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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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是一个复杂但极具吸引力的领域。

很多投资者都在寻找高回报的机会,而私募股权基金则以其灵活的投资方式和潜在的高收益,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想要理解这个领域,首先得掌握几个核心的理论框架,才能更深入地了解其运作模式和投资策略。

首先,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理念是“买入、增值、退出”。

这一过程听起来简单,但每一步都蕴含着丰富的策略和考量。

基金通常通过收购未上市公司或进行增资扩股,来实现其投资目标。

在这过程中,投资者会深入分析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和管理团队等。

通过详细的尽职调查,投资者能更好地评估潜在的投资风险和回报。

接着,增值是私募股权投资的核心。

在收购后,基金会通过多种手段来提高目标公司的价值。

这可能包括优化公司的运营流程、提升管理水平、拓展市场份额,甚至是引入新的技术和人才。

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毕竟,如何让一家公司焕发新生,取决于团队的判断和执行力。

而这些努力最终都是为了提高公司的财务表现,以便在未来找到合适的时机退出,获得可观的回报。

退出策略是私募股权投资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退出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IPO、并购或者是转售给其他投资者。

每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的场景。

比如,IPO可能会带来更高的回报,但过程复杂且时间漫长;而并购则可能相对快速,但可能会面临更高的谈判成本。

因此,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和方式,对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除了基本的投资过程,私募股权基金还有很多独特的投资策略。

比如,行业专注型策略。

在这种策略下,基金可能会选择专注于特定的行业,如科技、医疗或消费品。

这种专注使得基金能够深入了解行业动态,把握投资机会。

对于专业能力强的团队来说,专注于特定领域能够更好地识别出具有增长潜力的公司,从而获得更高的回报。

此外,地理区域的选择也是一种常见的投资策略。

某些基金可能会集中在快速发展的市场,如东南亚或非洲,期望在这些新兴市场中捕捉到高增长的机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完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完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种架构比较完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由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一种基金结构。

其目标是通过投资未上市的公司股权来实现资本增值和收益。

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常见的基金架构包括有限合伙人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和信托制度。

本文将对这三种架构进行详细的比较和分析。

1. 有限合伙人制度有限合伙人制度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最常见的一种架构。

在这种结构下,基金的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而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不具备决策权,只有普通合伙人才有决策和管理权。

这种架构的优点在于,有限合伙人的风险相对较低,受限于其出资额。

同时,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具备决策权,能够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和风险控制。

然而,有限合伙人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如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可能会使其承担更大的风险。

2.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另一种常见的架构。

在这种结构下,基金的合伙人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织,即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主体。

基金的合伙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配股权与份额。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优点在于,合伙人的责任有限,仅限于其出资额。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更为规范,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和规定,更便于合伙人之间的权益保护和决策协商。

然而,相比于有限合伙人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对于成立和管理的要求较高,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和财务要求。

3. 信托制度信托制度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较为特殊的一种架构。

在这种结构下,基金的合伙人以信托公司的形式组织,即成立一个信托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主体。

投资者将其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管理。

信托制度的优点在于,信托公司作为独立的管理机构,能够对基金的投资进行更加专业和全面的管理。

此外,信托制度还可以提供更多的信任保障,信托公司作为独立受托人负有管理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责任。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投资模式的转变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投资模式的转变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投资模式的转变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以下简称“pe”)是一种金融安排,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

在我国,pe主要是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

与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pe通过私募方式投向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投向资本市场,包括股权与债券;pe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属于中长期投资,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为中短期投资,期限较灵活;在资金来源上,pe资金来源广泛,包括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机构投资者以及保险公司等,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来自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组织形式上,pe以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为主,证券投资基金则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

二、pe的组织形式对比2.1 公司制pe公司制pe即采用公司法人制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即作为公司的股东,私募股权基金作为公司形式存在。

公司制pe涉及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和管理层两部分。

公司制pe一般会存在自我管理和委托管理两种形式。

2.2.信托制pe信托制pe即采用信托制的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现阶段实际只能采用集合信托计划开展。

该形式pe一般涉及投资人(受益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三方,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建立在基金合同基础上的信托关系。

2.3 有限合伙制pe有限合伙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与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私募股权基金 投资策略

私募股权基金 投资策略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策略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成长投资策略:专注于寻找处于成长阶段的公司,通过提供资金和管理经验来帮助这些公司扩大规模和提升业绩。

这种策略通常需要投资者具备长期的投资眼光,因为成长型公司的业绩需要一定的时间来体现。

2. 风险投资策略:专注于投资创新型、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这些项目通常处于初创期或者扩张期,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管理经验来支持其发展。

风险投资策略的收益波动性较大,但长期来看,如果成功的话,能够获得极高的回报。

3. 并购投资策略:专注于通过收购和兼并等方式来获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重组或改造,以实现价值最大化。

