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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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商法总论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概述
一、“商”的概念
➢ 语词学上的“商” ➢ 社会学和经济学上的“商” ➢ 法学意义上的“商”
二、商法的概念
➢ 商法:调整因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中国商法:调整因经营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四、商法的独立性
➢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商法的独立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商法与民 法的关系上。
➢ 到了20世纪下半叶,困扰商法独立发展的重要难题是商法与经济法 之间的关系。
➢ 中国商法的独立性,从表面看来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如 何划定商法的范围,寻找到商法独立的内在基础,使商法从形式到 内容上都真正独立起来,从这方面还有许多开拓性的工作等待着去 做。
➢ 德国商法法系以德国商法为核心,以属人主义,即主观主义原则为主要特征和 立法基础。按照主观主义原则,商人是商法的中心,同一行为,商人为之,适 用商法;非商人为之,适用民法或其他法律。德国商法由《德国商法典》及其 相关商事法规组成。
➢ 英美商法法系以英美国家商法为代表,其特点是商事习惯法、判例法与商事 成文法并存。英美商法起源于英国法,它以习惯法和判例法为其法律渊源而 有别于大陆法系。在英美法中,商事法则指以一般商事习惯和判例所形成的 法律,它们皆受普通法和衡平法的支配。
➢ 2.中国的商法体系
商法体系主要由下列商事法律制度构成:(1)商主体制度;(2)商行为制 度;(3)公司制度;(4)证券制度(5)破产制度;(6)票据制度;(7) 保险制度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商法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商法渊 源是对商行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效力的重要来源,是商事交易活动的重 要法律依据,但并非惟一来源与依据。民法渊源也属于商法的一般性与补充

《商法学》教学课件

《商法学》教学课件
在大陆法系国家,商法学因各国民商分立或民商合一的不同立法模式 也存在差异。
民商合一的国家: 商法学在法学教学体系里仍被整体归入民法教学中,没有获得独立
的地位。
民商分立的国家: 各国的商法学也在教学体系上存在不同。
三、商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商法学发展概述 英美法系国家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对部门法进行详细划分,商法学仅被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
商法学
绪论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目录
商法的一般原理 商事主体 商事行为 公司法 非公司企业法 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 保险法 证券法 期货交易法 商事信托与投资基金法 破产法
绪论
一、商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商法学的功能 三、商法学的历史发展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学 五、学习商法学的方法 六、本教材的框架体系与特色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学
在过去近40年里,中国突破了传统西方国家以私权为核心的商法制度, 构建了适应中国国情的新型商法制度,并在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同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商法。
横向对比 纵向对比
与其他 社会主义国家相比
与资本主义国家相 比
与偏重生产贸易的 传统商法相比 与重视法典形式的 传统大陆法系国家 商法相比
中国商法学研究走向繁荣。商法学重新回归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 程后,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商法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大量出现,一大批商法学理论研究著作相继出 版。在商法学者的努力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也于2001年成立,其在推动 中国商法立法、司法、执法和理论研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此,中 国商法学研究走向繁荣。

商法学课程

商法学课程

第一章商法总论第一节:商法概述一、商法的概念1、商的含义英文 Commerce,意指贸易、商业、商业活动中文除上述含义外尚有商人之意《汉书?食货志上》:本,农业也;末,工商也。

法学含义上的商有如下基本特征:? 营利性,即商主体从事商事活动的目的和动机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 营业性,即从事营业的主体总是持续地进行营利性行为。

第一节:商法概述2、商法的概念亦称为商事法,是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而商事关系包含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是指商主体因其商行为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P1)二、商法的内容第一节:商法概述四、商法的立法模式1、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P6即在民法典之外另行订立商法典,并以商法典统领本国的商法。

2、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即在民法典之外不再单独制定商法典,而是将有关商事法的相关内容纳入民法典中。

3、我国的商事立法第一节:商法概述五、商法的基本原则1、交易便捷原则? 时效短期化? 交易定型化? 资产证券化2、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强化公示制度,增加交易的透明度? 采取外观主义,增强交易的确定性? 采取严格责任,增强交易的安全性第一节:商法概述六、商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P121、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同属于私法的范畴,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调整范围不同? 法律适用顺序不同? 商法更加体现私法公法化的特点2、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调整对象不同? 调整方法不同? 法律属性不同3、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调整对象不同? 法律关系主体及其地位不同? 行政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商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 行政主体的权力是国家授予的,不可任意放弃和转让;商事主体的权利可依自己的意志合法处置。

第二节:商主体一、商主体的概念与分类1、商主体的概念商主体,即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商事主体、或者商人。

