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某某公司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轨道运输系统安全技术管理,实现矿厂安全高效生产,提高轨道运输综合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标准要求和所辖生产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GB∕T2885-2008矿用窄轨车辆》、《MT/T224.1-2005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链》、《MT/T224.2-2005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GB50416-2007煤矿井底车场碉室设计规范》、《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碉室设计规范》、《AQ1016-2005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O1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15-2015煤炭工业企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机电设备技术检修规范》、≪GB20181-2006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JB8918—1999液压防爆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安全要求》等其他有关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制订。
第三条矿井在实施“一优三减”、“四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积极推进煤矿辅助运输系统优化和装备升级,坚持实用和效率优先原则,不断提升煤矿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第四条各类工程设计要站位全局、聚焦局部,加大采掘工程设计与运输专业的对接融合力度和深度,充分做好矿井采区和采掘头面的运输系统、运输方式、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对接,为运输设备后期安装使用创造良好高效的运行环境。
第五条优先采用可以实现连续的机械化运人、运送物料方式,进一步减小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推广能够实现连续无转载或少转载的运输设备和运输方式,简化运输环节,减少辅助人员,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第六条为保证矿井窄轨铁道质量处于良好状态,各矿井应经常检查,斜井绞车道每天检查。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排管理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四章斜巷巷道、车场与峒室第五章绞车第六章人行车第七章架空乘人装置第八章信号装置第九章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第十章斜巷安全设施第十一章轨道质量第十二章制度及人员第十三章附则为加强煤矿井下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源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煤矿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本单位,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拟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仔细贯彻落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条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斜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斜巷轨道运输、采区斜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斜巷轨道运输与各类临时斜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安排管理第三条各矿井应设立各级"斜巷轨道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与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矿应明确一名矿级领导承担全矿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对本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有分管副总承担技术管理。
第五条各矿应在机电运输职能管理科室明确一名副科长,专门承担本矿斜巷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有运输专职管理人员。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工区的区长、非专职运输工区的一名副区长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运输区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
第七条矿安监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运输安全工作,并配足运输安全监察员第八条运输职能管理科室职责范围:一、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拟定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设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矿山轨道运输标准
第一讲:平巷运输一、基础规定:1、运输巷道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道的一侧,从巷道道渣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
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行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2)、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
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3)、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2、在双轨运输巷中:两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3、轨道使用及铺设轨道的要求(1)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
(2)轨道铺设要求:A、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B、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C、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D、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E、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
