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正宁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扶领发〔〕6号)和《庆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庆阳市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扶领发〔〕5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扶贫开发的瞄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经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乡村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底前,在全县范围内要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以此为基础,构建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以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乡镇在确保完成农村扶
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按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2.规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底,全县建档立卡的1.22万户、5.05万人,并录入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中的扶贫人口为基础,以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核准的我县脱贫1.23万扶贫人口为依据,将全县10个乡镇符合条件的农村扶贫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且有劳动力)
3.82万人一并纳入建档立卡管理范围。
3.识别方法。采用规模控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村,贫困户识别要以核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农机具、耐用消费品、教育、健康、户情等情况,经过农户申请、民主推选、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1月1日—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在省、市扶贫办指导下,县扶贫办及各乡镇,在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将全县1.23万脱贫人口和3.82万贫困人口逐级分解到乡(镇)和行政村(附件1)。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
困人口识别规模,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组织各行政村开展农户申请(附件2)、入户调查(附件3),摸底登记,具体办法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经过采用典型特征法、因素比较法、熟人社会法、收入测算法等方法选定脱贫户和贫困户,先提交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后将评议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脱贫户和贫困户初选名单,由村两委会同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脱贫户和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乡(镇)贫困人口识别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经过正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全县统筹安排帮扶资源,结合双联及各类结对帮扶等工作,研究提出贫困农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两委、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农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 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对已确定的贫困农户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
第七步:填写《扶贫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对已确定的贫困农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八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将《贫困农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份《贫困农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以上工作在 8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联网运行。由县扶贫办负责,于10月底前完成录入数据试运行。
第十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见附件6、附件7。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方法及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行政村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标准进行。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