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文件标准(new)
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初稿O)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二〇〇四年十二月目录1 总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术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区的划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 法定文件的编制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6 管理文件的编制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7 附件的编制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8 其他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附录1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体系框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6附录2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1 总则1.1为规范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指定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南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规划成果的批复-穗府函〔2020〕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南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规划成果
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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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南站周
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规划成果的批复
穗府函〔2020〕2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批准〈广州南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规划成果的请示》(穗规划资源报〔2020〕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南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规划成果,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结束——。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已经2015年10月19日市政府第14届1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2015年11月4日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2年3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14届1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10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4届185次常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市的规划区可以划分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划执行;尚未编制上述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市按照规划的城市区位和功能定位要求,对各项建设实施规划密度分区管制。
规划密度分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具体控制指标和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规定。
第五条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建设宜居城乡和现代产业体系的“首善之区”、建设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化大都市、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为目标,保持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城、田、海”的城市格局,发挥城乡规划引领城乡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本细则。
本市城市规划区即本市行政区,含市辖各区和各代管县级市的全部区域。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
市辖各区、特定管理区的城市规划部门,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市、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建制镇或者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负责建制镇或者开发区规划工作。
建设、土地管理、房屋管理、环境保护、市政、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同实施本细则。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按密度分区进行规划控制。
不同密度分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密度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
(一)市区城市规划密度分区除特别控制区外分为4个密度区:密度1区:市中心区内环路以内,番禺区市桥镇中心,花都区新华镇中心。
密度2区:广园路以南、华南大道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区芳村大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
番禺区市桥镇、花都区新华镇除密度一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番禺区洛溪、大石、石楼、增城荔城镇、从化街口镇中心区。
密度3区:芳村区的花地河以东及石围塘地区;海珠区的新洲、赤岗、南洲地区;黄埔区、天河区的环城高速路—广深高速公路以南地区及天河区的龙洞地区;白云区的华南大道以南及江高城市副中心地区。
番禺区东涌、灵山城市副中心,花都区新华城市副中心。
密度4区:密度1、2、3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含不可建设区)。
各密度分区的具体范围详见表1—1《广州市市域规划密度分区图》。
中轴线南段将打造成为岭南印象花城绿轴——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
中轴线南段将打造成为岭南印象花城绿轴——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6月8日下午,万庆良市长主持召开市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以下简称“中轴线南段地区”)北接珠江新城、南望番禺洛溪岛,是广州市实现“中调”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地区。
为把该区域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城市中轴线和滨水地区,优化提升广州中心区核心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塑造具有岭南特色和国际风貌特色的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为何要选择中轴线南段地区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一是落实广州“国家中心城市”新定位的要求。
中轴线南段地区是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地区,该地区将建设成为具有岭南特色的行政中心,为广大市民提供绿色、休闲的旅游好去处,塑造富有活力的滨水空间,使新城市中轴线成为引领城市空间布局的导向线。
二是落实市政府五大功能区规划建设战略部署的要求。
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广州新时期“加强中心城区职能的优化、集聚与提升,从区域、市域向中心城区的重点功能区集聚高端服务职能,建设服务中心、金融中心、决策管理中心、消费中心和文化创新中心”的重点发展战略,并决定在中心城区,重点规划建设珠江新城-员村地区、琶洲地区、白云新城地区、白鹅潭地区、中轴线南段地区等集聚高端职能的五大功能区。
三是落实建设“首善之区,宜居城市”示范区的要求。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是广州新一轮城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而高标准规划建设五大功能区,实现城市核心功能的进一步集聚和一般性功能有机疏解,是对城市发展战略的深化落实和具体实践。
