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
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5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5号《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已经2019年7月2日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2019年7月16日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者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
煤矿冲击地压按照冲击危险性评价结论分为:无冲击地压危险、弱冲击地压危险、中等冲击地压危险和强冲击地压危险4个等级。
第四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当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原则,实行源头防范、分级设防、监测预警、智能开采,提升综合防治能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的监察工作。
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地震、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煤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一)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一)煤矿冲击地压是极其常见的一种地质灾害,一旦发生,既会对煤矿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也会威胁到矿工的人身安全。
因此,制定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的依据,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包含了以下重要内容:1.防治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包括了防治工艺流程、技术设备使用要求等,其目的是为了规范防治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防治工作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2.防治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了针对冲击地压防治的安全管理措施,如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监控机制、应急预案等,旨在从管理层面上提高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实施力度。
3.防治成效考核标准:明确防治措施取得的成效要求,重点是针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取得的效果、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和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建立,对于考核评级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成为了必要环节。
在考核评级的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1.成立考核小组和考核大队,明确考核指标及方法,强调考核结果的权威性。
2.将考核内容区分为安全生产水平、防治成效和节能减排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制定考核评级标准,采用分级分类方法,一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
4.建立奖励与惩罚机制,奖励成效显著的煤矿,惩罚未达到标准的煤矿,以此倒逼煤矿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总之,煤矿冲击地压是煤矿安全的“头号杀手”,建立科学可行的防治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不仅能够保证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更能从制度上保障了煤矿防治安全质量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地压是矿山生产中常见的危险因素,是指岩层断裂、岩体变形、断层活动等导致矿山井巷或采空区地面或岩体向下塌落的现象。
地压事故是矿山生产中较为严重的集体性事故之一,其发生往往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避免和减少地压事故的发生,对各项地压防治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非常必要。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明确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和方式,以确保矿山生产中地压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有效性。
本文档适用于全国各地各类矿山企业,在矿山井巷和采空区等地压易发区域进行作业的职工,以及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管理部门。
责任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为了加强地压防治工作的落实和实效,对于矿山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责任考核机制。
具体的责任考核方式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第一种: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是责任考核机制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
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和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地压防治的实际情况,定期到矿山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考核:1.矿山企业是否制定了科学的地压防治方案;2.矿山企业是否按照方案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3.矿山职工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地压防治工作中的各项职责;4.矿山企业是否设置了地压预警装置,并且装置能否及时发出预警信号;5.矿山职工在地压事故发生时是否会第一时间进行自救和互救。
第二种:考核问卷考核问卷是责任考核机制中的一种简单而又有效的方式。
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和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地压防治考核问卷,并要求矿山企业对其中的问题进行认真回答。
考核问卷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矿山企业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地压防治方案;2.矿山企业是否会根据地压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3.矿山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是否会履行地压防治工作的职责;4.矿山企业是否配备了相应的地压防治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及时维护和更新;5.矿山企业是否对职工进行了地压防治方面的培训。
第三种:奖惩制度奖惩制度是责任考核机制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 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原则;3. 科学防治、技术领先、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研究制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规划和措施;(2)组织实施冲击地压防治工作;(3)监督检查冲击地压防治工作;(4)协调解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防治措施1. 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1)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预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矿井冲击地压动态;(2)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 区域防治:(1)合理优化矿井布局,采用小煤柱掘送巷道、开采底板解放层等措施;(2)使用SOS微震监测系统进行全矿监测,分析微震反演等数据,确保区域防治效果。
3. 局部防治:(1)加强巷道支护,控制工作面推进速度;(2)加强施工卸压钻孔、煤体注水等措施;(3)使用KJ550-2和KJ743应力在线监测系统,采取各项卸压措施,确保局部防治效果。
4.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对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2)对新入职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安全防护能力。
