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境内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应用与发展
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境内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应用与发展做市商制度作为国际证券市场常见的交易模式,近年来在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改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做市商制度的意义和特点、我国市场的应用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做市商制度的意义和特点做市商制度是一种由专业机构承担买卖证券或衍生品的责任,通过连续报价来维持市场流动性的交易模式。
做市商通常由券商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当,他们在市场上不断地报出证券或者衍生品的买卖价格,并愿意以这些价格成交。
做市商不仅可以提供连续的价格和深度的报价,还可以扩大市场交易双方的交易意愿,促进证券或者衍生品的流动性,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
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对于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做市商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市场流动性是市场上能够立即进行大宗交易且不对价格造成巨大影响的能力,而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可以增加证券或者衍生品的交易深度和广度,使得市场上更易找到买卖方,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
做市商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做市商通过提供竞相的报价,可以有效地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具吸引力的交易条件。
做市商制度可以改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
市场价格的形成需要有充分的交易需求和报价信息,而做市商的连续报价行为可以为市场价格的形成提供重要的参考,促进市场价格的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二、我国市场的应用状况目前,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对做市商制度的应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从证券市场来看,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业务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市业务实施细则》,明确了做市商作为交易主体的相关要求和业务流程。
目前,国内券商、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可以申请成为做市商,从而提供做市服务。
从衍生品市场来看,我国的期货交易所也在逐步推进做市商制度,为期货交易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流动性支持。
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境内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应用与发展
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境内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应用与发展随着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做市商制度作为市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的流动性、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做市商制度的含义与特点、在我国市场中的应用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做市商制度的含义与特点做市商制度是指一种特殊的交易模式,由专门的做市商机构或个人通过报价与承担风险的方式,为证券及衍生品市场提供流动性,促进市场交易的有效进行。
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1.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在市场上扮演着提供流动性的角色,当投资者需要买卖证券或衍生品时,做市商愿意提供买卖双方的价格,并且能随时成交。
2. 价格发现:做市商通过不断报出买卖双方的价格,促使市场价格的合理发现,并且在价格波动过大时,通过自身的交易行为稳定市场价格。
3. 风险管理:做市商通过自身的交易行为,承担了市场流动性不足和价格波动带来的大量交易风险,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风险对冲的机会。
二、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市场中的应用现状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经历了数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做市商制度也逐渐成熟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目前,我国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 逐步开放:我国证券市场在不断开放的过程中,逐渐对外引入了国内外专业的做市商机构,包括一些外资券商、金融机构以及专业的做市商公司。