通过率先建设五大功能区,进一步集聚高端服务职能,强化城市核心功能,提高空间品质,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广州“首善之区,宜居城市”的示范区。
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正是按照上述要求,以努力打造示范区为目标,有条不紊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广州市政府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市规划局、市土地开发中心和市规划编研中心联合组织开展五大功能区的城市设计竞赛和深化工作,邀请国内外高水平规划师为广州发展献计献策。
广州市实施《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办法.docx
广州市实施《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2007 年 06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辖区和代管各县级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市所辖各区行政区域,本办法称市区。
本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开发区、保税区、珠江管理区等,本办法称特定管理区。
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内,市区规划建成区和建设用地规划控制区,本办法称城市规划发展区。
本市城市规划区,即本市行政区,含市辖各区和各代管县级市的全部区域。
第三条广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将逐步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编制。
第五条规划管理单元是在城市规划区内,为了便于规划管理,依据一定的原则,综合考虑多种影响因素划定的。
规划管理单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编制单位。
规划管理单元的划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行政街道界限范围;(二)明显的地理界限(如河流、铁路等);(三)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四)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五)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七)适度的用地规模(城市建设区旧城中心区以0.2- 0.5 平方公里为宜,新区以 0.8 - 1.5 平方公里为宜;非城市建设区,视具体情况定)。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六条市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特定管理区内非重要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由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县级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其城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但涉及总体规划重要控制区的控规时,需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设计条件。
第七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由规划管理单元导则(即法定文件)、规划管理单元地块图则(即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构成。
(完整版)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 总则1.1为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将逐步覆盖广州市行政辖区范围,为上一层次的规划提供技术基础,对下一层次的规划进行有效的导控,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予以控制要求,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提供依据。
1.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在全面整合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信息和已审批各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市的面向规划管理的“一张图”管理平台。
1.4本规定中所指“规划管理单元”是指结合行政街道界线、明显地理界线等因素划定的,用地规模适宜的,由多个规划地块所组成的规划管理范围。
“规划管理单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编制单位。
1.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并严格执行本规定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确保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
1.6在广州市域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规定执行。
1.7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8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2.1资料收集和现状调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收集如下资料:(1)上层次规划对该地区的要求;(2)规划地区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3)规划区人口分布现状;(4)规划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重要企事业单位情况等技术经济资料;(5)现有居住、工业、重要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地、风景名胜等城市重要现状情况及发展要求;(6)城市环境及其它资料;(7)与本规划区有关的已审批规划;(8)规划管理审批信息: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划拨资料、已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已批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放线验线资料等。
2.2规划主要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经批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土地使用情况,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建设总量控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划安排,并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指标,提出道路、工程管线、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规划控制要求。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简介一、控规全覆盖的背景、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控规的法定地位:控规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同时,控规也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
我市自2000年制订战略规划、2005年《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审批通过之后,在总体规划及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先后编制了《广州市原中心八区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规划导则》等控制性详细规划(153个)、村庄规划(639个),并构建完成我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平台”。
通过制定上述规划,广州市城市发展与建设较好地实现了上层次规划的控制要求,城市骨架基本拉开,各类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程基本落实,但尚未实现市域范围内控规全覆盖为保障广州市区近期发展要求,保证规划许可的依法行政,根据《2009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指导下,结合《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以下简称“战略规划”),启动了我市控规全覆盖工作。
控规出台将促进广州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升级转型。
二、规划编制范围根据我市已有和在编控规的情况,确定本次规划的范围是番禺、花都、白云北部、萝岗的控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约为1284平方公里(含范围内的村庄)。
