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告知单实验室化学品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化验室)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化验室岗位,存在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醇酸树脂、环氧树脂、正丁醇、氨基树脂、环己酮、丙烯酸树脂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造成接触性皮炎、职业性慢性苯中毒、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职业性急性苯中毒、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
等职业病。
在本岗位,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工作服、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化验室)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醇)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丙醇)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氧气)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氢氧化钠)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过氧化氢)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盐酸)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氮气)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丙酮)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醇)作业场所产生乙醇,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乙醇健康危害理化特性(1)皮肤接触:可能会产生轻微的过敏,尤其在重复和长期接触该产品的时候。
(2)眼睛接触:可能会产生一些过敏反应。
(3)不慎吸入:如果产品不慎吸入,可能会使中枢系统产生抑制。
易挥发,易燃烧。
其蒸气与空气混合成爆炸性气体。
遇到高热、明火能燃烧或爆炸,与氧化剂反应剧烈,有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
应急处理皮肤接触: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当心中毒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的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部至少15MIN。
就医。
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
万一患者出现呕吐现象,请保持呼吸道系统畅通、干净。
如果患者呼吸困难,请立即采取吸氧治疗或人工呼吸。
不慎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
就医。
注意防护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公司内部电话:37903967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丙醇)作业场所异丙醇,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异丙醇2-Propanol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吸入高浓度蒸气可引起头痛倦睡、共济失调以及眼鼻喉刺激症状;口服可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倦睡昏迷甚至死亡;长期皮肤接触可致皮肤干燥皲裂无色透明具有乙醇气味的可燃性液体,能与水互溶。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当心中毒应急处理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甲苯乙苯丙苯苯苯乙烯氢气等
当心中毒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无色液体,有芳香味,不溶于水,与有机溶剂混溶;易挥发;遇热、明火易燃烧、爆炸。
当心中毒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清洗,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20min;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无色透明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中,暴露于空气中逐渐发生聚合及氧化。
当心中毒
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
吸入:迅速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工作场所空气中苯乙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50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ETL100mg/m3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参加体检,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当心爆炸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尽可能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淋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雾状水。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入罐、有限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域作业,需有人监护。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化学物质类)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化学物质类)危害告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我司对从事与化学物质相关的工作岗位的员工提供以下的职业病危害告知:1. 化学物质的危害: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各种化学物质。
这些化学物质可能对您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如刺激性、腐蚀性、毒性等。
请您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这些化学物质。
2. 吸入危害:一些化学物质可能会以气体、烟雾或粉尘的形式存在,当您吸入这些物质时,可能会对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伤害。
请您在工作环境中保持通风良好,配戴有效的呼吸防护设备。
3. 接触皮肤危害:部分化学物质可能会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体内,可能会引起过敏、刺激、炎症等问题。
请您在与这些化学物质接触时佩戴适当的防护手套、工作服等。
4. 急性中毒危害:某些化学物质在短时间内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毒性作用,如意外泄漏、误食等。
请您保持警惕,严禁将化学物质接触到口腔、食物等。
防护措施为了保护您的健康和安全,降低职业病危害的风险,请您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 了解化学品:了解您所使用的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2.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防护设备、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工作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防止化学物质的积聚和泄露。
4. 定期健康检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和预防职业病危害。
5. 应急处置: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如泄漏事故、急救知识等,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状况。
职业健康保护责任公司将为从事与化学物质相关的工作岗位的员工提供以下职业健康保护责任:1. 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培训和指导,包括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方法、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佩戴方法等。
2. 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使用和维护的有效性。
3. 定期检查工作环境,保障工作场所符合相关的职业卫生标准。
4. 监测和评估员工职业病危害的暴露情况。
