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 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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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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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 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 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 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

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GB25506规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GB25506规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GB 25506规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二)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要求;
(三)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四)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二)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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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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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一、引言二、硬件设备1.控制中心:配备高性能的主控服务器,并具备数据存储及备份功能,确保消防数据的安全可靠。

2.监控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声光报警设备、传感器等,可实时监控火灾、烟雾和温度等异常情况。

4.电源设备:配备备用电源系统,以保证消防控制室在停电情况下正常运行。

5.出入口管理:设有门禁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确保消防控制室的安全与保密。

三、软件系统1.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消防设备和系统状态,提供图像和声音报警,具备联动控制和记录存档功能。

2.数据管理系统:具备消防数据、设备信息、事件记录等集中管理和查询功能,便于对消防工作进行统一分析和报告。

3.视频指挥系统:能够接入监控系统的视频源,并具备视频监控、录像回放和远程指挥功能。

4.通信系统:提供多种通信手段,支持与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通信和协同工作。

5.应急处置系统:具备应急预案制定、指挥调度和处置记录等功能,能够对火灾和紧急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和响应。

四、人员要求1.拥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的硬件和软件系统。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合作。

3.具备应急处置能力,能够迅速做出决策并妥善应对各种火灾和紧急情况。

4.严守保密要求,确保消防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

五、环境要求1.控制室应拥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保证人员的工作舒适性和健康。

2.控制室的温度和湿度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3.控制室的布局应合理,设备摆放应规范,便于操作和维护。

4.控制室应具备防火、防水和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六、总结消防控制室是消防工作的核心和指挥中心,其设计和建设需要满足一系列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人员要求和环境要求。

只有合理配置和配备各类设备,并配以专业人员的操作和管理,才能确保该控制室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

因此,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的制定对于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完整版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完整版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完整版消防控制室是重要的消防管理和指挥中心,需要具备一定的通用技术要求。

1. 建筑结构和设备要求:●消防控制室应位于防火分区内,并具备良好的防火墙、防烟、防爆等结构和装置。

●控制室应具备稳固的建筑结构和地基,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控制室内部应设置适宜的照明、通风、温湿度控制等设施,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舒适。

2. 通信设备要求:●控制室应配备可靠的通信设备,包括电话、对讲机、网络设备等,以便与外界进行及时沟通。

●控制室的通信设备应具备互联互通的能力,并接入相关的消防监控和报警系统。

3. 监控与报警系统要求:●控制室应配备先进的监控与报警系统,用于实时监测消防设备、建筑物状态和火灾报警信号。

●监控系统可以包括视频监控、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火灾报警按钮等,以提前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

4. 数据处理和信息显示要求:●控制室应配备计算机设备和消防控制系统,用于数据处理、信息显示和指挥调度。

●控制室内的计算机系统应具备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5. 能源供应和备份要求:●控制室应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并考虑配置备用电源以应对突发停电情况。

●控制室还应配备备用通信设备和紧急照明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6. 操作人员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消防设备、监控系统和应急预案。

●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迅速反应和决策。

以上是关于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的详细完整版。

每个消防控制室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因此在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实际需求进行详细规划和设置。

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gb25506

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gb25506

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gb25506消防控制室是一个重要的安全保障设施,其规范要求至关重要。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和工作环境得到充分的保护,从而保障消防控制室的正常运行,提高其反应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GB25506是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消防控制室技术条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技术条件,包括消防控制室的设备、空间要求、安全防护、照明、通风、环保、声学等内容。

接下来,我将分别阐述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是消防控制室的设备。

为了确保消防控制室的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应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和管理系统。

消防设备包括消防报警控制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雾探测器等。

消防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消防指挥中心台、监控设备、通讯工具等。

此外,为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供电,消防控制室还应配置UPS供电设备和应急发电机组。

其次是消防控制室的空间要求。

消防控制室需要足够的面积和高度,以便满足消防设备、工作区和行走区的需要。

面积一般应不小于15平方米。

消防控制室还应定期检查和清理,以保持干净整洁,防止设备受到物质和尘埃的污染。

再次是消防控制室的安全防护。

为了保障消防控制室的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如设置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紧急报警设备等,加强出入和安全监控。

