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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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模板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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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生猪安全承诺书甲方:乙方: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上海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

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

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5篇)

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5篇)

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5篇)第一篇: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了全面提高生猪屠宰的质量安全水平,保证出厂(场)猪肉完全合格,使消费者买得放心,吃的安心,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郑重承诺:一、守法经营。

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

作为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严格收购。

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制度,每头生猪进厂(场)时必须带有检疫证章、耳标、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车辆消毒证明等有关证明,拒收经检测瘦肉精阳性和注水生猪。

四、严控质量。

建立严格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生产的肉品必须经检验全部合格,并加盖检疫、检验印章,方能出厂(场)。

保证不屠宰加工病死猪、注水猪等违法行为,屠宰环节检验出的病害肉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实行追溯。

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六、积极配合。

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愿接受指导;完善统计报送制度,按规定按时报送各项数据和报表;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

承诺企业:绵阳市东方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李田米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二篇: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为了全面提高猪肉的质量安全水平,防止“瘦肉精”事件及非法对肉品注水、注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肉品及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特与定点屠宰企业制定安全责任书。

生猪屠宰安全生产承诺书

生猪屠宰安全生产承诺书

生猪屠宰安全生产承诺书尊敬的领导、同事们:为了确保生猪屠宰生产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我们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生产的各项安全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正确措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

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六、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上级并进行整改。

七、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的公示和报告,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检查。

八、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渣得到有效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九、加强劳动保护,为员工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生产,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以最大的努力和诚意,切实履行以上承诺,确保生猪屠宰生产的安全生产,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生猪屠宰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生猪安全承诺书【可编辑版】

生猪安全承诺书【可编辑版】

生猪安全承诺书生猪安全承诺书甲方:乙方: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XX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XX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

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当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

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1X年X月X日201X年X月X日附送: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经验材料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经验材料今年以来,我区把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作为推进工业强区和加速农业产业化的有力抓手,扎实推进生猪养殖“四化一型”模式,即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生态型,组织动员广大农户优化品种、改圈增栏,取得明显成效。

生猪安全承诺书

生猪安全承诺书

生猪安全承诺书甲方:乙方: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上海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

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

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生猪安全承诺书

生猪安全承诺书

生猪安全承诺书
尊敬的用户: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郑重承诺,所售出的生猪符合以下标准和要求:
1. 卫生安全:所售出的生猪在养殖过程中,严格遵守卫生要求,定期体检和疫苗注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饲料安全:所使用的饲料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选用,不含任何禁用物质,保证食
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3. 养殖环境:生猪养殖场所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洁和消毒,避免疾病传播。

4. 检测合格:所售出的生猪在屠宰前经过合格的检测,确保不含病变脏器,肉质完好。

5. 追溯系统:建立完善的生猪追溯系统,可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供应链信息,确保
产品源头可查。

我们郑重承诺,以上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我们将持续不断地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和
安全性。

如果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上述承诺的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
们将积极处理和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公司名称)。

禁养生猪承诺书

禁养生猪承诺书

禁养生猪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我们自发地制定本禁养生猪承诺书,郑重地承诺:
一、禁养生猪
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养殖、出售任何形式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杜
绝生猪相关的品种、血统等。

二、选择优质、安全的生猪饲养方式
为了保证猪肉品质,我方将选择科学合理的饲养方式,如配饲料、开展定向运动、不使用任何禁药、抗生素和生长促进剂等。

三、保证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我方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按照种养结合、隔离防疫、检疫备案、全程追溯等
要求,确保从育种、饲养、屠宰、分割、检验、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公开透明
我方将向消费者公开发布生猪饲养环节的基本情况,包括品种、用药记录、预
防接种记录、饲料来源、抽检报告等等,接受社会监督。

五、违反承诺责任
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若经责任部门查证属实将承受的法律、行政责任,并接
受社会及媒体舆论谴责。

结束语
我们承诺不养殖、出售任何形式的生猪及生猪产品,遵守相关规定,为保障食
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孜孜不倦。

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推进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安全、健康、可口的优质食品环境。

生猪供应协议书通用范本6篇

生猪供应协议书通用范本6篇

生猪供应协议书通用范本6篇篇1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需求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生猪供应的质量与安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确保乙方生猪供应的稳定性、质量和安全,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供应生猪。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产品规格与质量标准1. 甲方供应的生猪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生猪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如GB/T 1723-XXXX等。

3. 生猪须经兽医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相关的检疫证明文件。

4. 生猪供应的规格及其他质量要求按附件中的要求执行。

三、价格与结算方式1. 生猪的单价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价格按附件中的价格表执行。

2. 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如:现金、转账等)。

3.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交货与验收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 交货时间:按照乙方的需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交货。

3. 验收标准: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质量标准以及附件中的要求执行。

乙方在收到生猪后应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确保供应的生猪质量符合约定标准,按时交货,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乙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妥善保管生猪,确保生猪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保障生猪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4. 乙方不得将甲方供应的生猪用于其他非法用途,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1. 若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

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

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篇一」甲方:乙方: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XX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XX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

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当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

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章20XX年X月X日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篇二」为加强对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防范鱼苗及水产品药物残留的发生,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2023年生猪安全承诺书

2023年生猪安全承诺书

2023年生猪安全承诺书尊敬的消费者:我公司郑重承诺,在2023年生猪养殖过程中,将坚守食品安全的底线,确保生猪产品的安全和优质。

在此,特向您提供我公司2023年生猪安全承诺书,以表明我公司的决心和责任心。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的生猪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养殖环节到屠宰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的全程管理和控制。

2.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生猪养殖过程中不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并定期更新禁用药物清单,确保食品安全。

