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与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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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例及分析

民间借贷案例及分析

民间借贷案例及分析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进行的非银行机构的借贷活动,通常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双方通过书面或口头协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条件。

在中国,民间借贷活动十分普遍,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民间借贷的特点、风险和解决之道。

案例一,小明向邻居借款。

小明是一名普通上班族,因为家里突发情况急需一笔资金,但又无法立即从银行贷款。

于是,他向邻居张先生借了一万元钱,约定一个月后还款,并支付了一定的利息。

然而,一个月后,小明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如期还款,导致与张先生产生了矛盾,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例分析,这个案例反映了民间借贷的一个普遍问题,即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机制。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只能依靠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很难得到有效的维权。

因此,民间借贷的风险较大,尤其是对于出借人来说,往往面临着资金安全的风险。

案例二,小红在微信群借款。

小红是一名大学生,她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提供借款服务,利息很低,手续简便,于是她向该人借了一笔钱用于购买学习资料。

然而,当她在规定时间内还款时,却发现对方已经消失,无法联系到任何人。

案例分析,这个案例反映了民间借贷中存在的诸多陷阱和风险。

在互联网时代,许多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QQ群等社交平台进行非法借贷活动,往往以低息、无抵押等诱骗手段吸引借款人。

一旦借款人上当受骗,往往难以追回损失,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综合分析,民间借贷的案例反映了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监管不力、信息不对称等。

为了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有必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提高借款人和出借人的风险意识,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借贷活动。

同时,借款人和出借人也应该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对待民间借贷,避免盲目跟风,选择正规渠道进行借贷活动。

结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金融活动,对于解决个人资金周转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浅谈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民间借贷是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一种信用行为,泛指存在于民间的企业、个人之间为解决资金需求而发生的资金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具有灵活、快捷、简便等优势,在正规金融服务空间收缩的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较为活跃,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生存空间。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范、约束,民间借贷存在许多问题,冲击了经济金融发展的正常秩序,存在着较大的隐形风险和危害。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广泛存在的融资方式,其既有灵活、快捷、简便的优势,又存在着较大的隐形风险和危害,具有利弊共存的特性,本文在详细分析民间借贷的成因、特点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引导其健康发展的相关对策。

一、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民间借贷活动,由于无章可循,没有固定的格式,大家各司各法,参差不齐,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从平时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只要是:(一)没有手续。

1、不写手续。

相当部份民间借贷是在亲朋好友间发生的,有些出借人阻于面子,把钱借出时,不叫借款方书写“借条”,一旦出现纠纷,借款人不承认,又无法举证,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诉不出,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还款不要回手续。

有的民间借贷借款时立有“借条”,借款方还了钱,出借人所持的借款手续却不见了,或者虽然手续还见,但由于借款方疏忽忘记要回手续,同时也不叫出借方写收条,又没有其他人见证已还款,一旦出借人对该还款不予承认,借款方口讲无凭。

(二)手续内容书写有问题。

1、所写的手续不是“借条”。

有的出借方懂得要写借款手续才保险,但不知如何写;或者是知道如何写,但由于疏忽大意,以至书写时不规范,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把“借条”的内容写成“收条”、“欠条”的内容,而“借条”与“收条”、“欠条”是有区别的,仅有“收条”、“欠条”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是民间借贷,不及直接写“借条”有证明力。

2、手续对借贷币种不明确。

民间借贷尽管写手续,但对出借的币种没有明确,是人民币还是美元、英磅或者是其他,不得而知。

怎样防范借钱的风险

怎样防范借钱的风险

怎样防范借钱的风险一、借钱要问清用途《民法通则》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

所以,问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二、借钱前要摸清信用要从平时交往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估价偿还能力和信用度。

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

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诉讼,穷尽法律措施,没有偿还能力,最后也难以执行到位。

三、不要贪高利率高利、利滚利,借款人往往以高利息为诱饵借款或非法集资。

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根据法律规定,利率在24%以内的,法律支持;在24%~36%的,如果债务人自愿支付,则法律不反对,但法律也不保护这部分的利息;如果超过36%,则法院会要求强制归还利息。

四、借钱时核对身份问清是个人还是其单位借款。

如债务人身份不明,在诉讼中,就有可能在单位借款与个人借款之间相互推诿,给实现债权带来麻烦。

同时,最好能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防止日后可能诉讼而不知对方基本情况。

五、约定好还款日期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随时可请求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分期返还。

不约定归还期限虽可随时要求返还,但却让借款人有了拖延的机会。

出借时约定还期,有利于及时偿还。

六、最好要求提供担保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为保险起见,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第三人为保证人,数额较大还可公证,在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如是房屋、车辆或记名债券、股票、定期存折,在仔细审查证件有效性的同时,要到有关部门登记。

