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大本科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整理版
中国法制史重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名词解释五听:辞、色、气、耳、目指判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通过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面部表情、呼吸、听觉、眼睛与视觉确定其陈述真假。
非公示告:指控告主体就家庭内部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
对非“公室告”,官府不得受理。
如果坚持控告,还要给予处罚。
九章律:萧何在秦律《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的基础上增订《护律》、《厩律》、《兴律》三篇,合为九篇,称《九章律》保辜: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度。
在限定的时间内受伤者死去,伤人者承担杀人的刑责;限外死去或限内因他故死亡者,伤人者只承担伤人的刑事责任朝审:是明朝死刑案件复审复核的重要制度。
在每年霜降以后,由中央三法司机关,以及朝廷有关公候伯等贵族组成联合法庭,对全国上报的死刑案件当中的可疑与可矜怜者,重新复审。
朝审结果也同样要上报皇帝批准才能执行。
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
清: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侯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
纵囚: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
官当: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三司推事: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待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
刺配:就是一种以流刑为主,兼施刺面、决杖等附加刑的刑罚。
封建制五刑:包括笞、杖、徒、流、死五种基本的法定刑罚。
简答西周礼与刑的关系:1、“出礼入刑”:“刑”多指刑法和刑罚,对一切违法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礼”能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
2、两者的关系:“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二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
法经的历史地位和特征:地位:1、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较为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2、代表当时最高的立法成就3、初步确立封建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体系4、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特征: 1、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宗旨2、贯彻“行刑重轻”的重刑主义原则秦朝刑名:(一)生命刑,族刑、阬、定杀、具五刑、磔、腰斩(二)身体刑,即肉刑,黥(或墨)、劓、刖(或斩趾)、宫等四种残害肢体的刑罚。
中国法制史知识重点
(7)课:关于检验、考核、督课的专门法规。
(8)廷行事:司法审判的案例。
23.秦代的定罪量刑原则(理解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1)以身高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2)确认主观意识状态,区分故意与过失。
(3)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犯罪加重处罚。
(4)诬告反坐。(若出于过失则不算诬告,但若诬告他人杀人,即使出于过失,也要以诬告论处。)
其次,天命的转移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德”。“天命”属于谁,就看谁有能使人民归顺的“德”。王权不仅来源于上天,也来源于人自身之“德”。
再次,“德”的中心内容是“保民”,因为民心直接反映了天意,“敬天保民”成为周人执政的理念。在敬畏天命的同时,要恪守祖训,体察民心向背。
9.上古时代,“刑”的含义(了解)
(3)式:有细则、准则、标准、范例之意,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管理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审讯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文化。
(4)法律答问: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是对秦代律令条文的重要补充。是法律解释的开端,律学起源的标志。
(5)法律文告:各级官吏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告。
(3)道: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4)法:事断于法,刑无等级;重刑轻罪,以刑去刑;法、术、势
21.魏国李悝《法经》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1)内容:《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汉代加入《户法》、《兴法》、《厩法》,谓之《九章律》)
(2)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3.中国习惯法产生的特点(简单了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礼法结合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归纳
中国法制史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夏商法制概况一、禹刑、汤刑禹刑(夏代法律的总称、泛称),不是一部成文法典而是泛指夏代的法律和刑罚。
(考名词解释)汤刑(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代的法律法令和刑罚,不是一部成文法典。
(考名词解释)二、罪名与刑罚1.圜土。
夏代已有的正式监狱,称为“圜土”。
“圜土”原意是指圆形的土坑或土墙。
2.五刑,指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即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五种。
此五种刑罚由轻至重。
(2007、20XX年考名词解释)(1)墨刑,又称黥刑,一种身体刑也是耻辱刑,它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
(20XX年考名词解释)(2)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
