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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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最新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政府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

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

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

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

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

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本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本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保障环境卫生,提高生活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住宅小区、商业街区、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

三、垃圾清运责任划分1、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收集点。

2、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小区内垃圾的收集和清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3、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从中转站运输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四、垃圾清运时间和频率1、居民小区的垃圾清运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一般为每天早上_____至_____,下午_____至_____。

2、商业街区的垃圾清运时间根据商业活动特点确定,原则上每天不少于_____次。

3、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的垃圾清运时间根据其产生垃圾的量和特点,与清运单位协商确定。

五、垃圾清运作业要求1、清运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文明作业。

2、清运车辆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洗和维护,确保无垃圾残留和污水滴漏。

3、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避免噪音扰民和垃圾散落。

4、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清运,不得随意更改。

六、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设置1、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应方便居民投放,数量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合理配置。

2、垃圾桶应具备密封性和防渗漏功能,定期更换和维修。

3、垃圾收集点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七、垃圾清运监督管理1、市政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3、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八、垃圾清运费用管理1、垃圾清运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收取,专款专用。

2、费用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应急处理1、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特殊天气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垃圾清运工作。

2、对垃圾积压等突发情况,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不受影响。

垃圾清运收费制度范本

垃圾清运收费制度范本

垃圾清运收费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垃圾清运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收费制度。

第二条本收费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第三条垃圾清运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原则,按照垃圾产生量、垃圾种类和清运服务内容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

第四条垃圾清运服务费用由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承担,纳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费用。

第五条收费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收取垃圾清运服务费用,并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垃圾清运服务。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垃圾清运收费的监督管理,确保收费制度的实施。

二、收费标准第七条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分为居民垃圾清运收费、单位垃圾清运收费和大件垃圾清运收费。

第八条居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一)居民每户每月垃圾清运费用为10元;(二)流动人口每人每月垃圾清运费用为2.5元。

第九条单位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每吨垃圾清运费用为180元;(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每吨垃圾清运费用为180元。

第十条大件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一)沙发:单人、双人沙发50元/件,三人沙发100元/件,三人沙发以上150元/件;(二)桌子:体积1立方以下90元/张,体积1立方以上按每立方90元结算,不足1立方按1立方结算;(三)椅子:单人椅30元/把;(四)柜子:体积1立方以下90元/张,体积1立方以上按每立方90元结算,不足1立方按1立方结算;(五)花盆:口径30以下30元/个,口径30以上按每立方90元结算,不足1立方按1立方结算;(六)门:木门50元/个,铁门80元/个,玻璃门100元/件;(七)其他:其他小范围非生活垃圾等按每立方90元结算,不足1立方按1立方结算。

三、收费方式第十一条垃圾清运服务费用可以采取按月度、季度、年度预收的方式。

第十二条收费单位应与用户签订垃圾清运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首先,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和垃圾
处理的改善。

城市垃圾清运工作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
市卫生状况和市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可以统一规划和组织城市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提高清运的效率和质量;同时,通过收取垃圾清运费用,可以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供经济
支持,进一步推动城市垃圾处理水平的提升。

其次,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垃圾清运的组织和
运作流程、清运设备和人员的配备要求、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方面。


圾清运的组织和运作流程应该明确规定,包括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和管理、
清运车辆的调度和路径规划等,以确保城市各区域的垃圾得到及时清运。

清运设备和人员的配备要求也应该规范,以确保清运工作的高效和安全。

收费标准应该根据垃圾清运的成本、清运距离、清运频率等因素进行综合
考虑,保证收费公平合理。

收费方式可以采用包月收费、按次收费等形式,根据市民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方便市民缴费。

最后,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应该注重宣传和培训工作。

宣传工作应该及时、全面地向市民宣传有关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的内容、意义和效果,增强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培训工作应该加强对清运
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服务意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
进行。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垃圾清运及收费工作的监管,
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城市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良好的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市垃圾清运和收费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制度设计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市垃圾清运和收费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市垃圾的清运对于城市环境和居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城市垃圾如果不及时清运,容易滋生蚊蝇等病源传播媒介,对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其次,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

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管理,清运车辆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噪音和空气污染,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

再次,垃圾清运和处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没有收费管理制度,难以保证清运工作的持续稳定进行。