七、一定要写下借条口说无凭,一旦借款人否认,难以举证,诉到法院也是败诉。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控指引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控指引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控指引民间借贷由来已久,在市场经济十分活跃的今天,作为一种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众多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部分民间借贷也呈现出盲目、无序的特征,借贷风险日益突出,纠纷持续增长,给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

再次提供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一、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主要根据,借贷双方之间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或出具书面凭证,以便有据可查、减少纠纷。

风险与防控1、借款合同是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一般应对借款数额、币种、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如有需要还可对逾期利息、担保、争议解决方式、律师费负担等事项作出约定。

实践中,仅进行口头约定而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往往易引发纠纷。

2、借款合同应形式规范、内容明确。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通常包含标题、正文、署名和签订时间四部分。

借款合同要用词准确、语义严谨,避免歧义;最好由借款人当面签名捺印,防止他人冒签;尽量避免涂改,如有修改可在修改处捺印确认;尽量避免留下较大空白,防止单方事后添加。

3、借贷双方的名称均应以身份证、工商登记等载明的为准,尽量避免使用别名、曾用名、绰号和简称。

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核实借款人信息,并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一并保存。

4、实践中,仅由借款人出具借条或欠条的情形较为常见。

借条和欠条通常都可以作为民间借贷的凭证。

但严格而言,二者存在一定差异。

借条实质为简化的借款合同,更易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欠条证明存在欠款关系,但欠款未必因借款发生。

民间借贷中应尽量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或要求借款人出具内容明确、完备的借条,避免产生纠纷。

5、收条是表明收到他人钱款的凭证,重在强调款项的实际交付而非借款关系的成立。

借款人收到借款、出借人收到还款时均可出具收条。

关于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

关于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

2. 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
(1)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 (2)民间借贷的刑事法律风险 (3)吴英案:民间金融行走在罪与非罪边缘 (4)企业之间借贷违法,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3. 民间借贷的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的确定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也 可不约定利息。 (1)对利息未作明确约定的。 (2)对利息有约定但未约定利率或者约定利率标准不明的。 (3)对利息、逾期利息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4)对于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均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同时主张,但 其合计金额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 倍。
6. 民间借贷还钱是要注意的问题
借款人还要有已经还款的凭证,包括还款的银行转帐凭证,或者出借人亲笔书写的收到 还款的收条,或者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
7. 民间借贷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借款应当由谁来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 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借款应当按照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 或妻偿还: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并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
4、借款利率约定多样,本息查清难度较大。
5、当事人出庭率低,案件审理周期较长。 6、案件调处及执行工作难度大。 7、隐性非法借贷增多,存在虚假诉讼倾向。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1. 民间借贷看借条等书面形式及其相关的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如何防范隐性风险

民间借贷如何防范隐性风险

民间借贷如何防范隐性风险在当今社会,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为许多个人和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然而,与之相伴的是一系列隐性风险,如果不加以防范,可能会给借贷双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识别和防范这些隐性风险呢?首先,我们要明确民间借贷的定义和常见形式。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常见的形式包括个人之间的借贷、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企业之间的借贷。

民间借贷的隐性风险多种多样,其中信用风险是最为常见的。

在借贷过程中,如果借款人信用不佳,可能会出现逾期还款甚至恶意逃债的情况。

这不仅会给出借人带来资金损失,还可能导致出借人在追讨债务过程中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为了防范信用风险,出借人在决定借款之前,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评估。

可以通过查看借款人的银行信用记录、了解其过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或者向熟悉借款人的人打听其信用口碑等方式来获取相关信息。

此外,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物,以增加还款的保障。

利率风险也是民间借贷中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有些民间借贷的利率可能过高,甚至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法的利率,避免因利率问题引发纠纷。

出借人不应贪图过高的利息,而借款人也要对过高的利率保持警惕,以免陷入债务陷阱。

法律风险是民间借贷中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隐性风险。

由于民间借贷往往缺乏规范的合同和手续,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或者合同条款不清晰而导致出借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一、民间借贷的现状在我国,由于传统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体户、农民等特定群体的融资需求无法完全满足,因此民间借贷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

不少小微企业家需要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农村居民需要资金购买耕种作物,这些都需要民间借贷来支持。

当前民间借贷市场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了一些不法分子以高额利息和催收手段对借款人进行不正当的威胁和压迫。

由于信息不对称,借款人难以获取准确的融资信息,导致了一些不良借款互动的发生。

由于缺乏完备的风险防范机制,一些民间借贷平台存在着风险违约等问题,借款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二、解决民间借贷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和风险,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提高借款人的风险意识,从而保障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具体对策如下: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当前我国《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范还不够完备,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明确的民间借贷合同模板,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的行为。