(3)剕刑,也称刖刑,是砍去罪人足的重刑。
(4)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的残酷刑罚,对男性为去势,对女性为幽闭。
(5)大辟,是死刑的总称。
第二节西周法律制度一、西周的法制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二、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1.周公制礼周公整理礼制的活动,历史上称为“周公制礼”。
西周时期,礼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吕刑西周时,周穆王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在法律方面,就是命令吕侯做“吕刑”。
因吕侯又称“甫侯”,所以所做之刑也称“甫刑”,但内容已不可考。
3、礼与刑的关系“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1)“礼”最早源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
(2)“五礼”:①吉(祭祀之礼);②嘉(冠婚之礼);③宾(迎宾之礼);④军(行军作战之礼);⑤凶(丧葬之礼)。
(3)“六礼”:①冠(成年之礼);②婚(嫁娶之礼);③丧(丧葬之礼);④祭(祭祀之礼);⑤乡饮酒(序长幼、睦邻里之礼);⑥相见(会面之礼)。
(考论述)(4)“九礼”:①冠;②婚;③朝;④聘;⑤丧;⑥祭;⑦宾主;⑧乡饮酒;⑨军旅。
(5)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①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
电大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夏朝统治者为了追述他们的祖先,而以命名。
共三千条,规定了奴隶制五刑。
2、《法经》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各国变法的经验而作的我国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和封建法典。
共六篇。
对当时各国和以后的立法产生了较大影响。
3、读鞠是指秦汉时期审判结作出判决后向当事人宣读判决书。
4、《中国土地法大纲》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于是1947年10月台票10日公布施行。
共十六条。
彻底废除封建及半封建土地制度,衽耕者,实行耕者有其田,保护民族工商的发展。
5、三不去又称,“三不出”,中国古代不能休弃妻子的三种情况。
是指妻子虽然犯了,“三出”之条,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都,丈夫不得休弃:有所娶无所归不去;怀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6、盗徙封罪是秦朝的罪名,指偷偷地移动田界的标志,侵犯土地所有权,处以赎耐。
7、“重法地”法是宋朝制定的法律制度。
规定京城附近为“重法地”,在重法地犯罪,加重处罚。
本人处死,没其家产,妻子编制千里之外。
8、御史台是中国古代全国最高监察机关。
唐代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官,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9、质剂是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
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崦字全。
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的叫剂;买卖奴隶或牛马用长券,即用质;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
10、官当是指中国封建社会以官品和爵位抵罪的制度。
又叫“以官当徒”。
最早规定在北魏律与南朝陈律里。
11、《唐律疏议》书名,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篇篡。
律是法律条文,疏是解释律文。
共十二篇。
是中国现存的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法典。
12、九卿会审是明清时期司法审判制度。
即对于特别重大的监候案件,由三法司部(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和通政使共同审理,但判决后仍须奏请皇帝审核批准。
13、宫刑是奴隶制五刑之一。
割掉男子的生殖器官,破坏女子的生育能力。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帮助您梳理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1、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习惯法占据重要地位,“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商朝的法律制度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代表。
神权法思想盛行,经常通过占卜来决定法律事务。
二、西周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要注重道德修养,慎用刑罚。
2、礼与刑的关系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等级差异。
3、刑事法律制度九刑: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定罪量刑的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制度:实行井田制。
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赵鞅“铸刑鼎”。
2、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四、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专任刑罚,重刑主义。
2、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3、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原则:责任年龄、累犯加重等。
刑罚种类繁多,残酷严苛。
4、经济法律制度统一度量衡、货币。
五、汉朝1、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期:“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制度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法律形式的变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
2、法典的发展《曹魏律》、《晋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
3、法律儒家化的加深“八议”、“官当”制度入律。
七、隋唐时期1、《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经验,为唐律奠定基础。
中国法制史各章复习重点
