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航运输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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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民航运输基础知识

第一节航空运输

一、航空运输的定义

航空运输是指在国内和国际航线上使用航空器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定期和不定期飞行,运送旅客、行李、货物和邮件的运输。

二、航空运输的种类及特性

1)运输业的特点

1.运输业不生产新的实物形态的产品。

2.运输业是处在流通过程中的生产部门

3.运输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是同一过程。

4.运输产品的同一性。

2)航空运输的特性

1.快速性

2.机动性

3.安全舒适性

4.准军事性

5.国际性

6.营运成本高

3)航空运输的种类

航空运输可按其运输的对象分为航空旅客运输和航空货物运输两大类。

三、航空运输的业务分工

航空运输生产过程由地面的运输生产组织、飞行组织保障和指挥调度等工作与空中的运输飞行两大部分组成。

四、航空运输的飞行形式

航空运输飞行包括定期航班运输飞行、加班运输飞行、专、包机运输飞行。第二节民航运输的特点

一、影响民航发展的竞争环境因素

影响民航发展的竞争环境因素有:地面其他交通方式。即火车、汽车、传真、电话会议等等;在同一航线上相互竟争的国家承运人数目。在同一航线上航班协定规定的外国承运人;服务水平。即竞争对手提供的服务可能形成严重威胁的;价格政策。以竞争性票价战方式出现的竞争;“第六种自由承运人”在两个不相连的国家间载运经过他们本国的旅客。

二、影响民航发展的技术环境因素

影响民航发展的技术环境因素是新技术的结果,他们创造产品和市场机遇。如:飞机。使顾客更加满意的更大更快的运输机;机场发展及其他设施。例如,更加有效的乘机登记台、行李设施、休息室、到登机门的穿梭运输车/从侯机楼登记等等;信息系统或定坐系统。如,塞布尔、阿波罗、加利莱奥。

三、影响民航发展的社会环境因素

影响民航发展的社会环境因素有:人口统计。这指研究人员的规模、种族、职业和其他统计。人口统计环境对市场销售经营有很大关系,因为市场是由人组

成的;旅行倾向。人们对旅行的倾向性;与其他消费目标的竞争;信用服务和态度。

四、影响民航发展的文化环境因素

影响民航发展的文化环境因素主要涉及社会基本价值、观念、偏爱和行为的制度和其他影响。如:旅行距离;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以及对旅行的态度;移民。这大大影响人员进出的运输量,特别是像春节那样的传统节日以及其他种种公共假日时期;学校假期。这会使休闲旅客的运输量增加;国际长期乘机往返者。这涉及公务舱旅客,他们选择航空旅行,而不是使用新技术通讯系统如电话会议、传真机等等;气候/季节。航空运输量受季节性变化的影响。

第三节国际民航组织(I C A O)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 A T A)

国际民航组织(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C i v i l A v i a t i o n

O r g a n i z a t i o n),是联合国系统中负责处理国际民航事务的专门机构。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迄今已有185个会员国。其主要活动是研究国际民用航空的问题,制定民用航空的国际标准和规章,鼓励使用安全措施、统一业务规章和简化国际边界手续。

成立

国际民航组织前身为根据1919年《巴黎公约》成立的空中航行国际委员会(I C A N)。194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52个国家在芝加哥签订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按照公约规定成立了临时国际民航组织(P I C A O)。1947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正式生效,国际民航组织也因之正式成立。同年5月,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宗旨和目的

国际民航组织的宗旨和目的在于发展国际航行的原则和技术,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以:

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地和有秩序地发展;

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技术;

鼓励发展国际民用航空应用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

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

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而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保证缔约各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每一缔约国均有经营国际空运企业的公平的机会;

避免缔约各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促进国际航行的飞行安全;

普遍促进国际民用航空在各方面的发展。

以上九条共涉及国际航行和国际航空运输两个方面问题。前者为技术问题,主要是安全;后者为经济和法律问题,主要是公平合理,尊重主权。两者的共同目的是保证国际民航安全、正常、有效和有序地发展。

组织机构

国际民及组织由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三级框架组成。

一、大会

大会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一般情况下每三年举行一次,遇有特别情况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大会期间的工作为选举理事国,审查理事会各项报告,表决年度预算,决定财务安排以及审议提交大会的各项提案等。

二、理事会

理事会是向大会负责的常设机构,有大会选出的33个缔约国组成。理事国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航空运输领域居特别重要地位的成员国,第二类是对提供国际航行设施作出突出贡献的成员国,第三类是区域代表成员国。理事会每年如开三次会议,每次会议会期约为两个月。理事会下设财务、技术合作、非法干扰、航行、新航行系统、运输、联营导航、爱德华奖八个委员会。每次理事会开会前,各委员会先分别开会,以便将文件、报告或问题提交理事会。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现任理事会主席为阿萨德·柯台特博士(黎巴嫩人)。

三、秘书处

秘书处是国际民航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由秘书长负责保证国际民航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现任秘书长为柯斯塔·佩雷拉将军(巴西人)。秘书处下设航行局、航空运输局、法律局、技术合作局、行政局五个局以及财务处、处事处、此外,秘书处有一个地区事务处和七个地区办事处,分设在曼谷、开罗、达喀尔、利马、墨西哥城、内罗华和巴黎。地区办事处直接由秘书长领导,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帮助缔约各国实行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以及地区规划。

我国加入情况

我国是国际民航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之一,旧中国政府于1944年签署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于1946年正式成为会员国。1971年国际民航组织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1974年我国承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参加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同年我国当选为二类理事国,至今已八次连选连任二类理事国。在蒙特利尔设有中国驻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代表处,现任代表是原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钱泽民。

国际民航组织的主要工作

国际民航组织按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的授权,发展国际航行的原则和技术。近二十年,各种新技术飞速发展,全球经济在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国际民用航空的航行和运输管理制度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加强工作效率和针对性,继续保持对国际民用航空的主导地位,国际民航组织制订了战略工作计划(S t r a t e g i c A c i t o n P l a n),重新确定了工作重点,于1997年2月由其理事会批准实施。

一、法规(C o n s t i t u t i o n a l A f f a i r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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