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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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外观检验标准

常用外观检验标准

常用外观检验标准4) ∮>1.0mm。

不合格;B面:1) ∮<0.5mm。

5点;2) 0.5mm≤∮≤1.5mm。

3点以上含3点;3) 1.5mm<∮≤3.0mm。

2点以上含2点;4) ∮>3.0mm。

不合格;C面:1) ∮<0.5mm。

5点;2) 0.5mm≤∮≤1.5mm。

3点以上含3点;3) 1.5mm<∮≤3.0mm。

2点以上含2点;4) ∮>3.0mm。

不合格;2.外观附着异物是以异物的最大直径计算,即是以异物边的最大距离计算,L表示异物长度,D表示异物宽度;A面:1) ∮<0.2mm,L<1.0mm,D<0.2mm,5点;2) 0.2mm≤∮≤1.0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0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B面:1) ∮<0.5mm,L<1.0mm,D<0.2mm,5点;2) 0.5mm≤∮≤1.5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5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C面:1) ∮<0.5mm,L<1.0mm,D<0.2mm,5点;2) 0.5mm≤∮≤1.5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5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3.外观物的物体颜色偏差是以色板为标准,用目视比较法检验;A面:1) 偏差<1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1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B面:1) 偏差<2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2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C面:1) 偏差<2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2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4.外观物的物体规格尺寸是以工程规格书为标准,用卡尺等测量工具检验;A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B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C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六、外观检验标准的判定根据关键质量特性缺陷为CR,重要质量特性缺陷为MA,一般质量特性缺陷为MI的缺陷等级,按照AQL抽样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将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进行比较,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目(de):规定公司产品(de)表面等级划分及外观质量要求.2.范围:适用于指导产品(de)生产、总装及产品结构件(de)验收,外购件、外加工件(de)验收及指导.3.定义: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表面等级定义1)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de)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de)表面来定义.4.检验条件4.1.光源要求要求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500LX (de)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如40W(de)日光灯.要求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范围内,且距离被检查表面(de)直线距离为500mm(图1).要求在手电筒光照下检验柜体内部(箱内).光源要求示意图4.2.检验员(de)要求检验员位于被检查设备(de)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90°角进行检验(图2),要求检验员(de)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被检查表面与人眼视线(de)关系4.3.外观表面大小划分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分为小、中、大、超大四种,分类原则有两种,一种是按面积大小分类,一种是按最大外形尺寸分类.按照两种不同(de)分类原则,得到(de)表面类别不一致时,以大(de)一类为准.比如某一表面按照面积大小划分为“小”,按照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中”,则该表面为“中”.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具体见表 2 .当缺陷所在面(de)尺寸超过表 2 中对应(de)最大一类“超大”时,则将该面划分为若干个“超大”面或其它大小(de)面处理,且划分方法应保持同一种方式,即始终按面积划分或始终按外形尺寸划分.产品外观表面大小类别划分标准5.判定总则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de)零、部件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de)印象.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de)损伤.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性或者影响功能,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应对该产品不予验收.2)本规范缺陷允收表规定(de)是在结构件表面直径100mm圆内各类缺陷(de)允收标准,如某一缺陷特征超出此规定面积,则不合格;如果同一个表面(de)缺陷间距>100mm,则按另一个区域计算.3)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de)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de)缺陷数量N.4)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de)要求.对于可累积计算(de)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对无法累积计算(de)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de)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5)如果设计造成了外观标准允收表中某一项目数值,则:a、图纸标注有公差要求时,以图纸公差允收.b、图纸未标注公差要求时,在本标准缺陷允收值基础上增加设计基准尺寸值作为最终管控界线允收.6)本标准中涉及到(de)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等(de)单位都是mm,面积(de)单位是mm2.7)缺陷允收表中(de)符号,如果没有特指,其含义如下:N:代表缺陷数量;L:代表缺陷长度;W:代表缺陷宽度;H:代表缺陷高度或深度;D:代表缺陷直径;S:代表缺陷面积.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de)记录解释如图3所示:6.喷涂件外观标准6.1.缺陷定义表1 喷涂件缺陷定义表6.2.缺陷允收标准表2 一般喷涂件缺陷允收表注释:1)挂具吊挂位置应按照C、B、A级面(de)优先顺序选择,最好吊挂在C级表面.如果零件只有A级表面,则应尽量把挂具印留在边角位置,并控制其大小.对于处于A级面和B级面(de)挂具印必须进行修补处理,并按其所在等级面修补要求管控.2)分色喷涂美工缝区域喷涂溢漆允收标准如图6所示,分色喷涂美工缝区域溢漆在1面区不管控,在2面区允许限度溢漆,限度参照签样件,3面区不允许有溢漆.7.钣金件外观标准7.1.预镀钣金件7.1.1缺陷定义表3 预镀钣金件缺陷定义表注释:材料基材(本体):材料表面膜层所覆盖(de)部分.如耐指纹电镀锌板(de)基材是除去表面耐指纹膜、铬酸钝化膜、镀锌层三层膜后余下(de)部分.7.1.2缺陷允收标准表4 预镀钣金件缺陷允收表表5注释:1)外观面判定,以“产品装配以后,发货到最终用户前”(de)状态为依据,而不是以“最终客户使用时”(de)状态为依据.2)切边位置要涂防锈漆或防锈导电漆防护,要求防锈漆涂抹范围超过切边(de)宽度应≤5mm,且要涂抹均匀.7.2.后镀钣金件7.2.1缺陷定义表6 后镀钣金件缺陷定义表7.2.2缺陷允收标准表7 一般后镀钣金件缺陷允收表表8 电镀蓝白锌钣金件缺陷允收表注释:焊点/痕如果是镀前焊接(de),则镀后不需要修补.8.产品标识外观标准8.1.缺陷定义产品标识包括丝印、胶印、移印、烫印、铅印、打印以及四色印刷等各种印刷工艺方法所形成(de)图案、文字、标签(含条码)等.表9 产品标识缺陷定义表8.2.缺陷允收标准表10 产品标识缺陷允收表注释:1)所有商标文字、图案都全部以A级表面标准管控.2)供应商(de)产品标识,应粘贴在产品C级表面或内部,且不能影响产品装配.3)产品标识周围5mm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非丝印缺陷.9.压铸件外观标准表11 压铸件电镀缺陷允收表表12注释:未列出(de)缺陷,以“一般喷涂件缺陷允收表”管控.表13 压铸件产品标识缺陷允收表注释:未列出(de)缺陷以“一般产品标识缺陷允收标准”管控.10. 结构件装配外观标准10.1. 缺陷定义表14 结构件装配缺陷定义表10.2. 缺陷允收标准 10.2.1装配间隙和装配段差表15 结构件装配段差缺陷允收表表16 10.2.2面膜粘贴面膜粘贴后,面膜(de)表面不允许有破损、起翘、气泡及悬空等缺陷,面膜粘贴面不得有任何异物.10.2.3紧固件装配表17 紧固件装配缺陷允收表注释:1)产品表面“沉头紧固件头部凸出”要求≤.2)沉头紧固件头部不允许凸出刮手.。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1产品外表等级定义构造产品的外表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外表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外表重要外观外表,表达产品外观形象的外表,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外表,以及翻开前门就能看到的外表。