市垃圾清运和收费管理制度的设计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应该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和处理成本等因素进行科学制定,并要充分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

其次,需要建立健全的收费征收机制。

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征收机构或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收费征收,确保征收程序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再次,还应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市政府需要对垃圾清运和收费管理进行有效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市垃圾清运和收费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来验证。

然而,一些地区已经采取了相关的制度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例如,在一些城市中,垃圾清运车辆配备了GPS系统,市民可以通过手机APP实时了解清运车辆的位置和运行情况,提高了垃圾清运的效率和透明度。

同时,收费管理制度的实施也使得清运费用能够得到合理分摊,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另外,通过良好的市垃圾清运和收费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居民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减少垃圾的产生和浪费,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综上所述,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城市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垃圾清运工作成为了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保障环境卫生,提高生活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垃圾清运的责任划分1、居民和单位的责任居民和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收集点内,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垃圾投放至指定地点。

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垃圾。

2、物业公司的责任(1)物业公司应负责小区内垃圾的日常收集和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桶内垃圾不溢出,周边环境整洁。

(2)合理安排垃圾清运车辆和人员,保证垃圾及时清运。

3、垃圾清运公司的责任(1)按照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2)保持清运车辆的清洁和良好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垃圾清运的时间安排1、居民小区(1)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垃圾清运,具体时间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确定。

(2)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增加清运次数。

2、商业区域(1)商业街道的垃圾清运应在每天营业结束后进行。

(2)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场所的垃圾清运时间应根据其营业时间和垃圾产生量合理安排,原则上每天不少于两次。

3、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1)应在工作日结束后进行垃圾清运。

(2)如有特殊情况,如大型活动等,应及时增加清运次数。

三、垃圾清运的操作规范1、垃圾清运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文明作业。

2、在清运过程中,应避免垃圾散落、飞扬和污水滴漏,对沿途造成二次污染。

3、垃圾装车时,应做到分类装载,严禁混装。

对于有害垃圾、医疗垃圾等特殊垃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单独处理和清运。

4、垃圾清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

四、垃圾清运的监督管理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居民小区、商业区域、机关单位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居民和单位对垃圾清运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2024年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

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7、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8、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____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024年小区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小区的环境卫生,规范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区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社会化”的原则,以减少垃圾数量、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障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提高垃圾清运管理的社会化程度。

第四条小区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应与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委员会、环境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合作,形成多方协作、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垃圾分类第五条小区居民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政府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

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 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

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

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

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

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

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

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

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

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

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收集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垃圾清运收费管理规定(3篇)

垃圾清运收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规范垃圾清运收费行为,保障垃圾清运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清运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垃圾清运单位”)。

第三条垃圾清运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机制。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垃圾清运收费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垃圾清运收费管理机构承担。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五条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分为以下几种:(一)按重量计费:根据垃圾的种类、重量和清运距离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二)按体积计费:对于无法准确称重的垃圾,按体积计算收费。

(三)按次数计费:对于固定垃圾产生单位,根据垃圾产生量、清运频率等因素,按次数收取费用。

(四)混合计费:对于难以单独计费的情况,可以采取混合计费方式。

第六条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应当根据以下因素制定:(一)垃圾的种类:不同种类的垃圾,其处理成本不同,收费标准应有所区别。

(二)清运距离:清运距离越远,成本越高,收费标准应相应提高。

(三)清运频率:清运频率越高,成本越高,收费标准应相应提高。

(四)服务内容: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服务内容不同,收费标准应有所区别。

第七条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评估和调整周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八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垃圾清运许可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垃圾清运单位在收取垃圾清运费用时,应当向缴费人出具正规发票。

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列入收费目录的费用。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包括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收费记录等。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定期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收费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范文(3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范文(3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范文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成为了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垃圾处理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

该制度旨在鼓励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一、收费范围和标准1.1 收费范围本收费制度适用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1.2 收费标准(1)按户收费:每户每月收取固定费用,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居民户数和垃圾产生量进行制定。

(2)按使用量收费:根据每户产生的垃圾数量进行核算,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垃圾处理成本进行制定。

二、优惠政策2.1 公共场所优惠政策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公园等,由于垃圾处理量较大且不属于个人生活垃圾,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

2.2 垃圾分类减免政策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减量,对于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的居民,可以享受一定的费用减免或者奖励政策。

