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合集下载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查 办 案 件 最 直 接 、 现 实 的 效应 就 是 清 除 腐 败 分 子 或 处 分 最
按 照法 定权 限 使 用 办 案 手 段 和 措 施 , 一 步 规 范 办 案 工 作 进
违 纪 人 员 或 澄 清 事 实真 相 。 对 一 般 违 纪 人 员 的 处 分 , 然 也 是 程 序 , 格 执 行 信 访 举 报 件 处 理 、 件 查 处 、 件 审 理 工 作 流 显 严 案 案 运 用 惩 处 的 作 用 , 其 迅 速 警 醒 , 崖 勒 马 , 改 前 非 , 止 其 程 , 使 悬 痛 防 确保依纪依法办案。 滑 入 更 深 的泥 沼 。“ 事 不 忘 , 事 之 师 ”适 时适 度 的 惩 处 , 前 后 , 不 仅 可 以纯 洁 队伍 , 且 可 以纯 洁 灵 魂 。 惩 处 是 震 慑 违 法 违 纪 行 而 3 注重 提 高案 件 审 理 质 量 . 实 行 案 件 统 一 审 理制 度 , 局 纪 委 在 全 局 范 围 内抽 调 人 员 ,
行 为上 的 问题 。 要取 得 正 本 清 源 的 效 果 , 须 把‘ 范 ” 篇 文 物 重 点 岗位 人 员 违 纪 违 法 案 件 , 别 是 侵 害 国 家 、 体 和 群 众 必 规 这 特 集 章 做 好 。 们 说 办 案 既具 有 治 标 作 用 , 我 又具 有 治本 作 用 , 要 是 利 益 的案 件 。 主 基 于发 挥 好 它 的这 种“ 范 ” 能 , 则 , 的 治 本 作 用 就 不 能 规 功 否 它 充分 实 现 。这 就 要求 办 案 工 作 者 , 仅 仅 发 过“ 不 处分 通 知 ” 了 就 ( 围绕 油 田 改 革 , 大 对 国 有 资 产 流 失 案件 的 查处 三) 加 油 田改 革 发 展 过 程 中 , 势 必 会 对 一 些 单 位 进 行 分 离 和 整

党员处分通报

党员处分通报

党员处分通报----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党员处分通报范文一为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现将区纪委查处的4起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经查,2012年3月至7月,淮滨村为处理吃喝招待费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曹怀伟、村委会主任王保淮,借村实施绿化工程之机,要求绿化工程施工人郭某,为其虚开绿化工程发票金额6.219万元。

后经村支两委成员曹怀伟、王保淮、副主任曹安新、报帐员兼文书高俊山、妇女主任高俊梅和民兵营长兼综治专干王殿乐6人研究,该发票在淮滨村财务上进行了报销,发票的经办人为高俊山、高俊梅、王殿乐、曹安新,审批人为王保淮,审核人为曹怀伟。

案件调查期间,高俊山、王殿乐、曹安新各退缴违纪款5000元、高俊梅退缴违纪款4000元。

另查明,高俊山违反财经管理制度,套取财政资金5.61万元未入村财务帐。

在市审计局对淮滨村、夏鑫公司进行延伸审计时,高俊山在6月17日经手将5.61万元退至镇财政帐户。

此外,2011年1月因群众阻挠东方物探公司施工,王殿乐出面进行了调解,事后违规收受东方物探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某给付的好处费2000元。

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时,王殿乐将2000元违纪款退缴至公安机关。

经2016年3月11日八公山区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俊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殿乐党内警告处分,免予曹安新、高俊梅的党纪处分。

