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五章)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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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国际结算习题集5-10章+答案(重新排版,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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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信用证一、填空题1.简单地说,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一种 ( )的付款承诺。

2.在信用证业务中,通知行一定是开证行的()。

3.当作为中间商的出口商,不能从进口商处获得可转让信用证时,他在收到不可转让信用证后,可以用开立()的方式来达到同样目的。

4.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凭与信用证条款规定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5.信用证保证了信用证受益人交到银行的()将得到支付。

6.信用证是()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存在的一项契约。

7.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对于受益人履行契约的审查仅针对()进行。

8.受益人交单后,如遇开证行倒闭,信用证无法兑现,则受益人有权向()提出付款要求。

9.保兑行一旦对信用证加具了保兑,就对该信用证负有()付款责任。

10.()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承兑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

二、单选题1.开证银行是主债务人,其对()负有不可推卸的、独立的付款责任。

A 付款人B受益人C代理行D解付行2.偿付行只有在()存有足够的款项并受到开证行的偿付指示时才付款。

A开户行B代理行C开证行D出口商3.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是()。

A不可撤销信用证B可撤销信用证C代办信用证D代理信用证4.议付是指由一家信用证允许的银行买入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单据,向受益人提供()。

A资金收付B货物流通 C 资金融通D往来账户5.信用证是一种()A正式的付款保函B有条件的付款担保C无条件的付款担保D没有风险的付款方式6.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特点的是()A有银行信用作保障B独立的文件C只管单据D不可转让7.信用证主要体现了()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B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C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D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的契约关系8.所谓信用证“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A单据与合同相符B单据与信用证相符C信用证与合同相符D单据与货物相符9.属于银行信用的支付方式是()A托收B电汇C信用证D支票10.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必须做到()A提交的单据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B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单据与单据之间一致C提交的单据既要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又要与信用证规定相符D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提交的单据应以与买卖合同相符为主。

国际结算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结算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结算》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和任务课程性质:国际结算是国际会计专业一门专业课,是从事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工作所必须掌握的一门重要实务课程。

课程任务:使学生掌握国际结算中票据理论、结算方式商业单据理论和实务,培养学生具有国际商贸结算适应能力。

三、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国际结算基本概念,当代国际贸易结算特点,凭单付款,非现金结算,国际结算体系。

第二章票据理论与实务票据概述,汇票定义和内容,票据行为及汇票的使用,本票及常见的本票形式,支票及其使用。

重点:汇票的使用。

难点:票据实务。

第三章国际汇兑代理银行关系,银行汇兑,国际银行间帐户汇兑方式。

重点:中心汇票难点:国际银行间帐户汇兑方式。

第四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一)汇款、托收和保理汇款当事人,汇款方式,汇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汇款退汇,托收当事人,跟单托收种类,托收当事人的责任,跟单托收中汇票与单据,跟单托收方式下进出口押汇,保理商可以提供的服务,保理业重点:汇款、托收、保理实务难点:进出口押汇,保理业务的一般做法。

第五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二)——信用证信用证一般业务程序,信用证当事人,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类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重点:信用证应用。

难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第六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三)——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直接担保,保函内容,银行保函种类,保函实务,银行保函和跟单信用证区别,备用信用证含义。

重点:银行保函主要内容。

难点:银行保函和跟单信用证区别。

第七章国际贸易结算实务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向承运人交货的3种贸易术语,其他贸易术语,信用卡证实务,结算融资,出口结算融资,进口结算融资,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防范。

重点:进出口融资。

难点:信用卡证实务。

第八章国际贸易结算汇票与发票单据作用,种类,汇票,商业发票的内容及编制掌握的原则。

重点:发票编制。

难点:编制掌握的原则。

第九章国际贸易结算中保险单据海上运输保险承保范围,保险单据及种类,保险单内容及作用。

国际结算(双语)第五章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国际结算(双语)第五章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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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PRINCIPAL)或称为投保人(APPLICANT),是指向 银行提出申请并委托银行开立保函的当事人。 The principal is the person who requests a bank issues a guarantee for him. If the principal fails to fulfill his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he will be claimed (被索赔) after the payment being effected by the guarantor. The amount to be claimed will include the face value of the guarantee and the relevant interest. He may be required to place a partial or a full margin (押金,定金) with the guarantor (担保人)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L/G. 如果委托人不履行其合同义务,但保人付款后会向其索赔。 申请保函时,但保人可能就要求申请人付部分或全部押金。
受益人即基础合同的债权人,接受保函并有权按保函规定向 担保银行提出索赔的当事人。受益人是基础合同中与委托 人相对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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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UARANTOR 担保人 – The guarantor is a surety(担保人), a bank or financial institution that issues a letter of guarantee undertaking to make payment to the beneficiary in the event of default of the principal against the presentation of a written demand and other specified documents.