1.2 2级外表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外表,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翻开后可视的外观外表。

1.3 3级外表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外表和内外表、客户不会看到的外表及除1、2级外表以外的外表。

2.1检验原则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展判断。

2.1.3 所有构造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展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展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承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构造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表2、检测条件检查者位于被检查外表的正面、视线与被检外表呈45-90°进展正常检验〔参见下列图〕。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2.3检测面积划分被检外表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外表大小划分标准如下表。

〔注:一般情况下,被检外表上的缺陷个数超过2个时,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 mm,否则视为同一缺陷,尺寸以其总和计。

〕表3、外表大小类别划分3对外观的质量要求3.1总则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展判断。

产品外观通用检验方法及标准

产品外观通用检验方法及标准

3、定义:A级面:B级面:C级面:零件表面4、接收条件:5、判定规则(出现情况):7、产品跌落测试:①对有跌落测试要求的产品,零部件高度1.3米,整机高度1米②跌落区域及要求:垂直于硬地板,一角三棱六面⑥“缺陷判定表”各项判定标准只作为通用判定区分缺陷的严重性或轻微性,不能作为AQL接受限度标准6、印刷、喷漆、电镀测试方法规定:①必须进行两项以上测试,并且被测试产品达到相关要求和AQL接收限度规定②印刷品一般以3M胶带和酒精测试为测试依据,喷漆一般以百格法和折弯法为测试依据,电镀品一般折弯法、百格法、盐雾试验(无试验机情况下--10克盐:100克水配比浸泡,容器必须密封后做测试)为测试依据,有另外附加测试要求时会在大货生产前另行通知①所有影响产品功能的产品的缺陷判定为“CR”或“MAJ”②所有出现在A级面上不允许或超出范围的缺陷判定为“MAJ”,规定范围内判定为“MIN”③所有出现在B级面上不允许的缺陷判定为“MIN”,不超出规定范围的接受(但批量不良不允许超过10%)④所有出现在C级面上不允许的缺陷判定为“MIN”,允许情况可接受⑤所有加工工艺或加工方法造成的批量缺陷,以签样或得到本公司主管级别人员确认为准(口头形式无效,以邮件或签样为准),否则按“缺陷判定表”内区分产品的缺陷严重性或轻微性所有检验均应在正常照明,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

检测过程中不使用放大镜,所检验表面和人眼呈45°角。

A级面在检测时应转动,以获得最大反光效果。

①可接受的缺陷不能影响该零件的装配和功能,否则,将被拒收。

④缺陷允收定义了1250平方毫米的区域内各类缺陷的最大允收数量。

对于较大的零件表面,可允收数量和该表面所含1250平方毫米区域数量成正比,但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缺陷不能相连。

③所有的等级面应当印刷完好且满足颜色、光泽度、附着力等方面的要求。

②所有的等级面应当喷涂完好且满足颜色、光泽度、厚度、附着力等方面的要求。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类 别■新制定 □修订 □废止版次A1页次1/6修订记录版本修 订 日 期 核准审查制订A1 2016年 11 月 3日年 月 日 1、目的建立通用的检验规范,明确钣金结构件产品验收标准,尽量量化缺陷标准,增强参考性和可操作性,为来料检验以及供应商出货检验提供统一的依据,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德为产品对钣金结构件的质量要求。

对外观部分进行了质量分级,请按相应质量要求选用。

2)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对于零件的特殊要求应按检验指导书要求执行。

3)本标准分为:一、表面喷涂验收标准(1级、2级、3级)二、电镀验收标准三、丝网印刷验收标准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些标准可以单独或组合起来应用。

3.检验要求3.1环境照度: 300-700LUX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

观察时间5S 3.2观察距离:3.2观察角度: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1级 2级 3级 A 面 30cm~35cm 40cm~50cm 90~100cm B 面 40cm~50cm 40cm~50cm 90~100cm C 面 40cm~50cm 90~100cm 90~100cm类别■新制定□修订□废止版次A1 页次2/6修订记录版本修订日期核准审查制订A12016年11 月3日年月日4.缺陷定义:Note.1 Note.2 Note.3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当L>2W时按Note.2d=(a+b)/2 W: width, L:length,当L≤2W时按Note.15.字母定义L:长度,W:宽度,d:直径,D:缺陷间的距离,N:缺陷数量,ΔE:色差值。

6.验收标准6.1表面喷涂验收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查面1级2级3级工具1 色差A、B、C ΔE≤1.0 ΔE≤1.5 ΔE≤3.0 色板、色差仪2 涂膜光泽、纹理A、B、C 对比色板,无明显差异目视、色板3 附着力A、B、C 百格测试,剥离面积不可有超过总体面积5%以上。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 2级表面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 3级表面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表1、各等级面的划分:2外观检验条件2.1检验原则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表2、检测条件表面等级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5s3s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2.3检测面积划分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1目旳2本原则定义维盛冲压件产品外观品质旳基本规定, 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

