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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门诊特殊病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特殊病患者及医疗机构相关人员。

三、特殊病种范围1. 恶性肿瘤放化疗;2. 肾透析;3. 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物;4. 肝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物;5. 血友病;6. 再生障碍性贫血;7. 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8.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9. 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10. 肝硬化失代偿期;11.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 精神疾病;13. 系统性红斑狼疮;14. 帕金森综合症;15. 恶性肿瘤晚期;16. 多耐药肺结核;17. 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丙型肝炎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2a注射液治疗除外);18. 类风湿性关节炎;19. 甲状腺功能亢进;20. 甲状腺功能减退。

四、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门诊特殊病管理办公室,负责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

2. 门诊特殊病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门诊特殊病患者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待遇发放工作;(2)负责特殊病种的管理、调整及监督工作;(3)负责特殊病患者的咨询、指导及服务工作;(4)负责特殊病患者的病历、费用、待遇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统计及上报工作。

3. 医师职责:(1)对患者进行确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2)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3)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4)负责患者病历的填写、修改及归档工作。

4. 患者职责:(1)按时就诊,配合医师进行治疗;(2)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秩序;(3)按规定缴纳医疗费用;(4)如实提供个人资料,配合医院做好管理工作。

五、申请、审核、审批程序1. 患者持《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到门诊特殊病管理办公室申请;2. 门诊特殊病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3. 患者持《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及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提高,特殊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加,给医疗服务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针对特殊疾病的门诊管理,有利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加强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医疗机构的压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促进患者康复,满足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

四、管理要求1.特殊疾病诊断和评估(1)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首诊医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评估。

(2)对于需要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患者,首诊医生应及时转诊至专业科室进行进一步处理。

2.医疗服务计划和康复方案制定(2)医疗服务计划和康复方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达到最佳疗效。

3.医疗资源管理(1)医疗机构应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包括医生、护士、设备等,以满足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需求。

(2)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资源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资源短缺的问题,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4.医疗质量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2)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预防措施,预防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流程1.患者报到和登记患者到达医疗机构后,前台人员应核实患者的个人信息,并将患者登记入系统。

2.医生接诊和诊断患者报到后,由首诊医生接诊并进行初步诊断和评估,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

3.医疗服务计划制定根据患者的诊断结果和病情评估,医生和康复人员共同制定医疗服务计划和康复方案。

4.执行医疗服务计划医生和康复人员按照医疗服务计划和康复方案进行治疗和康复,监测患者的疗效和病情变化。

5.病例管理和信息统计医疗机构应对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病例进行管理和归档,并进行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以为后续服务的优化提供依据。

医院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报销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特殊疾病范围门诊特殊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病种:1.恶性肿瘤放化疗;2.肾透析;3.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4.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服用抗凝药物;5.高血压;6.糖尿病;7.风湿性心脏病;8.高血压性心脏病;9.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1.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2.帕金森式病;13.类风湿性关节炎;14.甲状功能亢进;15.甲状腺功能减退;16.慢性阻塞性肺病;17.重度骨质疏松症;18.其他经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疾病。

四、特殊疾病认定1.患者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等资料;2.具有特殊门诊认定资格的医师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特殊疾病认定条件;3.符合条件者,由医院出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书》。

五、特殊疾病报销1.参保人员在治疗期间,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待遇;2.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按照医疗保险政策执行;3.报销手续由医院负责办理。

六、特殊疾病管理1.医院设立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公室,负责特殊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2.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公室负责特殊疾病患者的登记、审核、认定、报销等工作;3.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公室定期对特殊疾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七、责任与处罚1.医院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患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门诊特殊疾病认定;(2)未按规定治疗,擅自停药;(3)擅自转院治疗,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4)其他违反医疗保险政策的行为。

医院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工作,包括特殊病种的认定、审批、治疗、费用结算等环节。

三、特殊病种范围我院门诊特殊病种包括以下疾病:1. 恶性肿瘤放化疗;2. 肾透析;3. 肾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物;4. 肝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物;5. 血友病;6. 再生障碍性贫血;7. 其他经医保部门认定的特殊病种。

四、特殊病种认定及审批1. 患者申请:患者向我院医保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主管医师评估:由主管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签字确认。