这种策略需要投资者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对市场趋势的敏锐洞察力。

4. 夹层投资策略:专注于向那些既不是处于早期成长阶段,也不是处于破产或清算阶段的公司提供融资。

这种策略通常采用债权和股权相结合的方式,以平衡风险和回报。

5. 房地产投资策略:专注于投资房地产市场,通过购买、开发和销售房地产来获取收益。

这种策略需要投资者具备丰富的房地产市场知识和经验,以及对市场趋势的敏锐洞察力。

6. 自然资源投资策略:专注于投资于拥有或依赖自然资源的公司,如矿业、石油、天然气等。

这种策略需要投资者具备对行业和市场趋势的深入了解,以及对资源的估值能力。

7. 金融工具投资策略:通过投资于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基金等)来获取收益。

这种策略需要投资者具备对金融市场的深入了解和投资技巧,以及对市场趋势的敏锐洞察力。

不同的私募股权基金可能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投资者在选择私募股权基金时应该了解其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以做出适合自己的投资决策。

同时,投资者也应该保持警惕,避免被一些不良私募股权基金所欺骗。

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介绍

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介绍

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介绍私募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专业投资机构管理的基金,其运作模式相对于公募基金来说更加灵活和多样化。

本文将介绍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包括基金的募集、投资策略、风险管理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

一、基金的募集私募基金的募集主要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协商和合作完成。

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制定一份基金募集计划,包括基金规模、投资策略、预期收益等内容,并向潜在投资者进行推介。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投资,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合同。

与公募基金不同,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通常是机构投资者或者高净值个人。

二、投资策略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多样化,根据不同的基金类型和风险偏好,可以选择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期权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

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目标,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并进行投资组合的配置。

私募基金通常具有较高的投资灵活性,可以通过主动管理、杠杆操作等手段获取超额收益。

三、风险管理私募基金的风险管理是其运作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基金管理人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基金的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

同时,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限制投资比例、设置风险警示线等,以降低投资风险。

此外,基金管理人还需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和风险状况,保持透明度和合规性。

四、退出机制私募基金的退出机制是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的重要途径。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退出方式包括公开市场交易、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基金管理人会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市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退出方式,并尽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同时,基金管理人还需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退出过程的顺利进行。

总结起来,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相对于公募基金更加灵活和多样化。

基金的募集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协商和合作完成,投资策略根据基金类型和风险偏好进行选择,风险管理和退出机制则是基金管理人保证基金运作顺利和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的重要环节。

2024最全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和策略总结

2024最全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和策略总结

2024最全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和策略总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私人邀约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进行相对较为灵活的投资操作的一种投资工具。

在2024年,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的认可度和关注度也不断提高。

下面总结了2024年最全的私募基金投资模式和策略。

一、定向增发策略: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行为,而定向增发策略是指私募基金通过买入定向增发股票取得投资回报。

通过研究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增发股票价格等信息,选择优质的定向增发项目进行投资。

二、并购重组策略:并购重组策略是私募基金通过参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来获取投资收益。

私募基金可以通过参与重要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公司合并等活动,实现市场性价值的提升,并赚取差价收益。

三、证券期货策略:证券期货策略是指私募基金通过投资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来获取收益。

在2024年,由于市场波动较为频繁,许多私募基金采取了股票、债券、期货的多空策略,以获取市场的高收益。

四、股权投资策略:股权投资策略是指通过私募基金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以获取投资回报。

在2024年,随着国内政策环境的改善和尽职调查能力的提高,许多私募基金选择了投资于中小型科技创新型企业,以获取高增长的回报。

五、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是指私募基金通过投资公司债券、政府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获取固定的利息收益。

在2024年,国内债券市场政策环境的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关注债券市场,以稳定的收益为投资者带来保险。

六、基础设施投资策略:基础设施投资策略是指私募基金通过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例如公路、铁路、水库等,以获得投资收益。

由于基础设施投资具有较稳定的现金流和长期的回报周期,许多私募基金选择了基础设施投资策略。

七、海外投资策略:海外投资策略是指私募基金通过境外投资来获取回报。

许多私募基金在2024年选择了海外市场投资,以分散风险和获取更高的收益。

特别是在中国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海外投资策略成为了许多私募基金的选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英文名称为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由一些专业投资机构,向一定范围的受限合伙人募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统一管理,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向,通过股权投资或其他股权投资相关业务获取投资回报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传统的公募基金相比,其运作方式、投资对象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包括未上市公司、处于重组、再融资或股权融资阶段的公司以及需要进行资本运作的上市公司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中主要通过收购、参股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通过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价值,最终实现投资回报。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1. 募集阶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阶段是指基金管理人通过成功与合适的受限合伙人签订基金合同,募集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投资的阶段。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阶段需要制定详细的募集计划、营销方案等,通过与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进行沟通、洽谈,最终实现基金规模的募集目标。

2. 投资阶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阶段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协议的约定,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向各类股权投资项目,并在项目运作中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推动公司战略调整,增加公司价值,最终实现退出的阶段。

在投资阶段,基金管理人需要通过精细的尽调、谈判等方式,找到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和交易结构设计,合理配置基金资产。

3. 管理和退出阶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后需要积极管理投资所涉及的公司,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控制风险,提高公司价值。

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情况等因素,采取合适的退出策略,实现投资回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上市财务公司、管理层收购等,不同的退出方式对于基金的投资回报、税务安排等方面有着不同的影响。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和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通过投资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其他权益证券,为投资者提供资本增值的机会。