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F、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G、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二、运行规定:1、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防爆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1—矿井运输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矿井运输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运输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1条运输线路的责任范围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划分:一、主要运输线路(指由运输队承担使用、维持与管理的)包括: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与石门、主要绞车道、地面运矸干线。
二、一般运输线路包括:除主要运输线路以外的运输轨道线路。
采煤面两道及掘进施工巷道的轨道由各区队自行使用、维持与管理。
三、所有工作区域(包括运输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务必明确责任范围,落实责任单位,不可存在“三不管”地段与责任盲区。
第2条矿井轨道运输实施细则一、做到“三同时”,即:设计部门在进行巷道设计时,务必同时考虑轨道、道岔的铺设以及小绞车的安装问题并经各业务管理部门会审。
运输斜巷设计时,务必同时设计相应的挡车装置。
—2—二、在进行采掘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时,务必同时把轨道质量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保证施工一次到位,以免重复劳动与浪费材料。
三、主要运输巷道的轨道由运输队承担使用、维持与管理,各采掘及辅助生产单位的轨道由各区队自行维持与管理。
第3条各采掘及辅助生产单位机电副队长分管轨道运输工作,业务上受运输队领导。
第4条运输技术管理一、设立运输管理资料室,健全有关基础技术管理资料,实行微机管理。
有完整的绞车、电车、平(斜)巷人车、矿车的管、用、修台帐与设备技术档案;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与年审报告、斜巷人车试验、连接装置静拉力试验、钢丝绳的原始资料与试验相关的记录、斜巷跑车防护装置试验等。
二、对设备、设施实行图牌板管理。
帐、卡、物、牌板四对口。
三、健立健全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3—生产责任制、运输规章制度。
有关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齐全完整。
四、拟定运输年度各工种培训计划,设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井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井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1条为进一步搞好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落实轨道运输管理责任制,保障运输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2条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技术检修规范》制定。
第3条皮带工区担负全矿井矸石、材料运送,主运大巷的轨道、道岔的安装、维护、更换以及运输设备、设施的安装和安全使用及管理工作。
第4条矿井轨道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电气设备完好、绞车及其辅助设施完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挡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辊、有躲避硐室、有声光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第5条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
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不通不挂、超长车辆无专门运输措施不挂、物料装车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
第6条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
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超长车辆无专门运输措施不开。
第7条斜巷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停运期间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车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第7条、绞车运行时禁止人员在斜巷内作业;绞车停运时在斜巷内作业的,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8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
坡度在16°以下的斜巷内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具体措施为:1、刹住绞车制动闸,并且绞车司机不得离开绞车位置。
2、钢丝绳主绳由列车自由涨紧。
3、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办法。
4、列车的挡车装置可采用下面方法的任何一种:(1)在列车下端安装挡车杠;(2)用绳径不低于主绳的新钢丝绳锁住尾车,就是将一段钢丝绳的一头横着从轨道下面穿过后,再从矿车碰头的链环固定位置穿过,然后与另一头用三个绳卡固定(也可用不低于钢丝绳强度的钢挂钩可靠连接);(3)在尾车轮对上用绳径不低于主绳的钢丝绳固定在道轨上,绳卡数量不少于3付(也可用不低于钢丝绳强度的钢挂钩可靠连接)。
【精选】井下运输处罚规定精选
井下运输处分规定
1、安装在轨道坡上车场使用期一年以上的,必须打水泥根底固定,否那么罚单位200元。
2、小绞车必须用锚杆固定,绞车固定不合格,接着使用的,罚责任者50元。
3、绞车突出部分与巷道、轨道间距不得小于0.5米,否那么罚单位100元。
4、绞车必须挂牌治理,否那么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绞车用后不停电,罚责任者50元。
6、觉察绞车制动闸不合格、绞车无护绳板或不起作用,罚包机人100元,绞车不合格接着使用的罚责任者50元。
7、绞车运输不挂保险绳,罚现场操作人员50元。
8、提升运输钢丝绳断丝、断股或磨损超限、仍使用,罚责任单位100元,现场操作人员、跟班领导各50元。
9、绞车钢丝绳头必须用卡绳装置固定结实,钢丝绳放展后滚筒上应经常缠留三圈。
不符合规定,对设备承包人罚款50元。
10、轨道坡头没吊挂“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明显标牌,对单位罚款50元,不认真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罚把勾工50元,违章人员50元。
《矿山运输管理条例》
《矿山运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运输路线的责任规模原则上按照下列规定划分:1.主要运输路线(由运输队使用、保护和管理)包括: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石闸门、主要绞车道、地面运输矸石的主干道。
2.一般运输路线包括:除主要运输路线外的运输轨道路线。
采煤工作面两个隧道的轨道和掘进施工应由各区队使用、保护和管理。
3.所有工作区域(包括运输设备、设施和安全维护装置)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和责任单位,不允许有“三不管”区域或责任盲区。
