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音乐分册
中国联通移动增值业务全网SPCP合作政策
中国联通移动增值业务全网SP/CP合作政策(V1.0)日期:2005年6月10日中国联通CDMA 1X在技术上占有明显优势,非常适合于开展中高速数据业务,让用户提前享受3G的服务。
中国联通认识到,移动增值业务将是除话音业务外,更能带给用户强烈消费体验的业务,而丰富多彩的增值业务需要众多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与中国联通合作提供。
中国联通一贯坚持公平、公开、共赢原则适时制订竞合游戏规则、完善及调整联通与SP/CP的合作模式。
中国联通真诚欢迎任何有志于移动增值业务的企业,并以其一流的技术、完善的平台、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您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贴切的移动增值业务。
1 合作内容您可以就以下内容与中国联通展开合作:2. 基本合作原则中国联通提供相关增值业务平台、计费结算系统和用户收费渠道,SP/CP则专注于提供各种信息内容或服务;提供全国服务的SP/CP由总部管理,实行一点接入,一点结算,全网服务;提供地方业务的SP/CP由当地省分公司管理;联通为所有SP/CP提供公平的接入和服务。
3.中国联通增值业务全网服务SP/CP的准入条件[1] 基本准入条件:●SP/CP必须具备提供增值业务服务的合法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资讯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对已开通联通在信、互动视界、丽音街业务但未具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SP, 不再受理其新业务申请;对已开通彩E、神奇宝典、视讯新干线业务在2005年4月30日前未拿到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函的SP,自2005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其新业务申请。
对已在网SP,要求2005年7月31日前必须具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公司实力:公司具备一定规模,有持续提供增值业务服务所必需的业务开发、运行维护、客户服务等的人员、资金、环境等相应条件;●业务要求:业务有特色并具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及全网推广等特点,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够凝聚一个目标客户群市场;●市场推广能力:公司具备一定的市场推广资源和市场推广能力,对所申请的业务已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分析,并有市场营销计划;●技术开发能力: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开发能力,主要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联通相关业务的业务规范、技术接口规范等;●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有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满足联通相关业务的客户服务要求。
中国联通合作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CP/SP合作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二○○九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4)第二章全网业务商业模式 (4)第一节全网业务商业模式分类 (5)第二节全网业务合作原则 (6)第三章全网业务结算模式 (7)第一节计费原则 (7)第二节全网业务结算比例 (8)第三节结算模式 (10)第四章准入机制 (15)第一节基本准入条件 (16)第二节准入策略 (17)第三节合作选择机制 (19)第四节合作受理流程 (21)第五章业务考核与退出机制 (22)第一节考核机制 (22)第二节业务转让 (24)第三节退出机制 (25)第六章创新业务管理机制 (26)第一节创新业务定义 (26)第二节创新业务合作管理 (27)第七章违约处理 (28)第一节违约定义 (28)第二节业务屏蔽机制 (35)第三节违约处理原则 (37)第四节违约处理两级管理 (40)第八章信用评价管理 (46)第一节信用积分及信用等级设置 (46)第二节信用等级评定及应用 (47)第三节信用积分实施流程 (48)附则: (48)附录:名词解释 (49)亿玛客网络营销学院( )成立于2007年10月,是一家专业的网络营销教育机构,由多位资深网络营销专业人士担任讲师,以培养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人才为己任,引领你进入网络营销行业。
亿玛客网络营销学院是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网络营销学院”项目组唯一执行单位,也是中国首家网络营销职业教育机构及网络营销职业教育产品提供单位。
第一章概述本实施细则根据《中国联通CP/SP合作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制定,是对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和实施过程的细化与规范。
本实施细则包括全网业务商业模式、全网业务结算模式、准入机制、业务考核与退出机制、创新业务管理机制、违约处理、信用评价管理等。
3G业务目前正处于建设和规划阶段,商业模式将随市场变化逐渐成熟,业务类型也将不断丰富,中国联通保留变更权和修订权。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联通在信分册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联通在信分册(V1.0)中国联通二○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一节内容概要 (3)第二节适用范围 (3)第二章业务定义和分类 (4)第一节业务定义 (4)第二节业务分类 (4)第三节业务逻辑管理 (5)第三章合作管理模式 (9)第一节管理模式 (9)第二节合作模式 (9)第四章计费结算 (10)第一节计费规则 (10)第二节结算模式 (11)第五章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 (12)第一节准入策略 (12)第二节评审指标 (13)第三节评审流程 (14)第六章分级管理 (16)第一节分级指标 (17)第二节分级规则 (18)第三节分级管理 (19)第七章考核退出 (20)第一节考核机制 (20)第二节其他 (22)第八章其他 (22)第一章概述为促进联通在信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通过对合作伙伴的资质、业务开发及运营能力、业务营销等审核与管理,以达到鼓励创新,促进联通在信业务良性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此规范。
本实施细则是在《中国联通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以下简称《总册》)原则指导下,对全网联通在信业务的合作管理和实施过程进行细化与规范。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细则的所有权、修订权、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联通产品创新部所有。
第一节内容概要本实施细则包括联通在信业务分类、联通在信业务合作模式、计费规则、分级管理、考核退出等内容。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基于中国联通总部联通在信业务平台上的应用服务,包括中国联通总部与全网SP合作向客户提供的定制、点播类的短信类业务。
第二章业务定义和分类第一节业务定义联通在信业务是GSM/WCDMA短消息业务的一种,是中国联通向用户提供的短信增值业务服务品牌,该品牌打通了业务提供商到移动用户的直接服务渠道,使联通短消息的内容极大的丰富,包括天气预报、新闻、娱乐笑话、证券交易、互动游戏等普通大众传媒所包含的信息均可以以短消息或短消息增值业务的形式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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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分析
1.用户群圈定
音乐网用户群多为15-25岁人群 勇于尝试、展示自我的新势力 用户 2.发展目标 提升用户对联通品牌的忠诚度
联通:功 能特性
分众传播
无线音乐 原创基地
M8:专业 培训,制
作
明星诱惑
对联通品牌 忠诚度提高
改变使用习惯
麦8发展简介
2006年7月始,国内顶尖音乐制作公司EQarts与北京全点携手打造“麦8音 乐网”。网站建立以来,着力于体现扎根“草根人群”,提高“草根”潜质, 从众多“草根”中挖掘有才华的新星,打造“草根音乐英雄”、“创造草根音 乐天堂”的原则,提供给“草根们”成为“专业”的机会。为此,麦8特地邀请 了包括张靓颖、周笔畅、周迅、谢娜、汪峰、陶喆、许巍、王蓉、羽泉、花儿 乐队等明星评委坐镇,按时对网友的作品进行专业的点评.
