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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将在2月底在集团年月日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四章合同的保管第五章其他规定附件: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二、合同审批表三、合同归档登记表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合同书原则:除金额在10000元以下或者能即时清结的经济业务外,所有合同均需签订合同书;本办法所称合同除特别指明外,均指合同书。

(二)标准文本原则:订立合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同应当采用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标准文本;尚未制订标准文本的,参照已经制订的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

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第一篇: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治理方法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依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治理方法。

2.范围本治理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治理部成本治理组负责对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治理等)贯彻执行本治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操纵(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治理、合同履行的治理、合同档案的治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治理方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托付类合同参照本治理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治理方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治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爱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差不多界定清晰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纳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差不多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治理方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纳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合同管理办法2

万科合同管理办法2

万科合同管理办法21.目的为加强碧桂园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天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碧桂园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碧桂园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碧桂园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天资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碧桂园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天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

4.2.2.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

比如: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发包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发包单位应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天资工程的投标资格(且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强调此内容)。

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为加大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爱护公司权益,按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治理方法方法。

2.范畴本治理方法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下属各集团内房地产全资、控股房地产一线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治理部成本治理组负责对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讲明、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下属万科集团各全资、控股房地产房地产一线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治理等)贯彻执行本治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操纵(包括一样规定、合同订立的治理、合同履行的治理、合同档案的治理及其他规定)治理方法方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一样规定第二章合同订立的治理第三章合同履行的治理第四章合同档案的治理第五章附则6.支持性文件7.表格6.附件附件一考察结果审批表附件二合同(协议)审批表万科集团附件三工程廉政协议万科集团附件四工程保修协议附件五合同摘要讲明书附件六工程付款审批表附件七合同执行情形评估书4.1 一样规定4.1.1第一条为加大房地产项目工程合同的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爱护公司权益,按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方法方法。

第二条作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买方,结合成本治理的需要,房地产买方合同可分为土地、前期、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室外环境、营销包装类合同。

本治理方法方法适用于直截了当构成发包单位人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人通过工程施工(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托付类合同参照本治理方法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专项治理方法方法执行。

本方法方法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所有集团内所有全资、控股房地产一线公司。

其中的前期合同(包括勘察、监理、造价咨询,不包括规划、设计合同,不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室外环境合同(包括室外环境的设计、施工)、营销包装合同(包括样板间装修、户外广告牌制安,不包括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

万科最新工程合同管理规范

万科最新工程合同管理规范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第一条目的使合同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化,加强各流转部门的信息传递,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正确解决问题,配合好各项目完成合同审批工作。

第二条范围三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1)工程施工类合同审批(2)设计类合同审批(3)材料设备类合同审批第三条工作程序1.合同编制1.1成本管理部组织编制公司标准化合同文本。

1.1.1工程管理部编制有关合同专业技术性条款。

1.1.2成本管理部编制有关经济性条款。

1.2成本管理部全面审核合同编制的严密性、规范性。

2.合同签订的审批2.1合同主办人上报合同审批资料。

2.2完整的合同资料应包括:2.2.1四份乙方已盖章的合同正本、两份副本。

2.2.2甲、乙双方审核确定的预算书1份。

2.2.3对1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附上招投标全过程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书、决标备忘)(详见招投标管理文件)。

2.2.4对1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不进行招投标的工程或材料设备选购合同,应附上货比三家的具体资料及情况说明。

2.2.5若发生工程、材料设备须在下一项目中延用的情况,主办人必须以公司文件阅处单的形式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批,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方能延用。

在主办人上报合同审批时将该文件阅处单作为合同附件一同上报。

2.2.6因设计要求签订合同,该合同必须经设计部相关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须有设计部签发的相关书面文件。

2.2.7主办人根据以上已具备的合同资料,正确填写《合同审批表》中“项目部职责及意见”(要求字迹端正)后报项目总经理审批。

2.3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项目秘书统一登记后上报成本管理部审核合同及相关资料。

2.4合同文本经成本管理部审核后立即上报分管副总审批。

2.5分管副总审批后,由成本管理部报财务部审批。

2.6财务部审批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2.7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同意盖章、编号并保存原件后下发成本管理部。

2.8成本管理部直接对口下发各项目秘书。

各项目秘书必须在收到合同后的第一时间内发给各工程主办人执行。

万科合同管理程序

万科合同管理程序

谁进行? (相关部门/岗位) 1.各业务(经办)部门 2. 成本管理部 3.财务管理部 4.总经理办公室(法律组) 5.公司分管领导 6.总经理
3
流程接口 (流程图)
4
输入 1.业务需求 2.公司的标准合同 3.集团、公司的付款要求
1.合同的招投标管理 2.合同的审核、审批 3.合同的执行与监控 4.合同执行情况的反馈(合同本身是否 有缺陷)
流程名称:合同管理程序
分析日期
组别
第组
过程类别
流程编写责任人 分析人员签字
流程目标:实现公司合同的规范化管理,避免法律风险。
关键点(CP点)与风险点 1.合同的订立、(招投标管理、.标准化 合同管理)
2.合同的审核、付款的审核 3.合同的执行、监控 4.合同的跟踪检查(执行情况反馈,指 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性)
1.业务合同 2.付款 3.合同存档
输出
6
7
支持流程(指引)(接口) 1.付款作业指引 2.供应链管理程效方式: 1.合同的网上审批 2.合同审批授权 3.合同标准化
如何衡量流程绩效(流程KPI) 1.合同的出错率 2.合同的审核及时率
5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X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XX合同管理规X》,制定本管理办法。

