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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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规范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工作,提高预结算质量,保障工
程款支付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预结算组织
1.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由总部下属的预结算部门负责组织和
实施。
2.预结算部门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能力,由专业技术人
员和财务人员组成。
三、预结算编制
1.项目预结算编制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并由总部
相关部门进行审定。
2.预结算编制需遵循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按照项目实
际情况进行编制。
3.预结算编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施工组织、工程进度、材料价格、
人工费用等因素,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4.预结算编制材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费用分析表等,需要标明编制日期和编制人员。
四、预结算审查
1.预结算编制完成后,需进行内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工程量计算的
准确性、费用计算的合理性、文件的完整性等。
2.预结算审查应当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参与,包括技术、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
3.预结算审查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录审查意见和结论。
4.预结算审查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和结论及时通知预结算部门,并指导其进行修改完善。
五、预结算报审
1.预结算报审应当由总部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包括技术、财务、法务等部门的人员。
2.预结算报审需确认预结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并核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
3.预结算报审需对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评估对总体工程造价的影响和调整措施。
4.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并成为项目最终的结算依据。
六、预结算管理
1.项目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预结算部门需将预结算结果公示,并保持与项目各方沟通和协调。
2.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资金支付。
3.预结算部门需定期对已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并与验收部门核对结算结果。
4.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预算和结算文件、审查意见和结论、资金支付记录等。
七、附则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中国建筑工程公司各类项目的预结算管理。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