中国法制史各章复习重点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1.禹刑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虽然以禹命名,但并不是大禹所作,而是夏朝统治者制定的,为了追念其祖先而名为“禹刑”。
文献记载,禹刑规定了五刑,共三千条。
2.甘誓★★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甘誓》里规定了“威侮五刑,怠弃三正”的内容。
3.圜土圜土是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
因其在地下挖成圆形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土墙而得名。
4.夏朝的监狱。
★夏朝已建立囚禁罪犯的监狱。
据《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
“圜者,圆也”,“圜土”,是监狱的形象称呼,在地下挖成圆形的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的土墙。
夏朝在都城阳翟“均台”(今河南禹县)这个地方还设有中央直辖的监狱。
相传夏桀曾把商汤“囚之夏台”。
均台也叫夏台。
所以后来“均台”和“夏台”都成为夏朝监狱的代称。
5.《甘誓》的发布及其主要内容。
★★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其中规定了:(1)“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三正。
天用剿绝其命。
今予惟恭行天罚。
”夏启向他的臣民宣告有扈氏的罪行,有扈氏不学习黄帝、尧、舜、禹四世的德行与政绩,不走正道,逆天而行,引起天怒人怨,因此上天要灭绝他,夏启奉上天的意志对他进行讨伐。
(2)“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
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
予则孥戮汝。
”意思是说,在战车左边的兵士,如果不好好从左边攻杀的人,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在战车右边的兵士,如果不好好从右边攻杀的人,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驾驭战车的兵士,如果不好好驾驭战马,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
在先祖的神位前赏赐那些奉行命令的,在社神面前惩罚那些不奉行命令的。
6.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
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了“五刑”,共三千条。
中国法制史重点笔记
中国法制史重点笔记
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传统社会中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
下面是中国法制史的重点笔记:
1. 先秦时期:先秦时期是中国法制发展的起点。
在这个时期,法律主要以礼制为基础,注重道德教化和社会秩序维护。
《礼记》、《尚书》等文献中记载了一些法律规范和司法制度。
2. 秦朝: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颁布了一系列法令,统一了量衡、文字、车轮宽度等标准,推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改革。
3. 隋唐时期:隋唐时期是中国法制发展的高峰时期。
隋朝颁布了《大业律》和《隋律》,唐朝则颁布了《唐律》和《唐令》。
唐律是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法典,对后来的法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4. 宋元时期:宋元时期是中国法制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宋朝时期,司法审判制度逐渐完善,民间出现了一些以民间习惯法为基础的地方性法律,例如《红头案》等。
元朝推行了行政法和刑法的改革,颁布了《大元律》和《大元令》。
5. 明清时期:明清时期是中国法制发展的后期阶段。
明朝时期,明太祖颁布了《大明律》,明朝法律制度相对严谨,明朝法律制度在清朝继续沿用。
清朝时期,颁布了《大清律例》,在法律制度上进行了一些修订和完善。
在中国法制史的演变过程中,可以看到法律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趋势。
从最初以礼制为基础的道德法律到逐渐形成的法典制度,再到明清时期的法律改革,中国的法制逐渐走向成熟。
这些法律制度的发展,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后来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中国法制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知识。
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古代至现代的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和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
了解中国法制史,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认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现行中国法律的渊源与基础。
在本文中,将介绍中国法制史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一、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夏、商、周是中国古代的三个朝代,其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夏代实行的是王族法权,以宗法制度为主导,法尚礼治。
商代实行的是分封制度,法律的实施主要通过分封诸侯来进行。
周代因周公制定了封建礼制,形成了刑德并济的法律思想。
这些都为后来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秦汉法律的儒家影响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了严厉的法家法治。
而汉朝开始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制度开始受到儒家的影响。
儒家主张以仁、义为核心的道德伦理观念,对法律制度提出了规范要求。
汉代司法制度相对完善,刑罚分明,重视教育与改造犯人,对后世司法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唐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唐代法律制度健全,设立了律令、刑法等法律文书,法律条文较为丰富。
唐代法律也强调刑名分明,注重针对人情深浅而判罚轻重,司法公正与人性关怀并重。
宋代将唐代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注重法律执行的细则和裁判程序,提出了“法者,治之纲纪,治有仪轨不得越”等观点。
四、明清法律与封建道德制度的矛盾明清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法律与封建道德制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