国际结算银行保函课件

国际结算银行保函课件
标准化带来的益处
标准化保函能够统一业务操作规范,减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纷和误解,提高业务处理速度,降低成本和风 险。
标准化面临的挑战
标准化进程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和需求,推动相关机构和国家的参与和支持,同时需要关 注标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多元化趋势
多元化趋势
随着全球化和贸易的不断发展,银行保函的需求和应用场景越来越 多样化。不同类型的保函不断涌现,以满足不同客户和场景的需求。
国际结算银行保函课 件
THE FIRST LESSON OF THE SCHOOL YEAR
• 银行保函概述 • 银行保函的开立流程 • 银行保函的风险管理 • 银行保函的案例分析 • 银行保函的未来发展
01
银行保函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申请人要求, 向受益人出具的、承诺在申请人 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承担支付 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
欺诈风险
担保人可能遭受来自申请人或第三方欺诈,导致 经济损失。
被担保人风险
履约风险
被担保人可能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保函被索赔。
欺诈风险
被担保人可能伪造虚假交易或文件,骗取银行保函。
操作风险
被担保人在提交索赔申请时可能因信息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索赔无 效或被驳回。
01
银行保函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预付款保函
案例三:国际融资中的贷款保函
总结词
保障贷款资金安全
详细描述
在国际融资中,贷款保函通常由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作为贷款资金安全的担保。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 贷款人可以要求保函承保人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
01
银行保函的未来 发 展
电子化趋势

国际结算(双语)第五章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国际结算(双语)第五章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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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PRINCIPAL)或称为投保人(APPLICANT),是指向 银行提出申请并委托银行开立保函的当事人。 The principal is the person who requests a bank issues a guarantee for him. If the principal fails to fulfill his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he will be claimed (被索赔) after the payment being effected by the guarantor. The amount to be claimed will include the face value of the guarantee and the relevant interest. He may be required to place a partial or a full margin (押金,定金) with the guarantor (担保人)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L/G. 如果委托人不履行其合同义务,但保人付款后会向其索赔。 申请保函时,但保人可能就要求申请人付部分或全部押金。
(2) “(On) Demand” Guarantee (“见索即付”保函) The beneficiary has the sole discretion (专有的决定权) to call the guarantee “on demand”. In other words, the bank must pay if called upon to do so by simply a written demand from the beneficiary without a written proof from a neutral third party or from the principal himself, even in circumstances that the claim is wholly unjustified. It is more favorable to the beneficiary and has gained general acceptance from prevailing banking and commercial practices. 见索即付保函项下,担保行在受益人书面索赔面前承担了无 条件的支付义务,不论基础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如何,也 不论受益人本身是否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只要担保 行在保函的有效期内,收到了受益人所提交的符合保函条 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就应该立即付款。

国际结算 银行保函

国际结算 银行保函

特点
1、真假易辨 2、索赔不便
银行保函业务的处理
1、 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 2、担保行审查 3、担保行开立保函 4、保函的修改 5、保函的索赔 6、保函的注销
Hale Waihona Puke 银行保函的种类一、根据保函与基础交易合同的关系,分为: (一)从属性保函 (二)独立保函 二、根据保函项下支付前提的不同,分为: (一)付款类保函 (二)信用类保函 三、根据保函赔偿条件的不同,分为: (一)有条件保函 (二)无条件保函 四、根据担保行付款责任的属性不同,分为: (一)第一责任保函 (二)第二责任保函
(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函应明确申请人、受益人、担保行及涉及 的其他各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 (八)索偿条件 即判断是否违约和凭以索偿的条件,对此, 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1)以担保行的调查意见作为是否付款的依据; (2)凭申请人的违约证明付款; (3)凭受益人提交的复合保函规定的单据或证 明文件付款。(目前多采取此意见) (九)其他条款 包括与包含有关的转让、保兑、修改、撤销 和仲裁等内容。
与银行保函的比较 相同点 都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用于对商业信用的辅 助。 在实务中,备用信用证的索赔一般直接由开证 行受理;银行保函的索赔也一般是直接由担保 行受理。 在实务中,两者的受益人权益都不能转让。 不同点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信用证;而保函则只是一种 信用保证。 在索赔时,备用信用证一般要求受益人出具即 期汇票;而保函则不需要。 备用信用证遵循《UCP》;而保函则有其相关 的规则,虽然至今还未有一个各国所认可的通 行惯例.
银行保函样本 开证银行: 开证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我行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开户帐号: 有限公司。 我行客户 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 ________________ 因开发投资“ 项目”需要资金,向贵财团公司申请 因开发投资“ 项目”需要资金, 亿元,期限____年,年利息执行国家银行存款利息, 借款人民币 亿元,期限 年 年利息执行国家银行存款利息, 我行在此愿意为该公司提供不可撤消的借款偿还担保。 我行在此愿意为该公司提供不可撤消的借款偿还担保。 该担保函的金额含借款的本金及所有应付利息借款到期, 该担保函的金额含借款的本金及所有应付利息借款到期,如果该公司无 能力清偿借款本息,则由我行无条件直接支付借款本息。 能力清偿借款本息,则由我行无条件直接支付借款本息。 本行授权以下签定官员,并签发确认上述担保不可拒付的经济责任。 本行授权以下签定官员,并签发确认上述担保不可拒付的经济责任。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业务行长: 电话: 联系人:业务行长: 电话: 业务主任: 电话: 业务主任: 电话: 行长: 行长: 二○○四年 月 日 ○○四年