五、监督检查1. 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 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1. 对在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冲击地压防治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2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煤矿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应遵循“预测、预防、控制和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应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法律手段,全面提高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水平。
第五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应根据煤层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
第六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落实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矿工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不断推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和设备的创新。
第二章预测与评价第八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应结合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历史资料和工作面的采矿参数等数据进行。
第九条冲击地压的评价应综合考虑煤层的岩性、厚度、倾角、构造及应力等因素,并按照规范化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和评价结果应及时上报煤矿管理部门,并作为决策制定的依据。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首先从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方面入手,合理布置采矿工作面,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
第十二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各类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推广应用安全矿柱、支护和固定装置等技术措施,防止采动区域发生大面积塌陷。
第十四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加强巷道支护和负荷控制,确保通风和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时,煤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事故的救援工作应按照优先救援人员和控制事故扩大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冲击地压事故的处置工作应迅速进行,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二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煤矿冲击地压是煤矿生产中的常见问题,其给矿井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制定了以下细则。
一、建立健全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织机构为了确保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煤矿应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组织机构。
该机构应包括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组。
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应由矿长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牵头负责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技术指导组应由矿井设计专家、地质专家、安全专家等组成,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对矿井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预警和处理地压危险。
工作组由矿井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矿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实施冲击地压防治方案,加强矿井巡检和监测,提醒矿工注意地压危险,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建立完善的矿井冲击地压监测系统为了及时发现和预警地压危险,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冲击地压监测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地压传感器、数据采集器、监测终端和数据分析软件。
地压传感器应布设在矿井不同位置,能够准确测量地压的大小和变化趋势。
数据采集器负责收集地压传感器的数据,并将其传输至监测终端。
监测终端负责接收和存储地压数据,并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
数据分析软件负责对地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矿井巡检和预防措施执行为了避免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矿井管理人员应加强矿井巡检工作,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首先,要加强巡检力度,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其次,要落实瓦斯抽采和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通风系统畅通,并及时清理瓦斯积聚物。
然后,要加强巷道支护工作,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支护设施。
再次,要加强矿井涌水防治工作,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最后,要加强对煤层顶板和底板的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四、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矿工对冲击地压的认识和防范能力,煤矿应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是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二、冲击地压的定义与分类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受到开采、挖掘等外力作用,产生应力集中和能量积累,导致岩体突然破坏、岩块弹射、岩层移动等现象。
第九条冲击地压分为突发性冲击地压和缓变性冲击地压两种类型。
突发性冲击地压是指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冲击地压现象,具有突发性、破坏性、难以预测等特点;缓变性冲击地压是指在较长时间内逐渐发展的冲击地压现象,具有渐变性、可预测性等特点。
三、防治措施第十条煤矿企业(煤矿)应根据冲击地压的类型、特点和危害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确保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煤矿企业是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冲击地压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对冲击地压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冲击地压变化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冲击地压防治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冲击地压事故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监督检查制度,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任追究制度,对在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档案管理制度,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各项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管理水平,根据《矿山安全法》《井下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企业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是对煤矿企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管理和工作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维护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
第二章考核主体第四条考核主体为煤矿企业的监管部门。