2. 主要应用于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我国的做市商制度主要应用于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通过对这些市场的流动性提供和价格维护,促进了市场交易的有效进行。
3. 支持市场监管:在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中,做市商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其在市场中的行为,支持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并且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做市商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做市商制度也将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未来,做市商制度发展的趋势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专业化水平: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做市商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包括风险管理、交易技术、市场分析等方面,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做市商制度(专题)
做市商制度基本情况1、做市商制度简介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传统交易是由一个专家处理几百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而做市商制度是多对一的关系,即一组做市商为一个上市公司服务。
更重要的是做市商为交易提供了资金,在交易中做市商先要用自己的资金买进股票,然后再卖出。
这些做法使得市场的流通性大大增强,增加了交易的深度和广度。
做市商制度的优点是能够保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即投资者随时都可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买入、卖出证券,不会出现买卖双力不均衡(如只有买方或卖方)而无法交易。
但是,由于做市商的利润是来自买卖报价之间的价差,在缺乏价格竞争的情况下,做市商可能会故意加大买卖价差,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一个交易始终活跃的充满活力的证券市场,才能给上市企业和投资者带来不断的动力,并促进经济的发展.要想达到这个目的,仅有先进的交易设备、方便的交易手段和大规模的投资群体是远不够的,还需要一套灵活有效的市场机制。
做市商制度于是应运而生。
2、做市商制度的特征(1)所有客户均要与做市商交易,客户订单都必须由做市商买进或卖出,客户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2)做市商必须事先报出买卖价格,客户在看到报价后才能下订单。
3、成为做市商所需资格(1)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2)具有较高的商业信誉(3)有相关的行业背景(4)要有极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交易技能4、做市商制度的类型了解做市商制度的不同类型及其优点与缺点,对实际应用具有一定的意义.因为期货市场在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过程中,针对不同品种和情况,必然面对着类型的选择。
按照是否具备竞争性的特点,做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
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且仅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纽约证券交易所。
债券柜台市场与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债券柜台市场与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张铮2001年8月,人民银行批准工、农、中、建等9家商业银行为双边报价商,标志着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雏形的形成,2002年6月份推出的商业银行记账式柜台交易业务使中国的债券做市商制度的发展真正具有了市场基础。
本文试图从柜台市场的组织方式入手,分析债券做市商在债券柜台市场中的核心作用和柜台市场的主要特点,进而提出完善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推进柜台市场发展的几点想法。
一、债券柜台市场的定义及主要特点从不同的角度对债券柜台市场可以进行不同的定义,但绝大多数定义具有阶段性,因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市场的本质,即从债券市场的组织方式看,债券柜台市场是由债券做市商组织起来的、以买入卖出制为原则组成的。
债券柜台市场的组织者是债券做市商,债券做市商是债券柜台市场的核心,债券柜台市场中做市商的主要作用为:第一,为市场提供即时迅速成交的能力,即市场买卖双方能在现行市场条件下以合理的价格迅速完成交易的能力;第二,在市场存在短期不平衡时,起到维持短期价格稳定的作用;第三,提供价格发现的服务,改进了市场价格形成的质量。
从市场组织方式即从债券做市商角度看,债券柜台市场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1.通过债券做市商进行债券交易指令的非集中性处理债券柜台市场是议价市场,柜台市场中的债券交易是由交易者协商成交的,充当做市商的债券交易商在债券买卖中组织了两个相对分离的市场,并在其中分别充当了买者和卖者。
在柜台交易中,投资者必须与做市商协商买卖的价格。
在存在多个做市商的情况下,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能够提供最优价格的做市商。
因此,代表交易意图的指令就分散在各个债券做市商之间,做市商要处理其面对的指令流。
对每个做市商而言,是以报价方式与其他交易商竞争客户,从而形成了一个小型的交易柜台。
而整个市场的指令并不直接集中于同一场所,指令的执行也由做市商分别进行,并没有集中竞价的过程,市场价格是通过交易商之间的竞争而形成的大致统一的价格,与交易所市场相比,柜台市场债券交易指令的处理是非集中性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PPT课件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