本文将详细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行业分析行业分析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一环。

通过对特定行业的市场状况、竞争格局、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基金管理人可以评估行业的潜力和风险,从而确定投资方向和策略。

行业分析主要包括市场规模、行业增长率、竞争格局、市场集中度、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分析。

二、企业评估企业评估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投资目标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团队、市场前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基金管理人可以判断企业的价值和潜在风险。

企业评估主要包括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经营状况分析、市场前景分析、管理团队评估、行业地位评估等方面。

三、估值定价估值定价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确定投资目标价值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企业进行合理的估值,基金管理人可以确定投资价格和投资回报率。

估值定价的方法包括相对估值法、折现现金流法、折现自由现金流法等。

在确定估值时,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地位等因素。

四、交易结构设计交易结构设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投资目标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交易结构进行合理的设计,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并实现最大化回报。

交易结构设计包括投资方式、股权比例、对赌协议等要素的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企业需求、监管政策、税务政策等。

五、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并保障投资回报。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项目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评估、风险预警等环节,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风险控制的实施效果。

六、投后管理投后管理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长期资本增值的重要保障。

通过在投资后对企业进行持续的管理和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帮助企业提升价值并降低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选择近年来,“私募基金”风生水起,市场份额快速扩张,其高收益也获得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种权益类投资的形式,虽早已是财经领域里的最热门话题之一,但由于其运作形式的多样化,众多投资者对它的认识仍然很模糊。

究竟该选择以何种模式参与其中?为此,本文特整理了当下市场上主流的六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模式,以帮助投资者更好的理解和选择。

模式一:公司制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

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

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如图一所示.采取该模式的案例例如:国内上市的首家创业投资公司鲁信创投(股票代码:600783).其中,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委全资持股)为鲁信创投的最大股东,持有73。

03%的股权。

鲁信创投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投资于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海洋经济、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其典型投资项目为新北洋(002376)、圣阳股份(002580)等。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质是通过信托平台发起新的信托计划,并将信托计划募集到的资金进行相应的信托直接投资.如图二所示。

例如,号称国内的第一只信托股权投资计划—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简称锦绣一号),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金融、制造业等领域的股权投资、IPO配售和公众公司的定向增发项目。