明朝实行隆武、慎刑之策,注重法律的温和,以教育改造犯人为主要手段,但仍然无法完全解决社会矛盾。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法制,进一步减轻了刑罚,但法律执行的不公与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导致社会动荡不安。
五、现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中国的现代法律制度建设始于清末民初时期的洋务运动。
中国吸收了西方的法律制度,开启了现代法律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建立,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标志着中国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化。
中国法制史主要知识点
《中国法律史》主要知识点第一章夏商西周时期1、思想:“奉天罚罪”、“以德配天”、明德慎罚2、礼、礼与刑的关系3、立法:《禹刑》《汤刑》《吕刑》《九刑》4、定罪量刑原则:眚、非眚、惟终、非终5、刑罚:五刑6、司法:狱讼、讼费、五听、圜土、囹圄1.“奉天”5.刑罚:五刑夏朝适用的刑罚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类是五刑。
这五刑是指大辟、膑(原为刵)辟、宫(原为椓)辟、劓和墨。
这五刑源于苗人的五虐之刑,但对“五虐之刑”作了改革。
五刑由死刑和肉刑组成,其中的大辟就是死刑;膑辟、宫辟、劓和墨均为图刑,分别是剔去罪犯的膝盖骨、损害罪犯的生殖器官、割去罪犯的鼻子和在罪犯的脸额部位刺字。
第二类是赎刑。
这在当时是一种用铜来赎罪的刑罚,而且“五刑”都在可赎的范围之内。
这是一种适用于奴隶主贵族的刑罚。
《魏书·刑罚志》记载:“夏刑则大辟二百、腕辟三百、宫辟五百,则、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
”第二章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具体史实、争议及意义)2、《法经》(内容及特点)及影响3、商鞅的“改法为律”第三章秦汉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的演变:纯任法家,黄老思想,独尊儒术。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式、法律答问、廷行事)3、睡虎地秦简、岳麓秦简、张家山汉简,九章律、汉律六十篇4、亲亲得相首匿、上请5、秦朝徒刑类别、汉朝刑制改革6、公室告与非公室告、春秋决狱、秋冬行刑第四章魏晋南北朝时期1、三部主要律典的编纂体例变化及其特点:《新律》、《泰始律》、《北齐律》2、法律儒家化的体现:八议、准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官当。
3、刑罚制度的变化。
4、大理寺、刑讯制度化、登闻鼓直诉制度第五章隋唐时期1、《开皇律》、《贞观律》、《唐律疏议》;唐律的地位。
2、五刑、十恶。
3、贵族官僚特权原则;同居相为隐原则;化外人相犯原则;类推原则。
4、三司推事;刑讯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
第六章宋元明清时期1、宋、明清法制指导思想2、《宋刑统》、《元典章》、《大明律》、《大诰》、《大清律例》;编敕、断例与指挥;条例3、重其所重,轻其所轻4、折杖法、刺配、凌迟;立决与监候、充军、发遣5、审刑院、《洗冤集录》、鞫谳分司制、理雪制、务限法、翻异别推制、会审制度、大审、秋审、廷杖、厂卫第七章近现代1、清末变法思想2、《大清现行刑律》、《大清刑律》,礼法之争;3、《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袁记约法、贿选宪法;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共同纲领》、6、增加现代:1954年宪法、1982年宪法;两个基本法,可以自学民事法制:1、一夫一妻多妾2、六礼3、和离;七出三不去;义绝4、嫡长子继承、诸子均分5、质、剂6、不动产买卖。
《中国法制史》整理笔记
第一章xx法律得起源与夏xx法律制度第一节xx法律得起源一、xx法律得起源夏王朝诞生,产生于父系社会末期(据迄今发现得考古资料与文献记载,我们认为中国在尧舜时代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产生法律)也成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与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成员关系得工具二、“法”“刑”“xx”得含义✓“法”迄今仅见得最早得就是在西周金文中商周人只知有“刑”而不知有“法”,大量引用“法”字就是春秋之后得事“法”得观念,产生于战国时期,其实践来源就是春秋末期产生,战国时期得到蓬勃发展得成文法运动。
战国时期度量衡逐步统一,为了反映国家公布得“法”得行为规范性质,逐渐出现了由“法”字与度、量、衡各字构成得词,表示严格、具体得各种标准、规范。
✓xx“改法为律”三、xx法律起源得特点1.刑起于兵,兵刑同制2.原始风俗转变为法律3.血缘纽带关系影响至xx4.维护部落首领得政治权力得集中与强化第二节xx立法概况一、立法思想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得神权思想作为法律得思想基础宣言“君权神授”、“王权神佑”,使统治政权合法化与神圣化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得得天神崇拜与祖先崇拜得产物——神权,渗透于社会生活得方方面面二、立法活动(一)xx:包括誓、诰、命等多种形式誓:意味约束诰:古“告”字,其义为告诫命:指君主得命令(二)xx刑、汤刑✓禹刑不一定就是禹在位时制定得法,可能就是夏朝法律规范得总称。
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与开国之君得怀念与崇敬。
✓汤刑,一般指商朝法律得总称,与禹刑一样,以汤为名表示对上组杰出领袖与开国之君汤得怀念与崇敬。
(三)官刑据古籍记载,夏商时已有约束与惩治官吏得官刑。
第三节xx法律得基本内容一、行政法律规范(一)国王就是国家得最高统治者(二)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三)地方行政官吏体制二、军事管理制度三、刑事法律规范(一)五行:xx、劓、髌、xx、大辟(二)刑罚罪名得规定:不孝罪、不从王命罪、危害社会,破坏公共秩序罪、贼杀罪、不事农业罪、弃灰于公道罪······(三)刑法得适用原则由人罚代替天罚具有以肉刑为主得身体残害报复主义刑罚为特点1.罪及本人,刑不诛连得原则2.疑罪从轻得原则3.不杀无辜得恤刑原则4.过失从轻得原则四、经济法律规定(一)土地管理:土地xx有,即国有制(二)赋税制度:1.赋纳2.贡献(三)手工业生产管理制度(四)商业管理制度(五)自然资源立法:“xx”第四节xx司法制度一、法官二、国王三、审判制度四、证据制度1.神明得暗示2.xx五、监狱制度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第一节立法概况一、西周得立法指导思想✓“天罚”思想✓明德慎罚:所谓明德,就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就是慎罚得指导思想与保证。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第一部分:大点1:1.1:中华法系定义:鸦片战争前延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法律为主题的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特征:1以君主意志为转移;2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3法律以刑法为主体;4司法从属于行政。