01
02
03
发行人
包括政府、金融机构、企 业等。
投资者
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 融机构。
服务机构
包括证券承销商、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
03
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概念
做市商的定义与角色
总结词
做市商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中进行双边报价,为市场提供买卖价格并承担相应风险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功能与作用
融资功能
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企业和政府提 供了发行和交易债券的平台,是
企业和政府融资的重要渠道。
投资功能
银行间债券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多 样化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机会,满足 了投资者对风险和收益的需求。
货币政策传导
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买卖债券,调节市场资金供求和 利率水平,实现货币政策的有效传 导。
资格要求
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机 制,以及从事债券承销、经纪、自营等业务一定年限以上。
财务状况
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较强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 裕。
业务规模与经验
具备一定规模和业务量,有稳定的客户基础和交易对手方。
信息系统建设
具备高效、稳定的电子化交易系统,能够满足做市业务需要。
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做市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推动债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提高市 场的成熟度和稳定性。
02
银行间债券市场概述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由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互之间 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模考模拟试题(全优)单选题(共40题)1、以下关于零息债券的描述正确的是( )。
A.贴现方式发行,到期按债券面值偿还本金B.溢价方式发行,到期按债券面值偿还本金C.溢价方式发行,到期按票面利息偿还本金和利息D.贴现方式发行,到期按票面利息偿还本金和利息【答案】 A2、下列关于债券偿还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短期债券,一般而言,其偿还期在1年以上B.中期债券的偿还期一般为10年以上C.长期债券的偿还期一般为10年D.按偿还期限分类,债券可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答案】 D3、投资经理因预期市场利率下浮1%而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最恰当的策略是调整()A.杠杆率B.信用结构C.修正久期D.流动性【答案】 C4、2017年末某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1.55亿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3000万元,则2017年未分配利润为()A.1.25亿元B.1.55亿元C.1.85亿元D.3000万元【答案】 D5、下列关于商业票据发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商业票据的发行包括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B.大多数资信好的公司采用间接发行方式C.商业票据采用贴现发行的方式D.货币市场利率越高,贴现率越高;发行主体资信越好,贴现率越低【答案】 B6、关于债券的发行主体,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Ⅱ、Ⅲ、ⅣB.Ⅰ、Ⅲ、ⅣC.Ⅰ、Ⅱ、ⅣD.Ⅰ、Ⅳ【答案】 D7、()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定着物,相对动产而言,强调财产和权利载体在地理位置上的相对固定性A.房地产B.不动产C.固定资产D.流动资产【答案】 B8、内外部因素通常包括()。
A.Ⅱ.Ⅲ.ⅣB.Ⅰ.Ⅱ.Ⅲ.ⅣC.Ⅰ.Ⅱ.ⅢD.Ⅰ.Ⅲ.Ⅳ【答案】 B9、关于投资组合管理的基本流程,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投资规划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战略资产配置B.投资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反馈的循环过程C.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使投资者在获得一定收益水平的同时承担最低的风险D.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在投资者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内使其获得最大的收益【答案】 A10、抵押债券的保证物是()。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报告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报告引言1.1研究背景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国内市场最大最活跃、影响力最广的债券市场之一,其市场规模和交易量不断扩大,并得到了国内外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其中,做市业务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市场参与者和监管机构的重视和关注,成为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支撑。