第二条矿山轨道交通实施细则。
1.做到“三同时”,即设计巷道时,设计部门必须同时考虑轨道和道岔的铺设以及小绞车的安装,并由各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在设计倾斜运输车道时,需要同时设计相应的停车装置。
2.在进行回采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时,必须同时将轨道质量作为首要考核内容,确保一个施工项目到位,防止重复劳动和材料浪费。
3、主要想要运输的巷道轨道由运输队负责使用、保护和管理,采掘和辅助生产单位的轨道由区队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各矿山和辅助生产单位的汽车副船长主管铁路运输,并由运输队带班。
第四条运输技术管理。
1、建立运输管理资料室,完善各类基础技术管理资料,执行微机管理。
有完整的绞车、有轨电车、平(斜)巷人车、车管、使用、修理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机电制动距离实验及年审讲座、斜巷行人及车辆实验、连接装置静态拉力实验、钢丝绳原始数据及实验记录、斜巷跑车防护装置实验等。
2.实施设备设施图纸管理。
账户、卡、物品和卡板4彼此相对。
3.建立健全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运输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齐全、完整。
4.制定运输年度各工种培训计划,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专职或兼职电车司机、绞车司机、手柄钩工、信号工等操作各种运输设备设施的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每年要有一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禁止无证工作。
第五条掘进工作面采用铁路运输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并由运输部门会签:1.挡车设施的安装位置和情况;2.小绞车的安装位置和方式、车库规格、增加轿厢数量、钢丝绳选择的校核计算;3.临时停车场横断面图、信号室位置及规格;4.人行台阶;5.小型有轨电车牵引车的数量;6、导轮固定和检查保养规定;7、行车不实行人轨制等。
煤矿井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幼儿园上课教案(精选5篇)幼儿园上课教案(篇1)目标::1、培养幼儿观察图片,发展幼儿语言讲述能力。
2、学习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要求。
3、丰富词汇:“飘”、“真有”4、培养幼儿在集体面前大胆、响亮说话的习惯。
准备:四幅图过程:1、感知理解讲述对象。
看它是谁呀?(小狗)来到了什么地方?2、出示图二,小狗看到了什么?3、结合幼儿生活经验回答,你看见云会变成什么?4、出示图三,看看云变成什么?5、你想对小云朵说什么?扩散幼儿思维6、出示图四,小云朵和小花狗在干什么?(二)幼儿看图连贯地讲述。
(三)老师提问:“云为什么会变化?”(四)请幼儿把讲述给客人老师听。
(五)活动:“会变的云”附:一天,一只小花狗到草地上去玩,看见了天上的云朵。
小云朵一会儿变成了一只小白兔,一会儿变成一只小乌龟,真有趣。
小花狗对小云朵说:“小云朵,小云朵,请你下来和我玩玩好吗?于是,小云朵和小花狗一起玩得真高兴。
注:渗透科学:因为有了风,云会变化。
幼儿园上课教案(篇2)活动目标:1、理解故事的内容,能看图讲述故事。
2、学习理解动词:跳、淌、爬。
3、培养幼儿相互关爱、相互谦让的良好品德。
活动准备:背景图一幅,小动物图片若干活动过程:1、出示小熊图,引起幼儿的兴趣。
今天来了一位小客人,你们觉得它是只什么样的熊?到底是只什么样的熊呢?我们一起来听故事《小熊让路》。
2、教师讲述故事,帮助幼儿理解故事的内容。
(1)师讲述故事的前半部分(讲到狮子点了点头),让幼儿初步感知小熊的霸道:故事里有谁?(2)师:到底是只什么样的熊?故事里发生了一件什么事情?(3)师讲述故事的后半部分,设问:“大狮子到底会想一个什么办法呢?一起来听一听。
”(4)讲故事的后半部分。
(5)大狮子想的是什么办法?小熊为什么这次没有让大狮子让路?(6)师:小熊为什么会脸红?(7)师:小熊后来变的怎么样了?3、情感教育。
(1)师:如果你是这只小熊,你碰到这些小动物你会怎么做?(2)师:你喜欢故事中的小熊吗?为什么?(3)师:请你帮助这个故事取一个好听的名字。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3篇)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运输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矿井的运输管理,包括物资运输、人员运输及矿井设备运输等。
第三条矿井运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科学管理、技术支撑、人员素质提升,确保矿井运输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矿井运输管理应重视事故防御,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矿井运输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矿井运输数据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矿井运输情况。
第六条矿井运输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矿井物资运输管理第七条矿井物资运输应严格执行规范的装车、运输、卸车流程,确保物资运输的安全、准确、高效。
第八条矿井物资运输车辆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运营。
第九条矿井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参加矿井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条矿井物资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矿井物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最大载重量进行装车,不得超载运输。
第十二条矿井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速行驶、违章变道或有其他危险操作。
第十三条矿井物资运输车辆停放应遵守规定,不得停放在阻塞通行或危险位置。
第十四条矿井物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停车并进行故障排除或事故处理,及时报告矿井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矿井物资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运输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第三章矿井人员运输管理第十六条矿井人员运输应遵守岗前、上岗、下井、出井等程序,确保人员运输的安全。
第十七条矿井人员运输车辆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应配备紧急逃生设备、防护装置等。
第十八条矿井人员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参加矿井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九条矿井人员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2024年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搞好全矿运输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运输管理细则》。