私募基金的三种形式

私募基金的三种形式

关于私募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一公司制基金1、公司制基金的结构公司制基金依据公司法成立, 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投资, 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通常由董事会选择并监督基金管理公司, 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2、公司制基金的特点1 投资人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制基金是一个防范法律风险与责任的有效组织形式.2 注册资本金制度使基金比较稳定,但可能产生资金利用效率的问题,公司制基金有明确的出资金额、出资期限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具有法定的内部治理结构,但管理人的决策权限容易受到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各机构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各自的职权.由于具有法定的内部治理结构,对投资者保障比较完善,因而易于被各类机构投资者接受.对于管理公司而言,由于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法定的职权,参与特定事项的投票表决,使得大股东可能干涉经营决策,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公司制基金虽然可以通过分级授权部分解决问题,例如,将部分投资决策授权管理层或外部管理公司行使, 但始终存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控制问题.实务中,公司制基金的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权限也通常受到大股东的制约.4 投资回收方式受限,清算程序较为复杂.公司制基金的股东如需要退出,可以通过减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但公司减资需要根据法定程序进行,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相比之下,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更为可行. 此外, 公司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否则面临着补缴责任甚至行政、刑事责任.公司制基金的清算需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特定的解散事由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通知债权人、刊登公告,经债权人申报债权等流程后,对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二有限合伙制基金1、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结构有限合伙制基金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行使基金的投资决策权,可以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担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但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公司制基金的股东所享有的一些决策权.2、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特点1 实行承诺认缴资本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可能产生 LP 违约的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7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可见,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合伙人可以承诺制认缴资本,并可以分期缴付,具体出资期限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及项目特点确定.对于LP 而言, 合伙制基金可以依照投资项目计划分批注资,从而大大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但由于合伙制基金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事前协议约束,承诺认缴资本制虽然便捷,但在后期存在LP 违约不兑现承诺出资,资金无法到位的风险.2 GP与LP关系清晰,管理运作高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如果有限合伙人突破该“避风港” 条款,将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了实质性管理, 从而有可能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制基金中,GP 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运作基金.LP是主要投资人,不参与管理.LP和GP关系清晰、基金管理运作效率较高.从投资决策方面看,有限合伙制基金决策机制及时高效,能充分发挥GP的专业优势.3 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一般在合伙协议中,会赋予GP 较多的管理权限以及较丰厚的利润分配方案.其报酬一般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管理费,通常占已投资金额的1%到3%;二是达到一定标准后,可以提取业绩报酬,该部分通常占有限合伙实现资本利得的10%到30%.从激励机制上看,与公司制基金相比,公司制基金模式下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可能存在背离,而有限合伙GP 每年收取的固定管理费保证了基金成本的公开透明,GP 提取业绩报酬的设定能发挥更好的激励作用,使GP和LP的利益更为紧密结合.4 投资回收便捷在投资回收方面,有限合伙的分配顺序优先保障LP的投资本金及回报,及时分配以及到期清算的原则也能满足LP及时获得投资本金和回报的要求.有限合伙制无论是追加资本还是减少资本可以退伙,也可以向其他投资者或第三方转让,操作性相对比较容易,即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直接提取权益账户的资金、退伙.对于LP而言减资方面的程序也相对简单灵活.5 GP本身是有限责任公司时,GP的股东可以实现风险隔离.GP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不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而是以其合法所有的全部财产, 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GP 本身是有限责任公司时,GP 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 GP 的债务承担责任.三信托制基金1、信托制基金的结构信托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关系.信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作为财产所有人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 但这种管理或处分所产生的利益归属于受益人.信托制基金正是采取这种特殊的模式来对基金进行管理、处分、分配收益.信托投资人是信托制基金的委托人,受托管理基金资产的专业机构为基金的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或其他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为方便论述, 仅讨论信托公司.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是核心的法律主体,信托公司与委托人、咨询顾问、托管银行以及被投资企业等其他各方签署合同,共同构成信托的合同框架.2、信托制基金的特点1 有效的激励机制在管理报酬上, 信托产品的受托人与有限合伙制的GP 的报酬设计类似,都有一定的激励机制.受托人作为投资管理人一般可收取固定的管理费.通常在信托合同中区分不同的优先级、普通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方式,这种设计同样使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利益紧密挂钩,提高了受托人管理信托资金的积极性.从激励机制的角度看,对于GP 而言,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类似,都优于公司制.2 投资者不参与投资管理在信托制基金中,受托人是投资管理人.根据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操作指引” 第21 条规定,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设立后,信托公司应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独立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信托公司应对投资顾问的管理团队基本情况和过往业绩等开展尽职调查, 并在信托文件中载明.虽然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作为投资顾问, 但该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管理.信托制基金设立受益人大会制度,受益人大会由全体信托基金的受益人组成.但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42条对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的规定,受益人大会并不能就涉及项目筛选和投资决策的问题行使权利,仅就变更全体受益人的事件有权行使表决权,对于信托基金的日常运作是由受托人确定的.3 资金的稳定性及募集的相对便利信托制基金通常是封闭运作的,要求资金在信托计划成立时一次性到位,与公司制基金、有限合伙制基金相比,要求更加严格,因而实务中,通常根据项目投资进度的需要, 采用分期募集的方式.信托计划通常规定,委托人在信托计划封闭期内不得赎回信托份额,只可以有条件转让信托份额, 因此信托资金规模相对稳定.而且,信托制基金通过专业信托公司推介和募集,其募集渠道比较成熟,由于投资者对信托公司相对信任,信托公司募集资金的能力较强.4 受托人原则上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制基金中的GP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不以其是否有过错为前提,但根据信托法第37 条规定,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也就是说,在信托制基金中只有在受托人违背受托义务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才对资金亏损承担责任,而对于一般情况下基金投资的亏损无需承担责任.5 投资回收方式受限信托制基金要求委托人的资金根据募集文件的规定一次到位,在基金清算之前没有资本金返还的问题,因此, 委托人在封闭期内不能随意赎回.通常信托计划也约定封闭期内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退出信托计划,甚至约定在信托计划设立满一定期限后,委托人可委托受托人进行转让,但是上述转让一般要收取一定费用,与有限合伙的退伙相比流动性较差.6 IPO 退出存在潜在的障碍根据证监会发审委对部分信托制基金所投资企业的反馈, 证监会在发行审核时的态度是“以委托、信托方式持股的,为做到股权明晰,原则上不予允许需要直接量化到实际持有人, 量化后不能出现股东人数超过200 人”. 因此, 信托制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在 IPO 审核中存在潜在的障碍.实务中, 部分企业在引入财务投资者时,对股东的资格也可能有特定要求信托制基金在进行投资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障碍.二、三种组织形式的税收政策比较如上所述,公司制、信托制和合伙制私募基金基础关系和构成要素各不相同,因此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下面从税收政策详细对比三种私募组织形式的优劣:一公司制基金的税收政策公司制基金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纳税主体, 故需要就所得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基金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所得税由合伙人或委托人缴纳.1、在基金层面,基金对外投资所得主要包括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基金退出时通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成本后的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公司制基金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基金退出时通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成本后所得,一般应按照基准税率即25%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基金投资者层面,因投资者性质不同纳税方式也不同.如果投资者是企业,从基金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投资, 免交所得税.企业投资者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制基金的股权而退出基金的,转让股权抵扣投资成本后所得应缴纳 25%的企业所得税.二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税收政策1、在基金层面,根据财税2008 159 号文件,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在基金层面,有限合伙制基金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投资者层面,投资者从合伙制基金分得的收入包括两类: 合伙制基金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和基金退出时合伙制基金通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成本后的所得.若合伙制基金的投资者是企业, 根据财税2008159 号文确定的原则, 业投资者取得的基金退出时通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成本后的所得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投资者通过合伙制基金投资于被投资企业,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投资” , 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否能够免税目前存在理解和实务操作上的不一致之处.根据避免重复征税和合伙企业所得性质上传的原则,企业投资者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当是比较合适的.从实务来看, 部分地区已经明确该类收入企业投资者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北京、深圳地区.三信托制基金的税收政策由于对私募基金尚缺乏统一的税收政策,而且信托方面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按照通常理解,投资人为企业的,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通常按照25%的税率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私募基金的税收问题,我国尚无统一、明确的规范; 但有些地方政府例如上海、天津、北京、深圳等为吸引私募基金的投资,已经相继出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我们理解当地政府税收优惠存在一定差异,在具体操作时, 还应向当地政府部门落实.另外,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目前的税收体制中,不管是中央税、地方税还是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政策的立法权限都在中央,从理论上讲,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给予私募基金国家层面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的税收优惠政策.。