本次控规全覆盖完成后,将实现对广州市市辖十区行政区3737平方公里的控规全覆盖。
三、控规全覆盖工作过程本次规划落实了总体规划、镇总规等上层次法定规划对控规的强制性规定,市与区联合组织编制审查,并注重编制与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具体需求的衔接。
本次规划的编制、审查过程中多次征求市、区各职能部门、镇街等单位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对所提意见进行分析论证,解决矛盾,使控规成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本细则。
本市城市规划区即本市行政区,含市辖各区和各代管县级市的全部区域。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
市辖各区、特定管理区的城市规划部门,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市、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建制镇或者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负责建制镇或者开发区规划工作。
建设、土地管理、房屋管理、环境保护、市政、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同实施本细则。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按密度分区进行规划控制。
不同密度分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密度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
(一)市区城市规划密度分区除特别控制区外分为 4 个密度区:密度 1 区:市中心区内环路以内,番禺区市桥镇中心,花都区新华镇中心。
密度 2 区:广园路以南、华南大道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区芳村大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
番禺区市桥镇、花都区新华镇除密度一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番禺区洛溪、大石、石楼、增城荔城镇、从化街口镇中心区。
密度 3 区:芳村区的花地河以东及石围塘地区;海珠区的新洲、赤岗、南洲地区;黄埔区、天河区的环城高速路—广深高速公路以南地区及天河区的龙洞地区;白云区的华南大道以南及江高城市副中心地区。
番禺区东涌、灵山城市副中心,花都区新华城市副中心。
密度4 区:密度1、2、3 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含不可建设区)。
各密度分区的具体范围详见表1—1《广州市市域规划密度分区图》。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文介绍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背景、意义,规划范围,覆盖工作过程以及其他相关的解读。
6月13日下午,市规划局叶浩军副局长在本局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1年6月8日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进行了详细解读。
广州各大媒体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一、控规全覆盖的背景、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控规的法定地位:控规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同时,控规也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
我市自2000年制订战略规划、2005年《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审批通过之后,在总体规划及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先后编制了《广州市原中心八区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规划导则》等控制性详细规划(153个)、村庄规划(639个),并构建完成我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平台”。
通过制定上述规划,广州市城市发展与建设较好地实现了上层次规划的控制要求,城市骨架基本拉开,各类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程基本落实,但尚未实现市域范围内控规全覆盖为保障广州市区近期发展要求,保证规划许可的依法行政,根据《2009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指导下,结合《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以下简称“战略规划”),启动了我市控规全覆盖工作。
控规出台将促进广州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升级转型。
二、规划编制范围根据我市已有和在编控规的情况,确定本次规划的范围是番禺、花都、白云北部、萝岗的控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约为1284平方公里(含范围内的村庄)。
本次控规全覆盖完成后,将实现对广州市市辖十区行政区3737平方公里的控规全覆盖。
三、控规全覆盖工作过程本次规划落实了总体规划、镇总规等上层次法定规划对控规的强制性规定,市与区联合组织编制审查,并注重编制与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具体需求的衔接。
广州市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普通城市向智慧城市两大模式的转变。 以生态优先理念和产城融合模式指导空间布局,提出“生态优先、顺
山理水,智慧主导、一城多园,内畅外达、低碳出行,高标配套、智能服 务,岭南风韵、特色景观,城乡一体、实现双赢”六大规划内容。依据生 态容量和交通容量预测建设规模和人口规模,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和城市 设计形态指导地块指标,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考虑到 本区域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劳教所、车管所、岑村机场远期搬迁后的方案 也进行了研究探讨,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无缝衔接,形成一带双心多园的 空间结构。
深入开展智慧城市、生态环境、岭南特色等十大专项研究和地区发展 指引、城市设计,探索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等多规合一,确保市区近五年 49 项重点项目落地。为重要生态廊道划 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对周边地块进行详细设计和弹性控制,在有限的空间 内节约、集约用地,实现精细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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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AL EXPLORATION | 实践探索
岭南聚落群体布局
风水塘
棋盘式布局 (梳式布局) 水体引导风向
岭南聚落要素运用
视线通廊
棋盘式布局 (梳式布局)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文件标准(new)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文件标准1总则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相关的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制定本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文件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及图则。
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送审时提交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子文件。
2成果文本文件标准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文件文本部分采用Microsoft word的文件格式。
规划成果图形的属性采用Microsoft Excel的文件格式。
规划说明文本文件采用中文命名方式,以项目名称作为文件名。
WORD文档中尽量不要使用一些特殊字库,对于文档中有表格及插图的情况,Word文档中尽量不要使用特殊格式,以免不同版本的变形或丢失。
规划成果图形的属性数据有:道路属性数据,管线属性数据,公共和市政设施属性数据(现状和规划),图则属性数据。
采用一个EXCEL文件5个sheet表存放,命名以项目名称作为文件名。
其中规划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属性表格形式如下:其它的属性表格和以上类似。
