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管理需要,提高公司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物资设备利用率,增强公司实力,特制定本公司器材设备管理制度。
(一)、编制采购计划:
1.物资管理人员同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工程预算材料用量计划,填写<<工程材料用量计划表>>,并结合库存材料,经综合平衡后,编制物资采购
2.物资采购计划应注明物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及标准,必要时应注明生产采用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
3.采购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市场调查,对潜在供方进行综合评价,如营业执照﹑质量体系﹑物资牌号﹑商标﹑供货能力及产品质量﹑价格等,比较后从中选择可采购供方。
(二)、采购
1.物资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严格执行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由专人汇总,避免重购﹑多购﹑错购,对盲目采购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2.主要材料由公司组织项目部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后项目部采购员与供方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标的﹑质量﹑价格﹑时间﹑履行地点等)要填写完整,标准明确,并经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审核后生效。采购员负责与供方履行合同。
3.大宗材料采购要有计划,经分公司器材科统一调度。采购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查验复制备案。自购的特种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小机动翻斗车等,必须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委托加工物资要与加工单位签订委托加工产品合同,做到名称﹑规格﹑数量﹑技术性能﹑交货期限﹑运输方法﹑付款方式及双方责任明确,并应按合同规定条款组织验收,确保质量。
5.对国家有特种管理规定的物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如化学品﹑易燃品,应向公安部门申请购买证后方可采购。
6.合同文本应采用集团公司示范合同,或根据项目要求,在示范合同的基础上加以条款修改。
(三)、运输
1.物资的搬运,项目部经办人要根据物资种类﹑运输量﹑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满足物资装卸﹑运输要求。注意物资标识,防止物资在装卸过程中受振动、撞击、倾覆等原因造成
物资损坏,严禁违章搬运。
2.对大型的物资搬运,如超高、超长、超宽、超重等物资,承运单位根据搬运的结构,外形尺寸、重量选择合理方案(运输线路、装卸场地、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填写《大型物资运输方案申请报批表》,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并参与指导实施。
3.组织运输时,要事先做好所运物资的打捆、装箱、防潮、防雨(内附装箱单)、过磅、量方、计件、编号及标记等工作,对化学品、易燃品的运输安全技术部门要进行监督检查。
4.安排货运时,要以迅速、安全、经济为原则。
5.直运货物要配有交货单,有押运员护送货物时,由押运员按规定办理点交手续,无押运员时可委托司机代办。
6.货物运到终点,提货员、保管员应迅速提(收)货物,并查对物资是否与原交货单相符。如有出入,应在运输单签注意见,以便追查处理。
7.货物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合理耗损,若因包装捆扎不牢、移交不清,造成损失、短少等,由采购员或发货单位负责,在运输途中发生数量、件数、包装短少或受潮,有押运员或司机负责。
(四)、验收
1.采购文件规定在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的物资应按质量要求在货源处进行验证,只有验证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才能接收。
2.项目部采购的材料均由项目部材料保管员负责对产品的进货进行检验。需复试的材料(如水泥、钢材、红砖等)进场后,项目部试验室取样进行试验。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入库单上应注明‘甲供’字样。
3.材料保管员必须核对采购员提供购进材料的所有技术文件,即合同证明、使用说明书、附件和材料清单等。对进场材料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检查合格后填写《物资验收单》方可入库,按供货单位,批号分类保管。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入库。
4.委托加工的物品,必须办理委托加工原材料的领料手续。加工成品、半成品验收入库手续。
5.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不符的,保管员不得验收,对已验收入库材料,经试验发现质量不合格,保管员应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记和隔离,向器材科报告,并填写《不合格品纪录处置表》。
6.对顾客提供的产品,经验证不合格时,保管人员填写《不合格品记录处置表》,并及时通知顾客。
(五)、保管
1.做好物资保管工作,认真执行自点和定期清仓盘点制度,检查库存物资的存量和数量,经常维修保养,预防各种因素对物资的腐蚀,减少损失和杜绝浪费。
2.库内外存放的易燃、易碎、易爆、烈性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确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仓库安全,并做到仓库内外整洁整齐。
3.材料保管员负责材料进场或入库时在仓储和堆放处挂标示牌,填写物资验收单,材质证明编号,登记保管台帐。标牌的“检验状态”栏中填写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待定或未检。
4.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标牌上注明材料名称、规格、生产厂家、产地、检验状态、进货日期(包括保质期)等项目。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应在储存场地悬挂“甲供”字样的标牌进行特殊标识。
5.材料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领料单凭证和保管台帐,并保存记录,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厂家、数量、批号、合格证明编号、生产日期。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加注:“甲供”字样标记,作为可追溯标识。
6.各种物资要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牌明显,填写完整、准确。码放层次以五或十为单位,做到举目成行、过目知数,便于交通、保养、点收和发放。
7.保管员对验收后的“甲供”产品进行分类保管和建账。在搬运、存储、保管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情况,由保管员填写《顾客提供产品丢失损坏情况记录表》,并及时向顾客报告,材料员负责同顾客代表联系,协商解决处理办法,并做好记录。
8..小型设备、周转材料领退频繁,不使用时应回收、整理、保养,以备再用。
9.已到仓库未经验收的物资,保管员有保管义务,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保管责任。
10.保持物资技术资料完整,帐、物、卡齐全正确,注意妥善保管,做到三相符。
11.加工完毕后的半成品,由操作人员根据布置图要求,在半成品加工件上标注记号,记号应标在明显且不易在搬运中擦掉得地方,记号标明半成品编号、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
(六)、发料
1.认真做好仓库的发料工作,准确填写领料单,及时发放材料,有期限的先发,无手续的不发,并注意当面点清。对“甲供”产品,应在物资领料单上注明“甲供”字样。
2.发放相互有影响的物资时,严禁混装,需要包装的物资要包装牢固,标志明确。
3.物资发出后,项目部保管员按规定期限及时做帐。
4.领料人员不准随便进入仓库,如需要看货、提货时保管人员要陪同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