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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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本(2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本(2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进展顺利、质量优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二、项目策划1.项目的策划应从项目目标、资源需求、任务分解、进度计划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形成详细的项目策划报告。

2.项目策划报告应包括项目的背景分析、目标定位、资源调配、风险评估、工作流程、质量要求等内容,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项目策划报告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

三、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策划报告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2.项目实施单位应精心组织项目人员,合理分工和配合,充分发挥各人员的专长,提高项目工作效率。

3.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召开项目工作会议,及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策划报告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估和控制机制,确保项目工作质量符合标准。

5.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应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四、项目验收1.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应的专家团队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应按照项目策划报告及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结果应公正、客观、合理。

3.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五、项目资金管理1.项目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报销等环节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资金的全程可控。

3.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透明化和规范化管理。

4.项目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应定期进行,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合法合规。

六、项目安全管理1.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2.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项目工作的安全可靠。

3.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项目。

2. 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门,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移交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三、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启动(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确定项目经费,编制项目预算计划和投资方案。

2. 项目规划(1)组织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范围、工期、质量、成本等内容。

(2)明确项目分工和责任,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1)综合各方面需求,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审批。

(2)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2. 设计审查(1)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明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阶段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2)每日召开施工例会,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安全生产(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六、验收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1)项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 完工移交(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门组织移交工程资料和设施。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做好院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总务科、财务运营管理科3.定义:对项目的手续推进及完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4.内容:4.1 指导思想:4.1.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基本建设工作。

4.1.2 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2 建设程序管理:4.2.1 医院基本建设包括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和装修改造等工程。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4.2.2 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委托专业第三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4.2.3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复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

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4.2.4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复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4.2.5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专项审查及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抗震、日照、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4.2.6 根据工程招标规范进行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施工许可证。

4.2.7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由监理单位签署(或接到)开工令后,即可组织施工。

4.2.8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总务科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并及时备案。

4.3. 投资计划管理:4.3.1 凡属新建、扩建项目均应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审批、设计、招标及施工等环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当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施工和安全规范。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和节能要求等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和验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监管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根据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报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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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一、总则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

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

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

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

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本(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本(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遵循科学立项、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管理、经济合理、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资金管理、验收评估和信息公开等环节。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基建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留存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管理的全程可追溯和可复查。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九条项目立项应当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规划。

第十条项目立项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可行性。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申请应当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实施方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特大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项目立项应当综合考虑资金来源、技术条件、土地、环境和社会影响等因素,保证项目可行性。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的批准权限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依法明确。

第三章项目建设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选取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进行资金安排和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供应的及时、安全和可靠。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促进医院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更新等各类项目。

第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合理的原则,按照节约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环保、高效管理的要求,推动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科学发展。

第五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地、节约资源、优化布局、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八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当遵守国家、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医院整体规划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医院领导会议讨论通过。

由项目发起人提交项目建议书,附有项目立项申请表,明确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必要性等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二)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三)项目的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四)项目实施的理由及社会效益;(五)项目的规划等级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六)项目建设的安全环保措施。

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经过医院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后,提交医院领导会议审议。

经审核通过后,项目进入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应当在医院网站或专门栏目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决议;(二)项目建议书;(三)领导会议审议意见。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文件由医院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建立项目档案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5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5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项目必须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项目立项时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效益、项目内容和计划。

项目建议书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立项。

2.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和经济分析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项目论证和批复。

三、项目计划1. 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工作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预算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应明确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人。

项目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工期和里程碑节点。

项目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物资采购预算和项目人员配备等。

2. 项目计划的编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资源供给和工作推进。

同时,做好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项目验收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效益和项目质量等。

验收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2. 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进行投运和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进行整改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项目总结与评估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

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用于类似项目的参考和借鉴。

2. 项目评估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四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四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督管理是指依法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的过程。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高效。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履行。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且设计师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且施工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建设工程验收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且验收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依法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由建设工程验收机构进行,并出具验收意见。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依法审定,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处理第十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应当及时,包括施工现场的检查、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的检查等。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应当依法进行,主管部门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 引言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而进行的,以增加生产能力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为主的项目。

为了确保基本建设项目能够按照规划、合理、高效的方式进行,实现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项目目标的达成,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

2. 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

通过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的执行力和管理效率。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新建、改扩建、维修和保养等各类项目。

其中,大型、重点项目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4. 项目启动阶段管理4.1 项目概述项目启动阶段是项目管理的关键阶段之一,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制定项目计划,确定项目组织架构和职责等。

在此阶段,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等,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4.2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基本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的决策过程,需要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初步设计方案、预算等材料,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启动项目。

4.3 项目组织和人员配置项目组织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包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团队的组建。