对本案其他涉案人员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通报的违纪问题,反映出我区的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服务群众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廉洁履职,依纪依法办事。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岗双责” 切实做到把党风建设 和反腐 ,
倡廉T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安
展监督 检查 , 针对存 在的 问题 , 出了整 提 改措施 , 实 了整改 责任 , 落 促进 了制度落
实到位。
四川省人 民检察院 的好评 , 被列为四川省 检察 系统厂院合作办案 的典范 。 坚持实行 “ 一案双教育” 制度 , 不断加 强对党员干部 的警示教育 。一方面 , 对轻 微违纪 的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 , 对其进
制 度 , 单 位 分 别 建 立 完 善 内部 管 理 制度 各
监 察 T 作 会 , 领 导 干 部 和 重 点 岗 位 人 员 在
50 0 余项 , 成了 比较完善 的反腐倡廉制 形 度 体系 , 遏制 了因制度不 完善 、 管理不 到
位 发 生违 纪 违 法 问题 的情 况 , 效 发 挥 了 有 制 度 的约 束 作 用 。
等 多项制度 。同时在 全公 司集中开展 了
当事人谈 话 , 向他们 讲解法 纪知识 , 帮助
涉 案 当 事 人 充 分 认 识 自己 所 犯 错 误 的危
害性 , 导他们配合 调查 , 引 增强 改正错误
的 自觉性 和 主动性 。如在配合 检察 院查
处江南 分厂一 名基层 干部贪污 转供 电费
改 , 将 整 改 的情 况 以书 面 的形 式 向 公 司 并
以查促 教 , 充分发 挥 案件 的警示 作 用
坚持把查 办案 件全过 程作 为对涉案
针 对存 在 的问题 , 督促 涉 案单 位建 章 立 制, 充分发挥制度的制约规范作用 。如在
查 处 原 建 中 运 输 公 司 一 名 中层 干 部 贪 污
监 督 并 重 的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实 施 纲

论文纪检监察办案要坚持四个效果的统一

论文纪检监察办案要坚持四个效果的统一

关于新时期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的思考李建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为此,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研究和把握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在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关注民生,更加突出效能,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统一.一、查办案件综合效应是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效应,是在一定环境下,一些因素和一些结果构成的一种因果现象。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效应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可分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是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政治效果就是坚持党和国家的利益至上,通过查办案件,发挥治本作用,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权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顺利进行.社会效果就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通过查办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后果,得到群众的积极评价、充分肯定和普遍认同。

法纪效果就是坚持法律纪律至上,通过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使党纪国法得以遵守和执行,法纪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公正性得以维护和体现。

经济效果既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本身的要求,要讲究办案效益,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也是对查办案件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

政治、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四个效果之间既有一定的差异性,在一定情况下不可避免地矛盾和冲突,又有其紧密的一致性,其共同目的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发展。

只有最大程度将四个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恰当地处理好其关系和矛盾,才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其中,政治效果是前提,必须把查办案件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政治效果统领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

一案双查制度

一案双查制度

“一案双查”制度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力促进XXX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案双查”是指纪工委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第三条在案件调查中,发现发案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一案双查”:(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三)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以上(含党纪政纪重处分)的,或者发生窝串案的,或者1年内发生2起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或者连续2年发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四条XXX党工委和纪工委也可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有关情况,直接要求进行“一案双查”。

第五条“一案双查”的主要对象是发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以及对发案具体岗位和人员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的分管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检查发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责任制的情况。

望奎纪委充分发挥案管职能 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望奎纪委充分发挥案管职能 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望奎纪委充分发挥案管职能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几年来,望奎纪委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五项职能,保证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一、集中管理,归口转办,发挥线索统一管理职能案件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机密,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是防止线索流失的重要途径,也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案件监督的主要抓手。

一是开发案件全程管理系统软件,对重要信访举报案件进行统一管理。

2008年,我们自主研发了案件全程案件全程跟踪管理系统软件,对领导签批的所有重要信访举报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登记、录入、转办,并随时进行督办检查。

对委局机关干部收到的案件线索,以及党风、纠风、执法等在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经主要领导签批后也由案管室统一录入系统进行集中管理。

两年来,利用此系统共管理重要信访举报案件116件,无一起案件线索流失或陋查。

二是严格规范转办程序,对重要信访举报案件进行统一管理。

领导签批的重要信访举报案件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转到各承办室,并严格履行转办程序。

无特殊情况案管室要在2日内将领导签批的信访件转到具体承办室,承办室在接到案管室转来领导签批的信访件后,首先要填写初核案件呈批表,并报案管室备案,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承办室方可进行初核,同时承办室要写出具体调查方案并签订责任状,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初核情况。