3. 医保办审核:医保办对患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4. 备案手续:患者持医保办批准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及社保卡,到用人单位和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五、特殊病种治疗及费用结算1. 患者在定点医院就诊,须建立门诊大病历,医师做好相应就诊记录。

2. 患者持医师开具的处方、检查治疗单和医疗保险手册,到门诊收费处指定窗口交费。

3. 特殊病种费用结算周期为360天,超出审批期限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六、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专门的医保管理部门,负责特殊病种的管理工作。

2. 医保管理部门定期对特殊病种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院医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特殊情况处理1.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病情发生变化,需及时向医保办报告,并重新进行病情评估。

2. 患者在住院期间,如需办理特殊病种审批,需在出院后办理。

3. 患者在异地就医,需按照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加强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门诊特需疾病诊疗管理制度

门诊特需疾病诊疗管理制度

门诊特需疾病诊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门诊特需疾病的诊疗流程,提高病人的就诊体验,有效防控疾病传播,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特需疾病的诊疗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门诊特需疾病:指那些需长期治疗或需要特殊技术、设备或专长医生参加诊疗的疾病。

2.诊疗管理:指门诊特需疾病的预约、就诊、检查、诊断、治疗以及相关的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预约管理第四条预约方式1.病人可以通过电话、线上平台、现场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

2.预约时需供应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病情描述,以便医生合理推断预约的紧急程度。

第五条预约优先级1.紧急病例优先:对于病情紧急、需立刻就诊的患者,医院应确保其立刻布置就诊。

2.普通预约:依据患者的预约时间,按先到先诊的原则进行排队就诊。

第六条预约确认1.医院接到预约后,应及时与患者确认预约,并告知具体的就诊时间、地方和注意事项。

2.如因诊疗资源紧张或其他不行抗力因素,无法按预约时间布置就诊的,医院应及时与患者联系,协商调整就诊时间。

第七条预约取消1.如患者因故不能如期就诊,应提前至少2小时通知医院取消预约。

2.多次无故取消预约或违反商定不通知取消的,医院有权暂时停止为其供应预约服务。

第三章就诊管理第八条就诊须知1.患者就诊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相关医保凭证。

2.就诊时,患者需如实告知病情、过敏史、用药情况等,搭配医生进行诊断治疗。

第九条排队就诊1.患者按预约时间前往就诊,提前到达医院并在指定地方进行候诊。

2.医院应合理布置医生和设备资源,确保患者能定时就诊。

第十条病例记录1.医生需准确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结果和诊断看法等信息。

2.病人有权要求查阅本身的病历,医院应为其供应便利。

第四章检查与诊断第十一条检查与检验1.依照患者的病情需要,医生可以依据临床需要申请必需的检查和检验。

2.医院应确保检查和检验项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供应可靠的结果供医生推断诊断。

医院关于特殊门诊管理制度

医院关于特殊门诊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特殊门诊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特殊门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病种:1. 恶性肿瘤放化疗;2. 肾透析;3. 肾移植;4. 糖尿病;5. 高血压;6. 心脏病;7. 肺结核;8. 精神疾病;9. 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疾病。

三、职责1. 特殊门诊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特殊门诊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医师负责患者的接诊、诊断、治疗和随访工作,确保医疗质量。

3. 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协助医师进行诊疗,做好患者信息登记、随访等工作。

4.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特殊门诊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工作程序1. 患者就诊(1)患者凭就诊卡和身份证到特殊门诊挂号。

(2)挂号后,患者到相应科室就诊。

(3)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治疗,并开具处方。

2. 诊疗过程(1)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制定治疗方案。

(2)护士协助医师进行诊疗,做好患者护理工作。

(3)医师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3. 药物管理(1)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护士负责药品的发放。

(2)药品使用过程中,护士做好药品登记、核对等工作。

(3)患者出院后,医师根据病情变化调整药物剂量。

4. 传染病管理(1)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隔离治疗,并按规定上报。

(2)护士做好传染病患者的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五、监督管理1.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特殊门诊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在特殊门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门诊特病管理制度

门诊特病管理制度

门诊特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门诊特病管理,提高医院门诊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门诊特病1、门诊特病指门诊医院专门设立的专科诊疗项目,是门诊医院的重点发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艾滋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管理。