《国际结算》(第三版)习题答案 第五六章 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答案

《国际结算》(第三版)习题答案 第五六章 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答案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答案一、术语解释1.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

即开证行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

2.卖方远期信用证是指卖方依远期付款方式出口货物,远期汇票所发生的利息由卖方承担,或是将利息加在货物价格之中(也称“即价加息)的信用证。

3.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卖方开立远期汇票,但按即期付款且由买方承担未到期汇票贴现利息的信用证。

4.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对汇票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通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有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所列金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5.背靠背信用证是指在原信用证的基础上,由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另开的一张内容相近的、给另一受益人的新信用证。

6.电子信用证是集电子开证、电子通知、电子交单、电子审单、电子支付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真正是信用证运作全过程、各环节的电子化。

二、填空题1.银行、无条件2.开证行、付款行和保兑行3.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4.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5.限制议信用证和自由议付信用证6.自动循环、通知循环和定期循环7.背靠背信用证8.9月4日9.贸易合同;开证申请书;信用证10.信开本信用证和电开本信用证三、判断题1.对2.错3.对4.对5.错6.错四、不定向选择1.BC2.B3.D4.B5.C6.B7.ABCD8.BD9.ABD 10.ABCD五、问答题(答案要点)1.答: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和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的特点是:开证行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文件、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2.答:跟单信用证业务的基本流程大致包括以下环节:进出口商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开出信用证;通知行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受益人审证、发货、制单;受益人交单;出口地银行审单付款;付款或垫付银行寄单索汇;开证行审单付款;开证行通知开证申请人备款赎单;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行交单;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

第五章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复习题

第五章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复习题

第五章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一、判断题1.银行保函项下,担保行的付款责任既可能是第一性的,也可能是第二性的。

()2.转开保函是最基本的一种开立保函方式。

()3.独立性保函中担保人承担第一性的偿付责任,即担保人的偿付责任独立于申请人在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

()4.保函的修改必须经有关当事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一方单独对保函条款进行修改都视为无效。

()5.任何一份银行保函都有保兑行这一基本当事人。

()6.银行在为申请人开立银行保函时,为了控制自身风险,往往都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

()7.银行保函业务中的反担保,是银行为了避免风险,要求申请人自身对担保的再担保。

()8.银行保函的应用范围要远远大于普通的跟单信用证,可以用于保证任何一种经济活动中任何一方履行其不同的责任与义务。

()9.保函的担保期限即保函的有效期,只有在保函的有效期内,担保行才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受益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担保行提出赔付要求,否则担保行可以不付款或不履行赔偿义务。

()10.在向受益人赔付后,担保行有权向申请人或反担保人索偿。

如果申请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支付的款项,担保行有权处置保证金或抵押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担保行自行承担该损失。

()11.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适用范围小于后者。

()12.备用信用证主要用于进出口贸易结算过程,作为商品买卖的支付方式。

跟用信用证可以涉及任何需要银行担保的业务领域,其使用范围比备用信用证广。

()13.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的法律当事人一般包括申请人、开证行或担保行(二者处于相同地位)和受益人。