2:1.1:中华法系的起源特点:1:起源具有独自的特点,即‘礼法结合’。
2: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具有早熟性。
3:在形成时带有维护专制王权的特点。
4:带有刑事法规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5:带有氏族社会的浓厚色彩,以及贵族宗法统治的特点。
3:2.1:西周立法指导思想内容:‘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以德配天:1:天是公正的,与任何人无血缘关系,天命是可以转移的;2:天命转移的条件是‘德’;3:德的中心是保民,德的要求是敬天、敬祖、保民。
明德慎罚:明德就是主张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慎罚就是主张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
明德慎罚具体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就是强调将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影响:1重视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培养;2重视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3德治辅以法制,德治并非万能,‘明德慎罚’既是‘德’、‘罚’兼用的最好诠释。
4:2.1:亲亲、尊尊定义,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内容亲亲:要求在亲族范围内,人人都应亲爱自己的亲属,按照自己的身份行事,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
尊尊:要求在社会范围内,人人都应恪守自己名分,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分野,有明确的等级秩序。
亲亲父为首:要求在家庭家族关系中,应承认并维护父家长的地位和权威,以父家长为家庭和家族中心。
尊尊君为首:是指整个天下的中心在于得到天命的君主。
亲亲得核心是孝,尊尊的核心是忠;‘亲亲’所维护的是以父权为中心的的家庭、家族的伦理关系;‘尊尊’所维护的是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
5:2.3:西周时期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三赦之法’,一曰幼弱,二曰老髦,三曰蠢愚。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三宥之法’,一曰过失,二曰弗知,三曰遗忘。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整理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整理(myself)一、总论:世界五大法系:英美法系(也称普通法系)、大陆法系(又称成文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中华法系(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一)中华文明的几大特点:1、历史源远流长2、民族一体多元3、“封建”结束较早4、“阶级”分化不明显5、土地可以自由买卖6、人才流动广泛7、法律、文化自成系统,迥乎欧洲(二)中华法系特点:(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是“礼法结合”)1、以儒家学说作为法制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2、引礼入法,礼法结合3、司法与行政合一,皇帝控制最高司法权和立法权4、以刑为主,诸法合体5、融合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法律文化6、重视成文法典的编纂制定工作。
(三)中华法系的优点:礼法互补,综合为治,良法与良吏结合,注重选拔官吏,重典治吏(四)中华法系的缺点:维护三纲五常,重刑轻民,民刑不分,诸法合体补:中国早期法制,一般是指夏、商、周时期的法制,突出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不公开、不成文;春秋以后的古代法制,一般是指春秋以后至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各主要王朝的法律制度,开始有了向全社会公布的成文法。
☆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原因:夏启夺取政权建立夏朝,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正式形成。
1. 夏启是中国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专制帝王。
2. 夏已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地分九州,设九牧为长官)3. 夏已建立完备的国家机器。
(军队、职官、贡赋)4. 夏已形成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1 国家组织和思想观念上都有浓厚的氏族血缘色彩。
2. 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 法律与道德相互结合,界限不清。
法律、刑罚和伦理道德同时作为调整社会的基本手段。
☆夏代(“天罚神判”的神权政治法律观(商尤甚)(一)天讨与天罚的神权政治法律观。
夏代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恭行天罚”的神权法思想表现:一是宣扬自己“受命于天”二是对违背天命者是“奉行天之罚”三是神判(夏商有所区别)(二)法律形式:禹刑(习惯法,不公布):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中国法制史主要知识点
《中国法律史》主要知识点第一章夏商西周时期1、思想:“奉天罚罪”、“以德配天”、明德慎罚2、礼、礼与刑的关系3、立法:《禹刑》《汤刑》《吕刑》《九刑》4、定罪量刑原则:眚、非眚、惟终、非终5、刑罚:五刑6、司法:狱讼、讼费、五听、圜土、囹圄1.“奉天”5.刑罚:五刑夏朝适用的刑罚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类是五刑。
这五刑是指大辟、膑(原为刵)辟、宫(原为椓)辟、劓和墨。
这五刑源于苗人的五虐之刑,但对“五虐之刑”作了改革。
五刑由死刑和肉刑组成,其中的大辟就是死刑;膑辟、宫辟、劓和墨均为图刑,分别是剔去罪犯的膝盖骨、损害罪犯的生殖器官、割去罪犯的鼻子和在罪犯的脸额部位刺字。
第二类是赎刑。
这在当时是一种用铜来赎罪的刑罚,而且“五刑”都在可赎的范围之内。
这是一种适用于奴隶主贵族的刑罚。
《魏书·刑罚志》记载:“夏刑则大辟二百、腕辟三百、宫辟五百,则、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