因此,研究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的情况和发展趋势,对于了解市场的运作机制,提高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保障投资者和做市商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中央银行提供综合性结算服务,全国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在此交易、结算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一个区别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其惯常进行的债券交易称为大宗交易。
目前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已达到60万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债券市场的比重在不断增加。
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长为中国最重要也是最活跃的债券市场之一。
其对于推进金融市场中“价格发现”、“市场化定价”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于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建立金融市场多层次体系、促进国际化、防范系统性风险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形势下,银行间债券市场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
其中,银行间市场存在市场准入门槛高、投资者交易成本高、市场流动性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市场的发展。
此外,市场内部风险和监管风险也不容忽视。
针对这些问题,当前正在积极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包括降低投资者门槛、推出更多市场创新试点等措施,以推进市场成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公众。
1.2问题阐述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中,做市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是,目前该领域对于做市商的定义、职责、义务和权利认识不够统一,且发展方式和策略也存在一定分歧。
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机构,可以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但不得()。
A.发放企业贷款B.发放涉外贷款C.吸收公众存款D.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答案】 C2、从发展历程看,我国最初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是()。
A.放开债券市场利率B.放开同业拆借市场利率C.放开银行间市场国债发行利率D.放开境内本币贷款利率【答案】 B3、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不包括()。
A.准中央银行制度B.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C.分支中央银行制度D.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答案】 C4、下列融资和租赁业务中,金融租赁合同不需要自担风险的是()。
A.转租式融资租赁B.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C.联合租赁D.委托租赁【答案】 D5、凯恩斯认为,货币需求量受未来利率不确定性的影响,因此,货币政策应采取()。
A.单一规则B.泰勒法则C.相机行事D.蛇形浮动【答案】 C6、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的是()。
A.经营存款B.经营贷款C.向政府贷款D.功、理转账结算【答案】 C7、下列不属于金融互换的是()。
A.货币互换B.信用互换C.利率互换D.交叉互换【答案】 B8、为逐步尝试性能更好地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我国在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社会融资总规模”概念。
此概念是指一定时期内()。
A.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新增全部资金总额B.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信贷总额C.金融体系从实体经济获得的全部存款总额D.金融体系从实体经济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答案】 A9、王先生拟投资某个茶饮项目,需要一次性投资100000元,王先生目前可用流动资金为50000元,因而拟向银行申请贷款50000元,贷款期限为5年。
他分别向A、B、C三家银行进行了贷款咨询,三家银行给出的贷款年利率均为5%,且均为到期还本付息。
利息计算方式分别为:A银行采用单利计息,B银行按年计算复利,C银行按半年计算复利。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规范,完善做市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做市机构的作用,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做市机构,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有关要求连续报出做市券种的现券买、卖双边价格,以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下简称市场参与者)的报价请求合理报价,并按所报价格与市场参与者达成交易的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等。
