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规定1、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局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和更换。
井下作业半年以上者,必须吊装检修。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远离掘进巷道的回风出口处10m以外的地方。
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要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
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0.3m。
3、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管理,配有专职瓦斯员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由专职瓦检员负责管理。
4、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与采煤工作面分开,采用三专供电线路供电,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与巷道内的甲烷传感器实行“瓦电闭锁”。
5、掘进面必须使用双扇,且能自动切换。
6、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现场轮班制,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7、无论工作还是换班,都要使用局部呼吸机,都不准停风。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撒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恢复通风前检查瓦斯浓度,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开启局部通风机,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深度超过规定值不能独立处理时,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地下空气停止场所围栏外气流中的气体浓度。
9、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
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弯头必须设置在拐角处。
严禁拐死弯。
10、风管出风口与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袋。
11、严禁在局部风机内循环空气。
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井下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安全高效运行,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和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现制定下发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切换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设计安装(一)局部通风机设计安装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通风区负责把关和验收。
(二)使用单位按照矿技术、地质部门提供的巷道设计工作量、瓦斯涌出量等相关资料,由责任单位地区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巷道开口前5天完成该地区局部通风机的设计和审批工作。
(三)局部通风机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风机的安装地点、风机的选型、供风量和供电设计、风电、瓦斯电闭锁断电范围等内容,设计要经通风区、电管组、通风副总审批。
(四)局部通风机的运输、安装工作由责任单位主管区长全面负责。
(五)局部通风机安装由责任单位负责在巷道开口前2天完成,安装地点必须是通风区指定的地点,除保证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通风专业相关标准要求外,还必须具备达到下列要求:1.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必须顶帮完好,巷道宽敞,风机安装位置符合通风要求,主、备机必须是同等能力的风机装置,且主、备机风机、开关上必须注明主、备机字样,白底红字。
2.必须保证机电设备台台完好,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设备、电缆及各种保护符合要求。
3.局部通风机专用风机供电必须“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主、备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主机往备机切换实现自动切换,备机往主机切换实现手动切换,同时要求主、备机均停电后,必须是手动启动风机。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风电和瓦斯电闭锁,即:当主机因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运行的或巷道内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能自动切断掘进独巷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备用通风机运行时或瓦斯超限时,掘进独巷内电气设备不能送电。
5.局部通风机安装期间,通风区必须派专职人员现场安装监测分站、开停传感器、瓦斯电闭锁等设施,并保证设备完好、动作灵敏,同时监督责任单位一并安装好风电闭锁装置,并达到要求,开关断电接点由责任单位提供。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井下局部通风机制安装必须要有设计,增设局部通风机必须要有方案和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局部通风机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且实行挂排管理制度,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停、开风机。
三、岩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实行一闭锁(风电闭锁)、煤巷、半煤巷、揭煤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否则不准生产。
四、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准供一个掘进工作面用风,严禁一个通风机供两个掘进面或两台通风机供一个掘进面用风。
五、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或巷修工作面以及其他地点,一律不准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值班汇报。
停工区内瓦斯浓度达1%,二氧化碳浓度达1.5%,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6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六、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由该头瓦斯员、班长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并向矿值班汇报。
恢复局部通风机送电,送风按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七、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
八、严格风筒管理,吊挂要平直,拐角处要设弯头,逢环必挂,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补,风筒百米漏风率不超过5%。
风筒出口风量要根据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九、测风员每旬必须对局部吸入风量、出口风量、全负压风量测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巷道设计满足通风要求,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按作业规程和措施设计要求执行。
十一、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运而备用风机不能开启,瓦检员必须立即通知掘进队班队长撤出停风巷道内的全部人员(如瓦检员不在施工地点时,停风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自动迅速撤离到正常供风巷道),并由值班电工或掘进队班队长将巷道内全部电气开关打到零位,切断进入该巷道中的全部电源。