3合用范畴本原则合用于维盛生产旳所有冲压件产品。

4有关文献《**产品外观检查原则》。

5定义A级面: 客户常常看到旳面, 如面板, 机箱旳上表面、正面, 出给客户旳零件,马口铁生产旳产品等。

6B级面:不移动旳状况下, 客户偶尔能看到旳面, 如机箱旳背面、侧面等。

7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干看到旳面, 如机箱旳底面, 内部零件旳表面等。

8检测条件5.1 所有检查均应在正常照明, 并模拟最后使用条件下进行。

检测过程中不使用放大镜,所检查表面和人眼呈45°角。

A级面在检测时应转动, 以获得最大反光效果。

B级面和C级面在检测期间不必转动。

光源=40W荧光灯毫米9A级面停留10秒, B级面停留5秒, C级面停留3秒。

10薄板金属件外观检查原则6.1 允收总则6.2 6.1.1 可接受旳缺陷不能影响该零件旳装配和功能, 否则, 将被拒收。

6.3 6.1.2 缺陷允收定义了1250平方毫米旳区域内各类缺陷旳最大允收数量。

对于较大旳零件表面, 可允收数量和该表面所含1250平方毫米区域数量成正比, 但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缺陷不能相连。

6.4缺陷定义6.2.1彩虹效应: 镀锌有也许导致变色或“彩虹”效应。

6.2.2生锈/氧化: 暴露在空气中旳金属表面发生旳化学反映。

6.2.3变色: 底色或预期旳颜色发生变化, 或零件表面旳颜色不一致。

6.2.4刮伤: 零件表面旳呈条状旳浅沟。

6.2.5压痕: 由锋利物件在零件表面导致旳沟痕, 指甲可以感受到。

6.2.6镀痕/流痕: 由于镀层厚度不均匀导致零件表面上波纹状或条状异常旳区域。

6.2.7痕迹:指基体材料旳小坑、折弯痕或其他痕迹, 涂装后仍无法消除。

6.2.8灰尘或油脂: 在制造过程中产生并留在零件表面上旳赃污(未清洗)。

6.2.9斑点/沙粒/绒线: 涂装面或零件表面任何非预期旳异物。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1、目的明确规定本公司生产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的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作为来料、过程、出货的外观检验及判定的依据;2、范围本外观通用标准下简称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型式与规格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有明确的特殊要求的例外;注:如本标准与产品图纸、技术要求或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有冲突之处,则以产品的图纸或技术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3、定义1.1缺陷、缺点与不合格1.1.1不合格未满足要求;1.1.2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1.1.3缺点欠缺或不完美的地方;1.1.4缺陷与不合格的区别当按照习惯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陷”是适用的;但是目前, “缺陷”在法律范畴内已有明确的含义,特别是与产品责任问题有关,因此,不应用作一般术语;1.1.5缺点与不合格的区别当用“缺点”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点”是指相对于“完美无缺”的质量特性,产品存在的某些方面的欠缺;缺点与不合格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有缺点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不同产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达到完美程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对“不合格”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产品的某些缺点主要在外观质量方面对某些客户来说是不合格项,但对另一些客户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满足要求,因此是合格项;1.1.6不合格分类A.致命不合格:导致产品危险或潜在危险或对其使用有严重不利影响的不合格;B.严重不合格:能够导致产品发生故障或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性能或使产品失去了部份预定功能的不合格;此类不合格还包括,虽然对产品的功能或性能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但是外观质量太差或客户明确表示不能接受的不合格;C.轻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特性与标准稍有偏差或只是外观有轻微缺点,在使用预定功能时不会实质性地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的不合格;1.2不合格与不合格品1.2.1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作不合格品;1.2.2不合格品分类A.致命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致命不合格,也可能还有严重不合格和或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B.严重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严重不合格,也可能还有轻不合格,但不包括致命不合格的单位产品;C.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轻不合格,但不包括严重不合格和致命不合格的单位产品;1.3降级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1.4特采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特采通常仅限于在商定的时间或数量内,对含有不合格特性的产品的交付;1.5二级品二级品是指有轻不合格主要是外观质量,在使用预定功能时不会实质性地降低其性能的产品;外观质量有缺点但仍在合格范围内的产品,属于合格品;2外观质量检验工作标准2.1外观质量检验工作原则A.外观质量的重要性原则a.产品外观是客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好坏的第一印象,也是对公司最直接的感性认识;要努力克服工作中的重视产品性能,不注重外观质量的错误观点,严把产品外观质量关;b.产品出现的外观质量问题往往是因重视不够而犯的低级错误所致,极易纠正但损失很大,故必须引起各级各类人员的高度重视;B.外观质量检验的特殊性原则a.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依靠检验员的目测判断,所以,检验标准必须尽量描述详细、准确并尽可能多地制作检验标准限度样板以利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b.