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管理制度流程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设备是在工业场所、实验室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必备的安全设备。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阐述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设备的使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操作规程。
二、设备使用前准备2.1 熟悉设备功能和工作原理在使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设备前,应该仔细阅读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熟悉设备的功能和工作原理,了解设备使用的基本方法和注意事项。
2.2 确认安装位置和电源在使用设备前要确认设备的安装位置,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稳定,设备放置的位置应该远离电源、水源等波动较大的地方,避免设备受到干扰,影响其正常工作。
确认设备所需的电源类型和电压,并保证电源的电流稳定。
2.3 阅读相关法律和规定在使用设备前,需要了解相关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性质、危害等,以便能够有效地识别出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避免给操作人员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了解在使用设备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需要遵守。
三、设备操作流程3.1 设备开机在进行检测前,需要按下设备开关,进行设备的开机操作,等待几秒钟,使设备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3.2 检测环境在进行检测前,需要对检测环境进行仔细的观察,确认检测环境内是否存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若有,则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被有毒有害物质侵害。
3.3 调整检测范围和报警阈值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检测仪的检测范围和报警阈值,以确保最大程度检测到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及时报警。
3.4 进行检测进行检测时,需要将检测仪的探头对准检测目标,保持一定距离,等待检测仪的检测结果即可。
3.5 正常情况下的操作在设备正常运行时,要注意正确使用操作方法,不可随意拆卸或更改设备的配件和零件,避免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
3.6 异常情况下的操作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例如关闭设备,确认设备是否损坏,同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故障情况。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工业化的加速和科技的进步,化学工业、石油化工、制药、电子、冶金、矿山、建筑等行业的发展越来越迅猛,而这些行业中涉及到大量有害、有毒、可燃气体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就会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要加强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制度(一)泄漏检测和报警要求1.要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进行定时、定点的检测,如氯气、氨气、甲烷、丙烷、乙焕等。
检测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重要场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间隔时间。
2.检测要求使用专业的气体检测仪器,检测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以下数据为示例)例如氯气检测指标为:浓度23mg∕m3,时间加权平均值21mg∕m3;氨气检测指标为:浓度220mg∕πι3,时间加权平均值eiOmg/M o3.如果检测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或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检测指标,会自动触发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应包括声光报警或直接发出紧急停工指令,同时将泄漏情况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
(二)报警处理和疏散撤离要求1.确认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尽快查明泄漏源和泄漏区域,同时立即排放泄漏气体或进行防爆、隔离、封堵等预防措施,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2.同时必须启动疏散和撤离计划,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必须听从现场指挥,有序撤离至安全地点,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及时通知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报告泄漏情况、处理进展和善后措施等。
(三)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准备1.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等环节中,应考虑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风险,储罐、管道、阀门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装完备、可靠、方便维护。
2.在工作现场,必须加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3.针对可能发生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事故,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专人、专门机构负责,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配,以备不时之需。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气体报警仪装置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气体报警仪装置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管理,保证公司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装置的稳定运行,使安全环保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一、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管理规定:1、各岗位操作工负责对本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监测数据的填写,每班必须认真填写。
2、如果有超标现象,要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并将原因及整改情况记录在备注栏。
3、没有特殊情况,不准私自切断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电源。
4、仪表负责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维修、维护及保养。
如果报警仪出现问题,仪表要迅速查找原因,及时修理,并向生产、安全汇报。
5、安全负责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使用及维修情况进行管理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检查与考核规定:1、私自切断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电源,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仪表维修不及时,罚款10元。
2、记录要认真如实,一次不真实,罚款10元;记录不规范、不工整,罚款10元。
3、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监测室的卫生一次不合格,罚款10元。
4、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认真填写,如果有超标现象,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10元。
5、每月对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及在线自动监测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比。
对实施好的单位或岗位进行奖励。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专项监督表备注:1、本表依据SY6503-2008《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股份公司《油气田安全生产检查表》编制。
2、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范围: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的油气计量站、集气站、油气输送管道线路截断阀室、边远地区无人值守的功能简单的小型石油天然气站场(除甲A类以外),可不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但应为巡检人员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
3、报警值漂移量不宜超过±5% LEL,超过该值应该及时报修。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要求,以确保该系统能够有效地监测和报警气体泄漏,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人员。
三、职责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制度,确保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2、使用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使用和维护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维护部门负责定期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管理要求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应由专业人员安装、调试和验收,以确保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维护部门应定期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如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护部门进行检修和修复。
5、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