”第二章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具体史实、争议及意义)2、《法经》(内容及特点)及影响3、商鞅的“改法为律”第三章秦汉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的演变:纯任法家,黄老思想,独尊儒术。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式、法律答问、廷行事)3、睡虎地秦简、岳麓秦简、张家山汉简,九章律、汉律六十篇4、亲亲得相首匿、上请5、秦朝徒刑类别、汉朝刑制改革6、公室告与非公室告、春秋决狱、秋冬行刑第四章魏晋南北朝时期1、三部主要律典的编纂体例变化及其特点:《新律》、《泰始律》、《北齐律》2、法律儒家化的体现:八议、准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官当。
3、刑罚制度的变化。
4、大理寺、刑讯制度化、登闻鼓直诉制度第五章隋唐时期1、《开皇律》、《贞观律》、《唐律疏议》;唐律的地位。
2、五刑、十恶。
3、贵族官僚特权原则;同居相为隐原则;化外人相犯原则;类推原则。
4、三司推事;刑讯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
第六章宋元明清时期1、宋、明清法制指导思想2、《宋刑统》、《元典章》、《大明律》、《大诰》、《大清律例》;编敕、断例与指挥;条例3、重其所重,轻其所轻4、折杖法、刺配、凌迟;立决与监候、充军、发遣5、审刑院、《洗冤集录》、鞫谳分司制、理雪制、务限法、翻异别推制、会审制度、大审、秋审、廷杖、厂卫第七章近现代1、清末变法思想2、《大清现行刑律》、《大清刑律》,礼法之争;3、《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袁记约法、贿选宪法;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共同纲领》、6、增加现代:1954年宪法、1982年宪法;两个基本法,可以自学民事法制:1、一夫一妻多妾2、六礼3、和离;七出三不去;义绝4、嫡长子继承、诸子均分5、质、剂6、不动产买卖。
2019中国法制史考试重点整理(精)
2019法学考研中国法制史重点整理名词解释:第一章夏商法律制度1.“刑起于兵”的理解(1)、军事纪律---法(2)、军事审判---法官(3)、战争的残酷血腥杀戮---刑法的惩罚及强制功能(4)、战争与习俗相结合的法的起源2. 夏、商、周的刑法:禹刑、汤刑、九刑3. 官刑:商朝关于国家官吏的违纪违法犯罪和失职行为进行惩治的专门法律。
带有行政法律规范的性质,但却采取刑事制裁的方式加以处4. 罪名:乱政,扰乱政治;疑众,与官方宣传不合的动摇和蛊惑人心的行为5. 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辟6. 媵(音映)嫁制度:即王族或贵族娶妻,往往连同妻的随嫁女一同收纳为妾,但更多的妾则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的。
7. 兄终弟及:所谓“弟及为主,子继为辅”,亦即兄死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继。
8. 嫡长子继承制:9. 有旨无简不听:只有犯罪意识而无犯罪实据者不能定罪。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1.以德配天:只有有德的人,才能得到上天的眷顾。
首先,周人认为“天”是公正的,其与任何人都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天命”是可以转移的。
其次,天命的转移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德”。
再次,“德”的中心内容是“保民”。
2.明德慎罚:“明德”就是主张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慎罚”就是主张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而不应该“乱罚无罪,杀无辜”,一味用严刑峻法来使民众服从。
具体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实际就是强调将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3.宗法制度:渊源于父系氏族的家长制,经夏商,至周代确立的一种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父家长为中心,由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
4.周公制礼(名解、简答、论述):周族宗法制为基础,结合夏商两代习惯法,通行全国的较为系统的礼制。
5.九刑:周公所制,可能为九篇,或为九种刑罚,并以此为篇目结构而成的法典体系。
6.吕刑:周穆王命吕侯(甫侯)所制,见于《尚书》。
7.邦成:可以比附援引的先例8.先王之礼,有本有文:抽象的原则精神和具体的礼仪(礼乐)形式。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一、秦汉法制
1.郡县制与法家思想:秦始皇推行郡县制,规定乡、县、郡三级行政
机构,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严格适用。
2.刑法与赏罚制度:推行较为严厉的刑法制度,同时设立奖励与惩罚
的制度,以保持社会秩序。
二、魏晋南北朝法制
1.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制度中逐渐融入儒家思想,强调仁爱、礼法。
2.九品中正制:北魏孝文帝推行的官员选拔制度,以品德与才能为标准,影响后来科举制度的形成。
3.佃农制:南朝梁武帝推行的土地制度,提供贫民并提高农业生产力。
三、唐宋法制
1.开元律:唐太宗时期编纂的法典,注重保障人民权益,也是世界上
最早的成文法。
2.翰林学士:宋代设置的文官机构,成为御史的组成部分,担负着审查、署理法律等职责。
3.宋代水利法制:推行水利管理法制,通过洪水预防、治理黄河等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四、明清法制
1.大明律与大清律:明朝施行的法典《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备的法典之一,清朝通过《大清律》,保持了明代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2.廉政文化:明清时期的廉政文化高度重视廉洁和公正,以杜绝官员贪污腐败。
3.外国条约与法制变革:近代以来的中国不平等条约和西方法制对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20世纪法制
1.中华民国法制: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通过宪法确立了民主政治和法治原则,实施了新的刑法、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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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B.杀)”。
2.西周时吕刑制定了赎刑和有关刑法原则的内容.吕刑的作者是( B.吕侯)。
3.我国古代首次公布的成文法是在( B.鼎上)。
4.汉代对利率曾有明确规定,超过法定利率这叫做(A.取息过率)。
5.明律规定,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所谓”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处刑要加重(B.二等)。
6.在中国法制史上,”八议”最早规定在( A.(曹) 魏律)。
7.《唐律疏议》第二篇的篇名是( B.卫禁)。
8.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叫做(D.禁榷制度)9.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刑法典是( D.《大清新刑律》)。