(参照3.9.2规划属性数据结构制表)3成果图形文件标准成果计算机图形文件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调查和确定的空间定位信息的准确表述,主要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3.1 文件的格式设计单位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VER14.0或以上版本)DWG格式,设计单位提交的计算机存贮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建库的基础资料,必须统一使用DXF标准交换格式文件,规划设计成果的效果图和插图必须采用JPG图像格式文件。
3.2 文件的命名文件采用中文命名方式,其中图名要和《规划成果说明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地块图则图形文件以地块的编号命名(编号规则参照3.9.1.2),如图形中包含多个地块,文件名以第一个编号命名。
对图形中附有插图的情况,要首先由相应的序号和图名建立文件夹,然后将图形文件及插图存放在同一路径下,同时保证插图的链接正确。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定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 总则1.1为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将逐步覆盖广州市行政辖区范围,为上一层次的规划提供技术基础,对下一层次的规划进行有效的导控,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予以控制要求,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提供依据。
1.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在全面整合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信息和已审批各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市的面向规划管理的“一张图”管理平台。
1.4本规定中所指“规划管理单元”是指结合行政街道界线、明显地理界线等因素划定的,用地规模适宜的,由多个规划地块所组成的规划管理范围。
“规划管理单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编制单位。
1.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并严格执行本规定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确保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
1.6在广州市域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规定执行。
1.7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8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2.1资料收集和现状调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收集如下资料:(1)上层次规划对该地区的要求;(2)规划地区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3)规划区人口分布现状;(4)规划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重要企事业单位情况等技术经济资料;(5)现有居住、工业、重要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地、风景名胜等城市重要现状情况及发展要求;(6)城市环境及其它资料;(7)与本规划区有关的已审批规划;(8)规划管理审批信息: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划拨资料、已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已批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放线验线资料等。
2.2规划主要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经批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土地使用情况,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建设总量控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划安排,并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指标,提出道路、工程管线、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规划控制要求。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简介一、控规全覆盖的背景、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控规的法定地位:控规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同时,控规也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
我市自2000年制订战略规划、2005年《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审批通过之后,在总体规划及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先后编制了《广州市原中心八区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规划导则》等控制性详细规划(153个)、村庄规划(639个),并构建完成我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平台”。
通过制定上述规划,广州市城市发展与建设较好地实现了上层次规划的控制要求,城市骨架基本拉开,各类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程基本落实,但尚未实现市域范围内控规全覆盖为保障广州市区近期发展要求,保证规划许可的依法行政,根据《2009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指导下,结合《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以下简称“战略规划”),启动了我市控规全覆盖工作。
控规出台将促进广州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升级转型。
二、规划编制范围根据我市已有和在编控规的情况,确定本次规划的范围是番禺、花都、白云北部、萝岗的控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约为1284平方公里(含范围内的村庄)。
本次控规全覆盖完成后,将实现对广州市市辖十区行政区3737平方公里的控规全覆盖。
三、控规全覆盖工作过程本次规划落实了总体规划、镇总规等上层次法定规划对控规的强制性规定,市与区联合组织编制审查,并注重编制与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具体需求的衔接。
本次规划的编制、审查过程中多次征求市、区各职能部门、镇街等单位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对所提意见进行分析论证,解决矛盾,使控规成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粤建规字[2005]72号(广东省建设厅 2005年7月4日)1 总则1.0.1为规范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指引。
1.0.2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适用本指引。
其它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是: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0.4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县城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其它建制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1.0.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应先行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由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的调整由原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6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技术文件、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
成果草案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公开展示后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由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技术文件是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的技术支撑和编制基础。
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
2、法定文件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文件。