由瓦检员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把手打到零位,在巷道开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调度汇报。
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关于对登茂通井下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规定为确保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能正常运转,不出现无计划停风及风电闭锁不能实现等重大安全隐患。
我通风部暂拟以下井下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规定,望各部门给予配合:
一、按照矿上检修时间情况,特规定每天下午13:00———14:00对井下供风局部通风机进行主副风机相互切换和风电闭锁试验,试验时机运队必须派一名电工配合瓦检员和维检员进行试验。
试验后将试验结果填写在瓦斯循环检查图表上并双方签字。
二、如局部通风机主副风机不能相互切换或不能实现风电闭锁,必须停止生产,及时分析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超过48小时,将按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由安监、通风部门共同组织分析,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任何人未经通风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停开井下所有供风局部通风机。
四、机运队必须配专人对局部通风机及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以确保局部通风机不出现无计划停风及风电不闭锁等安全隐患事故。
五、出现无计划停风时,必须及时将供风区域内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停电,当班瓦斯员应立即通知撤出作业巷的人员,切断电源,并在停风巷口打上栏杆、警标,严禁人员入内,及时向调度及当班领导汇报。
五、在启动局部通风机之前时,当班瓦斯员必须详细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恢复掘进巷的供风供电。
六、排放瓦斯时必须低浓度排放,严禁“一风吹”。
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停电撤人设警戒。
其他未提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有关规定执行。
阳煤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公司通风管理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关于局部通风机安设与使用的规定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是保证掘进巷道供给新鲜空气以便作业人员呼吸和稀释、排除有害气体的主要设备;保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必备条件;由于局部通风机的管理混乱,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导致瓦斯积聚而引发瓦斯燃爆事故曾多次发生,教训是沉痛的;因此,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由在该掘进面作业的班组长本人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管理;二是由班组长指定本班组的其他人员负责管理;三是由专职看管局部通风机的工种人员负责管理;前两种情况的班组长或指定人员,对局部通风机实行的是"兼职"管理,而第三种情况是"专职"管理;无论"兼职"还是"专职"都必须尽到以下责任:1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严禁和制止任何人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2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负责撤出人员和尽'快找电工维修;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时,经瓦斯检查员同意后,方可亲自启动局部通风机,并做好故障原因和停风时间等有关情况的记录;3参与和协助通风部门人员的排放瓦斯、接设风筒等工作;4专职看管局部通风机的工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局部通风机2m 以外; 5负责将本班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向下一个班次管理局部通风机的指定人员交接清楚;2.局部通风机安设地点及该处的供风量必须符合规定该条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该地点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该地点到回风口这段巷道内的风速必须达到或超过〈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等,这些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循环风的害处是:将掘进工作面的乏风反复返回掘进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越来越大,不仅使作业环境越来越恶化,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风流瓦斯浓度不断增加,当其进入局部通风机时,极易引起瓦斯爆炸事故;为了保证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风和风流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巷道的供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的13倍;其依据是:局风巷风局风巷风局风Q Q Q Q Q 34.1%0.1%75.0%75.0%10=>⨯>⨯∴⨯式中 Q 巷风——安设局部通风机巷道的供风量,m 3/min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风流瓦斯尝试;Q 局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m 3/min ;%——掘进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为保证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到回风口这段巷道内的风速达到或超过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必须使安设局部通风地点巷道的供风量符合下列要求:岩巷 Q 巷风≥Q 局风+9S ×I i煤巷 Q 巷风≥Q 局风+15S ×I i式中 Q 巷风——安设局部通风机巷道的供风量,m 3/min ;Q 局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m 3/min ;S ——安设局部通风机巷道的断面,㎡;9、15——规程规定的岩巷最低风速0.15m/s 、煤巷最低风速0.25m/s 换算成分钟风速9m/min 、15m/min ;I i——同时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台数,台;3.风筒的安设应符合要求风筒是确保掘进工作面供给足够有效风量的关键设备,必须加强管理与维护;风筒接设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⑵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要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太近,以免吹起矿尘影响现场作业和损害人员健康;更不应太远,以免风速过低引起瓦斯超限,一般以10~15m为宜;风筒出口风量不应小于40m3/min;⑶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⑷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2点;⑸风筒拐变处要缓慢拐变或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有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化接;⑹加强管理,不准损坏风筒,风筒应实行逐节编号管理,在第1、2节风筒之间接设“卸压三通”;⑺要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不限,巷道中的风速符合规定;4.