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机房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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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
第2.3.1条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3条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三节设备布置
第2.3.1条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条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2.3.3条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
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1.建设方提供的建筑房屋数据及技术要求条件
2.《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00)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GB50174—93
4.《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国标 GB4943-90
5.《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国标GB2888-89
6.《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国标GB9361-88
7.《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国标 GB14050-93
8.《计算机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国标GB6650-86
9.《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部标SJ/T30003-93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1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
14.《中国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7-2002
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9.《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6
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50150-91
21.《用户终端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ITU.TS.K21:1998
22.《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ITU.TS.K20:1990
2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4.《建筑防雷》IEC1024-1:1990
25.《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 74750-87
26.《计算机数据系统防雷保安器》GA173-1998
27.《电子设备雷击试验》GB3482-3483-83
28.《交流无间隙避雷器》GB11032-90
29.《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IEC1312-1:1995
30.《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IEC1312-1
3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3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4
数据中心是各类信息的中枢,数据中心机房工程必须保证网络和计算机等高级设备能长期而可靠地运行,同时为机房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舒适而良好的工作环境。机房工程旨在通过提供规模化方式,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交钥匙"工程,客户无需为装修、配电、空调、监控、防雷等系统细节问题过多考虑,并且能提供从咨询、规划、创建、实施到服务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服务。
2、数据中心建设工程解决方案大体由以下部分构成:
建筑装修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空调新风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弱电控制工程。
3、数据中心设计原理:
稳定性:计算机数据中心系统性能稳定可靠。
安全性:计算机数据中心的建设应考虑对保密性的要求,网络应该有强大的安全性机制和方法,能够保护和隔离敏感性的信息和机密文件,能够完全保证内部的安全性。在保密网线路上的电磁泄漏及受电磁干扰影响较少。
实用性:计算机数据中心系统对环境的需求。能兼容语音、数据、图象的传输,并可与外部网络连接。
灵活性:开放式结构,能支持话音及多种计算机数据系统,应用上能支持会议电视、多媒体等系统的需要。
扩充性:数据中心系统是可扩充的,以方便将来有更大的发展时,很容易将设备扩展进去。
经济性:在满足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