商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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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调整的是公共管理关系,私法调整的是 私人之间的关系。商法是一种私法,自然它 所调整的是一种私人关系。但商法不调整全 部私人关系,它只调整私人财产关系。
私人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 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 关系。私人财产关系具有平等性、自愿性和 有偿性。
所谓平等性,是指在这种关系中,当事人之 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当事人 支配或者命令另一方的问题。
商事行政法规是我国商法的另一类重要的制 定法渊源。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保监会、 银监会等制定的行政性规则。
地方法规是商法的又一制定法渊源。
不同层次的商法渊源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2)判例法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最为重要的商法渊源。
(但其制定法的单位越来越重要。)
(3)司法解释
投资责任有限性的另一个例子是破产制度的 采用。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企业只以其现 有实际财产对债务人承担责任。
无论是股东有限责任还是企业破产制度,实 质上都是以牺牲债权人利益为其存在前提。 债权人承担了一部分投资风险责任,投资者 的投资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激发。
采用无限责任,虽然商业信用增加,但却抑 制投资;采用有限责任,虽然债权人的风险 增加了,但却刺激投资。
另一方面,在我国的各种商事交易法中,除 了合同法属于单纯的交易法之外,其他交易 法均存在着有关主体的内容,如证券法中关 于证券投资者、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经 纪公司等方面的规定,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 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规定,商业 银行中关于商业银行组织的规定。采取这种 立法模式主要是为了保持法律结构的完整性。
第三,财富增长与投资者责任。
商法在对待投资责任问题上采取的是以有限 责任为原则,无限责任为辅助。商法中也存 在投资者的无限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 的责任,个人独资业主对独资企业的债务等。 但从商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看,以有限责任为 主导已经成为现代商法的显著特征。

商法学实践教学(3篇)

商法学实践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法学作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使得实践教学在商法学教育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商法的基本原理,掌握商法的基本技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本文将从实践教学的意义、内容、方法和评价等方面对商法学实践教学进行探讨。

二、商法学实践教学的意义1. 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商法学实践教学使学生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加深对商法知识的理解,培养其专业素养。

通过参与实践项目,学生可以学会运用商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

2. 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商法学实践教学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生可以了解商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学会与不同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与协调,为今后从事商法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商法学实践教学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在实际操作中,学生可以尝试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培养创新精神。

4. 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商法学实践教学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从而提高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在实际招聘过程中,企业更倾向于招聘具备实践经验的人才。

三、商法学实践教学的内容1. 商法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商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

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商法案例,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和分析。

2. 商法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进行商法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亲身体验律师、法官等角色,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辩论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商法实习鼓励学生参加商法实习,使学生了解商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积累实践经验。

实习单位可以包括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政府部门等。

4. 商法辩论赛举办商法辩论赛,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辩论赛可以围绕商法热点问题展开,激发学生的学术兴趣。

5. 商法知识竞赛举办商法知识竞赛,检验学生的商法知识掌握程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商法学》课件

《商法学》课件
2、商合伙设立的基础是合伙合同;
3、商合伙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ɡònɡ yǒu);
4、商合伙所从事的商事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 同为之,也可共同委托一人或数人代理;各合
伙人对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第三十四页,共315页。
商合伙的分类(fēn lèi): 1、个人合伙; 2、合伙型联营; 3、合伙企业。
登记对象: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 2、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或经营 (jīngyíng)组织。 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五十六页,共315页。
第三节 商事登记(dēngjì)的种类
1、开业登记 2、变更(biàngēng)登记 3、注销登记
第五十七页,共315页。
第四节 商事登记(dēngjì)的程序
第六页,共315页。
二、商法(shānɡ fǎ)的概念 •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
(xíngwéi)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七页,共315页。
三、商法(shānɡ fǎ)的特征
• 1、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 • 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tèdìng)性 • 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 4、商法的公法性 • 5、商法的国际性
第六十四页,共315页。
特征: 1、商号本身(běnshēn)不是法律上权利义务的承 担者; 2、是商主体用于代表自己的名称,相互区别的标 志; 3、商号是商主体的商事名称。
第六十五页,共315页。
商号与其他商事标记的区别: 1、与商事经营者的姓名 2、与商店招牌 3、与行号 4、与商号缩写(suōxiě) 5、与注册商标
第三页,共315页。

商法学

商法学

补充: 1、背书附条件: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承兑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2、挂失止付◆
3、追索权
(1)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2)行使期限(6个月;3个月) (3)追索对象: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
五、证券法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总额的要求: 主板和中小板: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创业板: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如果要上市,则公开发行的股份要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 2、证券监管机构 第一百八十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 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 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七)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 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 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第64条)
(二)公司资本制度

