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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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政务的推行与管理,即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体现土地利用当前和未来的社会整体利益对土地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2.土地行政管理的目标
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养活13亿人口;让13亿人幸福生活(就业、健康……)实现土地利用中的相对公平:促进国家行政整体效率的提高
实现土地资源持续利用:13亿人的后代也能够幸福地生活
土地行政管理的功能
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对国家土地配置领域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从而体现的功效。
政治功能:土地改革。
经济功能:城市化、工业化。
社会文化功能:农村社会保障。
文化功能:宣传、教育、科研。
社会功能:维持土地占有和利益分配中的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社会繁荣;促进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3.土地行政体制的概念
土地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职能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隶属关系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4.土地行政体制的构成
土地行政目标土地行政组织制度土地行政的权责关系土地行政的机构和岗位设置土地行政的物质条件土地行政的组织人员构成土地行政行为
5.土地行政组织的特征
政治性:体现国家意志社会性:管理关于土地的公共事务
法制性:遵循依法行政原则权威性: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专业性:需要专业知识6.土地行政组织的种类
决策机构:职能机构:辅助机构:监督机构:
7.土地行政体制的模式
集权式与分权式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垂直领导、双重领导和业务指导
10.土地行政决策的概念
土地行政决策,是指土地行政机关及其领导成员,为完成土地行政目标做出的处理土地行政事务的决定。
土地行政决策的特征
1)决策主体的唯一性:具有法定权力的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和具有合法权力的政府官员2)只限于土地行政管理组织的职责范围之内 3)具有强制力4)具有明显的社会性12.土地行政决策的种类
个人决策、集体决策中央决策、地方决策、基层决策单目标决策、多目标决策定性决策、定量决策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不确定型决策经验决策、科学决策13.影响土地行政决策的因素
政策和法律决策体制外界压力信息来源对问题性质的认识决策方法个人素质14.土地行政决策的一般原则
系统协调可行性原则动态变化原则试验原则创新原则
15.土地行政决策系统
中枢系统咨询系统信息系统
16.土地行政决策程序
时效性决断性灵活性层次性目的性经常性连续性强制
18.土地行政执行的影响因素
土地行政任务、主体、客体、环境方面
19.土地行政执行的过程及原则
准备阶段:组织准备:建立组织机构、配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思想准备:明确决策目标,统一思想;计划准备:分解目标,形成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实施程序、步骤、时间安排;制定实施办法和措施,以及行动准则;物质准备:设备、场所;技术准备:技术条件、技术力量
实施阶段:指挥:上级(领导)对下级进行指导,包括下达指令、布置任务。
控制:以计划为标准,衡量计划实现情况,纠正计划执行中的偏差,包括检查、监督、反馈。
系统性和灵活性原则、动态性和反馈性原则、例外性和关键性原则、层次性和能级性原则。
沟通:交流思想、互通信息、增进了解、统一认识。
协调:调节部门内与部门间关系。
统筹兼顾原则、求同存异原则、客观公正原则。
总结阶段:考核:全面核实土地行政执行情况;评定:在考核基础上,肯定成绩,找出问题。
20.土地行政执行的手段及方式
强制性土地行政方法——行政指令
土地行政主体依靠行政权力,凭借指挥与服从关系,运用命令、指示、规划、计划、规定、条例及规章制度等措施,依行政组织的系统和层次进行管理,对违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等的方法。
基本特征:
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具体性
作用:有利于集中统一,避免各行其是;是发挥行政职能的重要工具能灵活地处理特殊土地行政管理问题。
缺点:容易挫伤下级的积极性;容易滋生官僚主义。
包括:土地行政立法和土地行政执法。
土地立法:立法机构制定有关土地法律和法规及具有行政立法权限的行政机关为贯彻执行土地法律而制定的土地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土地行政执法包括:一是对行政对象依法管理;二是对土地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内部的监督、检查。
经济方法:
土地行政的经济方法,是土地行政主体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利用经济杠杆调节不同土地利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管理方法。
包括:价格、税收、金融、奖金、罚款等。
特点:间接性、有偿性、关联性。
作用:有利于两权分离,搞活经济;有利于调动经济主体的利益;有利于加强政府自身管理和建设
诱导性土地行政方法
宣传教育法、行为激励法、目标激励、奖惩激励、竞争激励、反激励、参与管理
土地行政责任方法
包括:机关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关键:明确土地行政机关的职责,并对土地行政职责进行合理科学的分配,将土地行政责任制与土地行政机关和人员政绩、升迁、奖惩相结合。
21.土地行政效率的概念
指土地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从事土地行政管理所得到的劳动效果、社会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比率。
22.土地行政效率的特征
综合性: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
多样性:宏观效率与微观效率:社会效果与个人效率;
行政决策效率、管理效率和执行效率;
相对性:通过同类事物的比较衡量高低;
迟效性:周期长。
23.土地行政效率测定的原则
标准多样化原则:土地行政管理本身的复杂性和多因素、多目标、多层次性决定了土地行政效率测定标准的多样性。
