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院多学科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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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院多学科会诊制度
文件名称全院多学科会诊制度
文件编号M-201601-009总页数1
制定部门医务科版本号2016-01-
1、目的:实施全院多学科会诊,解决疑难、危重、及特殊患者诊断、治疗问题,做到及早诊断,规范诊疗。
2、内容:一是会诊时机:当患者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治疗难度大,需要3个或3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时,提交多学科会诊;
3、门诊病例多学科会诊:一是组织:门诊病例多学科会诊由门诊部负责组织,时间一般定于周一至周五下午,会诊地址:门诊大楼一楼门诊;二是首诊医师职责:对符合多学科会诊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完善相关的检查,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科室或专家,请示门诊部主任后发送会诊申请单至各科室并电话通知;三是门诊部主任职责:门诊部主任组织本部门的多学科会诊并主持;四是参加人员:门诊部主任主持,申请会诊医师参加,被邀请科室指派有资质的人员参加;五是记录:会诊结束后30分钟由门诊部申请医师填写《全院多学科会诊评价表》,并整理会诊内容,门诊部主任审核;六是监管:门诊部进行监管。
4、多学科会诊的组织及各部门职责:
危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