制作人介绍:钟兴民,台湾金牌音乐制作人,和洪敬尧并称台湾歌坛 两大编曲圣手。早期为黎明和林志颖等人的走红制作了一些脍炙人 口的歌曲,后来成为周杰伦和蔡依林作品的御用编曲,因为《双节 棍》《七里香》《布拉格广场》等成功的作品多次获最佳编曲奖。 曲风多变且时尚感很强,很多曲目给人怪异之感。先后为很多著名 歌手写歌和编曲,并参与了羽•泉的新专辑《三十》的编曲工作。
明星资源――明星助阵增加音乐基地的知名度以及对用户的吸引性 羽.泉、张靓颖、周迅、谢娜等.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IVR分册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IVR分册(V1.0)中国联通二○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业务定义和分类 (3)第一节全网增值产品IVR定义 (3)第二节全网增值产品分类 (4)第三章合作管理模式 (4)第一节管理模式 (4)第二节合作模式 (5)第四章计费结算 (5)第一节计费规则 (5)第二节结算比例 (6)第三节结算规则 (7)第四节结算和对账流程 (8)第五章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 (8)第一节准入策略 (8)第二节评审指标 (9)第三节评审组织 (10)第四节准入方式 (10)第五节评审和接入流程 (10)第六章分级管理 (10)第一节分级评价指标 (11)第二节分级规则 (12)第三节分级管理 (13)第七章考核退出 (15)第一节退出政策 (15)第二节考核规则 (15)第三节退出规则 (16)第四节退出流程 (16)第八章其他 (16)第一章概述本实施细则分册是在《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以下简称《总册》)和《中国联通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办法》原则指导下,对中国联通全国级语音综合信息增值产品(即IVR产品)的合作与接入进行细分和规范。
本分册包括管理模式、计费结算、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分级管理、考核退出等内容。
本分册适用于基于中国联通全国级IVR业务平台(以下简称116声讯平台)上的公众语音信息服务类产品,即中国联通总部与全网SP合作向客户提供的语音类增值服务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1169号段的各种点播、包月、点送等形式的公众语音信息服务类产品。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细则的所有权、修订权、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联通产品创新部所有。
第二章业务定义和分类第一节全网增值产品IVR定义中国联通全网IVR(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产品,即互动式语音应答产品,是为客户提供的语音信息类增值产品的统称。
中国联通全网IVR产品是基于应用内容类的增值产品,由中国联通总部提供业务平台及通道,由SP进行业务内容的开发和制作,服务于中国联通全网客户。
中国联通全网无线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2007年)V9[1].0
中国联通集团客户产品手册第一批
目录一、固网类产品1、电路专线出租产品1.1SDH2、数据产品2.1 VPN3、互联网产品3.1互联网专线3.2视频监控3.2.1宽世界3.2.2宽世界-神眼3.3 IDC产品3.3.1主机托管4、语音产品4.1用户中继线4.2企业固话悦铃4.3 400企业直线二、移动类产品1、移动基础产品1.1移动VPN1.2无线上网1.3集团短信1.4集团彩信1.5集团炫铃2、移动数据增值产品2.1移动OA三、融合类产品1、语音融合产品1.1商务总机1.2综合语音VPN1.2.1 IVPN1.2.2 WVPN2、数据融合产品2.1综合VPDN一、固网类产品1、电路专线出租产品1.1 SDH产品简介中国联通的SDH是为适应集团客户的高速网络建设需求而推出的高端数字电路组网产品,适用于任何高速率、信息量大、实时性强的业务传送,满足集团客户在两个办公节点之间,以及总部和各分支节点之间组织数据专用通信网络的需求;可为集团客户开通本地、国内长途、港澳台及国际专线电路,提供2Mb/s到2.5Gb/s的高速传输通道,并可承载数据、语音、传真、视频等多种业务;适用客户政府、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传媒等集团客户;产品优势1、品质优异,保密性强;2、高速通信,接口丰富;3、组网灵活,可靠性高;4、支持多种业务,网络覆盖面广;5、产品兼容性强,便于客户网络扩展;6、提供以太网透传,便于客户局域网连接;产品应用使用SDH产品的客户端一般通过基带Modem只用于2Mb/s或在客户端具有光纤的情况下,通过光Modem光端机实现网络接入,客户可以利用SDH电路在本地和异地之间组建集团客户专网,或作为接入帧中继、ATM、分组交换网、互联网或电话网等其它网络的专线电路,满足2Mb/s以上数据、图像、语音等业务的实时大容量传输需求;主要有以下三种组网应用方式:1、点到点,两点之间通信;2、点到多点:总部与其它分支机构之间通信;例如客户总部以155Mb/s光端机方式接入SDH网,其它分点占用SDH网络资源以N2Mb/s接至总点,形成一点对多点组网方式;3、点到网通过SDH连到china 169互联网;通过SDH连到FR和ATM网等;典型案例2003年初开始,由中国联通牵头为最高××院实施了综合网络通信平台建设项目,这个项目包括最高××院新建办公大楼的通信网络建设,以及全国系统一级通信网的建设;“全国系统一级通信网”以北京最高××院新建办公大楼为核心节点,由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节点、2个城市节点和5个北京本地节点共38个分支节点组成,每个节点通过3条SDH 2M电路连接所组成的通信网络;这些2M电路主要用来在全国各节点之间传输数据、语音和视频,该网络专供××院系统使用;“全国×院系统一级通信网”网络拓扑图如下:在每个节点的三条SDH 2M电路中,一条用来专门承载基于H.320的视频矩阵方式的视频会议系统,另外两条捆绑后用来传输语音、数据和基于H.323的视频信号;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组网需求;2、本产品实现一点受理,多点响应的模式;3、在充分了解目标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启动一站式资源调查;4、如资源不能满足用户需求,需要启动一站式建设;5、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程联动调测;6、项目完成后,需向用户发送项目交付报告;7、当发生障碍时,请客户经理或目标客户拨打10019投诉热线处理;2、数据产品2.1 VPN产品简介中国联通MPLS VPN产品是在公共IP网络平台上,通过MP-BGP协议传播用户VPN路由,采用多协议标记交换Multi-Protocol Label Switch,以下简称MPLS技术建立用户数据传送通道,为用户提供广域网的路由设备连接,利用中国联通网络平台,建立用户自有通信网络架构,帮助用户实现数据、语音、视频等多种业务在虚拟专用网络内传输;不同用户的网络之间相互隔离;中国联通MPLS组网产品可提供从N64K到1Gb/s的带宽选择,企业可以灵活组织通信网络并可简单平滑地调整各分支机构的网络带宽;中国联通目前已与多个国际通信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可以方便的将通信网络扩展到全球;适用客户在国际、国内有分支机构的集团公司、连锁企业等;涉及的行业有:保险业、家电/家居零售连锁店、大型集团公司、IT业、地产公司、国外驻华机构/代表处等;产品优势中国联通是国内最早开展MPLS VPN业务的电信运营商,经过多年MPLS VPN产品的运营实践,通过同多家国际知名运营商的合作,积累了大量的运营经验;中国联通MPLS组网产品可以给用户带来一系列的价值:1、节省费用;2、提高效率;3、质量保证;4、厂泛的网络覆盖;5、操作简单;6、无缝式管理;7、业务便利性;产品应用中国联通目前最先进的MPLS技术可以为集团客户构筑不受地域限制的网络,MPLS VPN客户共享中国联通的网络资源,可以单独为集团客户提供自己的管理策略,如同VPN集团客户拥有的是自己的网络资源一样;可以为集团客户提供基于多业务的MPLS VPN网络,方便的将广域网络扩展到全球的任何地方;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组网需求;2、本产品实现一点受理,多点响应的模式;3、在充分了解目标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启动一站式资源调查;4、如资源不能满足用户需求,需要启动一站式建设;5、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程联动调测;6、项目完成后,需向用户发送项目交付报告;7、当发生障碍时,请客户经理或目标客户拨打10019投诉热线处理;3、互联网产品3.1 