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需方: 供方:

邮编: 地址:

电话:邮编:

传真:电话:

地址: 传真: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质量管理

1. 供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需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包括原材料、

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等等。

2. 供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需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3. 供方应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体现于相应的图纸、菲林、样本、CAD 软件、技术协议、国家标准及

行业标准等当中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或供应货品。如有任何变动,需方负责书面告知供方更新

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需第一时间进行书面回复并严格跟进相关的变化。

4. 供方发生如下变更时:图纸变更,制造条件变更(重要材料变更、热处理变更、加工工艺变更、工装模具

变更、第三方变更、第三方制造工厂变更,等等),供方必须进行相关检测、实验证明产品满足需方技

术及质量要求后,再通知需方并向需方提供样品及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才能正式供货。

5. 需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供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24小时内反馈给需方。

6. 供方对重要原材料(重要材料清单签定协议时提供给需方确认)应进行严格的定点采购,并进行严格

的进货检验及批次管理。供方如需更改或增加供应商,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书面同意后方

可配套供货。否则一经发现违反以上要求、出现质量问题、产地不一或弄虚作假欺骗需方等情况时,

责任归属供方。

7. 样品送样评审时,供方必须同时递交《出厂检验指导书》及全尺寸检测报告及需方要求提供的可信赖

的特殊性试验报告。送样评审不合格时,供方如需再送样时,需同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单》,确保

对不合格项目采取了确实、有效的措施;否则需方有权不继续样品评审作业。

8. 需方按本协议向供方发出《进料品质异常处理反馈单》、《预防纠正措施联络单》等,供方应在接单

三天内签署意见后签字、盖章返回需方,并认真实施改进措施,使问题得以解决。

二、质量管理督察

为保证供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确保供方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质量控制,需方在如下情况下对供方进行必要的督察:

1. 当供方产品发生重大异常时;

2. 需方根据需要定期对供方进行质量督察。

三、验收程序

1. 供方交货时必须提供:重要材料证明、产品要有合格证,并标明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自检报告(尺寸、性能),否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由供方承担。

2. 货到指定地点后,需方根据需要组织入厂验收,确认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包括《进料检查指导书》、相应的图纸、菲林、样本、采购规范、技术协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发现不合格项目即为不合格。

3. 需方对供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需方入厂检验、生产过程、用户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四、不良品处理方式

1. 需方在检验过程、生产使用、用户使用中发现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现质量问题,需方以《进料品质异常

处理反馈单》、《预防纠正措施联络单》等形式通知供方确认。供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单后24 小时内

答复。否则,即视为供方同意需方的判定。

2. 供方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需方按照抽样检验规则判定为批量不合

格时,供方应进行100%全检,自检合格后才能重新送检。

3. 需方在检验过程、生产使用、用户使用中发现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现质量问题,通知供方前来处理时,

供方应在接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答复需方临时处理对策,供方有义务根据通知派授权代表按协议约定

的时间到需方处协助处理。若供方没有按时答复及处理,需方视为供方同意需方的处理方式,造成的

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方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5. 需方无原则退回属于供方责任的不合格物料,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供方的所在地

共同确认后做出处理(包括确认结果为供方责任的确认期),前两周内需方每天对乙的不合格物料收取

价值5‰的仓储费,以后每周按上周仓储费新增两倍收取仓储费用。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供方仍不到需

方处理,报废所得资金划归需方,并从供货款中扣除。

6. 需方依据本协议:供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需方得依实际状况向供方要求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上的赔款

五、质量责任约定

质量责任约定的原则:供方应确保供货的产品符合需方规定的采购要求,不管需方是否进行入厂检验,都不能免除供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质量责任。需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确定实施检验和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其他说明事项如下:

1. 供方提供的产品如在需方入厂验收时被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而因需方生产急需,需要供方到

需方现场全检、返工,供方应在接受到通知后24 小时内到达乙方进行全检、返修;如需方按照约定

代为处理的,返工费用按照10 元/小时计算,工时由需方核算,不能返修需特采让步接受的,需方扣

除供方特采批材料货款15%。

2. 供方所供产品在需方生产过程中被判质量不合格时,需方根据损失向供方索赔相应损失。因供方提供

的物料出现混装、印刷错误(有隐患)、物料与标识不符、包装外观破损、变形等有质量隐患的不合

格,需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供方,所造成的需方订单交期影响以及运输成本全部由供方承担。

3.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经双方确定其相应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在生产、用户使用过程中

停止或生产报废,需要返修,其停产损失费用(由需方核算)、废品损失(含牵连报废损失)和返修

费用,由需方核算。&U

4. 当供方所供产品质量出现异常或存在质量隐患(包括需方检验、使用后、售后反馈),需方有权对供

方产品进行封存,封存后造成的停、转产、返工等可计算损失的由需方核算供方承担,供方并向需方

支付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5. 为防止退回供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如需方发现供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它同类不

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或整批不合格品再次送货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并向

需方支付该批物料(再次送货批)价值的两倍的违约金,需方并有权暂停供方供货关系。

6. 供方产品在需方发生质量或管理问题时,需方将发出《扣款通知书》。供方接到《扣款通知书》后应

在两个工作日签字盖章回传给需方;供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48 小时内书面向需方提出,需方将进

行调解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供方无异议则需方在到达通知处理期限后直接进行扣款。若供方在

需方书面通知或异议回复后不予理会,而在期限到达并实施扣款后再提出异议的:若异议提出时间在

扣款日起超过30 天内,需方同意复查的,供方必须向需方交纳500 元管理费用;若异议提出时间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