《商法学》教学大纲

《商法学》教学大纲

《商法学》教学大纲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一节导言世界范围内的商事立法始于18世纪初,是人类社会向法制迈出的重要一步,实现了社会经济生活从无序到有序、从偶然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转变,从交易习惯到国家力量的保障交易。

为交易的公平、自由、安全、快捷等提供了经济上的制度基础和法律依据。

我国的商事立法起步较晚,完善我国的商事立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商法制度,能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有序的发展。

第二节商法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原则一、商法的概念广义:包括全部商事法律部门。

狭义:仅指国内商法中商私法规范。

二、商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的营利性;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3、商法规范的技术性和易变性;4、公法性;5、国际性。

三、商法的原则:集中体现了商法的性质和宗旨。

-1-第三节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调整对象即商法作为特殊法律规范体系对现实生活发生作用的范围。

注意与其他法律部门,特别是与民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区别。

第四节商法的体系和渊源一、1、商法体系的概念、内容。

2、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商法上的差异。

3、商法体系的商事法律构成,我国商法体系构成。

二、1、商法的渊源是指商法规范借以表现和存在的形式。

2、我国商法的主要渊源。

第五节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1、民法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民法是普通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抽象,商法更具体化。

2、民法商法均属私法范畴,但民法是纯私法,商法则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

第六节商法的独立性结合第五节所涉及的商法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这几大主要法律部门的区别来体现其独立性。

-2-第七节商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商法的起源。

二、现代商事法的发展与当代主要商法法系的形成。

第八节近现代中国商法体系由于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商品经济极不发达,近代意义上的商法始于清朝末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颁布了《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已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商法体系。

商法学实践教学总结(3篇)

商法学实践教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商法学作为我国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培养具有商法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

实践教学是商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践,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本文将结合本人参与商法学实践教学的经历,对实践教学进行总结。

二、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1. 案例分析在商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案例分析是主要的教学形式。

通过分析真实案例,使学生了解商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掌握商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案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法案例分析:分析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2)公司法案例分析:分析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3)证券法案例分析:分析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4)破产法案例分析:分析破产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2.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商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模拟真实案件,让学生在模拟法庭上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模拟法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模拟合同纠纷案件:让学生了解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掌握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2)模拟公司纠纷案件:让学生了解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掌握公司法的相关知识。

(3)模拟证券纠纷案件:让学生了解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掌握证券法的相关知识。

(4)模拟破产案件:让学生了解破产案件的审理程序,掌握破产法的相关知识。

3. 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是商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参观企业、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机构,让学生了解商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实地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参观企业:了解企业的组织结构、运营模式、法律风险等。

(2)参观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的工作内容、法律服务的流程等。

(3)参观证券公司: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等。

4.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是商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写作法律文书,提高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一编商法总论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一编商法总论

商事登记的程序与内容
审查
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核准
经审查无误后,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发放营业执照。
商事登记的程序与内容
商号
商主体的名称或字号。
住所
商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商事登记的程序与内容
02
01
03
法定代表人
代表商主体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注册资本
商主体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
商事主体的分类与内容
商事主体的分类
根据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的不同,商事主体可分 为商个人、商合伙和商法人三类。
商合伙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协议共 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商事 组织。
商个人
指以自然人名义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商法人
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事组织,包括有 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诚信原则
01
02
03
诚实信用原则
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应 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得欺诈、误导对方或损 害对方利益。
恪守承诺原则
商事主体在签订合同后应 当恪守承诺,按照合同约 定履行义务。
保密义务原则
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知 悉的商业秘密等信息应当 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利 用。
03
商事主体法律制度
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行政法对商事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商法则规范商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等方面存 在明显差异。
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两者在调整对象、调整手段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商法学

商法学

第一节 商主体

一、商主体概述 (一)商主体的概念 商主体是指依照商事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 系,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有商事权 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二)商主体的特征 1.商主体必须具有商事能力 2.商主体必须以营利性活动为内容 3.商主体的特殊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须经商事 登记取得 4.商主体必须是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商法学
第一篇 商 法 总 论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二章 商法基本制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商法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商法渊源与商事立法 商法与相关法律部门关系 商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商法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商法的概念 商法,也称商事法,是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二、商法的法律特征 1.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2.商法属性的兼容性 3.商法规范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二、商事立法
(一)商事立法概述