2.X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一般规定4.1.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XX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XX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

万科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万科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万科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万科合同管理制度范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万科(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其业务相关的合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租赁、融资、投资等各类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注重合同的完整性、一致性和条理性,尊重各方权益,追求共赢。

第二章合同签订流程第四条合同签订主体公司合同签订主体为具备项目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合同金额大小和业务特点,可以委托专人负责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签订程序1. 合同准备:合同签订主体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准备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正本和副本、附件、补充协议等。

2. 内部审批:合同签订主体根据需求,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内部审批。

3. 外部协商:如有需要,合同签订主体可以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就合同条款和具体事项达成一致。

4. 合同签署:经过内部审批和外部协商后,合同签订主体与合同对方进行签署,确保签字人身份真实。

5. 归档备案:合同签订主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将合同正本和副本、附件、补充协议等归档备案,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管理第六条合同履行1. 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合同的及时、完整、有效履行。

2.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变更、解除、终止等事项,应经合同签订主体内部审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合同对方。

第七条合同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同档案管理办法,保证合同档案的安全可控。

2.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包括合同登记、存档、借阅、归档等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合同进行清查和归档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1.doc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1.doc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点击:1926)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2011年3月15日来自:李先生(杭州)1. 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丁万科集团所届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届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丁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活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活楚归届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歹0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届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合同范本制度

万科合同范本制度

万科合同范本制度甲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具体事项] 进行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详细描述合作的具体内容、范围等]二、合作期限自 [起始日期] 起至 [结束日期] 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具体权利和义务内容]2.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具体权利和义务内容]2. ……四、价款及支付方式(一)总价款为 [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

(二)支付方式:[具体支付安排,如分期支付的时间和金额等]五、违约责任(一)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 [具体违约责任] 。

(二)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 [具体违约责任] 。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 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书面补充约定。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合同仅为空白框架,你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具体内容的填充和完善。

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详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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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规范集团各公司的合同管理,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规范。

2.范围2.1 本规范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2.1.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控股公司;2.1.2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3. 职责3.1 总部法律室负责本规范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3.2 各控股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公司对本规范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3 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4. 方法和过程控制4.1. 合同的订立4.1.1 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下列原则:4.1.1.1 书面合同原则:劳动合同以及金额在10000元以上且不能即时清结的经济业务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书。

本规范所称合同除特别指明外,均指书面合同书。

4.1.1.2 标准文本原则:订立合同应当采用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标准文本;尚未制订标准文本的,参照已经制订的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

下列情形可作为本原则的例外:A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B.不宜推行标准文本的业务。

4.1.1.3 事前签订原则: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书并有款项收付内容的业务需事先签订合同,然后开始履行,不应未签合同即先行履行。

特殊情况下,有正当理由的,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以例外,但应尽快按双方商定的条件签订合同、补全手续。

4.1.1.4 合同审核原则:合同需经法律室、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审核,按本制度或根据本制度制定的实施细则或者合同审批表规定的程序报批;不得在合同内容未经审核的情况下即擅自签订或者直接报签。

采用合同标准文本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合同文本且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没有提出增加或者删减的合同可作为本原则的例外。

增加补充条款的,视为对合同条款的增加或者删减。

4.1.2 合同标准文本4.1.2.1 合同标准文本指公司为重复使用而就某类业务预先拟定的合同文本,包括标准条款和补充条款两部分内容。

4.1.2.2 标准条款是合同标准文本的主要条款,系公司根据每种业务的性质和内容事先拟定的条款;补充条款在标准文本中为空白部分,由具体业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加入。

4.1.2.3 合同标准文本(主要是标准条款)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报法律室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讨论修改,由法律室综合各部门意见确定最终文本报集团领导批准后执行。

4.1.2.4 合同标准条款的确定应本着保护公司利益的原则,从本公司角度充分考虑各种风险。

4.1.2.5 本规范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各公司应结合自己的业务范围,就本公司常用合同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对不宜推行标准文本的业务,应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最迟在标准文本或者示范文本实施后10日内将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4.1.2.6 总部法律室可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供集团各公司参考使用;条件成熟的,可以制定并下发合同标准文本要求集团各公司统一使用。

4.1.2.7 在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由业务部门及时提出,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4.1.3 合同内容4.1.3.1 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A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电话;B 标的;C 数量;D 质量;E 价款或者报酬;F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涉及标的转让(所有权、使用权或占有权转让)的合同,应以公司或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公司为付款方时,应将付款时间与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相结合,若对方履行义务时间较长,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

H 违约责任:包括构成违约的条件、不构成违约的除外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G 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应选择诉讼方式;公司与对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城市的,应尽可能选择公司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