互联网专线产品简介中国联通的互联网专线产品是采用DDN、ATM、FR和数字电路等专线方式以多种速率为客户提供实时在线的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数据产品,互联网专线有两种方式:1BGP接入产品:是为自带合法自治域号并具有一定网络规模和用户数量的国内ISP或运营商提供的,通过高速专线和BGP协议方式接入中国联通宽带互联网为其提供访问国际、国内互联网资源的业务;根据资源的访问范围可以分为国内穿透、国际穿透、指定自治域穿透等;2普通接入产品:客户以静态协议接入中国联通宽带互联网,包括LAN接入、PON 接入、DSL接入等;适用客户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运营服务提供商等;产品优势1、接入中国联通可获得最充足的网络资源作为国内第二大固网运营商,中国联通在国内互联网接入方面具有强大的网络优势;同时,国际资源优势也确保了中国联通能够为集团客户提供国际互联网宽带接入;2、为集团客户提供专用网络中国联通为集团客户提供专门的商务互联接入网络,和普通用户的互联接入网络区分开,使得集团客户拥有专门的商业化通信网络;3、专业的服务质量保证集团客户在服务质量QOS、网络安全等方面都比普通用户接入有显着提高;并承诺向用户提供服务等级协议SLA;4、提供多种接入方式和带宽需求中国联通采用多种方式为大客户提供INTERNET接入服务,包括专线电路、宽带接入、无线接入、光纤接入等方式,接入带宽可由64K直到2.5G多种选择;产品应用用户可以使用联通接入产品接入互联网络,从而与国内的几大互联网络交换信息,同时实现国际互联网络资源的连接,访问互联网上的丰富信息资源联通同时为用户提供域名解析服务/互联网地址分配服务;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组网需求;2、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程联动调测;3、项目完成后,需向用户发送项目交付报告;4、当发生障碍时,请客户经理或目标客户拨打10019投诉热线处理;3.2视频监控中国联通视频监控产品是基于宽带网络,采用流媒体技术和视频服务器系统为集团客户提供图像、声音和各种报警信号远程采集、传输、储存、处理的一种全新电信增值业务;集团客户可通过宽带网络登录中国联通综台监控中心服务平台,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对监控目标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和观看,享受便捷、经济、有效的远程监控服务;中国联通依据不同客户个性化的业务需求分别为集团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推出了视频监控业务的两个产品——宽视界和宽视界-神眼;3.2.1宽视界产品简介宽视界视频监控产品利用中国联通网络资源优势,在网络承载层采用电路专线或MPLS VPN虚拟专网的方式,提供客户高质量的传输通道,业务应用层采用先进的模块化系统组网结构、高质量的视频前端采集设备以及多样化视频呈现方式,为客户提供高清晰的监控图像,同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告警联动等增值功能;适用客户交通、市政、公安、质检、环保等政府机构以及金融、建筑、厂矿和连锁企业等;产品优势中国联通宽视界视频监控产品可以给用户带来一系列的价值:1、统一的运营级视频监控平台,为大客户提供综合视频监控服务;所有跨地区视频监控业务均可点受理、一点结算、一点投诉,方便大客户开展监控业务;2、全球服务;中国联通宽视界视频监控产品可以便利的将视频监控业务扩展到全球任何地方,伴随集团客户的国际化发展;同时在全球任何地方通过INTERNET登陆可以实时观监测控点情况;3、综合监控;可将视频、语音、传感数据等信息上传实现综合视频监控,并可根据不同行业客户实现不同的传感数据上传,真正实现全方位、全业务监控;4、便利接入;对集团客户的宽视界业务通常采用接入网标准所允许的任何宽带接入手段,如DDN/FR/SDH/PON/ADSL/LAN等方式,同时支持无线接入,为集团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视频监控业务;对于中小企业客户通常采用灵活的PON/ADSL接入方式,随时随地方便地提供视频监控功能;5、综合成本低;无需集团客户一次性投资建设,安装周期短、维护方便、扩容能力强;产品应用中国联通宽视界视频监控产品可以满足广泛的行业需求,例如企业生产办公状况和环境监控、连锁经营企业监控、银行网点监控、道路交通/桥梁/码头/机场监控、学校/医院监控、市政监控、机房无人监控以及安防监控等;经典案例为加强现代政府管理水平,提高为企业和社会服务能力,国家××政府部门决定启动“电子监管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实现对全国范围内重点通关地点和敏感产品生产企业的网络化监控管理;在先期的试点工作中,客户要求中国联通完成涉及北京、天津、山东、内蒙古四省市、区的约50个地点的监控接入和集中监控;中国联通利用“宽视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网络视频监控、图控显示、报警联动、语音对讲等各种功能;吴仪副总理视察该项目时,观看了该系统的演示表示满意;目前客户通过中国联通宽视界平台接入的山东、北京、天津、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等多个地方;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组网需求;2、本产品实现一点受理,多点响应的模式;3、在充分了解目标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启动一站式资源调查;4、如资源不能满足用户需求,需要启动一站式建设;5、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程联动调测;6、项目完成后,需向用户发送项目交付报告;7、当发生障碍时,请客户经理或目标客户拨打10019投诉热线处理;3.2.2宽视界-神眼产品简介宽视界-神眼视频监控产品通常采用PON、ADSL、LAN等灵活的接入方式,客户端侧采用视频采集、编码、成帧一体的IP CAMERA,IP CAMERA 体积小,布放灵活;宽视界-神眼为集团客户提供经济实惠、方便的视频监控解决方案;适用客户中小企业、连锁店、幼儿园、中小学校等;产品优势经济实惠、灵活方便;中国联通宽视界-神眼是针对于中小企业需求开发的视频监控产品,该产品在保证客户业务需求的条件下,提供给中小企业客户视频监控解决方案的一种经济实惠的选择;产品应用中国联通宽视界-神眼视频监控产品可以满足中小企业、连锁店铺等视频监控需求,例如:连锁经营企业防盗监控、幼儿园、中小学校视频监控、视频保存回放等;经典案倒山西某知名连锁超市为加强店铺集中管理,提出了视频监控的需求,主要用来监控店铺员工的工作状态以及用来店铺防盗录像;中国联通提供给客户宽视界-神眼的解决方案迅速帮助该连锁超市完成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企业无需投资,只需交付经济实惠的业务月租费即可;在使用中,中国联通根据该超市店铺的增加和地点的变更提供客户便捷的服务,降低了客户的投资成本、帮助客户提高其店铺管理;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组网需求;2、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程联动调测;3、项目完成后,需向用户发送项目交付报告;4、当发生障碍时,请客户经理或目标客户拨打10019投诉热线处理;3.3 