五、应急措施1、在发生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情况下,使用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安全环保部门应协助使用部门处理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事故,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在处理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事故时,应注意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和造成二次伤害。
4、处理完事故后,应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对于因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而导致的员工伤害或其他损失,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
六、记录和报告1、使用部门应建立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使用记录,记录使用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购置、安装、维护、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公司)所属各类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的采购、使用、检测、报废管理。
3职责3.1安全管理部职责3.1.1负责对焦化公司各单位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仪器档案及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1.2负责对焦化公司各单位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仪器周期性检定及报废工作。
3.2使用单位职责3.2.1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易泄露区域的定期巡检。
3.2.2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装置正常运行。
3.2.3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满足正常的使用及维护。
3.2.4负责建立完善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档案及分布图。
4管理程序4.1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及更新4.1.1新改扩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4.1.2现役装置按照规范要求需要新增报警器的,应组织进行新增,以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4.1.3通过工程项目安装或购置的各类报警器,由承建单位利用工程投资进行首次检定,交工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纳入各单位日常管理。
4.1.4报警器的更新由各单位提出更新改造投资计划,按照《安全投入审批表》进行申报、审批。
4.1.5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应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4.2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使用场所及配备要求4.2.1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4.2.1.1使用场所a)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区、泵房、阀室、压缩机房、焦炉地下室等区域;b)维修保养仪器设备、进行置换、清管、吹扫、放空、排污等,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作业现场;c)进入容器或受限空间内部。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选型、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事故。
第四条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泄漏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检测报警器的选型与采购第五条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二)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三)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四)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五)受其他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六条企业、单位在采购检测报警器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依法签订采购合同,明确检测报警器的质量、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事项。
第三章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与使用第七条检测报警器的安装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确保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检测报警器应放置在易于泄漏气体扩散的地方,确保检测范围覆盖整个泄漏区域;(二)检测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根据泄漏气体的密度确定,以确保泄漏气体能够及时被检测;(三)检测报警器的供电、信号线缆应布局合理,避免因电缆故障影响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四)检测报警器应与泄漏报警控制系统、事故排放系统等相连,实现联动控制;(五)检测报警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调试和检验,确保其灵敏度、准确性和可靠性;(六)企业、单位应定期对检测报警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2)
XXXX有限公司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目的为识别、评价公司能够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对其进行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控制。
1.3术语和定义1.3.1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1.3.2 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1.4工作职责1.4.1公司HSSE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生产厂(中心)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工作,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2各部门、生产厂(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工作,建立本单位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二、工作规定2.1检测报警器的选用2.1.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装置、贮运设施存在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检测报警器。
2.1.2 HSSE部对各生产厂(中心)使用的检测报警器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进行审核,检测报警器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相应的计量器具制造论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
2.1.3检测报警器应符合运行可靠、质量稳定、反应灵敏、技术先进、便于维修的原则,并能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并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报警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报警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1.4因泄漏气体有毒等原因,以及少量泄漏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气体检测器宜采用吸入式检测器。
2.1.5 根据检测对象检测报警器的选择2.1.5.1泄漏介质为单一类物质时,可燃气体可能达到25%LEL(爆炸下限)及以上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可能达到装置空气最高容许浓度及以上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如果该物质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一、背景
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因此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成为工厂管理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为避免环境和生命财产的损失,需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在气体泄漏超标时及时响应和处理。
二、管理制度
1. 泄漏检测设备
•工厂必须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有毒气体检测器、甲烷探测仪等合法设备,能够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传输到监测控制中心。
2. 泄漏检测方案
•工厂应编制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方案,并报请安全监管部门审批。
•对于高危工艺,工厂应定期进行泄漏试验,并根据情况调整泄漏检测方案。
3. 泄漏报警管理
•在检测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泄漏情况时,检测设备应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在监测控制中心和现场进行时间及相关参数的记录。
•工厂应明确泄漏报警的响应程序,及时调动相应的人员进行处理,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派遣车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意外事故的风险。
4. 泄漏处理
•工厂应在发现泄漏后立刻采取措施控制干扰源和泄漏源,防止泄漏扩散。
•工厂应进行泄漏源的应急处置,如搬离、稀释等。
•工厂应做好现场的清洗和污染物的安全处置。
5. 泄漏事故分析及改进
•工厂应定期组织泄漏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系统。
•工厂应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保障生产的同时更好地保护人员及环境的安全。
三、结论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本要求,工厂方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化学、石油、化工等不安全品的广泛使用,工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中存在着很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如甲烷、丙烯、氨气、硫化氢等,它们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构成很大威逼。