第五条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部门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充足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条理清晰的思考能力。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包括煤矿企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全部内容,重点检查以下方面:1.冲击地压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2.冲击地压防治设施的安装和维护情况;3.冲击地压防治设施运行及使用情况;4.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5.冲击地压防治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情况;6.其他与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事项。
第七条考核部门应该深入煤矿企业的现场进行检查,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工作人员和矿工了解情况,同时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翻阅企业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记录;2.考核部门代表走访煤矿企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3.视察煤矿企业的冲击地压防治设施;4.对企业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进行抽样检验。
第八条考核部门应该采取公开的方式,将考核结果通报给煤矿企业及监管部门,鼓励煤矿企业积极改进工作。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九条本办法采用的考核标准详见下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领导重视企业领导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决策执行情况企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的制定情况、实施情况和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水平煤矿企业冲击地压防治设施的安装和维护情况、设施运行及使用的情况风险评估能力煤矿企业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第五章考核结果第十条考核部门应该依据考核标准的具体情况,对煤矿企业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考核部门对煤矿企业的评价分为优、良、一般、较差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其中,一般以上级别的为达标,较差及以下为未达标。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方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动,城市道路、建筑物的日益增多,地下管线、地铁隧道等地下设施的建设也越来越频繁,地下空间的使用越来越多而杂。
其中,地压事故是一种比较不安全的安全事故,假如不适时实行措施进行防治,简单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此,各级政府加强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地压防治安全工作的实施和推动。
一、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紧要性地压防治是保障地下空间安全的紧要手段,其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进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加强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群众安全感,促进城市进展具有紧要的意义。
此外,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还可以促进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提高地下空间的使用效率。
二、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方法的订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方法是依据《地压防治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暂行方法》等法规制度订立的政策文件。
在订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方法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考核内容实在来说,考核内容应包括地压防治的工作进展情况、地压防治方案的编制情况、地下空间的监管情况、地下空间的利用情况等。
同时,还应考虑到政府部门的履职情况、监管部门的作用发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以便全面了解地压防治安全工作情况。
2.订立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当具有可检验性和操作性,以便更好地促进地压防治安全工作的实施。
实在来说,考核指标应包括工作完成情况、投入效益、安全生产管理指标、技术指标等方面。
3.明确考核标准为了保证考核的严谨性和公正性,考核标准应明确、操作性强、可量化。
考核标准包括典型事例评价、检查评估、行政惩罚评价等多种形式,从而全面把握地压防治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
4.明确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当公开透亮,以便支持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同时,考核结果应当引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开展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提升防治本领。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和高效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制定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第四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遵循“防治为主,综合治理”原则,采取技术手段及管理措施进行防治和控制。
第二章预防控制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冲击地压的预测和监测,建立健全预测模型和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冲击地压的演变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控制。
第六条矿山应根据冲击地压的特点,合理设计采掘方式和支护方式,以减小冲击地压的危害。
第七条矿山应加强巷道支护工作,确保巷道的稳定和安全。
第三章围岩预警第八条在矿山中,应设置固定点位进行巷道围岩的预警监测,建立巡检制度,并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九条巡检过程中,发现围岩有明显损伤、下沉、断裂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条矿山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并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应对各类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十一条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排险工作,并做好事故报告和记录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配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协助工作。
第六章罚则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六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关于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范本,仅供参考。
实际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持续坚持冲击地压“可预、可防、可控、可治”防治理念,进一步提升全员防冲意识,继续推进“六位一体”防冲管理体系、“五强一大”防冲技术体系和“四个一”技术管理程序模式建设,提高常村煤矿冲击地压整体防治水平,实现“减震消灾,有冲无伤”冲击地压防治总体目标。
1、杜绝冲击地压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发生。
2、杜绝因防冲措施不落实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3、实现工作面合理布局,安全开采。
4、通过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措施努力使冲击地压少发生,即使发生也不伤人的防治目标。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冲击地压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防冲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成员:防冲副总、防冲办、安检科、生产科、地测科、机运科、通风科、调度室、纪委、组干科、劳资科、企管科、财务科、供应科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军辉兼任。
办公室负责组织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的考核、奖罚兑现等工作。
三、考核对象冲击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施工的相关生产区队和科室。
四、考核办法(一)矿井考核主要考核指标:①卸压工程量计划完成情况;②钻屑检测工程量计划完成情况;③防冲红线和管理重点落实情况。