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特制定《三矿轨道运输管理细则》,望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全矿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三矿运输管理细则》的规定,使矿井运输管理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实现矿井运输安全生产,做到矿井运输高标准、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第二章矿井运输管理第三条矿井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信号系统、运输系统防爆电气、安全标志和运输人员的管理。
分类如下:1、主巷运输:地面车场、运输大巷、运输中巷、井底车场、主提升斜井、暗斜井、集中上下山。
2、采煤运输:采煤队溜子、皮带运输机、小绞车、采煤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3、掘进运输:掘进队溜子、提升小绞车、蓄电池机车、掘进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4、其它运输:中巷、主提升皮带运输机、溜子和其它单位使用的运输器具等。
第四条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主管全矿井的运输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机电运输部要有分管运输的副部长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输投资计划的编制,设计,工程质量验收,安全质量标准化、两型三化达标及检查验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及各种技术档案、资料、报表的管理等。
第六条机电副矿长是矿井运输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运输安全和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采掘的副矿长对矿井采掘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机电副矿长至少每个季度对主要轨道运输线及主要运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负责采掘的副矿长至少每个季度对采掘轨道运输线及主要运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机电运输部是矿井运输的主管部门,机电副总工程师、分管副部长和主管技术人员对运输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至少每月对井下运输系统及运输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运输区队是矿井运输的直接管理部门,运输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单位,对矿井运输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队干部、技术员对运输安全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至少每旬要进行一次检查。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
1. 运送“四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运送超重(3吨以上)•、超高(1.4m以上)、超长(2m以上)、超宽(1.1m 以上)的大型设备材料车辆(以下简称“四超”)的运输必须制定专项运输措施,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执行。
二、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
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车。
四、专用车辆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五、运送“四超”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明确: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在"四超"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板及各道岔口设置警戒。
六、斜巷下放“四超”时,提前派人在各片盘处站好岗,严禁人员进出。
七、开车前认真检查绞车的完好情况,如刹车、离合、按扭、钢丝绳、钩头等,有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下放。
八、检查信号及安全设施,要求信号声光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设施动作可靠。
九、检查绞车固定情况,如绞车底盘的固定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压戗柱是否牢固,地锚是否可靠。
十、斜巷下放“四超”车辆时,必须配备技术熟练的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信号工,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地点,两端有人站岗把关,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绞车运行中,司机不准用手拾绳或用脚蹬绳,精力集中,听清信号。
十一、“四超”车辆在运行中,其两侧和前方严禁有人,在过曲线、弯道时,其两侧及前方严禁有人。
十二、运送“四超”车辆时,绞车主绳必须与设备相连。
十三、凡是更换钩头的地点必须设置阻车器,重车停稳并掩牢后,方可进行。
十四、下放“四超”车辆时,绞车至“四超”车辆间不准有余绳,所有人员必须闪开绳道,“四超”车辆下方严禁有人,在下车场安全地点设人站岗。
机电科2010年5月20日2. **煤矿吊装、封车、运输管理规定为规范物料(设备、材料)的起吊装卸、车辆封车、轨道运输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陈四楼煤矿大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大巷轨道运送管理制度为加强轨道大巷运送管理,减少运送事故发生,提高轨道运送效率,保证大巷行人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结合陈四楼矿实际,制定大巷轨道运送管理制度。
一、采用机车运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电机车司机开车前及工作中,必须检查机车完好状况,如机车旳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撤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2、司机和跟车工开车前必须检查列车状况,如牵引车数超过规定,各车连接不正常,矿车物料轮廓超过车辆轮廓尺寸,不整改不得开车。
3、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和程序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4、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
5、电机车司机必须待机车或列车完全静止,扳紧车闸后方可上下,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机车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段停车,必须在下坡段采用除扳紧车闸外其他可靠旳制止机车或列车下滑旳安全措施。
6、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不具有条件旳机车不准运行。
7、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不准顶车操作。
确需顶车时,跟车工必须在所顶列车最前端,离车辆两侧突出端垂直距离l 5米以上,运用哨子与机车司机联络。