用目测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比用计量器具对产品进行性能检测更方便更快捷,检验人员必须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外观质量实行全过程监控,以便防患于未然;C.外观质量检验的符合性原则a.产品外观质量并非越高越好,“严把产品外观质量关”的含义是不让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通过,并非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缺点的产品;b.在产品外观质量检验在标准的判断上发生争议时,品保部应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统一认识,必要时可以与用户沟通,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特采处理;2.2检验环境外观检验工作原则上应在独立的工作台上进行,检验工作台上方安装有40W日光灯,灯与工作台面的距离为70公分;2.3检验距离一般为30公分;3. 产品外观界定的等级划分原则;3.1 表面外观质量等级标准3.1.1 A级面: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适用于质量要求高的表面,例:产品的外前部,中低高度设备的顶部,控制面板等表面;3.1.2 B级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到的部分,例:产品侧面、后面、经常打开的零件内表面等,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于引起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3.1.3 C级面:适用于质量要求一般不作装饰用的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设备的底面,底壳或后壳的底面,很高设备的顶面,维修时才看到的部分;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宽严合理,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3.1.4 D级面:在使用过程中几乎不被客户看到部分如:产品的固定内部件表面,标签遮盖的局部区域、被其它部件遮蔽的表面等;此表面的缺陷只要不影响零件使用性能是被允许的;4 .外观检验方式4.1 按百分比抽检抽检10%,抽检数≤100按100,抽检数≥200抽200 ,整批数≤100全检;抽检合格后全检或按具体规定;4.2 全数检验100%检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其外观进行全数检验:A.产品的入库检验;B.样品试制及小批量试生产的成品检验;C.贵重元器件、零部件的进料检验;D.自身价格不高,但可能使装配后的成品部件出现较大损失的元器件、零部件的进料检验;E.其他需要进行全数检验的项目;4.3 接受、判退的通用标准4.3.1 致命不合格的接受数永远是0发现一个致命不合格,则整批不接受,只要有可能,还应该停止生产进行彻底检查,努力找出不合格的原因并设法预防再发生;如果认为某些致命不合格不必进行这样的程序,那么应考虑是否将其重新划分为严重不合格; 4.4 影响功能的外观缺点一律不可以降级或特采如攻牙后烂牙影响扭力,加工件有裂纹影响产品的保持力,金属件影响其自身强度的裂纹等; 4.5 整批性外观不良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4.5.1 毛刺、锐边所有孔、缝、边和角必须没有因模具或成型工艺原因造成的整批性的毛刺和锐边;4.5.2 色差对于批量生产的注塑件、表面处理件等产品,交货整批的颜色应该均匀一致,并在供需双方签认的颜色限度样板规定的范围以内;4.5.3 对于冲压、压铸件经常发生的,因模具或成型工艺原因造成的整批性外观质量缺点,例如:凹痕、接合线、变形等,应根据产品和客户的实际情况作出接受或判退的明确规定;5、缺点类型与定义5.1 五金钣金切削、冲压类5.1.1 凸:表面局部高于周围向外或向上与图纸或样板不符的突出部分;A.毛刺:金属工件的边缘、孔内或较光滑的面上因某种原因而产生的不光、不平的突出部分;B.铜丝:专指铜材在冲压、裁切加工後端子边缘出现的细小毛刺;C.毛边:专指金属工件的截断面因某种原因而产生的不光、不平的边缘;D.倒角不良:图纸要求倒角的金属工件的边、角等部位锋利、尖锐;5.1.2 凹:表面局部低于周围向内或向下与图纸或样板不符的凹陷部分;A.压、碰伤:金属工件因受其它硬物挤压、磕碰等造成其表面上出现的伤凹痕;B.拉、划伤:金属工件因受其它硬物磨擦拉曳、刻划造成其表面上出现的线性划伤凹痕;5.13 裂:局部表面破裂与图纸或样板不符;A.裂纹:在金属工件表面或折弯处有裂开的痕迹;B.裂缝:在金属工件表面或折弯处有破裂的缝隙;5.14 变形:指金属工件形状发生变化,与图面或样板不符;A.弧形:料带平面向外或向内弯曲,呈现出圆弧形状;B.波浪形:料带平面呈波浪形;C.扭曲:金属工件以扭转的方式变形;D.错位:杯口、卡点部位或折合处出现的错开现象;E.歪pin:板材pin呈倾斜状态;F.高低pin:板材头部或弯曲部位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出现高低不平现象;G.缺pin:料带上有掉失;5.15 污迹:金属工件表面有油渍或污垢;色差::金属工件表面颜色不一致或与样板颜色有差别;5.2 机加工后工序类5.2.1 螺纹不良A.滑牙:螺牙不完整或低孔径大而导致的实配不牢固;B.烂牙:螺牙不完整;C.残留金属屑:在加工后的螺牙内卡有金属屑,这会导致通规不通;D.鼓起起泡:攻牙深度没控制好而导致的不通孔背面凸起或穿孔;5.2.2 切边A.缺料:切边模切到产品而致;B.压伤:切边模碰伤产品;C.裂缝:切边时产生微小的裂纹;D.缩孔:铣面后显现出压铸的砂孔;5.2.3 去毛A.锉伤:锉毛刺时锉到产品;B.锉刀痕:锉毛边时产品留下的锉刀痕迹,会影响产品的外观和功能;5.3 电镀类电镀不良主要表现为:镀层起泡气泡、镀层粗糙、底材素材露出、烤焦、镀层剥落、雾状、色差、油污、异斑、氧化、锈斑、刮痕等;5.3.1 规格不符:专指用目测检验方法发现的实物与规范要求的不符之处;A.包装不符:包装方式、方法、标识等不符合图纸或规范要求;B.数量重量不符:实际数量重量与需求数量重量或标识数量重量不符;C.标记错误:工件上刻、印的标记的标示位置、内容、形状等与图纸样板不符;D.混料:有不同规格、尺寸的产品材料、零部件混装在一起;6、我司现有常见不良及检验标准6.1焊接不良主要外观缺陷为假焊、飞溅、焊渣、裂纹、烧穿、缩孔、咬边、焊瘤以及变形;6.2 钣金常见外观不良为材料缺陷、坑包、毛刺、变形、磨痕、划痕等;6.3喷漆常见外观不良主要有起皱、刮花、气泡、流痕、露黑;6.4 机加工常见外观不良主要为变形错位、毛刺、刀纹、台阶、沙孔、生锈;6.5 组装常见的外观不良为表面划伤、磨痕、油污、装配不良;。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1.目的使产品的质量保持稳定,为品检人员验收产品外观标准的统一提供依据。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来料、制程已及成品的外观检验。

3. 定义3.1表面外观定义一级面:暴露在外,手机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主要面;二级面:暴露在外,手机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次要面;三级面:在正常使用中不能能看到的次要表面。