IDC产品产品简介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IDC是在Internet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一类互联网服务,中国联通的IDC是以电信级的机房环境和雄厚的网络资源为依托,为客户提供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应用服务提供等增值服务的网络平台;中国联通的IDC具备大规模的场地及机房设施,高速可靠的内外部网络环境,系统化的监控支持手段等一系列条件的主机存放环境;对外提供依托于Internet的一系列由主机托管到应用外包等不同层次的服务;适用客户适用于跨国企事业机构、国家政府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互联网内容供应商、电子商务服务供应商、应用软件服务供应商、系统集成商、多媒体服务商等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开展业务的集团客户;产品优势使用中国联通的IDC产品,客户可获得一系列高价值服务:1、成本低;2、可靠性高;3、高速接入;4、灵活性好;5、服务品质保证;3.3.1主机托管指集团客户的主机托管在中国联通的标淮机房环境中包括:空调、照明、湿度、不间断电源、防静电地板、机架机位等,采用带宽独享或共享方式通过高速数据端口接入互联网;用户可以通过远程方式维护主机,并根据与中国联通签订的代维协议委托中国联通完成指定的维护工作;典型案例某ICP公司将其服务器托管到我公司IDC机房,租用了一个独享100Mb/s网络端口和6个开放式机架,实现了其网站与互联网的连接;使网民顺利快速的访问到该公司的网站;同时,该公司无需自建机房及租用专线,无须专业人员进行网络及环境维护,节省了运营成本,将资金和精力全部投入到网站的开发和公司的发展上,从而提高了经营效率;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组网需求;2、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程联动调测;3、项目完成后,需向用户发送项目交付报告;4、当发生障碍时,请客户经理或目标客户拨打10019投诉热线处理;4、语音产品4.1用户中继线产品简介中国联通为集团客户提供用户中继线产品,即连接用户交换机、集团电话含具有交换功能的电话连接器、无线寻呼台、移动电话交换机、证券交易系统、计算机信息服务系统、电话声讯服务系统等与本地电话交换机的线路;主要分为模拟中继线普通电话线和数字中继线30B+D两种;产品优势用户中继线可为用户交换机、移动电话交换机、证券交易系统、计算机信息服务系统等与公众通信网提供方便、可靠、快捷的互连,是各类专用通信网和信息平台与公众通信网互连的主要方式;用户租用多条用户中继线时,中国联通提供的中继线具有号码连选功能,一个号码包含了多条线路,用户对外只需公布一个代表号码,但可以让多个电话同时拨打进来,对线路进行连续选择,用户可以根据电话话务量大小来考虑申请办理的线路数量的大小;产品应用集团客户语音通信终端设备利用模拟中继线将多个普通电话号码集中使用1个号码或几个号码引示号与电话交换网 PSTN连接;中国联通可以使集团客户的模拟中继线配量为单向或双向,即发专或收专;对于数字中继线业务,中国联通提供一个数字通道和交换机数字中继接口相连,使得集团客户语音通信终端设备与电话交换网上的用户可以进行语音等信息的互通;集团客户终端与中国联通间的通信线路采用2M速率的数字电路,并可使用统一的1个号码引示号;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组网需求;2、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程联动调测;3、项目完成后,需向用户发送项目交付报告;4、当发生障碍时,请客户经理或目标客户拨打10019投诉热线处理;4.2企业固话悦铃产品简介中国联通的“企业悦铃”,以定制音乐、自录语音等个性化铃音代替企业固定电话普通回铃“嘟嘟”音的固话增值业务;企业悦铃可以是广告语、广告歌曲,彰显该集团客户的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也可以介绍产品,扩展营销渠道,提升服务质量;还可以在节日期间致辞和对客户表达真诚祝福;产品功能企业悦铃6大基本功能:1、企业铃音播放不受主叫方通信工具类型限制;2、可随时通过网站上传并定制自己的企业铃音;3、可按照不同的主叫号码设定不同的回铃音;4、可针对不同的时段和被叫用户播放不同的铃音;5、可设8小时内为集团悦铃,8小时外为个人悦铃;6、定制方便快捷,一次操作可完成全员定制;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需求;2、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编制特定铃音;3、当发生障碍时,请客户经理或目标客户拨打10019投诉热线处理;4.3 400企业直线产品简介400业务也叫企业直线,是通信费用由主叫用户、被叫用户分摊支付的业务;适用客户适用于为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银行、商店、保险、证券公司等行业客户,酒店、民航等服务性行业用户提供号码统一的呼叫中心或自动语音平台;产品功能1、唯一号码:申请企业直线业务的用户在具有多个电话号码时,只需对外公布一个唯一的企业直线号码,对企业直线号码的呼叫,可根据用户的业务要求接至不同的目的地;2、遇忙/无应答呼叫转移:主叫用户拨叫企业直线号码遇忙或无应答时,可把呼叫转接到事先设定的另一目的地,最多允许转接两次;3、呼叫阻截:按照长途区号或市话局号来限制某地区用户对企业直线号码进行的呼叫;4、黑名单:对于某些具体的电话号码,可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拨打某个企业直线号码;5、按时间选择目的地:同一企业直线号码可按不同时间段来选择接通相应的目的地,时间段最多选择4段,时间段的划分可按节假日、星期或小时等多种方式确定;6、密码接入:用户在申请企业直线业务时,可要求主叫用户拨叫企业直线用户号码后,必须输入密码才能接通,否则不予接通,密码长度为4—6位;7、根据主叫用户所在位置选择目的地:根据主叫用户所在的地理位置来选择来话呼叫转接的目的地;8、呼叫分配:将对于企业直线号码的呼叫按一定的比例分配至不同的目的地的电话号码上;9、同时呼叫某一目的地数目限制:对于企业直线号码某一目的地的同时呼叫次数达到一定限制时,不再予以接续,并向主叫号码送录音通知;10、呼叫该企业直线业务用户次数的限制:企业直线用户在某一段时间内通常以月或周为单位可以接受来话呼叫的最大限制,当到达此限制时,以后的来话呼叫不予接续,并向主叫用户送录音通知;11、自定义语音逻辑:业务用户可以自行编辑符合标准的语音逻辑即业务用户自定义的呼叫流程,以VXML技术为基础,用户拨打企业直线号码时,系统自动执行语音逻辑,向用户播放指定的语音,引导用户操作;12、主被叫分摊:根据企业直线业务用户的要求,将通话费在主、被叫用户之间进行分摊;目前,只开放主叫用户支付市话费的分摊方式;13、WEB管理:开通企业直线业务的企业用户,开户时获取账号与密码后,通过因特网自助管理自己的企业直线业务信息;企业用户管理员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通过访问该网站自由方便地查询到实时话费、话务量的统计分析以及呼叫趋势的统计分析等数据;产品应用400产品是对800业务的改进,把一次呼叫费用分成两部分,由主叫客户和被叫业务用户分摊,分摊比例可以改变,但总呼叫费用不变;可以为集团客户提供:1、以信息促发展的全新公关手段;2、提高了企业在市场中的活动范围;3、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客户;4、增加企业的信息量和活动范围;5、吸引潜在客户,扩大市场占用率;6、增加推销产品的机会;7、进行信息咨询和开拓业务时,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使更多的客户主动与企业进行电话交流,开拓企业自身的业务;典型案例广东某速递公司作为大型服务企业,具有话务量高、长途业务量大的特点;由于原有的95xxx5服务经常出现问题,因此客户急需一个高质量的、安全的服务热线系统来保证业务的正常呼入,以提高公司的业务量;同时由于服务热线的长途呼叫是被叫付费方式,公司需要承担巨额的长途话费,因此如何在不影响服务热线质量的基础上降低成本也是公司特别关心的问题;据以往话务量分析,该公司主要业务来电是广东省内地区,并且广州、深圳和东莞这三个发达地市之间话务量占了相当比重;因此,降低这三个地方的通信成本是客户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中国联通根据客户的特点,建议客户申请中国联通的400热线接入号码,并同时申请东莞、厂州、深圳联通公司语音数字中继线广州和深圳的数字中继通过长途E1专线电路延伸到东莞连接到东莞的呼叫中心,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中国联通在东莞客户端做光纤接入时将采用先进设备保障通信质量;支撑服务1、本产品需要与目标客户洽谈用户组网需求;。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音乐分册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音乐分册(V1.0)中国联通二○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音乐产品 (3)第一节音乐产品定义 (3)第二节音乐产品分类 (3)第三章合作管理模式 (4)第一节管理模式 (4)第二节合作模式 (4)第四章计费结算 (5)第一节计费规则 (5)第二节结算比例 (6)第三节结算规则 (9)第四节结算流程 (9)第五节对账流程 (9)第五章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 (9)第一节准入策略 (9)第二节准入方式 (9)第三节评审指标 (10)第四节评审组织 (13)第五节评审流程 (15)第六节接入流程 (17)第六章分级管理 (19)第一节分级指标 (19)第二节分级规则 (25)第三节分级管理 (28)第七章考核退出 (30)第八章其他 (30)第一章概述为规范联通音乐业务内容提供商从接入、分级管理、计费结算和考核退出的流程及标准,保证各项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中国联通特制定《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管理实施细则-音乐分册》。
