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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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安监发[2011] 号
关于印发《薛城区安全生产
监察大队2011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
通知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镇街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各有关企业:《薛城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1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已经区安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一月日
薛城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011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制定,合理计划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法定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执法监管,对其他工商贸企业实施一般执法监管。
(二)权责一致、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盘考虑执法力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等因素,合理界定执法权限、范围和频率,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针对安全生产的突发性与阶段性特点作相应地调整。
(三)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着重考虑危险化学品
和烟花爆竹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爆炸、火灾、水灾、中毒等灾害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计划的重中之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去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面、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高危行业隐患整改力争均达到100%,全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
工作目标分为执法监察工作目标和自身建设目标两部分。
(一)执法监察工作目标
1、建立执法监察对象档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企业的现状,逐步完成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企一档管理。
2、执法监察数量:全区全年计划执法监察企业不少于400家次,实现执法监察复查率达100%、案件差错率和案件投诉率为零。
3、执法监察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查处“三违(违章指
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防止“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执法监察,加大“三同时”、“安全培训”、“风险抵押金”专项执法监察力度。
4、执法监察频率:局执法监察大队对辖区内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对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执法监察,每季度不少于1次;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企业、公众聚集场所、轻工、机械、纺织等领域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5、执法监察覆盖面:对辖区内企业(主要是指高危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的执法监察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
6、执法监察复查率:包括到期复查和处罚后的整改复查率要达到100%。
7、当场处罚备案率: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在5日内备案,并将罚款统一上缴财政,上缴率100%。
8、行政处罚案件差错率:监察违法行为的差错率为零;实质性败诉(包括复议、诉讼等)案件为零。
9、案件办理时限: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组织复查;一般处罚案件应自立案起30日内办理完毕(指当事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10、案件结案率:100%(以罚款到账或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视为办理完毕,进行结案)。
11、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达到90%以上。
12、法律文书:使用的所有法律文书,做到统一格式,表述准确,填写规范。
13、执法监察卷宗所涉及的材料目录等,要齐全完整、装订规范、妥善保管。
14、执法监察月报表上报率: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执法监察情况报市局监察支队。
(二)自身建设工作目标
1、在局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监察机制,实行执法监察统一归口管理,明确执法监察主体,明确执法监察职责,健全执法监察管理制度;
2、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 00%,执行公务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亮证执法;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4、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无违法违纪行为或案件;
5、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执法监察工作重点和监管内容
(一)工作重点
执法工作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今年的执法工作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为重点,具体按照《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1、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执法重点是: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员工上岗培训等监督执法。
2、对矿山企业的执法重点是:查禁露天矿山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限制并加快淘汰浅孔爆破;查处无序开采的小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
3、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监督执法从业单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情况、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4、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监督执法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和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各地可结合本地情况,将重大隐患和事故高发行业或领域纳入执法重点。
(二)监管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2010年以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整治为主);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