2、门诊特病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诊疗制度,加强对患者的管理和服务。

三、门诊特病管理制度1、门诊特病管理委员会门诊特病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代表等组成,负责门诊特病的规划、组织、管理和评估,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2、门诊特病服务团队门诊特病服务团队由专家医生、护士、心理医生等组成,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向患者提供全方位的诊疗服务。

3、门诊特病管理流程(1)预约挂号: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挂号,便于医院统一安排诊疗服务。

(2)诊疗流程: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到达医院,经过医生初步诊断后,安排相应的检查和治疗,医生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诊疗记录,便于随时掌握患者的病情。

(3)健康管理:门诊特病患者可通过定期体检、健康教育等方式维护自身健康,医院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4)随访管理:医生定期对门诊特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指导患者正确用药,做好疾病管理工作。

4、门诊特病信息管理医院建立门诊特病患者档案,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等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四、门诊特病管理措施1、加强专家培训:医院定期组织专家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

2、完善设施设备:医院逐步完善门诊特病的设施设备,提高诊疗效率和服务质量。

3、加强宣传推广:医院加大对门诊特病的宣传力度,提高患者对门诊特病的认识和了解,增加患者的就诊意愿。

4、医患沟通:医生要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倾听患者意见,解答患者疑问,提高医患信任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五、门诊特病管理评估医院定期对门诊特病的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患者满意度、诊疗效果、服务质量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门诊特殊患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患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患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门诊特殊患者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障特殊患者的权益和健康。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临床实践,结合特殊患者的实际需求和特点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全部特殊患者的管理工作,特殊患者包含但不限于老年患者、婴幼儿、孕妇、残疾人、急救患者等。

第二章门诊特殊患者的申请与预约第三条申请条件特殊患者的家属或本人需供应相关证明料子,证明其符合医院对于特殊患者的诊疗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1.老年患者:需供应年龄证明料子(身份证、户口本等);2.婴幼儿:需供应降生证明料子(降生证、户口本等);3.孕妇:需供应怀孕证明料子(孕妇检查记录、医生证明等);4.残疾人:需供应残疾证明料子(残疾证、医生证明等);5.急救患者:需供应院外急救记录或相关单位证明。

第四条预约流程特殊患者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电话热线等渠道进行预约。

预约流程如下:1.特殊患者或其家属登录医院官方网站,填写相关预约信息,包含患者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2.提交预约申请后,医院将依据患者的情况和医院资源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予以预约确认;3.特殊患者可通过电话热线或网站查询预约情形,如有更改需及时联系医院进行调整。

第三章门诊特殊患者的就诊布置第五条等待布置为了保障特殊患者的权益和舒适度,医院将采取以下措施:1.为老年患者、婴幼儿、孕妇等特殊患者设置优先就诊通道,缩短等待时间;2.针对残疾人及其陪护人员,供应有无障碍设施的候诊区域,并优先布置就诊时间;3.对于急救患者,医院将立刻启动相关急救流程,确保患者及时就诊。

第六条就诊陪护特殊患者如有需要,可携带一个合适的陪护人员前来就诊。

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规定的行为准则,帮助医务人员进行诊疗,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顺利就诊。

第四章门诊特殊患者的诊疗服务第七条医护人员培训为供应优质的特殊患者诊疗服务,医院将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特殊患者的心理需求和沟通技巧;2.特殊患者的病情评估和应对措施;3.特殊患者的急救处理和紧急情况应对技巧。

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医院门诊特殊病种诊疗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定义1.门诊特殊病种:指那些需要特殊诊治或具有特殊社会背景的疾病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艾滋病、肿瘤、传染病等。

第二章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管理机构1.医院设立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负责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管理人员1.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由一名经验丰富的主任医师或专家担负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工作。

2.管理人员需具备较高的医学专业知识和管理本领,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三章门诊特殊病种预约挂号第六条预约挂号制度1.患者需提前电话预约挂号,预约电话由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供应,并明示工作时间和预约注意事项。

2.患者如未预约挂号,可通过特殊病种专科门诊缴费后,在医院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进行初诊登记挂号。

第七条预约挂号时间1.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的预约挂号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第八条预约挂号流程1.患者拨打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供应的预约电话,依照操作指引进行挂号。

2.预约挂号成功后,患者需定时前往医院就诊,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定时到达,请提前通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