2. 提高信息透明度。

加强对民间借贷平台的监督,推动平台将借贷信息公开透明化,让借款人能够真实掌握借款人的信息,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自身的风险。

3. 加强风险管理。

借款人应当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审慎借款,不盲目融资。

民间借贷平台也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将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违约风险等进行科学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借款人违约后,民间借贷平台应当及时催收,确保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4. 推动行业自律。

民间借贷行业应该自觉自律,加强行业交流,建立行业协会或者联盟,制定共同的行业规范,规范行业发展。

5. 开展普及金融教育。

对于一些农村居民和小微企业,他们对借贷的风险认识有限,需要开展金融教育,帮助他们了解金融知识,提高金融风险意识。

民间借贷的风险分析及化解对策

民间借贷的风险分析及化解对策

关 键 词 : 间借 贷 ; 险 ; 小企 业 ; 弈模 型 ; 保 ; 负 ; 民 风 中 博 担 税 市场 秩 序
中圈 分 类 号 :8 25 F3. 文 献 标 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3 9 9 2 1 ) 7 0 8 —0 1 7 —1 9 ( 0 2 0 — 0 3 3
民间借贷 的风险分析 及化解对策
李 雪净
摘 要 : 对 中小 企 业在 民 间融 资 中的 欺诈 与否 选 择 和 民 间借 贷机 构 审 查与 否 的 选择 , 立博 弈 模 型 , 双 方 的 博 弈 进 行 针 建 对
了分 析 结果 表 明 . 间借 贷 的风 险根 源 于经 济低 迷 导致 的 投 资 回报 率低 , 民 以及 民 间融 资 中介 机 构 的缺 乏 。 为要 化 解 民 认 间借 贷风 险 . 当减轻 中 小企 业 的税 负 , 顿 规 范 民 间借 贷 市 场秩 序 , 应 整 降低 民 间借 贷 市场 借 款 利 率 , 全 为 民 间 融 资服 务 健 的 中介 机 构 . 降低 民 间借 贷 机 构 的借 款 审查 成 本 , 强 民 间借 贷 机 构对 小额借 款 的 管理 , 加 限制 小 额借 款 的 发放 规 模 。
间借 贷 机构支 付高 额利 息 R。该 企业 的生产 函数 为 :
7a r M (> ) = a1 其中, 可为该 企业 的产 出 , 0为投 资 回报 率 。 在这 个博 弈 中 .民 间借 贷 机构 的战 略行 动 集 为
过正 规融 资渠 道 ( 券 市场 和 银行 信 贷 ) 资 十分 困 证 融 难. 因此 常常 通过 民间借 贷寻求 资 本救助 。
2 1 年 4月初 . 着 温州 频 发 的“ 板跑 路 ” 01 随 老 事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民间借贷是指在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个人之间进行的贷款交易。

在近年来,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大量民间借贷活动出现了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因此,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分析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并以实际案例加以说明。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案例【正文】一、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的民间借贷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存在未经授权放贷、超出法定利率、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等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1. 未经授权放贷的风险由于我国的民间借贷尚未得到合法的认可,许多借贷双方在缺少相应法律框架下进行贷款交易,导致贷款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无法得到保障。

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法定放贷资格的中介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借贷双方都将承担风险。

2. 超出法定利率的风险《利率法》规定了我国的贷款利率上限,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民间借贷利率往往超出法定利率范围。

这种情况下,虽然借贷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但利率过高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3. 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的风险民间借贷中,借贷人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但有时候抵押物价值低于应还本息的金额,甚至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

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借贷人将面临抵押物无法追回的风险。

二、防范措施1. 借助互联网金融科技建立民间借贷征信机制利用互联网金融科技,建立民间借贷征信机制,可以为借贷双方提供诸如贷款方信用、银行征信等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风险。

2. 通过立法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完善民间借贷的立法规范,为民间借贷行业提供法律支持并规范行业发展,减少非法放贷。

3. 制定贷款利率上限制定民间借贷的贷款利率上限,依法惩处借贷人收取高额利率的行为。

三、实际案例张某向刘某借款3万元,并在协议中规定利率为20%,共计利息6,000元。

由于张某在贷款协议上贴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导致后来遭受诈骗,诈骗人使用复印件伪造签名,导致贷款协议受到了质疑。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手册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手册