8、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假如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送调度站同意。
9、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
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旳地段,以及前面有车或者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10、列车通过旳弯道处应装设弯道报警器,并能敏捷发出声光信号。
11、二机车或二列车在同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l00米旳距离。
12、列车旳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列车制动距离试验应有制动距离测试汇报及安全技术措施。
13、特种运送(人员,火工品、长材料、支架等)按专题措施执行。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确保矿井轨道运输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内的轨道运输,包括矿工、物资、设备等的运输。
第三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严格执行。
第四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第六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应建立健全运输记录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反馈和整改问题。
第七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矿井轨道运输安全。
第八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应加强对外界环境的监测,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九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责任制度为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管理范围。
第十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轨道运输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全面负责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轨道运输计划制定、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轨道运输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人员,确保轨道运输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四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五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位。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八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单位应根据生产需求合理制定轨道运输计划,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轨道运输计划应充分考虑设备状态、人员安排和路线情况等因素,确保运输安全稳定。
井上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林南仓矿业分公司井上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井上下车辆装载及运输秩序,防范各类运输安全事故,确保井上下运输安全,特制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机车司机和跟车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2.机车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车数拉车,严禁超载;严禁超速行驶。
3.机车行驶过程中,发现前方有人时,必须减速慢行(1米/秒以下),同时打铃,并随时准备停车。
遇紧急情况或有人晃灯时,机车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待查明原因后,再行处置。
对无故晃灯人员,按“三违”人员处理。
4.机车行驶在巷道较窄(没有人行道)、存有车辆的车场等处,发现前方有人时必须立即停车,等人员通过后,再行驶。
5.矿车摘挂链时,操作人员必须待车辆停稳后进行,必要时打好车掩,身体不准探入两车碰头空内。
6.遇有超长车辆必须使用专用连接杠拉车或顶车,防止发生落道事故。
7.各单位装车时严格执行《井上下车辆装载运输规定》。
二、跟车工乘车位置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八条“严禁使用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等运送人员”的规定,以及《煤矿安全规程》读本第三百五十八条的释义,公司制定了关于电机车跟车工乘车位置的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1.除专用人车外,跟车工只可以乘坐在双驾驶室机车的副驾驶室内,其它任何车辆、部位不得乘坐。
2.对于单驾驶室机车(例如5吨蓄电池机车)跟车工只能在车下步行。
拉车时,跟在列车后;顶车时,在列车前方10米以外、轨道外侧0.5米以上的安全地点指挥列车。
3.严禁任何人乘坐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等车辆,严禁任何人扒车、蹬车、跳车,严禁电机车驾驶室内有两人及以上乘坐。
4.当本规定与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其它作业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5.特殊抢险救灾时,按运输专用措施执行。
三、井上下推车管理规定1.井上下主要运输轨道(电机车运行区间内)原则上不允许推车。
特殊情况下必须推车(如运送火药雷管等火工品、推运超长物品时)应提前与井运区调度员取得联系,经过允许后,定时间、定路线,按推车运行措施执行。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
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加强矿井窄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运输安全装备,提高运输基础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健康发展,依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各分管矿长负责属地范围内的窄轨运输管理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和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全矿井窄轨运输技术管理工作,与运输生产相关的各单位行政正职是运输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本单位运输管理工作。
运管办对矿井窄轨运输安全负职能管理责任,安监处负责对矿井窄轨运输安全监督检查。
三、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维修和运输作业责任,积极开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