10.鸦片战争后清朝的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机关是(C.法部)。
11.夏朝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 C. 启).12.我国古代赎刑最早出现在( A. 夏朝)。
13.春秋时期在晋国铸刑鼎的是( A. 赵鞅).14.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B. 法经)。
15.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井用的刑罚是( D. 具五刑).16.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厩律.兴律三篇的是( C. 察律)。
17.清朝每年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司法制度叫做( A.秋申).18.《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D.臣民权利义务).19.担任《大清民律草案》的总则.债权和物权三篇起草的外国法学家是( D.日本人).20.《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 C.九刑)。
21.在我国,首次以年龄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是( B.汉朝)。
22.宋代初年出现的官府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凭证,叫做( A.红契)。
23.中国法制史上,确立”十恶”罪名的法典是(C 《开皇律》)。
24.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 A.《大唐六典》)。
2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D.《大清新刑律》)。
26.《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是( A.君上大权)。
27.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是( 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28.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机关是( C 立法院)。
29.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指示,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这个指示即为( C”五四指示)。
30.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 A.神权法)。
31.春秋时期叔向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刑鼎的人是( D.子产)。
32.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B.法经)。
33.秦朝有—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叫做( D.具五刑)。
34.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此法律形式为( D. 比)。
35.《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D.臣民权利义务)。
36.太平天国早期的革命纲领是( A.《天朝田亩制度》)。
37.北京政府主管行政诉讼的司法机关是( D.平政院)。
38.西周出现了契约关系,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
39.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针对某类事情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此法律形式为( C. 科)。
40.“重罪十条”始于( D.北齐律)。
41.在中国历史上,将典卖制度化的朝代不是( A.西周)。
42.中国封建时代最完备的行政法规及行政立法总汇的法典不包括( D.《崇德会典》)。
4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是( B.《钦定宪法大纲》)。
44. 夏启作为夏朝第一个帝王,打破了传统的掸让制,确立了( A.王位世袭制)。
45.辛亥革命发生后,清政府用了三天便制订和通过了( B.《十九信条》)。
46.西固有一种刑罚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这种刑罚叫做( C. 脯).47.春秋时期,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是郑国的( C. 子产)。
48. 战国时期,在秦国进行二次变法改革的人物是( B. 商殃)。
49.首次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下来的法律是( C. 汉律).50.晋律的特点是纳礼入律,将儒家的( C. 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51. 唐代官吏退休年龄为( D.七十岁)。
52.宋朝将历史上最残酷的生命刑正式纳入法典,即( C. 凌迟刑).53.明代刑罚除死刑外,以( D. 充军)为最重。
54.史书上记载:”吕命穆王,训夏( D. 赎刑)。
”55.秦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的长官叫( C. 廷尉)。
56.在我国法制史上,正式把”重罪十条”纳入法典的是( B.北齐律)。
57.首次{最早规定规} 定封建五刑制度的法典是( A.开皇律)。
58.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是( B. 《唐律》)。
59.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 D. 《宋刑统》)。
60.清朝主管审判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A. 刑部)。
61.太平天阔的结婚证书叫( A. 合挥)。
62.武昌起义后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四章( A.21 )条。
63. (在中国历史上)我国第一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劳动人民制定,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纲领是(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64.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 B.三公九卿制)。
65.中华法系的代表法典是( C. 唐律疏议)。
66.正式确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A. 开皇律)。
67.采用”重典治乱世”的开国皇帝是( D.朱元璋)。
68.《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称为( A. 君上大权)。
69.夏朝法律制度”昏.墨.贼,杀”中规定的刑名是( D.杀)。
70.商朝”立纣为太子案”进一步说明了王位继承实行严格的( C. 嫡长继承)。