三、收费的管理与监督3.1 收费管理(1)由相关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垃圾处理费。

(2)收费单位应配备收费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确保收费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3.2 收费监督(1)建立垃圾处理费收费监督机制,接受居民的投诉和举报。

(2)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收费资金的使用4.1 资金管理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专款专用,用于增加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营费用等相关用途。

4.2 资金使用公示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处罚措施对于拒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定、恶意逃避垃圾处理费收费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可以采取暂停收取垃圾处理费、限制享受公共设施等限制措施。

六、宣传与培训为了推广垃圾分类减量和提高居民的垃圾处理意识,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培训活动,提供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处理习惯。

七、法律法规支持相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并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024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制度第一条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等(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本方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城区(含开发区)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实行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

城区(含开发区)范围内所有发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第三条市物价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市____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____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具体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立主管部门、专业队伍、市场运作紧密结合的征收机制,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收费方法。

(一)居民及暂住人口应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置费。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可由市____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物业公司按年度定期代收。

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市____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专业收费人员按年度定期直接收缴。

(二)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等应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开设有银行账户的由市____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通过银行定期收缴。

无银行账户的由市____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专业收费人员按年度定期收缴。

(三)城中村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由获鹿镇政府负责代收,开发区范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代收。

第五条收费规范(一)由个人交纳的城区居民____元/户月,暂住人口____元/人月。

(二)由单位交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人员)计收,计收规范____元/人月。

(三)由经营者交纳的1.医院(不含医疗垃圾)宾馆、酒店(客房部分)按床位计收,收费规范____元/床月(缺乏五张床的按职工人数计收,计收规范____元/人月)3.农贸、集贸市场按摊位计收,收费规范____元/摊月;4.桑拿、洗浴、美容美发等休闲娱乐场所按经营面积计收,收费规范____元/平方米月;5.长、短途客运车辆按座位计收,收费规范____元/座月;6.商业零售企业按营业面积大小计收,收费规范____元/平方米月;7.餐饮业按营业面积大小计收(含餐厨垃圾)收费规范____元/平方米月。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实施条例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实施条例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实施条例第二条垃圾清运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乡镇及其他居民区的垃圾清运,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的清运工作。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垃圾清运管理方案,明确垃圾清运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确保垃圾清运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清运服务提供商,确保清运服务的公平竞争。

第五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配备必要的清运设备和人员,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六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制定垃圾清运工作方案,明确清运车辆的调度安排和路线规划,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清运效率。

第七条垃圾清运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车辆故障导致垃圾清运工作受阻。

第八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垃圾清运,不得随意更改清运计划和路线,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采取相应的清运方式和处置措施,确保垃圾的分类和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提供垃圾分类指导和宣传,增强公众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垃圾清运监管机制,加强对清运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对垃圾清运单位和服务提供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四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地方政府所有。

总结:本条例旨在规范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通过建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选择合格的清运服务提供商,保障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

要求垃圾清运单位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采取相应的清运方式和处置措施,并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指导。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清运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垃圾问题已成为一个无法忽视的大问题。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各地政府都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在垃圾清运方面,首先要重视垃圾分类工作。

市政府应该投入大力气推广垃圾分类,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技能水平。

在确保垃圾分类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垃圾分类设置不同的清运时间和方式,保证垃圾不能大量积压在城市里。

垃圾收集点其次,市政府应该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确保市民方便、快捷地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

同时,应该加强对垃圾收集点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垃圾收集点的干净整洁。

垃圾清运车辆最后,市政府应该投入足够的垃圾清运车辆和人力,在保证垃圾分类和垃圾收集点设置的前提下,定期清运垃圾。

而且,垃圾清运车辆的尾气应该得到治理,以保障空气质量。

垃圾收费管理制度垃圾收费的目的垃圾清运是一项人性化的、公益性的服务,所以市政府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合理地制定垃圾收费标准。

垃圾收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垃圾清运服务的顺利进行,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

垃圾收费的标准垃圾收费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比如根据居民的生活区域、住房面积等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而且,市政府应该在垃圾收费上设定上限,一旦超出垃圾清运服务的成本,就必须得到市政府的批准,以确保垃圾收费的公平合理。