私人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模式选择与对策研究

私人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模式选择与对策研究
管 机关 的支 持下 力 图突破 制度 限 制 , 与到 私人 股权 投 资业 务 中。继 中信 证 券 全资 设 立 专 营股 权 投 资 的金 参 时公 司后 , 多证 券机 构 正在 为获 取直 投资 格而 努力 , 划设 立 全 资投 资 公 司 , 至 以 内部 投 资 部 门来 直 接 更 计 甚
马 翔
( 浙江 大学 宁波理 工学 院经 贸分 院 , 浙江 宁 波 3 50 ) 1 10
摘要 : 私人 股权 投 资基金 有 契 约型 、 司型 、 伙 型三 种 组 织运 作 模 式 , 法律 的合 规 性 、 公 合 在 避免
双重征 税 、 资管理 的 效率性 、 督 管理 的有 效性等 诸 多方 面有较 多差异 。通过 对三种 股权投 资基 投 监
运作 私人 股权 投 资业 务 。
比较 有代 表性 的如海 通证 券旗 下 的 中比基金 , 该基 金 在 2 0 0 6年 以来 已经投 资 了近 3 项 目, 中有 五 0个 其
收稿 日期 :0 0—1 — 0 21 1 2
基金 项 目: 宁波 市 2 1 0 0年 社 科 规 划 课 题 “ 关 城 市 风 险投 资 市 场 的 经 验 与 宁 波 策 略 研 究 ” G 0一 相 (1 A4 ; 0 ) 宁波理 工经 贸分 院预 研课 题“ 险投 资 与高 新技 术 产 业 互 动发 展 新模 式研 究” 阶段 风 的
界 给 出参考 思路 。整 理现 有研 究关 于 私人股 权信 托 之定 义 、 征 、 特 创设 机制 、 策环 境 的成果 , 政 结合 信托 型私
人股 权 投资 的主 要特 点与 状况 , 析 比较我 国信 托公 司开 展私 人股 权投 资运 作模 式业 务 流程 , 分 并提 出几 点方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分析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分析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分析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者需求的变化,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是决定其投资方向和风险收益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对投资业绩的影响。

一、策略1:多元化投资多元化投资是私募股权基金的常见策略之一。

通过将投资组合分散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域或不同阶段的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整体收益。

例如,基金可以同时投资于科技行业、金融行业和医疗行业的不同公司,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多元化投资策略还可以减少特定行业或地区的冲击,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二、策略2:价值投资价值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策略,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寻找低估值的公司股票,并持有以等待其价值被市场认可的策略。

价值投资的要点是寻找被低估的股票,即市场价格低于公司内在价值的股票。

通过分析公司的基本面,并结合相关指标,基金可以找到具有潜在增长性和回报率的投资标的。

当股票的价格趋向合理水平时,基金可以出售股票以获取收益。

三、策略3:成长投资成长投资是另一种常见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通过投资于高成长潜力的公司股票,以追求资本增值。

成长投资的重点是寻找具有高成长潜力的行业和公司,在公司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实现投资回报。

私募股权基金可以通过研究公司的增长前景、资金运作和市场竞争来选择投资标的。

四、策略4:杠杆收购杠杆收购是私募股权基金特有的投资策略之一。

通过借用资金来进行收购,基金可以用较少的资本实现更大的收益。

杠杆收购的核心是通过借款扩大投资规模,以提高投资回报率。

然而,杠杆收购也带来了更高的风险,一旦市场波动或借款无法偿还,基金可能面临严重的财务风险。

五、策略5:退出策略退出策略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基金需要在合适的时间选择退出投资,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常见的退出方式包括公司股票上市、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企业并购等。

基金在选择退出策略时需要考虑市场环境、行业竞争和公司内部因素等多个因素,以获得最佳的退出时机和收益。

私募基金三种组织形式

私募基金三种组织形式

私募基金三种组织形式
按照基金业协会规定,私募基金有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三种组织形式。

以下为2016年4月的统计数据:
三种组织形式各有特色,私募证券基金青睐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青睐合伙型
一、契约型基金
优点:本质上为信托关系,设立成本低,条款灵活,非法律主体使得受益人能够免于双重税收,一般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首选。