()14.银行保函在担保期满后,应由担保银行收回。

()15.备用信用证形式上与跟单信用证相似,性质上与银行保函相似。

()16.备用信用证的内容和跟单信用证相似,但对单据的要求比跟单信用证简单。

()17.备用信用证可以涉及任何需要银行担保的业务领域,其使用范围比跟单信用证广。

()18.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在形式上相似,和跟单信用证在作用上相似。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方式—银行保函课件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方式—银行保函课件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方式—银行保函
根据保函索赔条件的不同,分为有条件保函和无条件保函
有条件保函是指担保人在保函的条文中对索赔的发生与受理设定了若干 的限制条件,或规定了若干能客观反映某种事实发生、条件落实的单据提供; 只有保函所规定的这些条件得到满足后,或所规定的能反映客观事实的单据 提交给担保行后,担保行才会履行其支付义务。这种保函有利于保护申请人 的利益,防止受益人的无理索赔和欺诈。但是,对受益人来说,往往是难以 接受的。
国际结算-国际结Biblioteka 方式—银行保函担保行审查银行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开立保函之前,会对申请人的资信 状况、申请人提交的开立保函的申请书、交易合同副本或招标书副本、反担 保文件或财产抵押书、保函格式等逐一进行详尽的审查核实。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方式—银行保函
担保行开立保函
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申请人的资信审查认可后,便可正式对 外开立保函,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担保费。在日常业务中,保 函的开立方式分为电开和信开两种 。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方式—银行保函
进口类保函是银行应进口方的请求向出 口方开立的保证文件,适用于货物进口、技
1、付款保函(Payment Guarantee) 2、延期付款保函(Deferred Payment Guarantee) 3、补偿贸易保函(Compensation Guarantee) 4、来料加工保函(Processing Guarantee) 和来件装配保函(Assmbly Guarantee) 5、租赁保函(Lease Guarantee)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方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的作用
保函作为第三者的信用凭证,其出具的目的是为 了使受益者能够得到一种保证,以消除他对申请人 是否具有履行某种合同义务的能力或决心的怀疑, 从而促使交易顺利进行,保证货款和货物的正常交 换,这是保函的基本功能之一。除此之外,保函还 通常用来保证合约的正常履行、预付款项的归还、 贷款及利息的偿还、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完好被扣财 务的保释等等。概括而言,保函从其本质上来说具 有两大基本作用:第一,保证合同价款的支付;第 二,发生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进行补偿并对违约 责任人进行惩罚。

国际结算第五章 托收方式

国际结算第五章 托收方式

作业
• 1、托收方式如何分类? • 2、D/P at Sight 与D/P after Sight 的 区别。 • 3、说说D/A 的操作程序。 • 4、为什么D/A 比D/P对于出口商收汇风险 更大? • 5、什么是信托收据?收款风险如何划分?
案例:
.出口方委托银行以远期付款交单方 式向进口方代收货款。货到目的地 后,进口方凭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 取了全套货运单据先行提货销售, 但因经营不善而亏损,进口方无法 向银行支付货款。至此,出口方应 向何方追偿?为什么
分析托收的利弊及使用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 利:有利于调动买方的购买积极性, 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 2. 弊:属于商业信用,卖方存在收不回 货款的风险,尤其是D/A方式风险更大。
3. ① ② ③ ④ ⑤
注意的问题: 了解买方的资信 了解进口国家的外汇管制 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 出口争取CIF成交,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提问
• 请同学演示进口商凭T/R借取商业 单据的全部业务过程。说明: • 1)如果是银行借出单据,收款责 任风险由银行承担。 • 2)如果是经过卖方同意的,银行 不承担责任。货款能否收回的责任 由卖方自己承担。
委托人 出口商
① 买卖合同 约定D/P,远期付款
付款人 进口商
11
④汇 票 托、 收商 申业 请单 书据
委托人付款人代收行托收行买卖合同托收委托书documentsagainstpaymentsightdocumentsagainstpaymentaftersightaftersight出口商委托人代收行托收行进口商付款人船公司委托人出口商代收行托收行付款人进口商买卖合同约定dp汇票商业单据以及托收委托书aftersight委托人出口商代收行托收行付款人进口商买卖合同约定dpaftersight付款汇票商业单据以及托收委托书在远期付款交单条件下有时代收行对于资信好的进口商可以允许进口商凭信托收据trustreceipt简称tr借取提单货运单据先行提货

5.国际结算方式(三)-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5.国际结算方式(三)-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第五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三)-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有教材将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保付代理(称保理factoring)和包买票据(福费廷forfaiting)与前面介绍的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种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一起,称为国际贸易的7种结算方式。

其实保付代理(保理factoring)、包买票据(福费廷forfaiting)应该被认为是出口商的贸易融资,在后面介绍。

本章介绍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这2种属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且均有国际惯例管辖。

前面两章仅仅就货物贸易中双方之间有关支付、交单这一类单纯的结算问题进行了讨论,特别是在第四章中,讨论了如何在结算中引入银行信用的信用证方式。

其实,在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即便是常规的定单贸易(也称单边进出口、逐笔售定)中,也不是一次性的“交单议付”就可以完全了结交易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交易双方并不仅仅满足于银行对合同中的“交单”和“付款”做出信用保证,还可能要求银行对于涉及质量保证、售后服务、零配件供给、耗材供给、维修培训、尾款等做出信用保证,而这些都是无法通过所谓“单据”加以控制的,所以跟单信用证无法发挥其有效作用;●更何况国际的贸易方式多种多样而并非单纯的定单贸易,诸如租赁、拍卖、招标投标、三来一补(有教材称采用“对开信用证”的结算方式),特别是在服务贸易(如工程承包、借贷、技术交易、咨询、设计、财务、法律、教育、培训等)的结算中,跟单托收、跟单信用证是毫无用武之地的,而汇款、光票托收中,银行却又无法发挥其信用的作用。

