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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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是财务会计领域的一个重要规定,旨在规范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方法。

金融工具作为当今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分类和计量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投资者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准确和可靠的金融信息,使用户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在此准则下,金融负债被细分为两种类型:按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损益表的金融负债,以及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这样的分类有助于反映企业不同类型负债的风险特征和财务表现。

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讨论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的背景和动机。

随后,我们将详细介绍按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损益表的金融负债以及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特点和计量方法。

最后,我们将总结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所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并展望其发展趋势和未来可能的改进方向。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规定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意义,为金融信息的披露和使用提供更多的参考和指导。

同时,也可以为相关的理论探讨和实践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观点,促进财务会计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的进一步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整体构建和组织方式,它决定了文章的逻辑连贯性和层次清晰性。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叙述:1. 引言部分:在引言中,首先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做概括性介绍,说明其对金融负债分类的重要性。

接下来,简要介绍文章的结构和内容安排,为读者提供预期。

2. 正文部分:- 第一个要点:在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负债分类的原则与方法。

包括新准则的背景与动机,以及金融负债分类的基本原则和准则。

同时,可以讨论新准则与旧有准则的区别,并分析其实施可能面临的挑战。

- 第二个要点:针对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分类的影响与意义进行深入探讨。

分析新准则对金融机构财务报表的影响,包括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调整,并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

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分类

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分类

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分类新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新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分类和计量处理。

新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两大类别,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进一步细分为四个类别,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下面将对每个类别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工具是指在初次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一是在该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特征主要是利息和除利息外的计价要素时;二是该金融工具属于持有到期的金融资产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不再重分类至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这类金融工具的变动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呈现。

第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工具是指在初次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类投资工具,且在被投资单位不能以公允价值计量其绝大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况下,该工具可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二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不再重分类至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这类金融工具的变动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呈现,但将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第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既不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条件,也不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条件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指的是在初次确认时,除偶尔存在的交易成本外,以特定的成本减去摊销的将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净额。

第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非衍生金融工具,不属于上述三类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

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呈现。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

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

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 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一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一金融工具》(IAS39 )。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

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1.1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1.1.1金融资产分类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主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HFT)、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HTM)、贷款和应收款项(LA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

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会计科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会计科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会计科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三分类,分别是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个会计科目的相关内容。

一、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具有经济利益并且可以通过交易来获得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买入时即打算进行短期持有或出售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既不以财务成本计量也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符合条件的权益工具投资。

这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需要向他人支付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主要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企业买入时即打算进行短期持有或出售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是指企业将某些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主要指符合条件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是指企业持有的具有经济利益并且可以通过交易来获得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上篇文章《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之新旧账务处理比对》我们对新金融工具的出台背景及新旧金融工具的主要概念做了对比。

针对2017年财政部发布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即“新金融工具准则”,今天小编将带领小伙伴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方式进行详尽剖析,以实务审计底稿为例,让奋斗在财务或审计一线的小伙伴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最新概念和提法有通俗易懂的理解,以便更好地指导实务工作。

文章搜索:爱问财税一、新金融工具的三分类法【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业务模式】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三分类法”是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两个层面,对企业的金融工具进行分类的方法。

请注意,划分的这三个层面既不是会计科目也不作为报表项目,仅仅是作为金融工具分类使用的名称。

所谓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即获取现金流方式,是从客观角度来分析金融工具带给企业的现金流量模式,分为3类: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付本息和-确定性】、其他类型的现金流量【非本息和-确定性】和无法通过现金流量测试【非本息和-波动性】。

所谓业务模式,即管理层持有意图,是从管理层主观角度来分析如何管理金融工具以便创造出现金流量来,分为以下3类:备注:按照上篇文章介绍的判断步骤,按照以下进行实务判断:第一步:区分债权类、权益类和衍生工具;第二步:是否行使人为指定的“公允价值选择权FVO”;第三步:先进行SPPI测试(现金流特征),再进行业务模式测试;以上介绍的就是理论部分,那么在实务中,面对形形色色的金融产品品种,我们又该如何进行判断并准确区分呢?以下表格整理了实务中理财产品的划分,具体理财产品需根据企业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具体判断并对号入座。