纵观世界,无论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的国 家或地区,经过二百余年的发展变化,最终实 用主义占据法律主流,商事单行法已成为世界 各国商法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我国的商事立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党在第十四大确立了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使我国商法获得到了 长足的发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陆续制定并颁 布了《海商法》(l992)、《公司法》(1993, 1999,2004,2005,2013)、《票据法》 (1995,2004)、《保险法》(1995, 2002,2015)、《证券法》(1998,2004,2005, 2014)、《合伙企业法》(1997,2006)、 《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企业破产法》 (2006)等商事单行法,使我国的商法体系日 趋成形。

商法学复习资料

商法学复习资料

商法学复习资料商法学复习资料第一编商事导论一、商法的概念与特征1.商法:亦称商事法,是指调整商主体与商行之法。

商主体即经营者;商行为即经营行为,亦称商事交易,是一种特殊的私法行为。

2.商法与商事关系:商法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

商法上的“商”,既包括流通环节,也包括生产环节。

法学上的“商”看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3.商事关系:商主体从事经营活动而与其他平等主体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商法的特征(一)兼容性1.私法与公法融合;2.实体法与程序法融合;(二)创新与变革性:(三)路径依赖性(四)本土性与趋同性(技术规范少女的趋同性:法律移植;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区域性立法)三、商法的基本原则(一)维护企业自由原则1.创业自由:(1)凡法律未禁止的,商主体就能自由进入(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原则,亦称否定清单);(2)商主体具有充分的选择权;2.企业自治:自主治理、自主经营和自主交易(二)提高交易效率原则1.交易定型化(1)交易形态定型化:通过强行法规则预先规定若干类型的典型交易方式,是的任何人或组织,无论何时从事交易,均可以获得相同的法律效果(2)交易客体定型化:商品化(有形物品);证券化(无形物品);2.行权时限化:为促进商事交易,商主体许多权利的行使受时限约束3.时效短期化:指对交易行为所生之债权的时效期间予以特别的缩短,以便迅捷地确定其行为之效果。

(三)确保交易安全原则1.强制主义:亦称干预主义或要式主义,是指国家通过公法手段对商事关系施以强行法规则。

2.公示主义:是指涉及利害关系人的营业上事实必须予以公告周知的法律要求。

3.外观主义:是指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准,而认定其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

4.严格责任主义:是指从事商事交易的当事人承担比一般民事责任更为严格的责任。

(四)维护交易公平原则1.交易主体地位平等原则:任何形态的商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其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

2.诚实信用原则商主体在从事商业活动时须以善意的方式行事,不得有欺诈行为或滥用权力。

第一章 商法的一般原理 (《商法学》PPT课件)

第一章  商法的一般原理  (《商法学》PPT课件)

三、商法的原则 (四)企业维持原则
3.盈利分配规则
企业收益的分配,牵涉投资者、债权人、劳动者、国家乃至社会福利 等相关者利益。为了公平保护相关方的利益,实现公正和秩序的价值目标, 立法者需要规范企业盈利分配,乃至明令禁止有损相关者利益的做法。
比如:企业应当建立财务会计文件,不得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纪 律;企业不得在税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也不得采用支付酬金等方式变相 提前分配利润;企业不得非法使用公积金;等等。
营利事业和非营利事业的区分标准是弹性的。行为人从事营利事业 和非营利事业所遵守的法律存在差异。在适用税法时,两者之间的差异 更为明显。
二、商法的基础概念
(一)商法的基础概念
5.营业
营业是指运营中的营利事业,既包括组织和经营活动,也包括财产 关系。相应地,营业可分为主观营业和客观营业。
主观 指各种营利事业之经营活动,属于法律关系之内容的范畴。商人从事经营 营业 活动的法律效果,包括意定效果和法定效果。
二、商法的基础概念
(一)商法的基础概念
4.营利事业
事业,依照其性质和目的,分为营利事业和非营利事业。
营利的认定,有目的和手段两个角度。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 某种持续性的活动的,可认定为营利事业。例如以博取“买”和“卖” 之间的差价为目的持续活动。反之,可以认定为非营利事业。如果行为 人的营利目的虽不明显,但采用了经营或营业的形式,也可推定为营利 事业。例如,教育事业通常是非营利事业,但以公司形式开展教育事业, 仍可归为营利事业。
二、商法的基础概念
(一)商法的基础概念
2.商人
首先,商人最初是自然人,现在则既包含自然人,也包括法律拟制之人。 相应地,商法学中存在采用“商业组织”替代商人的现象。

商法学

商法学

商法学一,名词解释1,公司,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人合公司,指以股东的个人信用为公司的信用基础的公司。