三是实行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举报案件进行统一管理。

我们成立了以副书记为组长,分管案件领导为副组长,案管室主任、信访室主任、审理室主任、检查室主任为成员的线索集体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违纪案件线索进行集体排查、筛选,确定具体办理方式;对重大复杂案件线索由主要领导确定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办理。

通过实行集体排查,两年来,共排查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27件,处分责任人32人二、健全机制,完善程序,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查办案件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重要手段。

(完整版)一案双查制度

(完整版)一案双查制度

“一案双查”制度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力促进XXX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案双查”是指纪工委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第三条在案件调查中,发现发案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一案双查”:(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三)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以上(含党纪政纪重处分)的,或者发生窝串案的,或者1年内发生2起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或者连续2年发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四条XXX党工委和纪工委也可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有关情况,直接要求进行“一案双查”。

第五条“一案双查”的主要对象是发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以及对发案具体岗位和人员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的分管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检查发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责任制的情况。

纪委的工作制度

纪委的工作制度

纪委的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探索新的办案机制,努力拓展办案的整体效应,充分发挥了办案在惩治腐败和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建立领导分工和责任机制,保障办案工作落实到位。

区纪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分工和责任机制,切实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一是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

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办案,定期听取办案部门的工作汇报,为办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抓办案,指挥位置前移,负责协调解决办案中的难题。

办案部门负责人抓实抓细,从调查方案的制定、关键案情的突破,以及证据的收集判断都要直接参与,确保办案工作层层落实。

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基层党政领导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责任,并严格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是实行办案责任制。

制定《办案人员责任制度》,对区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主任等人员的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奖惩方法都加以明确。

四是实行主办责任制。

对一般案件,确定一名主办人和一名协办人,从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实行全程负责,并把其办案实绩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相挂钩,进一步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内部协调和制约机制,营造依法依纪的办案氛围。

一是发挥信访的主渠道作用。

为扩大受理信访举报的渠道,成立了由区纪委、乡镇、街道纪委和村(社区)组成的三级纪检信访网络,将信访举报工作延伸至基层,并开通网上举报,拓宽了信访渠道。

二是建立线索排查机制。

对于重要线索和可查性强的线索,区纪委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

2004年,信访部门在受理一举报线索后,发现可查性较强,分管领导立即召集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负责人研究处理办法,区纪委很快查清某机关一党员违反财经纪律10000余元的违纪事实。

三是区纪委将查案部门与审理部门由不同的副书记分管,加强两个办案部门之间的制约。

案发单位专项整改制度

案发单位专项整改制度

案发单位专项整改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发股室(场站)应根据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局纪委等部门对案件的处理决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第三条专项整改的对象包括案发股室(场站)及所有工作人员。

案发股室(场站)应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分阶段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剖析研究,强力整改,巩固提高,广泛征求其他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并分单位和个人写出专项整改工作总结报局党委。

第四条案发股室(场站)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将会议情况、解决的问题、整改的措施以及会议原始记录在一月内报送局党委。

第五条局党委接到专项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报告后,及时对案发股室(场站)出现问题的性质、情节和负责人的检查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意见后予以反馈。

第六条案发股室(场站)将检查纠正问题的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整改措施和局党委的反馈意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注意收集群众反映,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条局纪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案发股室(场站)
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巩固整改效果。

利用案发单位鲜活事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林业系统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一案双查制度

一案双查制度

“一案双查”制度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力促进XXX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案双查”是指纪工委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第三条在案件调查中,发现发案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一案双查”:(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三)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以上(含党纪政纪重处分)的,或者发生窝串案的,或者1年内发生2起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或者连续2年发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四条XXX党工委和纪工委也可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有关情况,直接要求进行“一案双查”。

第五条“一案双查”的主要对象是发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以及对发案具体岗位和人员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的分管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检查发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责任制的情况。

查办案件要发挥治本作用

查办案件要发挥治本作用

查办案件要发挥治本作用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腐败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既是治标的重要手段,也具有很大的治本功能。