缺点:股权投资中难以清晰界定股权,位列IPO三类股东名单;契约信托流动性差,转让成本高。

在顾问管理中,法律上的管理人为A,协会备案系统中登记的管理人为C,B为备案的
产品。

二、合伙型基金
优点:LP出资可根据项目进度到位;同一基金可以针对不同项目和投资人灵活核算分配收益;LP可自由转让份额(无优先受让权)。

缺点:投资者权利比公司型弱化;LP出资不到位耽误项目进展;定制条款增加管理难度。

1、外部受托管理模式(B为在协会备案的基金,C为管理人)
2、内部受托管理模式(B为在协会备案的基金,A为管理人)
三、公司型基金
优点:投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损失,破产隔离;投资者可以转让公司股权而不影响基金运作;制度、组织架构完备,保护投资人利益。

缺点:投资者也是股东,影响管理人决策;《公司法》限制多,不灵活;25%企业所得税+20%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税负。

1、自我管理模式(A既是管理人也是基金产品)
2、受托管理模式(公司A是基金产品,C是管理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盈利模式是怎么样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盈利模式是怎么样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的盈利模式是怎么样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盈利模式和证券基⾦⼀样,低买⾼卖,为卖⽽买,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收益。

具体来说,产业基⾦的盈利分为五个阶段:
价值发现阶段:即通过项⽬寻求,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并且能够与项⽬⽅达成投资合作共识。

价值持有阶段:基⾦管理⼈在完成对项⽬的尽职调查后,基⾦完成对项⽬公司的投资,成为项⽬公司的股东,持有项⽬公司的价值。

价值提升阶段。

基⾦管理⼈依托⾃⾝的资本聚合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对项⽬公司的战略、管理、市场和财务,进⾏全⾯的提升,使企业的基本⾯得到改善优化,企业的内在价值得到有效提升。

价值放⼤阶段。

基⾦所投资项⽬,经过价值提升,培育2-3年后,通过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股票,或者溢价出售给产业集团、上市公司,实现价值的放⼤。

价值兑现阶段。

基⾦所投资项⽬在资本市场上市后,基⾦管理⼈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合理价格,在资本市场抛售项⽬企业的股票,实现价值的最终兑现。

私募股权基金的三种模式(新)

私募股权基金的三种模式(新)

私募股权基金的三种模式一、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制度比较在国内,PE(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采取什么样的公司制度开展PE业务,具有不同的优劣利弊.从国外看,PE业务的开展可以采用投资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等多种模式。

但这里所说的投资公司不同于现存的中国投资公司,它是指美国等西方国家投资公司有关法律确立的投资公司,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司型基金,这类基金几乎都是以公募方式运作的。

中国的《公司法》只包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规范,并不包括对于这类公司型基金的规范,但目前在国内,这种以有限责任形式存在的公司,具有可操作性.因此,中国PE可行的公司制度模式实际上只有三种: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目前,在许多开展PE业务的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中,大多采用的是合伙制,而信托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制。

对此,许多信托公司业内人士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信托公司与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比较,其激励机制相差很远,因此,以信托公司现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开展PE业务并不是最好的模式。

实际上,以不同的模式开展业务利弊也各不相同。

在合伙制模式中,资产管理机构(或团队)设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的资产管理业务,其中投资顾问公司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的其他普通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该模式的优点是合伙制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无该企业层次的所得税纳税义务;该模式的缺点首先是国内《合伙企业法》刚颁布实施,企业注册时候经常遇到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障碍;其次是合伙人的诚信问题无法得以保障.中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自然人的破产制度,逃废债务的情况非常普遍,所谓的承担无限责任,在实践中根本无从落实。

因此,一般合伙人侵害投资者利益的问题难以解决.再次,税收法规配套不全,实施难度大.(一)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及信托制比较(二)合伙制与信托制组织结构的比较(1)《合伙企业法》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结构(2)单一的信托模式(参与型)。

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作与联盟模式

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作与联盟模式

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作与联盟模式私募股权基金是指由一批有经验的专业投资者和企业家组成的基金组织,通过筹集来自个人和机构的资金,向未上市的私营企业投资,并在一定期限后退出对投资的企业。

在私募股权基金领域,合作与联盟模式被广泛运用,以实现风险共担、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目标。

一、合作模式在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作模式中,不同的投资者将资源和专长进行整合,以共同投资于特定的项目或企业。

这种合作通常是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来推进项目的发展。

私募股权合作模式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 投资伙伴关系:在私募股权基金中,投资伙伴是相对独立的投资实体,它们通过签署协议共同出资并管理基金。

各个投资伙伴根据自身专业领域和经验进行投资决策,并共享投资回报。

这种合作模式能够让投资伙伴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升整体投资绩效。

2. 联合投资:在特定项目或企业上,不同私募股权基金之间可以选择联合投资。

通过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分享风险和回报。

联合投资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3. 投资平台与合作机构:一些私募股权基金机构为了发展更广泛的投资领域,会成立投资平台或与合作机构展开合作。