局部通风机应采用“采掘分开”供电和“三专”供电;有些矿局部通风机的供电没有专用线路,而是与采掘工作面的动力电源相连,由于工作面电器设备较多经常因超负荷而造成断电,导致局部通风机频繁停止运转、工作面频繁停风、瓦斯超限和积聚现象频繁发生;为保证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可靠、使风机连续正常运转,低瓦斯矿井的局部通风机就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和供电线路供电,如图2-2-15a所示,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瓦斯喷出区域和高、突矿井中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供电,即每个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的电源,直接从采区变电所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向局部通风机供电,如图2-15b所示;对“三专”供电设备应加强管理与维护,做到:1要指定专人或由电气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定期对变压器、开关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2对"三专"设备应在采区变电所内设立标志牌,表明使用地点、设备容量、线路电压、电缆截面、管理负责人等;3要设立专用运行记录簿,详细记录停送电时间、故障处理结果,并在发生停电故障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5.严禁31台局部通风机向12个掘面供风有的矿井,为了解决由于掘进巷道距离较长、瓦斯涌出量较大、通风能力不足的难题,采取了布置2台、3台或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措施;这种布置方法有两个明显的缺点:一是造成掘进巷道的管理混乱,接设多条风筒占据巷道大量断面,不仅行人、运料不便;而且影响对巷道侧帮和顶板瓦斯与有害气体的检查;对风筒的检查、维护也很困难;二是一旦其中1台局部通风机出现故障将会造成供风不足而引起瓦斯超限或积聚,甚至诱发爆炸事故;1997年5月28日,抚顺龙凤矿7403-W入顺掘进工作面三岔口处发生死亡69人的瓦斯爆炸事故,与2台局部通风机中的1台停止运转有关;规程规定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是有一定根据的;至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规定依据,主要是:由1台局部通风机连接出2趟并联风筒,其长度不同;根据并联通风的特点,风筒长者阻力大、通过的风量就少;反之相反;这就导致了掘进距离较长、瓦斯涌出量和需风量较大的工作面却因风筒较长而不能得到足够风量;而掘进距离较短、瓦斯涌出量和需风量较小的掘进面,却因风筒较短而风量有余;因此,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不能或很难做到同时满足2个掘进工作面各自的风量要求;有一些矿井对此没有深刻认识,没能严格执行该项规定,而由此引发的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1997年11月13日,淮南潘三矿采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掘进面供风,另一台局部通风机又向其中的一个掘进面供风,如图2-2-16所示,这种“1台供2面、2台供1面”的通风方式,管理十分困难;结果其中一个掘进面风量不足、爆破引燃积聚的瓦斯、继而又连续发生7次瓦斯煤尘爆炸,酿成了88人死亡的惨剧;6.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井下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必须实行负电闭锁,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其功能内容为: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立即切断停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⑵局部通风机启动,工作面风量符合要求后,才可向供风区域送电;。
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规定
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安通科、各掘进单位、机电科的职责,及时安装好新上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保证新上掘进工作面的正常施工,特制定如下规定:一、施工单位职责1、掘进队按要求认真填写“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表”,并及时进行审批。
开工前5天必须将“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表”一式四份分别送交安通科、机电科和总工程师,否则每次罚施工单位50元;2、掘进队开工前,必须将风电闭锁控制开关安设好,否则每次罚施工单位50元;3、掘进队开工前1天,必须由值班人员通知安通科设点进行瓦斯检查,否则每次罚施工单位值班人员50元;4、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要认真填写,如有漏填现象,每次罚跟班班长10元;5、瓦检员负责施工期间的风筒吊挂和维护,风筒一处接头未压边以及风筒出口距迎头距离不符合规定,每处罚瓦检员20元。
风筒一处吊挂不平直、一处大破口不修补,每处罚瓦检员10元;6、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安通科进行安设弯头及三通,否则每次罚施工单位30元。
二、机电科职责1、机电科接到施工单位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后,必须在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将局部通风机、风筒、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和风电闭锁一次性安设好。
局部通风机安装不及时、局部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或局部通风机型号与《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不符、风筒连接、吊挂不好、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或风电闭锁不设,每次罚机电工科50元;2、接到施工单位开工通知后,负责安设局部通风机供电设备,否则每次罚施机电科50元;3、所有设施安设齐全后,由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安通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现场移交给施工单位管理。
每处验收不合格,按上述规定进行罚款。
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加倍处罚;4、安通科负责按施工单位要求将风筒运到各掘进工作面巷道口处,并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运输行人,否则每次罚安通科50元;5、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负责及时安设各掘进工作面弯头及三通,否则每次罚安通科50元;6、负责风电闭锁的安设以及井下局部通风机的正常检修、维修和撤除,否则每次罚机电科50元。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和每位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应当成立局部通风机管理机构,具体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三、管理方式局部通风机管理采用集中管理和专人负责的方式,确保局部通风机设备的安全性。
四、管理内容4.1 局部通风机的选用局部通风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局部通风机的类型应当符合煤矿企业的安全规程要求;2.局部通风机应当具备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3.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应当符合煤矿采区的实际需要。
4.2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应当遵循安全规程的要求;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应当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
4.3 局部通风机的维护和保养局部通风机的维护和保养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保护负责人应当制定好局部通风机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并将计划报备至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2.局部通风机的保护负责人应当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局部通风机的维护保养应当在保护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4.4 局部通风机的检查局部通风机的检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检查应当在定期维护保养的基础上进行;2.局部通风机的检查应当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3.局部通风机的检查记录应当详实。
