东、四川、广西、湖南和湖北,排放量合计为37.9 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38.5%。

2016-2020年全国主要地区氨氮排放量及占比织业,三个行业的排放量合计为0.8万吨,占全国工业源重点调查企业氨氮排放量的42.9%。

污水处理与排放标准的达标与监控

污水处理与排放标准的达标与监控

工艺控制
根据污水处理工艺要求,控制各项工艺参数 ,确保处理效果达标。
环保监测
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进行监测,确保达 标排放。
污水处理厂的优化与改进
技术创新
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处理效率 和处理效果。
能耗管理
优化能耗结构,降低能源消耗,提高 能源利用效率。
资源回收利用
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气 等进行资源回收利用。
05
CATALOGUE
达标排放的挑战与对策
达标排放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技术难题
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 ,如污染物种类复杂、处理难度 大等,可能导致处理效果不佳,
难以达到排放标准。
资金压力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 资金投入,部分地区和企业可能面 临资金压力,影响达标排放的持续 性和稳定性。
去除有毒有害物质
针对特定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去 除或转化。
达标排放
使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或地 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的方法与技术
物理处理法
通过物理作用,如沉淀 、过滤等,去除污水中
不溶解的物质。
化学处理法
通过化学反应,如氧化 还原、中和等,使有害 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
生化处理法
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 ,将有机物转化为无害
信息化管理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污水处理 厂的智能化管理。
04
CATALOGUE
排放监控与数据管理
排放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
排放监控系统设计
根据污水处理厂的特点和排放标准要 求,设计合理的排放监控系统,包括 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传输设备等 。
排放监控系统安装与调试
排放监控系统运行维护

2016年4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情况

2016年4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情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16年4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情况
企业名称
监控点名称
监测日期
流量(吨/天
监测因子
自动监控数据(日均值)(mg/l)
排放标准限值(mg/l)
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日期及合格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排放口
11月3日
255
COD
35.7
80
三季度合格
绵阳兰天纸业有限公司
总排放口
COD
关停
16874
COD
32
50
三季度合格
氨氮
1.4
5
绵阳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总排口
10月24日
174565
COD
15
60
三季度合格
氨氮
2.2
8
四川蜀洲水业有限公司
总排口
10月19日
19556
COD
22
50
三季度合格
氨氮
1.1
5
四川显兴实业集团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总排口
10月13日
9796
COD
13
50
三季度合格
氨氮
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
总排口
11月3日
440
COD
28
150
三季度合格
氨氮
2.8
15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厂区)
总排口
11月2日
2293
COD
68
500
三季度合格
氨氮
24
/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总排口
11月16日
845
COD

污水处理厂环保部核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环保部核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检查要点(一)基本情况核查主要核查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排放标准、城镇人口数量、污水管网长度、工业废水处理量、生活污水处理量。

(二)中控系统核查核查内容:中控室安装建设、中控系统数据采集、中控系统数据存储、中控系统数据显示、中控系统数据管理、中控室重要参数要求、中控室运行记录。

核查要点及要求:1。

中控室安装建设。

设计规模在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要按相关规定安装治污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和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按规定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减排量。

2。

中控系统数据采集。

采集的数据主要有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提升泵电流强度、液位、溶解氧浓度、pH、污泥浓度、氧化还原电位等数据。

其中,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必须接入中控系统的参数3.中控系统数据存储。

历史数据以分钟数据、小时数据和日数据3种周期格式存储,分钟数据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时数据保存最近3个月以上、日数据保存最近1年以上,历史数据备份周期不低于30天。

能够显示相关参数历史曲线,历史曲线的周期变化与中控系统运行记录、手工化验记录要保持一致。

4。

中控系统数据显示。

(1)中控系统中至少有8条参数的历史曲线能够同时在一个电脑操作界面显示,并用不同颜色进行明显区分。

(2)设置曲线的起始、终止时间。

(3)每个曲线段之间的显示采用折线图,游标移动时可显示各条曲线任意点的时间和对应数值。

(4)可选择绝对数值和量程百分比两种方式进行显示。

(5)可以选择的时间段进行前后推移。

(6)选择多条曲线时,需有多坐标显示,量程设置要合理.可以显示区段范围内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