第四章门诊特殊病种诊疗流程第九条初诊登记1.患者到达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时,需前往接待窗口进行初诊登记。

患者供应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病历资料。

第十条诊疗方案1.患者初诊后,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医生将依据患者病情订立对应的诊疗方案,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认真解释。

2.患者和家属应依照医生的诊疗方案乐观搭配,如有异议可向管理科负责人提出。

第十一条治疗服务1.患者依照诊疗方案在医院门诊特殊病种专科接受治疗。

2.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科应确保治疗设备、药品等的供应和质量,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制度百度

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制度百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规范诊疗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

三、管理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坚持人道主义精神,关心关爱患者。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医疗安全。

3.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4.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四、管理制度1. 诊断标准(1)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

2. 治疗方案(1)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2)治疗方案应包括药物治疗、康复治疗、健康教育等方面。

3. 药物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合理用药。

(2)患者用药需经医师审核,确保用药安全。

(3)定期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随访管理(1)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

(2)随访内容包括病情变化、用药情况、生活质量等。

(3)根据随访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健康教育(1)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

(2)普及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知识。

(3)指导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6. 信息化管理(1)建立门诊特殊慢性病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患者信息、诊疗信息、用药信息等资源共享。

(2)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五、责任与义务1. 医师责任(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2)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

(3)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 护士责任(1)协助医师进行诊疗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2)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

(3)做好患者用药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3. 管理部门责任(1)建立健全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3)定期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门诊慢特殊病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慢特殊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院门诊慢特殊病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殊病种,需在门诊进行长期治疗和管理的患者。

三、慢特殊病种范围门诊慢特殊病种包括以下疾病:1. 恶性肿瘤;2. 慢性肾功能衰竭;3.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 系统性红斑狼疮;5. 再生障碍性贫血;6. 地中海贫血;7. 血友病;8. 帕金森病;9.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 精神疾病;11. 脑血管病恢复期;12.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 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14. 肝硬化失代偿期;15. 慢性活动性肝炎;16. 类风湿性关节炎;17. 甲状腺功能亢进;18. 甲状腺功能减退;19. 其他经医保部门认定的门诊慢特殊病种。

四、管理职责1. 医院医保管理部门负责门诊慢特殊病的政策宣传、病种认定、申报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诊断、治疗、用药等工作,并做好相关病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 患者需主动向医保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

五、病种认定与申报1. 患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2)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相关检查报告等;(3)医保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2. 医保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患者予以认定。

3. 患者需在医保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

六、待遇享受1. 门诊慢特殊病患者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具体报销比例按照医保政策执行。

2. 患者需按规定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七、监督管理1. 医保管理部门对门诊慢特殊病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 医院对临床科室和患者的门诊慢特殊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患有特殊病的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和高效治疗,提高门诊特殊病患者的治疗效果,减轻医疗资源的紧张程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建立的。

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给予患有特殊病的患者更好的照顾和关注,帮助他们早日康复,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二、门诊特殊病种类及管理范围门诊特殊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疾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精神疾病、癫痫、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儿童特殊病、老年特殊病等。

门诊特殊病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患者档案:为每位门诊特殊病患者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病史、诊疗记录、用药情况等,方便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更加有效的治疗方案。

2. 定期复诊:对于门诊特殊病患者,医生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复诊周期,确保患者定期复诊,遵医嘱用药,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健康教育:医生应对门诊特殊病患者进行全面的健康教育,包括病因、病情发展、预防和治疗等方面的知识,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病情,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4. 药品管理:对于门诊特殊病患者,医生应严格控制用药量,避免药物滥用及药物相互作用带来的不良影响,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5. 应急处理:对于突发疾病事件或急性加重的情况,医生应能够及时处理,安排患者住院治疗或转诊到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6. 定期统计和评估:医院应建立门诊特殊病患者的管理统计制度,定期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管理方案,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三、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1.加强组织建设:医院应当成立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小组,建立由主治医师、护士长、药剂师等组成的专业团队,推动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的落实。

2.明确工作流程:医院应建立门诊特殊病管理的工作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一步都得到有效执行。

3.设立监督机制:医院应建立门诊特殊病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制度

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制度

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门诊特定病种的管理工作,提高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医院内部协同合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而订立的。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管理的各类特定病种患者的诊疗工作。

