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小说的散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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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小说的散文化特征
汪曾祺的小说注重风俗民情的表现。既不特别设计情节和冲突,加强小说的故事性,着意塑造“典型人物”,但也不想把风俗民情作为推动故事和人物性格的“有机”因素。他要消除小说的“戏剧化”设计(包括对于情节和人物性格的刻意设计),使小说呈现如日常生活的自然形态.他主张“不装假,事实都恢复原状”,展示生活的“本色”,写作“自自然然的”“散文化的小说”(或“随笔风的小说”)。在“散文化”小说的展开中,让叙述者的情致,自然地融贯、浸润在色调平淡的描述中。文字则简洁、质朴,但不缺乏幽默和典雅。他在小说文体上的创造,影响了当代一些小说和散文作家的创作。清水出芙蓉的语言。“小说作者的语言是他的人格的一部分。语言体现小说作者对生活的基本态度。”(《作为抒情诗的散文化小说》)与汪曾祺的民间叙述风格相一致,其小说语言表现为少浮辞、不渲染,质朴、洁净的艺术特点。在汪曾祺的小说中,我们几乎看不到夸张、反语、双关等修辞手法,连比喻也用得很少。这就使他的语言去掉了一切枝蔓和芜杂,清水出芙蓉般单纯、明快,细细读来似乎只剩下了语言的原味。
汪曾祺在他的《晚翠文谈》中曾说“作品的主题,作者的思想,在一个作品里必须具体化为对所写人物的态度、感情。”因此他曾将自己的文学创作称为“抒情现实主义”。他的优秀之作无不以情见长。作为作家个人气质的折射,抒情在作品中表现的相当充分。这首先表现在作家主观情感的流露,汪曾祺作品往往具有小说情节的淡化倾向。无论是《受戒》、《大淖记事》等“高邮”系列小说,还是《安乐居》、《小芳》等现实题材小说,其故事情节都异常简单。作家承认他不善于讲故事,小说的情节发展也因此显得松散而随意。随着情节因素的渐次消失,诸多的非情节因素(如风土人情、社会背景)涌入小说,抒情功能便附着在这些非情节因素上发挥作用。在《大淖记事》中,作家在前面的三节都在讲风俗,第四节才出现人物;在《故里三陈》中写陈四也同样。对这样的情节设置有人认为有比例失重之感,而作家对此则解释为必须为人物安排一个合乎逻辑的生活环境(注:
见《大淖记事是怎样写出来的》,载《晚翠文谈》)。其实作家精心描绘的水乡风俗,更多的成为一种渗透着抒情韵味的氛围,为小说中即将发生的缠绵绯恻的爱情故事提供一个充满感情色彩的背景,它具有情感规定性,并带有触发、烘托和解释作用,它浸润着创作主体的情思,比起一般以叙事为主的小说中冷静、客观的环境介绍、背景刻划而言更具感人的魅力。
在创作中作家有意识地采用一种“过去时态”的写作,将绝大部分小说置于回忆笔调之中,这与小说抒情功能的需要有直接的关系。作家承认“人到晚年,往往喜欢回忆童年和青年时期的生活。”,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造成了一定的心理距离,使人能够置身事外,平心静气地以一种审美静观的态度去回顾过去。它意味着作家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观审美理想,把回忆中的人物原型给予随心所欲的艺术加工,以满足自己的美学情感,因为这些原型“大都是死掉了的,怎么写都行。”但在现实生活中作家一方面“还没有找到美的心灵”另一方面又难以对现实人物进褒贬,也就无法进行艺术加工,更谈不上满足作家的审美情感并将之传达给读者了。因而作家只得把目光转向过去,在如梦似幻的记忆深处找寻自己的抒情之境。(此处引文均出自《晚翠文谈》)
作家曾说:“语言决定于作家的气质。”作家的抒情气质对其作品的风格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最明显地迹象莫过于其小说语言的“诗化”倾向。对于自称为“通俗抒情诗人”的汪曾祺而言,他对语言的“诗化”是自觉的,他认为“短篇小说应该有一点散文诗的成分”其中必然包含着语言应该诗化这一观念。
汪曾祺笔下的人物大多带有创作主体的鲜明烙印,因而体现出独特的抒情气质。他笔下挣扎于生活重负之下的主人公在单调枯寂的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对美的敏感与热爱,对诗意的浪漫主义的生活的渴望,甚至敢于为此冲破世俗的规范。在他的小说里,不仅知识分子懂得在笔墨山水,梅兰竹菊之间寻找生活的情趣,便是那贩夫走卒也多有艺术爱好:严谨耿直的锡匠们爱唱“小开口”(《大淖记事》);本份老实的瓦匠们最会踩高跷(《故里三陈》);顶不济的修鞋匠,也要
养几盆悬崖菊,在花影缤纷中运锉补鞋(《皮凤三楦房子》)这些凡夫俗子承受着生活的压力,却依然在忙碌奔波之余寻找着美,酿造着诗意。
[汪曾祺小说的散文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