法定文件应充分考虑资源利用、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因素,具有强制性实施的约束力,同时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1 一般规定1.1 规划建设业务分类规定对外受理申请人的规划建设申请业务从立案类别上可分为建设用地类、城市规划类、建设工程类、勘测信息类、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类、违法建设查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类共七大类,具体见表1-1。
注:①本表的批复期限是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审批决定之日。
②重点工程、高校建设项目的批复期限见相关规定。
③如果受理处(科)室与本表不符,请以分局实际情况为准。
1.2 其他规定1.2.1 办理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外的规划建设业务应当提供IC卡号,首次来我局办理业务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先申请IC卡。
1.2.2 办理各项规划建设业务除了根据业务分类要求提交相应当的特定资料外,均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2.2.1 立案申请表,勘测信息类业务提交备案申请表;1.2.2.2 申请函:说明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验收类业务要求写明报批情况及现场状况,其中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整治规划申请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申请的原因、项目建设要求、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2.2.3 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1.2.2.4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均应当提交);其中办理中心村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由区城市规划部门申报;1.2.2.5 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办理建筑类业务时,如代理人与申请人属于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应当提交户口薄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应当进行公证。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12.08
•【字号】穗政务公开办〔2020〕71号
•【施行日期】2020.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立法工作
正文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53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对2017年印发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进行了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调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番禺区BA09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成果的批复》(穗府函〔2017〕12号)等23份文件为主动公开。
二、46份主动公开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标注失效。
各单位如通过政府网
站等渠道公开该批文件,请相应标注失效。
附件:1.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
2.主动公开文件标注失效目录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附件1
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
附件2
主动公开文件标注失效目录
(2017年)。
(完整版)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 总则1.1为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将逐步覆盖广州市行政辖区范围,为上一层次的规划提供技术基础,对下一层次的规划进行有效的导控,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予以控制要求,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提供依据。
1.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在全面整合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信息和已审批各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市的面向规划管理的“一张图”管理平台。
1.4本规定中所指“规划管理单元”是指结合行政街道界线、明显地理界线等因素划定的,用地规模适宜的,由多个规划地块所组成的规划管理范围。
“规划管理单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编制单位。
1.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并严格执行本规定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确保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
1.6在广州市域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规定执行。
1.7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8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2.1资料收集和现状调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收集如下资料:(1)上层次规划对该地区的要求;(2)规划地区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3)规划区人口分布现状;(4)规划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重要企事业单位情况等技术经济资料;(5)现有居住、工业、重要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地、风景名胜等城市重要现状情况及发展要求;(6)城市环境及其它资料;(7)与本规划区有关的已审批规划;(8)规划管理审批信息: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划拨资料、已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已批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放线验线资料等。
2.2规划主要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经批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土地使用情况,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建设总量控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划安排,并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指标,提出道路、工程管线、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规划控制要求。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建库标准
⼴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建库标准
⼴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建库标准
1.前⾔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地使⽤性质和使⽤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数据由设计单位提供,成果数据的计算机格式标准依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交换格式标准》,成果数据在经过规划设计要求、内容、质量、格式等⽅⾯的检查后正确⽆误,⽅可进⾏数据的建库⼯作。
为了建库⼯作的顺利开展,在数据的分类、分层、属性结构的定义等各个⽅⾯作详细的规定。
2.数据按要素的分层标准
2.1 现状数据分层
2.2 规划数据分层
2.3地块图则分层
3.规划信息属性数据结构3.1⽤地属性数据结构
3.2道路属性数据结构
3.3市政管线属性数据结构
3.4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点(独⽴⽤地及⾮独⽴⽤地)、市政公⽤设施点、交通设施点属性数据结构
3.5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点(独⽴⽤地及⾮独⽴⽤地)、市政公⽤设施点、交通设施点属性数