71.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
72.秦朝的判案成例叫做( B.廷行事)。
73.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核心是( C. 儒家思想)。
74.将”八议”制度最早规定在法典里的是( A.魏律)。
75.典卖制度法律化的完备始于( C. 宋朝)。
76.为防止臣下结党,最早设置奸党罪名的法典是( C. 《大明律》)。
77.最早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 A.魏律)。
78.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封建制法典是( D.《开皇律》)。
79.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 C.断例)。
80.通过胡惟庸案,可以总结朱元璋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 A.重典治吏 )。
81.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始于( B.鸦片战争后清朝 )。
82.在太平天国的法律中,主张发展近代经济.提倡修铁路.造轮船的法典是( B.《资政新篇》)。
8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取的政体是( A.总统制 )。
8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 B.工农兵代表大会)。
85.夏商周三代监狱的通称是( D.圜土)。
86.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人律典的封建制法典是( B.晋律)。
87.宋朝将中央主管官署就某项法令所作的解释叫做( C.申明) 。
88.太平天国后期的纲领性文件是( B.《资政新篇)。
89.《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取的政体是( B.责任内阁制)。
70.朱元璋将重典治乱世的重点放在( A.重典治吏)。
71.《史记.殷本记》说”纣囚西伯( B.羑里)”72.春秋时期对晋国铸刑鼎提出反对意见是( D.孔子)。
73.秦朝强制男犯白天修筑城的徒刑叫做( A.城旦)。
74.“重罪十条”是”十恶”的基础,确立“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C.北齐律)。
75.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B.《开皇律》)。
76.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刑罚当属( D.凌迟)。
77.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 C.赎刑)。
78.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诉讼费,形式为( B.束矢)。
79.《法经》共(C.六篇)。
80.《中华民国约法》采取的政体是( A.总统制) 。
81.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生殖机能的刑罚是( D.宫刑)。
82.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中心是(A.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
83.汉代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叫( A.鞠狱)。
84.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刑事法规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85.”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己恶而掠美为( A.昏)”。
86.战国时期《法经》的作者是魏国的( C.李惺) 。
87.战国时期子产首次公布成文法,它将法律铸刻在(B.铜鼎上)。
88.秦律规定,禁止偷偷地移动田界的标志,否则构成(A.盗徙封罪)。
89.《唐律疏议》第十二篇的篇名是(D.断狱)。
90.中国历史上起草的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民法典是(C.《大清民律草案》)。
9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规定国家的政治体制为( B.责任内阁制)。
92.《竹书纪年》记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 D.圜土)。
93.《法经》共六篇,第一篇是( A.盗)。
94.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叫做( B.延行事)。
95.汉朝把被告人宣读判词叫做( A.读鞠)。
96.在中国历史上,首先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的皇帝是( C.汉文帝)。
97.封建法典中“十恶”源于( A.重罪十条)。
98.一部保存至今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 B.《大唐六典》)。
99.在民国时期发生了“金树仁不法案”,以金树仁“因公获罪,情有可怜”,明令予以特赦的时任总统是(C. 蒋介石)。
多选题1.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先后实行了( BCD )。
A.禅让制B.父死子继C.兄终弟及D.嫡长继承制E.遗嘱继承制2.西周的主要立法有( BCD )。
A.《工律》B.《誓命》C《吕刑》D.《九刑》E.《九章律》3.西周时根据罪过之大小坐嘉石的时间,分为( ABCDE )。
A.一年B.九个月C.七个月D.五个月E.三个月4.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有( ABCD)。
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C.慎侧浅深质量以别之D.罪疑从赦E.诬告反坐5.战国时期李悝《法经》各篇分别是( ABCDE)。
A.盗法B.贼法C.囚法D.捕法E.杂法6.秦朝的”以刑杀为威”的意思是(AC )。
A.法网严密B.全国实得统一的法令C.严刑重罚D.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E.凡事皆有法式7.宋朝为加强对盗贼的处刑,所立的专门法规有( AB )。
A.盗贼重法B.重法地法C.折杖法D.刺配之法E.凌迟8.《南京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行政机关是( ABC )。
A.临时大总统B.副总统C.行政各部D.参议院E.检察院9.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刑罚分主刑与从刑,其中从刑有( AD )。
A.没收B.拘役C.罚金D.褫夺公权E.有期徒刑10.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基本原则是( ABD )。
A.保障佃权B.减轻封建剥削C.消灭封建剥削D.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E.没收一切土的归农民所有11.春秋时期,批评郑国和晋国公布成文法的是( 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