因此,当交易方希望银行能更多地向其提供信用服务时,汇款、托收、信用证就显得无能为力了,而只有本章介绍的也属于银行信用的“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这两种结算方式,才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满足交易方的要求,同时为之提供结算、信用和融资的服务。

第一节银行保函一、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保函是指担保人(保函的出具人,guarantor)以自身的信用,应合约、交易的一方当事人(即委托人或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交易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受益人)开立的书面保证,承诺一旦委托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受益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则由担保人向受益人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或付款责任。

国际贸易-银行保函

国际贸易-银行保函

委托人(Principal),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
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
受益人(Beneficiary),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
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的异同
第二,它们虽然是依据申请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基础合同开立的,但一旦开立,则独立于基础合同;第三,它们是纯粹的单据交易,担保人或开证行对受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基于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中的条款和规定的单据,即只凭单付款。因此,有人将保函称为“担保信用证”。
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
在中标后,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在招标人规定日期内未提交履约保函
01
02
03
出口类保函
出口类保函
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供应货物或承包工程合同时,还须提供银行担保,向招标人保证,如中标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担保行就按保函金额赔付招标人,以弥补其所受损失,此银行担保就量履约保函。
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
委托人或申请人
受益人
担保行
通知行
有效日期
交易合同的有关情况
保函的货币名称及金额
承诺条款
索款方法
其他
银行保函的内容
银行保函的种类
1、投标保函; 2、履约保函; 3、预付款退款保函; 4、借款保函; 5、租赁保函; 6、付款保函; 7、来料加工保函;
8、质量/维修保函; 9、海事保函; 10、补偿贸易保函; 11、延期付款保函; 12、海关保函/免税/关税保付保函; 13、代理行转开保函。

国际结算任务一银行保函

国际结算任务一银行保函
2003年4月6日托运人持正本提单在香港法院以错误交货为由,对甲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货价损失、利息和其它费用。香港法院判令甲船公司向托运人支付赔偿金并承担托运人所发生的律师费。 船公司随后提示相应索赔单据向丙银行提出索赔,认为保函申请人乙公司于2002年5月9日凭提货担保书提取货物后乙公司至今未将该项货物的正本提单交还,要求丙银行赔偿货款损失、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银行审核相应单据后向甲船公司进行赔付,并向乙公司提出索赔。
分析:本案例中,担保行甲银行根据乙公司的申请向丙银行开立的是借款保函。所谓借款保函,是指由借款人委托银行向贷款人出具的用以担保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的一种保函,一旦出现借款人因某种原因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债务等情况,则由银行按协议对贷款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甲银行在乙公司申请开立保函时,没有对申请人的资信及财务状况、反担保人的资信及财务状况和项目可行性及效益等进行详尽的审查,盲目地开出了银行保函。导致银行对外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又不能从申请人处得到补偿,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启示:保函业务是银行重要的一项担保业务,但是银行在办理保函业务时必须注意风险的控制。保函开立之前,银行必须详尽的审查和了解申请人以及反担保人的信用;保函开立后,担保行应对申请人和反担保人进行及时的监控,一旦出现信用问题,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规避和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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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银行保函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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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银行保函的种类
说明
①在开立保函前申请人和受益人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并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约定开立保函的类型、金额和有效期作为开立银行保函的依据,如果是没有合同的投标保函必须有客户发过来的邀标函,邀标函中要有要求开立投标保函的条款,并在条款中对保函的金额和有效期有明确的约定。②申请人依据合同的规定备齐相关的资料向担保人即银行申请开立保函。③担保人即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保函并将保函正本直接寄交或代交受益人。(此形式多见于信开的保函,我公司在开立信开的银行保函时多是取回保函正本之后自行寄交给受益人,如果客户特别要求由银行寄出则可以由银行寄出后我们与其结算DHL费用或者是我们取回后邮寄时在寄件人处填写保函开立银行的相关信息。)④保函到期时若申请人没有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或没有支付相关的款项即符合保函中的索赔条件受益人可向担保人提出正式的、书面的索赔申请,该索赔申请必须在保函到期日之前到达担保人处。⑤担保人在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向申请人索偿相关的款项。

《国际结算》理论教学大纲(供四年制本科商务英语专业使用)

《国际结算》理论教学大纲(供四年制本科商务英语专业使用)

《国际结算》理论教学大纲(供四年制本科商务英语专业使用)Ⅰ前言国际结算是商务英语专业的一门重要选修课程。

它是研究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以及涉及到的票据、单据的学科。

该课程的目的是通过系统学习,使学生掌握一些国际结算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用的国际惯例,并能实际运用这些知识,熟练运用结算工具;理解掌握结算方式;熟悉审制结算单据,培养学生初步具有运用所学国际结算知识处理有关国际结算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大纲适用于四年制本科商务英语专业使用。