第三条做市机构应积极开展双边报价、回复市场参与者报价请求等做市业务,严格履行成交义务,在提高市场流动性、完善价格发现机制、形成有效的收益率曲线等方面主动发挥作用。
第四条做市机构应当认真履行做市义务,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及业务规程的最低义务要求。
做市机构需就因异常情况未履行上述义务要求的情况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说明。
第五条做市机构应提高报价质量,其双边报价及回复请求报价应当处于市场合理水平,双边报价价差应当处于市场合理范围。
第六条做市机构应不断加强市场研究和分析能力,提高做市业务水平,树立和维护做市机构在银行间市场中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做市机构不得利用做市报价扰乱市场正常价格水平,不得操纵市场。
第八条做市机构的做市报价及所达成的交易须以本机构真实交易需求为基础,不得进行倒量等虚假交易。
第九条做市机构应当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提交该季度做市情况的书面报告。
做市机构应保证报告质量,内容应包括债券市场分析与展望、本机构债券交易和做市情况、对银行间市场发展的建议等。
第十条交易商协会会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并适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交易商协会发布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做市机构的做市业务进行评价。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目录1、基本信息▪发展历史▪定义▪类型2、特点▪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抑制价格操纵▪做市商制度与交易驱动机制3、运作机理▪概述▪做市商不是庄家4、国内运用▪证券市场运用情况▪探索及运用情况研究5、研究启示▪纳斯达克市场的做市商制度研究▪香港指数期货和期权的做市商制度▪国际做市商制度的启示▪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中国的创业板1、基本信息发展历史我们国内目前的证券期货交易,采用的都是竞价交易制度——投资者通过网络,把买卖指令传输到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将买卖指令撮合成交,形成连续的成交价格。
根据这种交易方式下价格的形成机理,又可以叫做指令驱动(Order driven)制度。
国外在100年前没有电脑的年代,就是通过交易员在交易池中,以公开喊价的方式来撮合买卖指令。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交易员处理指令的效率远低于电脑,为了能够为众多的投资者服务,场外柜台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制度就很自然地应运而生。
与指令驱动制度相对应,做市商制度是由做市商为投资者提供买卖双边报价进行对赌交易,通过报价的更新来引导成交价格发生变化,所以叫做报价驱动(Quote driven)制度。
由于这种方式与赌场庄家非常相似,所以也叫做庄家制度。
定义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 Rule)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
做市商制度它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做市商制度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影响研究
而市 场 的功 能得 不 到充 分发 挥 , 从 而债 券 市 场 主体 已经 较 为 多样和 完 备 , 但是 中国债 券市 场 以低 风 险企 多 的 问题 , 也得 不到 足 够 的发展 , 这也是 中国 的整 个债 券市 场 发展 程 业 发债 为主 , 高 收 益债券 目前 只有 少量 的中小 企 业私募 债 券、 集合票 据 、 集合 债等 , 年 发行 规模 不足 2 0 0亿元。2 0 1 1 度 较低 的重要原 因。中国 共产党 的十八 届 三 中全会 决定 将 本 身 即提 出 了这 年, 美国 高 收益债券 发 行规 模达 3 2 4 8亿 美元 , 占 比当年债 市 场 的基 础作 用抬 升 到 市场 的决 定作 用 , 券 发 行 总规模 的 1 / 5 。 与 美国相 比, 中 国 目前 的债 券市 场还 方面 改革 的 必要性和 重要性 。 2 . 2债券市场发展程度不高 , 结 构 不 合理 , 一 级 市 场 未 为做 市 商提 供 良好 的外部 环境 。2 0 0 1年 4月 6日发 布 有所 发展 , 二级 市 场没 有 完 全 成 型 , 严 重 影 响债 券 的流 动 的《 中 国人 民银行 关 于规 范 和 支持 银行 间债 券 市场 双边 报
价 业务 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中详细 规定 了申请 成 为全 国银 行 性 间债券 市场 双 边报 价商 的必要 条 件。 同年 8月 , 人 民银 行 目前 , 中 国 国债 与金 融债 券 的交 易集 中在 银 行 间债 券 批 准 9家商业 银行 为双边 报 价 商 , 构建 了初 步 意 义上 的 中 交易 市 场和 交易 所 市场 ,商 业 银行 柜 台 交易 市 场 刚 刚 起 银 行 间债 券市 场 主要作 为一 级发 行市 场 采用 场 内交 易 国债券 做 市商 制 度。 经 过 近年来 的发展 , 中国 的 证券市 场 步 ,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
一、债券市场准入规则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主要规定了债券交易的组织形式、交易权限及交易模式等。
交易组织形式包括委托交易、竞价交易等。
交易权限主要规定了参与交易的主体范围,包括债券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经纪机构等。
交易模式主要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