3.2外观缺陷定义3.2.1五金毛坯类多肉:工件冲压后留有较大的毛边或多余的部分;缺肉: 工件在成型过程中出现填充不完整的现象;裂纹: 工件表面开裂,或有裂迹现象;气孔:产品在成型时,模具内气体没排出所致,形状呈圆孔或不规则孔;变形:由于铸件本身变形而造成铸件形状不良;3.2.2冲压类压印:产品在冲压时模具内有异物,造成产品被异物挤压的痕迹;碰伤:工件表面因碰撞而产生的凹状痕迹;划伤:工件表面被尖锐物体划出的线状痕迹;擦伤:工件表面被较粗糙物体擦拭而显现出细微线状痕迹;模具印:模具配合间隙及调模不合理(过小)或小型嵌块装配不平,造成产品同一位置模具压伤;砂孔:产品表面有处理不掉的较大之凹洞;变形:产品冲压成型与产品设计要求不符,适配不能吻合机壳;毛刺:产品在去飞边后剩余的毛边;锯齿边:模具设计不合理或刀刃磨损造成切不平材料拉断形成波浪式边缘;崩口:模具切削刃崩缺致使产品落料边沿出现小缺口;冲反:冲压作业时放反材料,使产品冲出毛刺与纹络方向错误;塌边:冲压产品边沿出现的凹低现象;缺料:产品冲压/切边时边沿出现的落料断差或缺口现象;泡点:冲压时模具下模或产品背面有杂质,冲压造成起泡现象;尺寸偏差:冲压产品与工程图纸尺寸不相符。

3.2.3抛光类波浪纹:抛光时用力过大,产品表面发热导致产品表面有液体流动状痕迹;抛垒:抛光时受外力作用导致产品失去原有形状;变形:产品受到外力影响不能与机壳吻合;麻轮印:用粗糙麻轮抛光导致产品表面有残留麻轮打磨之严重痕迹;3.2.4电镀/氧化类挂具印:产品在氧化/电镀时与挂具接触处有电流烧伤痕迹或色差现象;裂纹:工件在冲压成型后由于表面氧化层过硬所导致的不良现象;发黄:产品表面露出黄色镍层;发白:产品表面有白色雾状痕迹;麻点:产品表面细微小点状现象;五彩:产品在电镀/氧化过程中导电不良导致;色差:与样板相比较所产生的色/光泽不一致现象。

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1.0、目的:1.1为确保易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aby monitor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1.2用以规范和统一婴儿监视器结构物料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2.0、职责及权限:2.1 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2.2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3 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4 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2.5若新项目不断出现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在本标准中加入并进行整理。

3.0检验条件:3.1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3.2检验距离:检验物距眼睛30-35cm3.3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上下左右转动15°3.4按正常规定要求的距离和角度要求扫描整个检测面10—15秒钟为准3.5照明要求:在自然光或60W-100W的日光灯照明条件下检验,距离光源:50-55cm处;照度:500-550Lux(勒克斯(照明单位))4.0缺陷分类:4.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4.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4.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5.0缺陷定义:5.1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产品存在下列缺陷,为主要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5.2.4 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5.2.5 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5.3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使用,终端客户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5.3.1 仅影响产品美观感,不影响产品的正常功能使用5.3.2 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6.0表面定义:6.1 A面:正常使用中,直接观察到的主要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6.2 B面:正常使用中,不直接观察到但外漏次要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上下·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表面)7.0缺陷概念:7.1通常缺陷:1)脏污(Contamination):外来物所致的变色或吸附在零件表面上的异物。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1. 引言外观检验是产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环节,用于评估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预期要求,是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外观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外观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2. 检验标准2.1 零件外观要求零件的外观要求通常包括颜色、尺寸、形状和表面质量等方面。

具体的检验标准如下:2.1.1 颜色要求•颜色饱满、均匀、不掺杂杂质。

•颜色与产品说明书或标准颜色样本一致。

2.1.2 尺寸要求•零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不存在明显的变形或尺寸不良现象。

•尺寸公差在允许范围内。

2.1.3 形状要求•零件形状无明显破损、变形、断裂等缺陷。

•检查零件边缘的锐利度和倒角是否符合要求。

2.1.4 表面质量要求•表面光滑、平整,无划痕和明显的凹凸。

•无明显的气泡、白点、斑点等缺陷。

2.2 成品外观要求成品外观的检验标准通常依据产品的用途和市场需求来确定。

2.2.1 外观一致性•各组件之间的外观一致性良好,形成整体感。

•产品不应有明显的色差或瑕疵。

2.2.2 标志和标识•产品的标志和标识清晰、完整可辨认。

•标志和标识的位置与规定一致。

2.2.3 表面处理和涂装•表面处理和涂装均匀、平整,无色差和脱落现象。

•涂层的厚度和粘附力符合要求。

3. 检验方法3.1 目视检查目视检查是最常用的检验方法之一,通过肉眼观察来评估产品的外观质量。

目视检查应该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进行,避免视觉误差。

3.2 触觉检查触觉检查可以用于评估产品的表面质量。

通过手感来判断产品的光滑度、凹凸等情况。

触觉检查需要注意产品不得有锋利和刺激性的边缘。

3.3 仪器检测仪器检测可以使用一些专业设备和工具,如显微镜、光谱仪、涂层测厚仪等,来进一步评估产品的外观质量。

仪器检测结果更加客观和精确。

4.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外观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外观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在执行外观检验时,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和市场需求,综合运用目视检查、触觉检查和仪器检测等方法,确保产品的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外观检验b级标准