备注: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只能列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的非交易性金融资产;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的理财产品按流动性只能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3、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等,取得时的原始剩余期限超过一年,但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其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应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2024年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这两个准则带来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现将这两个准则的最新变化进行详细介绍。

1.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有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两类: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并引入了三个新的概念:公允价值、摊销成本法和净发行成本法。

这将对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和分类带来重大影响。

首先,新准则要求企业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其是否具有固定的现金流量进行分类。

对于具有固定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可以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或摊销成本法计量。

对于没有固定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新准则要求企业在报表日期对金融工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加频繁地评估和调整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动。

最后,新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净发行成本进行摊销,而非立即计入当期损益。

这意味着企业在摊销期间需要将一部分费用分摊到当期损益中,而不是一次性地计入当期损益。

2.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对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重大变革。

根据新准则,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租赁合同,都需要按照资本化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1)租赁期间较长,超过12个月;(2)租赁合同的起始租金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一定比例;(3)租赁期间内存在购买资产的权利。

新准则要求企业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租赁合同资产和租赁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企业需要根据租赁期间的现金流量,将其分为财务成本和租赁负债还本的两个部分,逐年摊销。

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将会导致企业在资产和负债方面都出现相应的增加。

此外,新租赁准则还要求企业披露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情况、购买资产的权利等,以提供更多的信息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解读表1 新CAS 22 与原CAS 22 的比较新CAS22 原CAS22分类原则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分类结果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凡是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

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上篇⽂章《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之新旧账务处理⽐对》我们对新⾦融⼯具的出台背景及新旧⾦融⼯具的主要概念做了对⽐。

针对2017年财政部发布三项⾦融⼯具相关会计准则,即“新⾦融⼯具准则”,今天⼩编将带领⼩伙伴们对新⾦融⼯具准则中的“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式进⾏详尽剖析,以实务审计底稿为例,让奋⽃在财务或审计⼀线的⼩伙伴们对新⾦融⼯具准则中的最新概念和提法有通俗易懂的理解,以便更好地指导实务⼯作。

⽂章搜索:爱问财税⼀、新⾦融⼯具的三分类法【合同现⾦流量特征+业务模式】新⾦融⼯具准则中的“三分类法”是从合同现⾦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两个层⾯,对企业的⾦融⼯具进⾏分类的⽅法。

请注意,划分的这三个层⾯既不是会计科⽬也不作为报表项⽬,仅仅是作为⾦融⼯具分类使⽤的名称。

所谓合同现⾦流量特征,即获取现⾦流⽅式,是从客观⾓度来分析⾦融⼯具带给企业的现⾦流量模式,分为3类:仅为本⾦及未偿付本⾦⾦额之利息的⽀付【付本息和-确定性】、其他类型的现⾦流量【⾮本息和-确定性】和⽆法通过现⾦流量测试【⾮本息和-波动性】。

判断顺序合同现⾦流特征分类对应产品第1类付本息和-确定性仅为本⾦及未偿付本⾦⾦额之利息的⽀付【债权类】第2类⾮本息和-确定性其他类型的现⾦流量【债权类】第3类⾮本息和-波动性⽆法通过现⾦流量测试【股权类】所谓业务模式,即管理层持有意图,是从管理层主观⾓度来分析如何管理⾦融⼯具以便创造出现⾦流量来,分为以下3类:判断顺序业务模式分类对应产品第1类为了收取本息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AMCPL)【债权类】第2类两者兼顾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融资产”(FVOCI)【债权类/股权类】第3类为了短期出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当期损益的⾦融资产”(FVPL)【股权类】备注:按照上篇⽂章介绍的判断步骤,按照以下进⾏实务判断:第⼀步:区分债权类、权益类和衍⽣⼯具;第⼆步:是否⾏使⼈为指定的“公允价值选择权FVO”;第三步:先进⾏SPPI测试(现⾦流特征),再进⾏业务模式测试;以上介绍的就是理论部分,那么在实务中,⾯对形形⾊⾊的⾦融产品品种,我们⼜该如何进⾏判断并准确区分呢?以下表格整理了实务中理财产品的划分,具体理财产品需根据企业相关合同条款进⾏具体判断并对号⼊座。

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分类

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分类

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可以交易和转让的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债权、股权和衍生品等。