前言当前,由于社会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促使民间借贷行为的大量存在.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一些民众因此受到经济损失.因此,法院会同区政府特制作本手册,希望帮助更多的普通民众和企业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积极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并主动避免参与社会非法集资活动,促进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由于编写人水平有限,出现不当及未尽事宜,还请见谅.目录——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民事部分第一章民间借贷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1)二、民间借贷的一般流程 (1)三、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 (3)四、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3)五、民间借贷公证有哪些效力 (4)六、公证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中有什么作用 (4)七、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遵循怎样的原则 (5)第二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篇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注意的几点 (10)二、熟人、朋友之间借贷应注意的要素 (13)三、民间借贷有什么陷阱需要防范 (14)四、民间借贷的办理及如何规避纠纷 (15)五、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16)六、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的处理思路 (19)七、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0)——怎样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刑事部分第三章非法集资活动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23)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 (23)三、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25)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25)五、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27)六、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及损失承担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28)第四章打击非法集资篇一、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28)二、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时,应当注意什么 (28)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29)四、近年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有哪些 (34)附件:1、关于设立区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37)2、关于推进区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 (41)第一章民间借贷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二、民间借贷的一般流程1、考察借款人信用和借款用途.出借人要从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偿还能力和信用度.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且有偿还能力的可以借款.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清借款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无归,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签订借款合同协议.首先,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其次,借款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防日后发生纠纷,借款合同协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身份信息、借款数额、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3、签订担保合同.为保证资金安全,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使债权风险尽可能降至最低.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不动产抵押或动产和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有效避免风险.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一般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烟草、供电、金融等垄断行业正式工作人员;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一般应要求为房产等不动产担保并进行相应抵押登记.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如提供的是房屋、车辆或记名债券、股票、定期存折等担保,出借人在仔细审查证件有效性的同时,还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5、办理合同公证.对于大额的借款合同,借贷双方最好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公证,并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以有效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交付款项和他项权证、抵质押物等.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生效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后,借款人应将他项权证或质押物交付给出借人,出借人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双方互相出具收条,以证明双方交付的钱物和数额.三、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该合同设立不动产抵押担保,当事人须在办理抵押登记成功后,即获得抵押登记回执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后才能申请公证.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时,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如公证财产为共有财产则须所有共有人全部到场、共同还款人等公证机关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全部到场.公证机关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四、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应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及附件承诺函、共同还款声明书、婚姻状况声明书、同意抵押声明书等.要求签订该合同及其附件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2、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3、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4、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5、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须与抵押人的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6、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五、民间借贷公证有哪些效力第一,民间借贷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作用,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第二,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文书不一致的,以公证文书为准;第三,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公证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中有什么作用1、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借贷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介入民间借贷后,依法审查借贷主体资格、行为能力,引导借贷双方依法确立借贷关系,规范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无效合同,减少借贷风险.2、可以方便、快捷的实现债权,节约诉讼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都明确规定了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节约了债权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3、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公证通过对民间借贷活动的介入,依法规范借贷行为,使大量的社会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纠纷得到预防、化解和控制,保持社会关系的和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4、维护社会诚信,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通过对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进行公证,保证了其真实性、合法性,帮助公民、法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从而有效地保护社会诚信,促进社会和谐依法有序发展.七、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遵循怎样的原则——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将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做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当事人就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人民法院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立案受理工作.立案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人民法院在审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时,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于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意区分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罚当其罪.4、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严格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精神,努力做到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有机统一.要依法认定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保护合法借贷关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5、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要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要充分借助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程序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出借人依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借款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7条的规定处理.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7、注意防范、制裁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妥善适用有关司法措施.对于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仍在正常经营的借款人,在不损害出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灵活适用诉讼保全措施,尽量使该借款人度过暂时的债务危机.对于出借人举报的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能的借款人,要依法视情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因民间借贷债务而引发的企业破产案件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挽救价值和希望的负债中小企业,要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尽快实现企业再生;对没有挽救希望,必须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的中小企业,要制定综合预案,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切实将企业退市引发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9、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在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采取司法应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动效能.要建立和完善系列案件审判执行统一协调机制,避免因裁判标准不一致或者执行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社会矛盾.要结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参考.要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引导各类民间借贷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倡导守法诚信的社会风尚.10、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密切关注各类敏感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件,对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成因,尽早提出对策,必要时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篇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注意的几点1、考查借款人信用.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要考查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过“赖帐”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2、问清用途,防范借款关系不合法.1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在出借款项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3、借贷有据,妥善保存.1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大有必要,协议应当写明借款用途、数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3在书写借贷协议时,要注意借贷起止时间要写清,避免因时间不清致计息受损.借款数额要用大写,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事后在小写的数额上做手脚.4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4、大额借款最好有担保.数额较大的借贷,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人的担保或财产抵押,提供不动产抵押的,还应到抵押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如果没有财产担保,为了安全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来对其进行担保,这样万一借款人出现赖帐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便可行使担保物权或抵押权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挽救.5、利息约定要合理合法.1一般情况下,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2双方应在书面借款协议上明确写明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但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诉至法院时不会得到支持,但债务人自愿支付的除外.3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6、要注意保存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时,一般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认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法院就会调查清楚的.可是,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无法得到保护.借贷证据包括借款关系存在证据、款项借出证据、利息支付证据、款项归还证据等.7、注意催讨及时起诉.1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不讲信用的人,借款到期后拖延甚至不还,催讨时避而不见等.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讨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还有一些情况是,有的借款人为了达到逃债的目的,故意恶意离婚夫妻双方恶意串通,将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分给对方,此时出借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根据有关法律和“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处理.“向8、要掌握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在此期间,双方应重新协商延期还款或分期偿还,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否则,债权人的民事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9、谨防非法集资.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人间进行非法集资,这种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卷款潜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借贷。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为许多人解决了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