外观检验b级标准

外观检验b级标准
这些B级外观检验标准是一种相对宽松的标准,适用于一些一般性的产品外观检验。具体 的标准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和行业的需求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b级标准
B级外观检验标准是一种用于评估产品外观质量的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B级外观检验 标准:
1. 表面缺陷: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痕、凹陷、气泡、斑点、褶皱等缺陷。允许存在一 定程度的细微瑕疵,但不能影响产品的功能和使用。
2. 色差:产品在同一批次内的颜色应保持一致,不应有明显的色差。允许存在轻微的色差 ,但不能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和美观度。
外观检验b级标准
3. 尺寸偏差:产品的尺寸应符合规定的尺寸范围,不应有明显的尺寸偏差。允许存在一定 的尺寸偏差,但不能影响产品的功能和装配。
4. 漆面质量:产品的漆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明显的涂层剥落、起泡、起皮等问题。允 许存在轻微的涂层瑕疵,但不能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和质量。
5. 组装连接:产品的组装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不应有明显的松动、脱落等问题。允许存 在轻微的松动,但不能影响产品的功能和使用安全。

产品外观通用检验方法及标准

产品外观通用检验方法及标准

3、定义:A级面:B级面:C级面:零件表面4、接收条件:5、判定规则(出现情况):7、产品跌落测试:①对有跌落测试要求的产品,零部件高度1.3米,整机高度1米②跌落区域及要求:垂直于硬地板,一角三棱六面⑥“缺陷判定表”各项判定标准只作为通用判定区分缺陷的严重性或轻微性,不能作为AQL接受限度标准6、印刷、喷漆、电镀测试方法规定:①必须进行两项以上测试,并且被测试产品达到相关要求和AQL接收限度规定②印刷品一般以3M胶带和酒精测试为测试依据,喷漆一般以百格法和折弯法为测试依据,电镀品一般折弯法、百格法、盐雾试验(无试验机情况下--10克盐:100克水配比浸泡,容器必须密封后做测试)为测试依据,有另外附加测试要求时会在大货生产前另行通知①所有影响产品功能的产品的缺陷判定为“CR”或“MAJ”②所有出现在A级面上不允许或超出范围的缺陷判定为“MAJ”,规定范围内判定为“MIN”③所有出现在B级面上不允许的缺陷判定为“MIN”,不超出规定范围的接受(但批量不良不允许超过10%)④所有出现在C级面上不允许的缺陷判定为“MIN”,允许情况可接受⑤所有加工工艺或加工方法造成的批量缺陷,以签样或得到本公司主管级别人员确认为准(口头形式无效,以邮件或签样为准),否则按“缺陷判定表”内区分产品的缺陷严重性或轻微性所有检验均应在正常照明,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

检测过程中不使用放大镜,所检验表面和人眼呈45°角。

A级面在检测时应转动,以获得最大反光效果。

①可接受的缺陷不能影响该零件的装配和功能,否则,将被拒收。

④缺陷允收定义了1250平方毫米的区域内各类缺陷的最大允收数量。

对于较大的零件表面,可允收数量和该表面所含1250平方毫米区域数量成正比,但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缺陷不能相连。

③所有的等级面应当印刷完好且满足颜色、光泽度、附着力等方面的要求。

②所有的等级面应当喷涂完好且满足颜色、光泽度、厚度、附着力等方面的要求。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本标准的目的是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职责权限方面,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本标准定义了异色点、缩水、批锋、污点、无感划伤、有感划伤、脏污、气泡等术语。

在工作程序方面,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为距离30cm~45cm,时间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位置为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外观区域划分为A区、B区、C区,分别代表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包括金属零件、五金件等,具体包括金属零件表面不可有电镀、生锈或氧化不良现象,断面氧化不可长过3mm,允许有两处间隔≤15mm,批锋不可超过0.04mm,金属零件表面不可有电镀不良现像等。

同时,还需注意外壳刮伤、有感刮伤不可有露底材现像,长≤1.0mm,宽≤0.2mm的无感刮伤等。

五金件方面,需要注意C面凹痕,直径≤3mm,深≤0.2mm(120mm允许3处)等问题。

最后,需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有擦伤、划伤、缩水、变形、缺料、毛边、披锋、条纹、水纹等问题。

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表面出现的缺陷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因此需要对这些缺陷进行检查和控制。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表面缺陷及其容许范围。

对于A面和B面,刮伤和擦伤的长度不得超过3mm,宽度不得超过0.2mm,并且允许在30mm的距离内有一到两个点。

对于C面,刮伤和擦伤的长度不得超过5mm,宽度不得超过0.2mm,并且允许在30mm的距离内有两个点。

A面的脏污、油污和杂点的直径不得超过0.5mm,允许有一处。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控制产品表面处理及印刷过程的质量,使产品的外观符合要求以及允收水准,特制定本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采购、外协、自制过程涉及金属表面处理如:电镀、氧化、化学处理、喷塑、喷漆、喷砂、拉丝等金属表面处理以及表面印刷效果的检验均适用之。

第三条名词定义一、表面等级定义:A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

B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见的部分(如:面壳的左右侧面,底壳或后壳的左右侧面及背面,维护保养排查故障时打开门或可活动抽屉才能看见的表面等)。

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引起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

C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面壳的底面,底壳或后壳的底面,内部零件表面等)。

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D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完全不会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柜体内部被固定安装零配件遮住的表面,以及完全被遮盖的零部件表面,虽然是产品的表面但是在使用时处于客户完全观察不到的位置等)。

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不影响产品的功能实现并不应因该缺陷导致其他慢性外观缺陷或功能缺陷(如:易锈蚀材料表面划伤涂层和底材导致后续生锈,电接触部分因裸露老化后导致接触不良等其他故障等)二、表面处理及其缺陷定义: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非喷涂表面。

基材花斑:电抛光、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抛光区:对基材上的腐蚀、划伤、焊接区、铆接区等部位进行机械打磨抛光后表现出的局部高光泽、光亮区域。

浅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及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它无镀(膜/塑/漆)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数控冲床加工中机床台面对板材的摩擦产生的轻微痕迹属于此类划痕。

深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对其它无镀(膜/塑/漆) 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外观检验是产品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外观质量和美观度,对于提升产品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外观检验标准对于企业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一、外观检验标准的制定。

外观检验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产品的特性和使用环境,结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审美观念,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检验标准。