4.5 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应当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2.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应当在报备至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后进行;3.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五、管理步骤1.如果需要新建或更新局部通风机设备,应当报备至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2.据实际需求选用局部通风机,选择合适安装位置,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装;3.制定定期的局部通风机维护保养计划,并将计划报备至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4.根据局部通风机维护保养计划,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定期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及时进行修理;5.检查局部通风机所用的配件,发现缺失应及时补齐,保证配件完整;6.对局部通风机设备进行定期更新,确保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局部通风机主副风机切换、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主副风机切换、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的管理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使用单位每班设定专职风机看护工负责管理,并实行现场交接班保证正常运转。
2、掘进工作面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功率应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匹配。
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3、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4、主风机和副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掘进工作面设计和施工必须与瓦斯电、风电、主副风机切换设施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二、局部通风机主副风机切换、风电闭锁管理1、局部通风机主、副风机之间必须能自动切换。
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2、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3、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自动切换、风电闭锁。
4、局部通风机主、副风机切换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
试验参加人员为该工作面风机看护工、安检员及瓦检员,并同时由试验人员签字和做好风机切换记录(现场保管备查)。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局部通风机的选型与安装1、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需风量、通风距离、瓦斯涌出量等因素进行计算确定,确保通风机的性能满足工作要求。
2、新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在入井前必须进行性能测试和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离回风口不得小于 10 米,且安装地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无杂物堆积。
4、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不小于 03 米,并保持平稳牢固。
5、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三、局部通风机的供电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并实现“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2、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4 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3、每天必须对“三专两闭锁”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局部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挂牌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通风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局部通风机应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局部通风机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包括电机温度、轴承温度、风量、风压等参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理通风机内部的灰尘、杂物,检查电机、叶轮、轴承等部件的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五、风筒的管理1、风筒的选型应根据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和风压进行确定,确保风筒的通风阻力符合要求。
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回采工作面通风1.回采工作面采用“U”、"Y”或型的通风方式。
若使用其它通风方式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批准。
2.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采煤工作面推过与其相连的巷道、眼孔必须及时封闭,回采结束45天内必须进行永久封闭。
(一)掘进工作面通风1.掘进工作面及未密闭的独头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者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严禁采用扩散通风。
所有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前必须由通维队编制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卡,报通风瓦斯科、机电运输科审批,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通维队、机电队、使用单位、调度室(信息中心)根据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卡安装局部通风机及电源和风电、甲烷电闭锁装置。
所有局部通风机供风作业巷道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3.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1台运行1台备用,并安装自动切换装置。
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自动导向(专用裤叉)风筒进行联接。
当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并正常运转,恢复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人工开启;当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动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局部通风机必须由通维队确定专人(当班瓦检工)管理,除瓦斯检查工和局扇切换的专职电工外,任何人不能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确因检查或其他原因须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工向调度室汇报,并请示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