(7)时间范围可以调整,同一界面最长应显示90天以上.(8)进出口瞬时水量、进出口COD浓度、进出口氨氮浓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的历史曲线必须在同一个操作界面能够显示,其它参数历史曲线可以同上述参数历史曲线进行随机替换。

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的监测

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的监测

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的监测第一篇: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的监测污水处理厂运行指标的监测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典型处理流程为:一级处理,主要分离水中的悬浮固体物、胶状物、浮油或重油等,可以采用水质水量调节、自然沉淀、上浮、隔油等方法。

二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可生物降解的有机溶解物和部分胶状物的污染,用以减少废水的BOD和部分CDD,通常采用生物化学法处理。

化学混凝和化学沉淀池是二级处理的方法,如含磷酸盐废水和含胶体物质的废水须用化学混凝法处理。

对于环境卫生标准要求高,而废水的色、臭、味污染严重,或BOD和COD比值甚小(小于0.2~0.25),则须采用三级处理方法予以深度净化,污水的三级处理,主要是去除生物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和废水中溶解的无机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和化学氧化,也可以采用离子交换或膜分离技术等。

含多元分子结构污染物的污水,一般先用物理方法部分分离,然后用其他方法处理。

各种不同的工业废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组合处理方法。

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是保证正常出水的根本保证。

而对于污水厂进行科学有效的运行管理是保证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

其中,对于污水厂的运行指标的定期、准确的监测,并对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统计,从而指导污水厂运行则是污水厂工作的根本。

水质指的是水与水中杂质共同表现的综合特征。

水中杂质具体衡量的尺度称为水质指标。

污水处理系统需要监测的指标有很多,概括起来,可以分为物理指标、化学指标、生物指标;也可以分为运行前监测指标、运行中监测指标、出水监测指标。

具体而言,可细分为几十种之多,这些指标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一、污水的物理性质指标 1.温度对污水、污泥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生物性质有着直接影响。

在活性污泥系统的曝气池中,主要依靠大量活性微生物(菌胶团)进行处理,他们比较适合的温度一般在20~30℃左右,因此,如果要保证较好的有机物处理效果,温度应该尽可能的控制在20~30℃左右。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使用和管理,规范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对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是指通过国控企业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获取的监控数据。

国控企业名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条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必须符合以下前提条件:(一)安装的自动监控系统已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二)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已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合格。

第四条验收合格、日常运行定期考核合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获取的自动监控数据,认定为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

第五条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行为的依据。

第六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市(地)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简称市级责任环保部门)负责。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简称省级责任环保部门)负责。

第二章责任第七条国控企业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国控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应当严格执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第九条国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应当与责任环保部门的污染源监控机构联网。

第十条国控企业应当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帐信息,储存足够的备品备件。

污水厂环保检查要点

污水厂环保检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环保检查要点1、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基本情况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排放标准、城镇人口数量、污水管网长度、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量。

2、中控系统1)中控室安装建设。

设计规模在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站要按相关规定安装治污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和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按规定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减排量。

2)中控系统数据采集。

采集的数据主要有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提升泵电流强度、液位、溶解氧浓度、pH、污泥浓度、氧化还原电位等数据。

其中,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必须接入中控系统的参数3)中控系统数据存储。

历史数据以分钟数据、小时数据和日数据3种周期格式存储,分钟数据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时数据保存最近3个月以上、日数据保存最近1年以上,历史数据备份周期不低于30天。

能够显示相关参数历史曲线,历史曲线的周期变化与中控系统运行记录、手工化验记录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统数据显示。

主要包括进出口瞬时水量、进出口COD浓度、进出口氨氮浓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的历史曲线必须在同一个操作界面能够显示,其它参数历史曲线可以同上述参数历史曲线进行随机替换。

具体见相关要求5)中控系统数据管理。

中控系统数据要真实有效,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数据系统管理,及时梳理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6)中控室运行记录。

合理、规范7)在线联网和有效性检查在线监测设备应安装在沉砂池后,细格栅前,必须有独立的操作空间,做好防腐蚀。

检查在线监控设施必须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并保证数据上传有效。

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定期进行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

3、水质、水量参数要求(1)进出口水量。

污水处理量核定。

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运行管理规范、数据保存完整且数值合理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取出口流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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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放及达标情况
序号
行政区
企业名称
监测单位
达标情况
备注
1
亭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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