垃圾收费的管理垃圾收费的管理可以采用现代化的互联网技术,通过智能化垃圾桶、智能化垃圾车、智能化账单等方式,实现收费的自助式查询、交纳、结算等功能。

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垃圾收费的效率,减少人力浪费,还可以避免垃圾收费错误、丢失等问题。

总结总之,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市民的生活水平有着直接的影响。

市政府应该通过制定更加完善的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清运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模版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模版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现如今,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已成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有效处理和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各地纷纷采取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以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促进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二、收费基础1.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可回收物等。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基础主要包括每户居民的垃圾产生量、垃圾分类情况以及住户居住面积等。

三、收费标准1.根据收费基础,制定不同类型居民户收费标准,包括:(1)家庭人口数:根据家庭人口多少设定不同档次的收费标准,人口越多,收费越高。

(2)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情况:按照垃圾产生的数量和垃圾的分类程度,设定不同的收费档次,鼓励垃圾分类和减量。

(3)住户居住面积:根据住户的居住面积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面积越大,收费越高。

2.除了居民户,还应对其他单位、商业场所等进行相应的收费,并根据其产生的垃圾量和垃圾分类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四、收费征收方式1. 收费方式可以通过月度缴费、季度缴费、年度缴费等方式进行。

2. 缴费方式可以包括线上支付、线下缴费等多种方式,方便市民的缴费。

3. 考虑到不同群体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置一定的缴费优惠政策,如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或免费政策。

五、收费使用及监管机制1.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建立专门的管理和监督机构。

2.收费所得主要用于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推广、进行环境保护宣传等方面。

3.收费使用情况应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收费资金的合理利用。

六、收费效果评估1.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进行评估,包括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市民对收费的接受程度、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效果等进行评估。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首先,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垃圾分类要求:市民需要将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
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以便进行有效的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

2.垃圾袋标识:每种垃圾都有相应的专用垃圾袋,上面印有清运单位
和收费金额等信息,方便垃圾清运人员进行分类收取和管理。

3.收费标准:根据垃圾袋的大小和种类进行收费,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一般来说,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收费较低,厨余垃圾的收费次之,其他
垃圾的收费最高。

其次,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的优势包括:
1.刺激垃圾分类:通过收费管理制度,市民会意识到垃圾分类对于环
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资源回收利用: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垃圾时会将可回收物进行分类
回收,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

3.提升清运效率:由于垃圾袋上标有清运单位和收费金额等信息,清
运人员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分类清运和结算,提高清运效率。

最后,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对社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1.环境卫生改善: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能够推动市民主动参与垃
圾分类,减少垃圾量,从而改善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

3.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能够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环境意识和行为习惯,提高社会整体的文明程度。

综上所述,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是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收费机制。

通过这项制度,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量,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并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垃圾清运费日常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垃圾清运费的管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垃圾清运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负责垃圾清运费收取、管理的相关部门。

第三条垃圾清运费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收费合理、透明,同时提高清运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立垃圾清运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垃圾清运费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制定垃圾清运费收取标准和实施细则;(二)监督垃圾清运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三)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四)处理垃圾清运费收取和使用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垃圾清运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垃圾清运费用的收取、核算和结算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垃圾清运费管理工作。

第三章收费标准及方式第八条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应根据垃圾种类、清运距离、清运量等因素合理制定。

第九条垃圾清运费收取方式分为以下几种:(一)按户收取:针对居民住宅区,根据居住人数和居住面积收取垃圾清运费;(二)按量收取:针对商业区、工业区等,根据垃圾产生量收取垃圾清运费;(三)按合同收取:针对大型企事业单位,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收取垃圾清运费。

第十条垃圾清运费收取应使用统一票据,确保收费透明。

第四章收费流程及管理第十一条垃圾清运费收取流程:(一)垃圾清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二)向相关部门报送收费标准及实施细则;(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四)垃圾清运单位按照公布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费用的管理:(一)垃圾清运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账户,用于收取和管理垃圾清运费;(二)收取的垃圾清运费应及时上缴至相关部门指定的账户;(三)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垃圾清运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五章垃圾清运服务及考核第十三条垃圾清运单位应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干净、整洁。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模版(三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模版(三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居民和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垃圾处置单位缴纳的费用,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为垃圾处置单位,具体费用和收费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居民和单位都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垃圾处置单位有权依法追缴未缴费用,对拒不缴纳费用的行为,可以采取限制进入服务区域等措施。

