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租车合同5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旅行社的租车合同5篇

旅行社的租车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遵规守法为原则,互惠互利,诚信服务为宗旨,特定此协议。

二、乙方同意甲方租赁其_____车_____台,车牌号为_____ ,此车允许载客人数为_____人。

三、本次租车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整,该车行驶中产生的费用(如过路过桥费、加油费、停车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此次包车甲方为乙方提供位司机的食宿(以行程中所含食宿数量为准),乙方按合同完成任务后,甲方于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全部租车款,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合同及全额车费发票。

四、驾驶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

五、乙方承诺做到:

1、机动车辆必须是经公安、交通部门年审检验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的车辆,报账车况良好,并已足额办理了乘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2、驾驶车辆时,听从导游员的提醒,保证乘车游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3、下车、入住和参观景点时,要提醒客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4、本人离开车辆时,要拔下钥匙、拉死手刹、关好门窗,确保车内财产安全后方可离开。

5、备一些塑料袋,以防客人晕车及其他不便时使用,随时保持车内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6、在行驶如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游客受伤,应积极主动抢救伤者,并先预垫付医疗及相关费用。

待责任确认后,按责任比例向游客承担赔偿责任

7、在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乙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因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由乙方负责。

8、当行驶证与驾驶证不符时,应有乙方的授权书

9、乙方应在出车前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发车。

六、如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甲方除有权拒付租车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机动车保险单复印件附后。

八、乙方授权书附后。

九、在行程过程中,甲方人员及客人应遵守乘车规定,不能随意离开座位、身体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

不能影响驾驶员的行驶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负责任。

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如塌方、泥石流、不可预见的断路、非本车交通事故的堵车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活行程延误,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手续不全被查扣等,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活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乙方过错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必须遵守,如单方取消合同,违约方赔付另一方租车费50%的损失。

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原订车费照常支付,但乙方可适当减免未完成形成的费用(指过路过桥费、燃油费)。

十三、此协议有效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十四、双方补充条款:

(1)、游客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行程: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旅行社的租车合同2

承租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合作、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业务用车之事达成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以下为合同条款:

0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中巴、大巴为主,轿车、商务车等其他车辆为补充的车辆租赁服务。

02.甲方租车的用途:甲方单位经营业务需要的用车。

(如甲方之:旅游、拓展、会展会议、婚庆、考察、机场车站接送等)

03.乙方向甲方出租的车辆每车应配备司机名

0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况卫生、良好,空调等设备齐全且能正常运作的车辆,并保证车辆行驶手续完备可以合法上路营运。

05.乙方应教育其司机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供热情、大方、良好的服务。

06.乙方驾驶员应恪守交通安全法,安全行车。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驾驶员违法驾驶,乙方驾驶员如遇此种情况,有权拒绝无理要求,并不承担任何后果。

如果乙方驾驶员不得已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则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包括乙方:车辆、相关车辆租赁业务、罚金、人员拘留期间的薪资处罚等各方面的损失。

07.车辆出租任务及价格采用提前预约,一车一议形式。

租车范围为松江区内。

用车价格:

45座以上(含45座):

37座:

29座:

08.甲方承租时,乙方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费用、司机的餐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09.乙方应根据甲方预约及要求,指派相对应的车型、车辆,按时到达甲方指定集合地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行驶路线停靠、上下客(违反交通安全法的除外),确保甲方正常用车。

如乙方未能按约赶到,迟到30分钟以上进而延误甲方的,由此产生的调派车辆、机票、火车票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车辆租赁期间,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延误或其他损失(如堵车、他人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向相关保险公司、第三方责任人追偿,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遇以上情况,乙方车辆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需垫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甲方应尽早向乙方询问车辆任务安排状况,尽早向乙方确定用车,以便乙方进行合理调度。

12.甲方取消预定的车辆,应提前至少2天通知乙方,出发前24小时以内取消预定的,补偿乙方30%的车价。

13.如乙方车辆在甲方排定的用车任务结束后3小时内仍有其它出车任务的,应提前告知甲方以便双方配合。

14.如果实际用车线路与预约时确认的路明显不符或增加站点、线路的,乙方应首先尽力配合甲方完成用车任务,任务完成后,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要求适量增、减车费。

15.甲方临时需延长用车时间,但可能或致使乙方随后排定车辆的延误或取消的,则甲方首先应尽力协调,争取不导致乙方排定车辆的延误或取消,或尽力协助乙方调派其它车辆,如确实无法解决的,则应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乙方车辆,如果乙方因此产生损失的,则甲方需赔偿乙方的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