在当前形势下,应当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是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在科学总结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颁布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这就要求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围绕《实施纲要》作出相应的安排部署,在工作实践中要将预防治本和源头治理提到十分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也要坚持与时俱进,要更加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是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要求。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

但总体上讲,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时有发生。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缺陷和漏洞,通过查办案件,可以发现这些缺陷和漏洞,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从源头上堵塞腐败产生的漏洞。

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是提高反腐败综合效果的要求。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它能全面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教育、惩处、监督、保护的作用。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全面履行四项职能,正确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才能提高查案的质量、水平和综合效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只是完成了工作的一部分,应当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一个问题,治理一个方面,建立一套制度,教育一片干部。

实践证明,只有将这两部分工作都做好了,查案的综合效果才能体现出来。

关于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思考

关于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思考

存在单 纯 办案 的思 想 , 为 查 办 案 件 的职 责 就是 查 认 清 问题 , 处 违 纪 , 愿 再 下 功 夫 去 做 查 案 促 防 的 惩 不 “ 后续 文章 ” 二是 缺 乏制 度 保 障 。在 一些 地 方和 部 ; 门对发 挥查 案治本 功 能 , 只是 开会 强调强 调 , 下文 提 提要求 , 没有真 正 建立 有效 的制度 保 障体系 , 案 还 查
1 1 6件 ( , 832 次) 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08 8 , 3 4 2 件 立 案1540 , 案 1 1 9 件 , 分 1666 , 1 2 件 结 0 3 处 8 0 2 人 有 22 1 因贪 污贿 赂 行 为被 开 除 党 籍 并 移送 司法 机 3 人
关 处理 。其 中不 乏位 高权 重 的省部 级 高官 。从 以上
起到 了促进源头防腐的治本作用 ; 要在坚持查案严惩的 同时 , 更加 注重治本 功能的发挥 , 到“ 做 查处一起 案件 、 教 育一批干部 、 完善一套制度 、 规范一方管理 、 治理一方风气” 最大限度地发挥查案综合效果 。 , [ 关键词 ] 查 案 ; 治本 ; 思考 ; 功 能
[ 中图分类号 】 2 2 6 D 6 .
21 0 0年第 3期
淮 南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J OURN I AL OF HU NAN VOC T ONAL C L GE
NO. 201 3, 0
第 1 卷( O 总第 3 期 ) 6
VOL.1 S fa . 6 0, e lNo 3 i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6 1— 7 3 2 1 )3— 0 1— 3 17 4 3 (0 0 0 0 5 0
D I1.9 9 ji n 17 — 73 2 1.3 1 O :0 3 6 /. s.6 1 4 3 .0 0 0 .7 s

浅谈纪检监察组织如何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浅谈纪检监察组织如何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 的先进性建设】 党
浅谈 纪检 监察组织如何发挥查办 案件的治本功能
刘 东 民
( 南 铁 路 局 济 南 供 电 段 , 山东 济 南 2 0 0 ) 济 5 0 1
[ 图分 类 号]D 6 . [ 献标 识 码]A 中 226 文 [ 章 编 号 ]1 0 ・2 9 2 1 0‘0 10 文 0 687 ( 00}40 1‘2
程 。一 要 在 教 育 违 纪 者 上 下 功 夫 。 通 过 深 入 细 致 的
权 力 行 使 的“ 缝 对 接 ” 无 ,使 党 员 干 部 少 犯 或 不 犯 错
误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我 们 以 领 导 干 部 为 重 点 ,紧 紧 抓 住 易 于 发 生 违 纪 的 关 键 环 节 和 重 点 部 位 ,综 合 运 用 党 内监 督 、群 众 监 督 、舆 论 监 督 等多 种 有 效 形 式 , 加 对权 力 运 行 的 监 督 。一 是 做 好 对 重 要 决 策 实 施 的监 督 。充 分 利 用 《 导 班 子集 体 决 策 “ 重 一 大 ” 领 三 问 题 的实 施 细 则 》 重 要 事 项 集 体 研 究 及 督 办 落 实 办 和《 法》 ,将 涉 及 经 营管 理 、资 金 运 用 、成 本 管 理 、干 部
任用等 1 8项 重 大 问题 纳 入 党 委 会 和党 政 联 席 会 议 事
思 想 疏 导 工 作 ,耐 心 与 违 纪 者 沟 通 , 向 他 们 讲 明 党
纪 条 规 和 国家 法 律 法 规 的 严 肃 性 , 明确 指 出 其 存 在 的 问 题 ,给 单 位 、社 会 和 家 庭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帮 助 违 纪 者 从 客 观 分 析 思 想 蜕 变 的 根 源 上 认 识 到 自己 所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六必须”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六必须”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六必须”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每年都作出新的部署,不断取得新成效。