本分册是在《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的原则指导下,对内容合作伙伴从产品接入、计费结算、分级管理、和考核退出等流程进行细化与规范。
本分册适用于所有与联通开展音乐业务合作的内容提供商。
本分册将根据业务发展及合作管理需要适时修改,其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中国联通产品创新部。
第二章音乐产品第一节音乐产品定义中国联通音乐产品是指基于中国联通的网络(移动网、固网、数据网)平台,通过与合作方开展内容组织、业务系统引进、营销推广等合作,面向中国联通客户(个人、家庭、企业)推出的各类音乐增值服务的总称。
第二节音乐产品分类手机音乐是客户利用手机终端,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以SMS、MMS、WAP、IVR、WWW等方式获取以音乐为主题内容的相关各类业务的总称。
手机音乐产品包括炫铃、多媒体炫铃、振铃、整曲下载、整曲点播、整曲在线试听、MV下载、MV点播、铃音盒、专区包月下载、包月限次下载等。
中国联通自有增值业务管理办法(v1[1].0)
中国联通自有增值业务管理办法V1.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2009年9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自有业务定义 (5)第三章自有业务划分 (6)第四章自有业务组织 (6)第五章自有业务管理 (8)第六章客户服务 (12)第七章商务模式管理 (12)第八章营销管理 (14)第一章概述为了加强公司自有增值业务的管理,理顺业务组织流程,促进业务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作为自有增值业务管理的依据。
增值业务包含自有增值业务及合作增值业务(自有增值业务的定义详见第二章,合作增值业务主要指以非自有品牌合作开展的增值业务)。
本管理办法对自有增值业务的业务定义、业务划分、业务组织、业务管理、客户服务、营销管理、商务模式管理等做出规定,作为各省分公司开展业务的依据。
增值业务的组织管理分为两级:总部和各省分公司,业务分类如下:第一类业务是指总部规划、集中建设、集中运营的全网业务,包括:音乐、视频、“沃”门户(WAP/WEB)、即时通信、手机与互联网广告、统一邮箱、游戏、 CA/E盾等。
第二类业务是指总部规划、统筹建设、省分公司运营的业务,其中包括二种模式:一种是集中建设、分省运营,例如OTA、扩展短信(EMP)等;另一种是分省建设、分省运营,例如视频监控、来电提醒、一卡多号等。
第三类业务是指省分公司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营的业务,如:多方通话、话费提醒、小区短信等。
本管理办法若与此前相关办法或管理规定有所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各省分公司应严格依照本办法制定地方性的自有增值业务管理办法。
本业务管理办法将根据业务的发展进行补充修订。
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产品创新部。
第二章自有业务定义一、中国联通自有增值业务指以中国联通品牌面向客户推出,以中国联通为主体开展营销推广的增值业务。
自有增值业务的运营系统可采用自建或合作运营方式,其业务内容的合作按照合作管理办法执行。
二、自有增值业务运营管理单位为产品创新部,符合以下主要标准并由产品创新部进行界定的业务:1、以中国联通自有品牌或与运营合作方(指与中国联通合作开展业务运营的合作方)联合品牌面向客户提供。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 第三分册:语音类增值业务网关技术规范v3.0正式版本(1)
中国联通短消息业务设备规范 总册v1.0
QB/CU072-2006
中国联通移动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 第四分册:语音增值业务网管技术规范修订版V1.3.1
QB/CU 062-2006
中国联通语音增值业务技术体制(V1.0)
3缩略语
术语及缩写
英文
中文
BSS
Business Support System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
IVR
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
自动语音应答
KBP
KeyBusinessPoint
被管网元的关键业务点
KPI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被管网元的关键性能指标,也泛指网管指标
MO
Mobile Original
移动用户发送短消息
MSC
Mobile Switch Centre
2、炫铃系统增加VAC接口模块KPI
3、修改中央音乐平台的KPI编码,由06改为25
2.0_V1.0
2009-5-7
1、修改前言
2、删除管理范围,修改范围描述
2.0_V1.1
2009-6-6
1、修正多处笔误,调整格式、序号、KPB编码、采样或采集间隔等;细化部分KPI描述信息
2、语音短信及语音点播系统4.3.3“语音网关模块”配置类中增加(2)对端语音网关配置指标组,用于定义KPB中的对端网关标识;4.3.5“FTP服务器”配置类中增加(2)本端服务器配置和(3)对端服务器配置指标组;4.3.8“TTS模块”配置类中增加(1)TTS模块配置指标组;4.3.9“VXML模块”配置类中增加(2)VXML服务器接入的SP配置指标组,(1)VXML服务器本身配置中增加指标CM-01-05-09-01-03VXML服务器编号;4.3.10“话务统计模块”配置类中增加(1)SP企业信息和(2)SP业务信息指标组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 第三分册:语音类增值业务网关技术规范V3.0-正式版本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第三分册:语音增值业务网管技术规范(V3.0)China Unico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s forValue Added ServicePart Three:Specific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s for Voice ValueAdded Service(Version 3.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中国联通标准名称II 目次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缩略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语音短信系统应用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管理对象描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关键业务点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语音短信系统KPI定义描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公布“中国联通音乐业务词曲版权认领规则”的通知
关于公布“中国联通音乐业务词曲版权认领规则”的通知各中音合作伙伴:针对联通音乐业务词曲版权认领规则我中心前期已面向全部合作伙伴进行了意见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及各方努力,为保证词曲费用合法、准确、顺利地进行分配,同时保障合作伙伴权利的前提下,现将最终确定的词曲版权认领规则公布如下:词曲版权费用(指自2009年6月联通音乐业务上线以来所产生的词曲版权费用,以及未来将产生的词曲版权费用),各合作伙伴均有权选择直接向中音申领,或选择向中音指定合作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以下简称“音著协“)申领。