运输区负责主运系统的轨道、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机电、保运、采掘等单位负责属地范围内的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采区内部各区段的运输作业、小绞车、无极绳绞车的操作和把勾必须由负责该“属地”单位的绞车司机、把勾工负责。
矿车及各种特殊车辆由运输区统一管理、维护。
四、井口调度分站应有运输系统图、小绞车安装位置图及轨道安全设施装备布置图。
全矿实行现场小绞车上锁管理制度,绞车司机和信号把勾工凭证换牌拿钥匙上岗操作,并将使用地点的运输系统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到井口调度分站。
调度分站人员每班将全矿运输系统的各类问题和隐患汇总并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到调度分站签字,做到问题和隐患闭合管理。
五、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全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
每周由机电副总组织运管办对各运输系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管辖的运输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人员管理。
六、运管办要参与矿井窄轨运输的规划、设计、技术审查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以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负责矿井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的管理。
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运输巷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运输巷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规范、严密、高效的管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具备熟悉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五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随时更新井下运输巷道的安全知识。
第六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岗位责任,确保井下运输巷道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运输巷道安全隐患。
第八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组织进行紧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巷道设施管理第九条运输巷道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运输巷道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和台账。
第十一条运输巷道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运输巷道设施的损坏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和处理。
第十三条运输巷道设施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向运输巷道管理人员报告。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巷道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物资的安全运输。
第十六条运输巷道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操作相关设备的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运输巷道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做到安全操作、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运输巷道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紧急救援处置第十九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紧急救援处置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二十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组织进行紧急救援演练,提高紧急救援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运输巷道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运输巷道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运输巷道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井下运输巷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煤矿井下单轨吊运输系统管理规定
单轨吊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责任划分(一)设计室1、设计室是矿井井巷开拓工程设计的主管部门,负责矿井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等设计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煤工作面设备选型和设计规范进行巷道的设计工作,并为技术作业规程的编写及现场施工提供详实数据。
(二)机电运输科1、负责单轨吊安装、使用、维修、运输等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单轨吊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装、运行技术要求的制定,并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
3、在设计室提供的单轨吊机车运输巷道的基础上负责单轨吊运输系统的设计。
4、根据施工单位申请,组织安监处、开拓科、运搬工区等有关单位对掘进巷道现场施工的单轨吊底座、锚杆、轨道等安装质量进行联合验收,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三)、安监处安监处负责单轨吊机车轨道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对单轨吊机车及轨道的安装、使用、维护、运行和管理等实施日常监督。
(四)设备管理中心1、负责单轨吊机车的各类配件的采购、建账和仓库管理,负责单轨吊机车的大修和特殊轨道的加工等。
2、负责单轨吊机车及有关部件的生命周期管理,并办理好现场交接手续。
(五)开拓科依据工程质量终身制的要求加强单轨吊轨道固定锚杆施工质量的管理,对所辖区队施工的单轨吊轨道固定锚杆(索)拉拔试验记录台帐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施工,以保证轨道安装的工程质量。
(六)运搬工区1、依据工程终身制的要求负责矿井辅助运输主要巷道、采区级巷道管理区域内单轨吊轨道、道岔的安装工作,并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负责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轨道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撤除等管理。
2、负责矿井所有单轨吊机车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单轨吊机车现场所运输设备、材料等物资车辆的吊装操作指导,并负责车辆连接、吊挂方式的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运输。