三、交易流程和流程监管
四、信息披露规则
五、风险防控规则
一、市场化程度高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需求和特点,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流动性。
规则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规则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债券交易制度规范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权威性强,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
规则对债券市场交易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细化,涵盖了交易市场准入、交易方式、交易流程、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为债券交易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三、信息披露透明
总之,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对于保障债券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债券交易的公开透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还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保护措施。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相信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为我国债券市场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简述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
简述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又称做市者,是金融市场中的参与者之一,指的是在特定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上为买方和卖方提供流动性的中介机构。
做市商通过不断报出买卖价格,以保证市场上的买卖双方能够以市场价立即买卖金融产品,从而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做市商制度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优点和缺点相伴而行。
一、做市商制度的优点1.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为市场上的投资者提供持续的流动性,他们随时准备买入或卖出金融产品,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
这种流动性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效率。
2. 促进价格发现:做市商定期报出买卖价格,提供了价格发现机制。
通过市场上的供需关系,做市商的报价将反映市场上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从而反映出金融产品的合理价格。
3. 降低交易风险:由于做市商提供了流动性,并随时愿意买卖金融产品,投资者可以立即进出市场,从而降低了交易的风险。
特别是在市场波动剧烈、交易量较小的时候,做市商的角色尤为重要。
4. 促进市场深度:做市商的参与促进了市场的深度,即市场上可执行的买入和卖出交易的数量。
当市场深度提升时,交易者可以更容易地进出市场,并更有效地完成交易。
5. 促进市场发展:做市商制度为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为市场发展提供了动力。
投资者可以利用做市商制度,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从市场的波动中获利。
二、做市商制度的缺点1. 利益冲突:做市商在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同时,也在追求自身的利润。
当市场波动剧烈或交易量较小时,做市商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报出不利于投资者的价格。
这种利益冲突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2. 操作风险:做市商需要对市场进行持续观察,及时调整报价。
如果做市商的观察出现错误或判断不准确,可能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操作风险是做市商制度存在的一种缺陷。
3. 市场集中度提高:做市商集中在少数机构或个人身上,可能导致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关于市商制度的分析
近两年来,交易所在与做市商的竞争中,已经显出颓势。
美国《财富》杂志报道,2009年,美国15%的交易没有通过纽交所,而是通过做市商系统私下完成。
到了2012年,在纽交所上市股票的买卖1/3不是在交易所,而是在其他地方私下完成。
做市商制度是欧美金融市场早期在柜台市场条件下,为了促成交易或者降低交易成本而引入的制度安排,现在已经广泛地被债券、外汇、证券及衍生品等各类场内、场外金融市场所采用。
根据和竞价制度的共存模式,做市商制度主要分为纯粹和混合型两种。
其中纯粹做市商模式主要存在于场外市场,少数场内市场也采用这种模式。
而混合型做市商模式主要存在于场内市场,主要分为单一做市商、完全竞争多做市商和不完全竞争多做市商三种模式。
目前欧美的衍生品市场主要采取不完全竞争多做市商的混合模式,而新兴的亚太地区则主要采用完全竞争多做市商的混合模式。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做市商和竞价交易这两种制度正在相互融合,混合多做市商模式逐渐成为了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
在2006年韩国证交所引入做市商制度以后,最近印度的国家证券交易所也准备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的定义做市商,英文为MarketMaker,从字面上理解是创造市场者,在台湾称为“造市者”,在香港则称为“庄家”。