然而,它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诸多风险。

如果不加以防范,可能会给借贷双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到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间借贷存在的常见风险。

信用风险是民间借贷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由于缺乏像银行那样严格的信用评估体系,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难以准确把握。

有些借款人可能故意隐瞒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债务状况或者夸大还款能力,导致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借资金,最终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

法律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

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相对不够完善,一些借贷行为可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例如,过高的利息约定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或者借贷合同的条款不规范、不完整,一旦发生纠纷,出借人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还有就是市场风险。

经济形势的变化、行业的波动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如果借款人所从事的行业遭遇寒冬,或者整体经济环境不佳,其收入减少,很可能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借款。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有效地防范这些风险呢?对于出借人来说,在决定出借资金之前,一定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可以通过向共同的朋友、熟人打听,或者查看借款人的过往信用记录等方式,尽可能多地掌握其信用信息。

同时,要注意核实借款人提供的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

如果借款人声称借款用于投资某个项目,出借人应该对该项目进行一定的了解和评估,判断其可行性和风险。

在签订借贷合同时,一定要规范、严谨。

合同中应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利息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过高的利息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增加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导致违约风险增加。

同时,要确保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此外,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常见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保证。

抵押物可以是房产、车辆等有价值的资产;质押物可以是存款单、债券等;保证人则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用。

关于防范和化解我区民间借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于防范和化解我区民间借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t 特委 部 扎赘 摄 统战

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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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 ■ 是 鼓 励 规 模 较
请 求 借 款 人 支 付 复 利 。 国 家 相 关
加 强 对 民 间 借 货 组 织 的 管 , 有 效防范相关金融风险 。
人 、管 珲 规 范 的 民 间 借 贷 机 构 ,
法律 法规 的 制定 、健 全和 完善 需 要 ・ 个较 长的过 程 ,在 此期 间 ,
我 区应 尽 快 研 究 出 台 有 关 民 间 借
逐 步向小 额 贷款 公 司 、村 镇银 行
3 建立 民 间借 贷 仃业 r律 机 . 1 制 ,促进 民 『 借 贷腱 康发 展 。 日 J
间 借 贷 小 分 散 、 向 广 人 ,政
{规 金融 机构 发展 ,协 调监管 f
间借 贷 的规 模 ,就 必须 在 民 间可
靠的 桥梁 。一方 面 要发 挥 内蒙 古 银 行 、包 商银 行 等地 方 金融 机构 的 优 势 ,鼓励 开 展个 人委 托 贷款
了解 ,像鄂 尔 多斯 市就 有 不 少 公
职 人 员将 自有 资金 或银 行 贷款 投
金 、融 资租 赁等 多种 多样 的 金融
产 品 ,在 资 本 与 实 业 之 间 搭 建
桥 梁 ,既 可 以 拓 宽 民 间 投 资 的 渠
贷 防范和化解风险 的对策 建议 ( )扩 大 融 资 、 投 资 渠 一
道 ,为民 间资本找 出路 。
道 ,为 民间资 本找 到 出路 ,又 可 以把社 会 闲散 资金 引入 到需 要 的
机构 、 民间 中介 等 。以鄂 尔 多斯
市为例 ,在 工 商部 门注 册 的 民间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对策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对策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对策1. 引言1.1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我国民间借贷现状十分复杂,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民间借贷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一方面,民间借贷为一些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和需要紧急资金的个人提供了便利的融资渠道,满足了他们的资金需求。

民间借贷市场相对灵活,利率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民间借贷市场更加活跃,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和借款者参与。

由于监管政策不完善、信息不对称、诚信意识淡薄等原因,民间借贷市场也出现了乱象,一些不法分子借机敛财,损害了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

对我国民间借贷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加强监管力度,促进金融包容,倡导理性消费,已迫在眉睫。

2. 正文2.1 民间借贷的风险与挑战民间借贷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资金安全方面。