二、特定病种认定与分级管理1.特定病种的认定应由医院专家组或医院相关科室的专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诊疗指南进行评估认定。

2.特定病种应依据患者的疾病严重程度和治疗多而杂度进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3.患者的特定病种分级由主治医生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专家看法确定,并在患者病历中明确记录。

三、门诊特定病种诊疗流程1.患者初次就诊时,由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史,推断是否属于特定病种范围。

2.对于已经确诊为特定病种的患者,应订立认真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

3.门诊特定病种的治疗应遵从国家相关的诊疗指南和医学常规,患者的主治医生应定期复诊、调整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

4.门诊特定病种的治疗过程中,涉及到其他科室的协作治疗的,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和协调,并记录相应的沟通记录。

5.门诊特定病种的患者应定期进行复诊,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门诊特定病种患者的出院和转诊由医生依据病情决议,并完成相关的出院转诊手续。

四、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质量管理1.医院门诊质控部门应定期对门诊特定病种的治疗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医疗质量,并向医务委员会和相关科室提出改进看法。

2.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质量评估指标应包含但不限于: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复诊率、病情恶化率等。

3.对于不符合治疗规范和质量要求的门诊特定病种患者,医院应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

4.医务委员会应建立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效果的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特定病种治疗的总体疗效,并对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进行讨论和改进。

五、保密与知情同意1.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患者隐私保密法规,对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进行保密。

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提高门诊特殊病案质量,加强门诊特殊病案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以服务患者为中心,以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其他科室及其他医院的沟通与合作,做好信息共享。

第七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应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

第八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注重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注意规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门诊特殊病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坚持把握“三统一”原则,即病案与患者的诊治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十二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坚持规范操作原则,确保病案管理工作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保密原则,加强对特殊病案的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四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应坚持持续改进原则,加强对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制度的动态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门诊特殊病案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十五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组织架构包括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委员会、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办公室和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团队。

第十六条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委员会是门诊特殊病案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医院院长或副院长任主任,成员包括相关科室的主任、副主任及管理人员等。

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包括:(一)审核并批准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制度并不时修订;(二)制定门诊特殊病案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三)审议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四)审议并批准门诊特殊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门诊特殊病患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病患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病患者管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门诊特殊病患者,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我院订立了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门诊特殊病患者的医疗管理流程,确保患者得到专业的治疗和关怀。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特殊病患者的医疗管理和服务工作。

3. 定义3.1 门诊特殊病患者:指门诊诊断为某种特殊疾病的患者,如艾滋病、乙肝、癌症等。

4. 预约与挂号4.1 特殊病患者的预约挂号需提前办理,患者可通过线上预约系统或电话预约。

4.2 预约时,患者需供应个人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报告等相关料子,并选择就诊科室。

4.3 预约系统将依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排班情况,自动为患者调搭配适的就诊时段。

4.4 是否需要紧急就诊由医生依据患者病情审核决议。

5. 就诊流程5.1 患者依照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并准备好就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检查报告。

5.2 患者到达医院后,需要在接待处办理特殊病患者登记手续,并领取候诊号码。

5.3 患者按候诊号码在候诊区等待,医生按预约次序进行诊疗。

5.4 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进行问诊、体格检查和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如试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5.5 依据患者的病情,医生供应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药物处方,并向患者解释相关治疗及注意事项。

5.6 患者可以在门诊药房购买医生开具的药品。

5.7 假如医生推断需要进一步诊疗或住院治疗,医生将向患者解释具体的治疗计划,并帮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6. 医生沟通与协作6.1 医生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定期召开科室会议,讨论特殊病患者的治疗方案和疑难病例的诊断策略。

6.2 医生应及时与患者沟通,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回答患者的疑问。

6.3 医生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沟通,确保患者获得全面的医疗服务。

7. 医学伦理和保密7.1 医生应严格遵守医学伦理规范,敬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7.2 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敬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制患者接受治疗方案。

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病种)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病种)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病种)管理制度
一、门诊病种办理
(一)门诊病种认定专家是受社保基金中心委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认定工作。

(二)各专家应认真学习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严格执行,对部分有时间限定的病种,应对照标准准确办理。