操作可行性原则:标准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激励与指导作用。
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土地行政效率与社会效益相一致的原则。
24.土地行政效率测定的指标
(1).土地行政交易费用:指实施或维持一项土地决策方案所花费的成本费用,包括土地行政过程中的投入和使用新的土地决策带来的损失两部分。
前者包括土地
行政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及人员培训费用,后者包括中断原有决
策(项目)带来的经济损失。
(2).土地行政效果:
1).土地行政目标的实现程度。
一是土地决策实施结果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
如提供的产品(服务)数量和种类;二是满足了多少人的需要。
2).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的收益: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正效益和负效益;内部效益和外部效益
(3).土地行政效率:土地行政效果或效益与土地行政费用之间的比例关系,可用单位费用获得收益或形成单位资产需要的费用表示。
(4).影子费用:指选择某项土地行政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的收益。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有关文献中对影子价格的含义解释为:“影子价格是商品或生产要素可得性的任何变化所带来的福利增加”。
26.怎样提高土地行政效率(途径)
转变土地行政职能:
改革和完善土地行政组织:提高土地行政人员素质,优化土地行政队伍:健全土地行政法规与日常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与领导方法:实现土地行政管理手段与技术的现代化改善土地行政文化加强土地行政监督
27.地权行政管理的概念:
指有关土地财产权(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活动。
28.地权行政管理的内容
地权审查与确认地权登记与土地产权证核发地权流转(权属变更)管理
29.国有地权的划拨
概念: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特征: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再由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划拨行为;
除了特别规定,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限制;
只需以较小代价或无偿即可取得;
是一种不完全的物权。
程序:提出申请;审查;批准;划拨;登记。
划拨范围:
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出让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32.土地征收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所有权的行为。
33.土地征用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财产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征收(用):国家为了公共目的或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而强制取得其他民事主体的土地并给予公平补偿的一种行政行为。
公共目的性、强制性、补偿性、行政命令与民事协商的交叉性、土地权属转移性
35.地用行政管理概念
土地利用行政管理的简称,指土地行政主管机关为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种土地利用过程所实施的全面的、系统的管理行为。
37.地税行政管理的内涵
税务机关或土地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税法、地税政策以及有关制度规定,为实现地税分配关系,指导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开展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工作。
38.地税行政管理的特征
对地税制度的从属性或依附性强制性和制约性广泛性和复杂性征纳双方利益的矛盾性或对立性
39.地税行政管理的功能
税源充足,收入稳定抑制投机,确保公平杠杆调节,发展经济平等负担,缩小差距
41.土地行政法的概念调整土地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2.土地行政法的特征对象确定性;内容广泛性;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43.(土地)行政处罚概念土地行政处罚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个人、组织,依法给予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个人和组织
注意:1).仅限于行政违法行为
2).应把行政处罚与机关组织对其隶属人员进行的行政处分区别开来
3).土地行政处罚在性质上属于一种法律制裁
44.土地行政复议概念
是指土地行政相对人,不服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是否适当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活动。
45.土地行政复议特点
复议申请人必须是土地行政的相对人
土地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机关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复议对象主要是被申请复议的具体土地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受法定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6.土地行政复议范围(判断选择)
课本P233
47.土地行政诉讼概念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48.土地行政诉讼特点
原告是作为土地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告是行使国家土地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
土地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具体的土地行政行为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土地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依照司法程序解决土地行政争议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