两类认领方式的权利及义务如下:【向中音申领的权利及义务】权利:1、可在中音词曲版权认领系统中认领自有CPID下歌曲的词曲版权。
2、无需缴纳管理费用。
3、版审通过后,结算款由中音直接拨付。
义务:1、提交完整的词曲版权授权文件。
2、遵循中音结算阀值,每期总词曲费用低于一定金额将不予结算,具体阀值金额随后公布。
3、遵循中音发布认领数据的规律,鉴于中音词曲版权认领系统功能升级、音著协协助中音预调查歌曲的词曲版权方(每期预计9个月)需要一段时间,第一期可认领数据预计在2014年发布。
4、遵循中音版审审核时限,自认领数据发布后至结算拨付,预计1年时间。
例如:2012年账期的可认领数据,音著协完成词曲方调查工作预计在2013年9月后,则中音最快也只能在2013年底向选择直接从中音申领的CP发布认领数据,2014年底对CP进行结算。
5、结算款拨付后出现词曲版权纠纷,由CP承担法律风险及相关涉诉费用。
【向音著协申领的权利及义务】权利:1、既可认领自身申报歌曲,也可认领其他公司申报的歌曲(参照音著协认领流程),第一期认领工作将在2012年底启动。
2、享受特殊会员的管理费优惠(普通会员在信息网络业务方面的管理费率为20%,联通特殊会员7%或10%)。
3、版审通过后,结算款由音著协直接拨付。
4、享受音著协会员的其他相关权利(将在其他权利方面,包括广播权、表演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涉及使用到该会员相关音乐作品时,也会获得相应的词曲版权费收益)。
中国联通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办法(2010)CU-CPSP2010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中国联通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办法(201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二○一零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4)第二章增值产品分类 (6)一、按产品生命周期划分 (6)二、按产品覆盖范围划分 (7)三、按产品平台划分 (7)四、按产品合作类型划分 (7)第三章商务合作模式 (9)一、CP(内容提供类) (9)二、SP(服务提供类) (10)三、AP(应用提供类) (10)四、商务合作模式与产品合作类型对应 (11)第四章计费结算模式 (12)一、计费模式 (12)二、结算支出比例 (14)三、结算规则 (15)第五章合作管理机制 (16)一、招投标制度 (16)二、评审制度 (16)三、公示制度 (17)四、排名机制 (18)五、业务转让 (18)第六章准入机制 (18)一、准入条件 (18)二、准入策略 (20)三、准入流程 (21)第七章创新业务管理 (22)一、创新业务定义 (23)二、创新业务合作管理 (24)第八章信用评价管理 (24)一、CP类合作伙伴 (25)二、AP类合作伙伴 (26)三、SP类合作伙伴 (26)第九章分级管理 (26)一、CP类合作伙伴 (27)二、AP类合作伙伴 (27)三、SP类合作伙伴 (27)第十章考核退出机制 (28)一、开放合作型 (28)二、有限合作型 (29)三、深度合作型 (30)第十一章违约处理机制 (30)一、违约定义 (30)二、业务屏蔽机制 (31)三、违约处理机制 (31)四、全网业务违约处理两级管理 (34)第十二章客户服务管理 (34)第十三章合作伙伴产品质量管理 (35)一、技术支撑能力 (36)二、产品质量监测 (37)第十四章合作伙伴营销管理 (37)一、总体原则 (37)二、宣传要素 (38)第十五章产品合作两级管理 (39)一、总部集中管理模式 (40)二、全网统一规划、分级运营管理模式 (40)三、本地管理模式 (41)第十六章合作伙伴自服务管理 (41)一、查询服务 (41)二、对账服务 (41)三、申诉服务 (42)附则 (43)附则1:专有名词解释 (43)附则2:产品合作类型划分方法 (46)附则3:SP合作伙伴分级管理方法 (50)图表目录表格1CP合作方式类别 (10)表格2AP合作方式类别 (11)表格3商务合作模式与产品合作类型对应 (11)表格4各合作模式下结算支出比例 (14)表格5信用等级评定表 (25)第一章概述为建立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统一、规范的合作体系,保障合作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增值业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标准第一分册-公共增值业务网管技术规范标准V3.0-正规版本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综合网管系统技术规范第一分册:公共增值业务网管技术规范(V3.0)China Unico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s forValue Added ServicePart One:Specific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s for Common ValueAdded Service(Version 3.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缩略语 (6)4 管理范围 (6)5 公共增值业务设备网管指标 (7)5.1 主机 (7)5.1.1 管理对象 (7)5.1.2 数据定义描述 (7)5.1.2.1 性能指标(KPI) (7)5.1.2.2 告警数据 (10)5.1.2.3 配置数据 (12)5.2 网络 (14)5.2.1 管理对象 (14)5.2.2 数据定义描述 (14)5.2.2.1 性能指标(KPI) (14)5.2.2.2 告警数据 (14)5.2.2.3 配置数据 (15)5.3 数据库 (16)5.3.1 管理对象 (16)5.3.2 数据定义描述 (16)5.3.2.1 性能指标(KPI) (16)5.3.2.2 告警数据 (20)5.3.2.3 配置数据 (21)5.4 存储(可选) (23)5.4.1 管理对象 (23)5.4.2 数据定义描述 (23)5.4.2.1 性能指标(KPI) (23)5.4.2.2 告警数据 (24)5.4.2.3 配置数据 (25)5.5 备份(可选) (26)5.5.1 管理对象 (26)5.5.2 数据定义描述 (26)5.5.2.1 性能指标(KPI) (26)5.5.2.2 告警数据 (26)5.5.2.3 配置数据 (26)6 告警与性能数据字段范围 (28)6.1 告警接口字段范围 (28)6.2 性能文件字段范围 (28)6.3 配置文件字段范围 (29)前言增值业务已经成为电信运营商进行业务创新、提升整体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它对电信运营商的整体贡献不断增加。
中国联通全网音乐业务接入要求
中国联通全网音乐业务接入要求联通旨在通过引入优势资源,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音乐内容服务,强化对内容合作伙伴的资质、内容版权、内容营销等审核与管理,以达到促进联通音乐业务良性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此要求。
第一章合作伙伴准入要求中国联通对音乐业务实施开放性的合作策略,遵循“资源为限、丰富内容”合作原则。
业务内容及资质要求除必须符合《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与音乐分册的相关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合作伙伴所提供的版权内容均为合法方式获得,是版权内容的权利人或权利管理人。
2.合作伙伴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含100万)以上,具备稳定的内容资源更新能力,并保证业务合作期中能够对版权内容进行连续性更新。
3.原始版权方作为合作伙伴提出接入申请的,要求申报版权数量在50首以上,且中文歌曲比重在60%以上。
4.版权管理/代理方作为合作伙伴提出接入申请的,要求申报版权数量在200首以上,且中文歌曲比重不低于40%。
如果合作伙伴满足下列条件要求,可实施优先接入原则。
1.合作伙伴申报的版权内容入选评审当期百度“歌曲TOP500”或“新歌TOP100”榜单(详见附件4),可实施优先接入原则。
2.与各省分公司建立音乐业务合作关系,并能够提供省分公司出具的书面推荐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3,要求加盖省分公司公章或省分产创部公章)的公司可实施优先接入原则。