3,联合公司,指以公司的资本和资产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

4,股东会,指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5,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日常经营决策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6,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体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计算股东股权的最小单位。

7,公司债,是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通过发行有价证券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债务。

8,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9,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终止事由出现后至公司终止前的一种事实状态。

10,合伙企业,是指一发设立,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公担风险、共享收益、由全部或部分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非法人组织。

11,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最“特殊”之处在于,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的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有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12,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13,合同订立,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行为。

1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5,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的表示。

16,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一方因违背其依诚信原则导致订约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所承担的责任。

17,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标准合同,定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拟定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商法学》学习指导

《商法学》学习指导

《商法学》课程学习指导资料第一部分课程学习目的及总体要求一、课程的学习目的《商法学》是理论性与实务性都非常强的课程。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关于市场经济组织与市场运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因此,本课程在法学课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法学专业学生的核心的课程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理解和掌握商法总论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并学会运用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和保险法等理论知识处理和解决常见的商法实务问题。

二、课程的总体要求《商法学》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部门。

本课程学习的总体要求是:其一,理解和掌握商法总论的基本理论。

其二,理解和掌握商法分论各部分(即: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

其三,学习和掌握现行商事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及制度安排,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

其四,理解和分析商事法理论中的争论点及前沿理论问题。

第二部分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及重点难点内容分析第一编商法总论第一章商法概述本章属于商法的概述性介绍,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商法的基本概念、学科体系、课程结构,掌握商法的学习方法,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

学习要求:了解: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体系和渊源、商法的产生和发展;运用:商法的概念和特征、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民法、经济法、行政法)。

内容要点:1.概述2.商法的体系和渊源3.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4.商法的产生和发展5.中国商法的变迁与展望学习重点:商法的特征,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学习难点:商法的特征,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思考题:1.试析企业维持原则的价值。

2.关于商法独立性的分析中,其核心问题应当是什么?3.试析商事自治规则的法律性质。

4.试析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

5.试析中国形成商法的立法难点。

第二章商主体制度商事主体,是商法中的基本范畴,使整个商事法律制度得以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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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参考答案] 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张某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对于张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期间产生的亏损,应当承担责任的是[参考答案] 全体合伙人
以下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

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

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

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

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出资不实。

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参考答案] 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美国一家跨国公司与中国某企业合资经营一家酒店,双方在签订了合资企业协议后又签订了一份合资企业合同,但有些问题在合资企业协议中有规定而在合资企业合同中没有规定。

1年后,双方在经营中发生争议,由于合资企业合同与合资企业协议的内容存在差异,解决争议应以()规定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 合资企业合同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参考答案] 三个月
关于商法的基本理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越权交易有效原则是商法所追求的安全性价值理念的具体反映
《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应当采用承销团方式发售证券的规定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参考答案] 发行证券的票面总值必须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以下哪些命令是定期租船合同下的承租人无权发出的?
[参考答案]
为省钱不雇佣破冰船而命令船长船首破冰前进
命令船长无提单放货
要求船长装运合同没有约定的货物
下列哪些属于商事登记的种类?
[参考答案]
开业登记
注销登记
变更登记
下列哪些属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情形?
[参考答案]
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利用公司法人的形态规避法律
公司法律人格的形骸化
利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合同义务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鱼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为向主管机关报批。

数月后,小鱼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小鱼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小鱼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参考答案]
证券监管关系
证券交易关系
证券发行关系
下列关于申请发行股票程序的论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参考答案]
申请人按照隶属关系应首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监会
经证监会复审同意后,申请人必须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支票上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否则该记载无效
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下列哪些属于公司法的性质?
[参考答案]
商事法
商事主体法
私法
国际性
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

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

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
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责任期间内的货损可以免责的原因有?
[参考答案]
标志不清或不当
罢工
法人只能在其经营范围之内从事票据行为,超出经营范围的则导致票据行为能力的瑕疵。

[参考答案] 错误
股票是一种设权证券。

[参考答案] 错误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决定了某一票据行为的无效并不当然的导致其他票据行为的无效。

[参考答案] 错误
商号是一个企业所特有的,故商号也属于商标。

[参考答案] 错误
根据我国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只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 错误
一人公司适用财产分离原则。

[参考答案] 正确
汇票中有远期汇票,那么本票中也有远期本票。

[参考答案] 错误
商行为是公开性与保密性并存的行为。

[参考答案] 正确
商事留置权的主体可以为个人。

[参考答案] 错误
子公司以其自己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参考答案]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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