在制定外观检验标准时,应当明确具体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并且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便于检验人员进行准确、高效的检验工作。

二、外观检验标准的内容。

1. 表面平整度,产品的表面应当平整光滑,不得出现凹凸不平、麻面、划痕等缺陷。

2. 色泽和色差,产品的颜色应当均匀一致,不得出现色差过大或者色泽不良的情况。

3. 尺寸和形状,产品的尺寸和形状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变形、尺寸偏差等问题。

4. 表面涂层,对于有涂层的产品,其涂层应当均匀、牢固,不得出现脱落、起泡、开裂等情况。

5. 表面纹理,产品的表面纹理应当清晰、自然,不得出现模具痕、气泡、砂眼等瑕疵。

6. 包装完整性,产品的包装应当完整无损,不得出现破损、污渍、变形等问题。

三、外观检验标准的执行。

在执行外观检验标准时,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淘汰,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四、外观检验标准的意义。

1. 保障产品质量,外观检验标准的执行可以有效地保障产品的外观质量,提升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2. 提升产品形象,外观检验标准的严格执行可以保证产品的外观美观度,提升产品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3. 满足消费者需求,外观检验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审美需求,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外观质量的要求。

五、外观检验标准的完善。

外观检验标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变化,外观检验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产品的发展。

总之,建立科学、合理的外观检验标准对于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外观检查标准

外观检查标准

外观检查标准外观检查是产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外观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产品的表面缺陷和质量问题,确保产品的外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本文将介绍外观检查的标准和方法,以便文档创作者和质量检验人员能够准确、全面地进行外观检查。

一、外观检查标准。

1. 表面平整度,产品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凹凸不平、皱纹、气泡、砂眼等缺陷。

2. 表面颜色,产品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得有色差、色泽不良、色斑等现象。

3. 表面清洁度,产品表面应干净整洁,不得有油污、灰尘、指纹等污染。

4. 表面涂层,如有涂层的产品,应检查涂层的附着力、平整度、厚度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5. 表面图案和标识,产品表面的图案和标识应清晰可见,不得有模糊、缺失、错位等情况。

二、外观检查方法。

1. 目视检查,通过肉眼观察产品表面,检查其平整度、颜色、清洁度、图案和标识等情况。

2. 使用辅助工具,如放大镜、光源等辅助工具,可以帮助检查人员更清晰地观察产品表面的细节。

3. 仪器检测,对于涂层厚度、颜色差异等需要精密测量的项目,可以借助专业仪器进行检测。

三、外观检查的重要性。

1. 保证产品质量,外观检查是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可以及时发现产品的表面缺陷和质量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提升产品形象,产品的外观质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良好的外观质量可以提升产品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3. 预防质量事故,通过外观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四、外观检查的注意事项。

1. 检查环境,外观检查应在光线充足、无污染的环境下进行,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 检查标准,检查人员应熟悉产品的外观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记录和反馈,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外观检查的改进措施。

1. 完善检查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产品的外观检查标准,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外观及⼀般检验标准附件3:外观及⼀般检验标准1.0 缺陷定义1.1 外观缺陷定义:1.1.1点:⽩点/⿊点/凸点/凹点/亮点;同⾊点/异⾊点1.1.2线:划伤/熔接线/⽔纹线/⽑纤。

1.1.3异物:产品表⾯所粘有的或者内部夹杂的⼀些不必要的、有损外观的物质。

1.1.4不饱模:未满⾜试模成形条件,出现未填充⽽凝固或因外界⼒量使之缺损的现象。

1.1.5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在塑料件的表⾯形成⼀条明显的线。

1.1.6飞边:由于注塑⼯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处所产⽣的废边。

1.1.7破裂:因内应⼒或机械损伤⽽造成在塑料件表⾯上的裂纹。

1.1.8⾊差:成型或喷漆时因⾊料分散不均匀⽽出现颜⾊上的差异。

1.1.9变形:成形产品因各部收缩率差异⽽形成的扭曲的现象。

1.1.10⽓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充分⼲燥,⽔分在⾼温的树脂中⽓化⽽形成⽓泡。

1.1.11流纹:产品表⾯上以浇⼝为中⼼⽽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1.1.12积漆:在喷漆件表⾯上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1.1.13掉漆:塑胶壳因表⾯处理不当等原因或在外⼒作⽤下喷漆后出现的漆体脱落。