在新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9)进行规定。

IFRS 9对金融工具的分类主要分为三类:公允价值计量、摊余成本计量和其他权益工具。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类金融工具的分类依据及其计量方法。

一、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是指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是指在交易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或者在没有可用的市场价格时,根据其他可靠信息进行估计的价格。

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为了进行短期买入或卖出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既不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也不属于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计入损益。

当不再满足可供出售的条件时,应将其转为其他类别进行重新分类。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是指既不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也不属于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计入损益。

二、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是指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借贷款项、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

摊余成本计量是基于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计算的。

1. 借贷款项借贷款项是指借入方或贷出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借贷关系。

借贷款项按照摊余成本计量,但当出借方确认存在减值时,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应收取他人款项的权益。

应收款项按照摊余成本计量,但当确认存在减值时,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 应付款项应付款项是指企业应付给他人款项的义务。

应付款项按照摊余成本计量,但当确认存在减值时,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

新金融工具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会计提示第96(7)号—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如何分类

会计提示第96(7)号—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如何分类

会计提示第96(7)号—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如何分类一、引言 (1)二、固定收益类(保本保固定收益) (1)三、保本浮动收益类 (2)四、不保本浮动收益类(不保本不保收益) (3)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分类新旧对比 (4)一、引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要求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债务工具);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

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从经济实质上按收益类型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A.固定收益类(保本保固定收益),对应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的固定收益型;B.保本浮动收益类(包括保本保固定收益附加浮动收益及保本不保收益),包含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的承诺最低收益并享有其他收益型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C.不保本浮动收益类(不保本不保收益),对应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下面分别对上述三种类型的理财产品投资的分类进行分析。

二、固定收益类(保本保固定收益)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持有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根据持有意图,可以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需要分别分析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

若固定收益主要反映时间价值,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即能通过SPPI测试)。

由于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交易类型主要为封闭式不可公开交易,通常具有固定到期日,不能提前赎回。

因此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即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因此,企业持有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或者,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也可以指定为FVTPL。

2023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2023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2023年新金融工具准则一、金融工具分类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工具按照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情况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

二、金融工具计量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了单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其中,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后续计量也采用摊余成本;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续计量也采用公允价值。

三、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分类,将所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统一纳入到同一套会计处理规范中。

具体来说,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并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新准则还引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来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规范。

四、金融工具披露新金融工具准则强调了披露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信息。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披露以下内容:1.各类金融工具的种类、性质和确认条件;2.各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3.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4.各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期限分析;5.各类金融工具的风险敞口;6.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以及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相关信息。

谨信计要丨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主要变化解读

谨信计要丨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主要变化解读

谨信计要⼁新⾦融⼯具系列准则主要变化解读写在前⾯近⽇,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融⼯具相关会计准则。

新⾦融⼯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是⾦融资产分类由现⾏“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融资产类别,提⾼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致性;⼆是⾦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额地计提⾦融资产减值准备,揭⽰和防控⾦融资产信⽤风险;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上述三项新⾦融⼯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实施时间如下:1、2018年1⽉1⽇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

2、2019年1⽉1⽇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

3、2021年1⽉1⽇起在执⾏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企业施⾏。

4、⿎励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提前执⾏新⾦融⼯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企业提前施⾏。

从本⽉开始,我们将通过若⼲期《谨信计要》对新发布的三项⾦融⼯具准则的主要变化进⾏解读。

本期《谨信计要》主要讨论⾦融⼯具的定义、⾦融⼯具准则适⽤范围、⾦融⼯具的确认、分类和重分类等相关问题。

⼀、⾦融资产和⾦融负债的定义—⾃⾝权益⼯具结算的情形不同于存货、固定资产等⾮⾦融⼯具的准则,⾦融⼯具准则对于⾦融资产和⾦融负债的定义采⽤的是⼀种列举的⽅式。

其中,⾦融资产列举了六类情形、⾦融负债列举了四类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订)》(以下简称新CAS22)相⽐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现⾏CAS22),对⾦融资产和⾦融负债的定义进⾏了补充,主要变化在于“将来以⾃⾝权益⼯具进⾏结算的衍⽣⼯具”这种情形。