由做市商组织主导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相应的组织模式称为做市商制度。
美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做市商定义为“随时在公开报价下买入和卖出某一证券的机构”;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做市商的定义则是“在交易所拥有一定特权并承担在市场过剩卖出时买入,在市场过剩买入时卖出义务的专业证券商或者个人”。
美国最大的证券交易所NYSE要求“做市商在开市交易连续向市场提供双边报价”。
NASDQA对做市商的定义为“在NASDAQ系统报价上以自己的账户或者为客户的账户买入和卖出证券”。
衍生品市场方面,EUREX要求“做市商在某一特定时间内以限定的价差内向市场提供连续的买卖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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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setz 模型
存货 模型
信息 模型
最早的理论模型—Demsetz模型
Demsetz的《交易成本》(1968)首次分析了交易机制对价格 决定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个买卖价差模型。这个模型描述了供 给方卖出报价和需求方买入报价之间价差的形成过程,并且考 虑了交易双方的时间跨度、买卖数量和买卖意愿强弱等因素。
做市商的价格发现功能不够显著
做市商应努力增强对报价的研究水平,提高报价的水平和 技巧,扭转当前对市场引导不足的局面,积极参与到变幻莫测 的市场中去。目前双边报价商报价从市场表现看往往反应迟钝, 大部分都是在被动报价,缺乏对市场的研判,被点击成交之后 往往消极应付,加重了市场的恐慌气氛。其实,从国外做市商 的成效来看,双边报价能极大的改善市场价格的形成,某一券 种的双边报价可直接影响市场价格,市场其他成员在进行相关 券种交易时,要保证交易成功就必须重视双边报价商的报价。 因此,在利率走势没有扭转的前提下,当市场交易不活跃,人 气不旺,信心不足时做市商应稳定报价,给市场以信心。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
contents
1. 做市商制度的理论基础 2.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现状 3. 对完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建议
做市商制度的理论基础
传统的经济学认为价格是供需平衡的结果,但是,这些理论并 不考虑市场机制在定价和价格波动方面的作用,而是假定存在一 个理想的、无摩擦的市场。然而现实的市场是不完全的,交易并 非无成本和没有摩擦,而且,信息在本质上也不是同质的。交易 机制在定价和价格波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存货模型
存货模型主要是用存货成本来解释买卖报价价差的决定过 程.它的基木思路是:所有的交易者都根据自己的最优化条件 以及做市商的报价来决定买卖行为,而做市商在避免破产(持 有的证券和现金头寸减少至零)的前提下,以最大化单位时间 内预期收益为目标来设定买卖报价。
在存货模型中,作为市场中介的做市商在做市时将面临交 易者提交的大量买入和卖出指令,由于这些指令是随机的,因 此,在买入指令和卖出指令之间会产生不平衡。为避免破产, 做市商必须保持一定的证券和现金头寸,以平衡买入指令和卖 出指令之间的这种不平衡性。但是,证券和现金头寸的持有会 给做市商带来一定的成本,为弥补这些成本,做市商设定了买 卖价差。因此,导致买卖报价价差的原因是存在拥有证券和现 金的存货而产生的存货成本,更进一步说,是买卖指令之闯存 在的不平衡性。
X—做市商愿意 买卖证券的均衡 速度。
A—做市商的卖 出报价
B—做市商的买 入报价 AB—做市商之间 的买卖报价价差
意义
以Dcmsetz的研究为标志,早期的文献集中于研究交易系 统的设计和做市商在市场上的作用。做市商在市场上的主要作 用是设定买卖报价,因此买卖报价价差是金融市场微观理论最 早关注的问题并贯穿于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发展的全部过程 之中。在Demsctz之后,有关市场微观结构的研究集中到了做 市商报价行为上。以后的学者根据其强调的做市成本的不同方 面,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理论:存货模型和信息模型。
信息模型
信息模型的基本思想是用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信息 成本,而不是存货成本来解释市场价差。它的长处 在于,可以考虑市场动态问题,即考察做市商报价 的调整过程,因此,信息模型成为近20年来用于解 释买卖报价价差的主要模型。
Bagehot在论文中பைடு நூலகம்一次区分 了信息模型中的两个基木概念:
知情交易者
不知情交易者
知道证券价格被 低估时买入,价 格被高估时卖出。 具有不交易的选 择权
做市商知道 知情交易者 所掌握的信 息比他多。 并且有义务 按其买卖报 价进行交易。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 的现状分析
发展
基本内容
特征分析
存在问题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
•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 政策性银行 • 股份制商业银行 • 证券公司 • 保险公司 • 财务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做市商在交易方式上缺乏避险机制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主要是回购和现券交易,开放式回购交 易还没有得到官方的正式批准,除了远期交易,其它避险工具 迟迟未能推出,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做空”机制,在这种情况 下债券盈利只能靠利率走低,但对市场利率有着不同预期的交 易成员却无法通过做多或做空两种不同的持仓方式进行市场博 弈。因此国内债券市场对冲机制的缺陷,反而在市场上加剧了 市场波动的幅度和可能性。这种价格风险会影响做市商资产的 账面价格和持仓成本,进而影响做市商参与做市的信心和能力。