(三)各专家对提供的病史资料应认真审核其真实性,在资料不全或资料可信度不足时,必须让病人补全资料或补做相关检查,否则不予办理。

(四)严禁代办,申请人必须按病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进行相关检查,同时提供身份证明,认定专家必须对申请人身份进行确认。

(五)参保人为办理病种所进行的辅助检查、静脉抽血等,必须持盖有“特殊病种认定专用章”及收费章检查单,相关科室应查对并进行身份核实,从而保障检查、化验结果的真实性,严防冒名顶替。

(六)病人按要求提供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必须盖有病案室“与原病历相符”的专用章,非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认可。

二、门诊病种就诊管理
(一)已办理门诊病种的患者按《门诊病种就诊流程》就诊,诊治医师必须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避免冒名报销。

如发现参保人骗保或欺诈行为时,应立即报告医保办,由医保办按相关规定上报或处理。

(二)门诊病种报销仅限于病种规定药物、相关检查和相关治疗项目;各种整形、矫形、洗牙、镶牙等费用不得以病种结算;外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报医保办,经请示基金中心批准后才能以病种结算。

(三)各科室不得串换诊疗项目,否则视为骗保,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收费人员应把好收费关,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从病种联网系统结算。

(四)参保人有权选择药物是否外购,外购处方由专科医生开具,实行双处方以留底备查,门诊咨询处负责加盖医院公章及收集留底处方。

特病门诊管理制度

特病门诊管理制度

特病门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病门诊管理,保障特病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病门诊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三条特病门诊管理主要包括特病门诊范围的确定、特病门诊待遇的享受、特病门诊费用的支付、特病门诊的审核审批等工作。

第二章特病门诊范围第四条特病门诊范围包括以下疾病:(一)恶性肿瘤放化疗;(二)肾透析;(三)肾移植;(四)精神疾病;(五)系统性红斑狼疮;(六)帕金森综合症;(七)肝硬化失代偿期;(八)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九)类风湿性关节炎;(十)甲状腺功能亢进;(十一)甲状腺功能减退;(十二)其他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特殊疾病。

第三章特病门诊待遇的享受第五条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特病门诊范围的疾病,可以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医保经办人员申请特病门诊待遇。

第六条申请特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医疗保险手册;(二)特病门诊申请表格;(三)相关疾病的诊断证明;(四)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条单位或社区医保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上报医保中心。

第八条医保中心对申请特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进行鉴定,鉴定通过的人员可以享受特病门诊待遇。

第四章特病门诊费用的支付第九条特病门诊费用包括特病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和相关的检查费用。

第十条特病门诊费用由医保中心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支付,参保人员需承担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特病门诊费用支付的标准和范围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章特病门诊的审核审批第十二条医保中心应定期对特病门诊工作进行审核审批,确保特病门诊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十三条医保中心应加强对特病门诊费用的监控,对异常费用进行核查,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违反特病门诊管理制度的行为,医保中心有权进行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门诊特病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特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特病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门诊特病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诊特病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确保医疗安全;2. 公平公正,维护患者权益;3. 优质高效,提高服务质量;4. 严格保密,保护患者隐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门诊特病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门诊特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门诊特病管理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主任:负责门诊特病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2. 主任助理: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门诊特病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 门诊部负责人:负责门诊特病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监督;4. 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门诊特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5. 专职护士:负责门诊特病患者的护理和管理工作;6. 药剂科负责人:负责门诊特病患者的用药管理工作;7. 财务科负责人:负责门诊特病患者的收费管理工作。

第六条门诊特病管理工作小组职责:1. 制定门诊特病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门诊特病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用药、收费等工作的协调与监督;3.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4. 收集、整理、分析门诊特病患者的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 及时处理门诊特病患者的投诉,维护患者权益;6. 负责门诊特病患者的随访工作。

第三章诊断与鉴定第七条门诊特病患者的诊断、鉴定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执行。

第八条门诊特病患者的诊断、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负责。

第九条门诊特病患者的诊断、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 患者向门诊部提出申请;2. 门诊部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筛查,符合特病条件的,转至相关科室进行诊断、鉴定;3. 相关科室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鉴定,并出具诊断、鉴定意见;4. 门诊部对诊断、鉴定意见进行审核,符合特病条件的,予以确认。