4.1.3.2 根据合同性质与客观需要,合同内容还可以有保修、保密、验收、风险、权利归属等条款:A 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在公司为付款方时,应有保修条款;B 涉及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的合同,应有保密条款和权利归属的条款;C 涉及标的转让(所有权、使用权或占有权转让)或成果移交的合同,应有验收条款和风险承担或转移条款。

4.1.3.3 合同内容应具体、确定,能明确界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客观情况在签约时确实无法明确规定的,应规定能明确权利、义务的依据。

4.1.4 要约与承诺4.1.4.1 对要约与承诺,除了注意属于合同内容的成分外,还应注意如下内容:承诺期限、承诺方式、要约可否撤销以及受要约人可否变更要约内容等。

4.1.4.2 需要撤回、撤销要约或者撤回承诺的,应当及时进行。

4.1.4.3 在公司为要约人时: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若公司能全部接受承诺内容且尽早按承诺内容订立合同对公司有利,则应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的,若公司不想接受该承诺,应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C.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的,应将反对、接受或变更承诺的意思表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

4.1.4.4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签订合同书。

4.1.5 合同的草拟4.1.5.1 合同由经办人员负责草拟,已制订并实施合同标准文本的,应采用标准文本。

4.1.5.2 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标准条款进行修改,也可增加补充条款。

4.1.5.3 政府有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可采用所要求的合同文本;公司尚未制定或不宜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业务,应参照以往的合同或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或合同示范文本另行拟定合同。

4.1.6 合同的报批4.1.6.1 经办人员按照合同审批表的要求,将草拟好的合同分别报部门经理、法律室等部门审核,各审核部门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合同提出书面或者口头修改意见,经办人员根据修改意见整理出最终的合同文本,各审核部门根据最终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

4.1.6.2 不同性质、类别和内容的合同,审核程序可以有差异(具体的审核程序以合同审批表为准),但所有合同均需有法律人员审核,所有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均需有财务人员审核。

各控股公司房地产项目合同经本公司法律人员审核后须再报总部法律室审核。

接管万科物业之外的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应报总部法律室审核。

4.1.6.3 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合同审核原则的例外可作为本条报批审核程序的例外,但任何合同均应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始能报签。

4.1.7 合同的签署4.1.7.1 各审核部门在合同审批表上均签字同意后,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合同签章手续。

合同规定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的,应先由公司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然后报公司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管理员盖章,有合同专用章的,应尽量盖合同专用章。

4.1.7.2 经办人员持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委托书的,亦应遵守本规范关于合同报批审核的规定,不得随意在合同上签字。

4.1.7.3 公司合同专用章应设专人负责保管,除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签字同意,否则不得向任何人出借。

4.1.7.4合同内容在一页以上的,应在每页加盖骑缝章。

4.1.7.5条件允许的,每件合同应保证公司拥有两份原件。

4.1.7.6合同一般应由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不能同时签字盖章的,应尽量避免我方先行签字盖章;对方签字盖章应在我方报批审核程序结束之后进行。

4.1.8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或者需要登记备案的,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4.2 合同的履行4.2.1 合同订立之后,经办部门与经办人员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收、付款内容进行监督;法律室等其他部门应对合同的履行给予必要的协助。

4.2.2 经办人员应密切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行使我方的权利,全面履行我方的义务,特别是对应收、应付款须及时报批结算,不得擅自延期履行。

4.2.3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或者应当对方先履行的,在对方履行之前应拒绝其履行要求;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4.2.4公司应当先履行债务的,若有证据或迹象表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办人员应当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并知会法律室,以决定是否需要中止履行或者采取其他措施:4.2.4.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4.2.4.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4.2.4.3 丧失商业信誉;4.2.4.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4.2.4.5 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公司,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

4.2.5 合同的变更(包括补充)4.2.5.1 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对方提出变更要求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示,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变更的,始得变更,双方应书面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我方由经本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

4.2.5.2 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重大变更的,应当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报批,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变更合同标的,或者对数量、质量、价款(报酬)、验收标准、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争议解决等某一项作出重大变更,均属于对权利义务的重大变更。

4.2.6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4.2.7 合同的转让合同订立后,对方当事人提出把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或者我方需要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由经办人员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报批,另行签订合同或者补充合同。

4.2.8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对来往函件或者单据进行签字的,应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签字;确需当场或者立即签字的,可由经办部门经理书面授权的人员直接签字。

但是,来往函件或者单据涉及合同变更、转让或者终止的,按照本规范关于合同变更、转让或者终止的有关规定进行。

4.2.9 违约事项与争议报告:在合同当事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或者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时,经办人员须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并知会法律室,经办部门不能与对方协商解决的,应及时报法律室,由法律室请示主管领导决定依法采取何种措施。

4.2.10 合同的解除4.2.10.1合同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如不可抗力)需要解除合同的,参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双方就合同解除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4.2.10.2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据此要求或通知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合同的,经办人员应立即报部门经理并知会法律室,以决定解约条件是否成就或解约方式是否有效。

4.3 合同的保管4.3.1 合同保管应遵循下列原则4.3.1.1 及时归档原则;4.3.1.2 完整保存原件原则;4.3.1.3 便于查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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