1.1.14刮痕:原材料相互摩擦或受外界⼒轻轻碰撞时产⽣的痕迹。

1.1.15断差:装配组合件装配后在接缝处配合⾯产⽣的错位。

1.1.16缝隙:装配时形成的缝与设计固有的缝的叠加。

1.1.17丝印:印刷的清晰与美观效果。

1.1.18缩⽔纹:成型时形成的⽔纹状缺陷1.1.19腐蚀:⾦属接触点⽣锈。

1.1.20软划伤:有划痕但⼏乎没有什么深度,与光线成⼀定⾓度才可以看到的。

1.1.21硬划伤:有⼀定深度不论是否与光线成⼀定⾓度都可以看到的。

1.2检验⾯等级定义:1.2.1 AA⾯:⼿机上显⽰信息的重要区域,应包括:LENS的透明区和LCD的透明区。

1.2.2 A⾯:移动电话正⾯、显⽰屏周围区域、键盘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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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尺
MI
2)0.2mm≤∮<1.0mm,3点以上含3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3) 1.0mm≤∮≤2.0mm,2点以上含2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4) ∮>2.0mm, 1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C面:1)∮<0.2mm,5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2) 0.2mm≤∮≤1.0mm,3点以上含3点;
目视
MI
2.2 非导体性物体附者在开关、电池片位置等等地
方,影响外观和功能者;
目视
MA
2.3 导体性物体附者于外观的任何地方;
目视
MA
外观检验及判定标准
三级文件
编号:
版本号:A0
第3页共7页
检验项目
不良现象及检验标准
检验方法
检验工具
缺陷等级
三、外观刮伤、顶白
1.外观刮伤﹑撞伤有感划伤;
手摸
MI
2. 外观刮伤﹑撞伤无感划伤,对比度不明显,A﹑B、C面:
外观检验及判定标准
三级文件
编号:
版本号:A0
第1页共7页
一、目的:
建立商品检验标准,规范我公司商品回货检验标准,对我公司所有商品的接收,退货,及特采做出判定依据。
二、适用范围:
我公司所有商品的回货检测。
三、定义:
a)前面为A面,侧面为B,底面为C面;
b)“∮”代表不良项最大直径;
c)“L”代表不良项长度;
2)塞尺;
3)直尺或直角尺;
4)3M胶带;
5)卷尺;
6)外观等级菲林片;
c)灯光亮度:40W白炽灯(400lux),目视距离30CM,视角90°&±45°;
五、外观检验项目
(一)外观物的材质.颜色.规格尺寸;
(二)外观污点及外观附着异物;
(三)外观刮伤.削伤.花壳;
(四)外观间隙.缝宽;
(五)外观变形;
用塞尺测量,目视
塞尺
MI
3.组装后总间隙(含原设计间隙)大于0.5mm;
用塞尺测量,目视
塞尺
MI
五、外观变形
1. 塑胶变形,扭曲变形,凹凸不平(以样板结构图等对比)不影响使用功能及不严重影响外观;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2. 变形导致影响使用功能及严重影响外观或以后遗留隐患;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A
MA
2.外观物的物体颜色与样品的颜色偏差1 个PANTONE色;
目视
色板
MI
3.外观物的物体颜色与样品的颜色偏差2个PANTONE色;
目视
色板
MA
4.外观物的物体规格尺寸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A
二、外观污点及附着物
1.外观污点是以污点的最大直径计算,即是以污点边的最大距离计算,∮表示为污点的最大距离长度;
d)“D”代表不良项宽度;
e)关键质量特性缺陷为CR,重要质量特性缺陷为MA,一般质量特性缺陷为MI;
CR:AQL=0 MA:AQL=0.25MI:AQL=0.65
四、材料、工具、环境
a)基本资料:PANTONE(色板),《赛盒管理系统》,《样品测试报告》,样品;
b)辅料﹑工具﹑仪器:
1)游标卡尺;
3) ∮≥5.0mm,1点;
目视
外观等级菲林片
MI
C面 1) ∮<3.0mm,3点;
2) 3.0mm≤∮<6.0mm2点;
3) ∮≥6.0mm,1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4.表面缩水,变形,缺胶,烧焦(不影响装配,不严重影响外观);
目视
MI
5.表面缩水,变形,缺胶,烧焦,裂缝(影响装配,严重影响观);
3)L>2.0mm,1点;用卡尺测量,目视Fra bibliotek卡尺MI
B面:1) L<1.0mm,4点;
2)0.75mm≤L≤2.0mm,3点;
3)2.0mm<L≤3.0mm,2点;
4) L>3.0mm,1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C面:1)L<1.5mm,4点;
2)1.5mm≤L≤3.0mm,3点以上含3点;
3) 3.0mm<L≤5.0mm,2点以上含2点;
A面:1)∮<0.2mm,5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2)0.2mm≤∮≤5.0mm,3点以上含3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3) 0.5mm<∮≤1.0mm,2点以上含2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4) ∮>1.0mm, 1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B面:1)∮<0.2mm,5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外观检验及判定标准
三级文件
编号:
版本号:A0
第4页共7页
检验项目
不良现象及检验标准
检验方法
检验工具
缺陷等级
六、注塑成型外壳缺点
1.注塑的塑胶材质.颜色与要求不符;
目视
色板
MA
2.外壳黑点、色点﹑斑点:
A面1) ∮<0.1mm,5点;
2) 0.1mm≤∮<0.3mm 3点;
3) ∮≥0.3mm,1点;
B面1) ∮<0.2mm,5点;
2) 0.2mm≤∮<0.4mm 3点;
3) ∮≥0.4mm,1点;
C面 1) ∮<0.3mm,5点;
2) 0.3mm≤∮<0.5mm 3点;
3) ∮≥0.5mm,1点;
3.外壳模纹花﹑气纹:
A.B面 1) ∮<2.0mm,3点;
2) 2.0mm≤∮<5.0mm 3点;
1)D≥0.2mm;
2) L<0.75mm,3点;
3)0.75mm≤L≤2.0mm,2点;
4)L>2.0mm,1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2. 外观刮伤﹑削伤﹑磨花用手触摸不能感觉到
的, 对比度不明显,D<0.2MM;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A面:1) L<1.0mm,3点;
2)1.0mm≤L≤2.0mm,2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3) 1.0mm<∮≤3.0mm,2点以上含2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4) ∮>3.0mm, 1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2. 外观附着物分为导体性(如螺丝.锡点.铜片.铜线等)和非导体性物体(如胶纸.胶水等)两种;
目视
MI
2.1 非导体性物体附者于外观的任何地方而不影响功能者;
(六)注塑类产品成型缺点;
(七)喷油类产品
(八)电镀类产品
(九)太阳能光板
(一十)外观字体.图案的印刷(含丝印.移印)
(一十一)包装
制作:审核:批准:
外观检验及判定标准
三级文件
编号:
版本号:A0
第2页共7页
检验项目
不良现象及检验标准
检验方法
检验工具
缺陷等级
一、外观物的材质、颜色﹑规格尺寸
1.外观物的物体材质与样品相符;
4)L >5.0mm,1点;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3.花壳,主要顶花壳,或顶白,咬花,卡花等现象;
目视
MI
四、外观间隙、缝宽A、B、C三面
1.对于原设计间隙(GAP)小于0.2mm或无设计间隙的成品机,组装后总间隙大于0.3mm(含设计间隙);
用塞尺测量,目视
塞尺
MI
2.对于原设计间隙大于0.2mm,组装后总的间隙(含原设计间隙)大于0.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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