5. 提供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如通风设备、防护洗眼器等。
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3篇)
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职工健康的保护,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控意识,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我公司制定了《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本制度旨在告知全体职工有关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以促使职工加强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和保护。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1. 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有害粉尘: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有害粉尘,如金属粉尘、石棉粉尘等,长时间接触或吸入这些粉尘会对呼吸道、皮肤等造成伤害。
(2)有害气体: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如硫化氢、二氧化硫等,长时间接触或吸入这些气体会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造成伤害。
(3)放射性物质:一些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放射性物质,如放射性同位素等,长时间接触或暴露于这些物质会对人体造成放射性污染。
(4)噪声: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声,长时间暴露于高强度噪声中会对听力系统造成损害。
(5)物理因素:如辐射、高温、低温等,长时间接触或暴露于这些物理因素中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个人防护措施:职工在工作中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具、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身体的伤害。
(2)工作场所控制措施: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的扩散,如通风设备的安装、化学品泄漏的抢险处理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
(3)个人卫生习惯: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定期更换工作服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身体的积累。
三、职业病危害告知的方式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入职时,公司将组织培训,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
2. 定期培训:公司将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的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危害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张贴告示:公司将在显眼位置张贴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的告示,方便职工随时查阅。
辛酯、环己烷、液碱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剧毒腐蚀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氧氯化 磷
本品遇水蒸气分解成磷酸与 氯化氢,含磷可致磷中毒。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腐蚀作
用。毒性与光气类似。
本品不燃,具强腐蚀 性、强刺激性,可致人 体灼伤。
应急处理
当心中毒 当心腐蚀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立即隔离 15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 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 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在 专家指导下清除。
辛醇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摄入、吸入或经皮肤吸收 后对身体有害。对眼睛有 强烈刺激作用,可致眼睛 损害;可引起皮肤的过敏
反应。
本品可燃,具强刺激性, 具致敏性。遇明火、高热 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 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 增大,有开裂毒
叔丁醇
当心中毒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吸入或口服对身体有害。对 眼睛、皮肤、粘膜和呼吸道 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现可有
头痛、恶心、眩晕。
易燃液体,具刺激性。 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 能引起燃烧爆炸。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 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 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若是液体。尽可能切 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 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12种)
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二氯乙烷1,2-dichlor oethane本品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
皮肤与液体反复接触能引起皮肤干燥、脱屑和裂隙性皮炎。
液体和蒸气还能刺激眼,引起严重操作,角膜混浊。
吸入高浓度的蒸气能刺激粘膜,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眩晕、恶心、呕吐、精神错乱,有的可致肺水肿。
还能刺激胃肠道,引起肝和肾的脂肪性病变,严重的直至死亡。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类似氯仿的气味。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有毒气体。
禁忌物:强氧化剂、酸类、碱类。
当心中毒应 急 处 理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职业危害告知卡有毒有害物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苯酚phenol;carbolic acid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
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
眼接触可致灼伤。
可经灼伤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
可致皮炎。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硫酸二甲脂、二甲苯职业危害告知牌
职业危害告知牌剧毒液体,火场温度下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危害物质危害因素理化特性硫酸二甲酯遇热源、明火、氧化剂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与氨水反应强烈。
本品对粘膜和皮肤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误服灼伤消化道;可致眼、皮肤灼伤。
长期接触低浓度,可致眼和上呼吸道刺激。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微带洋葱臭味。
微溶于水,溶于醇。
分子量126.13,pH值小于7(1%溶液),熔点-31.8℃,沸点188℃(分解),相对密度(水=1) 1.33,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4.35,饱和蒸气压2.00kPa (76℃),logpow(辛醇/水分配系数)-0.82~-0.66,闪点83℃,引燃温度188℃。
当心中毒防护措施(1)打开硫酸二甲酯容器时,确定工作区通风良好且无火花或引火源存在;避免让释出的蒸气进入工作区的空气中。
避免直接接触硫酸二甲酯,操作人员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吸入有毒气体,应戴上防毒面具。
(2)严禁利用硫酸二甲酯管道做电焊接地线。
严禁用铁器敲击管道与阀体,以免引起火花。
(3)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
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
一旦发生物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灭火。
(4)进行检修和抢修作业时,应携带硫酸二甲酯检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生产设备的清洗污水及生产车间内部地坪的冲洗水须收入应急池,经处理合格后才可排放。