最后是消防控制室的照明、通风、环保、声学等方面要求。

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保证消防控制室的正常工作。

例如消防控制室的照明系统应使用无影响眼睛和反射的灯具,并确保照明充足。

通风要求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窒息和中暑。

环保方面要求消除室内的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

同时,消防控制室应装有消毒设备,以保证员工和受检材料的无菌。

综上,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是为了保证消防控制室的正常运行及其应急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对于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消防控制室的监管,确保消防控制室符合规范要求,发挥消防控制室的应急作用。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gb25506

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gb25506

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GB25506引言消防控制室是一个重要的设施,用于监控和控制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备。

GB25506是我国针对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的标准,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

1. 概述GB25506是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设计消防技术规范》(GB50045)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其目的是确保消防控制室在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的要求。

2. 设计要求2.1 空间布局消防控制室应具有合理的空间布局,包括工作区、操作区、监视区和会议区等功能区域。

各功能区域之间应合理设置隔离墙壁或屏风,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静和私密性。

2.2 照明与通风消防控制室应具备良好的照明与通风条件,以保证操作人员在工作时能够清晰地看到监控屏幕和设备面板,并获得舒适的室内环境。

2.3 设备布置消防控制室应合理布置各种消防设备,如火灾报警主机、喷水灭火系统控制器、排烟风机等。

设备之间的布局应符合操作人员的使用习惯,方便操作和维护。

3. 建设要求3.1 建筑材料消防控制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以提高防火性能。

同时,材料的表面应光滑易清洁,以方便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

3.2 防火分区消防控制室与其他区域之间应设置防火分区,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门、防火玻璃等措施,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地隔离和扩散。

3.3 紧急出口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出口,并保持畅通无阻。

出口标志应明确可见,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4. 使用要求4.1 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和资格认证,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熟悉控制室内的各种设备和系统,并能够熟练操作和处理突发情况。

4.2 日常维护消防控制室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和通道应保持整洁有序,杜绝堆放杂物和妨碍安全的行为。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是保障火灾安全的重要设施,通常承担着监控、报警、指挥和救援等职能。

为了提高消防控制室的效能和运行水平,确保火灾应急响应能力,制定一系列的通用技术要求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环境、操作和管理等方面,阐述消防控制室的通用技术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布局与环境要求1. 布局要合理科学:消防控制室的布局应考虑安全性、通畅性和便捷性。

各工作区域之间应合理分隔,并设置明确的出入口通道,保证人员和物品的流动性。

同时应根据不同功能区域的要求设置合理的电源和网络接口。

2. 环境要求卫生舒适消防控制室内应保持干燥、洁净,温度适宜,并配备合理的通风设施,以确保操作员的工作环境舒适。

同时,消防控制室应进行适当的隔离,以防止冷热源干扰。

3. 电磁环境要求严格消防控制室内的电磁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操作设备的正常工作。

应采取措施,以减少电磁辐射和抑制电磁干扰,以确保监控、通信和控制设备的稳定运行。

二、消防控制室设备要求1. 监控设备要先进可靠消防控制室应装备先进的监控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

这些设备应具备高清晰度、高灵敏度和强抗干扰能力,以提供准确的火灾信息和灾情图像。

2. 通信设备要齐全可靠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包括电话系统、网络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等。

这些设备应确保与内外部单位的联络顺畅,以提供及时的信息交流和指挥调度。

3. 控制设备要灵活可靠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可靠的控制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水系统控制器、应急照明控制器等。

这些设备应具备远程控制、实时监测等功能,以实现对火灾控制设备的精确操控。

三、操作要求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应具备消防科学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熟悉操作程序和设备使用方法。

操作人员还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各类消防设备和系统的特点和工作原理,具备相应灾情判断和处理能力。

2. 操作规程应科学准确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阀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系统的启、停信息,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泡沫灭火系统
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干粉灭火系统
设置部位、干粉储罐位置、干粉灭火系统图。
防烟排烟
系统
设置部位、风机安装位置、风机数量、风机类型、防烟排烟系统图。
防火门及
卷帘
设置部位、数量。
消防应急
广播
设置部位、数量、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
应急照明
及疏散指
示系统
设置部位、数量、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图。
消防电源
设置部位、消防主电源在配电室是否有独立配电柜供电、备用电源形式(市电、发电机、EPS等)。
消防电源
系统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
附 录B
(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内容应符合表B.1要求。
表B.1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序号
名称
内容
1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编号、类别、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消防控制室电话;
单位职工人数、成立时间、上级主管(或管辖)单位名称、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单位总平面图(含消防车道、毗邻建筑等);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
灭火器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7
火灾信息
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原因、报警方式(指自动、人工等)、灭火方式(指气体、喷水、水喷雾、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队等)。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是许多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场所。