这种合作模式可以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并减少运营成本。

二、联盟模式联盟模式是指不同的私募股权基金通过签署协议,形成一个共同的合作组织或联盟,共同开展投资活动。

联盟模式通常通过共享信息、合作投资、共同研究等方式实现成员之间的协作与合作。

私募股权基金联盟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区域性的、行业性的或特定主题的联盟。

1. 区域性联盟: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根据地域特点进行联盟合作,共同开展项目或企业的投资。

区域性联盟可以通过共享地区市场信息、专业人才和投资机会,提高基金的整体实力和竞争优势。

2. 行业性联盟:在某一特定行业领域,不同私募股权基金可以组成联盟,共同开展相关企业的投资。

行业性联盟可以集中各方的行业资源和专业知识,提高对目标行业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后管理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后管理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后管理模式投后管理是私募基金投资“募、投、管、退”四个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管理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并促使被投资企业实现增值的过程。

有效的投后管理将主动减少或消除潜在的投资风险,利于投资项目的发展,实现私募基金的成功退出。

本文将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后管理模式进行简要分析。

一、投后管理模式(一)投前投后一体化模式此模式的特点在于投资项目负责人既负责投前尽调和投中交易,也负责交易完成后对其持续进行跟进和管理提升工作,也就是项目负责人将从投资到退出负责到底。

这种模式一般多被中小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运用,同时部分PE巨头因其从业人员兼具行业、法律、财务、企业运营等多方面,综合能力较强也会采用。

(二)专业化投后管理模式此模式特点是在项目投资完成后,设置专门的、独立的投后管理团队,负责投后事务,定期跟进,深入洞察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制定详细计划参与企业管理。

如九鼎投资、中信产业基金等机构,就有组建自身的专业团队。

(三)投前+投后互补模式此模式特点将投资人员纳入投后管理团队的同时,内部再组建一个专门负责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运营团队,而对于部分内部团队无法解决的事项,再组织一支专家队伍,或外聘具有经验的咨询机构进行协助,形成“投资+运管+专家”三位一体的模式。

(四)投后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模式一由于受制于投资人员精力与经验的限制,难以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出现投而不管的现象。

模式二则由于投后人员未参与前期对接,后期需再次沟通,时间成本较高。

模式三则由于双重责任,难以量化投前、投后的工作绩效。

二、如何选择适合的投后管理模式投后管理模式的选择,应结合被投企业的业务类型、发展方向、所需增值服务的专业化需求,以及结合投资规模、投资理念、投资标的,再加上管理成本、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在私募投资机构规模较小阶段,可以采用第一种投前投后一体化模式,控制运行成本。

在私募投资机构规模扩充的过程中,可以过渡性地采用第二种“投前+投后”互补模式,在投资机构资金量扩大、投资项目增多的情况下,逐步由前端转向后端,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增值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与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与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与策略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私募股权投资这一领域。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和策略是影响私募基金表现的两个主要因素,投资者需要了解这些方面的信息才能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各种类型的非公开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期权、基金等,是通过私募基金或其他形式而进行的。

私募基金的投资人通常为机构投资人或高净值个人投资者。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私募基金经理会通过募集资金、筛选投资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等方式,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进行投资。

在投资企业后,私募基金经理会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以达到投资回报的目的。

然而,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也存在着风险。

由于投资标的都是非公开市场的,投资者无法像公开市场投资那样进行实时的监督和调整,导致投资风险难以控制。

同时,私募基金的管理费用相较于公募基金会更高,而投资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投资门槛。

二、私募股权投资的策略私募股权投资的策略因投资人和市场等因素的不同而千差万别,下面列举几种私募股权投资的常见策略。

1.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指私募基金直接购买某企业的股票或股权,以参与企业经营和管理。