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的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

4.4 项目计划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包括项目工期计划、资源计划、成本计划等。

在项目启动阶段,应制定项目计划并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项目目标的达成。

5. 项目实施阶段管理5.1 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的组织与管理是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达成项目目标的关键环节。

需要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实现项目的有效管理。

5.2 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进度管理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它是支持和保障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确保项目按照合理的目标、计划和标准进行,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高安全的建设成果。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立项和招标:规定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和标准,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落实。

2. 项目计划和控制:规范项目计划编制和执行,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

同时建立和完善项目监控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

3. 资金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的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和监督。

4. 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和规范。

5. 施工管理: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6. 监督和评价:建立项目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对项目进展、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 项目验收和结算:规定项目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同时制定项目结算的程序和标准,保证合同款项的清算和支付的及时性。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5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5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总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申请、批准、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坚持遵循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由总局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具体承办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

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基建办)负责总局机关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涉及多个项目单位的可根据需要由总局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批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履行审批手续,一般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总局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列入相关规划或总局基本建设储备库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审批初步设计。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含____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单纯采购项目仅审批实施方案。

第六条申请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内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规划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评估、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等。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的管理制度篇一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

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1、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责任领导组织。

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

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安全教育、训练。

3、全教育的内容碎实际需要而确定。

a、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b、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d、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a、教育内容全面,突出重点,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b、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c、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d、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e、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三、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四、安全管理要点: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a、火灾;b、触电;c、物体打击;d、机械伤害;e、高处坠落。

医院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透明原则:项目决策、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第一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四)成本控制原则: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立项第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应经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发展规划。

(二)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显著。

(三)项目投资估算合理,资金来源明确。

(四)项目设计方案合理,施工组织方案可行。

三、项目设计第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第八条设计方案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并报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四、项目施工第九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具备良好的施工业绩。

第十一条医院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

五、项目验收第十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应成立验收委员会,负责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验收委员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项目运营第十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运营应确保项目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5篇)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5篇)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宁乡县学校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2、建设计划以提高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为保障,切实加强内涵建设,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省、市、县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

3、建设计划坚持“省市引导、县级政府为主、教育局实施”的原则,采取县政府、县教育局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县级政府管理为主。

同时,各部门、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

4、实施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县政府统筹。

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经费予以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5、由教育局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二)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三)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四)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五)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六)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6、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四)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7、县教育局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上级有关领导的要求,指导所属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二)负责指导、检查所属项目学校的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学校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按要求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doc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doc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研究决定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作;4、指导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会计人员职责: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

(四)出纳人员职责: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2、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五)档案管理员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3、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

(六)审计人员职责: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要求。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准备阶段2.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审,确保项目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

2.2项目计划: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工期、成本及质量要求,同时确保项目计划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项目实施阶段3.1组织架构:项目实施阶段需要建立项目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责关系。

3.2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实施前要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成本控制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

3.3项目实施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行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监控和控制,有效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风险。

3.4合同管理:对于项目中的合同,要进行合同的签订、履约和结算管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验收和结算4.1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要进行终期验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规范达到要求。

4.2项目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要进行项目的结算工作,包括成本结算、资金结算等。

五、项目验收和评估5.1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包括初验收和终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和要求。

5.2项目评估:项目实施完毕后,要进行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项目的效益和经济效果。

六、项目管理信息化6.1项目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6.2项目管理软件:要使用合适的项目管理软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

七、投资监督和问责7.1投资监督:要加强对项目投资的监督,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效益。

7.2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对项目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责。

八、附件8.1一般项目管理流程图8.2项目管理相关表格和报表模板以上是一份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的情况可以有所调整和补充。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二条项目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活动的部门或单位,包括项目筹备组、项目管理组和总务组。

第三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筹备组负责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工作。

第四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四条项目的管理流程分为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和项目总结四个阶段。

第五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由项目筹备组提出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第六章项目执行第六条项目执行包括项目的实施、进度跟踪、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七章项目验收第七条项目验收由项目管理组负责,包括对项目的成果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八章项目总结第八条项目总结由总务组负责,包括对项目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在基本建设领域实施的各类项目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依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地方的规划和政策要求,并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项目立项应考虑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等因素,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第七条项目立项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和投资计划等文件,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项目立项后,应组织项目组进行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招投标等。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九条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达标。

第十条项目实施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处负责我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设计任务书的编制、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及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及竣工决算管理。

审计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工作。

招标办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材料、设备的招标投标组织工作。

第四条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分管基建和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分别负责校园建设的规划、建设、投资管理。