在消防控制室中,火警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等消防安全设备得到集中管理和监控,因此通常被视为能够减少火灾可能性和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保障。

作为消防安全的核心部门,消防控制室的设施和技术要求至关重要,我们需要掌握相关的基础知识,以保证消防控制室能够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达到最佳的消防安全效果。

1. 消防控制室位置消防控制室应该设立在比较容易接近的地点,而且要标明醒目的标志。

建议选择距离最大110米的通风良好的地点。

2. 消防控制室环境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该设立在相对封闭、防潮、不易燃烧和通风良好的地点。

要求其清洁整洁,不堆放杂物,温度控制在5-35℃之间,有足够空间进行工作和休息。

3. 消防控制室供电要求消防控制室的供电要求应该是拥有双路电源,每一路的额定在0.5mA~3mA之间,具有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功能。

同时,还需要提供消防电源和漏电保护措施。

4. 消防控制室水源及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地面面积应该不小于10平方米或按火灾危险等级需要进行安排。

消防控制室要有可靠的压力,保证水源的水压不受外界影响。

消防控制室应备有完整的灭火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水闸、消防卷扬机、防排烟系统的控制器等。

5. 消防控制室消防管路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设有旁通消防水管,并设置消防止回流设施,避免出现回流和水退或水尽的情况。

消防水供应管道的交界处和非自卸式消防设备的阀门处安装双与接头,并设置水表。

6. 消防控制室排烟系统的要求建设消防控制室的场所,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烟排烟和通风设备,以保证消防控制室能够及时排出烟雾和有毒气体。

同时建设单位还需要进行每年的防排烟系统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的运行效果。

7. 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装置的要求设立在消防控制室中的自动报警装置,需要具备自检自测的功能,将自动报警控制器和报警设备进行分类控制。

同时建设单位在进行安装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级标准进行配置和设置。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_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_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2011-11-03 16:37:59)标签:分类:消防规定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 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3)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6)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8)前言本标准的第4、5、6、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电子仪器厂、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宏军、马恒、潘刚、沈纹、屈励、张颖琮、刘阿芳、赵庆平、马辛、宇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 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二、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档案,档案主要包括: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三、定期组织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巡查、单项检查和联动检查三种方式,巡查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动检查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完毕,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四、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故障,不需要暂停系统的,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并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需要暂停系统的,应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停用超过24小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控制室内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熟练操作各种消防设备二、密切监视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各项功能,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三、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向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及上级领导报告,认真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四、遇火警按《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处置,并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作好火警记录五、协助工程设备部门和其他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测试工作,保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六、做好消防控制室清洁卫生,管理保存好室内物品,保持室内整洁。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一名人员负责二、值班人员必须取得消防执业资格,持证上网三、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按时上岗,不得脱岗、睡岗四、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核对《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及《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准确填写《消防控制室交接班记录》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未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二、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档案,档案主要包括: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三、定期组织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巡查、单项检查和联动检查三种方式,巡查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动检查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完毕,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四、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故障,不需要暂停系统的,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并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需要暂停系统的,应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停用超过24小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控制室内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熟练操作各种消防设备二、密切监视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各项功能,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三、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向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及上级领导报告,认真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四、遇火警按《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处置,并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作好火警记录五、协助工程设备部门和其他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测试工作,保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六、做好消防控制室清洁卫生,管理保存好室内物品,保持室内整洁。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一名人员负责二、值班人员必须取得消防执业资格,持证上网三、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按时上岗,不得脱岗、睡岗四、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核对《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及《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准确填写《消防控制室交接班记录》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未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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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 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

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 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资料和管理要求4.1 消防控制室资料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c)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d)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e)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f)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g)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4.2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4.2.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实行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d)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4.2.2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c)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5控制和显示要求5.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4.1条规定的资料内容及附录B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b)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c)应能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5.2~5.7规定的动态信息;d)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e)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f)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430mm;g)应能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5.2 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5.3 消防联动控制器5.3.1 应能将5.3.2~5.3.10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3.2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b)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5.3.3 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b)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c)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4 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c 5.3.5 对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喷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2的要求;b)采用压力容器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4的要求。

5.3.6 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c)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d)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7 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8 对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b)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c)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5.3.9a)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b)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c)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10 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b)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5.4 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总机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d)应能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5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c 5.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c)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d)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7 消防电源监控器消防电源监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b)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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