在停局部通风机前必须将人员撤出,并切断电源、设置栅栏。
严禁无计划停止局部通风机供风,否则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5.瓦斯电、风电闭锁试验每15天至少进行1次;局部通风机每天进行一次主、副扇切换试验工作,局扇切换试验由施工队电工陪同瓦检员一起进行,并在现场填写记录,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
局部通风机及“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及“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的连续、可靠运转,规范矿井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杜绝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井下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不同母线段的独立的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严禁一台风机专用开关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业地点供风。
二、局部通风机必须具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及“三专两闭锁”功能。
三、各掘进队组必须加强对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
每十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风机运转6个月必须升井进行检修。
对每台风机的升井检修,必须建立检修记录,以此确保风机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四、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须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五、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六、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确保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非专职人员严禁开盖检修,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七、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加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八、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应选用组合式开关,具有智能化电动机综合保护功能、风电闭锁功能及电动机开停等运行参数、故障类型显示和记忆功能。
局部通风机双回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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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必须对一、二级负荷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
局部通风机属于一级负荷,所以必须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二、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引起其供风的掘进工作面无风,可能会造成瓦斯积存。
当一回路电源停止供电后,另一回路可马上投入运行。
同时设置备用通风机,以保证对掘进工作面的可靠供风。
三、局部通风机的二个回路的电源必须来自二个不同的变压器,所用的变压器必须为专用变压器,专用变压器后不得接任何与风机运行无关的设备。
四、局部通风机所使用的二个回路的电源能实现自动切换,当一回路供电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能立即马上投入运,确保局部通风机的不中断供电。
五、使用专用变压器实现就近管理制,靠谁近,谁负责,由机电队安排。
六、每10天由责任单位负责漏电、短路保护试验,安检员监督,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出现问题由机电队负责处理
七、检修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按照矿下发的电气设备检修规定执行。
八、当主辅风机有一套出现问题,不能正常运转时,停止生产,由安检员监督有关单位及时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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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一、井下局部同风机管理规定:为确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减少井下无计划停风,特制定寺家庄公司井下使用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规定,凡是井下队组使用局部通风机,都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凡是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成员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1、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转换。
2、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无计划停风,机电动力部要对井下使用风机建立台帐,实行局部通风机使用“周期制”,凡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必须强制上井检修。
逾期不按规定上井的,要对使用单位罚2000元。
3、机电动力部财管组要对局部通风机进行统一编号、建帐管理,无编号严禁下井。
无号下井的或无编号影响下井的,考核财管组设备管理员100元。
4、凡风机、开关、专供电源等造成主风机停机,付风机运行的,要按事故进行抢修,6小时内必须更换。
凡不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的,由机电动力部组织分析,对责任人罚300~500元,对责任部门罚1000元。
5、局部通风机领用规定:①、新安装的局部通风机,一律由通风部门建账管理,但系统更改或变动后有通风部门提议有准备对拆除上井交付机电工区综机库,风机下井前要有通风部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到机电动力工区办理下井手续。
②、运行中更换的局部通风机,由通风部提供型号,机电动力部根据使用的型号、规格办理下井手续。
③、风机下井必须由机电动力工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设备组办理下井手续。
未入井的风机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6、局部通风机检修规定凡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必须强制上井解体检修,按规定处理风叶,处理防爆面,注油,紧固,凡集团公司内部不能修理的由机电动力工区第一把手决定外围修理,凡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处理通风部门1000——2000元,对使用队组处罚10000——20000元,外围修理的风机必须通过管理组财管组检修队外围单位,双方共同验收,对外围修理不合格的局部扇风机当面提出不合格地方能现场处理的组织现场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对修理送修及其验收人处罚款1-200元罚款对外围单位一处扣除2000-5000元的罚款,对于内部检修单位人员凡发现一处不合格扣除当天检修工时分20-30分①、凡因检修质量造成下井风机使用未超过72小时的,要追究检修人员责任,对责任人罚100~300元。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安装和拆除规定(一)严格局部通风机安装撤除审批制度。
1.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门进行检查维护。
要求检查电机防爆、构件是否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通风机必须有吊挂或垫高装置,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接缝是否严密不漏风,并作好检查维修记录。
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安装审批单,才可入井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必须有验收人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才能投入使用。