做市商监控和评估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双边报价业务均由商业银行来完成,许多商业银 行长期习惯以投资为目的持有债券,投资类债券,与交易类债 券混合在一起,其做市业务和自营业务不能界定和分离,不能 真实反映做市债券的交易情况。另外,做市商相对于一般交易 者而言拥有绝对信息优势,双方交易地位不对等,比较容易发 生内幕交易和操作市场价格等违规行为.这就很容易损害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严重的还会引发信任危机,导致市场混乱。因 此,对正处于经济转轨和债券市场发展初期的我国来说,对做 市商就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
2002年4月之前:
金融机构进入银行 问债券市场要通过 人民银行审批。
2002年4月之后:
金融机构要加入银行 间债券市场只要向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 交有关材料,办理债券 交易联网手续,同时向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有关材料, 开立债券托管帐户后就 可以成为银行间债券市 场成员。
2000年初
首次提出双边 报价商的概念
2007年
2001年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 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中 国银行等九家商业银行 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的双边报价商,开展双 边报价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
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 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 施行。
从国际经验看,在成熟的债券市场中,商业 银行不应是主要的投资者。而在我国,由于商业银 行是债券市场目前的主要投资人,这种市场参与者 的同质性,使得这些机构在面对市场波动时所做出 的判断是一致的,供给或需求方向相同,交易当然 不能活跃,而且容易导致市场单向交易趋势的加强。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 的基本内容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 存在的问题
做市商制度在设计上有失公平性 做市商在交易方式上缺乏避险机制
做市商的价格发现功能不够显著 做市商监控和评估机制不健全
做市商制度在设计上有失公平性
做市商之所以积极参与市场的报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 为它本身是一个真正的商业性盈利机构。由于我国做市商处于 初步发展阶段,监管部门制定较多的规定理所当然,但自从我 国双边报价制度建立以来,双边报价商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并不 对等。目前双边报价商承担着较多的义务,缺乏相关配套措施 支持报价商的报价行为,使报价商在获益极小的情况下,过多 地承担做市义务和风险,这就会降低其做市商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导致报价行为偏离目标。此外,国内目前缺乏投资渠道, 债券投资总体上需求旺盛,债券发行量无法满足承销商自身投 资的需求,因此部分做市商缺乏做市的内在动力。
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方面的法规还很少,在不少 领域甚至是空白,这对我们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银行问债券市场的做市 商制度是一个严重的障碍。对此,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国外较为成热的 相关法规,对申请成为做市商的程序和资格、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 做市商的具体操作细则、做市商违背规则的处罚做市商风险的控制等 做出详尽的规定,使我国的做市商制度在起步阶段就有法可依,走上 规范发展的道路。同时中央银行应建立相应机构对做市商的经营进行 全程监控以防做市商舞弊。
对完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 的几点建议
创造条件解决做市商做 市的动力问题
培育和发 展多层次 的市场体 系
建立完善
的政策法 规,加大 市场监管 力度
完善做市商的考核约束 机制以及竞争机制
创造条件解决做市商做市的动力问题
适当引入“做空”机制,为做市商提供必要的避险工具
1、创新金融衍生工具来合理地规避风险。 2、目前的情况下,建议允许做市商之间在央行备案
完善做市商的考核约束 机制以及竞争机制
进一步完善
做市商信息 报告和信息 披露制度, 提高做市商 报告信息披 露信息的质 量和频率。
建立做市
商的资格 审查和资 信评估制 度。
引入竞争机
制,通过适 当竞争形成 统一价格, 缩小价差幅 度,降低交 易成本,提 高市效率。
建立承销
商、公开 市场交易 商与做市 商的联动 机制。
Demsetz认为,在任何时点上,市场上都存在供给和需求 两种来源,如果想立即购买的需求者没有能够立即实现其交易 或者交易量不能满足其交易需求,那么市场上的供给者就可以 报出更高的卖价;如果想立即出售的供给者找不到合适的交易 对手来立即完成交,那么供给者就会给出更低的报价以促成成 交。因此,买卖双方供求之间的不平衡是买卖报价价差产生的 原因。
的前提下先期开展期权、互换等衍生产品交易,提 前化解风险。
落实做市商的权利
做市商的权利体现在:对国债承销、机构市场信 息的垄断权;参与政府市场操作对手方的优先权; 影响财政部等政策部门的参与决策权;享有融资甚 至融券等便利使做市成本降低的优先成本权。
培育和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国际惯例表明,做市商场外债券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投资者 与做市商之间的零售市场,二是做市商之间交易对象匿名的批发市场。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不分层次,允许做市商之间点击交易,给 做市商带来较大的报价风险。避免此类风险的办法是细分市场层次, 建立做市商之间通过经纪人匿名报价交易并禁止做市商之间相互点击 双边报价交易的制度。此外,还可考虑建立做市商间提供匿名相互融 资与融券的补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