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政府有关推进企业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意见(试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1 —
苏府〔2017〕115号
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博士后
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两聚一高”,紧扣“创新四问”,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博士后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导向,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形成适应企业发展诉求、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博士后青年人才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坚持“产业导向、企业需求、校地合作”,进一步扩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规模和博士后招收力度,到2020年,建成博士后工作站点500个,招收博士后1000人。积极推进博士后管理体系创新,着力在建站方式、招收模式、立项管理、国际合作、创新创业、考核激励等环节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骨干作用,以及地方、高校院所对博士后工作的引导支撑作用,切实提升博士后工作影响力,构建国内国际化水平更高、资源整合能力更强、运转效率更好的博士后创新体系。
三、创新博士后工作站建站模式
(一)聚焦人才型科技项目。对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以及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优先推荐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2—
(二)建立“预选预设”制度。对初步具备条件且有意向设站的单位,列入备选库,提前介入指导,优先推荐申报。对暂不具备设站条件的小微科技企业,可先申请设立“博士后预备站”,参照工作站方式开展课题研究,进入预备站的博士可同等享受企业进站博士后的相关待遇。
(三)实施分级分类建站资助。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60万元建站资助,获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鼓励创新实践基地升格为博士后工作站,升格后追加40万元建站资助。
四、探索多元化博士后进站模式
(四)加大海外博士后招收力度。借助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赢在苏州”海外创业大赛等平台向海外推介博士后项目需求。支持企业以项目为依托,与高校院所联合招收海外博士后,可单独或联合高校院所的博士后组成项目团队,从事企业定制的博士后研究课题。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高校院所项目经费的10%,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万元)。企业整合资源独立招收海外博士后的,同等享受上述政策。
(五)探索区域性站招收模式。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先行先试的平台优势,试行通过区域性博士后工作站,依托重大产学研项目和研究课题,向小微型科技企业派出博士后。
(六)给予博士后生活补助。对进站的博士后,给予5000
—3—
元/月的生活补贴,两年内最高可予12万元/人。列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来苏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一次性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七)配套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项目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科研配套资助,获批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给予1万元资助。
五、建立博士后创新协作机制
(八)加强博士后创新团队建设。重点围绕本地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博士后工作站这一产学研协同创新载体,注重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和团队,依托在苏大院名校、科研平台,推进博士后创新团队建设。
(九)建设博士后创新协同平台。科学设置企业博士后站点,建立工作站与同行企业技术援助平台,扩大工作站对区域产业发展的影响。协调区域公共科研平台,建立博士后公共实验室(研究中心),构建博士后科研资源创新协作机制。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使用(租赁)“大仪网”入网科技资源进行检测、技术开发等,不受企业条件等限制,申请单位使用(租赁)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给予50%的补贴,对超出10万元部分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单个企业同一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4—
(十)打造博士后群体交流平台。通过建设博士后工作站信息管理系统和微信公众号,对全市博士后工作站按产业分类管理和服务。建立博士后联谊会等组织,通过联谊活动、博士后沙龙等形式,开展学术科技交流,促进产业圈、人才圈结合互融。
(十一)建立博士后校地合作机制。建立与国内知名院校的长效协作机制,选择与我市产业关联度较高的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和博士后定向交流,打造“博览苏州”活动品牌,定期组织流动站的博士后来苏进行产业和项目对接。成立在苏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联盟,加强企业工作站和院校流动站的交流,促进产学研高度融合。
六、建立博士后创新创业支持体系
(十二)建设博士后创投中心。在建成省首家博士后创投中心的基础上,推进博士后创投中心体系建设,鼓励各地设立各级博士后创投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博士后、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创新项目产业化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业孵化、融资对接等服务。
(十三)鼓励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鼓励设站数量较多的地区,积极创建各级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省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平台,建立苏州博士后产业联盟,加大与龙头企业的对接力度,促进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
(十四)支持博士后留苏创新创业。鼓励出站博士后落户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