3.撤除局部通风机,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撤除审批单,才能进行撤除。
4.安装和拆除局部通风机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明确通风瓦斯管理、组织管理措施等,保证安装和撤除过程中的安全。
(二)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规定1.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上架或垫高,上架和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前后5m范围内顶板完好、无淋水,吸风口2m范围内无杂物遮挡。
2.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中风量,除了满足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外,还应保证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至回风口之间的风速不小于0.15m/s,以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入循环风和这段距离内风流停滞,造成瓦斯积聚。
3. 所有掘进工作面安设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
4.实行“两闭锁”(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安全保障,保证停风和瓦斯超限后自动切断供停风区域内和瓦斯超限范围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每15天至少进行1次瓦斯、风电闭锁试验;每天由瓦检员负责进行1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并有记录可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
5. 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得向同时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有条件的掘进工作面应设置负压导引设施,尽量降低因临时停电停风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风险。
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局部通风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规定:1、矿井局部通风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安装、维护、日常管理、回撤的原则,无施工单位但需要局部通风机的由通防队负责安装、使用和管理、维护、回撤。
2、施工单位根据矿生产计划,需要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在工作面开工前一周根据作业规程中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向通防科、机电科提交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申请.3、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经通防科、机电科审核后,根据作业规程选定的型号及矿井实际现有的局部通风机,并结合井下实际情况下发技术交底。
通防科下发的交底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的型号、安装的地点、风筒铺设的路线、风筒的直径以及安装风电闭锁的相关内容;机电科下发的交底内容包括供电线路的走向、风机开关的型号及数量、电缆的型号(供电必须符合三专两闭锁的要求)。
4、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开关下井前,必须由机电科负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5、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通防科、机电科下发的技术交底负责安装局部通风机。
6、矿井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方式,如遇特殊原因,局部通风机需停止运转时,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通防科、调度室批准后,编制相应的停风措施后,方可执行.7、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生产要求.8、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9、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相关设备,高瓦斯矿井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装置,风电闭锁装置有矿调度室负责安装。
10、采用吊挂式时,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与顶帮间距要符合相关科室下达的技术要求。
11、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安装风机与风筒之间的过渡节时,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要保证密封性,安装风筒要与过渡节接牢,保证不漏风.12、施工单位待开关相关设备完毕后进行试机,若运转不正常有其它问题,需调整、处理,直到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为止。
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局部通风机的日常使用管理,要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2、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0m,距巷底的距离大于0.3m﹙吊挂或垫起﹚;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必须小于矿井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3、局部通风机的供风量应满足工作面﹝施工地点﹞稀释并排除炮烟、瓦斯和各种有害气体及矿尘的需要且保证风筒出口风量不小于40m³∕min。
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为煤巷及半煤岩巷不大于5m,岩巷不大于10m,以免产生涡流。
4、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设施,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能自动切断该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电源。
5、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局部通风机,专职看管局部通风机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局部通风机20m以外;负责将本班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向下一个班次管理局部通风机的指定人员交接清楚;严禁和制止任何人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6、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在停风以后,要恢复作业,必须先恢复通风。
在恢复通风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
(2)恢复通风前,必须对停风掘进巷道内进行瓦斯排放。
当停风掘进巷道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掘进巷道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专门措施。
(3)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巷道通风工作。
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局部通风机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设备,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良好,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使用局部通风机的部门和员工。
三、安装要求1.局部通风机应依据工作现场的实在情况和需要进行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2.设备安装前,应对使用环境进行评估,并合理规划通风机数量、位置和风速。