01⾦融资产的定义符合⾦融资产定义的六种情形分别为:现⾦;持有的其他⽅的权益⼯具(例如股权投资等);A公司向其股东P公司出售⼀批存货,合同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当⽇的A公司股价为10元/股,因此合同约定P公司将以10万股A公司股票进⾏结算。

【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三)常见投资的分类和计量

【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三)常见投资的分类和计量

【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三)常见投资的分类和计量进入2018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时代已经来临,我们推出《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系列,与您分享新金融工具准则可能对实务产生的影响及其应对。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可供企业选择的投资产品类型日益增多。

传统的股票、债券以及可转债等仍是最常见的投资工具,而新型的投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管和基金产品等投资在市场中亦愈发普遍。

本期及后续几期,我们将与您一起梳理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投资的分类和计量。

本期的内容,我们将先就常见投资分类和计量的一般考虑进行讨论。

投资产品的现金流量测试如上一期所述,金融资产根据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现金流量测试)和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业务模式测试)进行分类和计量。

现金流量测试,是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SPPI)的判断。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包括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类别),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通过现金流量测试)。

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德勤观察不同类型的投资产品,由于属性不同,其合同现金流量的特性各不相同,只有当其合同现金流量符合上述的SPPI特性时,投资产品才能通过现金流量测试。

以下内容是对一些常见投资产品的合同现金流量的分析。

在此我们将讨论局限于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规范的投资的情况,因此我们假设以下投资不会造成需要合并被投资方等的情况。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IFRS9)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原有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39)。

新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进行了重要的改变,以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下面是关于新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详细介绍。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新准则,金融工具被分为三个类别:债务工具、权益工具和合同成本和公平价值两者未有足够信息来明确归类的工具(运用双分类模型)。

1. 债务工具(Debt instruments):债务工具包括债券、借款和其他需要支付固定或确定金额的金融资产。

例如,国债、公司债券、银行贷款等。

2. 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s):权益工具指的是那些表示对公司权益的金融资产,例如普通股和优先股等。

3.合同成本和公平价值两者未有足够信息来明确归类的工具:如果按照新准则无法明确将其中一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或者无足够可靠信息来计算公平价值,那么该金融工具将进行双分类。

这意味着,将其初始分类为合同成本,并在后续评估中根据合同特性或其他经营政策进行跟踪记录。

二、金融工具的计量根据新准则,金融工具的计量将根据以下两个基本原则:公平价值计量和历史成本计量。

同时,准则还引入了一个新的计量类别,合同成本计量。

1.公平价值计量:该计量方法要求计量金融工具时,考虑可观察到的市场交易价格或者经过可靠估计得出的其他可观察到的参考点。

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平价值将直接从市场查询或市场参考数据中获得。

2.历史成本计量:历史成本计量要求按照资产或负债的初始取得成本进行计量。

这一计量方法主要适用于债务工具。

3.合同成本计量:合同成本是一种新引入的计量方法,用于跟踪一些合同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不能明确确定为债务或权益工具的情况。

合同成本的计量方法要求追踪工具初始计量时的合同成本,然后调整为满足信用损失和摊销利息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准则要求在初始确认时对它们进行分类,并在后续对其进行重新评估。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

新金融工具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浅析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示例与列报基本模型

浅析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示例与列报基本模型

CICPA浅析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示例与列报基本模型■丁静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或者“新准则”)要求企业在新准则执行日或初始确认时综合“选择指定权”、“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三个判断条件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被实务界称为新准则下的金融资产"三分类法”0本文在归纳金融资产三分类矩阵表的基础上,对实务中常见的金融资产形态(主要根据合同属性及风险类型)的分类流程进行归纳,结合各类金融资产在新资产负债表格式中的列报情况,构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示例与列报基本模型。

一、施虹具准则下的”三分类法”简述(-)金融资产分统阵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根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M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PL)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L a«IR)三类。

同时,新准则允许某些情形下使用分类选择权:(1)以消除会计错配为前提使用公允减值选择权(FVO),将原本按照前述标准划分为非FVPL类别的金融资产指定为FVPL类别;(2)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FVOCI.KSSIR o分类选择权允许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基于每项金融资产或者相关组合进行判断,在初始确认或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决定是否指定;而且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虽然F\/OCI_(j务工貝和FVOCI—被统称为"FVOCI”类别,但是它们的性质和后续计量会计处理方法截然不同的,FVOCIf务工具持有期间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在该金融资产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而FVOC—益工具持有期间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在金融资产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和处置损益一并转入留存收益。