④与防冲相关的设备材料供应情况,监督落实防冲工程情况等。
(二)责任管理部门考核1、责任管理部门职责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是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编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规定、规范,负责矿井防冲管理制度建设、技术管理、防冲措施的督查落实及防冲设计审批、业务考核、冲击地压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冲击地压业务部门职责、防冲安全技术措施、人员培训和装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冲击地压隐患、冲击地压事故进行追查;负责防治冲击地压全员培训。
煤矿质量标准化
单位: 考核内容 1.成立防冲领导小组和防冲机构,设 置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 2.根据防冲需要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 3.有专职防冲队伍,人员满足矿井防 冲工作的需要 1.建立完备的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 责任考核办法 2.健全完善防冲安全生产责任制、岗 位责任制、技术管理制度、预测预报 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3.编制防冲实施细则 1.编制五年长远防冲工作规划,年度 、季度工作计划 2.冲击地压防治资金列入安全费用, 吨煤不低于3元 3.编制发生冲击地压时的应急预案 1.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 2.定期组织防冲全员培训,熟悉防冲 应知应会 3.防冲手册做到井下人员人手一册。 1.有月度防冲隐患排查,并形成排查 -汇报-落实-总结闭环管理体系 2.结合监测系统,每天完成现场监测 报查报表,并报分管领导 3.对掘进工作面评定冲击危险级别合 4.有标明冲击危险区域的采掘工程平 面图 1.防冲设计、规程、措施内容齐全、 编制及时、图文清晰、保存完好; 2.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 试、复查和签名记录 1.微震监测系统配备运行正常,分析 及时 2.掘进工作面支架工作阻力在线监测 系统使用正常,分析及时 3.顶板离层在线监测使用,分析及时 4、煤粉监测按设计、规程要求实施 1.危险区按要求实施大孔径钻孔卸压 解危卸压、超前松动爆破、卸压爆破 、煤层注水等综合措施 2.施工期间,安全措施执行到位 检查时间: 标准分 考核办法 一处不符 合规定, 扣1分 年 月 日
1.有冲击危险的采煤工作面,要有加 强个体防护措施。 2.危险区限行措施执行到位 九、综合防护 3.超前支护满足防冲要求 4.电缆、管线、物料、设备等符合防 冲要求
5.锚杆、锚索防脱措施到位 事故分析、追究严格按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 规定执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矿井实际要求,现就**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及内容考核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文件精神。
主要考核《关于加强二〇一二年安全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下达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2012年各级安排冲击地压防治活动完成情况。
二、考核办法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
考核按附表中所列逐项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
考核采用分级制,标准分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类别考评项目考评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扣分责任人冲击地压防治冲击地压防治冲击地压防治冲击地压防治组织体系100分冲击地压防治组织体系100分冲击地压防治组织体系100分1【组织机构】10⑴有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安全第一责任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无领导小组、办公室扣2分,分工不明确,扣1分⑵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组长主持,研究部署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少开一次会议扣2分,记录或主持不符扣1分。
⑶制定冲击地压防治实施意见,每月对冲击地压防治情况进行一次自检,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目标、有奖惩无办法扣2分,不具体、少自检扣1分,自查不认真扣1分2【安全管理网络】15⑴矿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mdash;分管领导mdash;业务部门mdash;生产区队mdash;班组mdash;职工的梯形管理网络,职责分工明确,并积极发挥作用网络少一个环节或与实际不符一处扣2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1分⑵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次冲击地压防治办公会,正职至少主持一次,在矿副总以上领导参加,及时研究部署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无纪要一次扣2分,少一人(次)扣1分,记录不符合扣1分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求,管理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
目录一、总则 (1)二、防治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2)(一)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 (2)(二)防冲工作矿长办公会议制度 (6)(三)防冲巡回检查制度 (8)(四)微震事件分析处理制度 (9)(五)预警处置及效果检验制度 (10)(六)监测数据保存制度 (15)(七)监测数据分析制度 (17)(八)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 (19)(九)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 (21)(十)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 (22)(十一)防冲例会制度 (24)(十二)防冲隐患排查制度 (25)(十三)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和分析制度 (27)(十四)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28)(十五)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32)(十六)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5)(十七)防冲教育培训制度 (39)(十八)交接班管理制度 (41)(十九)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物料捆绑制度 (42)(二十)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躲炮制度 (47)(二十一)冲击地压危险区限员管理制度 (48)(二十二)卸压工程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50)三、附则 (54)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暂行)一、总则(一)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冲管理,提高矿井整体防冲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制度。
(二)公司经理(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副经理(副矿长)根据防冲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矿井生产,协调各专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冲副总、防冲办主任在分管范围内负责落实责任。
(三)加强对综合管理制度中各项要求的实施和落实,确保能够长期有效的运作。
(四)本管理制度以《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淄矿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针对新河矿业公司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与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与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1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2条煤矿企业(矿井)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3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对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第4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企业(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保证满足防冲工作需要。
第5条冲击地压矿井应当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___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6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管理制度、防冲培训制度、冲击地压事故报告制度等。