现将大纲使用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为了使教师和学生更好地掌握教材,大纲每一章节均由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三部分组成。

教学目的注明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级别,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级别相对应,并统一标示(核心内容即知识点以下划实线,重点内容以下划虚线,一般内容不标示)便于学生重点学习。

二教师在保证大纲核心内容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教学手段,讲授重点内容和介绍一般内容,有的内容可留给学生自学。

三总教学参考学时为36学时, 均为理论学习。

四教材:《国际结算理论.实务.案例》(双语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蒋琴儿,2版,2015年。

II 正文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一教学目的通过对国际结算的概念、种类以及内容的学习,了解到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

二教学要求(一) 掌握国际结算的概念。

(二) 熟悉国际结算的种类、内容和涉及的法律与国际惯例。

(三) 了解银行在国际结算中的作用、银行网络和资金转移网络。

三教学内容(一) 国际结算的概念、基本种类与内容。

1 国际结算的概念。

2 国际结算的基本种类。

3 国际结算的基本内容。

(二)国际结算的历史演变及涉及的国际惯例。

(三)国际结算体系及银行网络。

第二章国际结算票据一教学目的通过对国际结算票据的学习,了解票据的作用及使用。

二教学要求(一) 掌握票据的性质、功能以及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具体使用。

(二) 熟悉汇票的必要事项及其具体记载,汇票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汇票的行为及其具体表示。

国际结算(第五章_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国际结算(第五章_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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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通知行通知
特点 1、真假易辩。这种开立保函的方式较为普 遍,因为受益人接到的保函是经过通知行或转 递行验明真伪后的保函,他不必担心保函是伪 造的; 2、索赔不便。在该方式下,受益人索偿不 方便的问题仍然存在。受益人只能通过通知行 或转递行向担保行索赔。而通知行或转递行只 有转达义务,他们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 实际上还是受益人向国外担保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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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的索赔
担保行在保函的有效期之内,若收到受益人 提交的索赔单据及有关证明文件时,应以保函 的索赔条款为依据对该项索赔是否成立进行严 格审核,并在确认索赔单据及有关证明文件完 全与保函索赔条款的规定相符合时,应及时对 外付款,履行其在该项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 担保行对外付款后,可立即行使自己的权利, 向保函的申请人或反担保人进行索赔,要求其 偿还银行所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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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行开立保函
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申请 人的资信审查认可后,便可正式对外开 立保函,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 收取担保费。在日常业务中,保函的开 立方式分为电开和信开两种 。 银行在保函中应明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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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的修改
银行保函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修改。保函 的修改必须经过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后方可进 行,任何一方单独对保函条款进行修改都视做 无效。当申请人与受益人就保函修改取得一致 后,由申请人向担保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公 章,注明原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金额等内 容以及要求修改的详细条款和由此产生的责任 条款,同时应出具受益人要求或同意修改的意 思表示供担保行参考。担保行在审查申请并同 意修改后以后,向受益人发出修改函电,由主 管负责人签字后发出。
担保人( Guarantor or Surety)
• 接受委托人的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银行,并由 此向保函的受益人承担了有条件或无条件付款 保证责任的银行。 • 与受益人关系:或有负债 • 与委托人关系:或有债权 • 责任:收到受益人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要求, 立即履行付款,再向委托人要求补偿,如果委 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人的付款,担保人有权 处置委托人提交的押金、抵押品等。

