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
主要领导签字: 填表日期:
局领导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
责任人签字:领导签字:填表日期:
责任人签字:领导签字:填表日期:
责任人签字:领导签字:填表日期:
责任人签字:领导签字:填表日期:
责任人签字:领导签字:填表日期:
科室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
一、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2、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国有资产管理。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党群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
(二)科技规划科
1、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
3、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工作。
4、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5、安全生产评估机构登记管理。
(三)综合监督管理科
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1、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⑴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申报工作;
⑷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山关闭工作;
⑸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2、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⑴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规行为。
⑶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
⑷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⑸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⑹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⑺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⑻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
⑼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⑽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2、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的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
3、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工作并监督检查;受理并上报省局委托的有关安全许可事项;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4、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相关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政策法规科)、
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⑴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⑵组织协调、指导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国;
⑶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⑷组织指导协调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
⑸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⑹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备案工作;
⑺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
2、政策法规科
⑴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⑵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⑶承担机关有关规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⑷指导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
⑸指导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⑹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七)监察支队
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机构,在局领导下,直接或受局委托,行使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
1、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
2、监察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整改情况。
3、监督、指导、协调各县区安全生产监察队伍行政执法工作。
4、参与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组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专题调查。
6、查处安全生产重大案件。
(八)开发区分局
1、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