第二章接入材料要求内容接入材料应包括公司资质文件、商业计划书、业务申请表,歌曲信息表,版权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公司资质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1份,纸质文件1份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银行开户许可证2.商业计划书要求(PPT电子文档1份)(1)公司介绍(2)版权储备情况介绍(数量、内容类型及市场认可情况)(3)版权申报以及更新计划。
(4)运营团队情况介绍,包括主要成员及其基本情况介绍、团队从业经验、取得的成绩;(5)营销推广方案等3.业务申请表(电子扫描件1份,纸质文件1份加盖公章)4.歌曲信息表(电子文件1份)按照《歌曲信息表填写规范》的要求进行填写。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手机电视分册.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手机电视分册(V1.0中国联通二○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一节适用范围 (3第二节内容概要 (3第三节解释修订权 (4第二章合作管理模式 (4第一节合作原则 (4第二节合作模式 (4第三章计费结算 (5第一节计费原则 (5第二节计费模式 (6第三节定价管理 (6第四节结算管理 (7第五节对账管理 (7第四章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 (8 第一节总体原则 (8第二节准入条件 (8第三节准入流程 (11第五章分级管理 (22第一节总体原则 (22第二节考核细则 (23第三节分级管理 (28第四节奖励机制 (28第六章其他 (29第一章概述为了维护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的品牌形象,保障中国联通用户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联通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促进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的健康持续蓬勃发展,以及进一步加强关于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的规范管理,保证各合作伙伴在公平、公开、公正的运营环境中,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实现合作伙伴和中国联通的双赢格局,中国联通特制定本分册。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手机电视分册》是在《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的原则指导下,结合手机电视业务合作伙伴的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的,分册是对总册针对具体业务的细化和补充。
第一节适用范围本分册适用于所有与中国联通进行手机电视业务合作的合作伙伴。
第二节内容概要本分册通过对手机电视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合作管理模式、计费结算、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分级管理等环节进行详细说明,指导手机电视业务的合作伙伴对手机电视业务进行规范化运营,提升业务质量,组织有效的营销推广,实现手机电视业务良性、健康的发展。
第三节解释修订权本分册解释修订权归属中国联通产品创新部,并可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补充和修订。
第二章合作管理模式第一节合作原则手机电视业务的合作原则是以3G网络视频类增值服务为发展重点,以合作分成、版权采买等多种模式灵活发展合作伙伴。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手机报分册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手机报分册(v1.0)中国联通二○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全网手机报产品 (3)第一节全网手机报产品定义 (3)第二节全网手机报产品分类 (4)第三章合作管理模式 (4)第一节管理模式 (4)第二节合作模式 (5)第四章计费结算 (6)第一节计费模式 (6)第二节结算比例 (6)第三节结算规则 (7)第四节结算流程 (7)第五节对帐流程 (7)第五章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 (7)第一节准入策略 (7)第二节准入条件 (8)第三节评审指标 (10)第四节评审组织 (12)第五节准入方式 (12)第六节评审流程 (12)第七节接入流程 (12)第六章违约处理 (13)第七章分级管理 (14)第八章其他 (15)第一章概述本实施细则根据《中国联通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办法》(以下称《合作管理办法》)制定,是对全网手机报产品合作管理和实施过程的细化与规范。
本实施细则包括合作管理模式、计费结算、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创新业务管理、违约处理、信用评价、分级管理、考核退出、产品质量管理、客户服务等内容。
本细则中引用的行业政策及相关规定以最新版本为准。
本细则如遇行业相关政策及中国联通相关规定变动,如有冲突将及时进行补充修订。
本细则的所有权、修订权、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联通产品创新部所有。
第二章全网手机报产品中国联通全网手机报是由中国联通与合作伙伴联合推出的一类手机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各类及时资讯信息服务。
第一节全网手机报产品定义中国联通全网手机报产品是指中国联通基于自有网络平台,与合作伙伴一起通过彩信、短信、wap、原版照排等多种信息技术手段,为用户提供各类信息内容服务的手机增值产品。
第二节全网手机报产品分类根据《合作管理办法》,现有全网手机报产品合作类型为开放合作型II。
全网手机报按运营主体可分为自有报和合作报。
自有报:是指由中国联通根据用户需求,使用多个内容源整合而成的具有独立风格的手机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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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音乐分册(V1.0)中国联通二○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概述3第二章音乐产品3第一节音乐产品定义3第二节音乐产品分类3第三章合作管理模式4第一节管理模式4第二节合作模式4第四章计费结算5第一节计费规则5第二节结算比例6第三节结算规则9第四节结算流程9第五节对账流程9第五章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9第一节准入策略9第二节准入方式9第三节评审指标10第四节评审组织13第五节评审流程15第六节接入流程17第六章分级管理19第一节分级指标19第二节分级规则25第三节分级管理28第七章考核退出30第八章其他30第一章概述为规X联通音乐业务内容提供商从接入、分级管理、计费结算和考核退出的流程及标准,保证各项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中国联通特制定《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管理实施细则-音乐分册》。
本分册是在《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的原则指导下,对内容合作伙伴从产品接入、计费结算、分级管理、和考核退出等流程进行细化与规X。
本分册适用于所有与联通开展音乐业务合作的内容提供商。
本分册将根据业务发展及合作管理需要适时修改,其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中国联通产品创新部。
第二章音乐产品第一节音乐产品定义中国联通音乐产品是指基于中国联通的网络(移动网、固网、数据网)平台,通过与合作方开展内容组织、业务系统引进、营销推广等合作,面向中国联通客户(个人、家庭、企业)推出的各类音乐增值服务的总称。
第二节音乐产品分类手机音乐是客户利用手机终端,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以SMS、MMS、WAP、IVR、等方式获取以音乐为主题内容的相关各类业务的总称。
