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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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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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6280-41 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狠下功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xx年国家安监总局就实施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xx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均下文明确提出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政府很难掌握真实情况,容易造成政府监管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之所以出现前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度上报缺少法规依据;二是上报渠道缺少现代网络平台,未能实现电子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三是对企业安全隐患上报行为更是缺乏行政奖励与约束机制。因此,政府对企业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的统计很难做到及时、真实、可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这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实际成效。
一、体系的特点与做法
我们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主要有三个特色。
(一)以法律法规为纲,制定操作性强的规范文件
《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早有定性规定,部门规章对其也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尤其是对事故隐患的定义、排查治理责任、报告要求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基层具体实践中,仍存在内容宽泛、规范欠缺方面的问题,而我们制定出台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好弥补了这些不足。该《办法》主要有四
个特点:一是对事故隐患排查分为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等三级,促进企业排查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二是对事故隐患统计上报做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规定,从季度上报变为月度上报,上报方式统一为网络上报,从而促使企业更加重视隐患排查,便捷的上报方式也促进企业愿意按月上报;三是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规定给予500元的行政奖励,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事故隐患的监督;四是对要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规定了申报程序、确认主体、公布形式和销号验收程序,特别明确了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奖励条件和标准,进而调动了企业主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
(二)以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双向互动的电子网络通道
开发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起步较早,于20xx年开始启动开发,20xx年第一代系统就投入使用,后又经不断改良升级,第二代系统于20xx年11月正式投入运作。该系统具有基本信息库、行政通告、
危化品管理、隐患排查、执法监察、培训管理和事故管理等业务模块,这些模块既有机统一又相互独立,堪称真正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截止20xx年12月底,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304家,限额商贸服务企业189家。在综合系统基本信息库中,大部分企业被赋予唯一登录账号,基本信息详细真实、动态更新。隐患排查模块即为企业向政府上报事故隐患的网络通道,系统可按月、年或时段对所有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对排查数量、整改数量、投入资金、整改率等四项指标进行统计排序,每家企业当年上报累计次数一目了然,哪几月未上报均有记录,均可成为安监部门执法证据。另外,系统还设置了评比功能,把企业上报的逐条事故隐患按设备类、管理类和行为类进行分类,并赋予不同的系数,根据排查总量、整改率、投入资金数等指标进行统计,得出综合评分,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评比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以行政措施为手段,调动企业主动排查上报的积极性
法律、法规、规范的问题解决了,技术平台也搭建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是自然而然上去了,仍然需要安监部门加以行政措施。一方面,开发区连续3年开展“安全隐患大扫除评比”活动,政府每年拨出几万元经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的公司、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以调动企业积极性。例如,20xx年91家企业参加活动,其中16家企业获奖,一等奖获得者杭州中策橡胶集团公司,全年排查并整改隐患149条,共计投入228万元,公司安管员获得行政奖励1000元;20xx年199家企业参加活动,其中5家企业获奖,一等奖获得者为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全年排查隐患179条,整改179条,共计投入整改资金103.48万元,公司安管员获得行政奖励1000元;20xx年参与企业141家,其中10家企业获得优胜奖。另一方面,加大行政制约力度,一是采取通报制度,20xx年以来,对2个月不主动上报隐患排查统计的企业,予以发文通报批评,累计通报了6次,被点名批评的企业达到16家次,逐渐建立了企业主动
上报意识;二是实行约谈制度,凡是被通报过2次的企业,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像外海物流公司的总经理、富日物流的总经理、士兰明芯和禾田化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均被约谈,累计有9家企业负责人被约谈,通过采取行政约谈措施,这些企业隐患排查上报意识明显增强;三是严格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采取行政处罚。20xx年对3家企业施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达4.7万元,其中2家企业涉及隐患排查问题,占66.7%,如高丝化妆品公司因2个季度未向安监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情况,被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茂宇电子化学公司因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治理专项资金等多项制度,被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二、成果与成效
(一)隐患排查治理上报主动意识明显增强
过去,安监部门要统计企业隐患自主排查情况非常困难,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还不真实,统计上报的数据根本没有分析价值。现在,安监部门统计企业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