(6)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应急处置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
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四篇)
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职工健康的保护,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控意识,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我公司制定了《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本制度旨在告知全体职工有关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以促使职工加强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和保护。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1. 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有害粉尘: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有害粉尘,如金属粉尘、石棉粉尘等,长时间接触或吸入这些粉尘会对呼吸道、皮肤等造成伤害。
(2)有害气体: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如硫化氢、二氧化硫等,长时间接触或吸入这些气体会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造成伤害。
(3)放射性物质:一些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放射性物质,如放射性同位素等,长时间接触或暴露于这些物质会对人体造成放射性污染。
(4)噪声: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声,长时间暴露于高强度噪声中会对听力系统造成损害。
(5)物理因素:如辐射、高温、低温等,长时间接触或暴露于这些物理因素中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个人防护措施:职工在工作中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具、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身体的伤害。
(2)工作场所控制措施: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的扩散,如通风设备的安装、化学品泄漏的抢险处理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
(3)个人卫生习惯: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定期更换工作服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身体的积累。
三、职业病危害告知的方式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入职时,公司将组织培训,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
2. 定期培训:公司将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的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危害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张贴告示:公司将在显眼位置张贴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的告示,方便职工随时查阅。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甲苯乙苯丙苯苯苯乙烯氢气等
丙苯
N-propylbenzene
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对眼、粘膜、皮肤有刺激性。短时间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上呼吸道明显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恶心、呕吐、意识模糊等症状,重症昏迷;长时间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症、肝肿大,皮肤皲裂等。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苯
Benzene
可吸入,经口和皮肤进入人体;主要损害神经和造血系统。短期大量接触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嗜睡、步态不稳,重者发生抽搐、昏迷。长期过量接触可引起白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无色或淡黄色液体,不溶于水。易燃烧。其蒸气与空气混合成爆炸性气体。遇到高热、明火、强氧化剂能燃烧或爆炸。
当心中毒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氢气
Hydrogen
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
危险:极端易燃气体,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气体比空气轻,滞留屋顶不易排出时遇火星可引起爆炸。
无色无味气体,无毒无腐蚀性,极易燃烧,燃烧发出蓝色火焰。本品与氟、氯、溴等卤素会激烈反应。
无色液体,有芳香味,不溶于水,与有机溶剂混溶;易挥发;遇热、明火易燃烧、爆炸。
当心中毒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清洗,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20min;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氰基乙酸乙酯-职业病危害告知牌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氰基乙酸乙酯ethyl cyanoacetat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低浓度时实验动物有呼吸急促、流泪、嗜睡、精
神萎靡、反应迟钝;浓度稍高还可出现呼吸困难,
侧卧,眼球突出;浓度高时出现极度呼吸困难,
痉挛,死亡。
可经皮吸收引起中毒死亡。
无色液体,略有气味。
微溶于水,溶于碱液、
氨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熔点-22.5℃,
沸点206~208℃,闪点110℃。
职业接触限值:MAC:无资料
PC-TWA:无资料
PC-STEL:无资料
应急处理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禁止催吐。
给饮牛奶或蛋清。
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5~10min。
就医。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腐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酸类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031。
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模版(二篇)
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模版尊敬的员工:根据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为了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权益,特向您告知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执行。
一、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1.化学因素危害: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有害气体、有害粉尘、有害液体等各类化学品,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刺激性气体、腐蚀性物质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
2.物理因素危害:化学品生产现场存在噪声、振动、辐射等物理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对您的听力、神经系统等产生潜在的损害风险。
3.生物因素危害: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某些有害微生物、病原体等生物因素,接触后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或传播。
二、可能的职业病类型及表现:1.化学物质中毒:可能出现咳嗽、气促、胸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也可能通过吸入、接触等方式引发皮炎、过敏性疾病等。
2.噪声聋:长期暴露于高噪声环境中,可能导致永久性听力损失,出现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
3.体振病:长期接触机械振动环境,可能引发运动失调、颤抖、肌肉麻木等症状。
4.放射性疾病:长期接触各类辐射物质可能引发放射性疾病,如放射性皮肤炎、白血病、甲状腺疾病等。