国际结算银行保函

国际结算银行保函

(三)流通转让
• 流通转让(Negotiation)可以是: • 1.转让人经过单纯交付或背书交付票据给受让人,受让人善意
地支付对价取得票据,不必通知原债务人。 • 2.受让人取得票据,即取得它的全部权利,他可以用自己的名
义对票据上的所有当事人起诉。 • 3.受让人获得票据权利优于其前手权利,即受让人的权利不受
(二)大陆法系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 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 苏联、瑞典、瑞士、巴西、日本于1930年批准了所谓的 《1930年日内瓦公约》(Geneva Conventions of 1930), 包括以下三部公约:规定了汇票和本票统一法的公约 (Uniform Law for Bills of Exchange and Promissory Notes)、某些与汇票和本票相关的法律冲突的公约,以 及有关汇票和本票印花税合保函规定的索偿条件,包括受 益人证明、申请人违约声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单据);
• 3.既可以用做各种商务支付的手段,以解决交易中合同价款及 费用的支付问题,又可以用来作为对履约责任人必须按期履行 其合同义务的制约手段和对违约受害方的补偿保证工具;
• 4.通常保函上会有自动展期条款,即保函在到期时自动续期一 年之类的字句,令业务方便操作和减省成本。
第一节 票据概述
• 一、票据的定义 • 二、票据流通的形式 • 三、票据的法律系统 • 四、票据的特征
一、票据的定义
•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Document of Title),它 作为某人的、不在其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 据。
• 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 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 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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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银行保函的种类
• 银行保函按其应用范围可分为出口类保函、进口类保函、对销 贸易类保函、其他类保函四种。 • 一、出口类保函 • (一)承包保函 • 1.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 Tender Bond, Bid Guarantee, Bid Bond, Bid Security) • 投标保函是,在以招标方式成交的工程建造或货物买卖等交易 中,银行应投标方的要求向招标方(受益人)出具的,保证投 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在中标后规定期限内签 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或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如投标方 违反以上条件,则由银行按照保函约定向招标方(受益人)赔 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补偿的书面承诺。
• 二、进口类保函
• 进口类保函是指银行应进口方申请,向出口方开出的保函,是 为满足进口货物和进口技术需要而开立的保函。 • (一)付款保函 • 1.在只凭货物付款而不是凭单据付款的交易中,进口方向出口 方提供银行担保,保证在出口方交货后,或货到后,或货到经 买方检验与合同相符后,担保行一定支付货款,或进口方一定 支付货款,如进口方不支付,担保行代为付款。 • 2.在技术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提供银行担保,保证在收到与合 同相符的技术资料后,担保行一定付款,或买方一定付款,如 买方不付,担保行代为付款。 • 以上两种银行担保就是付款保函(Payment Guarantee)。 • 保函金额即合同金额,保函有效期按合同规• • 1.协助投标人中标 2.促使合同达成与实施 3.保证及时收汇并正式启动项目 4.实现延期支付便利
第二节 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关系、保函的内容
• 一、银行保函的当事人 • 1申请人(Applicant),是指向开出保函的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的 合同当事人。 • 2.担保人(Guarantor),就是接受申请人委托开出保函的银行, 其通过保函向受益人承诺在提交相符索赔的情况下付款,然后 向申请人提出索偿。 • 3.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有权依据保函条款向开出该保函 的银行提出索偿的当事人。 • 4.通知行(Advising Bank),是指受担保银行的委托将保函通 知给受益人和银行的当事人。
• 投标保函金额一般为投标金额的1%~5%。有效期至开标日为 止,有时再加3~15天索偿期。如投标人中标,则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交来履约保函时为止。 • 投标保函的风险点有: • (1)申请人履约风险; • (2)招标方信用风险; • (3)操作及技术性风险。 • 银行对投标保函的风险控制措施:
• 银行对预付金保函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 • • • • • • (1)申请人履约能力方面; (2)受益人资信方面; (3)技术性审核; (4)可根据交易情况设立减额条款; (5)尽量避免出具可转让保函; (6)保函中加列生效条款; (7)对申请人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 (二)保留金保函或留置金保函
• (三)受益人的权利 • 受益人按照保函规定,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 有权向担保行索偿,并获得付款。
• 三、银行保函的内容
• 银行保函的内容应清晰、准确,避免过多的细节。保函必须 规定: • 1.申请人、受益人和担保行(完整名称和地址)。 • 2.通知行。 • 3.有关的交易合同、协议,标书的编号、日期,供应货物的 名称、数量,工程项目名称等。 • 4.保函的货币名称、金额。 • 5.有效日期。 • 6.索赔条件,指索赔时对提交单据的要求,如索赔书、支持 声明以及其他单据。
• 如果卖方要求买方将此笔保留金随大部分货款一并支付给卖方, 卖方则须提供银行保函,保证货到发现品质不符、货物短量或 伤残时,担保行便将卖方预支的保留金退还买方。此银行保函 即是保留金保函(Retention Money Guarantee)。 • 保函金额就是保留金的金额,有效期是合同规定的索赔期满加 3~15天索偿期。
第十五章 银行保函
• • • • • • 第一节 银行保函的特点和作用 第二节 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关系、保函的内容 第三节 银行保函的种类 第四节 见索即付保函介绍 第五节 银行保函与跟单信用证比较 第六节 URDG758标准保函与反担保函模板
第一节 银行保函的特点和作用
• 银行保函是银行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根据银行保函,银 行作为担保人,以第三者的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如未向受益人履 行某项义务,由担保银行承担保证书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 按索偿条件,银行保函可分为独立保函(Independent Guarantee) 和从属保函(Accessory Guarantee)。 • 独立保函是根据基础合同开出的,但不依附于基础合同而存在 的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担保文件。担保银行承担第一性的 付款责任,即不管委托人是否同意均应付款;不调查基础合同 履行的事实,担保银行均应付款。

