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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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矿山年度检测工作设计

二O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 目的和任务 (1)

2. 矿山年度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1)

3.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程序 (2)

4. 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审查验收 (3)

5. 矿山地质测量技术规范 (4)

5.1矿山测量工作的一般要求 (4)

5.2 地质勘查工程测量 (6)

5.3勘探网测量的布设 (6)

5.4 坑道测量 (8)

5.5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测量 (9)

5.6《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地质研究程度的基本要求 (9)

5.7 矿山地质工作方法 (10)

5.8矿山地质测量工程布置原则 (10)

5.9取样工作 (11)

5.10 地质编录 (11)

5.11 资源储量估算 (11)

6. 依据的相关规程与规范 (12)

7. 预期成果 (12)

1. 目的和任务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需对所属矿山进行年度监测工作。

具体目的是:适时、准确地掌握公司所属矿山企业当年开采、损失、保有矿产资源储量,了解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及原因;促进矿山的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和水平,为矿政管理提供基础性资料,为公司和所属矿山服务。

具体任务是:(1)根据矿山建设生产的不同阶段,结合矿床地质条件、矿产资源储量保有程度、矿山开采顺序,提升资源储量类型,为矿山建设生产提供矿产资源储量依据;

(2)进行矿产资源储量变动分析,了解变动的原因,落实资源储量变动的具体地段和部位,估算矿山当前本年度的保有资源储量;

(3)对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的质量进行评估。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储量的利用状况,找出资源储量提出的地段,查清资源储量损失的原因,提出降低开采损失的建议;

(4)适时测定与修订资源储量估算指标,优化相关估算参数,力争达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节约利用的目的;

(5)及时更新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与管理台帐。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及时编报矿产资源储量报表,履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及报销手续;

(6)为公司所属矿山服务。对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的建议。

2. 矿山年度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省级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于每年末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全省矿山储量

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和重点;各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辖区内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县级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矿山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协调地质测量机构在矿山合法、有效面积内顺利开展监督管理工作。野外实测,原则上每年一次。为便于统计原则上于本年末完成。

3.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程序

(1)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开展之前应与矿山企业签订相关工作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委托与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2)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开展野外作业前应该收集与矿山有关的资料,主要包括:采矿许可证、矿山生产情况(采矿方法、设计规模、年产量、矿山销售情况、综合利用情况、开采回采率、采矿损失率、选矿回收率)、相关地质资料、矿山执行的工业指标、相关测量数据及其他应该收集的资料,重点是开采现状的资料收集。

(3)在上述工作基础之上,按相关规程要求,部署监测(勘探)线或监测网。

(4)施测矿区范围与监测线,必要时进行联测或就近矿山共同联测。

(5)开展矿区地质测量,施测和编录采矿工程,应有重要地质和测量资料的原始编录。

(6)原始编录的编制,应按照地质勘查综合编录规范进行,应有野外地质记录,附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

(7)前人化学分析样品资料的利用: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可以利用前

人化学分析样品资料(含其它样品分析、鉴定资料)。使用前,必须分析以往样品的可用性,在新块段上或对前人分析成果有异议时,应当布置和采取必要的地质样品。

(8)编制图件与报告::主要编制矿区地形地质图、储量估算图;整理监测资料,编写矿山储量年度报告。

(9)提交审查(保存期在2年以上)。根据审查验收意见,修改检查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4. 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审查验收

(1)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是矿山地质测量工作最终技术性成果,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它单位使用的主要技术资料。

市级评估员对提交的矿山储量年度报告要逐件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主要包括:对报告的优、缺点进行概括性总结,确认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审查通过后,由省、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技术性联合审查验收,联合审查验收的抽查率不低于20%,联合审查验收后由专家出具联合审查验收意见。根据验收备案的管辖权限分别由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备案。

(2)经审查,需要修改、补充的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的退回矿山地质测量机构,进行补充和完善。

(3)重要矿产资源或大型矿区的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省厅将组织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4)联合审查验收分野外验收和室内验收两种形式,也可以合并进行。验收的重点是原始资料、文字报告、有关图件、相关表格、取样化验和测量

成果。其中储量估算与为矿山服务等为验收的重点。

(5)各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矿产储量评估员,对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和储量报销材料进行审查。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审查情况,负责组织矿产储量评估师,对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储量报销材料及评估员审查意见进行验收备案。

5. 矿山地质测量技术规范

5.1矿山测量工作的一般要求

(1)矿山测量统一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黄海高程系。高斯正投影统一采用3º,分带取整米数,不保存小数点。投影变形条件见《地质矿山勘查测量规程(GBT18341-2001)》。

(2)全仪器法的测量工作应重点布置在下列范畴:

1、矿区范围及拐点直角坐标;

2、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布设的矿山地质测量线和利用前人的重要勘探线;

3、与矿体有关的要素测量(位置、形态、出露情况等);

4、近井点或其它重要工程、大型矿山井下测量;

5、重要取样线或取样点;

6、其它需要测量验证的地段。

(3)半仪器法仅可以用于小型矿山的井下测量或小断面及其坑道断面不规则的矿山使用,但应该使用钢尺两次以上量距取平均值。

(4)矿山测量的允许误差为2倍中误差,小型零星分散矿山或乙类矿山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3倍中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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