第五条垃圾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确保费用的正确认定、收取和使用。

第六条垃圾处理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可行性的原则,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以及建设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居民缴费第九条居民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向所属的垃圾处置单位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条居民缴费方式包括现金缴费、银行转账、线上支付等,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提供便利的缴费方式。

第十一条垃圾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向居民发放缴费通知书,并告知缴费点和缴费方式。

第十二条居民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及时向所属的垃圾处置单位申请延期缴费或分期缴费。

第十三条垃圾处置单位应当对居民缴费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催缴欠费,并做好缴费记录。

第三章单位缴费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向所属的垃圾处置单位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五条单位缴费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线上支付等,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提供便利的缴费方式。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向垃圾处置单位提供收费主体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以便对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和管理。

垃圾清运财务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垃圾清运工作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垃圾清运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垃圾清运工作,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三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垃圾清运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预算,审核支付款项,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各部门应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做好垃圾清运工作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五条垃圾清运财务预算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应包括垃圾清运设备购置、人员工资、燃料费、运输费、维护费等各项费用。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预算数额应与实际需求相符,避免浪费。

2. 可行性原则:预算方案应具有可行性,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适时调整。

第四章资金支付第八条垃圾清运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资金支付流程:1. 事前审批:各部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管理部门。

2. 审核支付:财务管理部门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

3. 跟踪监督:财务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

第十条资金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2. 现金支付:确需现金支付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资金使用监督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垃圾清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资金支付是否符合预算和审批程序。

2. 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

3. 资金支付凭证是否齐全、真实。

第十三条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垃圾清运财务报告,包括资金收支情况、成本效益分析等。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保障环境卫生,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垃圾清运责任划分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和清运。

居民应将自家产生的垃圾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到指定地点。

2、商业区域各商户负责自家店铺内垃圾的分类和存放。

商业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垃圾清运工作。

3、企事业单位单位内部自行设置垃圾存放设施,并负责垃圾的分类和清运。

可委托专业垃圾清运公司进行服务,但需签订相关合同明确责任。

4、公共场所由所属管理部门负责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二、垃圾清运时间安排1、居民小区每天定时进行垃圾清运,一般为早上和晚上各一次。

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垃圾量增多等)可适当增加清运次数。

2、商业区域根据商业经营时间和垃圾产生量,合理安排清运时间,确保垃圾不积压。

3、企事业单位按照单位内部规定的时间进行清运,原则上每天不少于一次。

4、公共场所根据人流量和垃圾产生情况,灵活安排清运时间,保证环境整洁。

三、垃圾清运流程1、垃圾收集收集人员应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将垃圾收集到垃圾运输车辆中。

收集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垃圾散落和飞扬,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2、垃圾运输运输车辆应保持密闭,防止垃圾泄漏和异味散发。

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路线或倾倒垃圾。

3、垃圾处理垃圾运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理,如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

处理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垃圾分类要求1、居民小区和商业区域应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居民和商户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内。

2、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并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清运人员管理1、清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垃圾清运流程和操作规范。

2、工作时应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离岗、偷工减料或收取非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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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市垃圾清运及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政府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

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

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

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

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

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
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

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收集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物业公司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上缴费用;
旅店(包括宾馆、旅馆、中心及招待所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公安部门核定的床位数每床每月6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餐饮业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月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

其他个体工商户,按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集贸市场按垃圾实际产出量每吨64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城市公共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外墙四周卫生责任区由环卫部门保洁的,按每平方米每月0.12元(1.44元/平方米/年)的标准收取公共卫生费。

第九条从村庄主要负责人个人工资中支出2000元作为全年村庄环境保洁考核押金,办事处另外给予奖励基金2000元,共计4000元作为奖惩基金。

对不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垃圾或村庄辖区环境脏乱差者,每查处一次扣200元,被市级部门通报一次扣400元,年底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兑付奖惩基金。

第十条对拒不签订垃圾清运委托协议的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办事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多次催缴仍拒绝交纳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或居民,由环卫部门提前告知对其停止保洁、清运服务。

第十二条各企事业单位、村庄严禁私拉乱倒垃圾、私自设置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和处置垃圾。

执法局三中队要加大对私拉乱运垃圾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三条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件不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办事处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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