第7条鼓励科研单位和煤矿企业加强防治冲击地压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防治冲击地压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1 页共14 页第8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矿井可按照冲击地压发生时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冲击地压分类。
应当针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9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10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m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m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m、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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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村煤矿
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持续坚持冲击地压“可预、可防、可控、可治”防治理念,进一步提升全员防冲意识,继续推进“六位一体”防冲管理体系、“五强一大”防冲技术体系和“四个一”技术管理程序模式建设,提高常村煤矿冲击地压整体防治水平,实现“减震消灾,有冲无伤”冲击地压防治总体目标。
1、杜绝冲击地压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发生。
2、杜绝因防冲措施不落实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3、实现工作面合理布局,安全开采。
4、通过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措施努力使冲击地压少发生,即使发生也不伤人的防治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冲击地压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防冲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其他
相关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防冲副总、防冲办、安检科、生产科、地测科、机运科、通风科、调度室、纪委、组干科、劳资科、企管科、财务科、供应科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军辉兼任。
办公室负责组织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目标的考核、奖罚兑现等工作。
三、考核对象
冲击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施工的相关生产区队和科室。
四、考核办法
(一)矿井考核
主要考核指标:①卸压工程量计划完成情况;②钻屑检测工程量计划完成情况;③防冲红线和管理重点落实情况。
④与防冲相关的设备材料供应情况,监督落实防冲工程情况等。
(二)责任管理部门考核
1、责任管理部门职责
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是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编常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规定、规范,负责矿井防冲管理制度建设、技术管
理、防冲措施的督查落实及防冲设计审批、业务考核、冲击地压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冲击地压业务部门职责、防冲安全技术措施、人员培训和装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冲击地压隐患、冲击地压事故进行追查;负责防治冲击地压全员培训。
生产技术科负责采区及重点采掘工作面设计的审批,在设计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防冲工作要求,并参与防冲专项设计的会审工作;负责组织审查矿井在满足防冲要求下采掘接替计划,并督促接替计划的实施;负责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支护工程质量的监督落实,确保巷道支护质量和效果。
地测科负责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煤层顶、底板厚度变化及断层、褶曲等特殊地质构造的探测;负责冲击地压工作面地表岩层观测,为摸清工作面上覆岩层运移规律和采取针对性的冲击地压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机运科负责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和确保通讯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监测设备供电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可靠,以及各项卸压工程使用的钻具管理。
通风科负责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内通风设备和设施、压风自救装置的管理,要充分考虑冲击地压的影响,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调度室负责防冲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异常或发生冲击地
压事故时信息的传递工作;协调和督促开展冲击地压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组干科、劳资科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人员配备,合理定编定员,确定工资基数,确保防冲队伍稳定、专业人员满足需要。
企管科参与对矿井月度、季度、年度防冲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负责将所需冲击地压治理工程和设备列入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并按规定审核、预决算。
财务科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所需设备、材料、工程、科研等所需资金,确保冲击地压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
供应科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所需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
纪委将冲击地压治理工作列入监督监察内容,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冲击地压治理工作职责,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格问责。
(三)考核方式
防冲目标管理考核与安全“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创建同步部署、同步要求、同步推进。
每月由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牵头,安全检查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机运科、通风科、调度室等科室各抽调1-2名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地面查资料、井下查现场的方式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奖罚办法
1、考核结果与“双基”考核成绩挂钩,一项防冲工程考核指标未完成,扣除被考核单位当月防冲系统双基考核成绩5分。
2、发生冲击地压伤亡事故,分别扣除被考核单位当月防冲系统双基考核成绩10分和30分;对因不认真落实矿有关防冲规定要求、不及时制定防冲专项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力而造成破坏性冲击地压事件,或发生破坏性冲击地压事件、事故后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扣除被考核单位当月防冲系统双基考核成绩10-20分,并追究被考核单位队长、书记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不按防冲措施执行或违反措施和有关规定的,每次扣除被考核单位当月防冲系统双基考核成绩3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追。
4、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冲卸压工程的,每次扣除被考核单位当月防冲系统双基考核成绩2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追。
5、对因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监督落实不到位,或配合不到位,职责不到位而造成冲击地压事故或恶劣影响的矿有关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追。
6、在冲击地压发生前能够提前预警,并组织人员撤离
的,一次奖励被考核单位当月防冲系统双基考核成绩20分;在冲击地压防治方面有重大技术创新,且获荣誉证书或得到矿、公司认可的,一次奖励被考核单位当月防冲系统双基考核成绩3~10分。
六、奖罚兑现
次月20日前,由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将上月冲击地压防治目标考核结果及奖罚意见报送至双基办。
七、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下发的目标考核办法废止,解释权属常村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