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和信息透明度,借贷双方之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借款人无法获取到真实的借款情况,从而容易陷入高利贷或者欺诈借款等风险之中。

民间借贷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务纠纷问题。

因为民间借贷往往仅凭口头约定,缺乏法律保障,一旦借款出现拖欠或者逾期还款,借贷双方往往难以协商解决,容易导致矛盾激化,最终演变成恶性事件。

民间借贷还存在着高利息的问题。

由于缺乏监管,部分放贷人利用借款人急需资金的心理,以高额利息进行借贷,使得借款人负担沉重,进而陷入债务困境,甚至影响到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

民间借贷的风险与挑战是不可忽视的。

为了有效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信用体系,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2.2 监管政策的不足民间借贷是我国金融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由于监管政策的不足,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着许多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

监管政策的不足导致了民间借贷市场的乱象丛生。

由于监管不力,一些民间借贷机构以及个人从事非法借贷活动,利用高利息和暴力催收手段来获取利益,严重侵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的风险与机会

民间借贷的风险与机会

民间借贷的风险与机会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许多人眼中,它不仅填补了银行体系的不足,还为普通人提供了资本流动的机会。

然而,与其带来的便利同时并存的,还有无法忽视的风险。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民间借贷的风险与机会,以帮助借贷参与者更好地认知和应对这一市场。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和现状1. 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不通过金融机构的情况下进行的借款行为。

这种借贷关系通常不需要复杂的手续,双方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注重个人信用和信任。

2. 民间借贷的现状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中国的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庞大,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网络化平台。

尤其在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中,民间借贷提供了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

然而,市场的不规范也导致了许多问题,这让参与者不得不更加谨慎。

二、民间借贷的机会1.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民间借贷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其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资金的快速流通。

在传统银行业务受到制约的情况下,民间借贷为需要资金的人提供了便利。

例如,创业者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启动资金,从而迅速开展业务。

这种高效性使得整个经济体更加活跃。

2. 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现代社会中,人们的融资需求日益多样化。

无论是小企业还是个人,往往会因为缺乏抵押物而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此时,民间借贷提供了灵活性和选择性,可以根据不同需求量身定制贷款产品,从而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民间借贷存在一定风险,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参与者对信用评估的重要性逐渐认识到。

越来越多的平台开始引入信用评级机制,使得良好的信用行为能够得到收益,而不良信用行为则受到相应惩罚。

这对于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4. 增强投资收益机会对于投资者而言,民间借贷无疑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渠道。

在银行利率普遍较低的环境下,民间借贷往往能够提供更高的回报率。

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投资者可以选择更安全、条件更优越的项目,从而实现收益最大化。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方法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方法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方法一、背景介绍民间借贷纠纷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借贷行为日益频繁。

然而,在民间借贷中也难免出现一些纠纷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困扰。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方法,旨在为借贷双方提供解决纠纷的建议与指导。

二、预防措施尽管纠纷的发生无法完全避免,但通过一些预防措施可以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约定:在借贷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借贷本金、利率、还款方式、借贷期限等关键事项,以避免产生歧义。

2.核实对方身份:借贷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确保对方具备还款能力,并保留相关证据。

3.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如果在借贷过程中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应选择信誉好、专业的平台,避免陷入非法借贷陷阱。

4.了解法律法规:借贷双方应对借贷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基本了解,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纠纷处理方法1.友好协商当发生借贷纠纷时,双方应首先保持冷静,并积极进行友好协商。

通过沟通、了解双方需求和意见,寻求一致的解决方案。

协商的核心是平等、公正和合理,双方应充分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避免情绪化的争吵。

2.申请调解如果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调解。

例如,可以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

调解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公正、中立的调解,并提供一份调解协议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3.法律救济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借贷纠纷一般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贷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进行诉讼。

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让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决。

4.诉诸媒体与舆论监督在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借贷双方可以适当地诉诸媒体与舆论监督。

通过报道、舆论引导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揭示纠纷的真相,寻求公众的支持与监督。

媒体和舆论的参与可以推动纠纷的解决,促使纠纷一方或双方更加理性地面对问题,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3篇)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满足社会资金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民间借贷缺乏规范,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风险和社会问题。

本文将围绕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分析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及特征(一)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不通过金融机构,以资金借贷为目的,进行的一种融资活动。

(二)特征1. 自愿性:民间借贷的双方在借贷关系中地位平等,借贷行为完全基于双方自愿。

2. 便捷性:民间借贷手续简单,操作灵活,可以快速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

3. 风险性:由于缺乏监管,民间借贷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4. 利率浮动性:民间借贷的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具有较强的浮动性。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依法成立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间借贷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民间借贷担保的规定1. 担保方式: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2. 担保合同:民间借贷担保合同依法成立,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 担保责任: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四)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1. 诉讼途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2. 调解途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调解机构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3. 民间调解:民间借贷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民间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三、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及问题(一)现状1. 民间借贷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融资需求旺盛。