3.安装位置应阔别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4.通风机的安装必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运行测试和性能验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四、操作要求1.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或资质。
2.操作人员应熟识通风机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流程,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运行前必需检查通风机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并确保设备无异常。
4.运行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将头、手或其他身体部位靠近通风机进风口或出风口,以免发生不安全。
5.发现通风机异常声音、冒烟等情况时,应及时停机检修,并上报主管部门。
6.在清洁和维护通风机时,必需先切断电源,并确保安全无电后方可开始操作。
7.严禁在通风机四周堆放杂物,以免影响通风效果和引发安全事故。
五、维护保养1.定期进行通风机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以保证通风效果和工作环境的卫生。
2.每次清洁后,应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以确保功能正常。
3.定期检查通风机的连接件、密封件、过滤器等零部件是否有损坏或老化,及时更换。
4.定期检查通风机电气系统的接线和绝缘情况,保证电气安全可靠。
5.通风机应定期进行润滑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寿命。
六、安全标准1.通风机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经过检测合格。
2.通风机操作人员必需依照相关安全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并佩戴必需的个人防护设备。
3.通风机设备必需经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发现通风机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规定
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规定井下局部通风机是在井下矿山、隧道等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设备,它的作用是确保工人在工作时在空气清新、氧气充足的环境下进行作业,从而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为了确保井下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效果,必须要遵守一定的安装规范。
本文将对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井下局部通风机的种类井下局部通风机根据使用的不同位置可以分为三种,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根据其种类进行不同的处理。
它们分别是:1.顶部通风机:一般适用于采掘区顶板或巷道顶板,通过安装在顶上的通风机,可以使空气循环畅通。
顶部通风机一般要采用吊装的方式安装,注意吊装防护措施合理。
2.墙壁通风机:适用于墙壁通风的地方,通过安装在墙壁上的通风机可以使空气循环畅通。
墙壁通风机可以通过螺栓、悬挂等方式进行安装。
需注意墙面的承重能力。
3.地下通风机:适用于放射状或隧道的地下通风,通过地下通风机可以有效地抽取空气和产生负压,从而保证井下空气新鲜。
地下通风机可以通过吊装、支架或者安装脚手架的方式进行安装。
二、井下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方法1.钻洞安装法首先,需要在井壁表面上进行钻洞,然后将板栓或者膨胀螺丝固定在洞穴里。
发动机等需要被固定在墙上或地面上的机器可以使用这种安装方法。
2.支架安装法这种安装方法一般适用于矮房或工作面较窄的地方。
通过在井下局部通风机下方设置支架,然后将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在支架上,从而确保设备稳定。
3.脚手架安装法这种安装方法一般适用于高地点或较宽的地方。
在需要安装的地方搭建脚手架,然后将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在脚手架上,从而使空气流通顺畅,进一步保障工作安全。
三、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注意事项1.安装前要进行检查:在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之前,需要对设备及其附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安装要符合要求:根据设备类型,选择合适的安装方法,安装过程中应该注意不要破坏设备及其附件。
3.重点把握吊装安全:井下局部通风机属于大型设备,安装时应该注意吊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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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一、井下局部同风机管理规定:为确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减少井下无计划停风,特制定寺家庄公司井下使用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规定,凡是井下队组使用局部通风机,都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凡是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成员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1、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转换。
2、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无计划停风,机电动力部要对井下使用风机建立台帐,实行局部通风机使用“周期制”,凡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必须强制上井检修。
逾期不按规定上井的,要对使用单位罚2000元。
3、机电动力部财管组要对局部通风机进行统一编号、建帐管理,无编号严禁下井。
无号下井的或无编号影响下井的,考核财管组设备管理员100元。
4、凡风机、开关、专供电源等造成主风机停机,付风机运行的,要按事故进行抢修,6小时内必须更换。
凡不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的,由机电动力部组织分析,对责任人罚300~500元,对责任部门罚1000元。
5、局部通风机领用规定:①、新安装的局部通风机,一律由通风部门建账管理,但系统更改或变动后有通风部门提议有准备对拆除上井交付机电工区综机库,风机下井前要有通风部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到机电动力工区办理下井手续。
②、运行中更换的局部通风机,由通风部提供型号,机电动力部根据使用的型号、规格办理下井手续。
③、风机下井必须由机电动力工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设备组办理下井手续。
未入井的风机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6、局部通风机检修规定凡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必须强制上井解体检修,按规定处理风叶,处理防爆面,注油,紧固,凡集团公司内部不能修理的由机电动力工区第一把手决定外围修理,凡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处理通风部门1000——2000元,对使用队组处罚10000——20000元,外围修理的风机必须通过管理组财管组检修队外围单位,双方共同验收,对外围修理不合格的局部扇风机当面提出不合格地方能现场处理的组织现场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对修理送修及其验收人处罚款1-200元罚款对外围单位一处扣除2000-5000元的罚款,对于内部检修单位人员凡发现一处不合格扣除当天检修工时分20-30分①、凡因检修质量造成下井风机使用未超过72小时的,要追究检修人员责任,对责任人罚100~300元。
通风机的井下使用权在通风部,地面管理在机电动力工区但是机电工区不得私自挪用如果使用时必须有通风部门领导签字办理手续后方可调用②、局部通风机检修完工后,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转速测试、绝缘电阻测试,声音检测,并由机电动力部管理组入井防爆检验并张贴防爆合格证,由机电动力工区财管组编号后,方可入井使用。
凡未按规定执行罚50~100元。