基建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的规划、立项申报、施工管理的组织实施。

财务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项目投资预决算管理的组织实施。

审计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项目审计管理的组织实施。

基建项目甲方代表负责所分管项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五条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南京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行从勘察设计到竣工决算全过程审计,审计处代表学校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第七条基本建设领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南京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南京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从业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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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研究决定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作;4、指导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会计人员职责: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

(四)出纳人员职责: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2、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五)档案管理员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3、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

(六)审计人员职责: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第三章工程项目授权审批权限第四条工程项目立项授权审批权限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五条工程项目招标批准流程:(一)原则上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

采取其他招标方式,需经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工程相关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名单后,发送出投标邀请函。

(三)评价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定,确定第一中标人和顺序备选中标人,或提交中标候选人名单,由工程项目领导委员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定标,订立书面合同。

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批准流程(一)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款支付申请,并提供工程量完成情况说明、工程价款结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签署结论性意见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后,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并在申请上签署复核意见,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三)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处相关人员核对发票或收款凭据、收款单位、银行账号等内容后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七条竣工决算批准流程(一)单位办公室依据主管对竣工结算相关资料的审查意见,及时调整工程竣工结算,并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当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二)审计部门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后,单位办公室依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最终调整竣工结算和财务账目,重新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三)工程竣工结算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经单位负责人或主管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概算预算第八条工程项目概预算(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方案设计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包括委托编制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提供工程技术资料、设计概算进度控制及阶段审核工作。

基建处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最终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二)工程预算编制的组织工作,分公开招标项目和非公开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项目由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具有项目编审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写;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供工程预算编制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相关资料及文件,并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交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非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并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三)工程概、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

说明建设项目的性质(新建、扩建、技改)、地理位置、建设规模、所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文号、总投资。

2、编制依据。

说明所编概预算采用的定额、指标、工人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设备价格和各项取费标准的年份、文件、规定。

3、资金来源的渠道及额度。

4、做出以工程费用性质划分的投资分析和以工程项目性质划分的投资分析。

5、列出建筑安装工程钢材、木材、水泥用量表。

6、工程概、预算计算书。

第五章工程项目立项与招标投标第九条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审批(一)工程项目立项:1、无论单项或多项合计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单位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2、工程项目应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编制立项申请书,基建项目还应填报基建项目审批申请表,经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工程项目方案审批:1、工程项目立项同意后,由单位内部立项部门根据实际批准经费及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意见修改立项计划,编制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2、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或邀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实施。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一)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单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主管、监管机构。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实施过程的领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时向工程管理办公室提交一份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也要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如遇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程投资增加,由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批准,按照内部管理程序进行调控;超过预算一定数额的,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调整计划并增加投资。

(五)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执行,应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的,需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议批准,重大工程项目调整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一)工程项目完成后,由立项部门写出书面结项报告,报告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提请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需要审计的项目应尽快将有关资料提交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通过后,项目方可结项。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招标的形式(一)工程项目招标的形式:1、原则上采用工程招标的形式;2、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不进行招标,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紧急情况,从而无法开展有效的招标活动的;2、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3、工程项目采用专有技术,或对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应招标的。

第十三条招标工作的程序(一)招标文件有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4、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5、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应提供的有关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6、合同主要条款: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项目款支付方式、材料设备采供方式及清单等;7、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性条款;8、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等;9、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法;10、是否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等承诺性说明;1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方式要求;12、投标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可随附投标文件格式化范本;13、评标的依据、标准、方法和定标原则;14、对招标项目的特殊情况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处理方法;15、其他相关内容。

(二)采取邀请招标的项目,必须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确定报名资格条件。

其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工程项目的内容、规模、实施地点和工期,以及资金来源;3、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及应支付的费用;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资信状况文件材料。

(三)公开招标的标的原则上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编制;非委托的标的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编制,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定。

编制完成后的标的在公布前应当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招标资格预审(一)工程项目招标前应依据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载明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名单。

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1、是否具备工程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2、是否具备承担与标的的工程内容相配套的技术实力和机械装备;3、近两年的合同履行情况,权威部门认定的施工质量情况;4、财务资信状况,在资金和债务方面是否存在纠纷;5、管理和施工人员素质、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参与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确定投标人名单后,发送出投标邀请函。

一般情况应保证至少引入三家以上投标人参与竞标。

(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后送达指定收标地点。

未按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视为招标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十五条开标、评标、定标(一)工程项目开标之前,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做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2、未经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的;3、投标人名称、资质证明原件与原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有重大遗漏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其他未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二)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小组在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做废标处理: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对明显低报价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其竞标价低于成本报价的;4、其他应做废标处理的。

(四)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按要求填写《评标意见备案表》,由评标人员对评审结果署名,并签署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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