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制度

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制度

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制度1. 门诊特殊病管理得有严格的流程呀!就好比搭积木,得一块一块稳稳地放,不能乱了套。

比如审核患者资料,那可得仔细认真,不能出一点差错,这是对患者负责!2. 特殊病患者的信息得保密好呀,这就像守护珍贵的宝藏一样重要!要是泄露了,那多不好呀。

比如我们不能随便把患者信息给其他人知道,这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呢!3. 门诊特殊病的认定要精准无误呀!就像射箭要射中靶心一样。

如果认定错了,那岂不是会给患者带来麻烦?比如对于某些病症的判断,就得找专业的医生来把关!4. 对特殊病患者的服务要贴心呀!这不就跟照顾家人一样嘛。

要时刻关心他们的需求,及时提供帮助。

像有患者行动不便,我们就得主动去帮忙呀!5. 特殊病管理的制度要严格执行呀!这就如同遵守交通规则一样重要。

要是不执行,那不就乱套了嘛。

比如规定了定期复查,那就得督促患者按时来呀!6. 医生和工作人员之间得配合好呀,这多像一场足球比赛中队员们的默契配合呀!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不行呢。

比如医生开了治疗方案,工作人员就得协助落实呀!7. 特殊病管理的记录要详细呀!就像写日记一样,把每一个细节都记录下来。

这样以后查询也方便呀。

比如患者每次就诊的情况都要认真记好!8. 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得有耐心呀!这和教小朋友做作业差不多呢。

不能着急,要慢慢引导。

像解答患者的疑问,就得耐心地解释清楚呀!9. 对特殊病管理工作要不断改进呀!这就如同手机系统要不断升级一样。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让管理更完善。

比如患者反馈流程繁琐,我们就得想办法优化呀!10. 大家都要重视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呀!这可是关乎患者健康的大事呀!难道我们不应该全力以赴吗?就像对待自己的事业一样用心呀!我的观点结论:门诊特殊病管理工作制度非常重要,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严格执行,不断完善,以更好地服务特殊病患者。

特病门诊管理制度

特病门诊管理制度

特病门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特病门诊服务质量,规范门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特病门诊管理工作。

三、特病门诊开放时间特病门诊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四、特病门诊挂号规定1. 特病门诊挂号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 特病门诊挂号分为普通挂号和专家号挂号,特需患者可选择专家号挂号。

3. 患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特病门诊挂号处进行挂号手续。

4. 挂号费用按照医院规定收取,特需患者需提前进行预约挂号。

五、特病门诊就诊流程1. 患者按照挂号时间和挂号号码顺序在候诊区等候。

2. 医务人员按照医院规定接待患者,核对患者信息,指引患者前往相应诊室就诊。

3. 医生进行诊断并开具处方,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和治疗方案。

4. 患者持处方前往药房取药,按照医嘱服用药物。

5.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安排随访和复诊。

六、特病门诊医疗设备和设施特病门诊配备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设施,以确保患者就诊的舒适和安全。

七、特病门诊管理要求1. 保障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2. 提供优质的就诊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

3. 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意见和选择。

4.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医疗技能。

5. 做好门诊医疗记录的录入和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八、特病门诊医疗质控医院应建立健全特病门诊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保障患者安全和权益。

九、特病门诊信息管理医院应建立特病门诊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门诊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特病门诊安全管理医院应加强特病门诊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患者就诊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十一、特病门诊服务评估医院应定期开展特病门诊服务评估,收集患者反馈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十二、特病门诊投诉处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特病门诊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患者投诉,调查处理,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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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需门诊放、化疗;肾移植
术后服抗排异药;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的三种病确定后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病情诊断书,
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批单”到院医疗保
险办公室审核盖章,报市、区或县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1、门诊就诊时,到医保结算窗口经核实属
三种特殊病之一且手续齐全,按要求结算。

需自费
的部分个人现金交付,需统筹支付部分先记帐,后
由诊疗单位与所属区、县结算。

2、放、化疗和肾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严格
按照北京市医保规定的用药范围执行,范围以外的药品及其他检查、治疗等按照普通门诊就诊,一律
个人现金支付。

3、需血液透析的医保患者,透析室先检查
特殊病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且手续齐全先透析一个月结算一次,费用按每人次470元计收统筹支付,其余费用门诊个人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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