2. 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较高,存在一定的风险。

民间借贷风险及其防范

民间借贷风险及其防范
引发金 融 风 险。 构筑 明 确合 理 的政 策框
过于原 始 、 单 , 简 表现 在 : 贷凭 据不 够健 借 全, 法律 效 力不 足 , 多数 企 业和 个人 进 大 行 融 资活动 时,没有 相应 的抵押 担保 , 仅 凭双方 的信用 程度和 私人 关系 等; 民间借
贷 涉 及 人 员广 泛 ,且 多 发 生 于 社 会 基 层 ,
1 缺 乏 正 式 金 融 支 持 是 民 间 借 贷 产 、 生 的 根 本 原 因 由 于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收 缩 县 域 金 融 业
及 时还本付 息 , 成 了民 间借 贷 的一种 隐 形 性担保 机制 。
二 、 间 借 贷 存 在 的 问题 民 1缺 乏法律 保 护和 监管缺 位 , 易 引 、 容
2 、低利 率和 投资 渠道 有限是 民间借 贷兴起 的潜 在动力
提高 , 加上 国家紧缩 的货 币政策 , 企业 要从 银行获得 贷款难上加难 ,无奈之 下被迫 转 向民间借 贷 , 进一步推 高 了民间借 贷利率 ,
推 大 了 民 间 借 贷 的规 模 。 根 据 中 国人 民 银 行 的检 测 数 据 , 鄂 尔 多 斯 的 民 间借 贷利 率
工, 一年 辛 苦下 来利 润 不足 百 万元 , 而他 妻 子在上 海投 资 了 1 O套 房产 , 8年 间获 利
超 过 30 万 元 。 千 人 工 厂 比 不 上 一 人 炒 00
虽有所 改变 , 不是 很彻底 。 民间借 贷 中 仍
借 贷 双 方 行 为 规 范 、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的 界
近年来 , 民币储 蓄存款 余 额持续 增 人 长 , 乡居 民普遍 资 金 富余 , 现 有投 资 城 但
渠 道 狭 窄 , 行 存 款 利 率 较 低 , 至 处 于 银 甚 严 重 负 利 率 状 态 。 为 求 资金 保 值 增 值 ,

防范借钱风险的都有哪些措施

防范借钱风险的都有哪些措施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防范借钱风险的都有哪些措施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常见,有时仅是一些小额的借款,有时借款涉及的金额会比较大。

民间借贷中,产生纠纷最多的便是无法追回借款。

因此在借钱的时候就要做好防范风险的准备。

那么,防范借钱风险的都有哪些措施呢?下面,赢了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防范借钱风险的都有哪些措施一、借钱要问清用途《民法通则》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

所以,问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二、借钱前要摸清信用要从平时交往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估价偿还能力和信用度。

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

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诉讼,穷尽法律措施,没有偿还能力,最后也难以执行到位。

三、不要贪高利率高利、利滚利,借款人往往以高利息为诱饵借款或非法集资。

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根据法律规定,利率在24%以内的,法律支持;在24%~36%的,如果债务人自愿支付,则法律不反对,但法律也不保护这部分的利息;如果超过36%,则法院会要求强制归还利息。

四、借钱时核对身份问清是个人还是其单位借款。

如债务人身份不明,在诉讼中,就有可能在单位借款与个人借款之间相互推诿,给实现债权带来麻烦。

同时,最好能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防止日后可能诉讼而不知对方基本情况。

五、约定好还款日期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随时可请求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分期返还。

不约定归还期限虽可随时要求返还,但却让借款人有了拖延的机会。

出借时约定还期,有利于及时偿还。

六、最好要求提供担保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民间借贷是指在金融机构以外的渠道进行的借贷活动,通常是指个人之间的借贷交易。

在中国,民间借贷已有很长的历史,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变化,民间借贷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现状和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规范和管理。

本文将从民间借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民间借贷的现状1.市场需求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在生活中会面临一些紧急的资金需求,例如购房、创业、旅游等,但由于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程序繁琐、审核周期长,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很多人会选择民间借贷。

2.利率较高由于民间借贷没有像银行那样的监管和控制,很多借贷者会逐渐形成一套自己的风险控制机制,利率就成为了最直接的风险控制手段。

一些民间借贷者的利率往往要比银行高很多。

3.风险较大民间借贷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借贷双方的信用风险和信息不对称。

很多时候,借款人和出借人都缺乏对对方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在交易中容易产生纠纷和风险。

二、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对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借贷双方的权益保护和风险防范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容易出现一些纠纷和矛盾。