特别是在化工、石油、煤炭等行业中,这些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情况时有发生,甚至造成了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因此,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显得特别必要。
二、目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企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防备和掌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同时削减祸害损失,确保企业的可持续进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油、煤炭等行业,同时也适用于其他企业中存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场景。
四、内容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测量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企业应选用合格的、具有牢靠性和稳定性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器和设备。
检测仪器和设备应充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具有以下特点:(1)灵敏度高、响应快速;(2)操作简便、操作指令明确;(3)仪器性能稳定、误差小;(4)保养维护便利。
企业应在设备采购前进行评估,选购适合的仪器和设备。
2.检测仪器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企业应对检测仪器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确保其精度和牢靠性,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1)对于制造商或技术服务单位供给的维护和保养方案,应妥当地实施;(2)确保仪器和设备的密封性以及易损件的完好;(3)对于检测仪器的定期校准和检测,应依照标准适时进行,并记录维护日志。
3.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监测预警处理企业应加强现场环境监测,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进行实时监控,并实行防备和处理措施,如设置检测预警措施、设定预警值、模拟运行等。
(1)对于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生产流程,应设置相应的监测预警措施,适时发觉和处理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情况;(2)设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预警值,对检测到的数据进行判定分析,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3)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模拟运行,评估可能的风险和后果,订立应对措施。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一、凡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的规定。
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三、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
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四、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2、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3、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 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要求进行。
六、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管理,确保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正常运行,预防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提供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详细技术参数、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资料,以便技术部门进行验收。
第六条技术部门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采购的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验收,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章安装与调试第七条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规范进行。
第八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现场调试,确保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报警阈值、响应时间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第九条调试合格后,应进行验收测试,以确保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第四章使用与操作第十条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当气体检测报警仪发生报警时,使用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第五章维护与保养第十三条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维护保养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维护规范进行。
第十四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清洁、校准和检查,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五条维护人员应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工作状态、维护时间和处理情况等。
第六章安全与环保第十六条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气体检测报警仪,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第十八条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废弃物和废液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固定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管理规定
固定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管理规定固定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管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的管理,防止人员中毒、爆燃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某某能源有限公司所有固定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的使用与管理。
3 职责与权限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3.2机动部负责协调外部校验报警仪。
3.3计控车间负责建立台账、定期进行内部校验及日常维护。
3.4各工艺车间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确认联系维修。
4管理要求及内容4.1机动部协调外部校验,每年一次。
4.2计控车间建立所有报警仪台帐,及时维修与更换,每年至少一次内部校验(与外部校验时间间隔4-6个月),并做好维修、更换、校验记录。
4.3各工艺车间每班按照巡检次数检查现场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和主控室的显示面板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记录在当班记录上。
4.4发现面板报警当班工艺人员应立即进行确认。
4.4.1利用便携式检测仪或通知调度协调中心化验人员对现场报警点区域进行比对核实,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
如果误报,及时通知仪表人员维修。
4.4.2如果确认现场有毒有害或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及时排查泄漏点,根据报警仪显示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情况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消漏,暂时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必须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悬挂警示牌,确保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浓度达标,防止人员中毒或爆燃事故的发生。
4.5计控车间报警仪维护人员每日至少一次巡检主控室报警仪面板,并记录报警仪运行情况,并就报警仪运行情况及时与工艺车间班组沟通,最大限度地保证报警仪正常使用。
4.6如果需要停用现场报警仪,须书面申请并经技术部、安环部、机动部、生产部同意。
4.7安环部每周至少一次对各单位管理情况及现场报警仪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及时考核责任单位。
5 考核5.1工艺车间未及时发现报警情况,且无记录的,每处扣责任单位0.5分。
5.2工艺车间未及时处理漏点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每处扣1分。
XXX公司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XXX公司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全面安全管理,确保检测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公司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管理工作应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员工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和安装第五条,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并确保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设备说明书和安装要求进行,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在安装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时,应确保设施的位置、高度、方向等符合设计要求,避免受到温度、湿度、粉尘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第八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和检验,确保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第十条,使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时,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应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当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发生报警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响应。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档案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资料完整、准确。