局部通风机一般不允许井下备用一旦发现井下备用的队组处罚款2000元,同时对管理单位通风部处罚3000元,井下局部同风机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后一般不能挪用应该上井进行检修一旦发现井下挪用风机的事件对挪用单位和使用单位各自处罚3000元的罚款,风机在井下巷道贯通后三日内必须上井检修,否则对使用单位和通风部各自处罚款2000元从今年元月底机电动力工区要对入井使用风机进行建账管理,通风部应该对井下使用的局部通风机进行建账管理,两家从今年元月底起,每月一对帐一旦发现丢失对通风部进行50000元罚款。
7、井下试验规定①、双风机自动转换试验,每天一次,按井下电气试验专项试验规定执行,凡未按规定执行的,要对责任人考核100元。
②、风电闭锁试验,每天一次,按井下电气试验专项试验规定执行,凡未按规定执行的,要对责任人罚100元。
8、风机上井时间规定①、巷道贯通后,风机停用,三天内必须上井检修,凡逾期不上井的按每超一天罚200元。
②、凡通风系统改造,新安装系统投用后,五天内组织上井检修,凡逾期不上井的按每超一天罚50元。
③、运行中更换的风机,两天内必须上井,凡逾期不上井的按每超一天罚100元。
④、风机上井时间以交回综机库,开据验收单时间为准。
9、其它情况损坏①、凡因装卸、运输造成设备损坏,要严格分析追究责任,对事故责任人给予修复费用两倍以上的考核。
②、凡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或设备附件丢失,责任人要按设备、或附件的进行原价赔偿。
10、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否则对安装单位罚款300元。
11、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12、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回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否则对安装单位罚款300元1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带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否则按知情不报对使用单位罚款200-500元,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否则对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各自罚款20000元。
对每班试验人员罚款2000元14、每10天至少进行1次甲烷风电闭锁实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否则试验人员罚款300元15、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否则对通风设计人员和安装人员罚款1000元。
1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出现事故按事故分析结果处罚款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否则对通风人员罚款300元。
二、寺家庄公司井下电气试验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接地的1140V及以下的动力电网、照明、信号的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具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漏电保护装置。
寺家庄公司井下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上的试验。
1、大型设备机电工区每月度检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队组岗位工每天巡回检查一次,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试验、检修人员,凡从事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试验人员都必须熟悉本细则规定,都必须熟悉本细则规定并能熟练掌握。
2、大型设备机电工区每月度检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队组岗位工每天巡回检查一次,对井下使用的保护装置,井下所有掘进、开拓巷道的风电闭锁系统、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都必须按本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必须由专职维护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维护、检修、整定,并根据本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否则罚款300元。
3、大型设备机电工区每月度检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队组岗位工每天巡回检查一次,有关对组对井下所有掘进、开拓巷道的风电闭锁系统、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都必须按本规定进行定期日试验。
否则罚款300元。
4、试验时,必须由通风、机电部门安排专人,协调、配合进行该项工作。
5、漏电试验规定:①、就地试验:1140V(660V)动力电网;660V风机专供系统;127V照明、信号网络每班必须由专职维护工每班进行一次漏电试验。
远方试验:1140V(660V)动力电网和660V风机专供系统;127V照明、信号网络每月必须由井下管理组进行一次漏电试验。
②、电网绝缘值:1140V电网绝缘值≥22KΩ;660V电网绝缘值≥11 KΩ。
③、660V风机专供系统漏电试验不记入无计划停风事故。
④、就地试验要求在漏电保护装置的漏电试验按钮上,人为进行漏电模拟试验,试验完毕后,要复位、送电,恢复正常供电;远方试验要求在电网末端加装合格的试验电阻,进行电网漏电试验,试验完毕后,解除试验元件,漏电保护装置复位、送电,恢复正常供电。
⑤、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组织处理,保证性能可靠。
⑥、试验时间:每日10:00~12:00进行。
⑦、班后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内容包括:试验时间、地点、试验人、电网绝缘值、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
6、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试验规定:①、通风、机电部门人员都必须在现场,方可进行该项试验。
②、试验时,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必须在在自动切换状态下;副机电源必须正常供电,方可进行该项工作。
③、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试验中,主风机停电不记入无计划停风事故。
④、操作时:第一步:先人为在开关上切断主风机电源,副风机自动投入运行;如果副风机不自动投入运行,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处理完好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副风机正常投入运行后,检查动力闭锁开关是否正常切断动力电源;否则要进行检查、处理。
第三步:然后,人为切断副风机电源,主风机自动投入运行;如果主风机不自动投入运行,必须检查、处理,处理完好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闭锁开关方可送电,恢复动力电源供电。
⑤、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组织处理,保证性能可靠。
⑥、试验时间:每日10:00~12:00进行。
⑦、班后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内容包括:试验时间、地点、试验人、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
7、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试验,要求在漏电试验完成后进行。
8、井下电气试验包括、漏电试验、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井下电气试验报表由机电动力部统一制定下发各队组,各队组一律按规定进行试验。
在机电动力部调度统一实行调度汇报制度。
9、如有发现一次漏试验情况、机电动力部统一按规定处罚三、设备出入库管理规定(试行)1.设备到货后,财管组成员负责组织验收,移交综机库管理人员,货到双方清点验收,送货清单签字存档。
2.设备存放综机库后,在供货方,使用方,财管组人员未到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开箱或拆卸任何零部件,存放期间的缺损由财管组负责采购配置,发生费用由综机库修配队队长,书记承担。
3.设备出库时,需标示完好牌,防爆合格证,由修配队试验人员现场调试,做到使用队组验收,防爆员签字,试验人员签字,修配队专责人员开具下井通知单(准确标注规格型号,使用数量,使用队组,使用地点,矿编号)到财管组换取下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