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新的腐败行为滋生,顶风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要做到“六个必须”:一、必须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要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根据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董事会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经营与战略决策,以及重大项目、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决定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或管理。

监事会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企业高管人员的监督以及企业经营的监察。

经理班子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调度、运作、协调和实施。

董事会履行决策权,监事会履行监督权,经理班子履行经营管理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三大权力机构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这是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

二是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生产经营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业绩评定的依据。

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健全内控制度。

要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内部会计制度、内部控制激励机制等,运用现代科技,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认真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关键风险点,梳理业务流程,建立起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

四是健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交等制度。

二、必须制约“一把手”的权力。

权力的失控是导致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国有企业的“一把手”处于领导班子的核心,一旦监管不力,就会给党、国家、企业和职工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五项治本功能

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五项治本功能

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五项治本功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重要措施,不但具有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和遏制腐败行为的治标功能,还有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的治本功能。

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查办案件主要有“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推进改革、健全法纪”五项治本功能。

——警示教育功能。

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查办案件不仅要惩治和教育违纪者本人,更要警示和教育其他党员干部。

在查办案件中,办案人员通过与违纪者面对面的谈话和较量,宣讲党纪条规和政策,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帮助违纪者认识自己的错误。

这是对违纪者本人最直接的教育,也是对其周围人的一个提醒和告诫。

在案件查结后,通过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揭示腐败分子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和蜕变轨迹,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指出在什么情况下、哪些环节中易犯错误,敲响警钟,避免其他党员干部重蹈覆辙。

可见,警示教育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始终。

——完善制度功能。

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

依靠制度防治腐败,是坚持依纪依法执政治国的必然要求。

这些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各行各业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于遏制和防止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有一些制度没有制定出来,已经出台的制度有的还不够完善,一些经不起诱惑的人便钻制度的空子,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对这些违纪行为的查处,客观上也是对案件涉及到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的一种检验。

通过查办案件和对发案原因的剖析,能够准确地找出导致违纪行为发生的制度漏洞和缺陷,使制度修订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强化监督功能。

监督不得力、管理不到位是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

应该说,现有的制度很多都是经过实践检验、反复修订后形成的,严格按章办事,许多腐败问题就不会发生。

但是由于监督不力、管理缺位,一些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致使公共权力被滥用。

论文纪检监察办案要坚持四个效果的统一

论文纪检监察办案要坚持四个效果的统一

关于新时期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的思考李建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为此,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研究和把握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在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关注民生,更加突出效能,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统一。

一、查办案件综合效应是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效应,是在一定环境下,一些因素和一些结果构成的一种因果现象。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效应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可分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是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政治效果就是坚持党和国家的利益至上,通过查办案件,发挥治本作用,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权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顺利进行。

社会效果就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通过查办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后果,得到群众的积极评价、充分肯定和普遍认同。

法纪效果就是坚持法律纪律至上,通过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使党纪国法得以遵守和执行,法纪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公正性得以维护和体现。

经济效果既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本身的要求,要讲究办案效益,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也是对查办案件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

政治、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四个效果之间既有一定的差异性,在一定情况下不可避免地矛盾和冲突,又有其紧密的一致性,其共同目的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发展。

只有最大程度将四个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恰当地处理好其关系和矛盾,才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其中,政治效果是前提,必须把查办案件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政治效果统领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

