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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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管理规章制度创业团队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第一章:合作发展

第一节:团队组织

第一条:扩大凯塔创业团队的规模是每个成员的工作重点。

第二条:对有意向加入凯塔创业团队者,可以通过文件材料、口头叙述、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介绍创业项目,由于现阶段团队的资源有限,务必将主要精力投放在有真诚创业意向者身上,不必在伪创业者身上浪费过多时间。要给迟疑犹豫观望者予谅解,但不允许他们继续以考察为理由参与团队的组织活动,如培训、发展、销售等等,团队的组织活动只针对正式的团队成员。

第三条:凯塔创业团队的销售组织工作具有创业的性质,并以共赢为宗旨,主要表现为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所以加入创业团队者必须保证手里有自己的产品以作发展销售之用,严禁代销赊销等非创业行为。

第四条:对老成员发展新成员的奖励要及时到位,仍要坚持共赢原则。

第五条:新队员的销售组织工作(包括货品购入、销售、成员发展、培训、指导等一系列内容)由其对应的发展人负责,发展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第二节:团队互助合作

第六条:成员间应相互合作,团结互助,提高整体凝聚力发挥团队优势。任何人出现勾心斗角,互不买账,恶意挑拨成员关系等严重破坏团队秩序的情况,一经查出,立即逐出团队。

第七条:团队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进行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各成员及时参加,积极探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团队内部要保持及时的交流,个人有任何问题及时与其他成员协商交流。

第九条:团队各成员间一律平等对待,严禁以加入团队的先后和取得成绩的大小搞特殊化。

第十条:团队内部走货最好当场验货,检查产品的完整性以及有无损坏后再交接。

第三节:艰苦奋斗

第十一条:创业团队成员要时刻注意自身销售技巧的提高,不断完善自身的不足。

第十二条:对工作中每个错误教训都要总结,并传递给其他队友,防止发生同类错误。

第十三条:养成写工作计划,工作日志的习惯,定期汇总。详细记录出货信息,每次开会进行汇总。

第十四条:不管由于任何原因退出团队,有意再加入团队者,将会面临更高的诚意门槛考验。

第二章:销售

第四节:销量要求

第十五条:为了提高销售效率,每个成熟的凯塔团队成员都有力所能及的销量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每期的销售任务,完成方式可以是销售给车主,也可以是发展新成员。若没有完成指标,按未完成量补货。

第十六条:所有内部成员必须拥有自己的产品(同时参见第三条)才可参与销售。

第十七条:销售产品时,务必检查清楚产品是否完整,再将产品递交给消费者。特别是通过互联网销售的凯塔产品在快递之前一定要详细检查清楚。

第十八条:长期不参加团队的组织活动者,视为退出团队。

第五节:销售点

第十九条:驻点销售时间不统一安排,各人根据自己各销售点具体情况调节,并可根据车流量做适度调整。

第二十条:团队成员可以自己开发新的销售点,亦允许其他队员到此点销售。销量率先积累到一箱的销售点,其负责人可以全权负责此点的后续销售。负责人确定后,其他人到此点销售必须征得负责人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驻点过程中,店家比较忙的时候要及时帮忙。不得妨碍店家的工作,不要老坐在沙发板凳上影响别人的休息。

第二十二条:驻点过程中严禁与任何人员发成冲突和争执,面对态度不好的顾客,可以回避不搭理,切不可发生争吵和冲突。

第六节:互联网销售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凯塔的销售价格。凯塔的市场统一价为360元/罐,任何人不得挂出低于360的价码。实际销售要坚守凯塔销售价格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四条:顾客在网店购买凯塔,会不可避免的与几个卖家交流。成交以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店家为准,同时交流过同一买家的内部成员不分利润,内部不可以价格互相竞争。一经查出,将取消其队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通过网络销售凯塔发快递时,凯塔的包裹尽量自己完成,细心处理,确保快递走货不会出闪失。

第七节:信息发布

第二十六条:所有通过网络发布或名片等形式发布凯塔信息者,都必须是团队内部成员。

第二十七条:任何在网络上发布凯塔信息者,标价必须为市场价360/罐,低于此价格发布信息者,将取消其队员资格。

第八节:交易

第二十八条:团队内部及和客户间的交易坚持现金交易原则。现钱交易注意检验钱币真伪,网上交易付款后方才发货。

第二十九条:团队内部成员严禁将凯塔免费送与顾客试用(含亲戚除直系亲属)。将凯塔免费送与顾客试用的损失当由其独立承担。

第三十条:工作中的个人宣传费用由其独立承担,例如名片费用,印有各自信息的传单等。

第三十一条:销售时要严格仔细检查货物是否完整和损坏,团队内部也务必做到当场仔细验货,销售给消费者前自己要检查好产品完整性。

创业团队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近两年来,湖北省荆州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以落实和强化“放管服”为着力点,以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为抓手,采取登记注册便利化、个性服务立体化、帮扶举措多元化的办法,引领、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荆州市现有全日制大专院校7所,在校学生12万人,每年高考招生3.2万人,大学生人数除省会武汉市外,居全省地市之首。

荆州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求注册登记便利化,放宽登记事项,为大学生创业营造宽松环境。为此,该局先后出台了《荆州市工商局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23条措施》《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网络主体跨越式发展的15条意见》等登记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在校大学生创业企业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允许高校创业中心、电商孵化基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积极支持在校大学生通过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经营实现创业就业;对在校大学生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实行“同城通办”“局所同办”,方便准入。该局同时借鉴注册官制度,对在校大学生开办市场主体的,实行专人受理、审核合一;开通大学生创业登记直通车,在大学城周边银行服务机构开设工商登记代办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大学生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引入大学生创业登记“容缺机制”,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发现提交材料不完善的,可以现场先办理登记,允许事后补交登记材料。

荆州市工商局注重发挥宣传引领作用,力求个性服务立体化。该局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在长江大学创新创业中心、福楚光华电商产业园(荆州技师学院)等企业孵化基地,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介绍以及大学生创业典型事迹宣讲,先后开展了“工商法规进校园,助力大学生创业”“为电子商务企业送法律送资讯”“大学生电商创业暨网络消费维权进校园”等主题活动,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把潜在的创业主体变为现实的创业主体。两年多来,该局会同人社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2.15万份、接受现场投诉咨询2145件,受教育人数超过1.1万人次。该局全面了解大学生创业人员的相关情况,提供登记注册、商标注册申请、品牌创建、诚信经营、广告宣传、合同指导等帮扶服务,建立大学生自主创业联系台账,对统一办照的高校产业园经营主体实行集中送照上门,多次开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大学生创业系列活动。

湖北聚鲜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聚零食品牌是大学生创业的典型代表。聚鲜商贸公司起初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校门对面仅十几平方米的小店面安营扎寨,在城南工商分局的指导帮助下,经过两年的发展,已在湖北省开设26个自营店、加盟店。目前该公司注册的聚零食商标已被广泛使用,在荆州享有盛誉,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吸收26名大学生就业。

荆州市工商局积极搭建协作平台,力求帮扶举措多元化。该局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高校的沟通联系,搭建部门协作、校企合作平台,指导建立了省级孵化器2个、创业孵化基地7家,目前已有200户个体工商户、120户企业进驻创业孵化基地。该局还积极牵线搭桥,协调金融机构,建立大学生创业融资对接平台,积极高效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和贴息支持;联合就业、税务等相关部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等服务,营造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两年多来,全市享受国家贴息政策的创业大学生有315人,金额达400万元,为大学生争取贷款3573万元。

该局还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者,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创业大赛和创业扶持项目,先后动员和组织大学生创业者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项目路演、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大赛、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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