3.6地块图则属性数据结构
4.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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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文件标准
1总则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相关的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制定本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计算机文件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及图则。
规划设计单位应严
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送审时提交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子文件。
2成果文本文件标准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文件文本部分采用Microsoft word的文件格式。
规划
成果图形的属性采用Microsoft Excel的文件格式。
规划说明文本文件采用中文命名方式,以项目名称作为文件名。
WORD文档中尽量
不要使用一些特殊字库,对于文档中有表格及插图的情况,Word文档中尽量不要使用特殊
格式,以免不同版本的变形或丢失。
规划成果图形的属性数据有:道路属性数据,管线属性数据,公共和市政设施属性数
据(现状和规划),图则属性数据。
采用一个EXCEL文件5个sheet表存放,命名以项目名
称作为文件名。
其中规划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属性表格形式如下:
3成果图形文件标准
成果计算机图形文件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调查和确定的空间定位信息的准确表述,主要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3.1 文件的格式
设计单位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VER14.0 或以上版本)DWG 格式,设计单位提交的计算机存贮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建库的基础资料,必须统一使用DXF 标准交换格式文件,规划设计成果的效果图和插图必须采用JPG 图像格
式文件。
3.2 文件的命名文件采用中文命名方式,其中图名要和《规划成果说明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地块图则图形文件以地块的编号命名(编号规则参照 3.9.1.2),如图形中包含多个地块,文件名以第一个编号命名。
对图形中附有插图的情况,要首先由相应的序号和图名建立文件夹,然后将图形文件及插图存放在同一路径下,同时保证插图的链接正确。
3.3 字体标准图形文件中的中文注记、英文注记、数字注记及图例说明统一使用“宋体” ,图名使用“黑体”。
字体的大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以保证图面内容清晰、美观为原则。
如在规划设计中确实需要使用其他字体,设计单位须在提交规划成果文件的同时附带相应的字库文件。
3.4 坐标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直接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设计单位提交的图形文件必须采用广州坐标系和高程系,坐标单位为“米” ,距离单位为“米” ,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坐标精度达到小数点后三位。
图形不得旋转、平移或缩放,用地、道路坐标须准确无误。
3.5 图形表示要求在计算机图形文件中的面状图形应当在其所在图层上完整的表示出该多边形的边界,并构成封闭的多边形。
不能用较宽的线划表示狭窄的面状区域,如沿河、沿路的绿化带等。
线状地物(如一条管线或一条道路)一般用PLINE (而不是用多条LINE )表示,在属性(如管线管径)变化处应断开为两条线。
一条线状地物不能用两条线型不同的线(如一条细线,一条粗线)重复表示,如确有必要,则应放在不同的图层。
不允许出现重复的、
多余的多义线。
点状符号应该根据“符号标准”的规定,在AutoCAD中将符号作为Block用Insert 插入在其所在位置。
要求提交的各图中点、线、面状地物、面域填充、注记应分别放在不同的图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地块边界线(独立用地)和点状符号(独立用地及非独立用地) 放在不同图层。
要求每一图幅加注图名、图例及指北针。
3.6符号标准
计算机图形文件中的符号主要是指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建设施。
为了
统一控规成果的表达方式,设计单位要在计算机文件中使用附录中统一的符号标准(参见附录3)。
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委托方将向设计单位提供一套( DWG
格式)的标准符号库。
对于使用该符号库以外的符号时,设计单位必须在提交成果计算机文件的同时提交所用符号库。
3.7分类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规划图纸根据设计要求一般分为7个大专题来表达。
它们分别是:规划用地区位图、规划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公共与服务设施规划图、绿化系统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图。
另外还常见有地块划分编码图、地块图则。
表3-0规划图专题
每个专题成果的DXF文件中的不同类型的规划信息必须分层存贮,同一类型的规划信息应采用同一类型的实体类型表达;同一类型不同属性的规划信息需要区分时,不能采用线型、宽度或图形实体的比例、圆弧半径的大小不同来表达,应该采用不同的颜色或分不同的层表达。
3.8数据按要素的分层标准
表3-2规划数据分层
表3-3地块图则分层:地块图则的分层标准和总图相同,同时为了图则表达需要增加一些新的图层。
3. 9规划信息的属性表达
3. 9. 1编码、编号原则
3. 9. 1. 1城市用地代码
现状土地利用及规划土地利用根据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的中类、小类进行分类和表达。
3. 9. 1. 2地块编号
地块编号采用两级编号方法,由标识码、地块号组成。
标识码1位用D表示;地块号3位,由设计单位赋予,编号次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编号。
例如,如D002表示燕岭公园及周边的控制性规划第2块地的编号。
3. 9. 1. 3规划道路编号
道路编号采用两级编号方法,由标识码、序号组成。
标识码1位用L表示;序号用3位数字表示,编号次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编号。
例如,L001表示燕岭公园及周边的控制性规划第1号路的编号。
3. 9. 1 . 4市政工程管线编号
市政工程管线编码采用三级编号方法,由标示码、类型及序号组成。
标识码1位用G表示;管线类型:电力L,给水J,排雨Y,排污W,排水(雨水和污水)P,电信D,燃气M,热力R。
序号用3位数字表示,编号次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编号。
例如,GJ001表示燕岭公园及周边的控制性规划01号供水管线。
3. 9.1 . 5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编号
设施编号采用三级编号方法,由标识码、类型、序号组成。
标识码2位,XS表示现状,GS表示规划;
设施类型:公共服务P,市政公用U,交通T ;
序号用3位数字表示,编号次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编号。
例如,GSP001表示燕岭公园及周边的控制性规划第001号规划公共服务设施。
3 . 9 . 2规划信息属性数据结构
表3-4用地属性数据结构
注:属性数据附加在规定的实体上(规划局提供输入属性的程序)
表3-5道路属性数据结构
注:属性只输入道路编号,其它属性以Excel表格形式提供(包括编号)
表3-6市政管线属性数据结构
表3-7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点(独立用地及非独立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点、交通设施点属性数据结构
注:属性只输入设施编号,其它属性以Excel表格形式提供(包括编号)
表3-8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点(独立用地及非独立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点、交通
设施点属性数据结构
3. 10地块图则
3. 10. 1 文本表达要求
1)、基本情况:地块编码、用地现状、土地权属、用地面积(毛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建设项目。
2)、地块使用性质:使用性质、可兼容性质。
3)、地块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
4)、规划设计要求:建筑外轮廓线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
居住人口、交通主要出口方向、停车场面积(自行车、机动车)、景观环境控制要求(建筑
体量、建筑高度控制、主体颜色等)。
3. 10. 2图形的属性表达
地块图则的属性应附在地块的边界线(封闭)上。
属性只输入地块编号,其它属性以
Excel表格形式提供(包括地块编号)。
表3-9地块图则属性数据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