五抓五促进,提高案件查办科学化水平

五抓五促进,提高案件查办科学化水平

查 办 案 件 的成 果 转 化 为 治本 的有 效 措 施 四抓 警 示 教 育 , 促进成果转化。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 。 首 先
要 耐 心 抓 好 对 案件 当事 人 的 教育 . 把 挽 救 违 纪 人 员 作 为 办 案
的重 要 内容 。 抓 好 办 案谈 话 工 作 。 通 过人 性 化 的思 想 工 作 . 督 促 涉 案 人 员 积 极 配 合 组 织 说 清 问题 , 提高认识 。 转变思想 . 并
管 理 荟

詈 — — 一■ ■
五抓五促进 , 摄矗案件童办科学化水平
姬 增
做 罴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会 具 有 十分 重 要 的意 义 查 办 案 件 是 纪 检
监察机关 的重要职 能 . 因此 .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要 不 断 创 新 工 作 理念 。 充分发挥 查办案件 的治本 功能 , 实 现 坚 决 惩 治 腐 败 和
些 典 型 的大 案 要 案 , 通过警示教育大会 、 警 示 教育 展览 、 案
例通 报等形式 。 深 入 分 析 违 纪 人 员 的 内心 世 界 、 深 刻 剖 析 案
件发 生的主 、 客 观 原 因及 规 律 , 突 出宣 传 违 纪 违 法 行 为 对 本 人带来 的影响 、 对 家 人 带 来 的伤 害 . 突 出 宣 传 打 击 违 纪 行 为 的决 心 和 能 力 , 使 广 大 党 员 干 部 筑 牢 思想 道 德 防线 。 五抓监督检查 , 促进 查 办 质 量 。 在 办 案 过 程 中 注 重 加 强
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 , 引以为戒 , 不 断增 强 自律 意识 . 筑 牢 拒
腐 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还要及时开展警示教育 。注意选取

“一案四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一案四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一案四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黑龙江省安达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一案四查”,实现了“四个推进”,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治本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查清问题,审慎处理,推进惩治腐败由治标向治本的延伸。

一是每查办一起案件,都严格区分政策界限,审慎处理。

对于一般违纪人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深入调查,严肃处理,使其汲取教训,痛改前非。

对于严重违纪的腐败分子,做到“夺其位,退其财”,使其为自己的严重腐败行为承担最大限度的损失。

对于一般失误和被诬告者,做到查清事实,公布真相,澄清是非,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工作。

二是按照责任制要求,全方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每年都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让办案人员知道追究谁,追究什么。

同时通过看是否失教、失管、失察、失究、失误,让办案人员知道如何追究,从而做到了应究必究。

二、查清根源,由点到面,推进查办案件向警示教育的延伸。

一是建立自查机制,实现自我教育。

查办每起违纪案件都要求违纪者必须从思想和工作两个方面查清违纪的原因。

根源查不清,认识不提高,不能开支部会,不能结案。

二是在自我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违纪者自己说根源,谈认识,剖析危害,警示教育他人。

一方面在支部或总支大会上,每案必说,警示教育“一班人”。

另一方面,选择典型案件在系统大会或全市公开处理大会上重点说,警示教育“一片人”、“一面人”。

三是以每起案件自查材料为素材,编写警示教材,教育更多的人。

教材除了作为党课教材外,还在《廉政之窗》网页上,通过“心灵深处的忏悔”栏目连载,扩大受教育面。

三、查清漏洞,整章建制,推进查办案件向源头治腐的延伸。

一是实行大要案“一案双报告”制度,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的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近年来,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坚决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使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向教育、制度、监督、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延伸,与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一、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查办案件的目的不仅是处理人,更重要的是教育人。

通过查办案件,既要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要使案件当事人认识错误、悔过自新,还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一是坚持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教育案件当事人的过程。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耐心与案件当事人谈话,向他们宣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的危害,帮助违纪者客观分析从思想蜕变走向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积极引导他们自觉加以改正。

在作出处分决定后,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回访和鼓励教育,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在工作实践中改正错误、提高自己,从而达到以案促教的目的。

二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开展讲案件促廉洁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对查办的案件及时进行剖析,以真实、生动的教育内容,在发案单位和所在系统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富有成效,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是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

