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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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总第643期)

一、引言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由

之路这一理念,已经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发展中的主流意识。走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不仅能使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始

终贴近工作实际,贴近职业岗位和社会需求,而且也使高职院校通过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高职院校要想办出自身特色,体现出核心竞争力,就必须要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之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是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取向,在德国表现为“双元制”模式,在美国表现为

“合作教育”模式,在英国表现为“三明治”模式,在澳大利亚表现为“TAFE”模式,在韩国表现为“顾客导向”模式。尽管这些产学合作教育的办学模式各具特色,其核心内涵就是目前我国政府倡导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

近几年,尽管高职院校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种种探索,并且有些院校的做法还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从现实整体情况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尚处在起步阶段。不管我们是进行办学模式的探索还是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深化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必然选择。工学结合反映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规律,校企合作体现了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加强校企合作,对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对人才的培养都带有根本性的作用。

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体系框架的构成

根据目前政府倡导“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态势来看,纵观国外职业教育的做法和经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体系框架有四个要素和四个层面构成,如右图1所示。四个要素包括政府、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院校学生主体。其中政府通过法规赋予行业或中介机构(如协会)指导、协调、监督办学的职能,其作用仍属于政府的范畴。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通过四个层面表达出来,每一个层面具有不同的内涵,层面间的有机结合就构成“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体系框架。

校企结合层面:由政府、高职院校和相关企业组成。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高职院校与企业实现“校企合作”。通过双方的密切合作,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师资培训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得到提升。企业在员工培训、人员储备、提高企业形象等方面得到有效扩展,从而双方资源得到互补。

校内学习层面:由政府、高职院校和高职院校学生组成。政府通过法律规定、政策导向、资金支持和行政手段指导学校办学。学校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行业发展的特点确立自身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并实施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训。同时,政府在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奖学金制度和助学、贷款政策等方面对人才培养提供政策支持。

顶岗实习层面:由政府、企业和高职院校学生主体组成。政府通过法规政策和资金补贴鼓励企业接收高职院校学生到企业相应岗位上进行顶岗实习,为学生就业架起桥梁。学生通过到企业顶岗实习,进一步深化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毕业就业和职业岗位的选择奠定基础。

工学结合层面:由高职院校、企业和高职院校学生主体组成。这一层面应该是整个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也是核心内容。高职院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企业职业岗位能力的具体要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高职院校培养学生以“职业—就业”为主线,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验实训和能力培养上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此外,通过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学校和企业不同的教育资源,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问题分析

张浩

[摘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这一理念,已经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发展中的主流意识。但是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在人才培养规律的探索中,无论是院校还是企业都存在着种种困惑和问题。文章从人才培养框架体系的构成、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如何加强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等方面,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做法作了较为详尽的分析。

[关键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问题分析

[作者简介]张浩(1955-),男,河南开封人,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调研员,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汽车技术运用、职业教育。(河南郑州450005)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0)03-0029-03

教育管理

图1人才培养框架体系示意图

第3期(总第643期)

具有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政府、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院校学生主体四要素组成校内学习、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就业)和工学结合四个平面,从而构成立体“金字塔式”人才培养体系。政府在整个人才培养体系框架中处于主导地位。正是由于政府的主导和企业的参与,不仅丰富了职业教育体系结构,也使得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更具有时代感、

更具有开放性、更具有鲜明特色。然而,

由于对办学理念认识上的不同、办学定位的不准确、招生规模的盲目扩大、教育基础设施的落后、教学改革的滞后等原因,不少院校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做法上存在着误区,致使学校在与企业进行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存在种种困惑和问题。

三、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所谓校企合作,是指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合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校企合作的范围与内容是非常具体而丰富的。我们的实践也证明,

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多赢,是学校和企业谋求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然而,高职院校在与企业进行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使得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广度与深度被大打折扣。

1.“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认识上有偏差。对河南省20所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和20个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有部分教师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误解为就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实习。正是由于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认识的偏差,不少职业院校采用所谓“2+1”培养模式,最后一年顶岗实习让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有的院校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用非所学”。实习也不派带队教师,接受学生实习的企业也大多没有指派专人作为指导教师并明确其职责,使真正意义上的“顶岗实习”流于形式,完全处于失控自由状态。我们从走访座谈中发现,无论是院校还是企业都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认识有较大差距。

2.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缺乏制度保障。对河南省38个企业的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目前的校企合作大多还处于“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这样一个较低的层次上。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积极性不高,认为人才培养是教育部门的责任,企业没必要参与,有的甚至认为承担职业教育任务是企业的额外负担。此外,

目前的“校企合作”,大多数学校是为求生存、求发展和市场办学的需要,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而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培养人才的企业很少。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政府已经出台的鼓励校企合作,特别是支持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具体政策在企业没有得到兑现。参与企业没有得到必要的成本补偿,也没有提高社会声誉的表彰。因此,

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校企结合缺乏制度保障是目前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3.政府和行业政策措施不配套,难以形成有效机制。“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但对企业不接受学生实习、不给学生劳动报酬如何管理;对

于产教结合的途径、

协调部门等均没有提及。笔者认为,落实国务院校企合作政策,需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以形成促进发展、保障发展并逐步制度化的机制。已有的资料显示,即使在职业教育发达的江苏省、职业教育改革前沿的青岛市和宁波市,70%以上被调查的企业和学校认为缺乏政策引导,40%以上认为企业利益不保证缺乏合作积极性,60%的被调查学校感到缺乏合作机制。从河南省五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来看,对学校的支持政策已经相继出台,而对支持企业的政策、对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尚未见到。对于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如果没有企业的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将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对校企合作的管理应该成为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当然,

管理中还涉及经济部门、劳动部门和财政税收部门,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政策导向、专门的机构协调服务、专项的资金支持,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校企合作主要目的是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不仅是一种教育行为,也是一种经济合作行为。实质上也是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资源交换。

因此,为保证校企合作健康持续发展,应尽快出台和健全有关政策与法规;规范和划分利益各方的权利与责任;建立其引导与激励机制,这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4.高职院校服务企业的能力亟待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校企合作,是一种互利共赢的平等合作。任何一方的实力太弱,就会使双方的平等地位失衡,合作也就难以为继。仅靠关系,没有办学基本实力,再好的政策也引不来合作伙伴,即使引来了也不会长久。从现实情况看,多数职业院校在办学基础条件、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为企业服务的能力亟待提高。这也是在校企合作中出现

“一面热”的主要原因。四、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加强内涵建设是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的必经之路

所谓工学结合,就是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内容要与企业的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的结合,将以课堂传授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和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教育有机结合,也就是说使学生校内学习与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保持一致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实质上就是目前国际上通称的合作教育。

2001年世界合作教育协会作出的定义是:“合作教育将课堂上的学习与工作中的学习结合起来,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与之相关的、获取报酬的实际工作中,然后将在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和见识带回学校,促进学校的教与学”,如图2所示。

图2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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