(三)租赁保函
• 用租赁方式进口机械、仪器、设备、运输工具时,承租人向出 租人提供银行担保,保证: • 1.担保行一定代承租人按租赁合同规定交付租金,或 • 2.承租人一定按租赁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如不交付,担保行代 为交付。 • 这种保函即为租赁保函(Leasing Guarantee)。
• 三、对销贸易类保函 • (一)补偿贸易保函 • 在补偿贸易中,进口设备的一方向供应设备的一方提供银行担 保,向其保证:如进口方在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设备后,未能以 该设备生产的产品,按合同规定返销出口给供应设备方或由其 指定的第三者以偿付进口设备的价款,又不能以现汇偿付设备 款及附加利息,担保行即按保函金额加利息赔付供应设备的一 方。这种保函即为补偿贸易保函(Compensation Guarantee)。 • 保函金额通常是设备价款金额加利息,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合同 规定进口方以产品偿付设备款的日期再加半个月。
• 7.索款办法,是指受益人向担保行提出的索偿方式(如信索或 电索)和路线(是否通过通知行)等。 • 8.赔付金额或最高赔付金额,支付货币和金额递减条款。 • 9.索赔书或其他单据是否应以纸质和/或电子形式提交。 • 10.担保银行的责任(第一性付款责任或第二性付款责任)。 • 11.费用的承担方 • 12.生效条款一般是开出后立即生效,也有的是在一定日期后 或某一事件发生后才生效。 • 13.保函中规定的单据所使用的语言 • 14.适用法律或仲裁条款与规则。
• (二)延期付款保函 • 发展中国家进口大型机械成套设备多采用延期付款方式。 • 进口方按照合同规定预付出口方一定比例(如货款的5%)的定金, 其余部分(货款的95%)由进口方银行开立保函,保证进口方凭货 运单据支付一部分(如货款的10%),其余部分(货款的85%)分为 10个相等份额,每份金额加利息,连续每半年支付一次,共5年 分10次付清全部货款。如果买方不能付款,担保行代为付款。 此种保函称为延期付款保函(Deferred Payment Guarantee)。 • 保函金额即扣除预付部分的货款金额,保函有效期按保函规定 最后一期货款及利息付清日期再加半个月。
• 5.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是指对保函加具保兑的银行, 保证担保人按规定履行赔偿义务。 • 6.转开行(Reissuing Guarantor),是指在担保人的保证下,按 担保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保函的银行。 • 7.反担保人(Counter Guarantor),是指为申请人向担保人开 具书面反担保的人。
• 保留金保函的风险点:
• (1)申请人履约风险; • (2)受益人信用风险; • (3)操作及技术风险。
• 银行对保留金保函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 • • • (1)申请人履约能力方面; (2)受益人资信方面; (3)技术性审核; (4)保函中加列生效条款。
• (三)质量保函
• 在供货合同中,尤其在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出口合同中, 买方要求卖方提供银行担保,保证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而卖方又不能更换或维修时,担保行便将保函金额赔付给买方, 以弥补其所受损失。这种银行保函即为质量保函(Quality Guarantee)。 • 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保函有效期一般至合同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再加3~15天索偿期。
• 履约保函的风险点有:
• (1)申请人履约风险; • (2)受益人信用风险; • (3)操作及技术风险。 • 银行对履约保函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 • • • (1)申请人履约能力审核; (2)受益人资信方面; (3)技术性审核; (4)可根据交易情况设立减额条款。
• 3.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或退还预付款保函 (Refundment Guarantee for the Advance Payment)或还款保函 (Repayment Guarantee) • 预付款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包方的要求,银行向买方或发 包方出具的、保证供货方或承包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履行合同义 务的书面承诺。 • 保函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日期为止,再加上3~15天索偿期, 或者订为预付金全部扣完时失效。 • 预付金保函的风险点: • (1)申请人履约风险; • (2)受益人信用风险; • (3)操作及技术风险。
• 二、银行保函当事人之间的权责关系 • (一)委托人的责任 • 1.在担保行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委托人须立即偿 还担保行垫付的款项。 •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 3.如果担保人认为需要,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 (二)担保人的责任、权利
• 1.已经接受开立保函申请书,就有责任按照申请书开出保函。 • 2.已经开出保函,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对受益人付款。 • 3.如果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款项,则担保行有权行 使担保权利,并就不足部分进行追偿。
• 2.付款的依据是受益人提出符合保函规定的索偿条件,包括受 益人证明、申请人违约声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单据); • 3.既可以用做各种商务支付的手段,以解决交易中合同价款及 费用的支付问题,又可以用来作为对履约责任人必须按期履行 其合同义务的制约手段和对违约受害方的补偿保证工具; • 4.通常保函上会有自动展期条款,即保函在到期时自动续期一 年之类的字句,令业务方便操作和减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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