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员工操作规范,遵守相关规定。

二、兽药使用管理:1.确保生猪的兽药使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标准,不使用禁用药物和超标药物。

2.制定兽医兽药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兽药使用合理、规范和安全。

3.加强对兽药使用的监控和追溯,确保兽药使用记录真实可查,并确保兽药残留不超过国家标准。

三、环境污染防控:1.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生猪养殖环境的管控和治理,确保养殖过程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定期对养殖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生猪养殖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氮、磷排放,防止水体和土壤污染。

四、疫病预防控制:1.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控制度,包括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疫苗使用管理,确保生猪群体的健康和疫病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2.定期对生猪进行疫苗接种和体检,杜绝传染性疾病发生。

3.配备专业的兽医团队,提供科学的疫病防控咨询和技术支持。

五、质量追溯体系:1.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确保生猪产品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2.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对养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数据进行真实记录和保留。

3.确保产品与标签一致,提供完整产品追溯信息,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需求。

以上即为我公司对2023年生猪安全的承诺和措施,我们将确保这些承诺得到切实履行,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生猪产品。

同时,我们欢迎消费者对我们的养殖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生猪供应协议书范本5篇

生猪供应协议书范本5篇

生猪供应协议书范本5篇篇1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需求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供应生猪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确保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规范生猪购销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生猪质量与安全,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生猪品种及数量1. 乙方需要向甲方采购的生猪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生猪数量根据乙方需求而定,具体数量及采购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质量标准1. 甲方提供的生猪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生猪质量的标准和要求。

2. 生猪须经畜牧部门检疫合格,并附有相应的检疫证明。

3. 生猪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违禁药物,确保无病害、无伤残。

五、价格及支付方式1. 生猪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以每次交易时确定的为准。

2.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生猪后,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3.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与验收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验收方式:乙方应在收到生猪后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3.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生猪质量的标准和要求,附有相应的检疫证明。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提供的生猪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交货,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猪场员工生物安全承诺书

猪场员工生物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猪场养殖生物安全,提高我场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消费者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作为猪场员工,特签订本生物安全承诺书。

一、要积极做好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同事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按要求办理注册手续,经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

四、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

五、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及时通报给上级。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完整word版)生猪安全承诺书

(完整word版)生猪安全承诺书

度米文库汇编之生猪安全承诺书甲方:乙方: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升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易市场竞争力,保证上海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两方赞同,特签署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实时向乙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例和上海市相关规定,踊跃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敦促当地动物防疫监察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看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察下,乙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例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指导和监察会员单位严格依据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敦促入沪会员单位增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全部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全部入沪会员单位一定经甲方审察、查收合格,并通告上海市兽医卫生监察管理所赞同后方可入沪。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余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

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一定经乙方赞同,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一定成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办理、疫病办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察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察看管。

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看管,当地动物防疫监察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署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犯安全质量承诺,不可以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一定立刻撤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实时通告甲方。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余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办理。

因为乙方会员单位违犯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肩负。

六、本承诺书自署名之日起奏效,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兽医卫生监察管理所保留一份。

甲方单位盖印乙方单位盖印受权代表人署名:受权代表署名:年代日年代日。

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4篇

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4篇

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4篇如今的生活中,大家都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快来写下你们的安全承诺书吧!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一】为保证出厂(场)猪肉完全合格,使消费者买得放心,吃的安心,根据《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屠宰企业特向xx县农业局及社会承诺如下:一、守法经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

作为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严格收购。

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制度,每头生猪进厂(场)时必须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耳标、瘦肉精溯源单及车辆消毒证明等有关证明,保证证物相符,不弄虚做假拒收没有产地检疫证明、耳标和瘦肉精溯源单的生猪。

四、严控质量。

建立严格的生猪入场和生猪产品出场登记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生产的肉品必须经检疫检验全部合格,并加盖检疫、检验印章,方能出厂(场)。

保证不屠宰加工病死猪、注水猪等违法行为,屠宰环节检疫出的病害肉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屠宰检疫。

屠宰厂屠宰时必须提前6小时报检,填写报检单,同时对待宰猪按不得少于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自检。

屠宰厂不按比例进行瘦肉精自检的,检疫人员可拒绝进行屠宰检疫。

检疫人员必须对进厂猪进行严格检查,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耳标及瘦肉精溯源单的生猪,不进行屠宰检疫。

六、实行追溯。

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七、积极配合。

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愿接受指导;完善统计报送制度,按规定按时报送各项数据和报表;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处理。

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

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

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 甲方山东省动物防疫监督所 乙方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 争力,保证上海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 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 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 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 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 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 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 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 后方可入沪。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

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 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 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 同时接受当地县市、 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

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 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 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 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 发现,严肃处理。

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 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

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

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以下是关于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甲方:山东省动物防疫监督所乙方: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上海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

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

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尊敬的消费者:为了确保您能够购买到安全、健康的生猪产品,我们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把控生猪来源我们承诺,所有生猪产品均来自经过严格检疫、符合国家标准的养殖场(户)。

我们将严格执行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

同时,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拒绝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和瘦肉精等检测不合格的生猪。

三、严格检验检疫我们承诺,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实行严格的宰前、宰后检疫检验制度。

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加盖检疫合格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同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确保生猪产品经过严格检验检疫,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们承诺,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同时,我们将确保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原材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人员、储运、出厂检验、包装、进货验收等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以持续保证产品质量。

五、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我们承诺,作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同时,我们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虚心接受监督意见,不断改进和提升我们的产品质量。

六、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我们承诺,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如消费者对购买的生猪产品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我们将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郑重承诺,将全力以赴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生猪产品。

同时,我们也期待广大消费者对我们的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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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
关于《供沪生猪安全承诺书范文》,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XX省动物防疫监督所
乙方:XX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上海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

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

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

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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