5.职业性呼吸道疾病:长期接触化学物质、粉尘、烟尘等可能导致呼吸道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炎、肺气肿等。
三、职业病防护措施:1.个人防护:a.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执行,佩戴好相关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
b.加强个人卫生,定期洗手、洗脸、洗澡,及时更换工作服。
2.工作场所防护:a.确保生产场所通风良好,及时清除有害气体、粉尘等。
b.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施和器材,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好性。
3.职业健康监护:a.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相关体检。
b.发现职业病早期症状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治疗和康复。
4.职业卫生知识培训:a.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职业危害告之书[化学品、粉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被告知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指印)
年月日年月
日。
职业危害告知卡清单
应急处理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
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
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
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
撤离现场,脱去污染衣服。
皮肤灼伤迅速用清水彻底清洗15分钟以上,特别注意清洗腋窝及会阴等潮湿部位。
眼内溅入,也应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
眼接触:水冲洗。
皮肤接触:肥皂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安静、吸氧。
口服:洗胃,灌入浓茶,忌油。
1,如果吸入,请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停止呼吸,给予人工呼吸。
2,眼睛接触,用大量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果食入,用水漱口。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
就医。
吸入:移到新鲜空气处去。
如果停止了呼吸,给予人工呼吸。
如果呼吸困难,输氧。
必要时可使用氧气,前提是要有合格的操作人员在场。
得到医疗护理。
皮肤接触: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立即脱掉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受污衣服再次使用前要洗涤。
如果刺激感发展并持续,呼叫医生。
眼睛接触: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包括眼睑内也要洗,至少15分钟。
得到医疗护理。
食入:没有医生的建议。
不要催吐。
切勿给失去知觉者从嘴里喂食任何东西。
如果患者完全有意识,给于一满杯水。
得到医疗护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
就医。
吸入时将患者移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道刺激症状者应吸氧。
眼睛接触时张开眼睑用大量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彻底冲洗。
化学品-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化学品-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 背景信息本告知卡旨在提供有关使用化学品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的重要信息。
化学品的不正确使用可能会对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故有必要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2. 化学品的职业病危害许多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有害物质,其中一些物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以下是一些常见化学品的职业病危害示例:- 气体:某些气体在高浓度下可引发窒息或中毒。
- 蒸气:吸入某些蒸气可能会对呼吸系统、肺部或其他器官造成损害。
- 酸碱:与酸碱接触可能会导致化学灼伤或其他伤害。
- 氧化剂:某些氧化剂可能会导致燃烧或爆炸。
- 有毒物质:吸入或接触某些有毒物质可能对身体内部器官产生急性或慢性损害。
3. 保护措施为了减少职业病危害的风险,请遵守以下保护措施:- 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根据工作环境的不同,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护目镜、面罩或防护服,以防止化学品对皮肤、眼睛或呼吸系统造成损害。
- 做好通风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内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便及时排除有害气体或蒸气,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 研究正确操作:熟悉化学品的使用说明书并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 注意个人卫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洗手,并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
4. 紧急情况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如泄漏或事故,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离开事故现场:确保自身安全后迅速撤离。
- 报告事故:立即向负责人或安全主管报告事故,并按照公司相关应急措施执行,- 使用适当的紧急处理设备:根据情况正确使用紧急处理设备,如泄漏包、消防器材或防护装备。
5. 职业健康监护为了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和提供必要的健康监护,请按照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管理方案进行定期体检和检测。
6. 联系信息如果您对化学品的职业病危害或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公司的安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
结论本告知卡提供了有关化学品的职业病危害的重要信息,并介绍了保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方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的必要性。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甲苯)
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甲苯)甲Βιβλιοθήκη ,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甲苯
Toluene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长期作用可影响肝、肾功能。急性中毒:病人有咳嗽、流泪、结膜充血等;重症者有幻觉、谵妄、神志不清等,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中毒:病人有神经衰弱综合征的表现,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苯、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职业接触限值:PC-TWA:50(mg/m3)
PC-STEL:100(mg/m3)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吸入: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给输氧,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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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防范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1.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2.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症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4.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防范告知书。
5.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6.职业防范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