3、负责单轨吊司机的配臵、调整等日常工作管理。
4、负责单轨吊现场的运行和维修保养的规程、措施的编制和落实,备品备件的计划、司机的安全技术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2024年煤矿轨道运输安全规定
2024年煤矿轨道运输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轨道运输的安全,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轨道运输安全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轨道运输活动。
第三条煤矿轨道运输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煤矿轨道运输主要包括矿车运输、皮带机运输等方式,运输环节涉及煤矿井下、地面、工作面等区域。
第五条煤矿轨道运输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设备设施,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保证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煤矿轨道运输安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煤矿轨道运输设备第七条煤矿轨道运输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设备结构合理、制造工艺先进、质量可靠、安全性能优越。
(二)设备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煤矿轨道运输设备的规格、数量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置,确保运输的需要和安全。
第九条煤矿轨道运输设备应当接受专业机构的检测和鉴定,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煤矿轨道运输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维护和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煤矿轨道运输管理第十一条煤矿轨道运输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控和控制。
第十二条煤矿轨道运输的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运输设备的技术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二)运输过程的监控和控制,确保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事故处理和应急处置,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轨道运输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煤矿轨道运输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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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轨道线路
1、钢轨在使用前必须校正,不得有扭转和弯曲现象,轨端要齐、严、孔位正确。
2、钢轨铺设应采用悬接方式,直线部分的两股钢轨接头应对接,相对错距误差不大于50mm;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绞车道应错接,相互错距不得大于2m。
短轨长度不得小于3m,短轨的插入应在曲线头尾2m以外的直线段进行。
曲线与直线的切点处及倾斜井巷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
3、线路轨枕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轨枕按材质分为预制钢筋砼、木材及金属材料。
(2)每节钢轨应有三种不同的轨枕间距,即:
接头间距c,过渡间距b,中心间距a。
采用18kg/m钢轨时,取c=440mm,b=570mm,a=700mm。
采用24kg/m以上钢轨时,取c=480mm,b=560mm,a=700mm。
4、临时轨道轨枕最大间距不得大于1m。
5、长轨焊接的无缝铁道,轨枕间距可按中心间距进行布置。
6、铺设木轨枕时,树心朝下,有圆角的大面朝下,将尺寸、强度及耐久性能相同的铺在一起。
轨枕应排列整齐,选择一侧对齐方式,单线铁道应靠人行道一侧齐,双线铁道应在两线外侧齐,对齐一侧轨枕头距轨底外侧规定230mm,轨枕中线应与铁道中心线垂直。
7、铺设钢筋砼轨枕时,钢轨与轨枕用胶垫或其它柔性材料垫层作缓冲,以避免钢轨压损轨枕的承载面。
捣固时,不得使镐头碰在轨枕上,以免轨枕因撞击而产生裂缝、脱边等现象。
8、使用钢筋砼轨枕的轨道,在距木枕道岔两端应铺设5根以上木轨枕。
在与木枕分界处,如遇钢轨接头,应保持木枕延伸至钢轨接头内5根以上作为过渡段,以保持轨道的弹性一致。
9、道岔的轨型不得小于线路轨型,道岔前后必须至少铺设一对与道岔轨型相同的整根钢轨,两相邻道岔间插入的短轨不宜小于3m,困难条件下可
不设。
10、主要运行线路道床应符合以下规定:
(l)道碴铺设厚度不得小于 80~100mm,铺设宽度单轨巷为1.6m,双轨巷为3.2m。
道碴要埋住轨枕的2/3,最高不得超出枕面,捣固应均匀,无吊板。
(2)道碴选用石灰岩、河卵石以及不易风化、不自燃的坚硬矸石制成。
碎石、矸石的粒度为10~40mm,不得掺有碎末,并应定期清理石子中的煤粉。
(3)道床要铺设平整、饱满,必要时应加设横截水沟。
11、轨道扣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l)鱼尾板规格必须与钢轨配套,对不同的接头,要用特制异型鱼尾板连接。
(2)每根木枕上只许钉四个道钉,打入道钉的位置应在轨面宽1/3处,不得有“八害”道钉。
(3)鱼尾板与螺栓的规格要配套,并加弹簧垫圈,不准短缺、松动。
12、轨道铺设应做到平、直、实,扣件、道钉、绳轮和轨枕齐全。
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接头端顶面高低差、两侧内错差小于2mm。
13、轨距误差符合“+5,-2”规定,即不大于标准轨距5mm,不小于标准轨距2mm。
14、水平(同一线路两根轨道的水平高差)不超过5mm。
15、轨道方向目视平直,用10米线绳拉,正矢值(轨道一侧与线绳的垂直距离,或轨道面与线绳的垂直距离)不大于10mm。
16、道岔铺设
(l)根据使用地点的曲线半径、开口方向、两轨中心距离等条件选择道岔型号。
(2)道岔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轨型与线路轨型一致。
铺设道岔要平顺,位置误差不应大于设计规定300mm。
(3)道岔轨枕断面规格与线路轨枕相同,长度适当加大,以保证两端均距轨底外缘不少于250~300mm。
(4)辙岔铺设方向要正确,翼轨前部、心轨尖部与心轨后部工作边三
点要成一直线,误差不超过±1mm;心轨、翼轨垂直磨损不超过7mm,各部不准有断裂及变形。
(5)曲连接轨的曲线半径误差不超过5%。
连接轨与辙岔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6)岔尖应符合设计要求。
岔尖竖切部分必须与基本轨侧面密贴,间隙不大于2mm。
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不高于基本轨2mm;尖轨与连接轨的接头轨缝不大于8mm,岔尖开程为80~110mm,摆动要灵活可靠。
(7)护轨的中心线要与辙岔心轨的尖端成直角,误差±50mm。
护轨槽宽为28mm,即心轨与护轨工作边间距为572mm(872mm)误差+2mm。
护轨槽深为38~40mm,要保持清洁。
(8)垫板及轨撑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准短缺和松动。
(9)转辙器的种类、型号符合设计要求,铺设要平整,扳动要灵活。
(10)道岔的曲线外轨水平不得加高。
调整道岔纵向或横向水平,均要以直基本轨为准。
(11)永久线路不得采用施工简易道岔(又称驴尾巴道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