2.信息不对称很多民间借贷是在个人之间进行的,对于借贷双方的信息披露和获取存在一定的不对称,这就容易导致借贷双方在交易中产生误解和纠纷。

3.风险控制不足由于民间借贷缺乏相应的监管和风险管理机制,很多借贷者对风险的认识不够充分,容易导致债务违约和资金损失。

三、对策建议应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借贷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借贷行为,提高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2. 加强信息披露需要加强对民间借贷信息的披露和获取,提高借贷双方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发生,降低交易的风险。

3. 强化风险管理应加强对民间借贷的风险管理。

针对借贷双方的信用情况和资金流动情况,建立相应的信用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识别和防范风险。

4. 推动金融创新应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创新,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民间借贷市场进行监控和管理,提高借贷市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Corporate management used to be communication, now it is communication, and the future is stillcommunicati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款凭据。

借款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有些时候因为顾及人情或者面子,未要求借款人写下借款凭据,借款人诚实守信还好,万一借款人不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甚至逃避债务的,借款人往往因为没有借款凭据而变得很被动。

民间借贷也就是私人借贷,虽然现在每天都在大量的发生民间借贷,但对于当事人而言这其中也有一些可能会损害到自身利益的风险产生。

而想要了解该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那么就要先搞清楚究竟民间借贷的风险都有哪些。

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方面的知识。

一、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贷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贷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

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贷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二)借贷用途的风险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恶意借贷的问题,也就是借贷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

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贷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贷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

在实践中,往往有些借贷人筹集资金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出借人则也往往牟利心切,未注意审查借贷人借贷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贷是为其非法活动提供资金的仍盲目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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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与解决方法
(一)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文件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加之民间借贷双方很多时候都存在亲缘关系,很多当事人在民间借贷的法律文件方面的准备较为欠缺,比如借贷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或者即使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内容也过于简单,这对债权人的利益构成一定威胁。

因此,民间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

而借款人收到借款后书写借据,借款人还款后由贷款人出具收款条或在借据上标注更有利于对债权
债务关系的确认以及还款情况。

借款合同作为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最重要的一项证据,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内容应尽量的充实,内容一般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此外,借款合同中最好写明双方的联系方式,包括住址、电话、电子邮件。

还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为某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应要求其写明实际是其个人借款还是为企业作借款,视情况要其写明共同承担归还或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借贷双方应保存好所有与民间借贷相关的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据、收据、转账凭证、还款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保护自身权利。

(二)规范民间借贷的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对利息最高利率有了新的规定。

对于这个新的最高利率
限额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将其称之为“两线三区”1,两条线是24%和36%,用这两条线划出三个区,一是合法债务区,二是自然债务区,三是违法债务区。

对于民间借贷的逾期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了借贷双方对
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此外,还有部分借款人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借款安全和收益,会在合同中同时约定逾期利率与违约金。

对于逾期利率与违约金的竞合问题,《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
条也作出相应规定,逾期利率与违约金总计也不得超过24%的最高利率限额。

此外,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总而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对利率的约定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为确保民间借贷利息的合法性,建议双方在借条中作合法、公道的利息约定。

(三)确保民间借贷担保
在现实生活中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未作担保的情形,
借款人在借款当时可能经济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能力,债权人碍于情面或基于信任等原因未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但后来因为借款人做生
1罗书臻:《统一裁判标准正确适用法律规范民间借贷——杜万华详解<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规定>》,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8月7日第1版。

意或投资股票、甚至有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经济上陷入困境、负债累累已无力作偿还,以致后面债权人发现状况不对作催讨时已太迟,在借款人已无力作偿还,又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最终造成借款无法追回的经济损失。

还有作担保但却未能实现的情形:比如:保证人口头为借款人的借款作担保,事后否认担保;或保证人自身缺乏经济担保能力,无法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或借款人提供的机动车、房产作等财产担保,但未办理法定的抵押登记手续,以致未能起到担保还款的效力和作用。

因此,为最大限度的减小债权人的风险,在借款时最好让借款人提供人和物作担保。

所谓人的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而物的担保,则有抵押和质押两种方式,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必须要办理抵押登记方生效,因此应注意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确保了民间借贷担保,即使借款人出现赖帐或无力偿还借款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或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物权或抵押权来保护自己权益,避免损失。

(四)注意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在现实实践中,债权人对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缺乏清楚、明确的认识而疏于催款,过了法律诉讼时效或未保留好中间有过催款的事实证据无法证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存在,而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形。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偿还借款的法律后果则是不受法律保护,除借款人作自愿偿还外,依法将会被法院驳回。

因此,债权人应注意诉讼时效,在还款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应当及时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新的借条或者向债务人发催款函,并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不过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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