四、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的维护和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维护要求进行。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1:背景与目的1.1 背景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加强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2 目的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提高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单位和人员。
3:主要职责和权限3.1 单位领导3.1.1 负责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工作要求。
3.1.2 负责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设备支持。
3.1.3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1.4 负责定期评估检测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3.2 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员3.2.1 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3.2.2 负责检查、测试系统的工作状态,及时处理故障和报警。
3.2.3 负责记录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
3.3 操作人员3.3.1 负责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检测报警系统。
3.3.2 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和故障信息。
3.3.3 参与系统演练和培训,掌握系统操作技能。
4:系统操作与维护4.1 开机与关机操作4.1.1 检查系统设备是否完好。
4.1.2 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开机和关闭系统。
4.2 系统监控与报警处理4.2.1 定期进行系统自检,确保各传感器和设备正常工作。
4.2.2 监控系统工作状态,及时处理报警信息。
4.2.3 做好报警信息记录和报警信息处理报告。
4.3 维护与保养4.3.1 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清洁传感器和设备。
4.3.2 检查电源和备用电池的电量,确保系统正常供电。
4.3.3 定期校准传感器,保证测量准确性。
5:培训与演练5.1 培训计划5.1.1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系统操作、报警处理等培训内容。
5.1.2 定期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可燃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涉及可燃气体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3.术语和定义3.1 可燃气体:指能够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
3.2 检测报警系统:指用于检测和监控可燃气体浓度,并发出警报信号的设备系统。
4.系统布置与设置4.1 设备布置:根据生产场所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的布置位置,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监测到可燃气体的存在。
4.2 检测点设置:根据工艺要求和安全防护需要,合理设置可燃气体检测点,包括生产车间、储存区、管道接口等重点位置。
5.设备安装与调试5.1 安装要求:根据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标准,正确安装检测设备,确保固定牢固、连接可靠、线缆完整。
5.2 调试测试:完成设备安装后,进行调试测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检测灵敏度符合要求。
6.日常维护与保养6.1 定期巡检: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2 清洁保养:定期清洁检测设备,清除灰尘、污垢等,保持设备灵敏度和稳定性。
6.3 互感器校准:定期对互感器进行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7.报警信号处理与应急措施7.1 报警信号处理:当可燃气体浓度超过设定的报警阈值时,检测设备将发出警报信号。
在收到报警信号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停产停工、疏散人员等。
7.2 应急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8.培训与演练8.1 培训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8.2 演练计划:制定可燃气体泄漏事故的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9.管理评估与改进9.1 管理评估:定期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的检测与报警管理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实验室、仓库等。
2. 定义•有毒有害气体: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潜在危害的气体,如氨气、硫化氢等。
•可燃气体:指易燃、易爆的气体,如甲烷、氢气等。
•泄漏检测:指使用专业仪器对有毒有害、可燃气体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测。
•报警管理:指对检测到的气体泄漏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的管理措施。
3. 泄漏检测3.1 泄漏检测设备的选择与维护•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定期对泄漏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并记录维护和校准过程和结果。
3.2 泄漏检测的频率和范围•根据工作场所的风险等级和相关法规要求,确定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的频率和范围。
•工作场所内应设置合适的检测点,确保覆盖所有潜在泄漏风险区域。
3.3 泄漏检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对每次泄漏检测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数据和检测报告。
•定期对泄漏检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报警管理4.1 报警装置的设置与管理•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需求,设置合适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定期对报警装置进行功能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4.2 报警信号的响应与处理•一旦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相关人员应立即响应,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报警信号及处理过程应进行记录和复盘,以提升应急管理的效果和响应速度。
4.3 报警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对工作人员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相关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监督与检查5.1 内部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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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气体报警仪装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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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报警仪装置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管理,保证公司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装置的稳定运行,使安全环保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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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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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罚款10元。
2、记录要认真如实,一次不真实,罚款10元;记录不规范、不工整,罚款10元。
3、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监测室的卫生一次不合格,罚款10元。
4、对各岗位有毒有害气体认真填写,如果有超标现象,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10元。
5、每月对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及在线自动监测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比。
对实施好的单位或岗位进行奖励。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专项监督表
备注:1、本表依据SY6503-2008《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股份公司《油气田安全生产检查表》编制。
2、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范围: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的油气计量站、集气站、油气输送管道线
路截断阀室、边远地区无人值守的功能简单的小型石油天然气站场(除甲A类以外),
可不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但应为巡检人员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
3、报警值漂移量不宜超过±5%LEL,超过该值应该及时报修。
4、本表未涵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所有检查项点,仅供安全环境监督中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