手机音乐产品包括炫铃、多媒体炫铃、振铃、整曲下载、整曲点播、整曲在线试听、MV下载、MV点播、铃音盒、专区包月下载、包月限次下载等。
第三章合作管理模式第一节管理模式手机音乐业务采用“一点接入,全网服务,一点签约,统一结算,两级监督”的管理模式。
集团产品创新部为手机音乐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手机音乐产品的整体规划,负责制定手机音乐的合作模式,负责合作伙伴管理及结算,并指导各分公司对手机音乐进行两级监督管理。
音乐业务运营支撑单位根据集团产创部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运营要求、操作工单等文件,执行手机音乐业务具体运营支撑工作。
各省(区、市)分公司负责对手机音乐业务进行支撑,保障网络平台、业务端口等的畅通;对手机音乐业务进行合账处理,保证手机音乐计费数据的准确性;并及时受理用户对手机音乐业务的咨询与投诉等相关工作。
第二节合作模式根据《合作管理办法》,手机音乐业务所属类别为开放合作型II,以CP合作模式为主。
第四章计费结算第一节计费规则中国联通音乐业务的计费以客户成功订购业务为计费发起的前提,保证能够正确计费,保障用户、内容合作伙伴和中国联通的共同利益,本节所述计费是指用户使用音乐内容发生的信息费。
按月计费的业务以客户成功订购到业务为计费发起点,包月计费业务以客户真实定制为计费发起的前提。
中国联通明确使用音乐产品的客户(号段或子品牌)为计费客户的有效X围,中国联通有权对无效客户(含销停号、沉默客户等)、非业务开通X围等非正常使用客户产生的信息费进行稽核。
联通音乐业务对用户的计费周期以月为单位,即每月的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的24时止。
计费业务类型:炫铃、铃音盒、整曲、MV、音乐俱乐部等。
以中央音乐平台或各省炫铃平台的原始计费信息为基准向用户收费。
音乐业务的计费原则、计费模式按《合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音乐业务的计费模式如下:炫铃铃音盒2G/3G 信息费x元/月多媒体炫铃铃音盒3G nM/月第二节结算比例按业务收入或信息费分成结算模式、一次性买断自营的收入不分成方式、固定单价×成功订购次数结算方式、保底+分成结算模式结算模式等。
音乐业务类结算支出比例:业务类别结算支出比例中国联通:合作方点播、下载类(振铃、整曲、MV),按次或包月按单位固定成本×实际订购量进行结算炫铃功能费不参与分成,信息费按5:5分成多媒体炫铃功能费不参与分成,内容费按照按单位固定成本×实际订购量进行结算俱乐部会员初期暂不参与分成炫铃铃音盒按信息费分成,分成比例5:5多媒体炫铃铃音盒按单位固定成本×实际订购量进行结算一、按次点播下载类单曲订购包含整曲下载、振铃下载、MV下载、整曲点播、MV点播产品。
单曲订购产品中内容合作伙伴的信息费结算收入为注明:其中实际订购量将剔除掉同一用户24小时内容重复订购同一内容的同一产品的次数。
二、炫铃按次订购类炫铃订购包含炫铃订购、炫铃复制、炫铃赠送、多媒体炫铃订购、多媒体炫铃复制、多媒体炫铃赠送。
内容合作伙伴的信息费结算收入为三、包月类1)专区包月包月类包含专区包月下载和全网限次包月下载产品。
包月类产品分为单CP提供内容和多CP提供内容两种:●单CP提供内容类内容合作伙伴的信息费结算收入为注明:在包月产品结算时实际订购量等于“当月使用该产品的出账用户数”。
●多CP提供内容类由多个CP共同分享这个产品的信息费结算收入,总的内容合作伙伴的结算收入为注明:在包月产品结算时实际订购量等于“当月使用该产品的出账用户数”。
其中每个内容合作伙伴结算收入分享为注明:其中有效下载量将剔除掉同一用户一个月内容重复订购同一内容的同一产品的次数。
2)铃音盒铃音盒包含铃音盒订购、多媒体炫铃订购。
铃音盒类产品分为单CP提供内容和多CP提供内容两种:单CP提供内容类内容合作伙伴的信息费结算收入为多CP提供内容类由多个CP共同分享这个产品的信息费结算收入,总的内容合作伙伴的结算收入为其中每个内容合作伙伴结算收入分享为四、词曲结算比例1)按照分成模式的产品按照分成模式的产品,信息费分成中已经包含的了8%的词曲费(即:若内容合作伙伴同时提供音乐作品的词曲,则分成比例为50%,若内容合作伙伴提供的音乐作品中不含有词曲,则分成比例为42%。
)2)按照固定成本模式的产品按照单位固定成本模式的产品,单位固定成本价格中已经包含了词曲费用,其中词曲的占比为成本价格的16%(即:若内容合作伙伴同时提供音乐作品的词曲,则按照单位固定成本计算信息费收入,若内容合作伙伴提供的音乐作品中不含有词曲,则单位固定成本X 84% 计算信息费收入)第三节结算规则按“应收结算规则”,以应收数据扣坏帐比例(8%)进行结算。
第四节结算流程与《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应收结算流程一致。
第五节对账流程与《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对账流程一致。
第五章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第一节准入策略音乐产品实施以下准入策略:第二节准入方式注:线上评审是指通过PRM系统提交并进行的审批;线下评审是指通过纸面资料提交并进行的评审第三节评审指标一、评审指标制定与公布评审采用按照指标打分制度,按照各种评审明确的打分指标和评分办法进行打分。
各项指标的累加分就是一个评委的评分值。
评审通过的最低分为60分(含60分)注:评审的评分标准由集团产创部在各项评审前进行公布,以最终公布的评分标准为准。
二、评分指标分值说明:1、公司综合实力(总分:10分)(1)国内外大型唱片公司如环球,华纳、EMI、SONY-BMG、金牌大风、滚石等唱片公司,及独家代理国内外一线唱片公司的独家代理公司得分:10分。
(2)国内外中型及小型唱片公司或代理公司,但在行业内信誉良好,有良好的合作经历:8分。
(3)国内外小型唱片公司及代理公司,无法证明在行业内信誉度,得分:4分。
2、艺人质量(总分:15分)(1)歌手能够进入权威歌手推荐榜单的,即算一名。
同时,按照歌手TOP200入选原则进入歌手TOP200的歌手数量与TOP200歌手总数量的比例。
A、占比在5%以上,为15分,B、占比在5%-4%之间,为12分C、占比在3%-2%的,为10分D、占比1%-0.5%的,为8分E、占比为0%的,且艺人数量〉10的,为6分F、占比为0%的,且艺人数量<=10的,为3分(2)歌曲质量(总分:15分)在权威榜单TOP500覆盖比例,指该CP提供的歌曲,能够进入的各大权威榜单歌曲曲目与榜单歌曲总数的比例。
A、占比在5%以上,为15分B、占比在5%-4%之间,为12分C、占比在3%-2%,为10分D、占比1%-0.2%,为8分E、占比为0%的,且歌曲数量〉200的,为6分F、占比为0%的,且歌曲数量<=200的,为3分3、内容数量(总分:15分)(1)原始方:A、原始提供方华语歌曲数量500首以上得分:15分B、原始提供方华语歌曲数量200-500首(包含200首)得分:12分C、原始提供方华语歌曲数量100-200首(包含100首)得分:10分D、原始提供方华语歌曲数量低于100首:5分(2)管理或代理公司A、管理或代理公司2000首以上得分:15分B、管理或代理公司1000-2000首(包含1000首)得分:12分C、管理或代理公司500-1000首(包含500首),得分:10分。
D、管理或代理公司低于500首得分,得分:5分。
4、市场推广方案(总分:15分)(1)提供艺人资源、艺人衍生品等配合相关宣传活动:0-8分(2)提供其他媒体渠道、资源等配合相关宣传活动0-7分5、运营能力(总分:5分)(1)有成熟运营、推广业务的经验及成功案例:1-3分(2)有一定规模的客服人员和运营人员,有处理投诉的应急能力:1-2分6、合作规X性(总分:5分)(1)在3年内纠纷少于2起:3分(2)按接入规X提交各类材料:2分7、合作历史(总分:10分)(1)在联通有超过2个及以上的省份有超过1年的音乐业务合作历史,得分:10分(2)在联通有1个的省份有超过1年的音乐业务合作历史,得分:8分(3)在其它运营商有超过1年的音乐业务合作历史,得分:5分8、省公司推荐(总分:10分)(1)拥有联通有超过2个及以上的省公司出具正式书面推荐材料的,得分:10分(2)拥有联通有1个的省公司出具正式书面推荐材料的,得分:5分正式书面材料要求:(1)省分公司盖章的正式推荐函(2)省分公司盖章确认的该CP在该省的历史收入数据第四节评审组织1、评审委员会可以由以下人员组成(1)联通集团产创部的音乐业务负责人、合作管理负责人、集团其他相关部门人员(2)联通省分公司产品创新部的音乐业务负责人(3)联通音乐业务运营支撑单位相关负责人2、评委库的建立在PRM系统中建立一个符合评委资格的人员的评委库,评委库每个季度更新一次,在每个季度的第5天更新完成(如遇节假日自动顺延),联通内部各部门负责参与评审的人员变动需要在每次评委库更新前通知音乐业务运营支撑单位评委库维护人员。
注:在PRM系统未建立该功能前,由集团产创部建立临时评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