业务模式主要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分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和其他业务模式三种模式。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三阶段划模型模板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三阶段划模型模板

一、介绍在新金融环境下,传统的金融工具准则正在经历重大变革。

为适应这一变化,金融机构需要重新评估其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文将提出一种基于三阶段划模型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模板,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应对这一变化。

二、三阶段划模型模板1. 第一阶段:分类在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需要对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根据新的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应被分类为持有到期投资、可供交易金融资产、及其他金融工具。

金融机构需要确定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特征和目的,以便将其正确分类。

2. 第二阶段:计量在第二阶段,金融机构需要对其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计量。

持有到期投资应按摊余成本计量,可供交易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变动计入损益,其他金融工具应根据其特定情况进行计量。

金融机构需要确保其计量方法符合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并能够反映其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

3. 第三阶段:披露在第三阶段,金融机构需要对其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披露。

金融机构应披露其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方法、以及任何相关的风险和敞口。

这些披露应该清晰明了,并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用户能够全面了解金融机构的金融工具持有情况。

三、模型应用与风险管理1. 模型应用三阶段划模型模板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理解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并指导其在日常业务中的应用。

金融机构可以结合自身的金融工具持有情况,使用三阶段划模型模板进行分类、计量和披露,以确保其遵守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2. 风险管理三阶段划模型模板也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

通过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理解其金融风险和市场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通过对金融工具的披露,金融机构能够增强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潜在的信用风险。

四、结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三阶段划模型模板是金融机构适应新金融环境的重要工具。

通过对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披露,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理解其金融风险和市场风险,提高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进而增强其风险管理能力。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如何分类?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按收益类型可分为以下三类:A.固定收益类(保本保固定收益),对应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的固定收益型;B.保本浮动收益类(包括保本保固定收益附加浮动收益及保本不保收益),包含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的承诺最低收益并享有其他收益型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C.不保本浮动收益类(不保本不保收益),对应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一、固定收益类(保本保固定收益)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持有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根据持有意图,可以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需要分别分析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

若固定收益主要反映时间价值,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即能通过SPPI 测试)。

由于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交易类型主要为封闭式不可公开交易,通常具有固定到期日,不能提前赎回。

因此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即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因此,企业持有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或者,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也可以指定为FVTPL。

此类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发行的保本保收益且无上浮收益的理财产品(如利率期限均固定的协议存款)、信托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的资产管理计划等。

二、保本浮动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等理财产品在主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分拆,或者整体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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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分类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新型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它们的出现为人们的金融生活带来了更加便利和高效的体验。

在这些新型金融工具中,我们可以通过其不同的特点和功能,将它们分类,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它们。

第一类:支付类新金融工具
随着数字支付的不断普及,支付类金融工具也越来越多种多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云闪付等。

这类新型金融工具主要用于个人和商家之间的支付转账,它们通过简单的交易方式,实现了快速、便捷、安全的支付体验。

第二类:理财类新金融工具
理财类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这些工具能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多样化的理财选择。

这些理财工具大多采用短期投资方式,能够满足人们对于小额资金的存储和增值需求。

第三类:借贷类新金融工具
近年来,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卡分期付款等借贷金融工具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应用。

这些借贷工具以其快捷、灵活的借贷方式,成为人们当前生活和创业中的重要资金来源。

第四类:市场交易类新金融工具
市场交易新金融工具包括股票交易、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它们为人们提供了更加自由、全面的投资渠道。

与传统投资方式相比,这些交易工具最大的优势在于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高收益,同时出现银行存款无力抵御通货膨胀的问题。

第五类:保险类新金融工具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风险转移和共担机制。

最新的保险工具采用了更为高效的科技手段,如互联网保险、医疗保险、环保险等,它们跨越了传统保险存在的地域性和渠道性问题,逐渐呈现出更加平民化的面貌。

短短几年,新型金融工具的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这些工具以其不同的分类方式,为人们提供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

在掌握了各个类型的新型金融工具后,我们就能在金融生活中更为便捷、灵活地应用它们,实现更高的金融自由和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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