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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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外交学概述

一、外交本质

广义:1.外交是一种以国家为主题的活动

2.外交是一个国家所进行的对外活动

3.外交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所进行的一种交往活动

4.外交是国家对外行使主权的一种官方活动

狭义:1.外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2.外交的基本手段是谈判

3.作为外交基本手段的谈判是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的

4.外交应当以和平的方式进行

外交,通常是指主权国家通过其官方代表,在遵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为维护自身利益,采用约定俗成的和平方式,与其他主权国家或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所进行的正式的、官方的沟通,以便有效地处理国家关系、参与国际事务。

外交六要素

1.外交主体:一切外交行为中的行为者。外交主体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还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外交主体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外交活动中的核心部分。独立的主权国家才能成为外交主体。

2.外交客体:外交行为的对象。

3.外交基础:实际上指的是外交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和重要前提。作为外交基础的国际惯例,亦称外交惯例,是外交人员处理外交事务时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守则,是规范外交行为的基本框架。

4.外交目的:指宏观的外交根本目标,外交总体的基本的意图。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主权是外交的根本目的。

5.外交方式:在外交活动中进行联系与沟通的具体方法。

6.外交范围:指定义外交时的具体涉及面。

第二章

一、政治、意识形态、军事对外交的制约

国内政治影响:1.统治阶级掌控本国外交

2.政党政治左右本国外交

3.政局稳定牵制本国外交

4.政治制度决定本国外交

国际政治影响:1.全球政治直接影响到各个国家的外交

2.地缘政治密切影响着各个国家的外交

意识形态影响:1.意识形态导致外交对立

2.意识形态支配外交目标

3.意识形态涉及外交决策(影响决策者、决策模式、社会舆论)

军事制约因素:1.军事实力奠定外交后盾

2.军事战略协调外交战略

3.军事行动波及外交行动

4.军事交往有助于外交交往

二、经济、科技、文化对外交的制约

经济制约因素:1.经济是外交的主题(各国积极开展外交活动为本国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目的是为了在国际上争取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外交活动往往配合本国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2.经济是外交的先导(为建立外交关系准备、为密切外交合作积极努力、意在政府欺压奴役利用对方)

科技制约因素:1.科技决定外交能力

2.科技拓展外交空间

3.科技更新外交工具

4.科技密切外交联系

文化制约因素:1.文化交流推进外交

2.文化传统限制外交(传统文化形成了不同的外交风格、各国奉行不同外交战略与策略、决策者采用不同操作方式、外交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与文化准备不同)

3.文化差异阻碍外交

三、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对外交的制约

国际法:1.国际法是外交的规范(为外交构建了框架、作出了限定、提供了守则、建立了秩序)

2.国际法是外交的保障(保障外交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馆舍安全、咨询安全、行动安全)

3.国际法是外交的依据

国际组织:1.国际组织扩大了外交的外延(国际组织直接开展外交活动、各国与国际组织进行外交来往、国际组织拥有一定的外交地位)

2.国际组织规范外交的行为

3.国际组织提供了外交的舞台(为各国同其他国家进行广泛的外交接触创造了机会、为阐述本国外交政策创造了场所、对各国外交产生了深渊的影响)

4.国际组织协调外交的行动(讨论各国外交事宜、决议有关外交事务、规划统一的外交目标、采取一致的外交行动)

第三章外交制度

一、外交准则

外交准则,指从事外交活动时必须遵守的、各国所公认的、用以构成外交基础的、作为资深行动依据的基本原则。

传统的外交准则:1.主权平等原则

2.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

3.共同同意的准则

4.恪守诺言的准则

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2.互不侵犯

3.互不干涉内政

4.平等互利

5.和平共处

二、外交惯例(多背概念,可能考名解)

外交惯例,一般指的是各国在外交活动中皆应遵守的、约定俗成的常规做法,亦即有关外交的国际惯例。外交惯例的重要作用:1.它为外交活动提供了是非标准

2.它为外交活动制定了基本规范

3.它为外交活动奠定了现实基础

外交承认→国家承认,通常是指一个主权国家承认另外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里具有其主权国家存在的资格。从本质上讲,国家承认是一个主权国家队另一个主权国家作为国际法实体的一种确认。

→政府承认,一般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对另一个国家中央政府的唯一性与合法性的承认。从本质上讲,承认另外一国的中央政府,表明承认国承认该政府在国际社会里具有代表其国家的正式资格,并愿意与其建立和发展正常的外交关系。

外交关系的建立:

1.建立外交关系的资格(从主权国家到国际组织也可以)

2.建立外交关系的条件(必须遵守外交准则、必须正式承认本国、必须正式承认本国政府)

3.外交关系的形式(一,派遣常驻时节;二、派遣兼任外交使节;三、派遣共同外交使节;其四,派遣特别使节)

外交特权与豁免:

(一)给予职业外交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1..职业外交官的人身不可被侵犯

2.职业外交官的安全必须被确保

3.职业外交官享有行动及旅行自由

4.职业外交官享有管辖豁免

5.对职业外交官可免除个人捐税.

6.对职业外交官可免除关税和免受检查

(二)给予使馆的外交特权与豁免:1.使馆不可侵犯

2.使馆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

3.通信自由

4.使用国旗与国徽

5.免税

6.免除关税和免受查验

(三)职业外交官与外交使馆所应承担的义务:1.必须尊重接受国的法律与规章

2.不得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3.使馆馆舍不得用于与其职务不相符的用途

4.使馆官员不得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职业或商业活动

外交制裁,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在外交领域内采取主动行动,对另外一个国家予以惩处,以维护本国的尊严,或者公开表示本国政府的愤怒与不满。

外交报复,是指针对其他国家队本国的伤害性行为,在外交领域内所进行的一种回应。所谓外交报复,就是一个国家在外交领域内采取外交行动,对别国所进行的一种报复。

三、外交机构

国家领导机构,指一个国家依照宪法规定的国家最高的行政性权力机构。

1.国家元首

2.政府

外交部,一般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执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事务的专门性机构。

1.负责本国的外交活动

2.领导本国的驻外代表

3.参与本国的外交事务

4.组织本国的外交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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