这种投资策略通常可以带来较高的回报,但也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

2. 收购并购收购并购是指企业通过购买或合并其他企业来扩大规模或进入新的市场。

私募基金可以通过收购并购来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方式实现投资回报。

3.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是指私募基金投资创业企业,以获得高额回报。

这种投资策略投资周期长、风险较高,但是如果能够选股准确,将会获得不错的回报。

4. 债权投资债权投资是指私募基金直接购买企业的债权,以取得债权人的收益,包括利息和债券折价差。

这种投资策略风险低、回报稳定,但是回报也相对较低。

总结: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投资形式,需要投资者在选股时多方面考虑,从企业产业背景、市场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出发,进行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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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模式 第二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派生和叠加模式 第三部分 税务成本对模式选择的影响
引言
一位投资家曾说过:世上有两件难事PE 都在做,第一件难事是GP把钱从LP手中拿过 来;而比这更难的事是要LP把钱交给GP。
要破解这两大难题,重要的是GP和LP把 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清楚。
第二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派生和叠加模式
第二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派生和叠加模式
模式四:公司+有限合伙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 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 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由于 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目前 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 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
究竟该选择以何种模式参与其中?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模式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模式
模式一:公司制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 主要根据《公司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管理规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设立。
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 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另一方面则是,有限合伙制度对于普通 合伙人有无限责任,这对于自然人的普通合 伙人来说,风险就变得很大。由自然人担任 普通合伙人的合伙制基金,在美国较为普遍, 这与商业社会的发展程度有关。而国内只有 部分早期股权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是 以自然人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像这类自然人 担任GP的私募基金,需要LP、GP彼此较为 熟悉才能得以操作。
(4)管理人或者发起人对于资金规模和及 时性的要求;
(5)管理人偏好的决策和投资模式等。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模式
例如,号称国内的第一只信托股权投资计划—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 信托计划(简称锦绣一号),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金融、制造业等领域的股权 投资、IPO配售和公众公司的定向增发项目。
该信托计划集合资金总额达到10.03亿元。委托人则是由7个机构和7个自然 人组成。同时,该信托计划对受益人进行了“优先—次级”的结构分层,其中 优先受益权9.53亿元人民币,次级受益权0.5亿元,次级受益权由中信信托认购。 这种对受益人分层的设计,消减了投资人对于风险的担忧,从而使该信托计划 的发行变得十分顺畅。
第二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派生和叠加模式
目前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 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 类信托计划。
一个最著名例子则是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于2006年9月正式成立,为中国第一支在境内发行的、以人民币募集设立的产 业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首期金额60.8亿元。渤海基金作为信托制基金,出资人是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开发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资产委托渤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管 理,托管行为交通银行。 渤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则由中银国际控股公司持有48%,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22%,剩下的股权由六家基金持有人各持有5%。主要的投资案例有:奇瑞汽车、红星美凯龙、天 津银行、三洲特管等。
第二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派生和叠加模式
模式六:母基金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 基 金 , 也 称 为 基 金 中 的 基 金 ( Fund of 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 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 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 投资风险。见图六。
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 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 资金放大作用;但不足之处是:目前信托 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 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 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 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在受理信托 持股的IPO项目时也非常慎重,这样一来, 通过IPO退出时就存在较大障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有依托科学合理的游 戏规则,才能理顺募资、投资、收益分配等各 个环节。近年来,“私募基金”风生水起,市 场份额快速扩张,其高收益也获得了越来越多 人的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种权益类投 资的形式,虽早已是财经领域里的最热门话题 之一,但由于其运作形式的多样化,众多投资 者对它的认识仍然很模糊。
第二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派生和叠加模式
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 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 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 采用该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创投、同创伟 业投资、创东方投资、达晨创投等旗下的 投资基金。
比如,成立于2000年的达晨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其旗下管理的合伙制基金就有 达晨财富等10余支基金。而达晨财富基金 就是有限合伙制基金,由达晨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管理,规模2亿人民币,个人的出资 额不低于200万元,机构的出资额不少于 1000万元,单笔的投资规模不高于总募集 金额的20%,典型的投资案例有数码视讯、 网宿科技、太阳鸟等。
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 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 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 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
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 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 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1)持有不低于该信 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2)实收资本不低于 2000万元人民币;(3)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 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第三部分 税务成本对模式选择的影响
合伙制基金
对合伙人所得征收所得税。由于有限 合伙制度的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LP) 和普通合伙人(GP)两类,因此在税收缴 纳上也存在不同。
具体来说,普通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 的,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适用于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 人所得税;普通合伙人是公司制法人的, 则对获得的管理费缴纳5%的营业税,对取 得的投资收益奖励提成部分缴纳25%的企业 所得税。
第二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派生和叠加模式
模式五:公司+信托
“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 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 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
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 人发起设 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 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 目跟投(见图五)。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模式
模式二: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 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 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 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 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 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私 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质是 通过信托平台发起新的信托计划, 并将信托计划募集到的资金进行相 应的信托直接投资。如图二所示。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模式
模式三: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 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 关的配套法规。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 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 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 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这方面的税制目前相对模糊, 但也涉及到双重征税的问题。首先, 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设立信 托时需要纳税印花税、信托终止时 还需再交纳一次印花税。其次,在 信托存续期内产生的收益,需要交 纳所得税。在信托收益分配时,受 益人为个人的,适用“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按个人所得全额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受益人为法人 的,交纳企业所得税。管理公司则 对管理费交纳5%营业税,对公司所 得交纳25%企业所得税。
第三部分 税务成本对模式选择的影响
第三部分 税务成本对模式选择的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 成本后的所得,按照25%企业所得税 执行,企业利润再分配到相关人员 还需根据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 得 税 。 目 前 财 政 部 、 税 务 总 局 2007 年下发的《关于促进创投企业发展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对于公 司制投资基金实行如下优惠措施: 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 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 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 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抵扣。
《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 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 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
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 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 和运作企业事务。具体的运作模式见图三。
有限合伙人如是自然人的,按照“利 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计征个人所得 税;如是法人,则按照股权转让溢价所得 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则免税。
如何选择基金模式
(1)税收及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主要出资人所在地域的商业文化;
(3)中央及监管部门意见、地方政府政策 优惠;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模式
优点
(1)财产独立于 各合伙人的个人 财产,各合伙人 权利义务更加明 确,激励效果较 好; (2)仅对合伙人 进行征税,避免 了双重征税。
缺点
一方面,有限合伙的概念新兴不久,出 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经常参与普通合伙人的 工作,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给专业管理人 进行投资决策带来困扰,从而不能将有限合 伙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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