为了更好地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把“全省县以上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

省委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由省长主持,省纪委书记通报典型案件,省委书记作重要讲话,分析发案原因,汲取深刻教训,对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各市、县也都参照省委的做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选取本区域内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每次警示教育会后,各单位都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讨论,结合分析典型案件发生原因,查找思想意识上的不足和工作制度上的薄弱环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003年以来,全省县以上党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00余次,使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得到了更好地发挥。

二、发挥查办案件的完善制度功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依靠制度防治腐败,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从查办案件向整改提高延伸。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发现问题、揭露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深入研究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探索加强防范的途径和办法,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在案件查结后,积极组织协调发案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召开案件分析会,认真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特别是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整改提高。

2003年以来,省纪委共向发生过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发出整改建议92条,帮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8项。

二是从查办案件向专项治理延伸。

对查办的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某一领域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避免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在查处省国税局干部高瑞玲借帮助联系扶贫资金之机收受贿赂案时,发现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着诸多漏洞。

石家庄市对40笔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时,发现笔笔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为此,该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紧紧抓住公共服务、公益性建设和涉及“三农”等重点领域和资金项目,会同审计等部门进行重点治理。

2005年至2007年底,全省共清理专项资金1914.6亿元,查处并纠正违规使用资金63.2亿元。

在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的同时,针对专项资金在拨付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研究对策,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了《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使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有效,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从查办案件向深化改革延伸。

通过查办案件,能够真正触及到因体制机制弊端导致腐败问题发生的要害,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改革的要求和建议,加快体制机制向深层次改革的进程,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近年来,针对查办案件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全省已累计取消1352项,取消率达到59.2%;针对财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分散、力量薄弱等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了衡水市枣强县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有效整合,建立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改革经验,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目前已有53个县完成了改革任务,其中石家庄、衡水、秦皇岛市的所有县都已完成,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化监督功能,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通过查办案件,认真分析掌握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规律,查找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使监督的关口前移,努力实现监督制约与权力行使的“无缝对接”,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2004年,通过对省外贸厅原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的剖析发现,李在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内,受贿高达4744万元,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权力暗箱操作,缺乏有效监督。

为此,2005年,该省决定在邯郸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各市和省直部门共有119个县处级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

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这项工作主要是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审核、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还把这项工作与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行机关“通透式”办公、电子政务结合起来,并逐步向公用企事业单位延伸。

目前,重点是推行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要求实行动态公开的权力项目不少于本部门权力项目总数的1/3,并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

还要求省直部门普遍实行“处务会议纪要”制度,各市重点部门推行“会审会”制度,县(市、区)政府本级实行常务会议“旁听制”,进一步增强了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

二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对“一把手”的监督,始终是监督的重点,也是监督的难点。

在现行管理体制中,许多地方或单位的“一把手”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权力高度集中,缺乏有效监督。

从近些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涉及“一把手”的案件占相当比重,这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切实解决对“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对涉及“一把手”的腐败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从中查找薄弱环节,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督制度。

邯郸市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的形势和特点,于2007年9月出台了《关于市委常委会监督市委书记的办法(试行)》、《关于市委全委会监督市委常委会的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办法(试行)》等三个监督办法。

《关于市委常委会监督市委书记的办法(试行)》主要包括常委会议题预先沟通制、市委书记最后表态制、重大事项表决制、变更常委会决定审议制、决策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和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对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方式和途径,确保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正确行使权力。

三是积极开展省直部门巡视。

在查办案件工作实践中,发现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

为此,经省委批准,在2007年6月至7月,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省直部门巡视试点工作,由省委巡视办统一组织协调,从省纪委、省直派驻机构抽调人员组成两个专门巡视组,对省地税局、省水利厅等单位进行了巡视,发现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今年,省委决定扩大巡视范围,年底前完成对30%省直厅局的巡视,进一步强化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

四、发挥查办案件的优化发展环境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排阻清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

一是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

2003年12月,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纪律规定》。

明确界定了各类违反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行为,对应当承担的责任及所受的处分作出了具体规定。

近年来,查处了一大批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规定》、优化全省发展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活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